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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三章拾穗

 

【伯三1「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

         第一和二章的引言用散文寫成,從這裏開始,是一首很長的詩歌(1~四二6),但結語(四二7~17)也是散文。本章帶出即將開始的辯論。約伯在這裏說了一些激動友人的話,以至他們打破長時間的緘默,指出他受苦的原因。約伯因身體和精神的極大痛苦而說話。他自己的基本假設——即神總是祝福義人,卻使惡人受苦——已經證實是錯誤的。他若以自己的經歷來判斷,所得出的結論必定是:他的神學觀念是錯誤的,因為他不能把自己對神的觀念與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配對起來。雖然約伯有時作出敵意的回應,但他總是轉回,從來沒有離棄神。他後來所說的話大部分是誇張、不真實,而且可說是褻瀆的,但他從來沒有否認神。――《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章為本書用詩歌體裁記敘之始。直到四十二6。讀時應記得詩的用語 ,有用比喻和形像來表達的自由,因此解釋不可拘泥字面,可先看書前<參考資料>,用禱告的虔敬去領會,才能得到屬靈的益處,並享受本書文學的美麗。

約伯經過七天的悲痛沉默,現在開口說話了。他咒詛自己的生日和懷胎的那個夜晚(1~10),巴不得懷他胎的門關閉(11~19)。他質問:人既受患難何以求死不得,反要讓他活下去(20~26)。不過約伯哀歎自己的不幸時,既沒有埋怨神不公道,也沒有後悔自己行為正直。他沒有抗議,只是不明白何以象他這樣的人要受苦;生命曾經是歡樂,現在成了難忍受的重擔。――《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伯三1~10咒詛出生之日:約伯在肉身和精神上極其痛苦,他一向以為神賜福給義人和使惡人受苦,但現在他受苦的經歷恰與他的信念互相衝突,大有矛盾。在這情況下,他發出一連串的咒詛,但畢竟他所咒詛的乃是自己,並未應驗撒但的話──背棄神(25) 本章是約伯與其三友對話的前言。――《串珠聖經註釋》

         1~10節,是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1),表達生不如死的痛苦。他既不是咒詛神(9),也不是咒詛自己,而是「咒詛自己的生日」。本章是約伯的第一篇哀歌,文體是詩歌。本書只有一至二章和四十二7~17是散文,其它部分都是詩歌。──《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1~26●這一段是用詩歌體表達,其中吶喊的聲音很長,表達出約伯深切的痛楚。──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

         第一當患難達到極限時,人便全身心感到受挫折,心力憔悴,緘默不語。約伯也因驟然而至的極度苦難而掉進深深的沮喪與沉默中。尤其是,連妻子都非難約伯的信仰(29),這就使他飽嘗極度的孤獨。正在此時,約伯迎來了三個朋友的探訪,便如同決堤一般向他們傾訴苦楚。開口時,約伯本是希望得到朋友們的撫慰與理解,但是,朋友們膚淺而偏於理論的辯論卻無比冷酷。約伯的苦惱就越演越烈,甚至發展到在陳明自己信仰時自以為義的地步(101~4)。當時,神的啟示尚不明朗,但約伯依然沒有犯撒但所希望的咒詛神的罪惡,只是為自己的出生發出歎息且切望死。 ――《聖經精讀本》

 

【伯三2~10分三個階段,約伯咒詛自己的出生: 1)願自己未曾出母胎(2~10); 2)願自己死在母腹(11~19); 3)願自己立時死去(20~26)。本文屬於第一階段,以各種形式反復咒詛受孕之日,表現了作者卓越的文學想像力。在本文中,日夜形成對偶,45節是咒詛落地之日,6~10節則咒詛受孕之夜。 ――《聖經精讀本》

 

【伯三3「說:“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

         約伯但願自己從來未曾成胎,從來沒有生出來(也見於第10)。――《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說懷了男胎的那夜」:即宣佈男嬰出生的晚上。

          約伯咒詛「日」(4~5)和「夜」(6~9),「日」、「夜」乃指同一天(他出生那日)的白畫和黑夜。――《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的哀歌與聖經中其他悲傷的詩篇──包括耶二十14~18或與耶利米哀歌三1~18──同屬一類,這一切全都匯集在耶穌那可怕的被棄中(太廿七46),作為被棄絕之人性的真實呼喊,試圖要找到它所失去的神。所以,毫無疑問地,約伯所說的不能加以非難。形式批判學也有助於我們瞭解這種講論的普通目的。雖然是以一種陰慘、精心設計、過分誇大的咒詛形式,它的目的是要為一個人的不幸而悲傷,從而喚起人與神的同情125。——《丁道爾聖經注釋》

                  ●「懷了男胎」:古時不到出生就無法判定性別,因此這裡只是呼應前面的咒詛生日,進而咒詛生日的黑夜。──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約伯的咒詛是與神的創造相反,神的創造是由光開始,約伯卻是希望自己的生日與被懷孕日的光被收回。──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3~4那日。第45節咒詛出生的那日。第6~10節咒詛懷胎的那夜。

