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七章拾穗 【拉七1】「这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 “这事以后”。即第六章之事件的五十七年后。“西莱雅”。主前586年被掳时的大祭司(王下二五18)。──《雷氏研读本》 本章开始记述以斯拉返国的事。关于以斯拉的身世,看书前<参考资料>“作者”条。 以斯拉返国的年分,一般相信为主前458年。但因本节只记“亚达薛西年间”,而波斯王叫这个名字的共有三人,故引起了一些年代解释上的困难(看< 参考资料>“解释的困难”条)。若为亚达薛西一世,以斯拉返国便在主前458年,本章所记的事距圣殿重建完成,中间已隔了差不多60年。 以斯拉是犹大百姓被掳时的大祭司西莱雅(王下二十五18)的后代。本节至5节的家谱共记有他的先祖16人,直溯大祭司亚伦。──《启导本圣经》 有个以斯拉……儿子: 圣经作者们时常把所有后裔笼统地称为“儿子”,而且把所有列祖称为“父”(代上2,3章)。西莱雅: 意即“神是王”。B.C.586年,以斯拉归回的128年之前,西莱雅被尼布甲尼撒王杀害,是犹大王西底家时代的大祭司长。 希勒家: 意即“神是我的产业”。他是大卫王时的大祭司长(王下22:4)。 ──《圣经精读本》 【拉七1∼5 以斯拉的世系】以斯拉必须有一定的资格,他的使命才能得到认可,他的行动才可能有法律上的效力。以斯拉和耶书亚(见三2的注释)不同,圣经没有提到他是大祭司。但身为亚伦的后裔(本段从亚伦到以斯拉只列出了十六代,详细家谱,见:代上六5∼53),依然证明了他有显赫的家世。经文很可能暗示他是西莱雅的后代;西莱雅是主前五八六年圣殿被毁之时的大祭司。这家谱没有提及耶书亚,很可能是因为他属西莱雅另外一系,或本段所指是西莱雅另有其人(这名字在这时代十分普遍)。──《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6】以斯拉的家谱: 本文中记录的以斯拉家谱并不完全(代上6:3-15)。如太1章的家谱,强调耶稣是大卫后裔,这里的以斯拉家谱把着眼点放在以斯拉是亚伦的直系后裔,是西莱雅的直系,具有大祭司血统。 ──《圣经精读本》 【拉七1、7∼8 年代小注】这些事件如果发生在亚达薛西一世任内,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就是主前四五八年。上一章所述事件至今已经差不多有六十年的时间。以斯拉的出发日期是正月(尼散月)初一日,即公历四月八日,到达耶路撒冷的日期则是五月(阿布月〔Ab〕)初一日,即公历八月四日。这是春季至盛夏的干旱炎热时分,须沿最北的道路而行,绕过沙漠地带,并得小心计划路线,使回归者途中不致缺水。──《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10】这段经文有两个主题:第一个是主的安排,就是君王的动机和心意也是如此。以斯拉之所以能上耶路撒冷、执行使命,受这位君王照顾,是『因耶和华他上帝的手帮助他』(6节,参阅六22)。第二个主题是从被掳中得释放。正如在主前五三八年被掳的从巴比伦归回,现在八十年以后,又一次新的浪潮,包括祭司,利未人,及其他圣殿人员(7节),伴着以斯拉,返归故土。二者的前景,都是主手的能力,完成祂的旨意。──《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1~44】以色列百姓的改革运动: 本书以第7章为为准,分为前后两大部分。为1-6章中,作者一直以所罗巴伯带领第一次归回建筑圣殿为中心,较具体地说明了其过程。然后,越过58年岁月,记录了自己亲自带领的第二次归回。这58年的沉默期间发生了以斯帖书事件。其后,第三次归回中发生的所有事件,在尼希米书中介绍。建筑圣殿之后,以斯拉领导了恢复摩西律法,禁止与外邦人通婚等信仰复兴运动。而尼希米却着重于重建城墙及国家财政行政方面的治理。如此看来,被掳归回后的国家财政是在恢复信仰之后,才着手解决的。 ──《圣经精读本》 【拉七2】「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 关于大祭司“撒督”,参看历代志上六章8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撒督: 意即“义”。他是大卫王时的大祭司(撒下8:17)。所罗门除掉曾经参与叛逆的祭司亚比亚他后,任命了支持自己的撒督为大祭司。