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第四章拾穗 【王下四1】「有一個先知門徒的妻,哀求以利沙說:“你僕人我丈夫死了,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現在有債主來,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 “先知門徒”。顯然不是獨身的修士。參看第二章3節的腳註。兒子必須替父親還債(利二五39及其後經文)。――《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本章至六7記先知以利沙所行的一連串神蹟,讓我們看見神怎樣看顧敬畏祂的人。人因不信陷在罪惡中,遭受疾病、痛苦和死亡。神願意人人健康、幸福,甚至予死了的人生命;災禍乃人自己招來。人若肯悔罪,回轉仰望神,不問是以色列人或非以色列人,都可脫禍得福。施行拯救、醫好疾病的不是以利沙,也不是他的杖,而是神自己。 這三章一共講了六個神蹟:1,供應油給先知門徒遺下的寡婦(四1~7);2,書念婦人晚年所得兒子死而復蘇(四8~37);3,消除湯中致死的毒,先知門徒得以療饑(四38~41);4,二十個餅吃飽一百個人還有剩餘(四42~44);5,醫好亞蘭王的元帥乃縵的大痳瘋(五1~27);6;沉斧浮出水面(六1~7)。 “先知門徒”:看二3注。過集體生活的先知門徒可以娶妻。門徒的遺孀負債難償,依摩西律法可以賣身為奴(賣妻賣子都可以),清償債項(出二十一7;利二十五39~41;申十五1~11)。不過,希伯來人不可以同胞為奴(利二十五39),而且到了“禧年”或服侍滿了六年,必須給予自由(利二十五40~41;申十五12~14)。――《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以利沙的一個門徒死了,留下妻兒靠借貸度日。按照當時的規例,沒有錢還債,便得將兒子賣作奴僕。(參串2)――《串珠聖經注釋》 先知的門徒之妻哀求以利沙,並向他訴苦,以利沙便去找了此人。他的這種態度是今天屬靈領袖的榜樣。即不論是誰,只要他需要奉神旨意的人幫助,那麼就應該向他傳達神的旨意(帖前2:8;可16:15,16)。按自己的想法去判斷,按自己的意願去選擇的人不是真正的屬靈領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群逃走的是雇工,而不是牧人(約10:1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猶太傳統認為,這位「先知門徒」就是「俄巴底」(王上十八3),他為了養活一百個被耶洗別追殺的先知(王上十八4)而到處借錢,死後寡妻無力還債(《猶太古史》卷9第4章47節)。律法允許以色列人賣身還債,但不是「賣為奴僕」(利二十五42),而是「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利二十五40),到了第七年或禧年就可恢復自由(申十五12;出二十一2;利二十五41),或者由「至近的親屬」(利二十五25)將他贖回(利二十五47~49)。因此,這位寡婦「哀求以利沙」,不是生活需要供應,而是兒子需要被贖;她所尋求的不是扶貧,而是拯救。──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人今生都有一死,但「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一百一十六15),無論是生是死,神都要借著我們顯出祂的榮耀和見證來。因此,我們「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0~2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這位「敬畏耶和華」的「先知門徒」死了,離世與主同在,固然是「好得無比」(腓一23);但卻撇下了孤兒寡母,全家陷入困境,兩個兒子即將成為奴僕,讓人很難理解神會怎樣得榮耀。然而,這位「先知門徒的妻」也是敬畏神的人,她雖然還不明白神在這件事上的美意,但卻知道神是她唯一的倚靠。因此,她沒有怨天尤人,而是把難處帶到神面前,神的旨意就借著先知向她顯明出來。──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猶太傳統認為這個先知門徒就是 王上 18:3 「俄巴底」。猶太古史記載此人舉債餵養年輕的先知。 ◎當時代的人經常將無力還債者及其家人當作奴僕使喚(參考王上 2:39~40 利25:39 賽 50:1 尼 5:5 。)一般認為摩西律法就是為了避免債主濫用這種權利而設立時間限制出 21:2~3,7 。 ◎由此可見先知門徒不是單身的,也要養家。 ◎「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表示這寡婦欠了一大筆錢,所以需要兩個兒子做奴僕抵債。――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 債奴】由於古代近東自然環境缺乏穩定性,農民和小地主往往需要欠債。旱災和隨之而來的失收若果持續超過一年,問題只會更加嚴重。他們可能被逼得出售土地財產,甚至家人和自身。以色列法律顧及這種情況,一方面為債主提供合理的勞工期,另一方面亦為債奴規定時限。為奴不得超過六年,重獲自由後債務亦同時取消。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個適當的解決方法。但如果無地可回,很多人或會選擇繼續服侍債主,到城市謀生,或者參軍。──《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1~7】如前章所提到,以利沙作為先知的權威得到了王的認可之後,才在以色列中開始了他的事奉。本文記錄了兩件很重要的事件:①體恤門徒之妻的痛苦:這樣的生活態度與耶穌的教訓相符。耶穌曾說做在最小的人身上,就是做在主身上(太25:40)。②行神跡幫助她:這一神跡與王上17章裡記載的以利亞使撒勒法女人的油和麵不缺短的神跡相似。這又一次證明了以利沙是以利亞之靈的繼承人的事實。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2】「以利沙問她說:“我可以為你作什麼呢?你告訴我,你家裡有什麼?”她說:“婢女家中除了一瓶油之外,沒有什麼。”」 「瓶」:並非指裝食油之罐,乃指盛香膏的小瓶,容量極小。神就是藉著婦人所僅有的,豐足地供給她的需要。――《串珠聖經注釋》 我可以為你作什麼呢: 其實以利沙已知道神要通過自己為遇到困難的婦人作什麼事,所以他直接問婦人“你告訴我,你家裡有什麼”。此句讓我們聯想到了耶穌離開耶利哥的時候的情景,當時在路上遇到了坐在路旁的瞎子,他們向耶穌喊道“主啊,可憐我們吧!”,於是耶穌問他們“要我為你們作什麼?”(太20:29~34)。可見,神已為我們預備了一切,而我們之所以得不著,是因為我們不求(雅4:2)。――《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一瓶油」(2節)原文是「一小瓶橄欖油」。神並不需要婦人的一小瓶油,就可以輕而易舉地贖回她的兒子。但神的心意卻是讓人在信心裡與祂同工,所以祂要借著婦人的一小瓶油,倒出豐豐富富的恩典;借著婦人的「空器皿」(3節),讓她學習憑信心「承受福氣」(彼前三9)。──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一「瓶」油:小的「長頸瓶」。 ●「油」:指的應該是「橄欖油」。――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3】「一瓶(~a{su^k)油」(AV;NIV 作一點油)乃是一個極為特別的字,可能是指小型膏抹用油瓶。神的解救往往始於我們手頭上所僅餘的少數。以利沙用問題、鼓勵(「不要少借」)及話語來引發寡婦的信心及行動。油量惟一受到的限制便是婦人因小信而沒有借來更多的空瓶(AV,和合作「器皿」,ke{li^m),此字乃指任何形式或大小的器皿。──《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2~7】神顧惜敬畏祂的人(“他敬畏耶和華是你所知道的”),供應裝不完的油來幫助寡婦還債,剩下的還足供一家生活(7節)。這婦人所以能得到神豐富的恩典是她順服且有信心(5節;林後十二9)。――《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王下四3】「以利沙說:“你去,向你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 不要少借: 以利沙明知婦人家裡只有一瓶油,但他卻讓婦人去借空器皿,能借多少就借多少,為的是向她顯明神的無所不能的能力(伯42:2;詩115:3)。