 

【伯3~6 遭咒和不祥的日子】美索不達米亞的日期表列明每月的凶日(七、十四、十九、二十一、二十八日)。這些日子不吉利,不宜進行商業活動、建屋、結婚。第七個月的第七日甚至禁戒食魚和韭蔥。此外,美索不達米亞的預兆表又列出了不宜男女行房、孕婦生育,或從事好幾種社交活動的日子。再者,某些事情也會令發生當日變得不祥(如:畸形嬰兒的誕生或君王駕崩)。《艾拉與伊舜的神話》描述被毀滅之城市的統治者向他母親說,但願自己是個死胎或在腹中無法出生,因為這樣一來,就不會遭遇這個命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4「願那日變為黑暗;願神不從上面尋找它,願亮光不照於其上。」

         「它」:指約伯出生的日子。

          「願神不從上面尋找它」:時令為神所定,所以約伯希望神沒有定他出生的日子。――《串珠聖經註釋》

         日與夜的平行仍然繼續著,每一個階段都較為擴充:那日是在第4與第5節受咒詛的,那夜則是在第6~10節受咒詛的。一個人不應該太過賣弄學問而把懷胎的那夜與出生的那日分開來,夜與日一起構成了二十四小時,希伯來文沒有特別的字可以指這個時期。——《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5「願黑暗和死蔭索取那日,願密雲停在其上,願日蝕恐嚇它。」

         那日可能是屬於黑暗的,所以,願黑暗……索取那日,把它從外人手中贖回來,將之取回為它自己的(RV),因為它們是同類的。希伯來字根 g~l 也出現在約伯記十九25意思是「贖回」。欽訂本(AV)譯作「玷污它」(思高),是基於後來的一個意義「汙損」,這個解釋存留在新英語聖經(NEB)的譯法──「弄髒」──中。其選擇是釋經學者仍持續存在的爭論。江森(Aubrey R. Johnson)作了另一個提議,譯作「遮蓋」,帶有「保護」的可能意義,而不是「汙損」130。比較嚴重的一個問題出現在第5節的最後一行,因為我們不知道 kmryry 這個字的意思究竟是「苦」或「黑」。——《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6「願那夜被幽暗奪取,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

    關於那夜,約伯表達了類似的期望。它也要被黑暗所抑制(參思高),並且,實際將它從日曆中塗抹掉。新英語聖經把祈使句譯作命令句,破壞了詩歌的流暢。修訂標準本(RSV)的譯法比較是直譯的,應該優先考慮(它仍然是羅利所偏愛的131),雖然它的同樂(和合本同)與欽訂本的「參加」都應該予以捨棄。達戶(Mitchell Dahood)經常引人注意相同的平行句在創世記四十九6的用法,引用比較的證據來支持「被看見」的意義132。——《丁道爾聖經注釋》

         「不在年中的日子同樂,也不入月中的數目」(6),指約伯生日那天是多餘的,最好從日曆中取消。──《聖經綜合解讀》

                  3的意思是希望那個日子被由日曆中取消。──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7「願那夜沒有生育,其間也沒有歡樂的聲音。」

         願那夜沒有生育: 意指“不孕的”(barrenRSV)、“堅硬如石塊”,1534則解釋為“無生育”。因此,本節是指不能生育的石女。約伯如此埋怨生養自己的母親,此歎息表露了約伯所遭苦難之巨大。 ――《聖經精讀本》

    譯作沒有生育(RSV)的這個希伯來文 galmu^d,意思似乎是,「如石頭般的」,相當照著字面的意思用在約伯記十五34。石頭子宮是一個不孕婦女相當好的一幅圖畫,她不像好土一樣接受種子133,若是如此,約伯就是在重複第3節的思想。但是這裏說要成為如石頭般的乃是那夜,下一行將此與歡樂的聲音作對比,暗示那夜的無生產力是沒有活動的安靜;但是,應該記得的是:受咒詛的不是那夜,而是發生在其中的生產事件。——《丁道爾聖經注釋》

         「沒有歡樂的聲音」(7),可能指沒有慶祝孩子出生的歡樂聲音。──《聖經綜合解讀》

                  ●「生育」、「歡樂的聲音」:希望那夜沒有生命力,無法產生新生命,憑藉的方法就是後面的「沒有歡樂的聲音」,指的可能是「沒有慶祝小孩出生的歡樂聲音」。──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8「願那咒詛日子且能惹動鱷魚的,咒詛那夜。」

