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记第八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文士以斯拉带领第二批犹太人回耶路撒冷纪实】 一、随同以斯拉归回的人名录(1~14节) 二、在亚哈瓦河边征召利未人和尼提宁人(15~20节) 三、动身以前在亚哈瓦河边宣告禁食(21~23节) 四、将金银等贵重物品点交给祭司们负责携带(24~30节) 五、蒙神保佑平安到达耶城后点交贵重物品(31~34节) 六、向神献燔祭并向总督与省长递交王的谕旨(35~36节) 贰、逐节详解 【拉八1】「当亚达薛西王年间,同我从巴比伦上来的人,他们的族长和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 〔吕振中译〕「以下是亚达薛西王执掌国政时候从巴比伦和我一同上来的人、他们的父系族长和家谱:」 〔文意注解〕「当亚达薛西王年间」:他是波斯第五任国王,在位年间主前465~424年,距离第一任古列王下诏允准第一批犹太人回去建殿(主前538年),约七十余年。 「同我从巴比伦上来的人」:指第二批跟随以斯拉归回犹大地的犹太人。 「他们的族长和他们的家谱记在下面」:第二批名单记在2~14节,和第一批名单(参二3~19)相对照,多了两个家族,但总人数少了很多,男丁总数大约一千五百名。这里先列祭司亚伦的后裔,然后列大卫的子孙,最后是普通百姓。 【拉八2】「属非尼哈的子孙有革顺;属以他玛的子孙有但以理;属大卫的子孙有哈突;」 〔吕振中译〕「属非尼哈的子孙有革顺;属以他玛的子孙有但以理;属大卫的子孙有哈突」 〔原文字义〕「革顺」异族人;「以他玛」棕榈岸;「但以理」神是我的审判;「哈突」聚集。 〔文意注解〕「非尼哈的子孙…以他玛的子孙」:他们都是亚伦的后裔,故此处有两个祭司家族。非尼哈是亚伦的第三子以利亚撒的儿子,文士以斯拉就是他的子孙((参七1~5)。 「但以理…哈突…」:本节家谱中所列举的名字,不是指单一个人,而是指以他们为代表的家族。 「属大卫的子孙有哈突」:此句按原文的标点分句,应当结束于「示迦尼的子孙」(参3节),故宜改译作:「属大卫的子孙有哈突,他是示迦尼的孙子」(参代上三22~23)。一个君王家族,连同两个祭司家族,均未计算男丁人数,仅以家长个人作代表。 【拉八3】「属巴录的后裔,就是示迦尼的子孙有撒迦利亚,同着他,按家谱计算,男丁一百五十人;」 〔吕振中译〕「是示迦尼的孙子;属巴录的子孙有撒迦利亚;和他同来的只计算男丁有一百五十人。」 〔原文字义〕「巴录」跳蚤;「示迦尼」与耶和华同在者;「撒迦利亚」耶和华记念。 〔文意注解〕本节按原文正确的译文应作:「属巴录的子孙有撒迦利亚,同着他,按家谱计算,男丁一百五十人。」;「示迦尼的子孙」应改列在第二节中。 「男丁一百五十人」:参见二3,第一批归回的人数达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拉八4】「属巴哈摩押的子孙有西拉希雅的儿子以利约乃,同着他有男丁二百;」 〔吕振中译〕「属巴哈摩押的子孙有西拉希雅的儿子以利约乃;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二百人。」 〔原文字义〕「巴哈摩押」摩押之坑;「西拉希雅」耶和华已起来;「以利约乃」我眼向耶和华看,眼向神看。 〔文意注解〕「有男丁二百」:参见二6,第一批归回的人数达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拉八5】「属示迦尼的子孙有雅哈悉的儿子,同着他有男丁三百;」 〔吕振中译〕「属萨土〔仿七十子加上的。参拉二8〕的子孙有雅哈悉的儿子示迦尼;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三百人。」 〔原文字义〕「示迦尼」与耶和华同在者;「雅哈悉」神看见。 〔文意注解〕「属示迦尼的子孙」:未列在第一批名单中,是新出现的家族。但也有圣经学者认为,抄写时漏掉了示迦尼前面的一个名字,故七十士希腊文译本作:「属萨土(参二8)的子孙有示迦尼,他是雅哈悉的儿子,同着他有男丁三百。」 