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三章短篇信息 目录: 细说哈曼--我们的肉体(三章)(陈希曾) 灵与体两不相容(三1~6)(贾玉铭) 选民之厄运(三7~四3)(贾玉铭) 以斯帖记第三章释义(林献羔) 以斯帖记灵训─哈曼的阴谋(作者不详) 以斯帖记笺记(三章)(于中旻) 以斯帖记文字释经证道(三章)(张策) 以斯帖记每日经历神灵修教材(三章)(台北基督之家) 第八章 细说哈曼--我们的肉体(三章)(陈希曾)
读经: 以斯帖记第三章第一节至第二节:「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第五节至第六节:「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太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第十节:「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太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第十三节:「交验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第十五节:「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哈曼--肉体和肉体的几重表现 我们已经从以斯帖记,看见几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亚哈随鲁代表我们的"魂",说明一个天然的人是怎样的,末底改代表"圣灵",以斯帖代表"我们的灵"。我们也看见一个属灵的人有那些特点,我们也学习在什么时候能感觉到"灵"的存在。还有,当一个人真的是在灵里生活的时候,他有那些表现。 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哈曼。我们读圣经的时候,很容易读出他的属灵意义来,那就是哈曼代表"肉体"。当圣灵形容哈曼的时候,在以斯帖记里最少有四次是这样说:"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让我们回头来看这几个名字的意义,先看什么叫"哈曼";在原文里有三个意义,第一,是出名的。我们知道肉体很容易出名,所以俗话说:"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肉体的特点,就是非常容易叫人出名,肉体也容易叫我们在世界里出名。第二,哈曼就是"发怒的人",肉体常常有一个表现,特别表现在发怒这方面,这一点是我们自己很容易认识的,因为这是肉体最粗鲁的一面,我们常常从这一方面认识什么叫肉体。当我们发脾气的时候,当我们撒野的时候,我们就容易认识我们的肉体。一个人发脾气的时候,我们说他肉体发作了,我们知道肉体发作就像心臓病发作一样,有心臓病的人,不发病的时候是一个好好的人,跟所有的人一样,但是他一发病的时候,你就知道他生病了。我们平时都是好好的,但在肉体发作的时候,就变成了狮子。这是肉体粗鲁的一面。第三、哈曼就是"混乱的局面",当肉体掌权的时候,那个结果就产生一个"混乱的局面"。有的夫妇发生争执,起因多半是芝麻般的小事,最后常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哈米大他就是"双重"的意思。我们曾提到"双倍"的原则,也曾提到圣灵盼望有"见证的第二代",原来肉体也有第二代,他要代代相传下去,所以就看见哈曼是哈米大他的儿子,当我们经历肉体,许多时候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感觉,他总是加重的,夸张的,总是在那里扩大的,惟恐天下不乱,一个随从肉体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哈米大他。" 哈曼不只是哈米大他的儿子,这里也告诉我们他是亚甲族的人,我们知道亚甲这个字,在原文里有四个意思。第一,就是"凶猛"。肉体给人印象是尖锐的,凶猛的;说起话来尖酸刻薄,一点也不饶人,讲到别人伤痛为止;正面的话说得不痛快,一定要挖苦别人,挖到肉里面才痛快,这就是肉体的本事,凶猛无比。基督徒应该像绵羊,是与人无伤的,对人不应该凶猛得像狮子,像豺豹一样,这不是基督的样式。什么时候我们凶猛了,什么时候就证明我们是亚甲族的人了。第二,亚甲就是"火烧"。一个肉体发作的人,里面的感觉像是火烧一样,像亚哈随鲁胡里胡涂地出了一个主张,要王后让臣民看她的美貌,不料王后居然抗命,就这样王便受了伤,圣经说:王甚发怒,心如火烧。(一章十二节) 因为烧得难受,非把这火放出去不可,烧着别人才是痛快。比方说,有的时候,在聚会里受了委曲,回家后火就烧起来了,因为火在里面烧,那一口气就咽不下去,那个火焰就是不能把它扑灭,一定要烧,烧到一个地步,甚至于说不去聚会了,这样就知道我们是亚甲一族的人了。第三,亚甲就是"高度"。我们肉体都是好大喜功,好高鹜远的。传起福音来,如果不是成百人的场面,就不起劲。一网一网的鱼他肯打上来,一条一条的鱼,他就一点忍耐也没有,这个就是肉体,就是亚甲族的特点。第四,亚甲就是"好战"。一个亚甲族的人,是打官司的能手,也喜欢抬扛,你若说东,他非说西不可,只要你说什么,他总得和你说相反的,并不是他相信他说的是对的,他的目的就是想把你打倒,并不是他站在真理一边。