約伯記第十一章拾穗 【伯十一1】「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這是瑣法第一次發言,他不滿約伯力辯無辜,說約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苦難來喚醒約伯覺悟前愆。瑣法的談話分三部分:1,斥責約伯自義(2~6節);2,神的智慧難測(7~12節);3,唯有悔悟,苦難才會過去(13~20節)。 瑣法是個獨斷主義者,把事物分成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斷是非黑白的標準則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則。 他不像以利法,不講宗教經驗(參四1~11);也不象比勒達,不從古人的智慧裡找道理(參八1~8),他只講自己的權威和絕對的是非,因而嘲笑約伯為自義。――《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拿瑪人瑣法: 瑣法與比勒達一樣,並沒有出現在其它聖經中。猶大南部有一名叫“拿瑪”的地區(書15:41),有人推測那地就是瑣法的居住地。 ――《聖經精讀本》 「瑣法」(1節)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麻雀」,他是三位朋友中最無禮的一位,別人在過招之前還要先鋪墊幾句場面話、講究招式禮數,他卻是劈頭就砍。比勒達說了一句話(八1~22),約伯卻回了兩句半(九1~十22),所以瑣法已經憋了很久,一張口就指責說約伯說了「許多的言語」、「多嘴多舌」(2節)。──《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一1~3】“瑣法”。比另外兩位友人更坦率和嚴厲,他同樣認為約伯受苦是由於自己的罪。他指出神加諸約伯的,只是他當受之懲罰的小部分(6節)。根據他這種簡單的想法,約伯需要做的只有悔改,這樣一切都會改變(13~15節)。瑣法的權威並不是宗教經驗或傳統,而是直覺或常識。所以,他最終的權威其實是他自己;他看來是對的,便認為真是對的。這種人認為所有的問題非黑即白。瑣法沒有興趣去探討神之作為的奇妙。他不但稱約伯為罪人,而且因約伯嘗試瞭解神的作為而責備和侮辱他(12節)。――《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伯十一1~6】無論約伯如何據理力爭,一旦到神面前,他所犯的罪便顯露無遺,而且,他的刑罰其實算輕。――《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一1~20】從輕發落:第三位朋友瑣法比先前兩位更率直和苛刻地斥責約伯。他也認為約伯犯了罪,而且約伯所受的刑罰比應得的為輕。――《串珠聖經註釋》 這是約伯的三個朋友之一瑣法的第一次辯論。據推測,在三個朋友之中瑣法年紀最小,言論比以利法和比勒達少(請注意他的第三次辯論被省略了)。瑣法是強調正統的人:①他標榜自己認同正統的教義,斷然指斥約伯的痛苦歎息,一口咬定他不敬虔(1~6節);②瑣法主要論及了關於神的正統教義(7~11節)。然而,瑣法極為概論性的辯論卻絲毫也未能對約伯所面對的具體患難有何益處;③瑣法的勸勉部分似乎給約伯帶去恢復和拯救的希望(12~20節),然而,也令人感到他是急於闡明自己的觀點。――《聖經精讀本》 ◎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2】「“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 「多嘴多舌」:暗示約伯未經思索便隨口說話。――《串珠聖經註釋》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瑣法認為多言已經是犯罪的行為了。當然這樣說不免武斷,但聖經中的確多處警戒人不要多言。箴 10:19 傳 5:2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2~4】說明了瑣法對約伯之辯論的感受。瑣法也指責約伯的抱怨,指出約伯誇大了自己的公義。――《聖經精讀本》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2節),意思是話多就是犯罪,所以不需要再有什麼理由了。但是,約伯雖然堅持自己無罪,但並沒有瑣法所指責的「誇大」(3節)、「戲笑」(3節),也沒有說過「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禰眼前潔淨」(4節)。約伯向朋友們表達過失望(六14~21),但語氣卻是傷心、而不是嘲笑。──《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一3】「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 就像在以賽亞書十六6與耶利米書四十八30的用法一樣,誇大的話這個字是指摩押的自誇,摩押素有虛假惡名,這特別指約伯自稱無罪。