         “願那咒詛……的”。即人們認為能夠使人整天遭惡運的巫師。“鱷魚”。一頭虛構的海怪,牠能作出大程度的破壞。――《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鱷魚”原文作Leviathan,為傳說中的水怪,能吞喝日子,造成日月蝕。約伯借此表達心中的苦痛,希望“那咒詛日子”的人能喚出這海中的水怪,把他出生的那天吞吃掉,令他的生日消滅。詩人引用神話,以加強敘事效果,並非真信其事。――《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那咒詛日子 ...... 的」:指巫師;他們嘗試藉咒語使日子變吉或凶。

          「鱷魚」:原文指神話中的海怪;巫師如用咒語惹動它,會弄到天翻地覆。

          整段都是強調約伯希望自己出生那日沒有存在。――《串珠聖經註釋》

         在約伯時代,人可以雇別人來發詛咒。約伯情願占卜者呼喚“鱷魚”吞掉他的生日。――《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因為袞克爾(Hermann Gunkel)在一八九五年首先倡議:日子應該讀作 ym 「海洋」134,穩定地累積下來的支持證據逐漸贏得較多學者的贊同,以致現在新英語聖經譯作「那些甚至可以以魔術把深海的怪物捆綁起來的人」。這在化除古老迦南觀念的神話上可能失之有過,在以色列人的文學作品中,這類的觀念已經變成僅具裝飾性的意象而已了。不容置疑地,譯作鱷魚的這個字(Leviathan)是古代神話中的混沌龍(chaosdragon),平行體很強烈地贊同新的讀法135;然而,8b節的困難仍然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平行句是有所幫助的,暗示著使用黑暗權勢來巧妙處理天上的現象,以致古老的混沌龍將會引起月蝕136。譯作能(NEB「容易的」)這個字的意義並不清楚,惹動(NEB「馴服」)這個字也是一樣。——《丁道爾聖經注釋》

         「鱷魚」(8)的音譯是「利維坦 Leviathan」,是古代中東神話中巨大的海獸(詩七十四14;賽二十七1)。聖經中的詩歌有時引用古代神話中的事物作為比喻,就像中國的詩詞使用典故,只是為了增強表達效果,並非證實這些事物的真實性。──《聖經綜合解讀》

                  ●咒詛「日子」:也可能是「海洋」的意思,原文中兩字相近。

                  ●「鱷魚」:「巨大的海獸」、「海怪」。──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8 惹動鱷魚】利維坦(和合本:「鱷魚」)在聖經之中,似乎是個海中的怪獸,代表混沌的勢力,但被神所擊敗(詩七十四14;賽二十七1)。約伯在此求助的對象,是有能力施咒喚醒蟄伏中之利維坦的法師。聖經對利維坦的形容有點類似巴比倫和烏加列的海怪,他們對被造世界的存在構成威脅(見四十一1的注釋)。──《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8  這一節挺特別的,是指……】在約伯時代,人可以雇別人來發詛咒。約伯情願占卜者呼喚“鱷魚”吞掉他的生日。――《靈修版聖經註釋

 

【伯三9「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盼亮卻不亮,也不見早晨的光線(“光線”原文作“眼皮”);」

         「黎明的星宿」:指在黎明時分出現的金星和水星。――《串珠聖經註釋》

         敘述了黎明時分的三個階段。前半節描繪了臨近破曉星辰逝去的場景,中間刻畫了太陽升起之前的漆黑場面,後半節勾勒了破曉之景。黎明通常被用來比喻希望與生機,然而約伯卻一味歎息埋怨。從本節,我們也可以窺視出約伯所遭苦難的嚴重性。 ――《聖經精讀本》

          約伯怎樣希望太陽在他出生的那日不曾升起、在他受孕的那夜永不落下,他現在也照樣說:願那夜黎明的星宿變為黑暗。整節經文描寫天亮的三個階段,在希伯來文字彙上作了仔細的區別。它是以夜晚最後的星宿不發光開始的(9a),在這裏提及的亮(9b)是特別指太陽說的,太陽的升起(使早晨來臨)受到阻礙,甚至妨礙了黎明前的微亮(9c),生動地稱這微亮為「沙哈(shahar)的眼皮」137(見和合本小字)──仍然隱而未現之太陽的光圈。這種呼喚的形像與荷馬為新日之色彩而歡呼吻合;但對於約伯而言,日出時的柔和之美嘲弄了它所造成的醜陋。——《丁道爾聖經注釋》

         「黎明的星宿」(9),指黎明時分出現的金星和水星。──《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10「因沒有把懷我胎的門關閉,也沒有將患難對我的眼隱藏。」

         「懷我胎的門關閉」:指不孕或不出生。――《串珠聖經註釋》

         這節完成了對約伯生日的咒詛。它(呂譯、思高、現中)可能意味著那夜沒有把授精的精液給關在外面,或是指沒有把胎兒關閉起來的那日。但在舊約聖經中,把一個婦女的子宮關閉或打開的乃是神(只有神),最好是把這裏所暗示的主詞看作是「神」。——《丁道爾聖經注釋》

