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路得记第四章拾穗

 

【得四1「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

       城门:指主在城外为我们受害(来十三12)

            坐在那里:指等候时候来到(罗五6~8;彼前三18)

            恰巧:指神奇妙的安排此处的「恰巧」与二3之「恰巧」看似相同,但却是呈现一种对比,因为此处的「恰巧」,乃是波阿斯刻意造成的机会。从时机会。从时间而言,波阿斯「天快亮时便进城去了」(三14~15);就空间而言,城门既是出入伯利恒必经之地,并且是协商事务之公商事务之公共场合。因此波阿斯是刻意在此等候至近亲属的出现,以便尽快,以便尽快处理解决此事。——《路得记查经》

       「至近的亲属」是代表律法。主耶稣在没有道成肉身以前是靠律法称义,靠守律法得生。律法比基督更近一点。律法是一个至近的亲属。虽是新属,若不进到生命的里面,就不能进到完全的地步。由于路得和那至近的亲属是律法的关系,所以不能有生命的结合,必须与波阿斯所代表的主耶稣基督建立生命的关系,纔能进入到神的家中。——《默想路得记》

         “城门”是处理公共事务的场所,尤其是本章所描述的那种事务。“某人”。这人关注保护家族产业的事(6节),却没有人认识他的名字,那是一种讽刺。――《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以色列人城镇的公共生活集中在城门口。城中长老在这里听讼,审理案件;财产买卖等法律手续,也在这里处理。城门口有同市集。

    某人指比波阿斯更近的那位亲戚(三12)。――《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到了城门」:原文为「上城门口去」,可能波阿斯从打麦场上到伯利恒城公众集会的地方去。

          「某人」:这字原来是「不知名者」的意思。这字并非出自波阿斯的口,而是本书作者为了不愿记录此人名字而用来代替的。――《串珠圣经注释》

         波阿斯到了城门:城门”是指城门入口的宽阔处,这是解决百姓的诉讼或日常难题的场所(撒下15:2)。“到了”与其说是指城门地形上的布局(pulpit注释),不如说是指去审判的场所(17:8)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  要找人竟是坐在城门口?这波阿斯也真是……】波阿斯知道他能在城门口找到他的亲属。因为该处是城中的活动中心。任何出入城的人都得经过这个门。在城门附近商人设立他们的临时商店,这里具有“市政厅”的职能。市民们聚集在一起处理各项事务。由于如此频繁的活动在这里进行,所以也成为波阿斯寻找见证人和处理这事的最合适之处。――灵修版圣经注释

 

【得四1~22路得成为大卫的曾祖母:描绘了波阿斯诚实地履行向路得应许之事的过程(3:13)。由此,路得与波阿斯结了婚,生下儿子,名叫俄备得(21),他形成了大卫王朝,并成为耶稣基督的祖先。如此蒙福的结局是连路得本人也都未曾想过的。路得因与丈夫死别之后还无怨无悔地事奉婆婆的孝心,因放弃自己的所有幸福追随婆婆的仁爱,且因离弃摩押的所有偶像单单信靠耶和华的信心,得以藏在耶和华翅膀的保护之下,自己虽选择了贫乏与苦难之路,却得到了荣耀的祝福。这就预表了进入新约时代之后,外邦人将借着耶稣基督而得到丰盛的属灵祝福的事实。在这种意义上,波阿斯是耶稣基督的模型。耶稣基督作了我们的赎产业者,使我们成为神的后嗣(8:17)。与此相关,在此想察看一下“以色列的共同体意识与新约的教会”。在以色列社会特征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强烈的共同体意识。当然,任何一个集团,任何一个民族,都会有保存自己的同一性与主体性的共同体意识。然而以色列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却异常强烈,使其他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实不足以与之相比。但是,若仅仅视其为纯粹的血缘性连带意识,或历经长期以来的旷野游牧生活形成的同质意识,就不能把握其真谛。以色列民族之所以拥有强烈于其他民族的共同体意识,是因他们相信自己是被神所拣选的选民意识。这样的选民意识始于以色列的祖先亚伯拉罕为神所拣选的事件(12:1-3),出埃及之后,借着在旷野再次立约(19:1-25)而发展成更加强烈的民族意识。因此,以色列的共同体意识应该超越纯粹的血缘层次,在信仰层次上得以解释。他们虽然为了保存共同体的纯洁而采用了禁止与外族通婚等政策,但这并不是为了保存血统本身,乃是为要持守纯洁的耶和华信仰的手段。就是说,以色列共同体对外部世界并没有采取无条件排斥的闭锁态度,与此相反,他们反而负有将信仰见证给外邦的使命,即宣教使命。此共同体显然有别于外帮,具有强烈凝聚力的共同体,又是负有宣教使命的、向外界敞开的共同体,在这一点上,以色列共同体可以说是新约教会的预表。亦即,就象首先被神所拣选、蒙祝福和拯救的以色列,作为祭司的国度理当成为神与世界万民之间的中保,新约教会作为旧约的成就者耶稣基督的身体,负有向世界万邦见证福音的使命(1:8)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2「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