结44:15中记载,撒督的后裔至死忠诚,撒督的后裔任大祭司职责到B.C.171年。在库姆兰(Qumran)社团中撒督后裔恢复了祭司职位。撒都该人的名称可能来源于撒督。 ──《圣经精读本》 【拉七3】「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 【拉七4】「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 【拉七5】「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 以斯拉简略的家谱追溯到“亚伦”。──《雷氏研读本》 【拉七6】「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 “文士”。他的职责可见于第10节。另参看马太福音二章4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文士”:精通摩西律法的圣经学者,是以民被掳巴比伦后才有的一种职务,负责过去由祭司担任的教导律法的工作(申三十三10;玛二7)。以斯拉称为文士,因他在波斯宫廷中从事秘书和教导律法的工作。──《启导本圣经》 学士: 意即“文士”(尼8:1,4,9,13;12:26,36)。文士以制作保管有关政治、宗教、思想的重要文献为首要任务,在政治结构尚未细分化的以色列兼任了非常重要的要职。起初,文士如约西亚王的文士沙番那样,担当了辅佐王的秘书职责(根据王下22:3 ;文士希伯来语意即秘书)。耶利米时期巴录(耶36:32)文士,还担当了记录先知口述的内容的职责。开始俘虏生活之后,文士被认为是研究教导圣经的学者。 王……一切所求的: 表明以斯拉得亚达薜西莫大的信任。 ──《圣经精读本》 【拉七6,10~12】有关以斯拉的陈述:『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6节)。把他安放在接受神律法的摩西后裔(借喻的说法)之列。传统上,祭司在专职担负有关崇拜的事务之外,也担任教导律法的任务(参阅申卅一10以下)。从这方面来看,祭司以斯拉担任教导律法,并非甚么新事。在被掳时期,祭司无论他们怎样不愿意,也不能执行祭司任务;教导律法,成为他们主要的事工。但这不是他们独占的工作,因为传统上,有一批称为『智慧人』的,与祭司和先知并列为第三大类(耶十八18)。以斯拉被称『文士』,也是属于这些人的一类。──《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6∼12 以斯拉的专长】这里描述以斯拉有好几个特点,大部分都以他作为文士和天神律法之教师的才干有关。身为文士的以斯拉可能是波斯的公务员。古代近东政府习惯雇用受过外交和法律训练的文书或书记。这些人负责翻译属国或盟邦的文件。并且受派出访调查,以协助君王及其谋士作出决策(进一步资料,见:尼八1的注释)。史籍中的例证包括主前七世纪亚述文书阿希卡尔,和埃及中王国时代《行业的讽刺》中对文书行业的形容。后者称赞这是值得尊敬的专业,其利益远胜其他职业。──《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7】「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有上耶路撒冷的。」 “尼提宁”(殿役)。基遍人的后裔,他们在圣殿里服役。参看约书亚记九章20、21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亚达薜西王第七年: 亚达薜西王是B.C.464开始统治,所以他的第7年是B.C.458。 ──《圣经精读本》 【拉七7∼8】亚达薛西王第七年即主前458年,以斯拉于宗教历正月初一(阳历四月八日)离开巴比伦启程返国,五月初一(阳历八月四日)便到达耶路撒冷,全程约1350公里,需时四个月。若无妇孺同行,时间当可缩短。──《启导本圣经》 【拉七7~10】强调以斯拉祭司长身份: 本文省略了踏上第二次归回旅程之前的内容,及旅程过程中受到的许多苦难。 ──《圣经精读本》 【拉七8】「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拉七8四个月的旅程】漫长旅途所发生的事件,照例不予记录(见:创十二1∼9)。公历四月出发,八月抵达,表示途中炎热干旱。他所走的最有可能是商旅北路(长约900哩),沿幼发拉底河北上,在马里转往西行,直达塔德穆尔(Tadmor),然后西南经大马色(大马士革)入巴勒斯坦。