所以肉体的一个特点就是好战,喜欢和人征战,如果看见一点真理的话,就要征服别人,征服所有的人,和许多人辩论要证明别人都错,只有他自己是对的,结果反倒证明他这个人是错的,因为是属肉体的。你是不是亚甲族的人,就看你是不是好战的人,好斗的人,所以亚甲族就是上面这四个意思所包括的。 哈曼的先祖--亚马力人 除了字面的意思之外,亚甲族还有他历史的意义。亚甲原来是亚马力人的王。我们读撒母耳记就知道神立了扫罗作王,要他除灭所有的亚马力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剪除灭绝。亚马力人原来是以色列人在旷野遇到的第一个仇敌。当亚马力人来攻击以色列人的时候,是乘其不备,抄后路来的,那时候以色列人把所有的男丁都放在前面,将小孩和妇女放在后面,结果遭到亚马力人的突击。后来神起誓说,他必世世代代和亚马力人争战,在圣经里亚马力人很清楚地代表肉体,是"好战"的意思。他的战略是趁着我们不备的时候实行突击。比方在清晨和主有美好的交通,读主的话,也被主的爱摸着了,真是觉得没有任何时候比这个时候更好,在地如同在天,晨更刚刚完毕,应该是忍耐最大的时候,没有想到一个芝麻大的刺激,居然大发雷霆,使周围的人莫名奇妙,像是染上了大麻风一样,这就是亚马力人的杰作。肉体来的时候从来不从前门进来的,也不事先用电话通知的,你不是准备好了不让肉体进来?前面刚刚讲了一句属灵的话,下面那句话就不对了,把死亡带进来了,这就是亚马力人带给我们的痛苦,因着这个缘故,圣灵要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五章十七节原文)。 神说:必世世代代和亚马力人争战,(出埃及记十七章十六节)。亚马力人所代表的肉体,要完全对付干净,要杀得片甲不留才行。对肉体愈残忍愈好,对肉体愈无情愈好。对肉体绝对不能仁慈宽大,这是神给扫罗的命令,但是扫罗的心太软太好了,他竟然宽容亚马力王亚甲--哈曼的先祖,结果神说: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章二十三节),这样扫罗就失去了王位。扫罗作了什么事?扫罗是把一些亚马力人对付了,但是他看见了亚甲,却怜惜亚甲,不肯下手,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米母干在扫罗里面说话了:这些牛羊不是可以拿来献祭的吗?所以神才说,他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撒上十五章二十二章)在这里最要紧的乃是照着主的话来作,对肉体是愈残忍愈好。什么时候不忍心下手对付亚甲,等一等就会像扫罗竟然死在亚甲手下的亚马力人手中。所对对肉体是仁慈不得的,它要无情地置我们属灵的生命于死地。神所争的我们也要争,神所恨的我们也当恨,对付肉体我们只能无情。 因着扫罗不肯灭绝所有的亚马力人,后来亚甲族就产生了刽子手哈曼。现在呢?你不消灭肉体,肉体却要消灭你,你不对付肉体,肉体要对付你。扫罗不只吃了立即的苦果,死在亚马力人刀下,还要吃后来的苦果,使他的子孙遭受灭族的威协,容忍肉体坐大的后果真是可怕,亚甲的手下只杀了以色列人中的一个人扫罗,而亚甲的后裔却要杀尽全体以色列人。神对亚马力人的办法,是片甲不留,亚马力人反攻的方法也是叫以色列人片甲不留。哈曼远胜他的祖先,他不肯作小事只谋害末底改,他要作大事,摧毁神见证的第二代,使弥赛亚无法降生在伯利恒,因而使神的救恩和永远的旨意不能成功,肉体的后代真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亚甲的后裔中非常出名的,除了哈曼之外,就应该是希律(以东人)了。希律要想除灭所有两岁以内的小孩,他的目的是想除灭主耶稣。我们读歌中之歌其中有一句话:要给我们擒拿小狐狸。肉体就像狐狸一样,他不只毁坏果子,还要毁坏枝子。单单毁坏果子是小事,因为只要枝子在那里就会有果子,但他要毁坏整个枝子,所以我们要知道肉体的诡计,肉体在我们里面的目的,是要根本地摧残我们属灵的生命。 综合上面所说的几点,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这寥寥的几个字确是从不同的角度,将肉体描绘得十分生动而且细腻。总之,肉体是容易出名的,常是怒气冲天;喜欢天下大乱,制造紧张局面,非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肯罢休;肉体常是双料的,来势汹涌,给人有锐不可当的感觉;肉体继承并且发挥了自古以来的固有天性,好高鹜远,凶猛好战,并且是"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肉体是一代比一代更"兴盛",更"有为"。不只使属灵的生命渐渐枯萎,而且最终目的是要达到扼杀基督的见证。 哈曼高升--肉体掌权 "真理常是上断头台,错误常是登宝座"。这是一首诗歌中的名句,拿来形容哈曼高升,是再确切不过的了。因着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使一个错的人在朝中,而对的人反而在朝门,末底改完全被忽视在一边,这几乎是每个在亚当里的人所作的事。 我们知道肉体在我们的里面,一直等到我们主再来的时候,那时我们的身体要完全改变,肉体才会远离开我们。今天的问题是你我怎么对待它,人对于肉体作得最坏的一件事,就是抬举它,把它放在一个高高在上的地位,让肉体在人里面高升,这样作的结果,就是把刀给刽子手。