         :指完全。

            十长老:指完全的生命见证。——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十人”被召来见证这宗交易协议。――《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这十人乃为此事作证的长老。――《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虽然因时代的不同,长老的职能与权柄多少有些不同,但无论在什么时期,长老都担当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1:6,圣经中的长老职分>。本节中的10人估计是处理审判事务的法定人数,这也是后来的犹太教组成一个会堂的最低会员数。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3「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

         “要卖”。更可作:必须卖或即将卖。因为拿俄米十分穷困。亲属的责任就是把产业买下来,好使它保持在自己的家族里。――《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syncBible ref=4:3>

【得四3  波阿斯提出条件也颇合理,那所谓至亲究竟怕甚么而不答应?】波阿斯机智地向亲属们陈述了有关事项。首先,他引出了尚未提到的新情况: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遗留的一些财产,现在要出售。那位至近亲属有优先权买这些土地(参利25:25),而且他也有意买下。但波阿斯接着说,根据律法,如果那位近亲买这分遗产(也可能是以利米勒的儿子、路得的前夫玛伦的遗产),就必须娶寡妇路得为妻。鉴于这项规定,那位至近亲属退缩了,因为他不想使自己的财产陷入混乱,也可能他害怕如果与路得有了儿子,他自己的财产将会有一部分流到以利米勒的家。不管怎样,波阿斯将娶路得为妻已成必然。――灵修版圣经注释

 

【得四3~4看二20注。――《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得四3~6「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弟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那人说:“我肯赎。”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她的名。”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

         律法没有力量为已死的人生子立后。要靠着律法有生命的继续是不可能的。把律法遵行的再好,是属于本人,却不能救别人,也不能救人到完全的地步。律法只有赎这个地(是指前途,生活的问题)。不能赎这个人(意义是藉生命的改变,完全像主)。律法只能把宗教知识给我们,把作人的标准给我们,把一个量人的尺子给我们,却不能使我们的生命得建造。到日期满足的时候,在律法以外恩典来了(加四4-7)。——《默想路得记》

 

【得四3~8迎娶路得的权利,由路得记四3-8所题的那位「至近的亲属」转移给波阿斯,是否与申命记二十五5-10相违背呢?此外,「叔娶寡嫂」的婚姻,又是否与利未记十八16所禁止的乱伦起了冲突?】

     根据申命记二十五5-10,若寡嫂无子,亡夫的其中一位兄弟便要娶寡嫂为妻,假如在生理上有可能的话,要使寡嫂怀孕产子,在律法上,这个儿子被算为亡兄的裔子,为他继后。这样,已死的人的名字,将会由他弟兄所出的来承继,使死者的谱系不致断绝。但根据第七及八节的记载,若仍建在的弟兄执意坚持,他可以拒绝负上为他人延续后代的责任。不过,如果他选择这样做,寡嫂就可以在有权势的长者面前投诉,而他可能被公开羞辱。即是说,寡嫂能在众目睽睽之下,除掉亡夫兄弟的鞋,还在他面上吐唾沫,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9节)第十节接着记载,由这时开始,他的名将会被称为「脱鞋之家」。

    当我们研究这段记载关于为死者留名及维持他的谱系,将这方面的资料与波阿斯及未记名近亲之间的谈判(得四3-8)作出比较,便会发觉以下几点附加的特征:

1        假如死者没有健在的兄弟(在路得记的情况正是这样,路得的丈夫玛伦死了,他的兄弟基连也去世);于是,叔娶寡嫂的责任便落在血缘最近的父系男性亲属身上。

