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三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哈曼谋灭犹太全族】 一、哈曼被王高抬,怒末底改不跪拜(1~5节) 1.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1节) 2.末底改拒遵王命,不跪拜哈曼(2~3节) 3.众人告知哈曼,末底改为犹太人(4~5节) 二、哈曼迁怒全族,谋灭犹太人(6~15节) 1.哈曼定意除灭末底改族人(6节) 2.掣签预定在普珥日着手除灭(7节) 3.哈曼奏请王批准灭绝犹太全族(8~11节) 4.王下诏通令全国按所定日期执行灭绝令(12~15节) 贰、逐节详解 【斯三1】「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吕振中译〕「这些事以后、亚哈随鲁王使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甚为尊大;他高升了他,使他的座位高过和他同事的一切大臣。」 〔原文字义〕「抬举」使遵崇,使变大;「亚甲」我将胜出;「哈米大他」双倍;「哈曼」威荣的;「高升」举起,高举;「爵位」座位,权位;「臣宰」首领,官员。 〔文意注解〕「这事以后」:指第二章所载以斯帖封后及末底改举报谋逆案之后,约四至五年(参二16;三7)。 「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亚甲族至少有三种不同的解释:(1)指亚玛力人的显贵家族(参撒上十五8);(2)七十士译本翻译为马其顿人;(3)指波斯人中的一个家族,可能和米母干(参一16)有关连。 「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哈曼不知何故获得高升,想必曾经立下赫赫大功,但圣经不提,隐含深意。 〔灵意注解〕「哈曼」:在本书中预表肉体,从哈曼的名字、出身来历和所作所为,可以看出肉体的特征(请参阅本章「灵训要义」)。 「亚哈随鲁王」:预表人的魂;王高举哈曼,预表魂体贴肉体,随从肉体而行(参罗八5~6)。 〔话中之光〕(一)亚玛力人与犹太人是世仇,不共戴天,预表肉体和灵彼此对立相争;犹太人未遵神灭绝亚玛力人的命令,结果反为自己带来灭族的危机(参6节)。 (二)末底改有功未赏(参二21~23;六3),仍不改其志;哈曼无功受赏,却傲慢不可一世(参5节)。真正属灵的人,绝不因环境际遇,而改变其作人的态度。 【斯三2】「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吕振中译〕「在御门那里的、王的一切臣仆都屈身下拜哈曼,因为关于哈曼的事、王曾经这样吩咐。惟独末底改却不屈身,不下拜。」 〔原文字义〕「朝门(原文双字)」王(首字);大门(次字);「臣仆」奴隶,仆人;「跪」屈膝,屈身;「拜」下拜,俯伏;「吩咐」命令,指示。 〔文意注解〕「在朝门的一切臣仆」:指进出朝门时与他相遇的一切臣仆。 「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跪拜是向君王和有尊位的人表示尊敬的习俗,与拜偶像无关。 「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犹太人也向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下拜(参撒上二十四8;创二十三7),此处为何末底改不跪不拜,圣经没有说明,解经家推测其理由可能有二:(1)末底改坚决不向犹太人的世仇亚玛力人之后裔跪拜,因为他曾向劝说的人表明自己是犹太人(参4节);(2)哈曼可能向众人宣称他具有神的尊荣,所以末底改不能违背「不可跪拜偶像」的诫命(参出二十5)。 〔话中之光〕(一)信徒遵照国家的命令,向国父或伟人的像行鞠躬礼,不能视同跪拜偶像,除非那人曾声称自己与假神有关(参但三14)。 (二)众人皆跪拜,惟独一人不跪不拜,实在难能可贵;信徒必须有从神来的启示和异像,才能「众人皆浊,我独清」,在混浊的世代中作中流砥柱。 【斯三3】「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 〔吕振中译〕「在御门那里的、王的臣仆便问末底改说:『为甚么惟独你越犯王的命令呢?』」 〔原文字义〕「违背」触犯,超过,穿越。 〔文意注解〕「在朝门的臣仆」:指末底改身边的众朝臣注意到他与众不同的表现。 「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他们有此一问,因为知道迟早必会为自己的行为招来后果。 【斯三4】「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 〔吕振中译〕「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为他已经把自己是犹大人告诉他们。」 〔原文字义〕「听」听见,听从;「告诉」报告,通知;「站得住」坚定,持续。 〔文意注解〕「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指不断劝他遵从王命,否则必有报应,但末底改仍旧无动于衷。 「他们就告诉哈曼」:可能因为人多,哈曼一时没有察觉有人未跪拜。 「要看末底改的事」:指不跪不拜的事(参2节)。 「站得住站不住」:指能持续多久;他们显然抱有幸灾乐祸的心态。 「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此话暗示末底改不跪不拜的原因与他犹太人的身份有关(参2节注解)。 〔话中之光〕(一)人们的劝告不一定出于好心,所以我们是否采纳别人的劝告,要有明智的选择。 (二)基督徒活在黑暗的世代中,世人会对我们与众不同的行为觉得奇怪,所以若要作一个讨神喜悦的人,必须表明自己「基督徒」的身份。 【斯三5】「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 〔吕振中译〕「哈曼见末底改不屈身,不向他下拜,就烈怒填胸。」 〔原文字义〕「怒气」烈怒,盛怒;「填胸」满,充满。 〔文意注解〕「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哈曼的看见,必是经人告诉后特意观察。 「他就怒气填胸」:按原文『怒气』与『哈曼』发音接近,有如谐音;他的怒气表明了他这个人的所是:(1)他是一个爱生气的人;(2)一个人心里所充满的,自然会发表出来(参太十二34)。 〔话中之光〕(一)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8);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罗八7)。 (二)愚妄人怒气全发;智慧人忍气含怒(箴二十九11),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雅一20)。 【斯三6】「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吕振中译〕「他们既把末底改属哪一民族的事告诉了哈曼,哈曼就以为单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有损了威风,就想法子要将亚哈随鲁王全国所有的犹大人、末底改的本族、都消灭掉。」 〔原文字义〕「本族」亲属,家族;「小事」藐视,鄙视;「灭绝」消灭,毁灭,剪除;「通国」王国。 〔文意注解〕「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们指那些劝告末底改的朝门臣仆(参3~4节)。 「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小事是指单单除掉一个人有失他的身份地位,并且也不能满足他报仇之心。 「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哈曼定意要剪除全族,从根本解决心腹之患。 〔话中之光〕(一)世人所要对付的,并不是单一的基督徒,而是以整个基督的身体为目标;可惜世人有此认识与观念,而很多基督徒却看不见彼此的命运息息相关。 (二)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身上的肢体不能对别的肢体说,我用不着你,总要肢体彼此相顾(参林前十二12~26)。 【斯三7】「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 〔吕振中译〕「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即:公历三四月之间〕、人在哈曼面前抽「普珥」,就是抽签,天天抽,月月抽,结果抽中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即:公历二三月之间〕。」 〔原文字义〕「尼散」他们的飞行;「掣」倒下;「普珥」签,碎片;「掣签」阄,抽签用的小卵石;「吉」(原文无此字);「亚达」荣耀的。 〔文意注解〕「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此时距以斯帖封后将近五个年头(参二16)。 「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普珥就是巴比伦语的『签』;这里是说占卜抽签的人分别按日子和月份,抽出何日并何月最为吉利。 「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结果抽出的签是当年最后一个月,距离「正月」还有十一个月,这是神手的安排,好让犹太人有充分的时间武装自己(参九5)。 〔话中之光〕(一)神使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参罗八28)。 (二)心中的谋算在乎人,但事情的成就在乎神(参箴十六1)。 【斯三8】「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 〔吕振中译〕「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族之民散居在王国内各省各族之民间,而又自己隔开:他们的法例跟各族的法例不同;王的法例他们也不遵行;所以由着他们、对于王最不妥当。」 〔原文字义〕「散」分散;「居」划分,分隔;「律例」法律,法令;「不同」更改,改变;「容留」容许,使歇息。 〔文意注解〕「有一种民」:指犹太人。 「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这句话全然真实。 「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这句话半真半假,有些地方相同,有些地方则不同。 「也不守王的律例」:这句话是不实的控告,因为犹太人也须遵守各国的法律。 「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这个结论完全离谱。 〔话中之光〕(一)世人和政治家的话真真假假,以假乱真,据此所引出的结论多半错误,且错得很大;信徒千万不要单纯根据别人的话下判断,而要仰望神的带领。 (二)单听一面之词,而不求证,就遽下断定,这是教会中最常见的毛病,长老、传道人特别要小心。 【斯三9】「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 〔吕振中译〕「王若以为好,就请下敕令杀灭他们;我就秤出一万担〔一担重的等于一二九•九七磅;轻的等于一零八•二九磅〕银子,由管事人经手、运入王的府库。』」 〔原文字义〕「以为美」好的,愉悦的;「下旨意」书写;「灭绝」消灭,毁灭;「他连得」金银的重量单位;「国帑」财产,供职;「纳入」进入,收入;「府库」国库。 〔文意注解〕「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将自己心中的谋算(参6节),变成王的旨意,手段实在高明。 「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据估计,大约相当于波斯帝国每年三分之二的国库收入,数额不可谓不大。哈曼企图用贿赂的办法,使除灭犹太人之事成为定局。 【斯三10】「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吕振中译〕「于是王脱下了手上的打印戒指,给犹大人的敌人、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 〔原文字义〕「摘下」挪去,脱下;「戒指」图章戒指;「仇敌」敌对的人,使苦恼者。 〔文意注解〕「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王的戒指上有印章,是掌权的标记,将它盖印在文书上,那件文书即表示王所认可的诏书,全国都须遵行。 【斯三11】「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 〔吕振中译〕「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人民也交给你,你看怎样好,就怎么待他们好啦。』」 〔原文字义〕「随意(原文双字)」眼睛(首字);好的,令人喜悦的(次字)。 