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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三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以利戶指責約伯無理強辯】

   一、他認為約伯說話輕率(1~9)

   二、他為神的作為辯護(10~30)

         1.神治理全地絕對公平,絕無偏私(10~15)

         2.神對受造者擁有絕對主權,可隨己意行事(16~20)

         3.神的全知和全能,使祂行事公正合理(21~30)

   三、他譴責約伯言語冒犯,當向神認罪(31~37)

 

貳、逐節詳解

 

【伯三十四1「以利戶又說:」

  〔呂振中譯〕以利戶又應時說:

  〔原文字義〕以利戶」他是我的神。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

  〔呂振中譯〕『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語;你們有知識的人要側耳聽我;

  〔原文字義〕智慧人」足智多謀的;「有知識的人」能覺察事理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

  〔呂振中譯〕因為耳朵試驗着話語,而上膛嚐着食物。

  〔原文字義〕試驗」檢查,證明;「上膛」上顎,牙床;「嘗」品嘗,感知。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4「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

  〔呂振中譯〕甚麼事正當、我們要自己選擇;甚麼事妥善、你我之間要知道。

  〔原文字義〕是」適合,合宜;「善」好的,令人愉悅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5「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

  〔呂振中譯〕因為約伯曾說:我理直;神卻把我的理直奪了去;

  〔原文字義〕奪去」挪去,拿走;「理」權利,權益。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6「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呂振中譯〕我雖理直,卻被看為撒謊者;我雖沒有過犯,我受的箭傷卻無法醫治。”」

  〔原文字義〕過」罪過;「傷」箭();「不能醫治」無法醫治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7「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

  〔呂振中譯〕誰作人像約伯,喝嗤笑如喝水呢?

  〔原文字義〕譏誚」譏笑,嘲笑。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8「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

  〔呂振中譯〕他同作孽者結伴而行,他跟惡人一同走路。

  〔原文字義〕孽」邪惡;「結」旅行,漫遊;「伴」同伴,同夥。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9「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

  〔呂振中譯〕因為他說:人樂於同神來往總是無益。”」

  〔原文字義〕樂」喜悅,滿意;「益」有用,有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0「“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

  〔呂振中譯〕『所以你們心裏明理的人要聽我;神〔同詞:屈枉〕決不至於行惡,全能者斷不至於不義。

  〔原文字義〕明理」理解力,判斷力;「斷不至」決不是那樣。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1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呂振中譯〕因為他必須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而得報。

  〔原文字義〕報應」賠償,報答;「得報」被找到,被發現。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2「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

  〔呂振中譯〕真地,神必不行惡,全能者必不顛倒〔同詞:屈枉〕是非。

  〔原文字義〕作惡」行事邪惡,行事不正;「偏離」彎曲,扭曲。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3「誰派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呂振中譯〕誰將地派給他管?誰把全世界交代他呢?

  〔原文字義〕治理」指派,委任;「安定」建立,放置好。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4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

  〔呂振中譯〕他若將生氣〔原文:靈〕收回於自己〔原文:己心〕,將氣息收拾歸自己,

  〔原文字義〕(原文與13節的「安定」同字)」建立,放置好;「收歸」採收,招聚。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5「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

  〔呂振中譯〕血肉之人就都一概氣絕,人就仍歸塵土。

  〔原文字義〕有血氣的」血肉之體。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6「“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

  〔呂振中譯〕『你若明理,就請聽這話;請側耳聽我話語的聲音。

  〔原文字義〕明理」理解力,判斷力;「留心聽」注意地聽。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7「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有罪嗎?」

  〔呂振中譯〕難道恨惡公平的、真地可以執政麼?那有公義有大能的,你要斷定他為惡麼?

  〔原文字義〕恨惡」懷恨。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8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

  〔呂振中譯〕他對君王說:你無賴!對貴族說:你邪惡!”」

  〔原文字義〕鄙陋的」無足輕重;「邪惡的」邪惡的,犯法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19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手所造。」

  〔呂振中譯〕他不徇王子的情面,也不重富人而輕貧寒;因為二者都是他手所造的。

  〔原文字義〕徇」擔當,背負;「情面」臉,面。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0「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藉人手。」

  〔呂振中譯〕一眨眼他們就死亡、於半夜中;平民被震撼而過去;有權勢的被除滅、非借人手。

  〔原文字義〕轉眼之間」一瞬間,片刻。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1「“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

  〔呂振中譯〕『因為神的眼監視人所行的路,他看明人的腳步。

  〔原文字義〕注目」眼睛;「觀看」(原文無此字);「看明」看見。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2「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

  〔呂振中譯〕沒有黑暗沒有漆黑能給作孽之人藏身。

  〔原文字義〕陰翳」死亡陰影,深蔭;「孽」邪惡;「藏」隱藏,遮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3「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面前再三鑒察。」

  〔呂振中譯〕因為神不必給人定日期〔傳統:還(未)〕,讓人到他面前去受審。

  〔原文字義〕再三鑒察」(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4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

  〔呂振中譯〕他不必偵察、就可打破有勢力的人,設立別人去代替他們。

  〔原文字義〕難測」搜尋,探詢;「打破」打破。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5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

  〔呂振中譯〕所以他洞澈他們的行為,一夜之間就傾覆他們,使被壓滅。

  〔原文字義〕傾倒」推翻,廢除。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6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

  〔呂振中譯〕他在萬目睽睽之地批擊他們、以代替批擊惡人;

  〔原文字義〕擊打」拍打,責罰。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7「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也不留心的道;」

  〔呂振中譯〕因為他們偏離了他,不留心於他的道路;

  〔原文字義〕偏行」離開,轉變方向;「道」道路。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8「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那裡,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

  〔呂振中譯〕致使貧寒人的哀叫達到於他;困苦人的哀叫他聽見了。

  〔原文字義〕哀聲(兩次)」悲痛的哀嚎。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29「“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作“定罪”)呢?掩面誰能見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他若靜止不動,誰能嫌他不對呢?他若掩面,誰能見他呢?無論對國對人都是一樣;

  〔原文字義〕擾亂」定罪。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0「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呂振中譯〕好使不拜神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人民。

  〔原文字義〕不虔敬的」褻瀆的;「牢籠」引誘,網羅。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1「“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

  〔呂振中譯〕『有誰對神說過:我擔受了責罰,我不再有敗壞的行為了。

  〔原文字義〕責罰」承擔(罪責);「犯罪」敗壞。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2「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呂振中譯〕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我必不再作

  〔原文字義〕看不明的」除了,沒有;「指教」教導,引導;「孽」不公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3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

  〔呂振中譯〕是不是他不隨你心意施報應,你就拒絕、不承認所施行的呢?當決擇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你只管說吧。

  〔原文字義〕報應」報答,賠償;「推辭不受(原文雙字)」確實(首字);拒絕(次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4「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

  〔呂振中譯〕心裏明理的人必對我說,聽我話的智慧人也必說: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5「‘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

  〔呂振中譯〕「“約伯說話沒有知識;他的話語不是謹慎說的。”」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6「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

  〔呂振中譯〕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為他的答覆像奸惡人一樣。

  〔原文字義〕試驗」檢查,證明。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伯三十四37「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

  〔呂振中譯〕他在罪上又加悖逆;他在我們之間拍掌嘲笑,加說許多話來輕慢神。』

  〔原文字義〕悖逆」罪過;「輕慢」(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伯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伯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