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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第九章拾穗

 

【伯九1「约伯回答说:」

         910两章为约伯的答复,他承认神赏善罚恶,不会离弃义人的原则;但用微带讥讽的口吻指出,人不能做到神眼中的完全,不受祂的责备(2),何况神权力无边,威严难比,谁敢与他对簿公庭,为自己辩屈。他虽有理由也难得直,不如早早死去。约伯的答辩包括:1,承认神的权能(2~13)2,人无法与神争论(14~21)3,神在善恶上皂白不分(22~24)4,约伯重申人受苦难非尽因罪(25~35)5,约伯历述所受的苦,盼望早死(1~22)――《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约伯坚持自己没有罪恶(伯十7)。以为「善恶无分,都是一样;完全人和恶人,衪都灭绝」(伯九22)。于是约伯抱怨神,竟然这样对待他,巴不得自己没有出世倒好(伯十18~22)

         九章对约伯来说,比勒达的话毫无新意。约伯早已知道恶人最终会被消灭,然而他为甚么要被消灭呢?约伯认为他不应受这样的苦难,所以想让自己的案情呈报给神(932~35)。不过他也知道同神争论是徒劳无益的(94)。约伯没有声称自己是完美无缺的(720~21920),但他的确称自己是良善信实的(629~30)。约伯虽向神表达不耐烦,却没有抗拒或诅咒神。――《雷建生约伯记解读》

  第九和第十章记录了约伯的第三次讲话。他承认神的全知全能和自己的软弱。然后他对自己的痛苦,发出又一次哀怨。──《SDA圣经注释》

 

【伯九1~13神能力浩大,人不能与之争辩。――《串珠圣经注释》

         ◎这一段中,约伯用了很多讽刺的语法,他重复了朋友的意见,但却用反面的方式去理解。一面表达出他对神的了解,一面也显露出朋友立论的武断。

         ◎这一段约伯着重在描述神的能力浩大,以致于没有任何足以抗衡他的力量可以要他负责、衡量他的公义。因此,人如何能在他的面前被宣判无罪?就算约伯认为自己无罪,也不可能在诉讼中获得胜诉。神已经宣判、已经执行,没有人能挡住他。──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1~22这是约伯对比勒达的第一次反驳,生动地描绘了约伯的心境。肉体持续的痛苦,朋友们那些瓦解自己期待的诡辩,不可测度的神之心意,这些都使约伯无比焦虑:①比勒达根据相对的价值标准一律将所有人区分为义人和恶人,主张“灾难是罪恶的结果”。约伯反驳了比勒达的逻辑,主张在神面前人都是不义的(192);②约伯将箭头转向神,对恶人与义人受到同样的待遇,甚至恶人更为亨通的事实表明了自己的不满(92324)。并且,对追求行善的敬虔生活也表示怀疑(93031)总之,约伯抗议比勒达按照相对的标准区分人,又抱怨神竟然不区分圣徒的善行恶举。由此看来,约伯似乎并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罪和行善等问题,而只是急于自我合理化和驳倒对方。约伯以迫切的心情求告神为他解开这些谜(10) ――《圣经精读本》

 

【伯九2「“我真知道是这样。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这问题困扰许多人,而且是一个重要的人生问题。答案是:我们只能倚靠神的儿子担当我们的罪,代替我们受死,才可以在神面前成为义(罗三21~28)――《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约伯承认比勒达所言不假,神确是公义的,但人不能在神面前取得义的地位。――《串珠圣经注释》

    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这是法律上的用语。一个人怎能在诉讼上胜过神呢?以利法问过几乎相同的问题(17),他从大能的神与必朽坏的人之间无限的差异作了否定的答案。约伯充分察觉到这个困难,但是却没有被它吓退。——《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真知道是这样」(2),指约伯接下来的看法。这些话更多的不是针对比勒达(八章),而是继续响应以利法(~五章)。约伯对以利法的响应其实并没有结束,只是比勒达嫌他说得太多,打断了他(2),所以现在约伯要继续说。──《圣经综合解读》

         「成为义」(2)原文是法律用语,又被译为「有理」(申二十五1;王上八32;代下六23),意思是「被判为无罪」(四十8;创三十八26;出二十三7;撒下十五4;赛四十三26)。「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2),并不是谈论人能否成为义人,而是指人无法与神争辩(3),只要神指控了人,人就一定是有罪的。──《圣经综合解读》

 

2 人在神面前不算为义】名为《人和他的神》(Man and His God)的苏美智慧文学中,有这样一句话:「从来没有无罪之孩童,由母亲所生」。但这概念与原罪无关,它所回应的是神明从一开始就将邪恶掺入人类文明的苏美观念。──《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3「若愿意与他争辩,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本节的“争辩”是法庭所使用的起诉用语。原文并没有明确指明谁是原告和被告。这并不影响本文所欲传达的意思。人不可能成为神的争辩对象,神也不与人争辩。这是因为:①全知全能的神并不与有限的人同等,他是超越于人的。虽然神喜悦与自己的百姓相交(林前19),约伯却因自己所遭受的试炼而陷入与神完全断绝的孤寂之中;②神的判断标准与人相异。若不借着神圣善的启示,任何人都不能认识到神欲使圣徒们达到的理想是“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413)。约伯尚没有得到这启示的光照,因此只能抱怨神。 ――《圣经精读本》

