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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录:

细说哈曼--我们的肉体(三章)(陈希曾)

灵与体两不相容(1~6)(贾玉铭)

选民之厄运(7~3)(贾玉铭)

以斯帖记第三章释义(林献羔)

以斯帖记灵训─哈曼的阴谋(作者不详)

以斯帖记笺记(三章)(于中旻)

以斯帖记文字释经证道(三章)(张策)

以斯帖记每日经历神灵修教材(三章)(台北基督之家)

 

 

第八章  细说哈曼--我们的肉体(三章)(陈希曾)


    第八章  细说哈曼--我们的肉体(以斯帖记第三章)

 

读经:

以斯帖记第三章第一节至第二节:「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第五节至第六节:「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太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第十节:「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太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第十三节:「交验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第十五节:「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哈曼--肉体和肉体的几重表现

 

我们已经从以斯帖记,看见几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亚哈随鲁代表我们的"",说明一个天然的人是怎样的,末底改代表"圣灵",以斯帖代表"我们的灵"。我们也看见一个属灵的人有那些特点,我们也学习在什么时候能感觉到""的存在。还有,当一个人真的是在灵里生活的时候,他有那些表现。

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哈曼。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很容易读出他的属灵意义来,那就是哈曼代表"肉体"。当圣灵形容哈曼的时候,在以斯帖记里最少有四次是这样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让我们回头来看这几个名字的意义,先看什么叫"哈曼";在原文里有三个意义,第一,是出名的。我们知道肉体很容易出名,所以俗话说:"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肉体的特点,就是非常容易叫人出名,肉体也容易叫我们在世界里出名。第二,哈曼就是"发怒的人",肉体常常有一个表现,特别表现在发怒这方面,这一点是我们自己很容易认识的,因为这是肉体最粗鲁的一面,我们常常从这一方面认识什么叫肉体。当我们发脾气的时候,当我们撒野的时候,我们就容易认识我们的肉体。一个人发脾气的时候,我们说他肉体发作了,我们知道肉体发作就像心臓病发作一样,有心臓病的人,不发病的时候是一个好好的人,跟所有的人一样,但是他一发病的时候,你就知道他生病了。我们平时都是好好的,但在肉体发作的时候,就变成了狮子。这是肉体粗鲁的一面。第三、哈曼就是"混乱的局面",当肉体掌权的时候,那个结果就产生一个"混乱的局面"。有的夫妇发生争执,起因多半是芝麻般的小事,最后常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哈米大他就是"双重"的意思。我们曾提到"双倍"的原则,也曾提到圣灵盼望有"见证的第二代",原来肉体也有第二代,他要代代相传下去,所以就看见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当我们经历肉体,许多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总是加重的,夸张的,总是在那里扩大的,惟恐天下不乱,一个随从肉体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哈米大他。"

哈曼不只是哈米大他的儿子,这里也告诉我们他是亚甲族的人,我们知道亚甲这个字,在原文里有四个意思。第一,就是"凶猛"。肉体给人印象是尖锐的,凶猛的;说起话来尖酸刻薄,一点也不饶人,讲到别人伤痛为止;正面的话说得不痛快,一定要挖苦别人,挖到肉里面才痛快,这就是肉体的本事,凶猛无比。基督徒应该像绵羊,是与人无伤的,对人不应该凶猛得像狮子,像豺豹一样,这不是基督的样式。什么时候我们凶猛了,什么时候就证明我们是亚甲族的人了。第二,亚甲就是"火烧"。一个肉体发作的人,里面的感觉像是火烧一样,像亚哈随鲁胡里胡涂地出了一个主张,要王后让臣民看她的美貌,不料王后居然抗命,就这样王便受了伤,圣经说:王甚发怒,心如火烧。(一章十二节)

因为烧得难受,非把这火放出去不可,烧着别人才是痛快。比方说,有的时候,在聚会里受了委曲,回家后火就烧起来了,因为火在里面烧,那一口气就咽不下去,那个火焰就是不能把它扑灭,一定要烧,烧到一个地步,甚至于说不去聚会了,这样就知道我们是亚甲一族的人了。第三,亚甲就是"高度"。我们肉体都是好大喜功,好高鹜远的。传起福音来,如果不是成百人的场面,就不起劲。一网一网的鱼他肯打上来,一条一条的鱼,他就一点忍耐也没有,这个就是肉体,就是亚甲族的特点。第四,亚甲就是"好战"。一个亚甲族的人,是打官司的能手,也喜欢抬扛,你若说东,他非说西不可,只要你说什么,他总得和你说相反的,并不是他相信他说的是对的,他的目的就是想把你打倒,并不是他站在真理一边。所以肉体的一个特点就是好战,喜欢和人征战,如果看见一点真理的话,就要征服别人,征服所有的人,和许多人辩论要证明别人都错,只有他自己是对的,结果反倒证明他这个人是错的,因为是属肉体的。你是不是亚甲族的人,就看你是不是好战的人,好斗的人,所以亚甲族就是上面这四个意思所包括的。

 

哈曼的先祖--亚马力人

 

除了字面的意思之外,亚甲族还有他历史的意义。亚甲原来是亚马力人的王。我们读撒母耳记就知道神立了扫罗作王,要他除灭所有的亚马力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剪除灭绝。亚马力人原来是以色列人在旷野遇到的第一个仇敌。当亚马力人来攻击以色列人的时候,是乘其不备,抄后路来的,那时候以色列人把所有的男丁都放在前面,将小孩和妇女放在后面,结果遭到亚马力人的突击。后来神起誓说,他必世世代代和亚马力人争战,在圣经里亚马力人很清楚地代表肉体,是"好战"的意思。他的战略是趁着我们不备的时候实行突击。比方在清晨和主有美好的交通,读主的话,也被主的爱摸着了,真是觉得没有任何时候比这个时候更好,在地如同在天,晨更刚刚完毕,应该是忍耐最大的时候,没有想到一个芝麻大的刺激,居然大发雷霆,使周围的人莫名奇妙,像是染上了大麻风一样,这就是亚马力人的杰作。肉体来的时候从来不从前门进来的,也不事先用电话通知的,你不是准备好了不让肉体进来?前面刚刚讲了一句属灵的话,下面那句话就不对了,把死亡带进来了,这就是亚马力人带给我们的痛苦,因着这个缘故,圣灵要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五章十七节原文)