【拉八6】「属亚丁的子孙有约拿单的儿子以别,同着他有男丁五十;」 〔吕振中译〕「属亚丁的子孙有约拿单的儿子以别;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五十人。」 〔原文字义〕「亚丁」有品味的,味美可口的;「约拿单」耶和华赐予,耶和华已给与;「以别」仆人。 〔文意注解〕「有男丁五十」:参见二15,第一批归回的人数有四百五十四名。 【拉八7】「属以拦的子孙有亚他利雅的儿子耶筛亚,同着他有男丁七十;」 〔吕振中译〕「属以拦的子孙有亚他利雅的儿子耶筛亚;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七十人。」 〔原文字义〕「以拦」永生;「亚他利雅」受耶和华的苦;「耶筛亚」耶和华已拯救。 〔文意注解〕「有男丁七十人」:参见二7,第一批归回的人数达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拉八8】「属示法提雅的子孙有米迦勒的儿子西巴第雅,同着他有男丁八十;」 〔吕振中译〕「属示法提雅的子孙有米迦勒的儿子西巴第雅;和他同来的有男丁八十人。」 〔原文字义〕「示法提雅」耶和华已审判;「米迦勒」有谁像神;「西巴第雅」耶和华所赐的。 〔文意注解〕「有男丁八十」:参见二4,第一批归回的人数有三百七十二名。 【拉八9】「属约押的子孙有耶歇的儿子俄巴底亚,同着他有男丁二百一十八;」 〔吕振中译〕「属约押的子孙有耶歇的儿子俄巴底亚;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二百一十八人。」 〔原文字义〕「约押」耶和华是父;「耶歇」神活着;「俄巴底亚」耶和华的仆人。 〔文意注解〕「属约押的子孙」:未列在第一批名单中,是新出现的家族。 【拉八10】「属示罗密的子孙有约细斐的儿子,同着他有男丁一百六十;」 〔吕振中译〕「属巴尼〔仿七十子加上的。参二10〕的子孙有约细斐的儿子示罗密;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一百六十人。」 〔原文字义〕「示罗密」和平的;「约细斐」耶和华加给。 〔文意注解〕「属示罗密的子孙」:示罗密本为女性名字,但此处为男子之名。这一家族未列在第一批名单中,是新出现的家族。但和第五节的经文一样,可能抄写时在示罗密之前漏了一个名字,故七十士译文作:「属巴尼(参二10)的子孙有示罗密,他是约细斐的儿子,同着他有男丁一百六十。」 「有男丁一百六十」:参见二10,第一批归回的人当中属巴尼的人数有六百四十二名。 【拉八11】「属比拜的子孙有比拜的儿子撒迦利亚,同着他有男丁二十八;」 〔吕振中译〕「属比拜的子孙有比拜的儿子撒迦利亚;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二十八人。」 〔原文字义〕「比拜」我的洞穴;「撒迦利亚」耶和华记念。 〔文意注解〕「有男丁二十八」:参见二11,第一批归回的人数有六百二十三名。 【拉八12】「属押甲的子孙有哈加坦的儿子约哈难,同着他有男丁一百一十;」 〔吕振中译〕「属押甲的子孙有哈加坦的儿子约哈难;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一百一十人。」 〔原文字义〕「押甲」神是大能;「哈加坦」小的;「约哈难」耶和华已赦免。 〔文意注解〕「有男丁一百一十人」:参见二12,第一批归回的人数达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拉八13】「属亚多尼干的子孙,就是末尾的,他们的名字是以利法列、耶利、示玛雅,同着他们有男丁六十;」 〔吕振中译〕「属亚多尼干的子孙、就是末尾的、有以下这几个是他们的名字:以利法列、耶利、示玛雅;和他们同来的有男丁六十人。」 〔原文字义〕「亚多尼干」我主兴起;「末尾的」后面,接着,后续,西方;「以利法列」神是拯救;「耶利」神扫除;「示玛雅」被耶和华听见。 〔文意注解〕「属亚多尼干的子孙,就是末尾的」:指他们是亚多尼干的小儿子的子孙,年长的儿子们已经列在第一批归回的名单中(参二13)。 