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一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王后瓦斯提被废】 一、亚哈随鲁王大设筵席(1~9节) 1.为他一切首领臣仆设筵一百八十日(1~4节) 2.又为书珊城大小人民设筵七日(5节) 3.筵席场地设备、器皿,御酒各随己意(6~8节) 4.王后瓦斯提在宫内也为妇女设筵(9节) 二、王后瓦斯提因不遵王命被废(10~22节) 1.第七日王命七太监请王后到王面前(10~11节) 2.王后因不肯遵命惹王甚发怒(12节) 3.王咨询七大臣当如何办理(13~15节) 4.米母干建议废除王后位分(16~20节) 5.王和众首领都以为美遂发诏书(21~22节) 贰、逐节详解 【斯一1】「亚哈随鲁作王,从印度直到古实,统管一百二十七省。」 〔吕振中译〕「当亚哈随鲁的日子──这是那位从印度到古实统治一百二十七省的亚哈随鲁──」 〔原文字义〕「亚哈随鲁」大有能力的眼睛或人;「统管」(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亚哈随鲁作王」:波斯帝国的皇帝,在位期间约于主前486~464年。 「从印度直到古实」:本句形容其领土广阔。印度指印度西部,即今巴基斯坦;古实指衣索匹亚,但实际上是今日的北苏丹西部。 「统管一百二十七省」:实际上波斯帝国分成约二、三十个大的行省,其下再细分成一百多个小的行省。 〔灵意注解〕「亚哈随鲁作王」:在本书中亚哈随鲁王表征人的「魂生命」。信徒在得救以前原本随魂生命行事,但得救以后,主耶稣要我们舍己,背起各人的十字架,对付魂生命(参太十六24~25),随从灵行事(参加五25;罗八5原文无「圣」字)。 〔话中之光〕(一)自古凡是人迹所到之处,都是「魂」——人的个格所在——作王掌权,人们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二)自从信徒蒙恩得救以后,基督已经活在我们的里面(参加二20),祂要在我们的心中作王掌权,指挥我们行事,这就需要「我」从宝座上下来,让位给祂。 【斯一2】「亚哈随鲁王在书珊城的宫登基;」 〔吕振中译〕「当那些日子、亚哈随鲁王在书珊宫堡登了国位;」 〔原文字义〕「书珊」百合花;「基(原文双字)」宝座,王座(首字);王位,王权(次字)。 〔文意注解〕「在书珊城的宫登基」:书珊是波斯帝国的首府之一,冬季行宫就设在该城;亚哈随鲁王于主前486年继承他父王大利乌登基为王。 【斯一3】「在位第三年,为他一切首领、臣仆设摆筵席,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就是各省的贵胄与首领,在他面前。」 〔吕振中译〕「他执政第三年、曾为他的众官长和臣仆摆设了筵席;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各省最显达的人与官长、在他面前;」 〔原文字义〕「在位」成为国王或皇后,统治;「首领」同治者,官员,酋长;「波斯」完全的,闪亮的;「玛代」中部土地;「权贵」能力,力量;「贵冑」贵族。 〔文意注解〕「设摆筵席」:指设宴款待他的一切臣仆。 「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波斯帝国于主前559年灭掉玛代帝国后,仍优待玛代的权贵,故此处将波斯和玛代的权贵相提并论。 「在他面前」:意指这些权贵和他一同享受筵席。 〔灵意注解〕「设摆筵席」用意在博取众人的称羡与赞赏。 〔话中之光〕(一)人堕落的天性之一,就是喜欢在人面前炫耀自己,叫人羡慕,目的在自我膨胀。 (二)世人往往喜欢藉吃喝享乐来结交朋友,俗称「酒肉朋友」,所得来的人情关系并不可靠。我们信徒对「设筵」一事,宜适可而止。 【斯一4】「他把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 〔吕振中译〕「他把他光荣之国的丰富和他宏大威仪之华贵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子,共有一百八十天。」 〔原文字义〕「荣耀」尊荣,富足;「丰富」财富;「美好,威严,尊贵(原文均同字)」珍贵,值钱。 〔文意注解〕「荣耀之国的丰富」:意指展示他的帝国所拥有的财富。 「美好威严的尊贵」:按原文是同一个字「珍贵」重复三次,是在强调他非凡的成就和所得。 「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意指给举国各地、各族、各民无一遗漏地充分展示出来。 〔灵意注解〕「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表征一个信徒在神面前所获致的属灵丰富和荣耀。 〔话中之光〕(一)属魂的人只要稍微有一点所作和所得,便隐藏不住,马上想要表显出来给人看(参太六2,5,16),但真正属灵的人行在暗中,只给父神在暗中察看(参六4,6,18)。 (二)我们以往专门表现给人看的日子已经够多(一百八十日),从今以后应当更多活在神面前,神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 【斯一5】「这日子满了,又为所有住书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园的院子里设摆筵席七日。」 〔吕振中译〕「这些日子满了,王又为所有在书珊宫堡的众民、无论尊大卑小、在王宫花园的院子摆设了筵席七天。」 〔原文字义〕「满了」充满,成就,结束;「人民」百姓;「御(原文双字)」王(首字);宫殿(次字)。 〔文意注解〕「这日子满了」:指一百八十天(参4节)过了之后。 「大小人民」:指不分年龄、阶层、身份、状况,从至大到最小(参来八11)。 「在御园的院子里」:指王宫游园区中用布幔架设的大型凉亭。 「七日」:一百八十日再加七日,足足超过了半年。 【斯一6】「有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子,用细麻绳、紫色绳从银环内系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铺的石地上。」 〔吕振中译〕「有白色绵织的幔子、蓝紫色的帷子、用细麻绳子紫红色绳子、在银竿〔或译:环〕上、和白玉石柱上系起来;有金银的床榻摆在斑岩白玉石螺钿黑玉石的铺石处。」 〔原文字义〕「帐子」(原文无此字);「绳」绳索,联结;「环」圆形物;「系」抓住,牢系于;「床榻」靠椅;「石地」有铺设的地面。 〔文意注解〕「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子」:指三色布料所织的幔子或帷子。 「用细麻绳、紫色绳从银环内系在白玉石柱上」:当时波斯尚未引进大理石,故白玉石柱是指白色石灰岩制作的石膏柱,用双色绳和银环将幔子系牢在白石膏柱上。 「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铺的石地上」:斜躺着进餐用的靠椅则安放在彩色铺石地上。 【斯一7】「用金器皿赐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 〔吕振中译〕「赐饮是用金器皿;器皿和器皿也各不同;御酒很多,按照王的大手面而赐饮。」 〔原文字义〕「赐酒」使喝,浇溉;「器皿」容器,用具;「御」王位,王权;「厚意」手,手腕。 〔文意注解〕「用金器皿赐酒,器皿各有不同」:意指酒杯虽然一概用金子打造,但酒杯的形状、设计、样式等全都不同。 「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御酒指王室酒库里储存的酒,种类和数量很多,源源供应,充分显出王室的丰厚。 【斯一8】「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因王吩咐宫里的一切臣宰,让人各随己意。」 〔吕振中译〕「喝酒都照定例,没有勉强人的;因为王对他宫中的一切臣宰曾立下规矩:人人都要随己意而行。」 〔原文字义〕「有例」惯例,规则;「勉强」强迫;「吩咐」设立,命令;「一切臣宰」许多,大量;「各」任何人,每个人;「随己意」喜爱,意愿。 〔文意注解〕「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意指在王室筵席上喝酒素有惯例,不得强迫人喝。 「因王吩咐宫里的一切臣宰,让人各随己意」:因为王曾对宫里服侍的一切臣宰下过命令,要让各人随意尽情地喝酒。 〔话中之光〕(一)人的魂喜欢尽兴地吃喝享乐,不受任何拘束,故有所谓「不尽兴则不欢」的观念,结果大多数人均流于放纵。 (二)敬畏神的人,以神所赐的喜乐为心灵的满足,胜过魂对酒的享受(参诗四7)。 【斯一9】「王后瓦实提在亚哈随鲁王的宫内,也为妇女设摆筵席。」 〔吕振中译〕「王后瓦实提也在亚哈随鲁王御殿中为妇女们摆设了筵席。」 〔原文字义〕「瓦实提」漂亮的。 〔文意注解〕「王后瓦实提」:根据波斯文献,她是亚哈随鲁王的父亲大利乌王功臣的女儿,后来她所生的儿子也成为亚达薛西王。 「在…宫内也为妇女设摆筵席」:指为权贵的家眷另在宫内设宴,以示男女有别。 〔灵意注解〕「王后瓦实提」:表征人的良心,亦即是非之心(参罗二15),作为行事的规范(参徒二十四16)。 【斯一10】「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 〔吕振中译〕「第七天亚哈随鲁王因酒而心里高兴,就吩咐伺候他面前的七个太监、米户幔、比斯他、哈波拿、比革他、亚拔他、西达、甲迦,」 〔原文字义〕「快乐」令人愉悦的,好的;「侍立」伺候,服事;「米户幔」忠心的;「比斯他」战利品;「哈波拿」赶驴的人;「比革他」在酒醡里;「亚拔他」神赐予的;「西达」星星;「甲迦」很严重的。 〔文意注解〕「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此处暗示王饮酒过量,以致情绪胜过理智,显出失控。 「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太监指被去势的男人,在禁宫内专门服侍王室的人。 