我们明明知道肉体的败坏,但是还是要纵容它,你不知道我们怎样"惯"我们的肉体,一直把它摆在一个很显明的地位上,因着这个缘故,下面的故事就发生了。所以在这里看见一个反常的现象,就是高抬肉体。高抬哈曼,意思就是把肉体放在上面,把灵压在底下,让肉体坐上"我"的高位。 本来正常的时候,我们应该是"不靠着肉体的"(腓立比书三章三节),并且不"为肉体安排"。常常"顺着圣灵而行",但亚哈随鲁王所代表的属魂光景恰好相反,王把戒指给了哈曼。 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现在对肉体投了信任票。我们知道那个戒指是为了下达王的命令的。所有用戒指盖印的命令都是谕旨,从此只要哈曼用王戒指盖了印,凡哈曼说的就等于王说的;也就是说;凡哈曼所作的就算是王作的。照样,我们也是常常如此,给了肉体一张签好了我们名字的空白支票,支取的数目随便它填,它填的就算是我填的,这个叫作"抬举哈曼"。若翻成新约的话,就是"随从肉体"。或者是"顺从肉体活着,一个正常的情形,应该是我们不信任我们的肉体,不能说它作的就算我们作的,我们要提出异义,但是许多时候我们像亚哈随鲁一样,把我们的戒指交给它,因此哈曼就坐上了宝座。现在显在我们眼前的景象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反在朝门,我们知道当肉体掌权的时候,圣灵就好象退到边缘上,结果一个对的人在外面,一个错的人反而在里面,这是一个反常的情形。箴言第二十一章九节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接着第十九节又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我们知道很多人喜欢这两节圣经,特别是作丈夫的。若把它们应用在属灵的生活里,会有深一层的意义,这里的"争吵的妇人"就是代表我们的"肉体"说的,当肉体在那里"争吵使气"的时候,圣灵宁可住在屋顶的角上,宁可住在旷野,这岂不就是"哈曼在朝中,而末底改却在朝门"的那一幅图画吗?这种光景持续的结果,就是"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圣经说得不错: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当我们与肉体为伍,与肉体同乐的时候,我们整个人就慌乱,失去了平安。 不只如此,王有三十天没有见以斯帖的面。当我们高抬我们的哈曼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大容易见到以斯帖,就不觉有主的同在,也就不觉得圣灵在我们的灵里说话。相反的我们倒常常看到哈曼。若动不动就发脾气,动不动看见亚甲的影子,这就是我们高抬哈曼的明证。许多时候,我们不承认我们高抬哈曼,但是让我们问自己有多少天没有见到以斯帖了呢?这样我们怎么能说是活在灵里呢?不在灵里又怎能享受主的同在呢?怎能听取良心的声音呢?又如何能接受圣灵的引导呢?相反地天天与肉体同饮共杯,心中怎能不慌乱?怎能平安?圣灵描写我们的光景实在太确切生动了。 哈曼的丑陋面目--肉体的残忍 现在我们来看哈曼的狰狞面目,看他有多残忍多丑陋。我们知道,当哈曼被高举的时候,王下令所有在朝门的人都得向哈曼跪拜,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圣经说:当哈曼看见末底改不跪不拜的时候,他就"怒气填胸",接着就决定要杀害末底改。在这里我们看见肉体要人捧他,喜欢戴高帽子,喜欢人喝采;听到恭维的话,就乐不可支。每一个活在肉体里的人都是这样,他要让人觉得他非常重要,什么时候他的尊严受到侵犯,就立刻怒气填胸,要求报复。肉体要撕毁那撕毁它面子的人,它要报复那破坏它尊严的人。你不知道肉体是多么残忍,肉体是得罪不得的,它像只猫,只能顺着毛摸他,不能逆着来。全世界都这样尊敬我,这样捧我,就是你偏偏看不上我,跪也不跪,拜也不拜,让我给你颜色看!这样怒气填胸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要把对方撕毁,不光要撕毁末底改一人,还要灭他的全族。其实末底改只得罪哈曼一人,但哈曼报复时,不只伤害末底改,乃是要伤害他的全族。有的人是不能挨骂的,人骂他一句,他不光回敬对方,而且还连累他的父亲,甚至他父亲的父亲,这就是哈曼作的事。因此千万不要激动别人的肉体,当一个肉体被激动的时候,就等于把刀放在它手里,它要尽所能的来摧毁。所以我们要怕肉体像怕火一样。 有的夫妇在结婚的时候,收到不少的礼物,其中有许多成套的盘子和碗。有趣的是结婚两三年之后,这些碗盘常常是所剩无几。因为在紧急的时候都用掉了,这就是为什么邻居们会常常从窗户看见,飞碟在客厅里飞来飞去的缘故。肉体是十项全能的,其中有一项就是投掷铁饼。求主怜悯我们,真知道肉体是何等残忍的,如果你说一句话伤了我,让我一晚睡不好。肉体每次发作时都是这样子,它决不是一对一的。为什么在旧约圣经里,有一句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廿一章廿四节)如果人挖了你一只眼睛,只许你挖人的一只眼睛,如果人把你一颗牙打下来,你只可把他的一颗牙打下来。很多人不懂,以为这是报复的原则,其实这乃是神的爱所定下的法则,神借着命令来限制人的肉体,因为神太认识我们的哈曼了,当人伤了我们一只眼的时候,我们这一位哈曼绝对不会只伤对方一只眼睛的,它最少是要你一双的,你打掉我的一颗牙齿,我的哈曼就要打掉你的一排牙齿才能满足。旧约的律法限制了人的肉体,一只眼睛换一只眼睛,一颗牙齿换一颗牙齿。