                  ◎痛苦如果是真實的,人又怎能無動於衷?約伯這樣強烈的表達自己的情感,雖然是許多「有修養的」基督徒覺得難以接受的,但卻是理所當然與真實的。──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11「“我為何不出母胎而死?為何不出母腹絕氣?」

         約伯經歷著肉體上極度的痛苦,以及家庭和財產損失帶來的悲哀。他希望自己死也是無可厚非的。約伯的痛苦把他放在信心的十字路口上,許多對神的觀念都被動搖了(例如祂使你富有,一直保守你免受麻煩和痛苦,或保護你所愛的人)。約伯被趕回到信心的起點。他有兩種選擇:(1)詛咒神和放棄祂,(2)信靠神,從祂那裡取得繼續活下去的力量。――《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這時約伯的講論從咒詛轉向質問,在此有思想的連貫。他希望他不曾被懷在母腹中;若是懷了,他就希望能胎死腹中;若不然,就希望不曾被生下;若是生下了,就希望他能立刻就死了;或者,既然他已長大成人,就希望能很快死掉140。修訂標準本以「出生時」取代了呂譯、欽訂本與修訂本(RV)的「從母胎」。介系詞 min 可能是位置格的,意思是「在……裏面」,有許多譯本,包括七十士譯本在內,都支持這個譯法。這樣,這裏的想法就是指在出生前或出生後死去141。——《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並不認為死亡可以為他換回公義,他只是希望「停止苦難」。──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11~19約伯希望自己生下來的時候是死的;這樣他便可以安息在墳墓裏。――《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願出生時已經夭折:這裡約伯換了口吻,發出一連串的問題。――《串珠聖經註釋》

         11~19節,是約伯希望自己還不如「出母胎而死」(11),一出生就死亡。──《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11~26索弗克勒斯(Sophocles)曾說“不曾出生是至善;倘若已出生,就要歸回死亡,這是次善”。從索弗克勒斯到叔本華,以及加繆,有些哲人甚至將自殺合理化(撒上3134,自然與安樂死)。然而,約伯對生活的歎息及對死亡的切望有異於上述主張。約伯承認並信賴生命之主—神,他並非論及人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價值,只不過是因其痛苦的劇烈而熱切盼望死亡。我們可從摩西(1110~15),以利亞(王上19),約拿(43)等處見到類似的例子。根據本文所揭示約伯的死亡觀,死後的世界被描述為沉睡的狀態(13)或接近非存在狀態(16節;78)<緒論,希伯來人的陰間概念> ――《聖經精讀本》

 

【伯三12「為何有膝接收我?為何有奶哺養我?」

         “為何有膝接收我?”大概指父親的雙膝,人會把新生嬰兒放在他父親的雙膝之上(創五○23)。――《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膝」:或指父親的膝(參創5023),表示父親接納新生嬰孩;或母親的膝,指母親的乳養,與下半節意思相近。――《串珠聖經註釋》

         創世記五十23暗示12a節是指父親接納新生兒;但提及「我母親的膝」(NEB,參現中)──跟以賽亞書六十六12一樣──是以整個第12節來描寫第一次的哺乳行動。——《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13「不然,我就早已躺臥安睡,」

         如果約伯早就死了,不管是怎麼死的,那他一定早就獲得解脫了,並不是因為死亡提供補償或喜樂,只是因為它結束了生命中的不幸而已。

死亡是約伯記這卷書中一個重要的主題。就如我們在導論:「Ⅹ 約伯記中的苦難問題」已經見過的,下一個世界中賞賜與刑罰的教義,並未以今生不相同之命運的道德問題的答案而出現在約伯記中,約伯也沒有指望死亡能矯正他不當受之苦難的不公平,只要結束它們就夠了。——《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13~19 來生的概念】以色列對於來生的概念,與烏加列和美索不達米亞的鄰邦十分相似。但他們不一定如約伯記一般,視死亡為安息之處。死亡(希伯來語稱之為 sheol,和合本譯作「陰間」)是實存的地方,死人在此必須吃塵土,喝髒水。按照亞喀得語史詩《伊施他爾下陰間》,陰間還有欄柵閘門將死者拘禁于內。並且該處是黑暗沒有光亮,只有寂靜的地方。死人在這處境不能讚美神。有關來生概念的進一步資料,可參看:以賽亞書十四章的附論。──《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伯三14「和地上為自己重造荒丘的君王、謀士,」

         “重造荒邱”可譯為“建造邱陵現在又已荒涼”。約伯的意思是:要是他一出生就死去,情形會同歷史上顯赫的人物一樣,造了許多宏偉的建築,現在只剩斷垣殘壁,自己長埋黃土。――《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重造」:乃意譯,上半節應為「在地上為自己造荒邱的君王」,指在世時曾有偉大建設(如今卻已成為荒邱)的君王。――《串珠聖經註釋》