同行人数众多,并且包括妇孺,每日平均脚程大抵不会超过十哩。──《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8~9】八至九节干脆述说以斯拉和他的同伴,在急速的时间内,完成了从巴比伦来的一段艰巨的路程。日期是四月八日(正月初一日)及八月四日(五月初一日)。由此可知,这次上路是一年中最热的季候,经过的路虽然回避了荒芜不毛之地,经行人踩出来的一条路,但不可避免的,常有盗贼出没。记录这次旅程卷入的危险,更清晰地出现在八章廿二节里。一至十节,预期在此次旅程中,神要克服复国的各种阻碍,和照顾祂的百姓。这句话,『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以斯拉〕』(9节)──《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8,9】旅程走了九百英里(1,448公里)的路,为期四个月,从主前458年尼散月初一日(三、四月间)至亚笔月初一日(七、八月间)。──《雷氏研读本》 【拉七9】「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因他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五月初一日 旅程约达4个月,比一般情况有些迟延。可能是因为还有老年人和孩童的原因。巴比伦和耶路撒冷之间的直线距离是800km,但是要沿着幼发拉底河向西北逆方向旅行,所以总旅行距离是1,440km。 ──《圣经精读本》 【拉七10】「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以斯拉是模范教师,也是改革家。在教导他人之前他先以身作则,实践之前,先研究圣经找出明确的指南。本节表明具有宗教领袖才能的以斯拉,决心实行宗教改革。 ──《圣经精读本》 【拉七11】「祭司以斯拉是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亚达薛西王赐给他谕旨,上面写着说:」 亚达薛西的信(直至26节)表达他对犹太人大力的支持;他只是为其帝国的平安付出一个细小的代价而已(23节)。──《雷氏研读本》 因着亚达薜西王的下诏,以色列百姓以以斯拉为中心踏上了第二次归回之旅。被掳到巴比伦的时间,如耶利米的预言(耶25:12;29;10)持续了70年(B.C.605-538)。巴比伦经过3次(B.C.605,597,586),把约5,6万名的犹太人迁移到米所波大米南部地区和地中海沿岸一代。这些人大部分是犹大社会的上层人士,及其家族,除此之外有些人虽然没有被掳留在本国,但也有许多人为了脱离恶劣的环境而搬迁到其他地方(耶44:1)。于是,因着被掳,作为一个国家的以色列共同体,好像从历史中消失了。在被掳期间敬虔的犹太人为恢复对耶和华的纯洁信仰和民族共同体而费尽心血,其实三次的被掳归回都是由他们为中心。因不顺服神而受惩罚,长期在外邦之地经历苦难的以色列百姓,不仅体会到神的公义,而且也认识到神是不受地区限制的。对踏上归回旅程的以色列人而言,被掳归回事件是神对以色列的无限慈爱的标志<绪论,被掳归回的属灵意义>。如此看来,对以色列百姓而言,被掳归回具有准备弥赛亚时代降临的意义( 例,教会前身会堂的产生等)。 ──《圣经精读本》 【拉七11~26】允许第二次归回及援助命令: 亚达薜西向第二次归回百姓的代表以斯拉和有关公务员,下诏允许第二次归回及援助命令。从B.C.586,耶路撒冷毁灭之后,到波斯被亚历山大灭为止,犹太人可能一直顺从波斯的统治。几乎半世纪多的期间中,波斯向犹大表示友好态度,已暗示这一点。 ──《圣经精读本》 【拉七11~26以斯拉的使命】依照君王的谕旨,以斯拉使命的目的,记在廿五节里:他要立士师为判官,根据上帝的律法,施行审判,并且保证社体中的各人,熟悉上帝的律法。前者的工作,令人想起出埃及记十八章十三节及以下的话,摩西同意将审判的权柄,交给其他的人。两者都反映要公正地把律法在人民中间执行出来。尽管审判官裁判公正,如果百姓不知道律法的要求,怎么能有一个公正的社会呢?因此以斯拉的工作并不轻省。以色列和犹大百姓有一段历史,在他们的意识里,把他们所认识的上帝埋藏得很深,以至于他们无法在生活中发挥实际的影响,在早期他们亦并非未尝试过改革。历代志可给无数的证明,自亚撒(代下十四章)至约西亚(代下卅四至卅五章)。──《每日研经丛书》 【拉七12】「“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诸王之王”为波斯王喜欢用的自称。