哈曼的要求是什么呢?乃是要末底改的一排牙,换哈曼一颗牙,要末底改两只眼睛,换哈曼一只眼睛。肉体是伤不得的,因此他以"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节)他要作大事才肯罢休,这一点我们一定要认识的,就是认识哈曼的残忍。 肉体的抱负 其次要认识肉体的阴谋,肉体是有谋略的,它的眼光并不短视,它有抱负,要立志作大事,它知道如何放长线钓大鱼。圣经说: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三章六节)因为隐藏在哈曼里面的撒但,太认识神的计划了。 末底改只是小目标,他所打击的大目标乃是神的旨意。他企图阻拦神的旨意,破坏基督的见证,使基督的救恩没有成功的可能,使神借着他的子民在地上产生的见证,遭到彻底的摧毁,这是肉体的诡计和阴谋。 所以千万不要随便让哈曼坐在宝座上面,不要说发脾气不要紧,哈曼的目的不光是叫我们生气,使我们血压升高,或者是家庭失和,损害我们的身体和家庭。哈曼最终的愿望,乃是要我们失去神的见证,许多的时候,我们的见证不行,福音传不出去,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不只要"听福音",更要"看福音",看我们怎样作基督徒。有的基督徒夫妇在结婚以前,是姊妹讲,弟兄注意听。度蜜月的时候,是弟兄讲,姊妹留心听。蜜月以后呢?他们两个一起大声讲,隔壁邻居"侧耳倾听"。我们的哈曼丹田之气很足,可以把争吵的声音送得很遥远,留给人不可磨灭的印象,这样的家庭会令人羡慕吗?地上许多破碎的家庭,看到这样的基督徒家庭,他们要怎样感想呢?他们会不会说:他们比我们好不了多少? 不信主的人会吼,信耶稣的人也会吼,这些信耶稣的人比不信的人有什么长处呢?所以让我们记得,哈曼一贯的目的不是叫我们一个人受亏损,乃是使主的见证受亏损。为着这个缘故,我们不能够把哈曼放在宝座上面。从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个公园里传福音,发单张,有朋友接过单张后,就揉成一团,然后往送单张的人脸上丢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发起脾气来了,立刻脱口而出:像你这样的人,难怪非下地狱不可。发单张明明要抢救灵魂免下地狱,结果呢?哈曼在里面反应了,就摧毁了基督"爱"的见证,那一个人也许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们要怕肉体掌权,怕不能彰显基督的温柔和忍耐,这是非常严重的事。为此让我们再重复:不要随便发脾气,不要随便发肉体,不要捧肉体,不要给肉体戴高帽子。 许多时候我们有一个错觉,以为发发小脾气,无伤大雅,没有那么严重。记得,这是一个习惯的问题,我们这样作,天长日久就养成了纵容肉体的习惯,由于我们对肉体不儆醒惯了,结果就一下子严重的跌倒了。大卫怎么会想到只是睡了懒觉了,太阳平西了才起来,居然会闯了大祸呢?对肉体在一个角度上懒散的习惯,会导致我们在另一个角度上的失败,大卫那可怕的跌倒,可作我们的鉴戒!肉体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是从容不得的。它不只伤害了大卫属灵的生活,在他个人的历史上留下了污点,而神的荣耀和见证,因此所遭受的亏损是无法弥补的。哈曼所代表的肉体,的确在大卫身上作了一件大事。 肉体的办法和手段 肉体不是昏庸无谋的,相反地它熟悉"孙子兵法",它要出齐而制胜。因此我们对肉体要事事儆醒,处处儆醒,不把戒指给它。 哈曼起了屠杀末底改全族的可怕意念之后,他如何达成这个愿望呢?肉体在我们身上是很有办法的,他可以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我们可以从以斯帖记第三章里找到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第一,它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才可以。第二,它必须要迎合我们的心理。这是肉体的工作,也是它的手段,肉体若在这两点上不成功,它就没有办法作它所要作的事。我们若认清这一点,就对我们有很大的保护。第一,哈曼什么事也作不成,除非王同意这么作,把他戒指摘下来给他;有了授权书才能为所欲为。关于这一点我们要特别注意,什么叫作罪呢?乃是我们的意志赞成了才构成罪。许多时候撒但可以把很多污秽的思想,像火箭一样地射到我们脑子里面来,单单这样还不是罪,乃是等你接受这个思想,赞成这个思想的时候,罪就构成了。如果哈曼只是起了歹念,这不一定会成功的,乃是王同意把戒指给他,才有成功的可能。今天所处的时代,道德是非常败坏的,在许多场合,如果你作基督徒就只好闭上眼睛了,但是这样作不可能。眼睛若是张开的,就会看见一些污秽的道德垃圾,但是单单看见污秽不是罪,乃是为了犯罪而看第二眼那就错了。关于这样的事主耶稣曾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马太福音五章廿八节)。你看,在这里犯罪是怎样犯的呢?在原文里那个"看"是第二次的看,那个"看"是指为动淫念而回头去看的。如果这个人看见一幅情景,那看见不是罪,这是第一次的看,第二次回过头再来"看",代表你的意志已经赞成了,这个时候,这个罪就成立了。我们记得我们的心思就像撒但的游乐场,每天不知有多少火箭射到我们心思里面来。