神说:必世世代代和亚马力人争战,(出埃及记十七章十六节)。亚马力人所代表的肉体,要完全对付干净,要杀得片甲不留才行。对肉体愈残忍愈好,对肉体愈无情愈好。对肉体绝对不能仁慈宽大,这是神给扫罗的命令,但是扫罗的心太软太好了,他竟然宽容亚马力王亚甲--哈曼的先祖,结果神说: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章二十三节),这样扫罗就失去了王位。扫罗作了什么事?扫罗是把一些亚马力人对付了,但是他看见了亚甲,却怜惜亚甲,不肯下手,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米母干在扫罗里面说话了:这些牛羊不是可以拿来献祭的吗?所以神才说,他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撒上十五章二十二章)在这里最要紧的乃是照着主的话来作,对肉体是愈残忍愈好。什么时候不忍心下手对付亚甲,等一等就会像扫罗竟然死在亚甲手下的亚马力人手中。所对对肉体是仁慈不得的,它要无情地置我们属灵的生命于死地。神所争的我们也要争,神所恨的我们也当恨,对付肉体我们只能无情。

因着扫罗不肯灭绝所有的亚马力人,后来亚甲族就产生了刽子手哈曼。现在呢?你不消灭肉体,肉体却要消灭你,你不对付肉体,肉体要对付你。扫罗不只吃了立即的苦果,死在亚马力人刀下,还要吃后来的苦果,使他的子孙遭受灭族的威协,容忍肉体坐大的后果真是可怕,亚甲的手下只杀了以色列人中的一个人扫罗,而亚甲的后裔却要杀尽全体以色列人。神对亚马力人的办法,是片甲不留,亚马力人反攻的方法也是叫以色列人片甲不留。哈曼远胜他的祖先,他不肯作小事只谋害末底改,他要作大事,摧毁神见证的第二代,使弥赛亚无法降生在伯利恒,因而使神的救恩和永远的旨意不能成功,肉体的后代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亚甲的后裔中非常出名的,除了哈曼之外,就应该是希律(以东人)了。希律要想除灭所有两岁以内的小孩,他的目的是想除灭主耶稣。我们读歌中之歌其中有一句话:要给我们擒拿小狐狸。肉体就像狐狸一样,他不只毁坏果子,还要毁坏枝子。单单毁坏果子是小事,因为只要枝子在那里就会有果子,但他要毁坏整个枝子,所以我们要知道肉体的诡计,肉体在我们里面的目的,是要根本地摧残我们属灵的生命。

综合上面所说的几点,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这寥寥的几个字确是从不同的角度,将肉体描绘得十分生动而且细腻。总之,肉体是容易出名的,常是怒气冲天;喜欢天下大乱,制造紧张局面,非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肯罢休;肉体常是双料的,来势汹涌,给人有锐不可当的感觉;肉体继承并且发挥了自古以来的固有天性,好高鹜远,凶猛好战,并且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肉体是一代比一代更"兴盛",更"有为"。不只使属灵的生命渐渐枯萎,而且最终目的是要达到扼杀基督的见证。

 

哈曼高升--肉体掌权

 

"真理常是上断头台,错误常是登宝座"。这是一首诗歌中的名句,拿来形容哈曼高升,是再确切不过的了。因着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使一个错的人在朝中,而对的人反而在朝门,末底改完全被忽视在一边,这几乎是每个在亚当里的人所作的事。

我们知道肉体在我们的里面,一直等到我们主再来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身体要完全改变,肉体才会远离开我们。今天的问题是你我怎么对待它,人对于肉体作得最坏的一件事,就是抬举它,把它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地位,让肉体在人里面高升,这样作的结果,就是把刀给刽子手。我们明明知道肉体的败坏,但是还是要纵容它,你不知道我们怎样""我们的肉体,一直把它摆在一个很显明的地位上,因着这个缘故,下面的故事就发生了。所以在这里看见一个反常的现象,就是高抬肉体。高抬哈曼,意思就是把肉体放在上面,把灵压在底下,让肉体坐上""的高位。

本来正常的时候,我们应该是"不靠着肉体的"(腓立比书三章三节),并且不"为肉体安排"。常常"顺着圣灵而行",但亚哈随鲁王所代表的属魂光景恰好相反,王把戒指给了哈曼。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现在对肉体投了信任票。我们知道那个戒指是为了下达王的命令的。所有用戒指盖印的命令都是谕旨,从此只要哈曼用王戒指盖了印,凡哈曼说的就等于王说的;也就是说;凡哈曼所作的就算是王作的。照样,我们也是常常如此,给了肉体一张签好了我们名字的空白支票,支取的数目随便它填,它填的就算是我填的,这个叫作"抬举哈曼"。若翻成新约的话,就是"随从肉体"。或者是"顺从肉体活着,一个正常的情形,应该是我们不信任我们的肉体,不能说它作的就算我们作的,我们要提出异义,但是许多时候我们像亚哈随鲁一样,把我们的戒指交给它,因此哈曼就坐上了宝座。现在显在我们眼前的景象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反在朝门,我们知道当肉体掌权的时候,圣灵就好象退到边缘上,结果一个对的人在外面,一个错的人反而在里面,这是一个反常的情形。箴言第二十一章九节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接着第十九节又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我们知道很多人喜欢这两节圣经,特别是作丈夫的。若把它们应用在属灵的生活里,会有深一层的意义,这里的"争吵的妇人"就是代表我们的"肉体"说的,当肉体在那里"争吵使气"的时候,圣灵宁可住在屋顶的角上,宁可住在旷野,这岂不就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却在朝门"的那一幅图画吗?这种光景持续的结果,就是"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圣经说得不错: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当我们与肉体为伍,与肉体同乐的时候,我们整个人就慌乱,失去了平安。

不只如此,王有三十天没有见以斯帖的面。当我们高抬我们的哈曼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大容易见到以斯帖,就不觉有主的同在,也就不觉得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说话。相反的我们倒常常看到哈曼。若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看见亚甲的影子,这就是我们高抬哈曼的明证。许多时候,我们不承认我们高抬哈曼,但是让我们问自己有多少天没有见到以斯帖了呢?这样我们怎么能说是活在灵里呢?不在灵里又怎能享受主的同在呢?怎能听取良心的声音呢?又如何能接受圣灵的引导呢?相反地天天与肉体同饮共杯,心中怎能不慌乱?怎能平安?圣灵描写我们的光景实在太确切生动了。

 

哈曼的丑陋面目--肉体的残忍

 