以利沙如此說也有試驗婦人之信心的目的。即她信得多,借來的一定多,而信得少,借的也一定少。此句與耶穌所說的“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太8:13;9:29)的話一脈相承。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神是拯救」,但卻需要人用信心來接受,因此,以利沙叫婦人向「眾鄰舍借空器皿,不要少借」(3節)。當婦人憑著信心順從以後,神的救恩才能滿滿地臨到她的全家(6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今天,主耶穌差派我們實踐大使命(太二十八18~20),也不是需要我們的所有、所能和所是,而是將祂「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二十八18)都放在我們這些小小的「空器皿」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而我們則需要憑信心去接受,當我們「去」(太二十八19)的時候,主就充滿我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借」空器皿:原文是「問」、「要求」、「借用」的意思。――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回到家裡,關上門,你和你兒子在裡面,將油倒在所有的器皿裡,倒滿了的放在一邊。”」 此處特別強調暗自進行,以彰顯神藉著祂的僕人可以遙距成事,並強調神親自的作為及祂的大能。這並非普通民俗故事中的聚寶盆(此乃 Gray 之立場),可能是特別為了要彰顯與以利亞為撒勒法寡婦所成就之事(王上十七8~14)的相似之處。──《丁道爾聖經註釋》 「關上門」:參本章33注。――《串珠聖經注釋》 回到家裡,關上門: 在神施恩給人的時候,以利沙為了不讓外人干擾,要他們“關上門”。這位婦人一切照著以利沙的命令遵行了(5節),這說明她的信心大。此處比較突出的一點就是,即便在人看來很不合理,但是當人們順從神的旨意時,會發生偉大的神跡。因為神所要的就是信徒的順從(申30:2;撒上15:22;徒5:2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5】「於是,婦人離開以利沙去了,關上門,自己和兒子在裡面。兒子把器皿拿來,她就倒油,」 她就繼續地倒油(NIV);「倒」是一個 piel 分詞,強調繼續不斷憑信心而行(參:約二7)。──《丁道爾聖經註釋》 婦人雖然失掉了一切,卻沒有失去對耶和華的信心,真的照著以利沙的話去做。――《串珠聖經注釋》 這位婦人雖然失去了丈夫,但卻沒有失去信心;因為神所賜的信心,是任何人和環境都奪不走的。雖然婦人既不明白神「為什麼」取走敬畏神的丈夫,也不明白以利沙「為什麼」叫她借那麼多的器皿,但一旦她憑信心遵行了先知的吩咐,就立刻明白了神的美意:原來神取走她的丈夫,是要借著人的困境,讓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好向百姓顯明神的救贖。在許多時候,我們憑信心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先明白「為什麼」,然後才去遵行;而是先遵行了,然後才能明白「為什麼」。──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四6】「器皿都滿了,她對兒子說:“再給我拿器皿來。”兒子說:“再沒有器皿了。”油就止住了。」 神的供應就如婦人的信心和順服那樣豐富而充滿。――《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本節說明了神的作為是根據人的信心和順從程度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說,如果婦人只借了一個器皿,那麼只能裝滿一個,如果婦人借了十個,那麼就能裝滿十個。這在教育今天的信徒要象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信徒一樣,信心格外地增長(帖後1:3)。今天的社會否認神的作為,合理主義和科學主義膨脹,我們必須每天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4:7),使信心不斷增長。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7】「婦人去告訴神人。神人說:“你去賣油還債,所剩的,你和你兒子可以靠著度日。”」 還債(複數,NIV、GNB、NEB 邊註),參:「贖回你的抵押」(JB),NEB 語譯為「贖回你被抵押為質的兒子們」。神的供應一向是豐富的(可六43;弗三30)。作者在此暗示的一個功課是世上的統治者可能會使寡婦孤兒失望,但是神卻不會(申十18;雅一27)。──《丁道爾聖經註釋》 「神人」:即以利沙(見王上13:1注)。――《串珠聖經注釋》 婦人告訴神人: 器皿是婦人的,但器皿裡的油卻是耶和華的,所以婦人沒有擅自處理,而是去問了神人,以此表明油的支配權在神。人常誤把神的東西認為是自己的,而按照自己的意願擅自處理。因此耶穌給我們講述了無知財主的比喻(路12:16~21),明確告訴我們神才是真正的所有者。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這位婦人得了許多的油,卻沒有自作主張,而是先「去告訴神人」(7節)。因為她清楚地知道,雖然器皿是自己預備的,但油的主人卻是神,必須聽從主人的安排。我們若承認自己只是「空器皿」(3節),一切恩典和恩賜都是從神領受的(林前四7),就應當體貼恩典之主的心意, 「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前四1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以利沙對油的安排,顯明了神要拯救人到怎樣的地步:神不但賜下油,讓婦人可以「賣油還債」(7節),救贖兩個兒子免作奴僕;而且所剩的「可以靠著度日」(7節),讓他們可以滿有尊嚴地生活。同樣,主耶穌的救恩不但「使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17);「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啟一5),恢復神起初創造時的樣式、能彰顯神的榮耀。──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婦人的所得受她的信心的限制,她借了多少器皿,神就給她多少油。而這婦人也的確是敬畏神,取得了那麼多的油,她還是先去回報以利沙才處理油,並非第一時間就把油賣掉。――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8】一日,以利沙走到書念,在那裡有一個大戶的婦人強留他吃飯。此後,以利沙每從那裡經過,就進去吃飯。」 書念(現代的 Solem)位於他泊山以南約十一公里處,距耶斯列八公里,距迦密山三十二公里(參25節),因此乃靠近一條人所常經的道路。大戶的婦人(直譯為「偉大」,MT、AV)乃強調她的財富(GNB 作「富有」),而非她的重要性或地位。──《丁道爾聖經註釋》 “書念”。在米吉多以東七英里(11公里),俯瞰耶斯列谷。――《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書念在北方的以薩迦(書十九18),位於摩利山西南麓,介乎耶斯列和他泊山之間。以利沙很可能是從迦密山來,經書念去他居住的亞伯米何拉(王上十九16);也可能去他常訪問的吉甲。 書念婦人環境相當富裕(10,13節),是北國以色列仍敬畏神的人。――《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大戶」:指「富有」。――《串珠聖經注釋》 「書念」在以薩迦支派境內(書十九18),位於耶斯列平原的摩利岡山西南麓。──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書念」:字義是「倍覺安息之地」,以薩迦的一個城市, 在他泊山以南十一公里之處。 ●「大戶的」婦人:原文是「大的」。此處應該是指「富有」的意思。