我们只要拒绝它,就没有事,因为没有罪的问题。但是什么时候一个心思进来,我们喜欢它,赞成它,结果罪就成立了。有个弟兄说得好:你不能防止小鸟不从你头上飞过,但是你可以防止他在你头上作窠。今天很多人让鸟在头上作窠,结果罪就成功了。这是非常要紧的事,只要我们不同意,不赞成,不把戒指给哈曼,他就永远不能成功他的计划。对于哈曼的提议,只要你拒绝就完了,肉体的筹算就不能达到。总之,让我们认清,哈曼对付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争取"我的同意",我们只要不妥协,事情就了了。 肉体对付我们的第二个办法,乃是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迎合我们的心理。我们的"哈曼"是心理学专家,对于魂的行为研究得剖白入里。第一,它利用魂怕死的心理。第二,它迎合我们惧怕损失的心理。第三,它抓住了魂的弱点进行贿赂。当我们读以斯帖记第三章的时候,看见哈曼为了迎合王的心理,怎样作呢? 哈曼让人从正月起掣签,按着日月一直掣到十二月,然后选择一天,就是十二月十三日,找出来这天是最吉祥的日子。现在哈曼要到王面前去大作文章,游说他,在这个大吉大祥的日子,作什么都是对的,包括剪除末底改全族这一件事在内。哈曼太懂王迷信的心理。人为什么会迷信呢?很简单,因为人怕死,所以人就注意那些日子特别吉祥,那些日子特别不吉祥,人多半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去算命,要知道未来,就是怕死的心理在作崇。肉体许多时候能叫我们听它的话,就是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亚哈随鲁欢迎任何使他"延年益寿","凡事吉利"的建议,无论什么事他都可以答应,也都可以作。我们要记得,许多基督徒失败,就是失败在这点上。为什么肉体最后能在一个人身上达到它的目的,为所欲为呢?非常简单,就是因着人怕死,就开始妥协,就开始变节,因为他要抢救他自己。在这里还有一点更深的意义,许多时候我们向肉体投降,就是不肯叫我们魂的生命,被带到死地。我们太爱自己"魂"的生命。肉体就利用我们怕死的心理,来得着我们的耳朶。所以这样接受肉体建议的人,都是迷信的人,无论在"魂"和"体"上,一定是怕死的。 除了利用王怕死的心理之外,哈曼的另外一个花招,是迎合王惧怕损失的心理,严然一付维护王利益的姿态。哈曼对王说:容留他们与王无益(三章八节)。其实这是肉体给我们的错觉,是哈曼在我们里面创造的谎言,假意提醒我们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他会说:这样属灵见证没有什么大价值,算了吧!又说:如果你这样作基督徒的话,恐怕要得不赏失,你的路要愈走愈窄了。别人十年之内就发达了,你这样作五十年也发不了财。如果你坚持要这样为主作见证的话,你是自己找苦吃。所以许多人听了这样话,就把戒指给了肉体,当他想到"如果我这样苦苦维持主的见证,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我只要稍微妥协一点,财源就滚滚而来,也许不到十年我就发达了"。然后"米母干"就在那里说话:"到了那个时候,也许我要十分之一奉献给主。"结果就随从了肉体。但愿我们记得主的说话:"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六章六十三节)。要相信主的话,而不是肉体的话,我们要对撒但说:"我们的主说":"肉体是无益的",的的确确肉体对我们是没有益处的。 除了迎合我们怕死、怕损失的心理,肉体还抓住了我们的弱点,实行贿赂,只要王肯接受哈曼提议,他就愿意;捐一万他连得银子纳入王的府库,(三章九节)。肉体知道什么是我们所要的,它可以开条件。我们每个人都有弱点,都可以在某一点上让步的,而哈曼非常清楚我们的"那一点"是什么。在"那一点"上哈曼愿意出最高代价,只要我们肯把戒指给它,这是肉体的诡计。接下去我们看见亚哈随鲁王并没有好好的调查一番,也没有问过朝中的那七个大臣,就随随便便地、立刻把戒指交给哈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亚哈随鲁不仅是"暴君"也是"昏君"的道理。 现在我们如何能使哈曼的计划变成泡影呢?消极的一面,我们要认识哈曼,积极的一面乃是让圣灵作更深的工作。圣灵第一步的工作是领人得救,圣灵第二步工作,就是要借着我们里面的灵,让我们真的看见我们肉体的败坏,但愿有一天我们能看见像保罗所说的: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马书七章十八节)。── 陈希曾《圣灵中的喜乐──以斯帖记剪影》 灵与体两不相容(三1~6)(贾玉铭) 第五章 灵与体两不相容 哈曼与末底改(3:1~6) 选民之厄运(三7~四3)(贾玉铭) 第六章 选民之厄运