「有男丁六十」:参见二13,第一批归回的人数有六百六十六名。 【拉八14】「属比革瓦伊的子孙有乌太和撒布,同着他们有男丁七十。」 〔吕振中译〕「属比革瓦伊的子孙有撒雇的儿子〔传统:乌太和撒布〕;和他同来的有男丁七十人。」 〔原文字义〕「比革瓦伊」在我体内;「乌太」有帮助的;「撒布」留意的,注意的。 〔文意注解〕「有男丁七十人」:参见二14,第一批归回的人数达二千零五十六名。 2~14节第二批归回的男丁总数是1496名,但祭司和君王家族(参2节)未计人数。再加上随行妇孺,总人数约达五、六千人。 本章名单和拉二章不同之处,本章先记祭司家族,后记一般平民,而第二章则相反,先记平民后记祭司。而记载祭司家族时,本章追溯到亚伦,第二章则从耶书亚开始记起(参二36~39)。 【拉八15】「我招聚这些人在流入亚哈瓦的河边,我们在那里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见没有利未人在那里,」 〔吕振中译〕「我招集了首领们〔原文:他们〕在那流入亚哈瓦的河旁边;我们在那里扎营,住了三天。我视察了人民和祭司,见没有利未人在那里,」 〔原文字义〕「亚哈瓦」我要生活下去;「查看」分辨,理解,考虑,观察。 〔文意注解〕「在流入亚哈瓦的河边」:亚哈瓦是地名又是河名。亚哈瓦的地点不详,大概位于巴比伦的西北部,可能是犹太人的主要侨居地;流入亚哈瓦的河就叫亚哈瓦河(参21,31节),是幼发拉底河的支流或运河。 「我们在那里住了三日」:为了在起程离开被掳之地巴比伦以前的筹备工作:(1)查看同行人员(本节);(2)禁食祷告(参21节);(3)点交金银、贵重器皿给祭司长随身携带(参30节)。 「见没有利未人在那里」:利未人原负责在圣殿里宰杀祭牲、扛抬器物等粗重的工作,在被掳之地为着生活而转业,已经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因此没有意愿回到犹大地去重拾旧业。 〔话中之光〕(一)在投入任何一项神的事工以前,必须先自我查看预备好没有,特别是有没有足够的配搭同工。 (二)教会中体力的事奉工作往往被忽略并轻视,以致喜欢动口的人多、愿意动手的人少,这也是一般传道人的缺点(参太廿三4)。 (三)利未人是专为在圣殿中供职的人,若缺少他们,圣殿就不能正常运作;今天在教会中,应当人人都作祭司,也都作利未人,大家一齐起来事奉(参罗十二4~8)。 【拉八16】「就召首领以利以谢、亚列、示玛雅、以利拿单、雅立、以利拿单、拿单、撒迦利亚、米书兰,又召教习约雅立和以利拿单。」 〔吕振中译〕「我就打发人去见〔或译:召〕首领以利以谢、亚列、示玛雅、以利拿单、雅立、以利拿单、拿单、撒迦利亚、米书兰;也见〔或译:召〕有见识的人约雅立和以利拿单。」 〔原文字义〕「以利以谢」神是帮助;「亚列」神的狮子,神的母狮;「示玛雅」被耶和华听见;「以利拿单」神已付出(本节共出现三次);「雅立」抗争者;「拿单」赐予者;「撒迦利亚」耶和华记念;「米书兰」朋友;「教习」教导,使之明白,查看(参15节,原文同字);「约雅立」耶和华论辩。 〔文意注解〕「以利拿单…以利拿单、拿单…以利拿单」:本节再三重复提到以利拿单,有圣经学者怀疑可能是抄写时所发生的错误,但以利拿单这名在犹太人中很普遍,故亦可能是同名不同人。再者,拿单是以利拿单的缩写。 「雅立…约雅立」:雅立又是约雅立的缩写。 「首领…教习」:首领指家族的族长或团队的领袖人物;教习指具有教导能力的通达人。 〔话中之光〕(一)以斯拉为着征召并说服利未人来参与行列,他打发身份地位崇高的首领和能言善辩的教习两种人,他们果然不负所托(参18~20节),可见选派适当的人去作说服的工作,相当重要。 (二)教会中有一种人,是具有教导恩赐的人(参罗十二7),他们根据圣经教导神的儿女明白神的话,使他们归正、学义(参提后三16)。 【拉八17】「我打发他们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见那里的首领易多,又告诉他们当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宁说什么话,叫他们为我们神的殿带使用的人来。」 