2        除却在夫妻关系中代替丈夫的地位,这位近亲还有另一责任,就是赎回死者已卖出或用作抵押的土地。(申命记二十五章有关叔娶寡嫂的记载中,没有明言这项规定;但利未记二十五章廿五节则记载:「你的弟兄「中文和合本有小字作『弟兄指本国人』」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

3         路得是摩押人,在这情况下,近亲拒绝肩负续后之责,似乎可以理直气壮一点,因为摩押人的后裔在名誉上有污点。申命记二十三3记载了以下的命令:「亚扪人、或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这项禁令能否用于嫁予希伯来人的摩押女子身上,正如用于归信耶和华神的摩押男子一样,前后两者都是值得商确的问题。

4        未悉是否基于上述原因,抑或因为路得早已暗许波阿斯,而不欲令那近亲(go'el)丢脸;无论如何,那近亲是自己把鞋脱了,也没有被路得吐唾沫在面上。

我们难以将上述四点特殊的地方视为与叔娶寡嫂的概括性律例起了冲突(参申二十四)。正式地拒绝向近亲的寡嫂负责任,以及公开地接受这个职责,已分别由两个男人实行了。在这次事件中,路得没有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不控诉或羞辱另一位go'el是因为她自动放弃在这个仪式中所拥有的权利;亦鉴于她知道波阿斯甘心情愿地接受叔娶寡嫂这律令。至于禁止与兄弟的妻子行淫(利十八16)的律法,显然不能应用于健在的弟兄娶无儿的寡嫂,在婚姻关系上代替已故弟兄负责任。假如在别的情况下他企图与嫂子结合(例如曾统治巴勒斯坦的罗马总督希律,从其兄弟腓力之处强抢了嫂子希罗底),当然是犯了奸淫罪。并且,倘若路得已为玛伦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样,路得就不能再嫁任何一位亡夫的兄弟,甚至或许是堂兄弟也不可以。──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得四4「『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

         “我想”。直译作:我想打开你的耳朵说,即我想通知你。――《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我想」:之下原来有「提醒你」一语,所指的可以是上述拿俄米卖田一事,也可以是下面题到的应尽义务。――《串珠圣经注释》

         在希伯来社会中若有人想要卖土地,买那土地优先权在于赎回产业者。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4~5波阿斯要求这位赎业至亲尽上责任(见2:20注)。――《串珠圣经注释》

 

【得四4~6那较近的亲属同意把以利米勒的土地买下,直至他发现他必须同时迎娶并供养寡妇路得的时候才作吧!这样做会对他自己的产业“有碍”,因为他要承受双重的经济负担:(1)为路得的继承人,而不是他自己的子孙,买下那块地,(2)供养路得和她的家人。――《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得四5「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作买)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

 

【得四6「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

       这样我就不能赎了……」『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二十三3),在路得记四章六节那无名的至亲就是预表律法;律法本身是公平的、正义的,对路得却是没有笑容,没有地位,也不欢迎她。他愿意按律法规定的代赎田地,但一知道路得也在其中,他就退出了。律法对我们这些罪人,对神是分隔的外邦人半点不能作什么。它不能重生我们,不能赋予我们能力,它只能定我们的罪,感谢神,为聿法所拒的摩押人,却为恩典所悦纳,愿因犯罪而听到西乃山判罪的人——凡犯罪的必不能存活,都听到加略山满有恩慈的说话:「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五24)。—— 巴斯德《路得记研究之二》

       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后所生的儿子,由于所生儿子和所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个损失。 ──《串珠圣经注释》

     依照这婚姻习俗,路得所生头一个儿子要归在她前夫名下,不属那人。此人觉得付出的代价太大,甘愿放弃权利。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波阿斯是个敢于负责的人。比较《创世记》三十八611. ――《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尽赎业至亲的责任实在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将原来遗留子孙的钱去买赎田地归已死亲属的名下,并要替他花钱和精神来管理,又要供养亲属的寡妇及日后所生的儿子,由于所生儿子和所赎田产都不归自己,履行责任对这位至亲和他的子孙实在是一个损失。――《串珠圣经注释》