         这里的争辩这个字是进行诉讼的专门术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并不清楚:谁提出指控、谁无法回答呢?修订本暗示是神控告人;然而修订标准本却暗示那想要采取主动、对神提出诉讼的乃是约伯(参现中注),这个解释合乎那些想要约伯扮演一个敢于控告神的激进角色的释经学者之胃口;但是,无论多么英勇,这样放胆陈述是徒劳无益的,因为「神不会回答千中之一的问题」(NEB),这暗示神斥退人,不对任何人说明祂的道路的理由231。这可能有两个理由:首先,神无限的能力留给有限的人一个非常不平等的竞争,第九章的独唱显出约伯戒慎恐惧地察觉到这巨大的差异。其次,更不吉利的理由可能是人对公平的观念与神的有如此大的差异,以致没有一个人可以期望他的义能从神得到任何表彰;——《丁道尔圣经注释》

         「争辩」(3)原文是法律用语,意思是「相争、争讼」。「回答」(3)原文也是法律用语,意思是「响应、作证」。第3节原文并不能确定谁是被告、谁是原告,但神完全不必回答人,人也无法回答神。──《圣经综合解读》

                  ●「争辩」:法律用词,「诉讼」的意思。

                  ●「回答」:到底是神回答人还是人回答神,由原文中看不出来。神可以完全不回答人的问题,人也无法回答神提出的任何质疑。──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3~12面对神伟大的智慧与能力,约伯看到自己的不足。――《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伯九4「他心里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

         他在这里说到神的智慧与能力时尊敬的口吻(不是辛辣的!),证明他的思想是多么完全地迷恋于神的能力与公平,即使他的思想无法捕捉这些实际。——《丁道尔圣经注释》

         「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4),原文是「谁刚硬敌挡祂而成功呢」(英文ESV译本)──《圣经综合解读》

         约伯同意以利法所说的:「必死的人岂能比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17)。神的公义和圣洁都远远超越了人,所以人与神争讼是毫无智慧的(2~3)。虽然约伯「完全正直」(2),相信自己没有犯罪,但也有自知之明,并没有「口中的言语如狂风」(2)。但约伯坚持自己无罪,并不是否认人的罪性(十三23;十四17),而是不肯迎合某种神学理论,虚伪地编造自己确实不知道的罪名。──《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5「他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

         「知觉」(5),原文的意思是「知道、认识、分辨」。「祂发怒,把山翻倒挪移,山并不知觉」(5),比喻受造之物并不能明白造物主在自己身上的奇妙作为。──《圣经综合解读》

                  ●山并不「知觉」:「知道」、「认识」。──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5~9 古代近东神明对宇宙的控制】4节下半和第8节清楚显示这几节的背景是神圣战士的宇宙性争战。宇宙性争战的主题描述主角神祇胜过宇宙中的势力(通常是死亡或海洋等混沌势力),为宇宙带来秩序。古代近东通常将这些势力拟人化为神祇,但本段在这方面保持一定程度的模棱两可。耶和华在此克服群山(5),惊吓冥界(6节;和合本译作「地」的希伯来字眼有时可解作冥界,所用的动词是表示恐惧战栗,不是地震),熄灭太阳(7节;大概指日蚀),限定星辰出现的次序(7),展开诸天(8节;按照《埃努玛埃利什》史诗,是用被击败仇敌之尸身),征服海洋(8),塑造星宿(9)。──《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5~10本文极其庄严地描述了天地的创造者、掌管者——神的全能与伟大、雄伟,其程度甚至超出了诗篇(147),以赛亚(4021~31),阿摩司(413)等。正如前文所示,约伯与其说是称赞神,不如说是为极其渺小的自己和全能神之间存在的巨大疏离而发出叹息。本文用诗的语言描述了大大彰显神之权能的自然现象即地震、火山、日蚀等。 ――《圣经精读本》

         约伯的讲论不容易分出是由哪些诗所构成的,但我们在这几行中看到飞扬的抒情诗,与诗篇中(如:诗一四七篇)、阿摩司书中(如:摩四13)、以赛亚书中(如:赛四十21~31),以及其他地方颂扬神的作为之伟大礼仪是相同的传统。创世记一章也很接近,虽然,约伯记第九章有几个相当不同的创造故事。以利法类似的诗──以约伯的诗结束时的陈述来开始的(参五9与九10)──叫人感到安宁。约伯的诗则是令人不安的,火山爆发、地震、日蚀,以及天空中其他的奇事,全都是由神所造成的;这类的事太多了,无法计数;也太奇妙了,无法领会(10)233。第9节所提及的这些星座曾经有过许多的讨论,结果仍是众说纷纭,详细的情形可以从专业注释书及参考书籍得知。南方的密宫的意义仍使我们困惑,这事并不会减低约伯正在陈述的论点。——《丁道尔圣经注释》

         5~12节反驳了以利法和比勒达对真理的观点。我们固然应该借鉴别人的经验、吸取前人的传统,但人都是有限的,经验和传统都不能作为真理的可靠来源。而人的灵异经验往往只是肉体的感觉,所以既要「辨别诸灵」(林前十二10),也要辨别肉体,更不可用追求肉体的感觉来代替追求圣灵。面对神无与伦比的智慧与能力(4),约伯承认有限的人在无限的真理面前是无知的,只能凭信心接受神对苦难以及万事的主权:「祂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祂:祢做什么」(12)──《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6「他使地震动,离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摇撼。」