【斯一11】「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 〔吕振中译〕「领王后瓦实提戴着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族之民和大臣看她的美丽;因为她容貌俊美。」 〔原文字义〕「头戴王后的」(原文无此字);「美貌」美;「容貌」外表;「甚美」令人愉悦的,好的。 〔文意注解〕「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这是违反礼节之举,按东方习俗,王室妇女不得在众人面前抛头露面。 「因为她容貌甚美」:暗示王有意藉王后之美貌博得众人的称羡与赞赏。 【斯一12】「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 〔吕振中译〕「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王由太监经手所传的命令而来;因此王非常生气,烈怒中烧。」 〔原文字义〕「不肯」拒绝;「所传的」手,手腕;「发怒」怒气冲冲;「心如火烧」燃烧,烧毁。 〔文意注解〕「王后瓦实提却不肯遵太监所传的王命而来」:因为这项王命,对王后瓦斯提而言,是一件相当侮辱,有失王室尊严的要求。 「所以王甚发怒,心如火烧」:因王命不被遵行而激怒,表示王的面子挂不住,自尊心受挫。 〔话中之光〕(一)王后不遵命和王发烈怒,两者都因自尊心受伤害;世上许多冲突争端都因自尊心而起,人们只记得对方伤害了自己,却不曾想到自己伤害了别人。 (二)守住应有的礼节,才不致伤害到别人,这是做人的根本。 (三)节制,乃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之一(参加五23);没有节制的人,在教会中不能担任长老和执事(参提前三2,11)。 【斯一13∼14】「那时,在王左右常见王面、国中坐高位的,有波斯和玛代的七个大臣,就是甲示拿、示达、押玛他、他施斯、米力、玛西拿、米母干,都是达时务的明哲人。按王的常规,办事必先询问知例明法的人。王问他们说:」 〔吕振中译〕「13王就问识时务的智慧人──因为王有这样的常规:要在一切知法令明执政的人面前先问一下。14那时跟王接近的有甲示拿、示达、押玛他、他施斯、米力、玛西拿、米母干、波斯玛代的七个大臣,都是常见王面、在国中坐首位的人──王问他们说:」 〔原文字义〕「左右」接近的;「高位的」第一的,在前的;「甲示拿」著名的;「示达」一颗星;「押玛他」给他们的一个见证;「他施斯」黄色的碧玉;「米力」崇高的;「玛西拿」杰出人物;「米母干」高贵的;「达」认识;「时务」时候,时机;「明哲人」有智慧的;「常规」方式,事情;「知」认识;「例」审判;「明法」法律。 〔文意注解〕「在王左右常见王面、国中坐高位的」:指王的资政大臣,随侍在王左右,备王随时咨询。 「都是达时务的明哲人」:意指足智多谋,能够识时务、明是非的人;当时,这种人多为占星家。 「按王的常规,办事必先询问知例明法的人」:意指王在决断之前,必先向左右认识法律、能作分析判断的人,询问他们的看法。 【斯一15】「“王后瓦实提不遵太监所传的王命,照例应当怎样办理呢?”」 〔吕振中译〕「『王后瓦实提不遵行亚哈随鲁由太监经手所传的命令,照法令应当怎样办呢?』」 〔文意注解〕「王后瓦实提不遵太监所传的王命」:按平时这是严重违法事件。 「照例应当怎样办理呢?」:实际上由于:(1)先有王命各人可饮酒尽兴(参8节);(2)后面的王命有所不尽情理(参11节)。故不宜按照常规办理。 〔话中之光〕(一)自己有错,却要归罪给别人,这是天然的人常见的毛病。 (二)属魂的人高抬自己,自以为是,从不顾虑到别人的感受,还要想方设法,使自己的行动合理化、正常化。 【斯一16】「米母干在王和众首领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王各省的臣民;」 〔吕振中译〕「米母干在王和首领们面前回答说:“王后瓦实提所作的不但得罪了王,也损害了众首长、和亚哈随鲁王各省内各族之民。」 〔原文字义〕「得罪」弯曲,扭曲,行不义;「又害于」(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这事不但得罪王」:意指这事不仅使王个人受到伤害。 「并且有害于王各省的臣民」:意指这事发生在公众场合,所以也连带使王的一切臣民受到影响。 〔话中之光〕(一)如果是在正常情形下,我们可以由本节学到做事的原则:(1)做事应考虑到个人场合或公众场合;(2)影响个人事小,影响众人事大。 (二)一件事情,可能会被有心人无限夸大,结局大不相同。 【斯一17】「因为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说亚哈随鲁王吩咐王后瓦实提到王面前,她却不来。她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 〔吕振中译〕「王后所作的这事必传出瓦实提到他面前,而王后却没有来。”」 〔原文字义〕「藐视」轻看,鄙视。 〔文意注解〕「王后这事必传到众妇人的耳中」:众妇人指王各省臣民(参16节)的妻子。 「她们就藐视自己的丈夫」:意指不再尊重并顺服自己的丈夫。 