         這節的意義從未獲得闡明,雖然曾經有過許多的嘗試。君王並未為自己建造荒邱,而且,雖然 bnh(建造)的意義有時候是「重造」(呂譯、思高、現中),這類的工程並不是像原來的建築物一樣具有紀念意義的。荒邱並不是像金字塔一樣意味著某種古老的事物,不像是用來指墓穴,雖然這意義頗切合上下文一般論及的死亡。就跟王子(15)不能把他們的財富帶到陰間裏一樣;君王的建築物現在已經荒廢,照樣嘲笑他們在世界上的輝煌,因為他們在死亡中與奴隸沒有什麼差別143。——《丁道爾聖經注釋》

         「重造荒丘」(14),原文是「建造荒丘」。指歷史上的顯赫人物造了許多宏偉的建築、墳墓,現在都已成為荒丘。──《聖經綜合解讀》

                  ●「重造」:「建造」或「建立」,沒有「重新」的意思。

                  ●「荒邱」:「荒廢之處」、「廢墟」。這裡可能指墳墓或金字塔。──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14~15重造荒邱的君王: 指那些擁有財富與權力,修建宏大建築的君王,就像金字塔或多見於中東的巨大岩石墓群一樣,這些建築淒然而荒涼。約伯期待死後能與世上的名仕一同居住,由此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約伯淒苦的孤獨感、對人的思念及對死亡的切望,他被頑疾所纏累,感到與神隔絕。 ――《聖經精讀本》

 

【伯三14~19約伯巴不得出生時就立刻死去,可以像不同階級中那些已死的人一般得著安息。――《串珠聖經註釋》

 

【伯三15「或與有金子、將銀子裝滿了房屋的王子一同安息。」

         類似的考慮也暗示王子儲存金子、銀子的房屋不是他們的墳墓(在墳墓裏,寶藏是埋起來的),而是指他們豐裕的家,這在陰間裏對他們是毫無價值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16「或像隱而未現、不到期而落的胎,歸於無有,如同未見光的嬰孩。」

 

【伯三17「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困乏人得享安息,」

         「那裡」:指陰間。――《串珠聖經註釋》

         陰間是安息與釋放的地方(13);甚至連惡人,非但沒有獲得他們長期未兌現的刑罰,反倒是得以歇息。他的意思比較不像是說他們現在受了攔阻而「停止了騷擾」別人(呂譯、思高、現中);在第26節末了,也使用同一個字來形容約伯現在的「煩擾」(呂譯)。它是暗示惡人活在情緒不安的狀態中,對他們而言,這個狀態在死時終於可以快樂地結束了。我們已經接近了苦毒的思想──為善或為惡在末了並沒有差別。——《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17~19在本文約伯喪失了一切對生命的激情,將墳墓視為釋放與自由得以實現的地方。對聖徒而言,死亡意味著進入天國,在那裡,所有人都將發現嶄新的自我,並且得享真正的“公義、和平與喜樂”(1417) ――《聖經精讀本》

         約伯在痛苦之中,所以把死亡想像得十分可愛,以為死亡是受苦之人最好的解脫,可以消除一切善惡、階級和勞苦重擔(17~19),卻忽視了「死後且有審判」(十四3;來九27)──《聖經綜合解讀》

         約伯敬畏神,但還不夠認識神,所以還不明白人生的目的,以為人只是在地上渡過一生,最後不論貴賤善惡都在死亡中「安息」(1517)。所以他所盼望的,只是平平安安地渡過一生,最後「躺臥安睡」(13)──《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18「被囚的人同得安逸,不聽見督工的聲音。」

         「被囚的人」:乃指服苦役的俘虜。――《串珠聖經註釋》

    既然被囚的人在陰間所得著的是安逸,而不是釋放,他們就不是在牢獄裏的人,而是受到殘忍的強迫勞力的「被擄的人」(呂譯),所以這一節所提及的,可能只有一個階層的人,而不是兩個。——《丁道爾聖經注釋》

                  ●「被囚的人」:「囚犯」、「俘虜」、「奴隸」或「奴工」。──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19「大小都在那裡,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

         「大小」:指14節起所提不同階級與身分的人士。――《串珠聖經註釋》

    就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這節經文結束了所列的名單。形容詞「小」與「大」可以指面積、年紀、地位、或財力,見一3的註釋\cf0,「大」在那裏的意義是「富有的」。新英語聖經的「高與低」,是社會階層的對比;——《丁道爾聖經注釋》

                  ●「奴僕脫離主人的轄制」:「奴隸脫離主人」,指社會階層都消失。

                  ◎此時在約伯的心目中,死亡的觀念有如「人死如燈滅」這樣,只要死亡,一切的善惡、階級就會消逝,他的苦難也能一了百了。但是他仍然沒有「自殺」的念頭。──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0「“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