         当时人以为地球立在柱子上,地震是柱子摇动之故。――《串珠圣经注释》

         「地的柱子就摇撼」(6),可能形容地震。──《圣经综合解读》

                  ●「地的柱子」:又称为「地的根基」,以色列人认为地底下有四根柱子支持着大地 753 )──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6 地的柱子】柱子有时代表界限。所罗门圣殿有两根独立的柱子,可能代表圣所的界限。圣幕用柱子悬挂幕幔,构成幕院的界限。即使是用作支撑的柱子(如参孙所倾覆的非利士庙宇),考古资料依然证实是用作门廊或院子的界限。巴比伦称为库杜鲁的界石是柱状的,但可能不过是巧合。古代近东文献并没有地由柱子支撑的对应例证。旧约中惟一的案例是诗篇七十五3,该节亦可解作是维持明显的界限。在约伯记二十六11有柱子的却是天,但这话也是在讨论界限(10)之时提出的。因此,地的宇宙性界限比较有可能是活人死人之间的分界。本节译作「地」的字眼有时是指冥界。在亚喀得文献中,冥界的界限由闸门所代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7「他吩咐日头不出来,就不出来;又封闭众星。」

         这可能是指日蚀、月蚀和沙漠中风沙吹动等自然现象。――《串珠圣经注释》

         「封闭众星」(7),原文是「给众星盖印」,可能指规定众星出现的次序和运行轨道。──《圣经综合解读》

 

7 封闭众星】新国际本:「他封闭众星的光」,其中的「光」字是原文所无的。(希伯来原文直译是「他在众星四周封缄」)。这话显示规定众星出现之次序和所行之轨道的是耶和华。美索不达米亚天文学(穆珥阿平系列〔Mul~Apin series)将三十六个主星分为三段,分别称为亚奴轨道、恩里勒轨道、伊亚轨道。这些固定的星轨占据了天上南、北、赤道三带。在名叫《埃努玛、亚奴、恩里勒》的观兆系列中,亚奴、恩里勒、伊亚三神规定了各星的方位、位置、轨道。玛尔杜克在《埃努玛埃利什》史诗中为星辰定立岗位。按照美索不达米亚的理解,众星是镌刻在中层天的碧玉表面上的,整个表面都能移动。上述案例解释经文所用动词「封缄」的意思:固定、镌刻都有封缄之意。──《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8「他独自铺张苍天,步行在海浪之上。」

         「步行」(8),原文也被译为「踏」(申三十三29),代表征服。「步行在海浪之上」(8),可能形容征服混沌。──《圣经综合解读》

 

8 步行在海浪之上】译作「海浪」的字比较有可能指某种事物的「背部」。这个希伯来语字眼在申命记三十三29就是形容踏在仇敌的背上(和合本:「踏在〔仇敌〕的高处」)。按照巴力的神话,海洋雅姆是巴力的主要敌手之一。由于「雅姆」(yam)也是本节中希伯来语的「海」字,「踏在它的背上」也很合适地表达了克服的意思。法老在埃及的图像中将所击败的仇敌用作脚凳。踏在背上代表击败仇敌,同样铺张苍天亦令人联想到玛尔杜克将所击败之仇敌查马特的尸身,用来塑造诸天。这两点都响应了第4节所提出的问题:「谁敌挡祂而不受损伤呢?」(NIV;和合本:「谁向神刚硬而得亨通呢?」)──《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9「他造北斗、参星、昴星,并南方的密宫。」

         “北斗、参星、昴星”。一些星座。――《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约伯提到“北斗、参星、昴星”这些秋天在北方天空特别明亮的三大星群,而把出现在南方天空的统称之为“密宫”,即星座。三十八31~32再提到它们。这些星宿的运行极其规律。“北斗”且常在我国诗歌中出现。古人天文知识有限,已懂得赞叹天父创造的奇妙。――《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南方的密宫」:意思晦涩,大概属星宿之类。――《串珠圣经注释》

         北斗,参星,昴星都是星座的名称。――《雷建生约伯记解读》

         参星:意思是“傲慢之徒”,相当于今天的“猎户”星座,希腊人称它为参星。昴星:意指“堆”或“群”,据推测是指星云。南方的密宫:迦勒底人用此词来指12星座。然而,约伯似乎是指南部地平线之后的无限空间。 ――《圣经精读本》

         「北斗、参星、昴星」(9),可能指秋天在北方天空的三大明亮星群。「北斗」可能是大熊座的北斗七星,「参星」可能指猎户座,「昴星」可能指昴星团。──《圣经综合解读》

         「南方的密宫」(9),原文是「南方的房间」,可能指南方的星座。──《圣经综合解读》

                  ●南方的「密宫」:字义是「隐密的房间」。──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9 星宿】巴比伦的文献证据,如阿米萨杜卡的「金星版片」(Venus tablet;约主前1650),显示当时的天文研究有很高的技巧和准确程度。虽然占星术在埃及的晚期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波斯时代十分流行,这种占卜和观兆的活动(见:赛四十七13)只是纯正科学的延伸而已。文献记录包括行星的动向,主要恒星和星座的位置,以及对月相和日蚀月蚀的描述。由于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文化中,有关恒星和行星的学识都很普及,圣经的作者和先知遂有必要说明这些天象是耶和华的创造。美索不达米亚的星座包括了兽类如山羊(=天琴座)、蛇(=长蛇座),物件如箭(=天狼星)、车(=北斗七星),以及人物如亚奴神(=猎户座)。星座之中最受欢迎者是昴宿星团,经常出现于印章之中,连巴勒斯坦和叙利亚都可以找到。新亚述文献保存了一些星座中天体的略图。主前一七○○年左右,一篇向晚间之神祈祷的祷文,按名列举各个星座,呼吁它们回答寻求兆头的占卜者。本节所列的第一个(和合本:「北斗」)未能肯定是何星座,可能性最高的是狮子座和大熊座。──《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9 南方的密宫】在美索不达米亚文学中,天的南带称为伊亚神的轨道。但本节经文所用的字眼是南方的「室」,意思不一定是星座。──《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10「他行大事不可测度,行奇事不可胜数。」