──《启导本圣经》 诸王之王: 可能第一次如此称亚述的王。这是因为亚述是征服许多民族之后建立的帝国。这一名称也用于巴比伦王(结26:7;但2:37)及波斯王。 ──《圣经精读本》 【拉七13】「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们与你同去。」 此处用“以色列人”而未用“犹大人”,可以看见以斯拉团结全民为一的努力。草拟谕旨的可能是在宫中供职的犹太人,更可能就是以斯拉自己,因他是专责管理以民事务的秘书。──《启导本圣经》 以色列人: 没有称“犹大”,而是称“以色列”(6:16)。亚达薜西的诏书适用范围,和居鲁士的(1:3)相同。 ──《圣经精读本》 【拉七14】「王与七个谋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神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 “七个谋士”。与王关系特别密切的一群人,在以斯帖记一章14节也有提及。──《雷氏研读本》 七个谋士为宫廷中具有很大影响力的王室贵族,有波斯人,也有玛代人。──《启导本圣经》 七个谋士: 可能是斯1:14中涉及到的“波斯和玛代的七个方伯”。可能他们是波斯帝国的七大家族。在其他历史史料中,也涉及到关于七个方伯的事。 差你去: 以斯拉是得亚达薜西王的公开允许和支持而被派遣的,但是他倾注于恢复耶和华信仰,委身于耶和华信仰的复兴,并不注重担当亚达薜西王的行政代理,相反他为复兴运动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地位和精力。尽管如此,他并没有得到亚达薜西王的责难,这可能是因为他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任务。 ──《圣经精读本》 【拉七14王的七个谋士】按照以斯帖记一14和古代历史家色诺芬、希罗多德的记载,波斯王倚重的枢密院,由七名亲王或参谋组成。故此,以斯拉所担任的这种调查性任务,由王和谋士的名义下达是很自然的事。──《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4 任务的性质】关注属国是否各自保持神明的宠爱,是波斯诸王的一贯作风。重修庙宇可以取悦神明,按照本节,奉行宗教法令是另一方法。以色列的神若是喜悦百姓遵行祂的教训,这些教训便必须强制执行。必须设立官吏负责教导,并且督促监察其实施情形。因此以斯拉的使命是断定波斯国叶胡德省的犹大人,是否谨守摩西五经的律法。当地人上书投诉或咨询的次数,显示这个调查有进行的必要。身为文士的以斯拉的专门技能足以应付这个任务,亦有资格判断法令是否实行。如此,波斯王使用属国的子民(又同样使用尼希米),试图保证帝国得到神明的认可,以及避免冒犯神(见23节)。──《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5】「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神的,」 波斯宫廷财政富裕,慷慨乐施,而恢复各地圣所为历朝政策。以斯拉从国王、谋士和巴比伦的人民之处得到经费。这些钱不同于一4,无强迫性,全属乐意的奉献。八26∼27记有所得金银的总数,规定用于购买祭牲,但剩下的由以斯拉自定用途。──《启导本圣经》 甘心献给: 当时波斯国库中有很多宝物、财物,因此,献给神的祭物也是丰富的。这一点充分表明当时波斯对附属国的怀柔政策。 ──《圣经精读本》 【拉七15∼17 波斯人向耶和华献祭】波斯王有公开向地方性神祇献祭的记录,一方面是表示尊重,另一方面安抚新被征服的民族,对他们有政治上的利益(例如古列圆柱上所载古列为玛尔杜克神所做的事)。祭牲的清单,以及附加的素祭、奠祭(民十五2∼10),显示波斯人在起草撰写谕旨之前,必已咨询过犹大人的专家。刚比西斯年间(主前530∼522年)就有这样一个例证:埃及扎伊尔斯(Sais)的祭司乌札荷尔(Uzahor)出力说服王重修内特女神的庙宇,并且监督重修过程。工程包括奠基,恢复仪式、节期,以及挪用公费津贴庙宇的运作。──《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16】「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神殿的礼物。」 乐意献给……礼物: 散居在巴勒斯坦外的犹太人向耶路撒冷献礼物的习惯,一直持续到罗马战争时期。