〔吕振中译〕「我打发他们在迦西斐雅地方见首领易多;又将他们在迦西斐雅地方向易多和他弟族兄当殿役的该说甚么话、亲口教给他们,叫他们要为我们的神的殿打发使用的人到我们这里来。」 〔原文字义〕「打发」命令,吩咐,下令,出令,指示;「迦西斐雅」银色的;「首领」头,顶,高阶,上面,前面;「易多」我将赞美祂;「尼提宁」殿役,充作;「使用的人」伺候,服事,供职。 〔文意注解〕「迦西斐雅地方」:位于巴比伦境内,确实位置不详,但可知应当距离亚哈瓦不会太远,且当地是利未人和尼提宁人聚居之处。 「那里的首领易多」:他大概是利未人,或甚至是地位比利未人较低的尼提宁人,但受那地人的尊敬,具有影响力。 「他的弟兄尼提宁」:意指一同有分于在圣殿中服事的人,而不是指肉身的弟兄,例如代上十六39称众祭司是大祭司撒督的弟兄。「尼提宁」指帮助利未人在圣殿服役的外邦人,首批尼提宁可能是基遍人的后裔(参书九3,23)。 〔话中之光〕(一)打发合适的人选(参16节),且要向合适的人说合适的话,方能完成使命;一句话说得合宜,就如金苹果在银网子里(箴廿五11)。 (二)要「为神的殿带使用的人来」──为着建造教会,神需要更多事奉的人。 【拉八18】「蒙我们神施恩的手帮助我们,他们在以色列的曾孙、利未的孙子、抹利的后裔中带一个通达人来;还有示利比和他的众子与弟兄共一十八人。」 〔吕振中译〕「因为我们的神至善的手帮助了我们,他们就在以色列的曾孙利未的孙子抹利的子孙中打发了一个练达的人来,就是示利比和他儿子们跟族弟兄们、一共十八个人。」 〔原文字义〕「施恩」好的,令人愉悦的,可喜的;「抹利」生病的;「后裔」儿子,孙子;「通达」睿智,有洞察力;「还有」(原文可译作「就是」);「示利比」耶和华已使成焦土。 〔文意注解〕「蒙我们神施恩的手帮助」:意指得到神的引导而完成任务(参七6,9,28;八22,31)。 「一个通达人」:意指一位有聪明智慧的人,按原文接下去可以翻作:他就是示利比。后来在《尼希米记》中,示利比多次被列名在利未人的首领中(尼八7;九4,5;十12;十二8,24)。 「还有」:或译作「就是」。 〔话中之光〕(一)「神施恩的手」在各方面引导、帮助我们,使我们能完成任务,所以应当仰望并信靠神,而不倚靠自己的才能(参亚四6)。 (二)在大户人家(即教会中),有贵重的、合乎主用的器皿,也有卑贱的木器瓦器(提后二20~21);但主认识谁是祂的人(提后二19),所以求主来显明。 【拉八19】「又有哈沙比雅,同着他有米拉利的子孙耶筛亚,并他的众子和弟兄共二十人。」 〔吕振中译〕「又打发了哈沙比雅;和他同来的有米拉利的子孙耶筛亚和他的儿子们跟族弟兄们、一共二十个人。」 〔原文字义〕「哈沙比雅」耶和华已思量;「米拉利」苦味;「耶筛亚」耶和华已拯救。 〔文意注解〕「有哈沙比雅…共二十人」:连同18节所列的人,都属利未人,他们后来也有分于签名立约,誓遵摩西所传的律法(参尼十11~12)。 【拉八20】「从前大卫和众首领派尼提宁服事利未人,现在从这尼提宁中也带了二百二十人来,都是按名指定的。」 〔吕振中译〕「并打发了当殿役的人来:这等人是从前大卫和首领们所分派来服事利未人的殿役,一共来了二百二十人,都曾经按名字被记录过的。」 〔原文字义〕「尼提宁」殿役;「服事」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从前大卫和众首领派尼提宁服事利未人」:圣经中并无明文记载此事,而仅记载大卫和众首领分派利未人的子孙供职的事(参代上十六37~42;二十三至二十六章)。『尼提宁』一词首次出现在《历代志上》九章二节。 「按名指定」:意指「他们的名字都一个一个的列明在名单上」。 【拉八21】「那时,我在亚哈瓦河边宣告禁食,为要在我们神面前克苦己心,求他使我们和妇人孩子,并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吕振中译〕「那时我在亚哈瓦河边那里宣告禁食,为要在我们的神面前刻苦自己,祈求他使我们和我们的小孩跟一切活财物都得了平坦的路。」 〔原文字义〕「亚哈瓦」我要生活下去;「宣告」大声宣称,呼唤,朗读;「克苦己心」苦待,压迫,降卑,虚己,受痛苦;「平坦」正直,公正的,笔直的。 