现在我们来看哈曼的狰狞面目,看他有多残忍多丑陋。我们知道,当哈曼被高举的时候,王下令所有在朝门的人都得向哈曼跪拜,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圣经说:当哈曼看见末底改不跪不拜的时候,他就"怒气填胸",接着就决定要杀害末底改。在这里我们看见肉体要人捧他,喜欢戴高帽子,喜欢人喝采;听到恭维的话,就乐不可支。每一个活在肉体里的人都是这样,他要让人觉得他非常重要,什么时候他的尊严受到侵犯,就立刻怒气填胸,要求报复。肉体要撕毁那撕毁它面子的人,它要报复那破坏它尊严的人。你不知道肉体是多么残忍,肉体是得罪不得的,它像只猫,只能顺着毛摸他,不能逆着来。全世界都这样尊敬我,这样捧我,就是你偏偏看不上我,跪也不跪,拜也不拜,让我给你颜色看!这样怒气填胸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要把对方撕毁,不光要撕毁末底改一人,还要灭他的全族。其实末底改只得罪哈曼一人,但哈曼报复时,不只伤害末底改,乃是要伤害他的全族。有的人是不能挨骂的,人骂他一句,他不光回敬对方,而且还连累他的父亲,甚至他父亲的父亲,这就是哈曼作的事。因此千万不要激动别人的肉体,当一个肉体被激动的时候,就等于把刀放在它手里,它要尽所能的来摧毁。所以我们要怕肉体像怕火一样。

有的夫妇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不少的礼物,其中有许多成套的盘子和碗。有趣的是结婚两三年之后,这些碗盘常常是所剩无几。因为在紧急的时候都用掉了,这就是为什么邻居们会常常从窗户看见,飞碟在客厅里飞来飞去的缘故。肉体是十项全能的,其中有一项就是投掷铁饼。求主怜悯我们,真知道肉体是何等残忍的,如果你说一句话伤了我,让我一晚睡不好。肉体每次发作时都是这样子,它决不是一对一的。为什么在旧约圣经里,有一句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廿一章廿四节)如果人挖了你一只眼睛,只许你挖人的一只眼睛,如果人把你一颗牙打下来,你只可把他的一颗牙打下来。很多人不懂,以为这是报复的原则,其实这乃是神的爱所定下的法则,神借着命令来限制人的肉体,因为神太认识我们的哈曼了,当人伤了我们一只眼的时候,我们这一位哈曼绝对不会只伤对方一只眼睛的,它最少是要你一双的,你打掉我的一颗牙齿,我的哈曼就要打掉你的一排牙齿才能满足。旧约的律法限制了人的肉体,一只眼睛换一只眼睛,一颗牙齿换一颗牙齿。哈曼的要求是什么呢?乃是要末底改的一排牙,换哈曼一颗牙,要末底改两只眼睛,换哈曼一只眼睛。肉体是伤不得的,因此他以"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节)他要作大事才肯罢休,这一点我们一定要认识的,就是认识哈曼的残忍。

 

肉体的抱负

 

其次要认识肉体的阴谋,肉体是有谋略的,它的眼光并不短视,它有抱负,要立志作大事,它知道如何放长线钓大鱼。圣经说: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节)因为隐藏在哈曼里面的撒但,太认识神的计划了。

末底改只是小目标,他所打击的大目标乃是神的旨意。他企图阻拦神的旨意,破坏基督的见证,使基督的救恩没有成功的可能,使神借着他的子民在地上产生的见证,遭到彻底的摧毁,这是肉体的诡计和阴谋。

所以千万不要随便让哈曼坐在宝座上面,不要说发脾气不要紧,哈曼的目的不光是叫我们生气,使我们血压升高,或者是家庭失和,损害我们的身体和家庭。哈曼最终的愿望,乃是要我们失去神的见证,许多的时候,我们的见证不行,福音传不出去,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不只要"听福音",更要"看福音",看我们怎样作基督徒。有的基督徒夫妇在结婚以前,是姊妹讲,弟兄注意听。度蜜月的时候,是弟兄讲,姊妹留心听。蜜月以后呢?他们两个一起大声讲,隔壁邻居"侧耳倾听"。我们的哈曼丹田之气很足,可以把争吵的声音送得很遥远,留给人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样的家庭会令人羡慕吗?地上许多破碎的家庭,看到这样的基督徒家庭,他们要怎样感想呢?他们会不会说:他们比我们好不了多少?

不信主的人会吼,信耶稣的人也会吼,这些信耶稣的人比不信的人有什么长处呢?所以让我们记得,哈曼一贯的目的不是叫我们一个人受亏损,乃是使主的见证受亏损。为着这个缘故,我们不能够把哈曼放在宝座上面。从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个公园里传福音,发单张,有朋友接过单张后,就揉成一团,然后往送单张的人脸上丢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发起脾气来了,立刻脱口而出:像你这样的人,难怪非下地狱不可。发单张明明要抢救灵魂免下地狱,结果呢?哈曼在里面反应了,就摧毁了基督""的见证,那一个人也许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们要怕肉体掌权,怕不能彰显基督的温柔和忍耐,这是非常严重的事。为此让我们再重复:不要随便发脾气,不要随便发肉体,不要捧肉体,不要给肉体戴高帽子。

许多时候我们有一个错觉,以为发发小脾气,无伤大雅,没有那么严重。记得,这是一个习惯的问题,我们这样作,天长日久就养成了纵容肉体的习惯,由于我们对肉体不儆醒惯了,结果就一下子严重的跌倒了。大卫怎么会想到只是睡了懒觉了,太阳平西了才起来,居然会闯了大祸呢?对肉体在一个角度上懒散的习惯,会导致我们在另一个角度上的失败,大卫那可怕的跌倒,可作我们的鉴戒!肉体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从容不得的。它不只伤害了大卫属灵的生活,在他个人的历史上留下了污点,而神的荣耀和见证,因此所遭受的亏损是无法弥补的。哈曼所代表的肉体,的确在大卫身上作了一件大事。

 

肉体的办法和手段

 