――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8~37】本文記錄了真誠服事以利沙的書念婦人家中所發生的神跡。以利沙與書念婦人的故事同以利亞和撒勒法寡婦的故事(王上17:8~24)非常相似。其共同點有:①他們都住在閣樓(10節;王上17:19)。②她們的已死去的兒子都放在了神人的床上(21節;王上17:19)。③他們救活婦人的兒子的時候都上床伏在孩子身上(34節;王上17:21)。通過這些事證實了感動以利亞的靈加倍地感動了以利沙的事實(2:9)。本文突出了真誠服事神人的人所體驗到的神復活的大能。希伯來書說她們因著信,服事了神人,也因此體驗到了復活的能力(來11:35)。可見,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11:6),也不能看到神的作為(太17:20;21:21)。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9】「婦人對丈夫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 本節描寫了書念婦人屬靈的分辨力和對神的熱心。①屬靈的分辨能力:她確信以利沙是神所分別為聖的人。這與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看見對面的三個人,便認出是神的使者,就迎接他們。今天的信徒也應當向神禱告,求得屬靈的分辨能力(羅12:2;賽11:3;林前2:14)。②對神的熱心:婦人說服她的丈夫讓陌生男人留宿自己的家中。可見她不僅認出以利沙是神所分別為聖的人,而且還將自己的確信付諸了行動。這說明她對神有著很大的熱心(申6:5;詩119:2;箴3:5)。神喜悅婦人的行動,並且立即祝福了她。因為善待最小的人,就是善待神(太10:42;18:5)。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聖潔的神人」:「神聖的神人」、「聖潔的神人」。這算是很特殊的稱呼,聖經中有不少「神人」,但是僅有以利沙被這婦人稱為「聖潔的神人」。――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0】「我們可以為他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在其中安放床榻、桌子、椅子、燈檯,他來到我們這裡,就可以住在其間。”」 根據希伯來文(`@liyyat[ qi^r)房頂小屋(NIV、呂譯)乃是永久性的建築,而非暫時性庇身處(參:撒上九25),乃提供私人當前的舒適及需要之用。此處暗示有牆(qi^r),因此 RSV 作「有牆的」,AV、和合作「在牆上」,有些版本甚至將之讀成「涼快」(qo^r)。燈臺可能是承裝麻油或橄欖油的盤狀或是瓶狀器皿,有一狹窄瓶頸嘴管放燈芯(見:IBD,p.870)。──《丁道爾聖經註釋》 “在牆上”。更可作:一個有牆的房間。搭建在屋頂上,可以防風雨的房間。――《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在牆上的「小樓」,大概是指蓋在平屋頂上的客房。――《串珠聖經注釋》 書念婦人服事以利沙,就是服事神;愛最小的人,就是愛基督。因此書念婦人的服事正是真正的信仰的果子(太25:40;路16:10)。 古代以色列人的屋頂是平的,「在牆上蓋一間小樓」(10節),指在屋頂上蓋一間客房。這位婦人和丈夫都是敬畏神的人,所以甘心樂意地殷勤接待神的先知(9~10節),結果就被神選中,成為彰顯「神是拯救」的器皿。──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在牆上蓋一間小樓」:呂振中譯本作「蓋間有墻的房頂小屋」。現代中文譯本作「屋頂上造一間小房子」。 ◎ 4:10 顯出這個婦人的細心,除了一個穩固的小房間之外,還預備安適的家具要供應她所認為「聖潔的神人」休息之用。――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1】「一日,以利沙來到那裡,就進了那樓躺臥。」 【王下四12】「以利沙吩咐僕人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他就把婦人叫了來,婦人站在以利沙面前。」 聖經首次提到基哈西;他服侍以利沙,喜歡利用本身地位謀取小利(五22~24),後來受罰,長了大痳瘋(五27)。――《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站在以利沙面前」:指婦人來到以利沙那裡。當時她大概只站在門外,沒有進到屋內,因此以利沙是透過僕人與她對話(13)。直至第二次被召時,她才站在門口(15),以利沙便直接對她說話(16)。――《串珠聖經注釋》 僕人: 與失去人身自由的“奴隸”不同,他是伺候主人,並聽主人使喚的“僕人”(19:3;民22:22;撒上9:3;撒下9:9)。他們可以自由地過家庭生活(撒下9:9,10)。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基哈西」:字義是「夢幻谷」。――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2~16】使用僕人作為傳言者是為了在她出現以前預先通知,而非出於尊敬(參15~16節)。有關預言得子一事,請參:撒拉(創十八10~12)及瑪挪亞(士十三)。基哈西可能便是列王紀下四43及六15中未指明的僕人,此名可能有「有異象的人」(BDB)或「貪婪的」(Gray)之意。書念婦人雖然沒有兒子可以保全家產產權,但她對自己的境遇甚為知足(13節),就算是對於以利沙可以為她爭取到的減稅或其他優惠都不希罕,反而她主要的憂慮便是不願被欺哄(參28節「燃起我的希望」,NIV、現中)。先知並沒有指明詳細的時間,明年到這時候乃是一個極為概括的時間307,此處的重點乃是預言的應驗(17節)。──《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13】「以利沙吩咐僕人說:“你對她說:你既為我們費了許多心思,可以為你作什麼呢?你向王或元帥有所求的沒有?”她回答說:“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 以利沙當時在朝廷有一些影響力(見王下3:11),大概可以為婦人求取某種方便或庇護。 「安居無事」:原文僅作「居住」。這話的意思可能是指婦人不需要王室的庇護。――《串珠聖經注釋》 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 是指“我與我的族人居住在一起,安居樂業,沒有冤屈,也沒有不滿,更沒有要訴訟的事”。婦人說這話表示,她服事以利沙,並沒有要求回報,而純粹出於她的事奉精神。我們事奉神的態度也應當如此,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在教會事奉,為了索取物質的祝福而捐獻或救濟,這樣的行為與神毫無關係。這樣做的人不僅欺騙神,也欺騙自己(徒5:4)。所以使徒保羅說 :“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捨己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13:3)。所以今天的信徒不僅事奉神要學習書念婦人,也應當用無私的愛心去對待所有人(林前13:5)。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以利沙曾經幫助以色列王約蘭打贏摩押(三16~19),所以在「王或元帥」(13節)面前受到尊重,可以請他們幫忙為婦人伸冤或解決重大問題。但書念婦人卻在本鄉「安居無事」(13節),沒有冤屈、沒有訴訟,沒有任何需要。──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費了許多心思」:「所有的多慮」、「所有的考慮」。 ●「我在我本鄉安居無事」:原文是「我居住在我的百姓中間」,意思應該是「一無所缺」。 ◎ 4:13 的意思是如果書念的婦人有冤屈或重大的問題,以利沙因為曾經幫助約蘭王與以色列軍隊打贏摩押,因此可以在他們面前請他們特別幫忙。不過這婦人說她並沒有特別的需要。我們可以想像這婦人一定是招待到無微不至,所以以利沙會有這種「想要報答」的想法。――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4】「以利沙對僕人說:“究竟當為她作什麼呢?”基哈西說:“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 “沒有兒子”。