〔文意注解〕「宣告禁食」:通常和祷告、忏悔连在一起,目的为求神施恩。 「在我们神面前克苦己心」:意指放下正常的生活需要和享受,谦卑在神面前,省察自己,认罪悔改,求神恩待。 「一切所有的」:指他们所携带要献给圣殿的金银和器皿(参25~30节)。 「得平坦的道路」:意指一路蒙神保守,平安到达目的地。 「妇人孩子」:原文仅有孩子没有妇人,但显然妇人也应在行列中,故中译文加列妇人。 【拉八22】「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祂的;但祂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祂的。”」 〔吕振中译〕「我要求王拨步兵马兵来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原觉得惭愧,因为我们曾告诉王说:『我们的神的手一定会帮助一切寻求他的得福利,而他的能力和忿怒也一定会攻击一切离弃他的。』」 〔原文字义〕「帮助」援助,支持;「抵挡」(原文无此字);「羞耻」羞愧,困窘的;「忿怒」怒气,鼻孔,脸;「攻击」(原文无此字);「离弃」弃绝,撇下。 〔文意注解〕「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当时有妇孺同行的大批人马,且携带宝贵财物,长途跋涉,若无军队护送,恐会招来盗匪掠夺,故以斯拉原可求王派兵护送。 「本以为羞耻」:意指以求王派军队护送为羞耻的事。其实这事本身并不是一件可羞耻的事,例如尼希米就接受王派兵保护(参尼二9),但由于以斯拉先前曾对王诉说此行必定会蒙神保守,如今若求王派兵,则显明对神没有信心,因此觉得羞耻。 「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这话表明他对神的信靠(参七6,9,28;八18,31)。 「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意指凡是违背神公义的一切人和事,必定招致神大能的惩治。 「一切离弃他的」:指不敬畏神的人。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拥有双重的保护:(1)做为属地的国民,可以受到国家军队和警察的保护;(2)做为属天的国民,还可受到神手更高的保护。 (二)我们应当凭信心说话,凡是没有信心的事,不可妄自夸口,以免蒙羞。 (三)以斯拉的原文意思是「帮助」或「帮助者」;他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信靠神是他惟一的帮助。 【拉八23】「所以我们禁食祈求我们的神,他就应允了我们。」 〔吕振中译〕「因此我们为了这事而禁食、祈求我们的神,神就应允了我们所恳求的。」 〔原文字义〕「祈求」寻求,渴求,坚求;「应允」被祈求,被要求,答应所求。 〔文意注解〕「禁食祈求」:意指借着禁戒饮食,专心向神寻求帮助。 〔话中之光〕(一)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太七8)。 (二)恶人所怕的,必临到他;义人所愿的,必蒙应允(箴十24)。 【拉八24】「我分派祭司长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们的弟兄十人,」 〔吕振中译〕「于是我甄别任用了祭司领袖十二人、和示利比、跟哈沙比雅以及他们的同职弟兄十个人。」 〔原文字义〕「分派」分开,隔开。 〔文意注解〕「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们的弟兄十人」:指本章从迦西斐雅所召唤数十位利未人当中的十二人(参17~19节)。 【拉八25】「将王和谋士、军长,并在那里的以色列众人为我们神殿所献的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给他们。」 