         「為何有光賜給他」:為何仍要活著。――《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原本埋怨自己的存在本身,如今卻將這抱怨的矛頭指向造物主。約伯含有怨恨的詰問並不是在問為何使他降生在這世界,而是為何在這難以煎熬的苦難中延長其生命。所有聖徒都會在苦難中向神提出各樣的疑問,而瑣法正是對這些疑問作出了最好的回答。“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麼?處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1178) ――《聖經精讀本》

    到目前為止,約伯已經發現生命是難以忍受的(3~10),死亡則是可羨慕的(11~19)。現在,他更深地探討問題的內部,問這一切的事為何會發生。光與生命是類似的,因為死亡的境界是黑暗的。為什麼神恩賜生命的結果竟然是:有生命的希望能除掉它呢145?——《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認為,如果人生終究都躲不過「患難」,最終只是「愁苦」,為什麼還需要活著呢(20)?他在痛苦之中,已經看不見神造人的美意。但是,約伯的歎息和世人的抱怨有著最根本的不同,因為他相信神在一切之上掌權,所以這信心使他更加痛苦。──《聖經綜合解讀》

         「為何有光賜給他」(20),意思是造化弄人,受苦的人反而還要活著。「光」與「生命」(20)對應。──《聖經綜合解讀》

                  ●「光」:意義近似於「生命」,與後面的「生命」相呼應。──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0~26渴想死亡:對約伯來說,生命是一種負擔,只有死才可以解決他的負擔,挪去他所受的苦楚,故他想立刻死去。――《串珠聖經註釋》

         20~26節,是約伯希望自己快快死去,生命對他已經成為難負的重軛。所以約伯希望自己不曾被懷胎(3);若是懷了,希望沒有出生(7);若是生了,希望立刻夭折(11);若是長大,希望很快死去(21)。約伯這樣強烈地表達自己的情感,並非不夠屬靈,而是表明痛苦的真實。人的痛苦若是真實的,又怎能無動於衷?只有真實經歷過痛苦的人,才有可能體會罪的可怕。人若對痛苦的認識只是蜻蜓點水,對罪的認識只能停留在頭腦裡;人若輕視痛苦,就是輕視基督。──《聖經綜合解讀》

 

【伯三21「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

         切望死卻不得死: 死亡具有雙重要素。死亡既是有限的人類所不能逾越的絕望之壁,同時也是艱難辛勞的生命最後的終點。不過,這種死亡僅是肉體之死,聖經描繪了比這更加可怕的死亡<林後 緒論,信徒對死亡的態度>。在本節,約伯視死亡為脫離苦難的最後方法;可以說,更加深切地表現出了約伯所受的是何等的痛苦。 ――《聖經精讀本》

         「他們切望死」雖然自殺是個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但卻從未列入考慮;死亡也必須是神的恩賜,對於現在的約伯而言,這已變成證明祂的良善的唯一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切望死」(21),原文是「等候死」。──《聖經綜合解讀》

         「永生」並不是長生不老,人若與神隔絕,長生不老就會成為「永火」(太十八8)的煎熬。「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賽五十九2),「與神隔絕」(西一21)的罪人終究有一天會和約伯一樣,體會到與神隔絕的痛苦,「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21),那就是地獄「永火」的感覺了。──《聖經綜合解讀》

                  ●「切望」:「等候」。──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2「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

         這裏用來描寫死人大喜的字眼──他們尋見墳墓──是非常生動的。Gi^l(譯註:極其歡喜)是描寫跳舞時狂放不羈,充滿快樂的情形,但有些學者利用平行句來找出另一個字指墳墓,且有亞拉伯文的同源字支持146。——《丁道爾聖經注釋》

 

【伯三23「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為何有光賜給他呢?」

         神圈上籬笆保護約伯(10);約伯卻視為騷擾。――《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乃繼20節的話而說。約伯發現他的道路突然阻塞,找不到出路。一10記有約伯蒙福,如籬笆圍護;現在他受苦,如籬笆圍困。――《啟導本約伯記註釋》

         人的道路既然遮隱,神又把他四面圍困: 在110撒但曾以“保護的籬笆”來表達神的保護(hedge),然而在本節約伯則視其為“網羅與障礙”,發出了抱怨的歎息。這就表明了約伯在一定程度上已捲入了撒但的詭計。通過本節,我們可以得到以下教訓:①若要更加有效地防禦撒但的計謀,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混淆不清的情況下,也順服並依賴神(1251;多31);②在人生的道路上,很少有像失去生命的方向更嚴重的問題。因此,聖徒要堅守信仰,並時常為實踐信仰而努力(林前1031) ――《聖經精讀本》

         這節經文重複了第20節的思想,結束了這個樂章。希伯來文的殘缺不全,由和合本及修訂標準本緩和了,重複使用第20節的為何有光賜給(注意和合本字旁小點)。但其間的關聯是可以正確領會的。所用的字眼甚至更為愁苦,因為有著撒但在一10所說的話的反諷回響。撒但視神的圍困是個保護,約伯卻認為那是個束縛,他感覺到受限其中。——《丁道爾聖經注釋》