                  910 约伯隐约指正了朋友们的意见,他们以为自己了解神,事实上谁能真正了解神的作为呢?──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11「他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

         也难怪约伯会惊讶了;虽然有这么丰富的证据证明神是在场的、主动行事的,约伯却不能知觉祂。——《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利法一面说「祂行大事不可测度,行奇事不可胜数」(9),一面自称「这理,我们已经考察,本是如此」(27),这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约伯提醒他,有限的人一定是有盲点的,正因为「祂行大事,不可测度」,所以「祂从我旁边经过,我却不看见」(11)──《圣经综合解读》

         以利法自称「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15),约伯却说:「祂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觉」(11)。因为神是超越物质的灵,虽然祂「行奇事,不可胜数」(10),但人却和其它的受造物一样「并不知觉」(511)──《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12「他夺取,谁能阻挡?谁敢问他,你作什么?」

         从出现相同问句的地方看来,问题的症结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为什么?」。前面的独唱使人明白约伯相当清楚神做什么,第24节将此撮要起来,彻底地断言神是每一件事唯一的肇因。——《丁道尔圣经注释》

         「祢做什么」(12),意思不是问「做什么」,而是问「为什么」。因为约伯已经列举了神的种种奇妙作为(5~9),但指出「祂行大事,不可测度」(10);除非神亲自启示,否则人并没有能力测透神的作为,更不能明白神做事的原因。──《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13「“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气;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本节的意思是说:神的怒气要发便发,连海怪拉哈伯的同伙也在祂的脚下战栗。“拉哈伯”可指古代神话中的海怪(例如巴比伦创世史诗中的巨龙泰玛)。因先知书中曾将此怪与以色列人走过红海同提,故又可指埃及(赛三十7)

圣经诗歌中用神话里的事物作比喻,不等于作者承认此等事物的存在,就象我国诗词中用典,只是藉事物形像帮助了解,增强效果。――《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拉哈伯」:可能是指当时神话中的海怪。

          「扶助拉哈伯的」:指海怪的党羽,它们悖逆天庭,后来受制服。约伯借此指出神的大能。――《串珠圣经注释》

         拉哈伯是传说中的海怪。根据巴比伦的创世神话,玛尔杜克(巴比伦神祇)击败了查马特(拉哈伯的另一个名称),并俘虏了她的助手。约伯的朋友知道这个神话,也理解约伯的意思。神统管人世间的一切力量。――《雷建生约伯记解读》

         扶助拉哈伯的:拉哈伯的原文之意是“骄傲者”,象征撒但(123~12)。因此,“扶助拉哈伯”的是指随同撒但而敌挡神旨意的存在。本节实际上是告白了神不仅掌管人,并且使随从撒但的所有恶势力的存在也屈服在他面前。 ――《圣经精读本》

         「拉哈伯」(13),是古代中东神话中的海怪(赛三十7),「扶助拉哈伯的」(13)指海怪的党羽,连他们都要在神面前低头,人更应当如此(14)。圣经中的诗歌有时引用古代神话中的事物作为比喻,就像中国的诗词使用典故,只是为了增强表达效果,并非证实这些事物的真实性。──《圣经综合解读》

                  ●「拉哈伯」:是「混乱的海怪」。──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13 扶助拉哈伯的】拉哈伯是被神所杀的海怪之一(伯二十六12;诗八十九11;赛五十一9)。在巴比伦和乌加列的创世神话中,勇士神祇(在巴比伦是玛尔杜克,在乌加列是巴力)与海怪和牠的扶助者作战,把牠杀死,其方式与耶和华相似。在其他经文中,拉哈伯是埃及的象征式称号(赛三十7;诗八十七4)。但拉哈伯一名尚未在任何经外史料中有出现的例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13拉哈伯是甚么?】 拉哈伯是传说中的海怪。根据巴比伦的创世神话,玛尔杜克(巴比伦神祇)击败了查马特(拉哈伯的另一个名称),并俘虏了她的助手。约伯的朋友知道这个神话,也理解约伯的意思。神统管人世间的一切力量。──《灵修版圣经注释》

 

【伯九14「既是这样,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选择言语与他辩论呢?」

    约伯希望能够对神说话;但是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对神的作为之目的有点概念。稍后(9~13),他将会坚称在创造中一定有着某种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第14~16节采用了司法用语。约伯承认自己无法进行有效的辩护。──《SDA圣经注释》

 

【伯九14~21神既势大专横,约伯怀疑神会否亲临法庭给予他公平的审判。――《串珠圣经注释》

 

【伯九15「我虽有义,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

         约伯力称无辜受苦,但人既天生有罪,辩护无益,只有请法官开恩。――《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也不回答他」:在神的威势下不敢或不能回答祂。――《串珠圣经注释》

         通过本节,约伯清楚地告白,人在神面前只能是根本无义可陈的罪人,惟有神是公义的全能者。因此,人在苦难中所能作的最美之事就是恳切地呼求审判者神怜悯他。 ――《圣经精读本》

         这节经文出现几个困难;如果可能,把它们解决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似乎是他论证的枢纽。译本的比较显露出非常分歧的结果来,因为译经者必须对约伯此时的立场各自作出相当基本的抉择。虽然马所拉经文使用「若」字,把约伯自称为义变成假设语气〔「就算我是义的(我不敢以此自居),我仍不能回答(因为就像前面的论据所显明的一样,那是白费力气的)(我所能作的就只有)向那控诉我的恳求」〕;——《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虽有义,也不回答祂,只要向那审判我的恳求」(15),更可译为「我虽有义,我不能回答;我必须向那指控我的恳求」(英文ESV译本)。约伯相信自己没有犯罪,所以「在不止息的痛苦中还可踊跃」(10);但他无法「得与神辩白」(十六21),所以盼望「向那审判我的恳求」(15)一位中保(33)。而比勒达说「向全能者恳求」(5),意思是请求赦罪。这两个「恳求」针锋相对,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三十二2~3)──《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16「我若呼吁,他应允我,我仍不信他真听我的声音。」