是一個可憐的境況,因為那表示她沒有後嗣,丈夫死後也沒有人來照顧她。――《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對當時希伯來女人來說,不生育是一件羞恥的事(參創30:23;賽4:1; 路1:25)。神給她兒子是要報答她對先知的接待。――《串珠聖經注釋》 他沒有兒子,他丈夫也老了: 在古代希伯來社會,不能生育是件非常恥辱的事(創30:6;撒上1:6,7)。所以對女人來講生子無疑是件最大的願望。儘管如此,當以利沙問有何所求時,婦人的回答卻顯得對現狀非常滿足(13節)。可見婦人對以利沙的服事的確是全心全意的,而沒有半點私心(徒20:19)。此外,本文用“丈夫也老了”來婉轉地表現出了不能生育的事實(創18:1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其實,書念婦人並不是真的「安居無事」,因為「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14節),將來既沒有人養老、也沒有人繼承產業,未來毫無指望。但這事實在太難,地上的「王或元帥」都幫不上忙,只能仰望神的救恩。今天,世人也「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弗二12),但卻同樣滿足於現狀,以為自己「安居無事」,不需要神的救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她沒有兒子,她丈夫也老了」:似乎表示書念的婦人年紀不大,但是她的丈夫已經老邁,所以無法生產。也大概因此家裡的事情似乎都是書念婦人處理。――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5】「以利沙說:“再叫她來。”於是叫了她來,她就站在門口。」 【王下四16】「以利沙說:“明年到這時候,你必抱一個兒子。”她說:“神人,我主啊,不要那樣欺哄婢女。”」 你必抱一個兒子: 以利沙祈願婦人得子。對希伯來人來講多子多孫是很大的祝福<申28:6 ;聖經中出現的福的意義>。所以對這位婦人來講沒有比以利沙的祝福更讓她高興的事了。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書念婦人不但沒有信心禱告求兒子(28節),而且當以利沙預言她將生一個兒子時,還和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一樣(創十八12),說「不要那樣欺哄婢女」(16節),因為這事已經遠遠超過了她的常識。因此,雖然人需要憑信心承受神的拯救,但人並不能靠著自信主動尋求拯救,救恩完全是神主動發起的。當書念婦人還不知道自己需要救恩的時候,神就已經預備好了恩典(16節);正如當我們還在「作仇敵的時候」(羅五10),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就了救恩,讓我們能「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五1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不要那樣欺哄婢女」:這書念婦人的反應,跟亞伯拉罕的太太撒拉的反應相似 創 18:8~16 ,由於事情太過超過他們的想像,所以他們難以相信,就覺得那是開玩笑。 ◎這一段引起的爭議是:「神蹟是否可以由施行神蹟者的意願來發動」?神蹟由神發動,透過他的僕人作為管道來施行,似乎是基督信仰的通則,此處看起來似乎神蹟成為以利沙主動報恩的一種工具,這也是以利沙的事蹟比較引人非議的地方。不過關於以利沙神蹟的記載風格似乎都是這樣,我們也無從確認以利沙是否曾經花時間向神懇求允許他行神蹟(沒有記載也可能只是「被省略」)。不管怎樣,神至少允許以利沙繼續擔任重要的先知職務,我們也不必太過把自己對先知的想法加在聖經的記載之上。――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7】「婦人果然懷孕,到了那時候,生了一個兒子,正如以利沙所說的。」 【王下四18】「孩子漸漸長大,一日到他父親和收割的人那裡。」 孩子漸漸長大: 希伯來原文為“孩子長大”,而沒有“漸漸”這一副詞。所以僅以本文的內容很難判斷過了多長時間。結合下文的內容可推測其大概的時間:①“孩子”在希伯來原文指“嬰兒”和“孩子”。②孩子當時還能說話(19節)。由此看來,大概已過了2、3年的時間。③孩子坐在他母親的膝上(20節),這說明孩子還小。通過這些內容我們可以推斷,當時孩子是最逗人樂、最可愛的時候。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孩子漸漸長大」:應該不到五歲,因為 8:1 約蘭王還在,但約蘭王作王只有12年。――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18~20】孩子的病可能是無法診斷出病情的病,幾個小時後便死亡,一般均視此為中暑(siriasis),通常都會有劇烈的頭痛。即使是在以斯德倫(Esdraelon)平原的收割時節,這種病對兒童而言都是極為罕見的。有些解經家也提出可能是腦瘧疾,因為腦膜炎極少如此暴斃30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18~37】以利沙叫婦人的兒子復活:婦人的孩子在暴熱的日光下中了暑(19),結果不治(20)。婦人立刻要找以利沙(21~25)。――《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四19】「他對父親說:“我的頭啊,我的頭啊!”他父親對僕人說:“把他抱到他母親那裡。”」 “我的頭啊!我的頭啊!”。也許他中暑了。――《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王下四20】「僕人抱去,交給他母親,孩子坐在母親的膝上,到晌午就死了。」 ●「坐在母親的膝上」:可以想見母親一定也以為小孩只要休息一下就好,沒想到小孩就此去世。也因此除了母親知道以外,沒有人知道小孩已經死了。 ●「晌午」:「正午」、「中午」。――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1】「他母親抱他上了樓,將他放在神人的床上,關上門出來,」 這位婦人雖然失去了兒子,卻沒有失去信心。將孩子放在先知的房中乃是出於情緒的需要或出於方便,並不一定代表責備,亦不代表將孩子的魂關在房內(Gray),也不表示他並非死亡,只是遭受嚴重中暑者通常會呈現的電擊現象(米示拿 Niddah 70b)。──《丁道爾聖經註釋》 婦人的信心受考驗。她相信神的話得來的孩子,現在突然死去。面對巨變,她沒有哭,也沒有怨尤,悄悄把兒子放在以利沙的床上,關上門,不讓人家知道此事,連丈夫面前都不說(23節);然後趕著驢去迦密山見神人。――《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書念婦人人把孩子放在以利沙的客房,可能是為了避免丈夫和僕人看到死去的孩子而驚慌失措。──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母親把小孩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應該是為了避免僕人和她丈夫找到死去的小孩而驚慌失措。客房平常不會有人進去,而目前小孩的狀況已經不是醫生可以處理,只能靠先知以利沙,因此放在以利沙的客房最適當。――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1~23】婦人表現出了很大的信心:①婦人把死去的孩子放在了神人的床上(21節)。婦人並不是想對丈夫隱瞞孩子的死,而是她深信孩子一定能復活,所以將他藏起來,甚至不讓丈夫知道。②婦人對她丈夫說“我要快快的去見神人,就回來”(22節)。可見她相信只有神人才能把自己的兒子救活。③當她的丈夫問他為何要去見神人時(23節),她只是回答說“平安無事”。就是說“不用擔心”。表現出了只要神人來了,就能解決一切問題的充滿信心的態度(徒27:22~25)。她能有這樣的信心,是因為:①她銘記著是神的能力使原不能生育的她有了兒子,②以利沙留宿她的家中,她能經常聽他講道,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10:17)。所以今天的信徒也應當時刻銘記基督拯救我們的大能,每天都要讀經、聽道,從而使信心增長。