以斯帖记第三章释义(林献羔) 第三章 哈曼谋灭犹太人 读经: 以斯帖记3:1-6 第2章立王后,末底改立功。 第3章谈哈曼的阴谋。 一、末底改与哈曼结怨(1-6节) 1.时间(1节) “这事以后”,自以斯帖为王后,已经有4年了(斯2:16,3:7)。 2.王抬举哈曼(1节) 王败于埃及几年,现在他拣选一个能干的人为宰相。 (1)亚甲族: 亚甲是王号。也有人说,当时波斯国的一区是亚甲。应是亚玛力人的后代:亚玛力人是犹太人的仇敌,是要受咒诅的(民24:7,申25:17-19)。 (2)哈曼是亚玛力的后裔(参撒上15:8): 他高升,无功受禄;但末底改有功未得赏(斯2:21-23)。 3.末底改不拜哈曼(3:2-4) 犹太人也有跪拜君王的(撒上24:8,撒下14:4),也有向其他人“俯伏于地”(创23:7,33:3,44:14)。 末底改不向世仇跪拜。 4.哈曼“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5-6节) 末底改损了哈曼的威风,所以哈曼认为杀一人不足泄愤。 二、犹太人的厄运(7-15节) 请注意11节。 1.谋灭末底改(7-11节) (1)掣签定吉日(7-11节): ① 时间: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即以斯帖作王后第五年(2:16),时为公元前474年。“正月”,逾越节(正月十四日)是以色列人出埃及要守的节日,欢然出埃及(出12:1-11);现在他们要以正月计划灭犹太人。 ② “掣普珥,就是掣签”(斯3:7): 先“择定了十二月”。11个月之后再掣出“十二月”(13节)。 他们在正月掣签,定了12月就杀灭犹太人。 (2)阴谋陷害(8-9节): ① 要灭选民(8节): 他们没有说明哪一种民。 a.“散居……”:渗入全国。 b.“与万民的律例不同”:波斯政策本是许可各民保持他们的风俗。 c.“也不守王的律例”:叛乱分子。 神的子民对国家有好处,但历代要灭神的子民的人总是说:“他们不守王的律例”。其实神的子民没有不守(参耶29:7)。 d.“与王无益”:哈曼似是忠于王。 ②“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斯3:9): 波斯国一年税收为1万4560他连得。哈曼要捐1万他连得,是一年税收的2/3,说明哈曼在书珊的官位甚高(3:1-2),1万他连得银子等于1200万两银子。 (3)王给哈曼全权(10-11节): 王把自己的戒指给哈曼。“戒指”即王权,有御印;具有国名与王名。王给他大权(8:8,参创41:42)。 王没有动脑筋,他不思考哈曼的阴谋,他不用眼睛察看就大发热心。 “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什么“民”?他们为什么是“与王无益”(斯3:8),他视民如草。 “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3:11)这是客气话,王实在收了(4:7)。 2.王准诏灭犹太人(3:12-15) (1)通令全国(12-13节): 这是罕见的,无故屠杀全国人民,包括妇孺。波斯王酗酒,不重视百姓的性命到了极处。 (2)朝乐民忧(15节): ① 朝乐:惨无人道的上谕,王坐下饮酒。哈曼怕王反复,酗他。 ② 民忧:其他族也朝不保夕。 以斯帖记灵训─哈曼的阴谋(作者不详) 哈曼的阴谋 在亚哈随鲁王朝中,有一个大臣名叫「哈曼」,是亚甲族人;王抬举哈曼,叫他高升,使他的地位超过他的一切同事。王命令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要跪拜哈曼。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并告诉在朝门的人——他是犹太人。 哈曼由于末底改不跪拜他,便怒气填胸,十分恼恨。于是策划了一项阴谋,要将末底改的本族犹太人灭绝净尽。哈曼对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的银子,……纳入王的府库。」……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斯三8-11) 于是哈曼以王的名义发布命令,并加盖王印,传与各省的省长、各族的首领,「吩咐将犹太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斯三13)命令是正月十三日发出,并把十二月十三日定为「普珥」吉日。命令很快传遍书珊城,达到各省各族。 神的子民要遵守神的律法、神的话;但有时当神的话与一个王朝,或一个国家的律例、政策有所抵触时,神的子民不可避免地要以遵守神的话为主。但神的子民由于遵守神的话,只能给一个国家与人民带来好处,这是肯定的事实。但是历代以来企图消灭神子民的人,总是提出此类控告:「不守王的律例。」(斯三8)但以理和他三个同伴的遭遇就是这样,他们不拜金像、不停止祷告,以致违背王的律例,被扔入火窑和狮子坑中。 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亚玛力人在旷野的路上,趁他们困倦击杀他们。神藉摩西吩咐他们,进入迦南以后,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涂抹掉(申廿五17-19)。亚玛力人的王名叫「亚甲」,哈曼是亚甲族人。这个凶恶之子,承继了他祖宗抵挡神、杀害神子民的传统,企图将犹太人一网打尽,其手段是极端残酷的——剪除、杀戮、灭绝、夺取财物。扫罗因为在击打亚甲的战争中厌弃神的命令,神也厌弃他作王,废掉他的王位(撒上十五1-23)。末底改在亚甲族人哈曼面前,不肯屈服,绝不跪拜,这显示了末底改是一个十分敬畏神、遵重神命令的人。他明确表态,他所以不跪拜哈曼,因为他是犹太人(斯三4)。 从印度到古实的上空,顿时乌云密布,亚甲族人哈曼手执屠刀,杀气腾腾,灭绝犹太人的恐怖消息,连书珊城的居民都感到惶乱震惊(斯三15),死亡的魔爪又一次抓住神子民的命运,且看神大能的手如何伸展,如何拯救属祂的人。 以斯帖记笺记(三章)(于中旻) 掣普珥