〔吕振中译〕「我将我们的神之殿所收的提献物、就是王跟他的参谋和贵族以及在那里的以色列众人所提献的金银和器皿、都秤好了,交给他们。」 〔原文字义〕「谋士」劝告,给人忠告;「秤」秤重。 〔文意注解〕「将王和谋士、军长…所献的金银和器皿」:这是神的手帮助、施恩感动他们才有的结果(参七15,28)。新约的原则是「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约参7),但在旧约时代,神容许祂的子民接受外邦人甘心献上的,或甚至索取他们的财物(参出十二36),有人认为那些财物原本是以色列人被外邦人掠夺的,如今是神促使他们归还。 「都秤了交给他们」:一面显示他对财物的处理,大公无私,完全透明;另一面也表示点交清楚,责任有所交代。 〔话中之光〕(一)教会中的财物管理,应当正大光明,以免我们在人面前的见证受亏损(参林后八20~21)。 【拉八26】「我秤了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有六百五十他连得;银器重一百他连得;金子一百他连得;」 〔吕振中译〕「我秤了交在他们手中的有银子六百五十担〔一担重的等于一二九‧九七磅;轻的等于一零八‧二九磅〕、银器值一百担、金子一百担,」 〔原文字义〕「他连得」一种秤重量用的圆形砝码。 〔文意注解〕「他连得」:指重量单位,每一他连得约重34公斤。 【拉八27】「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上等光铜的器皿两个,宝贵如金。」 〔吕振中译〕「金碗二十个、重值一千达利克〔波斯币名。一「达利克」重约等于二钱半〕,上好而闪闪发红的铜器两个,宝贵如金。」 〔原文字义〕「达利克」重量或币制单位;「光」闪亮,发光;「铜」铜合金。 〔文意注解〕「重一千达利克」:相当于8450公克。 「上等光铜的器皿」:指用铜合金铸造会闪闪发光的器皿。 【拉八28】「我对他们说:“你们归耶和华为圣,器皿也为圣;金银是甘心献给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的。」 〔吕振中译〕「我对他们说:『你们归永恒主为圣,器皿也要为圣;金银是人自愿献的礼物、奉给永恒主你们列祖之神的。」 〔原文字义〕「为圣」分别,圣别,神圣。 〔文意注解〕「你们归耶和华为圣」:指将自己分别出来为神而活。 「器皿也为圣」:指那些器皿乃是专属于神的。 【拉八29】「你们当警醒看守,直到你们在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库内,在祭司长和利未族长,并以色列的各族长面前过了秤。”」 〔吕振中译〕「你们务要儆醒看守,直到你们在耶路撒冷、永恒主之殿的贮藏室里、在祭司领袖和利未人首领、跟以色列人各父系族长面前过了秤。』」 〔原文字义〕「警醒」专注地守护;「看守」管理,保守,注意。 〔文意注解〕「耶和华殿的库内」:指圣殿中储放财物的库房。 「在祭司长和利未族长,并以色列的各族长面前」:意指在做首领的公证人面前。 【拉八30】「于是,祭司、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银和器皿,要带到耶路撒冷我们神的殿里。」 〔吕振中译〕「于是祭司和利未人将秤好了的金银和器皿接过去,要带到耶路撒冷我们的神的殿里。」 〔原文字义〕「分量」重量;「接受」取,承担。 【拉八31】「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边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们神的手保佑我们,救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吕振中译〕「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边拔营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们的神的手保佑了我们,援救了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掌。」 