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22】「呼叫她丈夫說:“你叫一個僕人給我牽一匹驢來,我要快快地去見神人,就回來。”」 當神把孩子賜給這位不孕的婦人的時候,也把信心賜給了她。書念婦人雖然失去了兒子,卻沒有失去信心;因為神所賜的信心,是任何人和環境都奪不走的。面對巨變,書念婦人並沒有和家人商量,而是冷靜地安排立刻去找先知。因為她知道這孩子是從神而來的,「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一21);她只知道一件事:要救活孩子,只能去尋找神。──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一匹驢」:原文是「一匹母驢」。――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3】「丈夫說:“今日不是月朔,也不是安息日,你為何要去見他呢?”婦人說:“平安無事。”」 月朔或安息日(利二十三3;民二十八10、14)。這是有關安息日敬拜及工作最早的經文,暗示當時容許在這種日子中旅行及工作(參:王下十一5~8)。耶穌的態度可能反映出較早期的以色列人心態,而非後來的法利賽人的規矩(可二23~28;參:來四章准許天上的聖徒安息及工作)。Keil 認為以色列中敬虔的人去到先知的家中敬拜及學習,因為當時利未人祭司並未擔任這樣的角色。有些解經家認為這是「較利於」用來作敬拜的日子(賽六十六23;參:西二16),因為月朔乃是不需要工作的節慶日(撒上二十5、18、24)。──《丁道爾聖經註釋》 那不是一個宗教節日,為何要去見先知呢?――《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從她丈夫的話中,可知當時要謁見象以利沙這種帶有祭司職分的先知,都在敬拜的日子,例如每月初一、安息日和節期(參出十六23;二十9~11;利二十三3;撒上二十5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月朔」與「安息日」:是指定集會和獻祭的時間(參串8)。 「平安無事」:婦人沒有將真相告訴丈夫和以利沙的僕人(26),大概是因為她認清楚信心的正確物件,是以利沙的神,所以不願花時間向其他人解釋。這句話顯示她對神有信心,她相信只需找到以利沙,問題便會迎刃而解。――《串珠聖經注釋》 今日不是月朔,也不是安息日: 這裡說的都是希伯來人的宗教活動日,是眾多百姓去聖所或去找神人的日子。因此婦人說去找神人,丈夫自然覺得很意外。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月朔」(23節)就是新月出現之日,陰曆的每月初一,是獻祭的時候(民二十八11),書念婦人可能常在「安息日」與「月朔」的時候找以利沙敬拜神。──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月朔」:「新月」。 民 28:11~15 提到此日必須獻上特別的祭物。 ◎由 4:23 可見書念的婦人有時於安息日與月朔的時候會去找以利沙敬拜神。 ●「平安無事」:原文是「平安」、「和平」,實際上可能是「沒關係」或「沒事」一類的意思。――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3 月朔和安息日】由於使用陰曆,古以色列人每隔二十九至三十天,把每月的初一日,即新月初現之時,慶賀為節期。當日和安息日一樣,需要中止一切工作(見:摩八5),並且獻上祭物(民二十八11~15)。在王國時代,君王是這些慶典的要角(見:結四十五17)。 月朔從主前第三千年紀末葉,直到主前第一千年紀中期的新巴比倫帝國時代,也是美索不達米亞的重要節期。這是一般人諮詢先見或尋求默示的良機,這可能是以利沙和這些聖日有關的原因。──《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24】「於是備上驢,對僕人說:“你快快趕著走,我若不吩咐你,就不要遲慢。”」 故事的發展越來越緊急,因此出現快快(24節「快趕」,RSV;「帶路」,NIV;「繼續趕路」,希伯來文:見:29節);「你束上腰」(AV、RSV;「把披風塞進腰帶裡」,JB)以便毫無牽掛地奔跑,不致因為需要向人問安而耽誤(路十4)。──《丁道爾聖經註釋》 從耶斯列平原的書念到地中海邊的迦密山,大約要走43公里。書念婦人從「晌午」(20節)出發,騎驢「快快趕著走」(24節),大約要走三四個小時,傍晚到達。──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由 4:24 可以看出婦人還是希望盡快找到以利沙,所以要僕人盡快趕驢上路。――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5】「婦人就往迦密山去見神人。神人遠遠地看見她,對僕人基哈西說:“看哪,書念的婦人來了。」 距離約有二十五英里(40公里)。――《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從書念去到海旁的迦密山,路程約為40公里。――《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迦密山」:離書念約廿四公里(十五英里)。――《串珠聖經注釋》 往迦密山: 書念到迦密山約有40公里。要是騎驢,一天就能往返。而且書念婦人吩咐僕人“我若不吩咐你,就不要遲慢”,這樣火速趕去的話,2個小時足以到達。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迦密山」:由書念到迦密山區,大約32公里遠。――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6】「你跑去迎接她,問她說:你平安嗎?你丈夫平安嗎?孩子平安嗎?”她說:“平安。”」 婦人嚴守秘密,見到先知才把心事傾吐。她不明白何以神給了她的又要收回去。她的問題讓我們想起約伯的話(伯一21)。――《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她說“平安”: 婦人對基哈西沒有說出實情,可能是因為基哈西不是她想找的以利沙。也就是說她確定只有以利沙才有能讓死去的孩子復活的能力。所以對基哈西跟往常一樣用“平安”打了招呼,以此又一次表示出了她對以利沙的確信。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這位有信心的婦人非常冷靜,她知道只有神才能解決她的問題,所以一心只想見到先知、快快向神求救,一路上沒向任何人傾訴自己的難處,連對先知的僕人基哈西也隻字不提(26節),單單把信心放在神的身上。──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四27】「婦人上了山,到神人那裡,就抱住神人的腳。基哈西前來要推開她,神人說:“由她吧!因為她心裡愁苦,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 以利沙仍未知道她的兒子已經死了。――《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愁苦」:原有抱怨之意。――《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向我隱瞞: 本節說明神的話並不是時刻臨到舊約先知身上的(3:15)。在新約時代有預言恩賜的人也如此。即有人得到了預言的恩賜,但並不總是說預言。只有在需要時神才將啟示通過預言者宣佈。這在耶穌和保羅身上也體現了出來。①在迦拿的娶親筵席上,當母親瑪利亞說沒有酒時,耶穌就回答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約2:4)。這說明即便是神的兒子耶穌也要按神的時間行事。②聖靈禁止保羅去亞細亞講道,但他還是執意要去小亞細亞地區的庇推尼。於是神便在異象中引導保羅去了馬其頓(徒16:6~10)。可見偉大的使徒保羅也有過固執己見的時候,直到神啟示給了他之後,才放棄了自己的想法。這些告訴我們,神的道總是在神的永恆的計畫中和既定的時間裡賜給我們(傳3:1;徒1:7)。所以信徒應當時刻警惕那些鼓吹自己隨時隨意可以預言的人。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抱住神人的腳」(27節),意思是謙卑地懇求幫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抱住神人的腳」:是「自卑和懇求」的表現。亞喀得文獻記載了各種亡命之徒和需要幫助的人,用「抱住王的腳」來表示順從或降服,並作出請願。