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斯三:7) 神从来不退避人向祂的挑战,而是带着微笑接受,并且宽容的让他选择所定的条件,向他说:“好吧,你可以选一个最好的时间!”这样,好叫见证的人心服。 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斯三:1-2) 有些好心人,劝告末底改:不管个人对哈曼印象如何,或哈曼人格如何,总该顺从王的命令。但末底改因为哈曼属于亚甲族,是亚玛力人的后裔(出一七:8-16;申二五:17-19;撒上一五:1-35),是犹大人的世仇,所以末底改绝不拜他。 以斯帖记文字释经证道(三章)(张策) 第04讲 灭族之灾 读经:斯3章 内容: 一、哈曼高升 3:1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时间到了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7节),就是主前475年三、四月间,此时距以斯帖被册封为后已经五年(2:16-17)。本书四个主角的最后一个主角出场了(其他三人是亚哈随鲁、末底改、以斯帖),就是哈曼。亚哈随鲁王很器重他,高举他,让他作了宰相(比较10:3)。 哈曼是亚甲族人,可能是祖先住在亚甲地的人。但犹太人传统解释亚甲人是亚玛力人的亚甲的后代。扫罗王曾经征伐亚玛力人,并且擒获其王亚甲,后来被撒母耳所杀(撒上15:7-8,33)。 亚玛力人与以色列人是世仇。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后,在旷野最早遇到的敌人就是他们(出17:8-16)。耶和华神曾说“必世世代代和亚玛力人争战”(出17:16),而且“要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涂抹”(申25:19)。因此下文哈曼与末底改之间的矛盾就已经不仅仅是个人恩怨,而是民族矛盾、世代冤仇。这从下文末底改一人之错,哈曼却要灭绝所有的犹大人得到印证(6节)。因而本书为旧约中最后一次记录亚玛力人和以色列人为仇。 二、末底改强硬 3:2 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3:3 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 3:4 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 事情起了波澜。哈曼被升为宰相,亚哈随鲁要求所有的臣仆都必须跪拜他。但是,偏偏有一个人特立独行、桀骜不驯,就是末底改,他坚决不跪拜哈曼。显然,这对他是极其不利的。同在朝门的臣仆规劝他,提醒他,但是他死活不从、一意孤行。气急之下,这些本来同情帮助他的人反而出卖了他,把他对哈曼的傲慢无礼以及他所属民族(6节)通报给哈曼;他们倒要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应当说末底改不跪拜哈曼,与十诫禁止拜偶像无关,因为犹太人对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习俗都行跪拜之礼(如创23:7;33:3;撒上24:8;撒下20:41)。4节说明他不跪拜的理由,他是犹太人,不能向压迫神子民且世代与犹太人为仇的亚玛力人的后裔俯伏下拜。 三、哈曼出手 1、定下吉日 3:5 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 3:6 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3:7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 哈曼对末底改的傲慢态度极其愤怒。他应当知道自己的民族与犹太人的世仇,因此只杀死末底改一人在他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虽然他多少也要顾及到末底改国丈的身份。他要么不做,要做就要轰轰烈烈,毕竟他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要充分运用手中的大权,除灭波斯帝国境内的所有犹太人。 为了达到这个罪恶的目的,哈曼先掣签(“普珥”是亚述文“抽签”的意思)决定除灭犹太人的良辰吉日。经过掣签,选定了十二月亚达月(主前474年二、三月间)十三日。显然他对如何除灭犹太人已经胸有成竹。 2、重金买旨 3:8 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 3:9 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3:10 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3:11 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 他来到亚哈随鲁王面前,实施他的罪恶计划:1)、控告犹太人的罪状:A、散居王国各地,深入民间;B、拥有与众不同的习俗;C、不遵守王的法律。结论是容留他们存在与王没有益处。显然最后一项是对犹太人的诬告。2)、交换条件:既然这样的民族有害无益,就应当立即灭绝他们。