但是,稱約伯為多嘴多舌的人(2節),瑣法似乎是在暗示:如果約伯原先的行為是完全沒有瑕疵的,他近來的講論卻是應受斥責的。他控告約伯戲笑,也就是嘲笑。約伯交替地對朋友們與對神說話,我們無法分辯出那段必須認為是在嘲蔑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戲笑」:「嘲笑」、「嘲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4】「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 瑣法十分直截了當,「他把所有只是暗示與提示的話語丟在一邊,其他人只是指指點點、揮舞兵器,他卻一刀見血。」253瑣法在指控約伯自稱純全與潔淨時,並沒有引用約伯任何現有的話語;道理這個字,在申命記卅二2、以賽亞書廿九24與箴言中用來指賢哲教導性的談話。潔淨這個字雖然罕見,在其他地方用來形容「手」或「心」,這裏暗示著道德上的純潔。——《丁道爾聖經注釋》 ●「道理」:「教導」、「立論」、「教訓」。 ●「純全」:「純粹」、「純淨」、「無瑕疵」。──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5】「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 瑣法接著表達一個願望,這願望當然是約伯也共有的:惟願神能發表意見,但願祂開口!但瑣法已經認為自己知道神會說什麼,所以他大大埋怨約伯是傲慢自大!——《丁道爾聖經注釋》 「惟願」(5節)原文是模仿約伯的口氣(六8)。約伯說「惟願我得著所求的」(六8),瑣法就說「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5節)。瑣法自己想攻擊約伯,卻以為是替神說話,這也許是我們常有的錯誤:借神之名,行血氣之事。──《聖經綜合解讀》 ●「惟願」:這在 6:2 中是約伯的口吻。──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6】「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諸般的智識”。諸般或譯作:兩面。神的智慧有兩面:一面是人所看見的,另一面則只有神才知道。――《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他有諸般的智識」:大概指人測不透神的智慧。――《串珠聖經註釋》 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瑣法判斷約伯的苦難背後隱藏著鮮為人知的罪惡,仿佛認為揭露那秘密就是自己的義務(5:17;8:20;11:14)。在他看來約伯不僅是因陷入驕傲和偽善而隱藏自己的罪惡,甚至還是將其合理化的可憎之輩。瑣法之所以要指出約伯的罪:①是為要守護自認為所謂真理的思想(羅2:19,20);②倘若事實果真如約伯所言,苦難亦會臨到完全人,那麼有朝一日,他們也可能會遭遇比約伯所面對的更可怕災難。這令我們想起耶穌時代的猶太教領袖為了守護自己的權力而將“褻瀆神聖”的罪名加在耶穌身上(太26:65)。結果,瑣法竟成為控訴者、誹謗者而非撫慰者,這與他起初的意圖相差十萬八千里。 ――《聖經精讀本》 需要從神那裏來的一句話,因為只有祂豐富的智識(這個罕用字在五12譯作「成就」)能指示智慧的奧祕。很不幸地,學者們作了許多的嘗試,要減低譯作諸般的(較直譯為「雙倍」,參呂譯註,可能是暗示在格言談話中兩種層次的意義)這個字的困難,但並沒有一致的看法。瑣法對於他嚴酷的結論──約伯所受的刑罰已經到了人類耐力的極限,但事實上卻還比他的罪孽該得的還少──並未作任何的解釋。——《丁道爾聖經注釋》 「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6節),意思可能是將約伯暗中所犯的罪、隱而未現的罪都揭露出來。──《聖經綜合解讀》 「祂有諸般的智識」(6節),原文是「因為智慧是兩面的」。──《聖經綜合解讀》 「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6節),這句話本來是有道理的,但約伯所受的苦已經是撒但竭盡全力了,瑣法卻認為約伯所受的還不夠重;我們若憑私意隨便替神解釋,也會和瑣法一樣毫無憐憫,把真理變成殘忍的鈍刀。──《聖經綜合解讀》 ●「諸般的智識」:原文是「雙倍的智慧」。 ◎ 11:6 似乎認為約伯受的苦還不夠重,不過這已經是撒但的「全力施為」了,所以看起來瑣法自認為站在真理這邊時,未免失於太過殘忍,無法體會、體諒約伯受的痛苦。瑣法的意見似乎也跟許多知識份子的見解類似,就是把神的能力想像成人的能力作無限的擴大,以致於認為神可以讓人「無限的痛苦」。這樣的觀念就會導致「神能不能造出自己舉不起來的石頭」這種自我矛盾的問題。──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7】「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瑣法明白神的超絕與全知(7~9節)。據此,他推論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結果。約伯象所有的世人一樣極其無知,無法改變,就象野驢生下的仍是小野驢,不