【斯一18】「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 〔吕振中译〕「就在今天、波斯玛代的贵妇们听见王后所作的这事就必告诉王的众大臣,那么藐视和恼怒就彀普遍了。」 〔原文字义〕「大开」充分,足够;「忿怒」暴怒,愤怒。 〔文意注解〕「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指波斯和玛代权贵(参3节)的众夫人。 「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意指有样学样,王后在此给众大臣的夫人们提供了坏榜样。 「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藐视是争执的开端,忿怒是争执的结局,两者之间乃是争吵不和,所以这里的意思是说会给众大臣带来家庭不和睦。 【斯一19】「王若以为美,就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不准瓦实提再到王面前,将她王后的位分赐给比她还好的人。」 〔吕振中译〕「王若以为好,就请从王面前出一道御旨,写在波斯玛代人的法令中,好使永不废堕;使瓦实提不再到亚哈随鲁王面前;又请王将她的王后分赐给比她好的人。」 〔原文字义〕「以为美」好的,愉悦的;「例」法令,惯例;「永不更改」往前,不废除;「位分」王位,王权。 〔文意注解〕「降旨写在波斯和玛代人的例中,永不更改」:一方面固然是波斯王的谕旨不可废除(参八8),但另一方面,提议的大臣也惧怕将来会被王后报仇。 「将她王后的位分赐给比她还好的人」:在米母干(参16节)看来,选立新王后是根除后患的好办法。 【斯一20】「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国度本来广大),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 〔吕振中译〕「王的诏谕、王所要写的谕旨、若在王全国中都传遍了,那么国境尽管很大,所有的妇女也会尊敬丈夫,无论丈夫尊大或卑小。』」 〔原文字义〕「传遍」使听见,宣告;「通国」王国,领域;「广大」大的,极度地。 〔文意注解〕「所降的旨意传遍通国」:指让举国妇女皆知此事。 「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指丈夫的社会地位不管是尊贵或卑贱,在自己家中总须受妻子的尊重。 【斯一21】「王和众首领都以米母干的话为美,王就照这话去行。」 〔吕振中译〕「王和众首领对米母干的提议都很满意;王就照这他的提议去行。」 〔原文字义〕「为美(原文双字)」欢喜,满意(首字);眼睛,精神(次字)。 〔文意注解〕「王和众首领都以米母干的话为美」:指众大臣附和米母干的建言,王无法加以驳斥。 「王就照这话去行」:指降旨传遍通国(参20节)。 【斯一22】「发诏书,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说本地的方言。」 〔吕振中译〕「把诏书送到王的各省,一省一省都用本省的文字,一族一族都用本族的方言,使凡为丈夫的在家中都作主,用本族的方言说话。」 〔原文字义〕「发」打发,发出;「通知」(原文无此字);「作主」管理,支配。 〔文意注解〕「发诏书,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当时波斯帝国幅员广大,使用许多不同的文字和方言。 「使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说本地的方言」:此处宜翻成:『在各地用本族的方言宣布,丈夫应为一家之主。』不过,也有解经家认为当时不少异族通婚的情形,故宜译作:『使作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并用丈夫本族的方言说话。』 叁、灵训要义 【魂生命的表露】 一、豪华丰厚的筵席表征魂生命的自夸 1.炫耀——展示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3节) 2.虚荣——各式设备、器皿极其奢华(6~7节上) 3.不节制——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饮酒各随己意(7节下~8节) 二、废除王后之举表征魂生命的自贬 1.随心所欲,自作主张——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召唤王后(10节) 2.自我放纵——为要使臣民看她的美貌(11节) 3.自尊心受伤——王因被拒甚发怒,心如火烧(12节) 4.没有主见——询问众大臣意见(15节) 5.自义——这事不但得罪王,并且有害于臣民(16节) 6.自爱——藐视自己的丈夫(17节) 7.失去判断力——王就照这话去行(21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帖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以斯帖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