         约伯请求神驾临法庭,然而即使神答允,他仍怀疑神会否聆听他的冤情。――《串珠圣经注释》

         无论如何处理第15节,如果像和合本与修订标准本的译文是正确的,那么把这里的陈述归诸于约伯是不可思议的。说就算神的确应允他的呼吁237,他仍不信衪真听我的声音,这对约伯而言,是怀疑论,他在其他地方从未有过这样的表示。相反地,这正是他所要的,并且也是他会坚持到底的:「愿全能者回答我!」(卅一35)238。当神亲自──绝不是别人──回答约伯,那时──只有在那时──他才被说服相信239他的祷告已蒙垂听。新英语圣经的译文(AB也类似)甚至暗示着更深的不信,不只是连神直接的声音也不信而已,即使神真地作出某种的回应,垂听了约伯,「我也不信祂会听我的恳求」。——《丁道尔圣经注释》

         「呼吁」(16)原文与「呼求」(1)是同一个词。以利法断言:「你且呼求,有谁答应你」(1),所以约伯响应:「我若呼吁,祂应允我;我仍不信祂真听我的声音」(16)。约伯当然不会「不信祂真听我的声音」,他始终坚持「愿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但也相信在人与神之间需要一位中保(32~33)──《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17「他用暴风折断我,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

         “无故的”。这是约伯的看法,因为他不知道神与撒但在天上所发生的事。――《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无故地加增我的损伤」(17),表示约伯并没有胡乱承认自己有罪,用认罪来交换赐福。连神都说约伯受苦,是因为撒但激动神「无故地毁灭他,他仍然持守他的纯正」(3)──《圣经综合解读》

                  ●「折断」:「压伤」、「抓住」、「损伤」。──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17 用暴风折断】部分学者(根据一个古译本)辩称希伯来语「暴风」一词,其实应该是「头发」,因为暴风未必能「压碎」人(和合本:「折断」)。如此,本节当译作「神为一根头发压碎我」,即神为极少或不存在的理由压碎约伯。但这理论的反证却是这动词不一定有「压碎」这么具体,它可以是指击以致命的伤害而已(这动词在创三15连用两次)。并且暴风与本段宇宙性的背景也比较吻合。──《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18「我就是喘一口气,他都不容,倒使我满心苦恼。」

         约伯「满心苦恼」(18),并不是担心神不公平,而是因为曾与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的神,现在似乎把他当作「仇敌」(十三24)来对付(17~18)。约伯若真的认为神不公平,反而不会烦恼了;正如世人若不相信有一位公义的神在管理世界,就应当接受适者生存,不必怨天尤人。──《圣经综合解读》

                  ●「满」心:「满足」、「饱足」。──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19「若论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论审判,他说谁能将我传来呢?」

         「谁能将我传来呢」:谁能传我出庭呢?――《串珠圣经注释》

         「祂说谁能将我传来呢」(19),意思是「谁能将神传到法庭上呢」?约伯承认自己无法与神争讼(14),并没有如比勒达所指责的并没有「口中的言语如狂风」(2)──《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20「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

         约伯虽无辜,但却被神强逼认罪。――《串珠圣经注释》

         我虽有义……定我为有罪:在本节,约伯大大降卑自己。随着痛苦的延续(121210),约伯一面埋怨神,一面又不得不与神“摔跤”(3224)。当敬畏赞美神时他自信自己是敬虔人,然而,一旦落到抱怨神的光景,便必然会预感到神的责备,最终在神的绝对主权面前发现自己原是软弱的罪人。我们也是通过患难,重新省察自己的信仰,并决心活出新的生命。 ――《圣经精读本》

         「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20),意思可能是「我虽然相信自己无罪,但却百口莫辩」。──《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20~21“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约伯的意思是:“我虽行为正直,神仍然定我为有罪。”当他的苦难继续时,他渐渐变得不耐烦了。约伯虽然仍对神忠诚,但他说了不该说的话,令他在日后因他所说的后悔。在受疾病或痛苦煎熬的日子里,人们很自然地怀疑、失望或变得不耐烦,他们需要有人听他们的倾诉,帮他们渡过艰苦和失意。你的耐心会令他们得到帮助。――《雷建生约伯记解读》

 

【伯九21「我本完全,不顾自己,我厌恶我的性命。」

         意即他宁死也不愿蒙上不白之冤。――《串珠圣经注释》

         「顾」(21)原文与「知觉」是同一个词。「我本完全,不顾自己」(21),直译是「我本完全,不认识自己」,意思可能是「我并没有犯罪,所以无法理解自己的境遇」。──《圣经综合解读》

         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也没有听到任何具体的指控,但又不能「得与神辩白」(十六21),因为无罪并不代表人有资格与神争讼(19)。所以约伯陷于矛盾的痛苦之中,甚至说「我厌恶我的性命」(21)──《圣经综合解读》

                  ●不「顾」自己:「知道」、「认识」。

                  ◎约伯一面认为自己完全,却又说不认识自己,应该是陷入一种矛盾的情绪之中。大概他很难想象一个完全的自己怎么会遭遇到这样的下场,所以他说他不认识自己。──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22「善恶无分,都是一样,所以我说:完全人和恶人他都灭绝。」