――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8】「婦人說:“我何嘗向我主求過兒子呢?我豈沒有說過,不要欺哄我嗎?”」 「欺哄」:原文作「使我舒暢」(與16之「欺哄」不同)。 婦人的意思是:神既要取去孩子的性命,為何當初給她孩子,叫她空歡喜一場?――《串珠聖經注釋》 我何嘗向我主求過兒子呢: 婦人從來不敢奢望自己會有兒子,然而神卻賜給了她兒子,所以她內心充滿了對神的無限感激。如今她的兒子已被神接回去,她自己又回到了當初的起點,而她卻毫無怨言地向神禱告說“我並無所求,惟願順從神的旨意”。從中我們看到了,她在逆境中也毫無怨言,惟有順從神的美好的信仰。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書念婦人的意思是:她本來就沒有兒子,也不指望能有兒子;但神既然已經賜給她孩子,何必又取去孩子的性命、叫她空歡喜一場呢?她不是向神抱怨,而是向神「傾心吐意」(撒上一15;詩六十二8)。神看重人單純信靠的心,並不會責怪我們禱告裡的軟弱和無知。──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欺哄」:原文是「誤導」SH 7952。 4:16 的「欺哄」是SH 3576。 ◎由 4:28 的意思是本來這婦人沒有兒子,她也不是真的很不滿足,而現在給了她兒子又讓這小孩年幼去世,不是等於欺騙她一樣,因為她現在還是等於沒有小孩阿。――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9】「以利沙吩咐基哈西說:“你束上腰,手拿我的杖前去。若遇見人,不要向他問安;人若向你問安,也不要回答,要把我的杖放在孩子臉上。”」 以利沙叫僕人基哈西拿了他的杖立刻起程,在路上不可耽延,別問安也不要回答,儘快要達,免得婦人的丈夫發現孩子已死,拿去埋了。“杖”沒有復蘇的魔力(31節),只是要讓人知道,以利沙和與他同在的神將參與其事。――《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杖」:在古時代表能力(參串11)。 不過,僕人用先知的杖並沒有奏效(31),顯示以利沙的能力乃來自禱告(33)。先知吩咐僕人不要向人問安,原因是當時的問安比較花時間,包括冗長的問候和見面禮。僕人有急務在身,不應耽延時間。――《串珠聖經注釋》 「束上腰」(29節),是為了快速行動。以利沙叫僕人拿了他的杖立刻起程,在路上不可耽延。免得時間長了,婦人的丈夫和僕人發現孩子已死,拿去埋了。──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僕人把以利沙的「杖放在孩子臉上」(29節),可能是要讓人知道先知將處理此事,避免他們碰孩子。──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由 4:29 的意思是要基哈西儘速前往書念去幫助那小孩,途中不可耽延。――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29 把杖放在孩子臉上】除本段以外,聖經再沒有提到過先知有杖的配備(摩西的杖是另一個希伯來語字眼),這字在其他經文中只是指用作支持身體的普通杖子──很多時候是拐杖或手杖。第31節似乎顯示以利沙和基哈西相信這杖有可能使孩子復蘇。按照亞喀得的咒語文獻,杖有時是驅趕阿薩庫(asakku,帶來疾病和發燒)邪靈的器具。由於孩子感到疼痛的是頭部,杖要放在他的臉上。──《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29~31】基哈西帶著象徵先知權柄的杖(一如摩西用來行神蹟的杖,出四1~4,十七5~6),先行去到孩子的家中安慰孩子的父母,但是卻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NIV、JB,如同王上十八29一樣)或「生機」(NEB)。孩子死了。──《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0】「孩子的母親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我必不離開你。”於是以利沙起身,隨著她去了。」 我必不離開你: 此句與其說是婦人不信任基哈西,不如說是婦人惟獨依靠神人以利沙的迫切的心情,並從側面反映出了事態的緊迫。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 4:30 「我必不離開你」的意思大概是要看到以利沙跟著她一起回去,以利沙也會意,跟著書念的婦人回去。――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1】「基哈西先去,把杖放在孩子臉上,卻沒有聲音,也沒有動靜。基哈西就迎著以利沙回來,告訴他說:“孩子還沒有醒過來。”」 以利沙給基哈西的指示,目的是教導百姓,行神蹟的能力並非不可思議地存在於以利沙的杖裏面。――《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王下四32】「以利沙來到,進了屋子,看見孩子死了,放在自己的床上。」 ◎這一段沒有說明為何基哈西拿杖為何無法救治這個小孩,不過有學者認為如果基哈西匆匆忙忙把仗放在小孩身上,小孩就醒了,恐怕連基哈西自己都要懷疑搞不好小孩根本還沒死。但是基哈西因為醫治失敗,詳細的確認小孩已經死了,而 4:32 的「死」與「放」用「分詞」形式,生動的形容以利沙進房間看到的就是已經死掉的小孩,於是自己開始向神代求禱告,這似乎也是以利沙以往的神蹟中沒有出現(或者沒有被記載)的步驟。――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2~35】這個孩子逐漸的復甦,與列王紀上十七章以利亞的話語立即生效的方法不同(一如基督在可五41~42;參:徒九40)。這並非只是人工呼吸。基哈西親自見證到孩子已死以及他復活,他的復活也成為一時佳話(八5)。這並不是人將自己的能力傳送出去的結果309。以利沙的信心建立在神身上,雖然聖經沒有直說,但由他的禱告可以看出(參:雅五17~18)。──《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32~36】本文中以利沙救活孩子的情景與耶穌救活死人時(可5:39~42;路7:13~15;約11:43,44)的情景有著很大的不同。最突出的一點就是,以利沙為了救活孩子採取了很多行動,而耶穌僅用一句話就救活了死人。由此可見,耶穌基督的神性遠在眾先知之上(來3:1~6)。通過以利沙救活死人的事件,我們再次重溫耶穌為了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因著他的犧牲,不僅使我們的靈魂,連我們的肉身也與耶穌的復活聯合。因為以利沙為了救活孩子所做的一切意味著自我犧牲。與之相似的例子在新、舊約中的兩位偉大人物身上也表現得淋漓盡致。①摩西:“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這是當以色列百姓因鑄造金牛犢而受到神的震怒時,摩西為他們作的中保禱告,表現出了甘願承擔的自我犧牲精神(出32:32)。②保羅:甚至為拒絕神的同族以色列百姓,就是自己被詛咒,與基督分離,也願意(羅9:1~3)。這正是領袖之道,引領主所交付的羊群的人理應有的態度。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33】「他就關上門,只有自己和孩子在裡面,他便祈禱耶和華,」 「關上門」:這是為了提防閒雜人的騷擾。(參本章4, 21; 可5:37, 40)――《串珠聖經注釋》 ●「祈禱」耶和華:「代求」。――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4】「上床伏在孩子身上,口對口、眼對眼、手對手,既伏在孩子身上,孩子的身體就漸漸溫和了。」 ● 4:34 以利沙所做的跟 王上 17:21 以利亞所做的很相近。應該沒有特別的「奇特意義」,只是描述以利沙禱告與行動的細節就是。――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4 以利沙採取的步驟】在美索不達米亞的咒語文學中,器官與器官的接觸是邪靈控制物件──附身──的方法。按照這種信念,生機或活力能夠借著不同器官的接觸,從一個身體轉移到另一個身體。先知仿照據稱為邪靈所用的方法,就能靠著耶和華的力量(留意他的禱告)趕鬼,使孩子複生。不少學者認為這是聖經之中感應法術最明顯的例證之一。