變成人(12節)。――《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 字面意思是“你能測透神的奧妙嗎?”。在關於神的知識上,瑣法以濃厚的不可知論態度駁斥了約伯。然而,他卻自告奮勇地解釋約伯與神之間的關係,這是自相矛盾的行為。若進一步發展瑣法的態度,便會產生隨己意解釋聖經的異端和將聖經解釋權局限於特殊階層等。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一7~12】神智慧無邊,人不能測透。――《串珠聖經註釋》 充分體現了瑣法的神觀。瑣法以約伯為物件,說明了神的偉大、尊榮與人的軟弱、虛妄。瑣法在本文中的神觀是沒有錯誤的。問題在於和其它朋友一樣,瑣法並沒有正確認識到約伯的問題是什麼。 ――《聖經精讀本》 這首詩詳細述說了第6a節的陳述。和合本與欽訂本這個熟悉的譯法──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曾經在神學上有相當可觀的用處,宣告人「探究神」是徒勞無益的;現代譯本正確地強調了「上帝的奧祕(RSV「深奧的事」)」(現中、思高、NEB)是平行於「全能者之無極(思高的「完美」更好)」(呂譯),是越過了人類心智的極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個主要範圍的邊界──天空、下界、陸地、與海洋(8~9節)254。——《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已經說神「不可測度」(九10),自己並「不知覺」(九11),從來不敢說自己能測透神的心意。但瑣法既沒有傾聽約伯的心聲,也沒有興趣探討神的作為,卻責備約伯「毫無知識」(12節),斷言說:「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7節)。殊不知這話恰好是駁斥了以利法所說的 「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五27),也駁斥了比勒達所倚賴的古人傳統(八8~10)。──《聖經綜合解讀》 ◎其實 11:7~10 說的相當正確,約伯其實無法完全了解全能者。這跟約伯記最後,神的立論相近。不過 11:6,11~12 暗示約伯可能犯罪而不自知, 11:13~20 又要約伯悔改,很明顯的就是認為約伯的苦難是根源於犯罪。瑣法認為約伯不能完全了解神,自己卻又認定自己能掌握神的做為,這真是一個矛盾的地方。 11:6 ──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8】「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 【伯十一9】「其量,比地長,比海寬。」 【伯十一10】「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 論到主宰萬物的神之主權。並且強調人與世界微弱得不足以對抗或干涉其主權。招人受審: 是法庭用語,意味著審判的開始,然而在這裡則表明審判權。在末後的日子,神會審判一切人,且是完全公平的判斷(啟20:12).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一11】「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他雖不留意」:他根本不用研究。――《串珠聖經註釋》 虛妄的人: 有諸多特徵,若連接12節來看,則意指並不真正認識神的人(箴1:7)。 ――《聖經精讀本》 「祂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祂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1節),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準確,所以約伯一定是犯了罪。瑣法從來不去想一想,約伯的苦難是不是神的定罪。──《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一12】「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 瑣法用極度諷刺的話語指出,象約伯那樣虛妄的人要變得有智慧,實際上比驢子生出一個人的可能性還低。――《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或譯作「當驢駒子生為人的時候,傻人可得著智慧了」,即傻子不可能有知識,正如驢駒不能生為人。瑣法以此指責約伯愚不可及。――《串珠聖經註釋》 野驢的駒子: 固執而難以馴養的野生動物。