〔文意注解〕「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哈曼在第九节似仅口头承诺要捐银子,其实他为了促使提案成定局,早已迫不及待地捐入国库了(参四7),所以王在此故作大方,示意哈曼收回那笔银子。此处另有一个含意,就是王核准动用与捐银相等的数额,作为除灭犹太人的经费。 「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意指王批准哈曼完全随心所欲地执行除灭犹太人的计划。 【斯三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 〔吕振中译〕「正月十三日王的书记们就被召了来,照哈曼一切所吩咐的,写下了敕令、给王的众藩臣,给一省一省的巡抚,给一族一族的首领;一省一省用自己的文字,一族一族用自己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的,又用王的打印戒指盖上了印的。」 〔原文字义〕「书记」文士,饱学之士;「方言」石头;「盖印」盖章,封起来。 〔文意注解〕「正月十三日」:意指从批准到执行,刚好整整十一个月的间隔(参13节)。 「王的书记」:指守候在宫廷里,随时准备为王起草谕旨的文官。 「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当时波斯帝国幅员广大,种族繁多,诏书需要翻译成许多不同的文字和语言。 「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总督指统管数省的大长官,当时共有二十个总督;省长指各省的长官,当时共有一百二十七个省(参一1);各族的首领指各省内各个不同种族的领袖。 【斯三13】「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 〔吕振中译〕「诏书由跑文书的人经手送到王的各省,说要在一日之间、在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将所有的犹大人、无论老少幼小或妇女、全都消灭屠杀灭尽,并且夺取他们的资财作为掠物。」 〔原文字义〕「驿卒」信差,跑步者;「全然剪除」消灭,毁灭;「杀戮」杀害;「灭绝」摧毁,除去;「掠物」抢夺,攫取。 〔文意注解〕「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将诏书交给信差分别递送到全国各省。 「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从正月十三日(参12节)到十二月十三日,整整十一个月。 「全然剪除,杀戮灭绝」:这里使用三重的词汇,用意在强调毫无顾惜,务必全然除灭。 「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允许动手杀戮者强夺犹太人的财物当做掳掠品。 【斯三14】「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 〔吕振中译〕「诏书本子写成了敕令,颁到各省,向各族之民披露,叫他们准备好了、等候那一天。」 〔原文字义〕「抄录(原文双字)」抄本(首字);文件,布告(次字);「颁行」给,置,放;「宣告」显出,展示;「预备等候」预备好,有准备的。 〔文意注解〕「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意指诏书的副本分送全国各省,至于各省内的各种族,若仅有方言而没有文字者,则用各族的方言宣告诏书内容。 「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意指全国在同一天同时进行杀戮。 【斯三15】「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吕振中译〕「跑文书的人领着王命急急忙忙地出发,敕令在书珊宫堡里颁布出去。王和哈曼坐下来喝酒;书珊城却慌慌乱乱。」 〔原文字义〕「急忙」驱使,加速;「旨意」法令,诏书;「传遍」给,置,放;「慌乱」困惑,混乱。 〔文意注解〕「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将诏书送达各省,最偏远地区可能需时一、两个月。 「旨意也传遍书珊城」:书珊城是波斯帝国的首都,居民中许多来自各省各族,很快的就都接到了谕旨的通知。 「王同哈曼坐下饮酒」:这是小型的筵席,本书中常以筵席为布景,描述各种事件的发生(参一3,5,9;二18;五4,5,8,12;六14;七1;八17;九17,18,19,22)。 「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居民中有的欢喜快乐(指犹太人的敌人),有的莫名其妙(指大多数第三者),有的悲伤哀恸(指犹太人),有的不知所措(指和犹太人有朋友或姻亲关系者),接到消息后全都乱成一团。 叁、灵训要义 【肉体和圣灵相争】 一、哈曼预表肉体 1.魂高抬肉体——「亚哈随鲁王抬举哈曼」(1节) 2.魂命令全人各部服从肉体——王吩咐一切臣仆跪拜哈曼(2节) 3.肉体的特征: (1)「亚甲族」(1节)——字义「我将胜出」,目中无神 (2)「哈米大他」的儿子(1节)——字义「双倍」,狂妄 (3)「哈曼」(1节)——字义「威荣的」,自高自大 (4)「怒气填胸」(5节)——忌恨、恼怒、嫉妒(加五20,21) (5)「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6节)——草菅人命 (6)「要灭绝…通国所有的犹太人」(6节)——穷凶极恶 (7)「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7节)——拜偶像、邪术(加五20) (8)「容留他们与王无益」(8节)——仇恨、争竞、结党、纷争、异端(加五20) (9)「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9节)——贿赂、奸淫、污秽、邪荡(加五19) (10)「坐下饮酒」(15节)——醉酒、荒宴(加五21) 二、末底改预表圣灵 1.圣灵与肉体相敌(加五17)——「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2节) 2.圣灵不在律法之下(加五18)——「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3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以斯帖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