         从约伯现在受苦的经历看,神仿佛不同于他原来体验到的那一位,而是善恶不分的神,蒙蔽世上法官的脸,不能作出公正审判。神何以有此不同,约伯深感迷茫。――《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约伯是前后一致的。他不是在控告神无法知道好人与坏人的不同,他从一开始所采的态度即是:一个好人将会从神手中接受好事与坏事,却同样能够称颂神(10),他相当强调这一点。所以他在此强调这一点的另一面,反驳以利法和比勒达所说之好人与坏人相反的命运:完全人和恶人,衪都灭绝。这一点的另一面可以在耶稣的教训中看见: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这一面的不公平与另一面的不公平相配;如果神要被指控有不公平,就必须在这两方面一起受控。——《丁道尔圣经注释》

         「善恶无分,都是一样」(22),原文是「它都是一样」。──《圣经综合解读》

         「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22),并不是指控神不分善恶,而是反驳以利法和比勒达所说的好人坏人、非黑即白两种命运。约伯观察到「完全人和恶人,祂都灭绝」,他承认这一切都出于神,也承认自己并不明白神的心意(10~12);但既然神「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五45),反过来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因着这样的信心,虽然约伯失去了一切所有的,也没有照着撒但所预言的「当面弃掉」(11;二5)神,而是宣告:「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10)──《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22~24约伯指责神不公平。――《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善人恶人同样灭绝,社会被恶人所控制,法庭上毫无正义,这些都显示那位掌握一切的神的不善。――《串珠圣经注释》

 

【伯九23「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

         无辜的人遇难:约伯陈述自己的苦难并非源自罪恶,而是源于神的主权,并且以此来为自己的无罪进行辩护。 ――《圣经精读本》

                  ●「遇难」:「 绝望」、「试验」。──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伯九24「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若不是他是谁呢?」

         若不是他是谁呢:约伯的心因痛苦而扭曲,在他看来,世界不再有公义和秩序(22),神冷漠无情,无恩慈可言(23)。约伯的怨言使我们思想到以下事实:①约伯将存在于这世上所有荒诞之事的责任推卸给了神。倘若神没有造人,倘若神没有将自律赐给人,世上便不会有罪恶。约伯鲁莽地将神视为无情而施行独裁的掌管者,却未能认识到神暂时不审判罪恶是为了圣徒的幸福与自由 (1324~30);②面对凭己之学无从解释,凭己之能无法解决的困境,约伯并没能全然依靠神的帮助,而是愚拙地用自己的鼠目寸光论断神的奥秘。倘若约伯坚信这位满有慈爱,恩慈,且看重秩序与公道的神,就可以坚持顺服神直到最后(1082232;林前1433;约壹48) ――《圣经精读本》

         约伯强调他最近刚经历的这一面。人们受苦的时候,全都太常是犯罪(24a)与堕落(24b)了。但是,无论人采取什么手段,约伯从不怀疑是神──只有神──以这方式治理世界(24c)。第24c节的希伯来文多少是个难题,并且一直有人试着想要厘清它,包括新英语圣经将它挪到脚注在内;但是,虽然如此,修订标准本可能已经掌握了它的要点。——《丁道尔圣经注释》

         「若忽然遭杀害之祸,他必戏笑无辜的人遇难」(23),原文直译是「若鞭子忽然杀害,必戏笑无辜人的绝望」,指鞭子在「戏笑无辜的人」。──《圣经综合解读》

         比勒达宣称:「神岂能偏离公平?全能者岂能偏离公义」(3);但是,生活经验却告诉我们,这个世界常常是恶人得势、公义缺席。因此,约伯不同意比勒达对「公义」的肤浅看法,认为并不是撒但把「世界交在恶人手中;蒙蔽世界审判官的脸」(24),而是神自己主动允许世上存在不公不义。这个世界不是善恶二神彼此交战,而是独一真神掌管一切,撒但完全伏在神的权柄之下(12;二6~7),并没有能力与神抗衡。因此,「若不是祂,是谁呢」(24),这不是在责怪神善恶不分,而是对神的主权更全面、深刻的认识。虽然约伯还不能明白神的美意(10~12),但却完全顺服神的管理:「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耶和华的名是应当称颂的」(21)──《圣经综合解读》

         今天,有的人认为如果有神,祂就不可能允许罪恶和苦难发生,所以推理出没有神。有的人认为神是软弱无力的,所以把罪恶和苦难归咎于魔鬼或与神无关的某种权势,以为这样就可以为神的公义良善辩护;好心的神不但不必被苦难牵连,甚至还需要人说明祂解决地上的苦难。但是,神并不需要人「为神说不义的话」、「为祂说诡诈的言语」(十三7),反而亲自宣告:「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灾祸;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赛四十五7),责备企图替祂辩护的三位朋友:「你们议论我不如我的仆人约伯说的是」(四十二7)。而约伯的话虽然尖锐(22~24),但却诚实地道出了真相:因为神始终在掌管一切,只要祂愿意,随时都可以压制撒但的作为、阻止任何灾难的发生。──《圣经综合解读》

                  ◎约伯务实的说这个世界好像坏人得势,神如果不是主动的把世界交给恶人,至少是被动的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神好像冷漠的看着人灭亡,无辜的人绝望。约伯在此反驳朋友们的意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认为好人、坏人都可能被神灭绝。

 

【伯九25「“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过去,不见福乐。」

         “跑信的”指送信人。――《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伯九25~26诗篇作者用“睡一觉”、“早晨生长的草”(905)来比喻人生的渺小短暂,雅各则描述为“云雾”。在上文,约伯亦曾以“梭”、“气”来比喻无所盼望而逝去的生命(767)。为了表达约伯的叹息,作者在陆、海、空各挑选速度的代表(跑信的、船、鹰),用诗的语言进行描述。可以看到约伯心中两种相反的情感:他既期望自己痛苦的人生能够早日终结(716),又为人生竟逝去的如此之快而感到悲哀,因他不能看到自己完全的繁荣而死去。 跑信的:为了对国王传达重要信息而雇用的人(代下306) ――《圣经精读本》