肉体不是昏庸无谋的,相反地它熟悉"孙子兵法",它要出齐而制胜。因此我们对肉体要事事儆醒,处处儆醒,不把戒指给它。

哈曼起了屠杀末底改全族的可怕意念之后,他如何达成这个愿望呢?肉体在我们身上是很有办法的,他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我们可以从以斯帖记第三章里找到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第一,它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才可以。第二,它必须要迎合我们的心理。这是肉体的工作,也是它的手段,肉体若在这两点上不成功,它就没有办法作它所要作的事。我们若认清这一点,就对我们有很大的保护。第一,哈曼什么事也作不成,除非王同意这么作,把他戒指摘下来给他;有了授权书才能为所欲为。关于这一点我们要特别注意,什么叫作罪呢?乃是我们的意志赞成了才构成罪。许多时候撒但可以把很多污秽的思想,像火箭一样地射到我们脑子里面来,单单这样还不是罪,乃是等你接受这个思想,赞成这个思想的时候,罪就构成了。如果哈曼只是起了歹念,这不一定会成功的,乃是王同意把戒指给他,才有成功的可能。今天所处的时代,道德是非常败坏的,在许多场合,如果你作基督徒就只好闭上眼睛了,但是这样作不可能。眼睛若是张开的,就会看见一些污秽的道德垃圾,但是单单看见污秽不是罪,乃是为了犯罪而看第二眼那就错了。关于这样的事主耶稣曾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五章廿八节)。你看,在这里犯罪是怎样犯的呢?在原文里那个""是第二次的看,那个""是指为动淫念而回头去看的。如果这个人看见一幅情景,那看见不是罪,这是第一次的看,第二次回过头再来"",代表你的意志已经赞成了,这个时候,这个罪就成立了。我们记得我们的心思就像撒但的游乐场,每天不知有多少火箭射到我们心思里面来。我们只要拒绝它,就没有事,因为没有罪的问题。但是什么时候一个心思进来,我们喜欢它,赞成它,结果罪就成立了。有个弟兄说得好:你不能防止小鸟不从你头上飞过,但是你可以防止他在你头上作窠。今天很多人让鸟在头上作窠,结果罪就成功了。这是非常要紧的事,只要我们不同意,不赞成,不把戒指给哈曼,他就永远不能成功他的计划。对于哈曼的提议,只要你拒绝就完了,肉体的筹算就不能达到。总之,让我们认清,哈曼对付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争取"我的同意",我们只要不妥协,事情就了了。

肉体对付我们的第二个办法,乃是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迎合我们的心理。我们的"哈曼"是心理学专家,对于魂的行为研究得剖白入里。第一,它利用魂怕死的心理。第二,它迎合我们惧怕损失的心理。第三,它抓住了魂的弱点进行贿赂。当我们读以斯帖记第三章的时候,看见哈曼为了迎合王的心理,怎样作呢?

哈曼让人从正月起掣签,按着日月一直掣到十二月,然后选择一天,就是十二月十三日,找出来这天是最吉祥的日子。现在哈曼要到王面前去大作文章,游说他,在这个大吉大祥的日子,作什么都是对的,包括剪除末底改全族这一件事在内。哈曼太懂王迷信的心理。人为什么会迷信呢?很简单,因为人怕死,所以人就注意那些日子特别吉祥,那些日子特别不吉祥,人多半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去算命,要知道未来,就是怕死的心理在作崇。肉体许多时候能叫我们听它的话,就是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亚哈随鲁欢迎任何使他"延年益寿""凡事吉利"的建议,无论什么事他都可以答应,也都可以作。我们要记得,许多基督徒失败,就是失败在这点上。为什么肉体最后能在一个人身上达到它的目的,为所欲为呢?非常简单,就是因着人怕死,就开始妥协,就开始变节,因为他要抢救他自己。在这里还有一点更深的意义,许多时候我们向肉体投降,就是不肯叫我们魂的生命,被带到死地。我们太爱自己""的生命。肉体就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来得着我们的耳朶。所以这样接受肉体建议的人,都是迷信的人,无论在""""上,一定是怕死的。

除了利用王怕死的心理之外,哈曼的另外一个花招,是迎合王惧怕损失的心理,严然一付维护王利益的姿态。哈曼对王说:容留他们与王无益(三章八节)。其实这是肉体给我们的错觉,是哈曼在我们里面创造的谎言,假意提醒我们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会说:这样属灵见证没有什么大价值,算了吧!又说:如果你这样作基督徒的话,恐怕要得不赏失,你的路要愈走愈窄了。别人十年之内就发达了,你这样作五十年也发不了财。如果你坚持要这样为主作见证的话,你是自己找苦吃。所以许多人听了这样话,就把戒指给了肉体,当他想到"如果我这样苦苦维持主的见证,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我只要稍微妥协一点,财源就滚滚而来,也许不到十年我就发达了"。然后"米母干"就在那里说话:"到了那个时候,也许我要十分之一奉献给主。"结果就随从了肉体。但愿我们记得主的说话:"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要相信主的话,而不是肉体的话,我们要对撒但说:"我们的主说""肉体是无益的",的的确确肉体对我们是没有益处的。

除了迎合我们怕死、怕损失的心理,肉体还抓住了我们的弱点,实行贿赂,只要王肯接受哈曼提议,他就愿意;捐一万他连得银子纳入王的府库,(三章九节)。肉体知道什么是我们所要的,它可以开条件。我们每个人都有弱点,都可以在某一点上让步的,而哈曼非常清楚我们的"那一点"是什么。在"那一点"上哈曼愿意出最高代价,只要我们肯把戒指给它,这是肉体的诡计。接下去我们看见亚哈随鲁王并没有好好的调查一番,也没有问过朝中的那七个大臣,就随随便便地、立刻把戒指交给哈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亚哈随鲁不仅是"暴君"也是"昏君"的道理。

现在我们如何能使哈曼的计划变成泡影呢?消极的一面,我们要认识哈曼,积极的一面乃是让圣灵作更深的工作。圣灵第一步的工作是领人得救,圣灵第二步工作,就是要借着我们里面的灵,让我们真的看见我们肉体的败坏,但愿有一天我们能看见像保罗所说的: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七章十八节)──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灵与体两不相容(1~6)(贾玉铭)

 

第五章 灵与体两不相容

 

哈曼与末底改(31~6

1章言瓦实提被黜,系亚哈随鲁第三年。第2章言以斯帖被立为后,系亚哈随鲁第七年.中间相去四年。此四年之事迹,圣经未记。据史书言,他在这几年中与希利尼交战,竟战败而回;但他决不甘心失败,故欲重整旗鼓,特选一个有才能的为首相,办理国家事务,免得一误再误。所选者即亚甲族哈曼,其为人颇有谋略,大得王的欢喜,所以王将国内一切大事,皆归他治理。他的权柄,仅在国王以下,爵位高过一切臣宰。凡在朝门一切臣宰,见了他都要向他下拜,唯末底改不肯下拜。此中经过确有属灵的意义包含在其中。以哈曼为亚甲族,是亚玛力人;按亚玛力人圣经常用他代表人的肉欲。末底改即表明属灵的信徒。