         23節是約伯在哀歌中第一次提到神。在撒但的眼中,神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10)約伯,但在受苦的約伯眼中,自己卻是被神「四面圍困」(23),找不到出路。約伯之所以對苦難困惑不解,是因為他對神的信心。人若不相信神既是公義良善、也是大有能力的,就不會對苦難產生疑惑。因為在一個沒有神的世界裡,人根本沒有資格抱怨;在一個神沒有愛、或者神軟弱無力的世界裡,人根本沒有理由質疑。──《聖經綜合解讀》

                  ●「神又把他四面圍困」:撒但的眼中,神是四面「保護」約伯,不過目前約伯的眼中,自己是被神「四面圍困」。──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3~26約伯一直非常謹慎地不去敬拜物質財富,只敬拜神。儘管如此,他仍被災難淹沒,故此他抱怨為甚麼自己過正直的生活也有試煉來臨。他所有的生活準則都被打碎,他開始失去方向。試煉和悲痛,無論是暫時的或是長期的,都摧毀不了生命的真正目的。生命的目的並非僅是追求幸福和個人成就,更是要服事和榮耀神。生活的價值和意義並非建築在感覺上,而是在無人能拿走的真實之上,那便是神對我們的愛。不要假設因為神真愛你,便會阻止痛苦發生,事實可能剛好相反。
神的愛不能以我們所受痛苦的大小來測度。保羅教導我們,沒有東西可以將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參羅838~39)。――《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三24「我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我唉哼的聲音湧出如水。」

         「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意即我以歎息作為食物。(參詩423)――《串珠聖經註釋》

         約伯這篇講論的最後三節經文,在希伯來原文中很難理解,所以譯經者必須作自由的發揮,才能確保中英文的合理性。嘆息與唉哼不夠強烈,後者所描寫的是獅子的吼叫,讀作 km~ym,而不是 k~mym,不需要改變經文,卻產生一個較為有力的明喻:「我怒吼的瀑布就像海洋一樣」。前一行明顯地提及「我的食物」(呂譯、思高),令所有釋經學者深受挫折,除非「我的肉」147可以提供一點線索。要表達約伯悲慘的愁苦,嘆息是太過柔弱無力了。所傳達的印象是:從他整個身體發出呻吟。——《丁道爾聖經注釋》

         「未曾吃飯就發出歎息」(24),意思是歎息就是他的食物。──《聖經綜合解讀》

                  ●「唉哼」:原文應該是「咆哮」或「獅子吼叫」。──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5「因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

         可見約伯所有的遭遇,在他沒有遭遇之先,他都已經怕過了。撒但所作的第一件事,是將一個『怕』的心先放在人的裏面。你接受那一個『怕』,那一件事就成功在你身上;你不接受那一個『怕』,那一件事就不得成功在你身上。――倪柝聲《初信造就》

          約伯在他興盛之時不曾自滿,他小心謹慎,以免喪失神的恩寵(5)。然而災禍打擊照樣臨到。比較修訂標準本(恐懼;譯註:英文為現在式)與新英語聖經(「耿耿於懷」;譯註:英文為過去式),就可以證明動詞時態的困難。欽訂本的譯法應該優先考慮。他所恐懼的事──失去神的恩寵卻偏偏臨到他身上,他對為什麼會如此毫無概念。——《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伯「所恐懼的、所懼怕的」(25),表面上是所遭遇的那些「患難」(26),實際上是因為這些「患難」意味著他失去了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敬畏神並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敬虔之人不會無動於衷地漠視貧窮、看淡親情、壓抑感受,假裝沒有疾病痛苦。相反地,人與神的關係體現在日常生活之中(申二十八1~14),並能借著生活知道這關係是否正常(申二十八15~68)。因此,苦難讓約伯發現,他似乎已經失去了與神的「密友之情」(二十九4),這是他最大的痛苦。所以約伯雖然痛苦,但他的哀歌並沒有定睛在苦難上,既沒有咒詛自己,也沒有控訴天災人禍的肇事者,更沒有質問苦難的原因,而是關注自己與神之間的關係。──《聖經綜合解讀》

                  ●「所恐懼的....所懼怕的」:就是約伯遭遇的那些苦難,或者說是失去神的恩寵。──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26「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

                  ◎約伯這時也已經絕望,認為只有死亡才能解除他的苦難。──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思想問題(3~5)

 1 死亡對在痛苦煎熬下的約伯有何意義?見第3章。你對死亡有什麽看法?參羅147~9。你若處於約伯的環境,會有何反應?

 2 以利法責備約伯的話(43~5)對今日從事輔導、牧養工作的基督徒有何提醒?

 3 以利法的言詞中,有那些見解是正確的呢?這為什麽不能幫助或安慰約伯呢?問題出在那裡?