他承诺王如果下旨灭绝他们,他就捐款一万他连得银子给国库。 要知道这笔银子对亚哈随鲁王的影响力可以从这几个方面看:1)、亚哈随鲁王立刻从手上摘下戒指,交给哈曼,意思是准许他的提议,并且授权给他全权处理(比较12节;8:2,8)。显然王极其高兴。2)、希腊史家希罗多德说,波斯王大利乌时代(亚哈随鲁的父亲),帝国全年的收入约一万五千他连得银子,这大概是各省缴纳给中央的款项。哈曼所答应捐献的款项是帝国一年总收入的三分之二。3)、攻打希腊连吃败仗,国库正空。 9节提到的“国帑(读作“躺”),意思是国库。 11节亚哈随鲁王说的“这银子仍赐给你”是客气之词(比较创23:7-18),把“银子”和“这民”都交给哈曼处理,是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从下文15节和4:7可见此款项已经被王所接纳。哈曼大概寄希望于杀灭犹太人之后,既报了世仇,又能没收他们的财产补偿自己的损失。 3、下旨灭族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 3:13 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3:14 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 3:15 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正月十三日,亚曼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向波斯帝国全境颁布旨意,内容是在本年的十二月十三日灭绝犹太人,夺取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显然,作为代价,他向王捐献了一万他连得银子(9节)。 王宫内,王与哈曼达成了协定,饮酒作乐;王宫外,特别是帝国境内几百万的犹太人(包括已经回到耶路撒冷的人),这样的消息对他们无异晴天霹雳!他们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拯救自己和民族,顿时慌作一团! 四、反省反思 1、末底改为什么不跪拜哈曼?为什么说他们之间的矛盾并不只是个人恩怨? 2、哈曼打算怎么报仇雪恨?亚哈随鲁王为什么准许他灭绝犹太人? 以斯帖记每日经历神灵修教材(三章)(台北基督之家) 第03章 第5天 以斯帖记三章1~15节 主题:哈曼阴谋灭犹大人 分享: 本章一开始又是「这事以后」(1节),可能是指末底改救王一命之事以后(斯二21~23)。这中间到底有多久的时间虽然不是很清楚,但若从第7节我们知道当时是亚哈随鲁王在位第十二年,而末底改救王一命是以斯帖被封为后之后(斯二16),所以大概也有3、4年的时间。这期间哈曼是怎样得宠的,圣经也没有交待,只是说他被亚哈随鲁王抬举(1节),从这里我们就看这个亚哈随鲁王并不是一个有真知灼见的人,也是一个不会报恩的人。末底改救他一命,他只吩咐人写于历史,却没给他任何的酬谢,而这个哈曼,若我们从经文中对他的描述,他并不是一个有好品德的人,而是一个自大、骄傲及易怒的人(1~5节),这个王反而立他为宰相(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之意)。人就是这么不完全,即使贵为君王,也仍然只是一个按自己的喜好行事的人而已,因此若我们做一些事情,只期待地上的回报,往往是会失望的,若我们只寄情于地上的公义和公平也往往是不可能的,难怪圣经教导我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六6~8)。 哈曼被抬举得尊荣,王也规定一切在朝门的臣仆都要跪拜他,但是末底改却不跪也不拜(2节),当人问末底改为何如此做,他也只是回答说:因为他是犹大人(3~4节),犹大人这个身分让末底改要按一些原则行事,不肯随波逐流。而今天我们是神儿女的这个身分,有否让我们在行事为人上不随波逐流呢? 哈曼知道了末底改不肯跪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不只要害末底改一人而已,而是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5~6节),而从经文中我们更看他对王控告犹大这民族的情况也是似是而非,说他们留下来对王无益,且应许只要王肯灭绝他们,他要给王贡银一万他连得(相当于当时波斯全国一年税收的三分之二)(8~9节),这意思也是说,你留着他们没有益处,但留着我却对你有这么大的益处。从这里我们真看到一个骄傲自大的人就是如此,一个骄傲自大的人看不见自己的不是,只会看到别人的错,由于哈曼的骄傲,因此被得罪一点就怒气填胸,因怒气填胸就产生了极可怕的报复意念及行动-要灭绝犹大全族。弟兄姊妹,我们真是要谨慎啊,一点点的酵就会让全团发起来,我们真是不能容让一点罪在我们身上,特别是「骄傲」,因为「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五5)。在生活中被得罪之事是常有的,但我们要学会克制我们的心,不要因为别人得罪我,我因被激怒了,所以就去犯更大的罪,那就得不偿失了。 回应:主啊!求祢说明我,在任何情况中都能够约束我自己的心,不轻易发怒,好让我不会做出得罪祢、伤害人的事。阿们。 祷读:箴言十六章32节 32 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