一、两个基士之子

(一)基士子扫罗爱惜亚玛力人——以色列人第一个王扫罗,是便雅悯人基士的儿子(撒上91)。一日,神命他去攻打亚玛力人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路上亚玛力人怎样待他们,怎样抵挡他们,我都没忘……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恤他们,将男女、孩童……尽行杀死(撒上152~3)。无奈扫罗却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撒上159)。扫罗如此容让亚玛力人.正表明一个容让肉体,顺从肉体,不肯将肉体灭除的人。所以神对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以致撒母耳甚是忧愁,为他终夜哀求耶和华(撒上511)。一个容让肉欲的人,就是神弃绝,令神仆人忧痛的人。

(二)基士子末底改痛恶亚玛力人 末底改也是书珊城便雅悯人.基士的曾孙(25)。这个基士的子孙.对待亚玛力人,和扫罗王大不相同。基士儿子扫罗是个得胜之王,亚玛力王亚甲已败在他面前,扫罗可以任意待他,将他和他一切百姓牲畜等,毫不费力地杀灭净尽;且是奉了神命,要他赶尽杀绝。他竟能灭绝而不灭绝,只为求自己的荣耀,并贪图财物,即容留亚玛力人。基士的子孙末底改却大不然,乃是伏在亚玛力人哈曼的权下;哈曼虽然不是亚玛力王,据约色弗记言,却也是王族,因此在波斯朝廷上权位最高,亦仅亚于亚哈随鲁王。而末底改不过在御门一小官职,怎敢与哈曼反对呢?但其所以反对,不在乎是否能反对,乃在乎是否该反对。

二、两种自尊

(一)哈曼之自尊——骄傲自大 波斯宫室皆有大门,门两旁有位,客至即坐于此,以待主人之召;惟知友至亲,乃可随意直入,大臣于朝廷亦然,宰相每有出入,大臣皆宜俯拜。波斯虽有此例,大约前任宰相等,不强诸大臣跪拜;而哈曼则自尊自大,强人俯拜了。尼布甲尼撒王曾制一大金像,国人与臣宰不拜的即掷于火中;此时哈曼见不跪拜他的,就要置之于死地,不是比尼布甲尼撒王还骄傲吗?

(二)末底改之自尊——抱道自重 哈曼之自尊,是一种骄傲自大的态度。末底改不跪拜哈曼,他这样自尊,是抱道自重的态度;虽自尊,却不自高自大,乃是决不向亚玛力人屈服。犹太人以为拜人即是违背神之诫;又知哈曼为亚玛力人,为受咒诅的族类,神曾吩咐: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出1714;民2472517~19)。更以亚玛力人为以色列人的仇敌,末底改所以告诉人他是犹太人,其意谅来必是说明犹太人所以不向人、更是不向亚玛力人跪拜的原因。这种态度,正是抱道自守,尊重他的人格,并非有什么重看自己,轻看别人的意思。

更是因为亚玛力人,乃代表人的肉欲:不肯在亚玛力人面前屈服,正是表明人不肯顺从肉欲。末底改至终不肯跪拜哈曼,就是给信徒立了一个最好的榜样:即无论如何,决不可向肉体屈服,顺从肉欲,作了被肉欲俘虏的人。末底改不肯跪拜亚玛力人,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可喜的是末底改在这事上,不听人的劝,也不怕将来遇见任何难处,甚至于死,也是不能在哈曼——亚玛力人——肉欲——面前屈膝的。哦!这真是灵界的英雄,心已坚,志已决,无论如何,是决不向亚玛力人下拜的。基督徒啊!你曾对你的肉体有这样的决志否?有这样的实行否?有这样的牺牲否?——甚至于死,也是决不服从肉体的。末底改不跪拜哈曼正是他的自重,不失以色列民的资格。我们今日是否真与末底改表同情,要自尊自重,保守我们信徒的资格,属灵人的地位,无论如何决不随从肉体,决不向肉体屈服呢?

三、两种交战

(一)可见的:

1、就哈曼一方面说——哈曼既为亚玛力人,则不能不恨恶末底改。因犹太人与亚玛力人素来有隙,当以色列人奔走旷野时,亚玛力人就出来与他们交战;他们在旷野中最大的仇敌,最难胜的仇敌,就是亚玛力人。到扫罗王时即奉神命,要歼灭亚玛力人,并诛其王亚甲(撒上1533)。及至大卫为王时,国内的亚玛力人,即灭尽了。此骄傲的哈曼既总揽国内大权,岂能容让一个他所厌恶的犹大人,在宫门口洋洋自得,向他下拜也不肯呢?可怕的,是哈曼仅仅杀戮末底改还不息怒,非把犹大全族歼灭净尽是不甘心的。如诗篇有话说:他们说:来吧,我们将他们剪灭,使他们不再成国,使以色列的名不再被人纪念’”(诗834~7)。

2、就末底改一方面说——不但末底改是哈曼的刺眼钉,哈曼更是末底改的大仇敌,他岂肯违背第一条诫,去拜哈曼,且是拜敌人呢?官可以不作,命可以不要,也决不能向哈曼屈膝。

(二)属灵的:

历来在信徒心中,最激烈的交战,即灵欲的战攻。读罗马书第7章可知大使徒保罗,对此灵界大战亦往往失败,尝言: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大使徒保罗对此灵欲的交战,尚有失败。灵界战场上的小卒,即一切平信徒就更不用说了。贤加大卫,智如所罗门,勇如参孙,对此灵战,也皆曾一而再的失败;我们信徒敢不时时儆醒,免得一时不慎就被其俘虏吗?

总言哈曼与末底改,是决不能相容的;不是哈曼灭了末底改.就是末底改灭了哈曼。有末底改存在,哈曼绝不安心,如哈曼说:只是我见犹太人末底改坐在朝门,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于我无益513)。有哈曼存在,末底改决不自如,几时将肉体中的哈曼——亚玛力人——除掉,几时就自由释放了。

 

 

选民之厄运(7~3)(贾玉铭)

 

第六章 选民之厄运


把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3743)。

古今帝王.加恩于幸臣,使民受屈,史不胜书。当时波斯朝,既有以色列人的仇敌哈曼专权,其本为无德之小人,不谋国家之利益,不求国民之幸福,只以私心用事,以色列民处在这种情形之下,大祸临头的日子就来到了。

一、恶谋陷害 哈曼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他所用的恶谋最毒,手段最辣:

(一)有一种下贱的民 不言犹太人的名字,只言有一种民;是叫亚哈随鲁想到这种民是如何卑贱,好像没有人想到他们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且是没有一定的职业,不过是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这些没有价值、散处各地的流民,实在不该容留他们在国中。

(二)是一种于国有害的民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于王无益38)。言及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自不易与人安居共处;也不守王的律例,明显是些叛乱分子;所以容留他们于王无益。一则表明犹大人的可恨;二则表明他对王的忠心。这一种民不但于国无益,且足以扰害国家,是民中的败类,何不将他们从国中剪除呢?