 4 以利法將他的屬靈知識當作唯一、完全的知識,並以此判斷約伯,這種做法在今日仍可見麽?你有否犯這毛病?

    ──《串珠聖經註釋》

 

【伯三章】約伯自詛其誕辰,寧願去世。下文所記,就是各人的談話了,總計:

         約伯共講九次,以利法三次,比勒達三次,瑣法兩次,以利戶一次,神一次。這些人的談話,雖然有時盛氣淩人,但大體說來都是?和的。要明白各人所講的要點,甚為困難。他們只注重咬文嚼字;有些長篇大牘,恐連說話的本人都有莫明其妙之嫌;當然有許多篇的言論是非常精采的。他們的意見大都是一致的,但主要的觀點,卻有差別。?將他們所爭執的意見,概述如下:

         約伯的三友以為受苦是罪惡的刑罰。如受大苦即證明系犯大罪。如果是秘密的罪;那末受苦,就是揭露他的?密,證明他是一個假冒為善的惡人。

         少年人以利戶的意見,則認為受苦不是為犯罪而受刑罰,是欲其不再犯罪而加懲戒。與其說受苦是為刑罰,不如說受苦是為管教,是為紏正。

         卷尾,神在旋風中說話。神的意見似謂人以有限的才智,欲明白創造與宇宙中的一切?秘,為不可能。人活在世上,每天所見與所接觸者甚多,他們尚不能明白,尚無能為力,何況其他呢?

         概而言之,本書最大的教訓似為約伯的忍耐受苦,至於終得以見神,而獲厚報。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約伯面對第二次攻擊——肉體折磨時的反應,與他受到第一次攻擊後的態度有了很大的差別(120~22)。約伯沒有詛咒神,但他詛咒了自己的生日。他覺得被神棄絕還不如不出生好。約伯在肉體、感情、靈性上都有掙扎。他的苦難又深又廣。在患難和受苦的日子裡,千萬不要低估我們的脆弱。我們即使不能解脫,也要持守我們的信心。 ――《雷建生約伯記解讀》

 

【伯三至二十八章】在三至二十八章的長篇辯論中,約伯常常自言自語、內心掙扎,或是轉向神、一次又一次地向神呼籲。約伯並不是冷冰冰的「屬靈正確」,而是有溫度的人,他把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原原本本地告訴神,雖然令三位朋友震驚,但卻是最真誠的禱告。三位朋友談論神,但約伯卻是對神說話,這使他成為最終唯一真正認識神的人(四十二7)──《聖經綜合解讀》

         三位朋友對發生在天上的事情一無所知,卻很有把握地堅持自己的臆測,雖然講了許多正確的話,但卻都不適用於約伯的遭遇。即使他們看見了天上的事情,發表另外一番高論,也不可能闡明屬靈的真相,因為真理只能由神自己來啟示(四十二4-5)。三至二十八章是約伯與三位朋友的辯論,分為三個回合:

   1.約伯的哀歌(第三章)。

   2.第一個回合(第四-十四章):三友根據因果報應的理論,強調人必然是因犯罪而受苦。他們打遍天下只有一招:不是神錯就是約伯錯,既然神不會錯,那當然是約伯錯。

   3.第二個回合(第十五-二十一章):不管約伯如何反駁、喊冤,三友逕自稱他為「惡人」,甚至開始講論惡人的結局。

   4.第三個回合(第二十二-二十六章):三友沒有任何新的論點,而是指控約伯一些「可能」犯的罪。

   5.約伯的總結(第二十七-二十八章):他覺得自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二十七1),所以只能死不認罪——「我斷不以你們為是;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二十七5)。──《聖經綜合解讀》

                  31~2723這一大段經文中,約伯的朋友們談論神,但約伯卻常常自言自語,或者是向神說話。這是整個對話中基本的差異。並且約伯從來沒有關注在自己財產與身體的傷害,他關注的核心反倒是「神自己」,以及「神與自己的關係」。── 蔡哲民等《約伯記研經資料》

 

【伯三1~三十一40約伯與三個朋友的辯論:本文在結構上相當於展開部分,以詩劇的形態展現了三個朋友各自所作的三次辯論與約伯的反駁。當時,啟示並沒有像今天這樣昭然若揭,三個朋友在本文中的主張反映了當時社會中普遍存在的希伯來信仰。簡而言之就是:①因果報應邏輯,現實中的一切災難與祝福皆由罪行與善舉而來;②視善行是得救的條件,三個朋友仗著自義(self~righteosness)定他人的罪(73)。約伯之友欲以上述邏輯來說明約伯的災難並力圖說服約伯,最終卻開始責難約伯。有人認為約伯的三個朋友各自象徵律法,先知書和智慧書。若除去耶穌基督的恩典,整個舊約就無異於定聖徒之罪的網羅(511) ――《聖經精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