 

【伯九25~31约伯哀叹人生短促,认为神既定他有罪,挣扎也是徒然。他并哀求神挪去刑杖,让他有机会申诉。――《串珠圣经注释》

         人类生命的短促与脆弱,在文学作品上启发了许多可悲的篇章。梦与草的明喻曾出现在诗篇九十5;雅各则是用云雾(雅四14)。约伯已经将生命的急促比拟成梭(6),他在这里又用了另外三个比喻,分别是:赛跑的人、「芦苇船」241(思高;和合本:快船)、急落抓食的鹰。在华德(Bede 的《教会历史》(Ecclesiastical History)中有个有名的段落,用了鸟飞的比喻:「彷佛一只麻雀迅速地飞行,穿过大厅,从一个门进来,又从另一个门出去」。在《所罗门智慧书》二章一节及下也有这样的反思,以之作为放荡的托辞,并且将它看作是「不健全的品味」而拒绝了。在这件事上可以明显地看出约伯存在着正反两面的想法。注意他的不一致──一下子切慕他的生命能迅速结束,下一分钟却又埋怨生命太短,无法获得抚慰──乃是浅薄的。约伯确信生命的坚实已经被粉碎了;只要他不知道可以在那里面对神,他便会惧怕,不作任何努力使心中畅快,因为并不保证不会很快出现另一回新的「痛苦」(28节,思高);只要神对待他就像是对待一个被定为有罪的人,他就会忧愁。这似乎就是第28b29a节的意义。他想要使心中畅快,神并不认为这是恶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25~31节的哀歌里每一句都充满了「我」,是约伯里面的「我」向神倾诉。痛苦中的约伯对生命的态度是矛盾的:一面是「厌弃性命,不愿永活」(16),一面又哀叹生命太短(25~26节;七6)──《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26「我的日子过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鹰。」

         「快船」(26),原文是「蒲草船」,是对比勒达「蒲草没有泥岂能发长」(11)的回应。古埃及人常用蒲草造船,船身轻巧,行驶迅速,但非常脆弱(赛十八2)──《圣经综合解读》

                  ●「快船」:芦苇制的船,船身很轻,在水面上行驶十分迅速。──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26 蒲草船】埃及有些绘画艺术,描述有些船是用蒲草制造的(和合本:「快船」)。古典作者老普利尼在《博物志》(Natural History)更直接说明了这一点。以赛亚书十八1~2也提过这被视为轻、快但极之脆弱的蒲草船。──《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27「我若说,我要忘记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畅快。」

 

【伯九28「我因愁苦而惧怕,知道你必不以我为无辜。」

 

【伯九29「我必被你定为有罪,我何必徒然劳苦呢?」

 

【伯九29~31约伯在自己的经历中痛感人的劳苦是虚妄的,于是陷入几近于自暴自弃的状态。约伯进退维谷,他虽然深切地认识到凭着自己而“洗涤”罪恶的努力是何等虚妄,却还没有完全依靠神的绝对公义和主权,切求神的恩典而顺服。 ――《圣经精读本》

 

【伯九30「我若用雪水洗身,用碱洁净我的手,」

         「雪水」:原文可作「肥皂」,可能指一种名为皂草,有洗涤作用的植物。――《串珠圣经注释》

                  ●「碱」:漂白、清洁剂。──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30 雪水、碱】本节所用的字眼是肥皂草(源自学名为 Leontopetalon 的植物;和合本:「雪水」)𣙙(一种碱性的液体)。这是以色列人所知清洁力最强的两种物质。由于洗净身体的方法通常是在皮肤上涂油然后擦除,使用这些强力清洁剂可算是极端手段。──《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31「你还要扔我在坑里,我的衣服都憎恶我。」

         「坑」:隐喻阴府。

          「我的衣服都憎恶我」:古代法庭有此例:被告若判定无罪,可穿上新衣象征清白(参亚33~5)。这里约伯指出自己虽然清白,但神却使他在坑中染污,使他不配穿上干净的衣裳。――《串珠圣经注释》

         三位朋友所推荐的治愈方法,无非是要约伯借着某种「属灵公式」恢复正常的生活。但约伯既然相信自己无罪,就知道不管怎样胡乱认罪,结果都是「徒然劳苦」(29),因为「祢必不以我为无辜」(28)、「我必被祢定为有罪」(29);他无论怎样努力洗白自己(30),神还是要把他扔在坑里(31)。因此,他最关心的不是怎样恢复正常的生活,而是如何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从25节到十22,约伯再次转向神。──《圣经综合解读》

 

31 坑】译作「坑」的字眼在以色列和古代近东虽然通常是指死人的居所(伯十七14,二十三2228),在此却是指化粪池。──《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32「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

         「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约伯希望有第三者介入,神与他平等地在法庭上受第三者公平的裁判。――《串珠圣经注释》

         「祂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祂,又使我们可以同听审判」(32),意思是人只不过是受造之物,并没有资格问神「为什么」,也没有资格与神争讼(1419)。但约伯也始终记得神与他有「密友之情」(二十九4),所以盼望能坦然向神说话(34~35),「愿全能者回答我」(三十一35)──《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32~33约伯那有关神之超越(超然而冷漠,远离祂所创造的宇宙万物)的话,反映出一种无助感。这使他发出呼喊,要求有一个仲裁者(“听讼的人”),一个既明白神,又明白人,能使双方和谐共处的人。神预备了这样一个人物,祂就是神的儿子,同时具有神和人之特性的耶稣基督(提前二5)――《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伯九33「我们中间没有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双方按手。」