二、捐银行贿 哈曼说: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39)。哦!为灭绝犹太人情愿捐一万他连得银子,在王的府库中,可见他对于犹大人,恨恶到什么地步!按一万他连得银子,当抵三百万金磅,为数甚巨,此可见哈曼为巨富,用此奸计,以令王之必从。哈曼何以情愿出此一万他连得银子为代价呢?恶人自有恶谋:一则名曰捐银,实是行贿,为令他的诡谋成就。二则谅他以为于剿灭犹太族时,可从掠物中以偿此款,亦或所得超过此数若干倍呢!

三、王予全权 亚哈随鲁王一听哈曼的话,即毫不思索的居然允许:一则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戒指即王的权柄,上有御印具国名与王名。波斯王以此予大臣.为非常的事,乃予以全权,可便易行事(88,创4142)。二则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可怜亚哈随鲁王,听他这一番答复哈曼的话:(l)真是没有脑子——哈曼如此诡谋竟不加思索,随即允许。(2)也没有眼睛——不察看察看,哈曼何以为国有这大热心,竟愿出一万他连得的代价。(3)亦没有舌头——哈曼说有一种民,到底也不问问是什么民?究竟为何于国家无益?(4)更没有人心——既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居民中,其为数必不少,何得轻易交给他们的仇敌,随意待他们;这真像把羊羔交给屠户,任其宰割,于心何忍呢!

四、掣签择日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37)。按七十翻译本,此处言欲择日以灭末底改之族,即掣得十二月十三日。更是说明哈曼如何照其迷信掣签择日,以灭犹大人。以波斯俗,自王至民有要事必择吉日,此次哈曼掣签即先得月数,又掣得月内的日数,即十二月十三日。此日数距当时将近一年,于此可以表明神如何眷佑其民,因距时既久,则犹大人可以得暇,以破此恶计。

五、通令全国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表明此事不能挽回)。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产为掠物。此等恶事古今罕有,亚哈随鲁竟然轻听信臣之言,无故屠戮民众,且不分妇女儿童,甚至连问明这一种民是什么人也不问,真是视民命如草芥。乃因当时波斯王纵欲酗酒,不理国政不重民命,已到极处。当时不论在犹大本地.或散居波斯各地之犹大民众,尽在他的属下,此计果得实行,犹大民族,必无一人能活,这是何其可怕啊!

六、朝乐民忧 当驿卒奉王命,把剿灭犹大人的谕旨传报,并传遍书珊城的时候,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一)朝廷的快乐希奇啊! 亚哈随鲁王发出这样惨无人道的上谕,竟毫不以为意,仍同哈曼坐下饮酒。亦或是因哈曼怕王发出上谕后,心中惧怕,即故意与王一同宴饮,使他心意昏乱,对于这样惨杀的行事,也就不动心了。因为罪恶常是硬了人的心。

(二)众民的惊慌 当此上谕传到书珊城时,全城的民众,就都惊慌。因这样的凶暴,不只为犹大人痛惜,亦足显君王无道,各族各民的安全也必难保;其中也必有多人与犹大人表同情,所以全城就惊慌起来。

驿卒所至各省各城,闻风声鹤唳,亦必显有戒心。似此凶暴,今虽加于犹大人,然王既酗酒轻民如此,则国人亦必朝不保夕。

七、圣民哭号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处,犹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末底改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痛痛哀号。大众公然如此伤痛,不但蒙神鉴察垂听,亦必博得多人的同情,这更是由于情势所必然。灭族灭种之大祸临头,当然也就不顾一切了。可怜啊!这就是亡国奴的惨像:既亡了国家,即丧了主权;既已丧了主权,即失了自由,即任人宰割了。摩西曾在异象中,得见以色列人的景况,如同火焰中的荆棘。按此时的处境而论,真是下贱无价值,同如荆棘;且在火焰中最易于焚毁的。若非蒙神特别保护,即早无剩下的余种了。

以色列人遭此惨祸,乃因远离神,敬拜偶像的结果,这一切的一切,无非神的美意,藉此警戒锻炼,有如荆棘虽在火焰中,却未被烧毁,这也是不幸之幸了。

 

 

以斯帖记第三章释义(林献羔)

 

第三章  哈曼谋灭犹太人

 

读经:

以斯帖记316

2章立王后,末底改立功。

3章谈哈曼的阴谋。

一、末底改与哈曼结怨(16节)

1.时间(1节)

“这事以后”,自以斯帖为王后,已经有4年了(斯21637)。

2.王抬举哈曼(1节)

王败于埃及几年,现在他拣选一个能干的人为宰相。

1)亚甲族:

亚甲是王号。也有人说,当时波斯国的一区是亚甲。应是亚玛力人的后代:亚玛力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是要受咒诅的(民247,申251719)。

2)哈曼是亚玛力的后裔(参撒上158):

他高升,无功受禄;但末底改有功未得赏(斯22123)。

3.末底改不拜哈曼(324

犹太人也有跪拜君王的(撒上248,撒下144),也有向其他人“俯伏于地”(创2373334414)。

末底改不向世仇跪拜。

4.哈曼“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56节)

末底改损了哈曼的威风,所以哈曼认为杀一人不足泄愤。

二、犹太人的厄运(715节)

请注意11节。

1.谋灭末底改(711节)

1)掣签定吉日(711节):

时间: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即以斯帖作王后第五年(216),时为公元前474年。“正月”,逾越节(正月十四日)是以色列人出埃及要守的节日,欢然出埃及(出12111);现在他们要以正月计划灭犹太人。

“掣普珥,就是掣签”(斯37):

先“择定了十二月”。11个月之后再掣出“十二月”(13节)。

他们在正月掣签,定了12月就杀灭犹太人。

2)阴谋陷害(89节):

要灭选民(8节):

他们没有说明哪一种民。

a.“散居……”:渗入全国。

b.“与万民的律例不同”:波斯政策本是许可各民保持他们的风俗。

c.“也不守王的律例”:叛乱分子。

神的子民对国家有好处,但历代要灭神的子民的人总是说:“他们不守王的律例”。其实神的子民没有不守(参耶297)。

d.“与王无益”:哈曼似是忠于王。

②“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斯39):

波斯国一年税收为14560他连得。哈曼要捐1万他连得,是一年税收的2/3,说明哈曼在书珊的官位甚高(312),1万他连得银子等于1200万两银子。

3)王给哈曼全权(1011节):