瑣法以野驢為喻,強調有些人的愚妄,他們因頑梗不化而不能真正認識神的,委婉地暗示了約伯的固執。 ――《聖經精讀本》 「空虛的人卻毫無知識;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12節),也可譯為「當驢駒子生而為人的時候,愚人也將得著智慧」(英文ESV譯本),這是針對約伯所說的「野驢有草豈能叫喚」(六5),諷刺他就像那野驢一樣愚不可及。──《聖經綜合解讀》 ●「野驢的駒子」:指「只有野性、沒有頭腦的人」、「又笨又頑固」,正好也回應 6:5 約伯用來指自己的比喻。──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13】「“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 瑣法可能忘記了他自己也是人,人的判斷不能永無錯誤。他對約伯的看法既不正確,而說話的態度一味嘲諷,難令人心折。象苦難這個千絲萬縷般複雜的人生問題,豈是如此簡單的分析所能完全說明!――《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將心安正」(13節),意思是認罪悔改,把心思擺正。──《聖經綜合解讀》 「向主舉手」(13節),原文是「向主張開手」,意思是求神賜福。──《聖經綜合解讀》 ●「將心安正」:「堅固你的心」。──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13 向主舉手】按照古代近東圖像的典型模式,舉手是普遍的祈禱姿勢。舉起雙手,手心向外,兩手相近,在面部的高度的姿態,被視為謙卑的表示。──《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十一13~20】瑣法也呼籲約伯悔改,並保證他必得到豐富的賞賜。“日子”(17節)指生命。――《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勸約伯悔改歸正,如此,神便會使他復興。――《串珠聖經註釋》 瑣法的說教到此為止,現在他在講道。他的療法很簡單:常見的長串虔誠的勸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禱告」等等;這不是虛偽的話。我們且假設瑣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來幫助約伯。先知相當有果效地說同樣的話(參賽一15);但這太過能說善道了,也毫無根據,因為它假設了約伯的問題在於他的罪。瑣法落進了一般福音派常見的錯誤中,將罪孽與赦免的範疇用在每一個人類問題上;這不是約伯所需要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7~12節的道理本來都是對的(羅十一33~35),約伯也承認自己無法完全明白神的作為。但瑣法卻自相矛盾,一方面高舉神超越的智慧,指出人不能完全瞭解神(7~8節);另一方面卻忘了自己也是人,自以為可以解釋約伯與神之間的關係,認定約伯應當認罪悔改(13~20)。人若撇開聖經、體貼肉體,就會這樣自相矛盾、自說自話,總認為別人沒理、自己有理,別人有盲點、自己沒盲點;結果不是陷入不可知論,就是隨己意解經,或者自任解釋聖經的權威。所以主耶穌說:「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5)。──《聖經綜合解讀》 13~20節的話表面上是正面的勸勉,實際上卻綿裡藏針,原文每節都引用了約伯的用詞。這表明瑣法並非沒有聽約伯的話,而是沒有體會約伯的心聲,只顧如何反駁,所以處處針鋒相對。他雖然無禮,文采卻不差,但這文采卻使他顯得更為無禮: 1.「將『心』安正」(13節),是針對「將他放在『心』上」(七17); 2.「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14節),是針對「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六30); 3.「你必『仰起』臉來」(15節),是針對「不敢『抬』頭」(十15); 4.「你必忘記你的『苦楚』」(16節),是針對「夜間的『疲乏』為我而定」(七3); 5.「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7節),是針對「每『早』鑒察他」(十22); 6.「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18節),是針對「消耗在無『指望』之中」(七6); 7.「坦然『安息』」(18節),是針對「『躺臥』在塵土中」(七21); 8.「四圍『巡查』」(18節),是針對「『求』死」(三21); 9..「『無人』驚嚇」(19節),是針對「並『沒有』能救我脫離你手的」(十7); 10.「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20節),是針對「 雲彩『消散』而過」(三21)。──《聖經綜合解讀》 ◎這段論述基本上和其他兩個朋友的立論相當,就是要悔改才能得福氣,繼續作惡就會遭滅絕。