〔原文字义〕「起行」出发,启程,拉上来;「保佑」(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指企图抢劫财物的匪徒。 〔话中之光〕(一)只要有「神的手」与我们同在,就不怕任何「人的手」。 【拉八32】「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住了三日。」 〔吕振中译〕「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停了三天。」 〔文意注解〕「在那里住了三日」:指先休息了三天。 【拉八33】「第四日,在我们神的殿里把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的手中。同着他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还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 〔吕振中译〕「第四天、在我们的神的殿里、金银和器皿就都过了秤,交在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手中;和他同工的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他们同工的还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 〔文意注解〕「同着他有…」:这些人不仅是祭司的同工,并且他们的在场也扮演了公证人的角色,见证财物确实点交无讹。 〔话中之光〕(一)信徒经手财物,应当有明白的交代。 【拉八34】「当时都点了数目,按着分量写在册上。」 〔吕振中译〕「一切都按数目按重量交托;各样重量都曾记下来。」 〔原文字义〕「数目」计数,计量;「分量」重量;「写在册上」记录。 【拉八35】「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人向以色列的神献燔祭,就是为以色列众人献公牛十二只,公绵羊九十六只,绵羊羔七十七只,又献公山羊十二只作赎罪祭,这都是向耶和华焚献的。」 〔吕振中译〕「那时候从被掳中回来的流亡人向以色列的神供献了燔祭,为以色列众人献了公牛十二只、公绵羊九十六只、绵羊羔七十二〔传统:七十七〕只;又献公山羊十二只做解罪祭:这都是向永恒主烧献上的。」 〔原文字义〕「燔祭」焚烧的祭,上升;「赎罪祭」七或七的倍数;「焚献」七或七的倍数(原文和「赎罪祭」同一字)。 【拉八36】「他们将王的谕旨交给王所派的总督与河西的省长,他们就帮助百姓,又供给神殿里所需用的。」 〔吕振中译〕「他们将王的谕旨交给王的众藩臣、和大河以西那边的各总督,他们就支助人民和神的殿。」 〔原文字义〕「谕旨」诏书,法令,法律;「总督」省长;「省长」总督;「帮助」承担,举起,支持;「供给…所需用的」(原文无此字)。 叁、灵训要义 【以斯拉平安归回耶路撒冷的要素】 一、他蒙神施恩的手帮助使他有一批同行者(18节) 1.他重视随行的每一个家族和其子孙(1~14节) 2.他特别重视将来要在神殿服事的利未人和尼提宁人(15~20节) 二、他蒙神手的保佑使得人财都平安抵达耶路撒冷(31节) 1.行前宣告禁食祈求神,得王应允派兵保护(21~23节) 2.将金银和贵重器皿按着分量交给同行祭司们警醒看守(24~30节) 3.一路蒙神保佑脱离敌手(31节) 三、他最后在圣城有完美的交代 1.他在神殿里将金银和贵重器皿按着分量点交给祭司(32~34节) 2.他率归回之众民向神献燔祭赎罪(35节) 3.他将王的谕旨交给总督和河西省长,他们就帮助并供给所需(36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以斯拉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以斯拉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