王把自己的戒指给哈曼。“戒指”即王权,有御印;具有国名与王名。王给他大权(88,参创4142)。

王没有动脑筋,他不思考哈曼的阴谋,他不用眼睛察看就大发热心。

“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什么“民”?他们为什么是“与王无益”(斯38),他视民如草。

“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311)这是客气话,王实在收了(47)。

2.王准诏灭犹太人(31215

1)通令全国(1213节):

这是罕见的,无故屠杀全国人民,包括妇孺。波斯王酗酒,不重视百姓的性命到了极处。

2)朝乐民忧(15节):

朝乐:惨无人道的上谕,王坐下饮酒。哈曼怕王反复,酗他。

民忧:其他族也朝不保夕。

 

 

以斯帖记灵训─哈曼的阴谋(作者不详)

 

哈曼的阴谋

       在亚哈随鲁王朝中,有一个大臣名叫「哈曼」,是亚甲族人;王抬举哈曼,叫他高升,使他的地位超过他的一切同事。王命令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要跪拜哈曼。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并告诉在朝门的人——他是犹太人。

       哈曼由于末底改不跪拜他,便怒气填胸,十分恼恨。于是策划了一项阴谋,要将末底改的本族犹太人灭绝净尽。哈曼对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的银子,……纳入王的府库。」……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斯三8-11

       于是哈曼以王的名义发布命令,并加盖王印,传与各省的省长、各族的首领,「吩咐将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斯三13)命令是正月十三日发出,并把十二月十三日定为「普珥」吉日。命令很快传遍书珊城,达到各省各族。

       神的子民要遵守神的律法、神的话;但有时当神的话与一个王朝,或一个国家的律例、政策有所抵触时,神的子民不可避免地要以遵守神的话为主。但神的子民由于遵守神的话,只能给一个国家与人民带来好处,这是肯定的事实。但是历代以来企图消灭神子民的人,总是提出此类控告:「不守王的律例。」(斯三8)但以理和他三个同伴的遭遇就是这样,他们不拜金像、不停止祷告,以致违背王的律例,被扔入火窑和狮子坑中。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亚玛力人在旷野的路上,趁他们困倦击杀他们。神藉摩西吩咐他们,进入迦南以后,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掉(申廿五17-19)。亚玛力人的王名叫「亚甲」,哈曼是亚甲族人。这个凶恶之子,承继了他祖宗抵挡神、杀害神子民的传统,企图将犹太人一网打尽,其手段是极端残酷的——剪除、杀戮、灭绝、夺取财物。扫罗因为在击打亚甲的战争中厌弃神的命令,神也厌弃他作王,废掉他的王位(撒上十五1-23)。末底改在亚甲族人哈曼面前,不肯屈服,绝不跪拜,这显示了末底改是一个十分敬畏神、遵重神命令的人。他明确表态,他所以不跪拜哈曼,因为他是犹太人(斯三4)。

       从印度到古实的上空,顿时乌云密布,亚甲族人哈曼手执屠刀,杀气腾腾,灭绝犹太人的恐怖消息,连书珊城的居民都感到惶乱震惊(斯三15),死亡的魔爪又一次抓住神子民的命运,且看神大能的手如何伸展,如何拯救属祂的人。

 

 

以斯帖记笺记(三章)(于中旻)

 

  掣普珥

  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斯三:7

  神从来不退避人向祂的挑战,而是带着微笑接受,并且宽容的让他选择所定的条件,向他说:“好吧,你可以选一个最好的时间!”这样,好叫见证的人心服。
  在遵行神旨意的人,每一日都是吉日。要择吉日的人,显明他对所要作的事心存疑问,才去问卜。吉人比吉日更要紧。
  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使他高升。当人得意的时候,最容易现出他真正的质量。圣经说:“鼎为炼银,炉为炼金,人的称赞也试炼人。”(箴二七:21)称赞会使人觉得飘飘然,被捧得高,是人的不幸,往往造成虚假的自信,因而失败。如果地位升高了,而品格和才能并没有升高,也将造成不幸。“智慧人必承受尊荣;愚昧人高升也成为羞辱。”(箴三:35
  自从以斯帖入宫以来,末底改就每天出现在朝门,只是没有谁把这两件事连在一起;末底改也从未向人表示,自己就是新王后的养父。已经有四五年了。就像天黑了,星儿在夜空出现那样自然。还好,有的人是耐得富贵。
  哈曼在朝门出入,时间自然更久。他不会没见过末底改,只是没打过招呼。但这一天,情形不一样了:

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斯三:1-2

  有些好心人,劝告末底改:不管个人对哈曼印象如何,或哈曼人格如何,总该顺从王的命令。但末底改因为哈曼属于亚甲族,是亚玛力人的后裔(出一七:8-16;申二五:17-19;撒上一五:1-35),是犹大人的世仇,所以末底改绝不拜他。
  那些人把这消息告诉了哈曼。哈曼现在是大人物,虽然怒气填胸,却不跟末底改计较,而要显大手笔,消灭全犹大族。哈曼不求问该不该作这事,不怀疑王听不听他的话,而只掣签择定吉日,可见这人的心态如何。王不照他的话盖印,而把盖印的戒指交给他,表明对他信任之深。哈曼自觉有把握!
  骰子掷下了。哈曼以为犹大民族的命运决定了。只等十二月十三日那一天到来,他就可以快意报仇了。“王同哈曼坐下饮酒”(斯三:5-15)。把全个民族的血,当作他们的欢乐。
  这是哈曼自己掣签决定的日期。但定事由耶和华。

 

 

以斯帖记文字释经证道(三章)(张策)

 

04

 

灭族之灾

   

读经:斯3

内容:

一、哈曼高升

3:1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时间到了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7节),就是主前475年三、四月间,此时距以斯帖被册封为后已经五年(2:16-17)。本书四个主角的最后一个主角出场了(其他三人是亚哈随鲁、末底改、以斯帖),就是哈曼。亚哈随鲁王很器重他,高举他,让他作了宰相(比较10:3)。

哈曼是亚甲族人,可能是祖先住在亚甲地的人。但犹太人传统解释亚甲人是亚玛力人的亚甲的后代。扫罗王曾经征伐亚玛力人,并且擒获其王亚甲,后来被撒母耳所杀(撒上15:7-833)。

亚玛力人与以色列人是世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在旷野最早遇到的敌人就是他们(出17:8-16)。耶和华神曾说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17:16),而且要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涂抹(申25:19)。因此下文哈曼与末底改之间的矛盾就已经不仅仅是个人恩怨,而是民族矛盾、世代冤仇。这从下文末底改一人之错,哈曼却要灭绝所有的犹大人得到印证(6节)。因而本书为旧约中最后一次记录亚玛力人和以色列人为仇。