──《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35】「然後他下來,在屋裡來往走了一趟,又上去伏在孩子身上,孩子打了七個噴嚏,就睜開眼睛了。」 “他下來”。以利沙下了床,興奮地,又充滿期待地繞房間走。這並不是心肺復甦法,而是使已經死了多個小時的人復活,是驚人的神蹟。――《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以利沙見到孩子,第一件事是關上門,向賜生命的神禱告。他像以利亞一樣伏在孩子身上,不斷恒切祈求(王上十七21)。體力和精神的消耗一定很大(參路二十二44),所以必須起來走一走,又再繼續。 “噴嚏”是孩子已有呼吸,生命恢復的徵象。――《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下來」和「上去」:指先知從床上下來,後來又上床伏在孩子身上。他一直留在樓頂的房子裡。――《串珠聖經注釋》 【王下四36】「以利沙叫基哈西說:“你叫這書念婦人來。”於是叫了她來。以利沙說:“將你兒子抱起來。”」 【王下四37】「婦人就進來,在以利沙腳前俯伏於地,抱起她兒子出去了。」 「俯伏於地」:指婦人向神謝恩和敬拜。――《串珠聖經注釋》 不能生育的書念婦人有了孩子,並不是因為自己的信心(16節),而是神主動賜下了恩典,也賜給她信心。但書念婦人的孩子從死裡復活,卻需要她憑信心及時地尋求神,才能經歷神的拯救。這兩個神跡合在一起,向我們顯明了救恩的奧秘:救恩是神主動發起的,也完全是神做成的,但需要人憑信心去接受;而人的信心也是神主動賜下的,人是被動地借著神所賜的信心接受神主動的救恩。──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書念位於摩利岡的西南麓,拿因位於摩利岡的西北麓,兩城距離5公里。以利沙在書念使書念婦人的獨生子復活(王下四32~35),而主耶穌在拿因使寡婦的兒子復活(路七11~15),使百姓不能不聯想到歷史上曾經使死人復活的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所以「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有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又說:『神眷顧了祂的百姓!』」(路七16)。──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王下四38】「以利沙又來到吉甲,那地正有饑荒,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僕人說:“你將大鍋放在火上,給先知門徒熬湯。”」 「吉甲」這裡可能是指在以法蓮境內,示羅西南(參:王下二1)的吉甲,而非近耶利哥(書四19)或 Qalqaliyah(=Baalshalisha,Gray 之立場)。 「饑荒(MT)」可能是指八章1節的同一次饑荒。先知們「坐在他前面」(AV),這個聚會(NIV)應當是指「學校」一景(Yeshiva,Ben Sira 51:29)。湯(AV、RSV)是「清湯」(NEB;「燉湯」,NIV、GNB),乃團體伙食常吃的一味。──《丁道爾聖經註釋》 很可能就是八1所說的七年的饑荒。“先知門徒”及“吉甲”:看二3注。“坐在他面前”:指先知門生在以利沙面前受教。――《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吉甲」(38節)可能是以利亞升天之前居住的地方(二1)。──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那地正有饑荒」(38節),表明神正在管教以色列。迦南地並沒有適合灌溉的河流,農業的收成基本上倚靠神按時降下秋雨和春雨,因此,豐收還是饑荒,取決於百姓與神的關係是否正常。神早已宣告,百姓若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二十八12);而百姓若離棄神、拜偶像,「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饑餓、乾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申二十八47~48)。──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先知門徒坐在他面前」(38節),可能指正在上課。──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僕人」: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熬湯」:「煮湯」。――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8~41】◎38~41此處很生動的描繪出饑荒的狀況,先知門徒們先煮湯,再到野外採集食物。可能因為食物太過缺乏,因此即使是不認識的植物果實,也是先下鍋煮了,煮熟才發現有毒。而以利沙就是讓這瓜的毒性解除,讓先知門徒們可以果腹。――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以利沙替門徒解毒:在饑荒時門徒饑不擇食,連野瓜也拿來充饑,結果弄巧反拙。――《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了以利沙如何解除鍋中的死毒。1)即使在人看是有害的,只要神做工,有害也會變得無害。在保羅事奉的過程中也有過類似的事件。當時保羅在米利大土人的村落生火時,不慎被蛇咬了一口,但保羅身上卻沒有發生絲毫的變化(徒28:1~6)。這應驗了耶穌所說的“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的話(可16:18)。2)以利沙解毒的神跡可以與耶穌救贖人類聯繫在一起。如果沒有基督的救贖,使人類的靈魂墜入死亡之淵的罪(羅6:23)就斷不能得到解決。正如通過以利沙的神跡,原本有死毒的湯也能喝一樣,把人類推向滅亡之深淵的毒,被耶穌基督的寶血除去了(太26:28;羅5:9;彼前1:18,19)。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四39】「有一個人去到田野掐菜,遇見一棵野瓜藤,就摘了一兜野瓜回來,切了擱在熬湯的鍋中,因為他們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野瓜藤(paqqu^`o^t[)或謂野瓜(LXX 作 colocynth),乃強力的瀉劑。這種 citrullus colocyntis 的特徵便是像小瓜一樣的、黃色的「苦蘋果」(NEB)。經文沒有說明為何這些常見的植物令人無法入口。雖然有解經家假設這是一件無法模倣的魔術,他加了另外一些東西進去,或謂麵粉乃是要扭轉他們對凶兆的迷信,但這些都無法減低這個潔淨及醫治的象徵性行動(一如耶利哥水源的鹽,王下二19~22)的神蹟性。──《丁道爾聖經註釋》 “野瓜”。野黃瓜。那些野瓜使人身體產生不良的反應,以至他們認為湯是有毒的。――《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一兜」:原文作「滿了他的外衣」,大概是指那人拉起身上的外衣,以此盛滿了野瓜。――《串珠聖經注釋》 “野瓜藤”的果是不能食用的。但是先知的門徒想把它當作食物吃,可見當時的災情非常嚴重。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當百姓受管教的時候,神的先知也與百姓一同受苦,饑不擇食地摘野菜充饑。「野瓜」(39節)可能是野黃瓜(Colocynth),毒性很大,吃完會立刻上吐下瀉。──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掐菜」:「採菜」。 ●「一兜」野瓜:原文是「滿衣服」。――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39 熬湯的作料】學者一般相信有毒的作料是稱為苦西瓜(colocynth)的黃瓜,今日普遍稱為「所多瑪蘋果」(apple