但是因着罗马的胜利,强迫犹太人向丘比特神殿献礼物,从此这一习惯就变了(约瑟夫)。与本节类似的例子,在从驻扎在埃及的犹太军人所发的信件中发现,其中大利乌二 世的命令如下。“把收割的粮食和馨香的燔祭,在雅户(Yahu)神的坛上,奉我的名献祭”。 ──《圣经精读本》 【拉七17】「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神殿的坛上。」 【拉七18】「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怎样用,总要遵着你们神的旨意。」 【拉七19】「所交给你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神面前。」 器皿: 可能是第一次归回时未得到回收的器皿。 ──《圣经精读本》 【拉七20】「你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 王的府库: 这可能是指为保管从各地区征收的税而设立的仓库,而不是书珊的王宫国库。这种仓库是由各地区总督来管辖的。 ──《圣经精读本》 【拉七21】「“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 【拉七22】「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 “银子……一百他连得”即十二万安士(3.75吨或3.4公吨)。“麦子一百柯珥”相等于六百蒲式耳(22千升)。一“罢特”相等于六加仑。──《雷氏研读本》 本节中的这些食品用于祭祀。尤其,献素祭或燔祭时,盐是必不可少的(利2:13;结43:24)。亚达薜西细心关照归回的百姓重新开始宗教活动。 ──《圣经精读本》 【拉七22 供给的数量】亚达薛西王下达行省官员的配给数量虽有规范,其限额却高得出奇:银子三又四分三吨、小麦六百五十蒲式耳、酒六百加仑、油六百加仑、盐无限量供应。这数字未必一定是按照圣殿运作的需要推算出来的。反之,正如下一节所显示,其根据是转离以色列神的怒气需要何等大的数额。──《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3】「凡天上之神所吩咐的,当为天上神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 为何……临到……呢: 亚达薜西一世时,波斯出现大变革。即B.C.460,埃及向波斯帝国的统治举起反抗旗帜。第二年,他们把波斯人从埃及境内赶出。但是因着斯巴达克的问题,B.C.459希腊把他们的军队从埃及撤回,于是亚达薜西重新开始征服在B.C.458叛乱的国家。亚达薜西王边准备远征,边下诏以斯拉。即他的多神论祈福信仰给了以色列恢复的机会(1:2,3;6:10)。 ──《圣经精读本》 【拉七23 神学心态】按照初民的平息心态,神的怒气若然不得平息,以色列的叛党就有口实宣称他们反抗波斯的行动是由耶和华所推动的。以斯拉时代波斯正面临叛乱。吕彼亚人因纳罗斯于主前四六○年夺取了埃及的控制权,在地中海又得到雅典舰队的大力协助。这场叛乱在主前四五六至四五四年之间被默加比朱斯剿平,因此,以斯拉正在叛乱的高峰启程(主前458年)。亚达薛西王对耶和华、圣殿、祭司极度尊崇,是按照波斯素有的政策(古列圆柱),承认天上之神的能力,并在谕旨中强调要「详细办理」,足见事态的紧急程度。──《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4】「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神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所有在圣殿供职的人都毋须纳税。──《雷氏研读本》 歌唱的: 从古代开始,希伯来人就有用歌声告白信仰的习惯。大卫在耶路撒冷立了“歌咏的男女”(撒下19:35),所罗门增加了其乐队的人数。圣殿中总是有专门的赞美队,还有组成管弦乐团和合唱团的正式规定。 尼提宁人(2:43)。 不可……进贡……: 这种措施,可能由来于波斯人从来不收本国祭司长的税。 ──《圣经精读本》 【拉七24 圣殿工作人员免税】 豁免赋税可能还有一个理由:以斯拉的处境是他不为人所知,并且与外来势力有关。免税可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社群中,帮助他得到一些支持。