二、末底改强硬

3:2  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3:3  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 

3:4  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 

事情起了波澜。哈曼被升为宰相,亚哈随鲁要求所有的臣仆都必须跪拜他。但是,偏偏有一个人特立独行、桀骜不驯,就是末底改,他坚决不跪拜哈曼。显然,这对他是极其不利的。同在朝门的臣仆规劝他,提醒他,但是他死活不从、一意孤行。气急之下,这些本来同情帮助他的人反而出卖了他,把他对哈曼的傲慢无礼以及他所属民族(6节)通报给哈曼;他们倒要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应当说末底改不跪拜哈曼,与十诫禁止拜偶像无关,因为犹太人对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习俗都行跪拜之礼(如创23:733:3;撒上24:8;撒下20:41)。4节说明他不跪拜的理由,他是犹太人,不能向压迫神子民且世代与犹太人为仇的亚玛力人的后裔俯伏下拜。

三、哈曼出手

1、定下吉日

3:5  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 

3:6  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3: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 

哈曼对末底改的傲慢态度极其愤怒。他应当知道自己的民族与犹太人的世仇,因此只杀死末底改一人在他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虽然他多少也要顾及到末底改国丈的身份。他要么不做,要做就要轰轰烈烈,毕竟他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要充分运用手中的大权,除灭波斯帝国境内的所有犹太人。

为了达到这个罪恶的目的,哈曼先掣签(普珥是亚述文抽签的意思)决定除灭犹太人的良辰吉日。经过掣签,选定了十二月亚达月(主前474年二、三月间)十三日。显然他对如何除灭犹太人已经胸有成竹。

2、重金买旨

3:8  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 

3:9  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3:10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3:11  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 

他来到亚哈随鲁王面前,实施他的罪恶计划:1)、控告犹太人的罪状:A、散居王国各地,深入民间;B、拥有与众不同的习俗;C、不遵守王的法律。结论是容留他们存在与王没有益处。显然最后一项是对犹太人的诬告。2)、交换条件:既然这样的民族有害无益,就应当立即灭绝他们。他承诺王如果下旨灭绝他们,他就捐款一万他连得银子给国库。

要知道这笔银子对亚哈随鲁王的影响力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1)、亚哈随鲁王立刻从手上摘下戒指,交给哈曼,意思是准许他的提议,并且授权给他全权处理(比较12节;8:2,8)。显然王极其高兴。2)、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说,波斯王大利乌时代(亚哈随鲁的父亲),帝国全年的收入约一万五千他连得银子,这大概是各省缴纳给中央的款项。哈曼所答应捐献的款项是帝国一年总收入的三分之二。3)、攻打希腊连吃败仗,国库正空。

9节提到的国帑(读作),意思是国库。

11节亚哈随鲁王说的这银子仍赐给你是客气之词(比较创23:7-18),把银子这民都交给哈曼处理,是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从下文15节和4:7可见此款项已经被王所接纳。哈曼大概寄希望于杀灭犹太人之后,既报了世仇,又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补偿自己的损失。

3、下旨灭族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 

3:13  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3:14  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 

3:15  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正月十三日,亚曼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向波斯帝国全境颁布旨意,内容是在本年的十二月十三日灭绝犹太人,夺取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显然,作为代价,他向王捐献了一万他连得银子(9节)。

王宫内,王与哈曼达成了协定,饮酒作乐;王宫外,特别是帝国境内几百万的犹太人(包括已经回到耶路撒冷的人),这样的消息对他们无异晴天霹雳!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拯救自己和民族,顿时慌作一团!

四、反省反思

1、末底改为什么不跪拜哈曼?为什么说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只是个人恩怨?

2、哈曼打算怎么报仇雪恨?亚哈随鲁王为什么准许他灭绝犹太人?

 

 

以斯帖记每日经历神灵修教材(三章)(台北基督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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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三章1~15

主题:哈曼阴谋灭犹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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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一开始又是「这事以后」(1),可能是指末底改救王一命之事以后(斯二21~23)。这中间到底有多久的时间虽然不是很清楚,但若从第7节我们知道当时是亚哈随鲁王在位第十二年,而末底改救王一命是以斯帖被封为后之后(斯二16),所以大概也有34年的时间。这期间哈曼是怎样得宠的,圣经也没有交待,只是说他被亚哈随鲁王抬举(1),从这里我们就看这个亚哈随鲁王并不是一个有真知灼见的人,也是一个不会报恩的人。末底改救他一命,他只吩咐人写于历史,却没给他任何的酬谢,而这个哈曼,若我们从经文中对他的描述,他并不是一个有好品德的人,而是一个自大、骄傲及易怒的人(1~5),这个王反而立他为宰相(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之意)。人就是这么不完全,即使贵为君王,也仍然只是一个按自己的喜好行事的人而已,因此若我们做一些事情,只期待地上的回报,往往是会失望的,若我们只寄情于地上的公义和公平也往往是不可能的,难怪圣经教导我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六6~8)。

哈曼被抬举得尊荣,王也规定一切在朝门的臣仆都要跪拜他,但是末底改却不跪也不拜(2),当人问末底改为何如此做,他也只是回答说:因为他是犹大人(3~4),犹大人这个身分让末底改要按一些原则行事,不肯随波逐流。而今天我们是神儿女的这个身分,有否让我们在行事为人上不随波逐流呢?

哈曼知道了末底改不肯跪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不只要害末底改一人而已,而是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5~6),而从经文中我们更看他对王控告犹大这民族的情况也是似是而非,说他们留下来对王无益,且应许只要王肯灭绝他们,他要给王贡银一万他连得(相当于当时波斯全国一年税收的三分之二)(8~9),这意思也是说,你留着他们没有益处,但留着我却对你有这么大的益处。从这里我们真看到一个骄傲自大的人就是如此,一个骄傲自大的人看不见自己的不是,只会看到别人的错,由于哈曼的骄傲,因此被得罪一点就怒气填胸,因怒气填胸就产生了极可怕的报复意念及行动-要灭绝犹大全族。弟兄姊妹,我们真是要谨慎啊,一点点的酵就会让全团发起来,我们真是不能容让一点罪在我们身上,特别是「骄傲」,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5)。在生活中被得罪之事是常有的,但我们要学会克制我们的心,不要因为别人得罪我,我因被激怒了,所以就去犯更大的罪,那就得不偿失了。

回应:主啊!求祢说明我,在任何情况中都能够约束我自己的心,不轻易发怒,好让我不会做出得罪祢、伤害人的事。阿们。

祷读:箴言十六章32

32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