of Sodom)其毒足以致命。──《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0】「倒出來給眾人吃,吃的時候,都喊叫說:“神人哪,鍋中有致死的毒物!”所以眾人不能吃了。」 “致死的毒物”指有毒的食物。也許是混在可吃的野菜之中的有毒植物。──《靈修版聖經註釋》 ●「鍋中有致死的毒物」:原文是「鍋中會死人!」。――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1】「以利沙說:“拿點麵來。”就把面撒在鍋中,說:“倒出來,給眾人吃吧!”鍋中就沒有毒了。」 以利沙「把麵撒在鍋中」(41節),使毒湯成為能喝的,然後說「給眾人吃吧」(41節)。而眾人若沒有信心,就不可能領受醫治的恩典。因此,這個神跡,再一次表明神的拯救需要人憑著信心來接受。──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拿點「麵」來:原文是「麵粉」不是「麵條」。――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1 加麵】粗麵粉和細麵粉被視為有驅除邪術的法力。古代近東的施咒或儀式經常用得上它,只是不如本節所述。麵粉有時可以製作麵團小像,用於法術儀式中。有時則在施法物件周圍灑上麵粉圓圈。以利沙所採取的步驟往往都與法術界有相像之處,但永不依照常見的方式,也沒有儀式性的成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2】「有一個人從巴力沙利沙來,帶著初熟大麥作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裝在口袋裡,送給神人。神人說:“把這些給眾人吃。”」 「巴力沙利沙」在沙崙平原(參:撒上九4)的 Lydda 以北,應當就是以法蓮境內的Khirbet al~Marjamah310。初熟的大麥(新收的,w#karmel
b#s]iq#lo{no^;NEB 作「新一季的穗子」)可能就是可口的「烘過的新麥穗」(參:利二14,新譯)。──《丁道爾聖經註釋》 這是北國敬畏神的人給先知的供奉,帶來的是初熟的大麥作的餅、初熟的果子和五穀。這些本為獻給祭司和利未人的食物(申十八1~6),可見這些先知的崇高地位,是耶和華真正的代表。――《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巴力沙利沙」:位於以法蓮山地。 「新穗子」:指獻素祭時用火烘過的去殼麥穗(見利2:14)。 「裝在口袋裡」:此句於原文意思不詳。――《串珠聖經注釋》 「巴力·沙利沙」(42節)可能位於以法蓮山地東部。──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巴力沙利沙」:字義是「加倍偉大的主」,位於約帕北面24公里的沙崙平原。 ●「初熟大麥做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依照 利 23:20 這是給祭司的食物。但是北國已經沒有祭司制度,因此這個人大概是把以利沙與先知們當成是祭司來對待。――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2 巴力沙利沙】巴力沙利沙的傳統位置是沙侖平原上的伯薩里薩(Bethsarisa),在約帕西北偏西約十五哩外。其他解經家則採取比較接近吉甲的地點,如以法蓮山地東部,伯特利西北約六哩的隱薩米亞(Ein Samiya)。──《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四42~44】以利沙喂飽一百人:摩西律法規定,以色列人要將部分初熟的收成分別出來歸給神(見出23:19; 申26:2),並給祭司作食物(見民18:12~13)。大概由於北國沒有正統屬利未支派的祭司(見代下11:13~15),所以這人將初熟的收成帶來給以利沙。以利沙卻將食物分給眾人吃。――《串珠聖經注釋》 本文記錄了用20個大麥餅和口袋裡的新穗子喂飽100人的神跡。這與耶穌的五餅二魚(太14:13~21)及婦人用一瓶油裝滿所有空器皿的神跡相似(1~7節)。三件事的共同點是都有剩餘(7節,43節,太14:20)。這意味著神的恩惠充滿盈溢(申28:1~12)。耶穌來到這世界的目的也是為了使生命充滿神的恩惠(約10:10)。然而今天有很多信徒還沒能領受神的豐盈的恩惠。聖經將其歸為兩個原因:①因為不求(雅4:2):神已應許只要我們祈求,就給我們(申4:29;賽50:15;耶33:3;太7:7~12)。神的應許是不改變的。因為神決不能說謊,必然成就所應許的(來6:18)。神的應許如此真實,人卻不求,這是沒有信心的表現。②因為出於私欲而妄求(雅4:3):這裡的“私欲”是指“世俗的情欲”(多2:12),或“肉體的情欲”(加5:16,約壹2:16)。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而祈求的,神不會應允。耶穌也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42~44這個應該也是在饑荒情況下的神蹟,所以才會需要讓上百人吃飽。 太 14:13~21 可 6:30~44 路 9:11~17 約 6:1~13 記載耶穌也曾經行類似的神蹟,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男人。――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2~44餵飽多人】此事件與上述事件未必是相聯的,但同樣的顯示耶和華神關顧祂的子民。初熟的產物通常是拿來給祭司獻給神的(如:利二十三10),以利沙接受這些禮物並將之與眾人分享,可能表示眾人視他為耶和華的代表。整件事情被形容為是預言的應驗。這是一個神蹟,可以與後來耶穌餵飽五千人一事媲美(太十四13~21)。──《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四43】「僕人說:『這一點豈可擺給一百人吃呢?』以利沙說:『你只管給眾人吃吧!因為耶和華如此說,眾人必吃了,還剩下。』」 他的僕人(新譯),這個罕見的希伯來字(m#s%a{r#t[o^)曾用於約書亞身上(出二十四13,「幫手」),在此可能是指基哈西,他可能懷疑這一點食物不夠分,一如耶穌門徒的懷疑一樣(太十四17,十五34~39),可能因為這是一個人用一個小口袋裝來的緣故。一百這個數字可能是代表性地指一大堆人(參:王上十八4)。──《丁道爾聖經註釋》 按照律法,「初熟大麥做的餅」和「新穗子」(42節)都應該獻給神(出二十三19;利二14;二十三20),但現在北國以色列已經沒有祭司利未人(代下十一13~14),所以這個敬畏神的人就把先知當作神的代表,把「初熟大麥做的餅」和「新穗子」送給先知,作為向神的奉獻。神接受了人的奉獻,並將祂的恩典放在其中,豐豐富富地作人的供應。以利沙用二十個餅讓一百人吃飽,「還剩下」(43節);正如主耶穌也用五餅二魚喂飽五千人(太十四15~21),還剩下「十二個籃子」(太十四20)。──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僕人」:原文型態也是單數,可能就是指「基哈西」。―― 蔡哲民等《研經資料》 【王下四44】「僕人就擺在眾人面前,他們吃了,果然還剩下,正如耶和華所說的。」 僕人雖然不能相信「這一點豈可擺給一百人吃呢」(43節),但他還是順服地把餅「擺在眾人面前」(44節)。人的這一點信心和順服,就成了承受神拯救的管道。──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本章所記載的五個神跡,都是行在敬畏神的人身上。神借著這五個神跡,不但顯明了「神是拯救」,也啟示了怎樣才能承受神的拯救。雖然以利沙向以色列王約蘭顯明了「神是拯救」,但他卻「總不離開」(三3)金牛犢,所以不敢信靠神的拯救,最終所承受的拯救是不完全的(三27);而先知門徒的妻子(5節)、書念婦人(22節)、先知門徒(41節)和僕人(44節),則用神所賜的信心和順服支取了神的拯救。所以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列王記下聖經綜合解讀 【思想問題(第四章)】 1 讀到寡婦對耶和華的信心,你得到什麽激勵?試分述神施行這個神跡的過程(見3~7)。這對你有何啟迪? 2 為何書念婦人這麽熱誠地款待以利沙?你願意接待神的僕人嗎? 3 這位書念婦人在屬靈方面,在待家人方面,可否作為已婚婦女的榜樣?為什麽? 4 你對這婦人的信心有什麽評價(13, 16, 21~24, 28, 30)。 5 以利沙憑什麽力量救活那孩子,為何基哈西未能成功?這表明什麽? 6 本章記載的五個神跡有何異同?有什麽屬靈的功課給我們學習? 7 從本章記載先知以利沙的事蹟,找出先知應具備的條件、先知的任務是什麽?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