来自大利乌年间的加达塔斯(Gadatas)碑文,记载了此举在波斯帝国的先例。希腊神祇阿波罗(Apollo)的祭司得免纳税。──《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5】「“以斯拉啊,要照着你神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 依照君王的谕旨,以斯拉使命的目的,记在廿五节里:他要立士师为判官,根据神的律法,施行审判,并且保证社体中的各人,熟悉神的律法。──《每日研经丛书》 士师(Magistrate),审判官(Judge): 都是出自意为“裁判”的同一词,所以很难区分其职位。 ──《圣经精读本》 【拉七25 任命官员】以斯拉得到授权在辖区内任命士师和审判官,似乎十分合适。这样一来,司法系统就不会与他反对,政策亦能保证一致(见:代下十九4∼11,约沙法王的司法改革)。波斯的行政架构包括双重的官吏:一组管理地方性和习惯性的事务,另一组则负责实施王室的钦令和法例。以斯拉可能有权任命大河西行省内的两组官吏,但鉴于「你神律法」一语,他的主要责任是地方性的事务,这些人可能是在行省各处处理犹大人的律法。──《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6】「凡不遵行你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治死,……或囚禁: 每当波斯帝国派一名地方官吏时,就赋予他的权力。得到这种权力的官吏,在自己所治理的地区内可以作为一个王来统治。以斯拉得如此的权力,表明不仅在宗教性事务上,而且在其他 行政管理方面也行使了实际的领导权。以斯拉行使这种权力一直到14年后尼希米归回时。 ──《圣经精读本》 【拉七26 授权处罚】由于以斯拉是在波斯政府的庇护下,行使波斯政府的权力,列举的刑罚亦与波斯的刑法相符。以色列律法有提及死刑和抄家,但除了战俘和基于政治因素的保护性拘留(耶三十七11∼16)以外,囚禁只包括在家的软禁(利二十四12)。「充军」一语译作「鞭笞」或「肉刑」更佳,因为后者在波斯普遍使用。即使以斯拉从来没有被逼行使,这个处罚权力已足反映他使命的重要性。──《旧约背景注释》 【拉七27】「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拉七27~28】因着亚达薜西的全力援助,在起程之前以斯拉献给耶和华的赞美。 耶和华我们列祖的神: 大卫也曾经常如此称颂(王下29:18)。一般情况下,更多使用“我们列祖的神”之称(徒3:13;5:30)。 施恩于我: 以斯拉谦卑地承认,被掳归回不是因自己的实力或权势,而是因着神的护理。 ──《圣经精读本》 【拉七28】「又在王和谋士,并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 我就得以: 第一次出现以斯拉以第一人称记录。第一人称是称为“以斯拉回忆录”部分的特点(8:35,36除外)。 ──《圣经精读本》 【思想问题(第7章)】 1 有学者认为犹太人选用外邦人的年历来记事。明显表示外邦势力已渗入犹太人的日常生活中。你同意这种看法吗? 基督徒应如何面对世俗的影响?参约17:15, 18; 罗12:2。 2 你从以斯拉的家谱中对他的背景有何认识呢?参6节。 你如何对待先祖的美名和丰功伟迹? 只炫耀自己,抑或尽量贡献自己,把荣耀归给上帝? 3 以斯拉对摩西律法抱什么态度?参6, 10, 11; 8:21;
9:6; 10:12。 你是否已学习实践「听道」、「研道」、「行道」及「教道」的四门属灵功夫? 4 从亚达薛西王的诏书看来,以斯拉在外邦人当中的见证是怎样的?参12, 15节。 5 以斯拉的回归引起了什么反应呢?参7, 13, 28节。 新约中谁能引起同样的反应呢?参腓2:5-8; 彼前2:21-23。 这应当产生怎样的连锁反应呢?参帖前1:7; 提前4:12。 6 你认为信徒与非信徒之间,在神国的事上可有合作余地吗? 合作的基础是什么? 那么,你认为以斯拉应否接纳亚达薛西王的安排呢?参12, 14-15, 21-22节。 7 亚达薛西王为何大力协助以斯拉重建圣殿呢?参23节。 你认为他对耶和华的敬拜有什么可取之处? 有什么偏差地方? 单求「利益」的信仰可取吗? 8 先知以利亚处理国家民族大事(王上17-19:11)的遭遇和以斯拉的有何不同呢?见23节; 王上19:10, 14。另参约21:17-23。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