──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十一14】「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伯十一14~15】意指神恨惡用罪孽之手所獻上的禱告,只要帳棚中存留著不義,神的震怒便不會挪去(賽1:10~17;太5:24)。在原則上,這種見解是無可挑剔的。然而,約伯想要過的是比任何人都敬虔的生活,對他而言瑣法的主張如同笑裡藏刀般狠毒。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一15】「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 「斑點」:指罪疚痕跡。 約伯若無罪疚,便可仰起面來。(參10:15)――《串珠聖經註釋》 【伯十一16】「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 【伯十一17】「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 「雖有黑暗,仍像早晨」:回應約伯以幽暗陰間為歸宿的說法。(參10:22)――《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曾說自己的結局是一片「幽暗」(十22),瑣法卻說只要悔改,「雖有黑暗仍像早晨」(17節),再一次勸誘照著撒但所指控的、用敬虔來交換祝福(一9~11)。但神從來都沒有應許信徒「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17節),相反,「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一17~18】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 瑣法的邏輯極其公式化,他認為只要約伯離開罪孽,黑暗便會立刻雲消霧散,燦爛的光明隨之而來。這裡的“盼望”令人感覺似乎偏重於恢復財產和子女等現世的財物。然而,約伯所面對的悲慘現實很難允許他盼望找回往日的榮華,因此,他只是渴望能夠走出現在的痛苦。後來,約伯在隱隱約約間陳述了對復活與來世的盼望(19:25~27),這實在是從困苦中錘煉出的寶貴認識。 ――《聖經精讀本》 【伯十一18】「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 「也必四圍巡查」:或作「也必受保護」。――《串珠聖經註釋》 「四圍巡查」(18節),意思是「四圍巡查,發現平安無事」。──《聖經綜合解讀》 【伯十一19】「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 【伯十一20】「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讀時若能和四7比較,可發現瑣法態度的獨斷和言詞的無禮。以利法和瑣法都認定約伯有罪,以利法說話何等婉轉,但瑣法則斷定約伯必是惡人,若不悔改,他最光明的前途就是死亡。――《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警告約伯若不悔改,便是死路一條。――《串珠聖經註釋》 瑣法是神用來對付約伯、造作約伯的第三個工具,他的立論不需要任何根據,既不是經驗,也不是傳統,而是自己的直覺。他的權威就是他自己,他認為對的就是對的,所以武斷地定罪約伯(5節)。雖然他的話最短,但卻和「麻雀」一樣嘰嘰喳喳,毫無意義。瑣法所描繪的美好生活(15~19節),與以利法(五17~26)和比勒達(八20~22)所勾畫的相似,都是同一個「認罪~赦免~蒙福」的「屬靈公式」。──《聖經綜合解讀》 三位朋友都認定約伯有罪,但以利法說話比較婉轉,只是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四7),而瑣法的話根本就是定罪:「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20節)。這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對神的認識都不夠全面,所以說話既有正確的成分,也有不準確的成分。他們雖然有出於肉體的「好心」,但卻堅持自己的盲點和偏見,連僅有的正確也會失去勸勉人、安慰人的功效。我們若認同所謂的「成功神學」、「恩典福音」,也會和三位朋友一樣由果溯因,把受苦者當作信心不足、不夠敬虔的人,使勸勉變成了定罪、安慰變成了控訴。──《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11章)】 瑣法為何率直地指責約伯的不是?參4節。他接納約伯的答辯麽?他所關注的是約伯本人還是他的神學立場呢?你對那些神學立場與你不同的人該抱什麽態度? ──《串珠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