         因为神是圣洁的,人是有罪的,在神与人中间需要一位“听讼的人”,能为诉讼双方仲裁和解。约伯切望得到一位既认识神又同情他的人,成为桥梁,恢复他与神间的和谐关系。约伯此愿为本书的一个重要观念,在以后各章中续有发挥(4~5;十三21~22;十六21;二十三3)――《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双方按手」:听讼者向诉讼两方按手,表示他们在他的权柄和保护下。――《串珠圣经注释》

         在知识、能力、圣洁等方面,约伯都痛彻地认识到了自己与神之间的巨大距离,从而渴望可以逾越此鸿沟的桥梁。①以前约伯借着献祭等来维持与神的关系(15)。旧约的所有牺牲都象征着耶稣基督的代赎性死亡,耶稣基督不仅除去隔绝神人之间的墙,而且自人堕落之时起就已展开了中保的救赎事工(315;来912)。然而,约伯生活在神的启示之光甚为微弱之时,因此不能清清楚楚地拥有对中保基督的信仰;②本节中隐隐约约地出现了关于除去神人之间阻隔的中保思想。约伯曾献上燔祭且亲身实践善行,却遭遇排山倒海般袭来的困苦,中保可以说是他最后的盼望。在本书里,被新约圣经所引用的经文只有一处(林前319引用了本书513)。下面的图表归纳了约伯的难题和疑问可以在耶稣基督里得到明确回答与阐释的事例。――《圣经精读本》

         「听讼的人」(33),原文是「仲裁者」,指帮助双方交涉磋商、平息争端的中保。──《圣经综合解读》

         「向我们双方按手」(33),意思是「成为双方共同的朋友」,把双方聚在一起。──《圣经综合解读》

                  ●「听讼的人」:「审判者」、「仲裁者」。

                  ●「按手」:施行权柄、确定法案。◎约伯自认无罪,却遭遇这种患难,所以他的结论是「神一定要算他是有罪的」,这样他的任何努力都没有用,因为没有谁能够担任神与人之间的仲裁者,神定意的事情也不可能靠宗教仪式来改变。这样的景况,让约伯想要乐观一点,故意看不见自己的苦难都无法达成,因为一个强有力的敌手定意要攻击自己── 蔡哲民等《约伯记研经资料》。

 

33 古代近东司法系统中的仲裁者】苏美文献经常形容一个人所崇拜的神祇在诸神最高议会之前为那人的案件代求。这神祇其实是那人的律师。再者,美索不达米亚的司法系统是很先进的。法官往往在有关动产和不动产的争执上作出仲裁(如:遗产、土地的位置和大小、财产的价格等)。埃及《阿曼尼摩比的教诲》中有这样的忠告:「不要说:『为我找一位保护者,因为恨我的人伤害了我。』其实你不知道神明的计划」(利奇森〔M. Lichtheim〕英译)。──《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伯九34「愿他把杖离开我,不使惊惶威吓我;」

         “杖”是审判、刑罚和忿怒的象征。――《启导本约伯记注释》

         「把杖离开我」(34),意思是求神不要像对待「仇敌」(十三24)一样对付约伯,他才有可能坦然「得与神辩白,如同人与朋友辩白一样」(十六21)。而约伯的「辩白」,并不是要为苦难讨个公道,因为他承认「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21)。他的「辩白」,是要搞清自己与神的关系出了什么问题。──《圣经综合解读》

 

【伯九35「我就说话,也不惧怕他,现在我却不是那样。”」

         神使用比勒达的肤浅,引导约伯承认自己在真理面前的无知(5~12),启发他对神的公义和主权(22~24)进行更全面、深刻的思考。约伯坚持自己无罪,也坚信神的智慧、公义和主权;但神是如此超越,人既没有办法「知道在哪里可以寻见神,能到祂的台前」(二十三3),也没有资格与祂争讼(141932)。因此,百口莫辩的约伯渴望有一位「听讼的人可以向我们双方按手」(33),成为双方的朋友,帮助他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神借着约伯的口,道出了亚当的后裔最深的需要,而祂早已为我们预备好了——「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二5),祂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为我们调解天上和地上的事,已经「向我们双方按手」。「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我们也当把自己交托祂、跟随祂,「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圣经综合解读》

 

 【思想问题(9 10)

 1 约伯因发现先前对神的认知与自己受苦的经验不符,在极度的困惑下,对神作出不确的言词。试将他歪曲的地方指出。

 2 约伯与他两个朋友基本上都承认神的公义,但言论却大相径庭,底分别在那里?参92~3 20 22 46 517~18 85~6

 3 约伯在第九章指出神势大严峻,人无法向 申诉,但在第十章却向神提出一连串的质疑,这是否有矛盾之处?我们从这矛盾中可知他对神仍有什么期望呢?参721

    ──《串珠圣经注释》

 

【伯九1~22约伯回答比勒达时指出,传统并不是知识的最佳来源;神在大自然里已经大大的启示祂自己(4~12)。虽然我们应该听取长者智慧之言,但必须记得他们也是有限的凡人,只能理解事实的一部分。――《约伯记雷氏研读本》

         神势大严酷:约伯在这段答话中,激动地指出神势力鉅大,人无法与祂平等交谈,而且诉冤无门。约伯又指控神对人心怀叵测,苦待、攻击祂所造的人 9章为约伯对他朋友的答辩,第10章则是对神的质问。――《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