         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关于此近亲突然改变态度的原因,有人说是因路得的出身之地问题,有人则认为是因他已有妻子。但是,正如本节所明示,此人是因为担心其财产受到损失才放弃了赎回产业的权利。他之所以在4节表示愿意赎回产业,是出于想将那地据为己有的自私想法。但是,当波阿斯的话(5)破坏了这种意图时,他就立刻改变了态度。此近亲甚至利用神的律法当作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既不愿认识神真正的旨意,也不想去遵行神旨意(林后3:6)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7「从前以色列中要定夺甚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

         脱鞋(给别人),象征把买赎的权利交给波阿斯。――《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脱鞋为证有同今天签字作证一般。把鞋交出,表示放弃权利,让给对方。――《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这里所提及的脱鞋习惯与申25:7-9不同, 后者是寡妇对不肯尽为弟之责的人一种鄙视的行动,前者则表示脱鞋者自愿将拥有权放弃,转交给别人。――《串珠圣经注释》

         这人就脱鞋给那人:脱鞋的行为原是为了污辱对方。被拒绝继代结婚的未亡人当着长老的面,到那人跟前,脱他的鞋,并吐唾沫在他脸上(25:9)。然而,在本节此行为则象征放弃或转让对土地的所有权。因此,这可以说是以色列的习俗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转变的例子。本节的“定夺”是法定用语,表示 效力的稳固性。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7~8 脱鞋凉鞋是古代近东通用的鞋类,但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衣物之一;于寡妇及其合法监护人尤然。原因是土地买卖所根据的,是人一小时、一日、一星期,或一个月能走的三角形地带(王上二十一1617)。

  土地是以三角形勘测,然后以作为界目标粗石作为测量基准(申十九14)。由于他们用鞋来行走,鞋子遂成为可动地契。寡妇脱下监护人的鞋子(得四7),就等于是剥夺这人管理她家族地产的权力。按照努斯文献,土地转让包括以新地主之脚取代旧地主之脚的步骤。──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得四8「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罢!』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得四9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长老:表圣灵(罗八16;弗一12~14;来十15)——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9~12路得与波阿斯结婚:如今,波阿斯经过合法的手续宣告自己要赎回以利米勒的产业并与路得结婚。而且,还接受了聚集在城门的百姓与长老的祝福。波阿斯并非只因迷恋于感情,而是为了遵行律法才定意与路得结婚。他在遵行律法时,并不是照着字面意义只遵守了律法的条文,乃是根据律法的根本精神仁爱,成就了神良善可喜悦的旨意。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0「『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

         “娶了”。原文作:买了。即合法地取得。――《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得四11「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

         众民:表众先知(来十二1)

            伯利恒,以法他:代表教会。

拉结,利亚:代表教会。——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像……拉结、利亚二人一样”。见证人希望波阿斯得到一个大家庭作奖赏,象雅各一样。――《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作见证人的众长老祝福波阿斯从路得建立大家族,就象雅各当年一样。――《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拉结、利亚」:是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妻子。――《串珠圣经注释》

         愿耶和华……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一样:伯利恒的所有居民都知道路得是贤德的女子,且对她赞不绝口(3:11)。如今,路得成为伯利恒的大财主波阿斯的妻子,本文祝愿神大大地祝福她们像昔日雅各的妻子拉结与利亚生下十二子形成以色列的所有支派一样。在雅各的众妻子中,本节只论及了拉结与利亚,而遗漏了实际上比她们多生子的婢女辟拉与悉帕的名字,这体现了当时女仆的儿女借着领养形式,被视为女主人之儿女的惯例(30:3-13) 愿你……得名声:这次是为了波阿斯而祈福。这句祝福之言采用了希伯来语特有的同义对偶手法,即用诗的语言反复表示同样的内容。这种形态的对偶句常用来强调所说的内容。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2「『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法勒斯”。是波阿斯的祖先(四1822)。――《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他玛的事迹见《创世记》三十八2430。他玛和路得都是外邦女子,都在同样的婚姻风俗中再嫁。她们所生的儿子也都成为大族。

    他玛和犹大所生的儿子法勒斯,是波阿斯以及拿俄米丈夫的祖先。整个犹大支派是法勒斯的后裔。众长老的祝福在大卫和他建立的以色列王国一事上完全实现。――《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他玛 ...... 的家」:见创38章。――《串珠圣经注释》

         愿……法勒斯的家一般:法勒斯是犹大与他玛所生的儿子,是波阿斯的直系祖先。他玛也像路得一样,靠继代结婚法生了此子(38)<25:5-10,继代结婚法>。但路得与他玛不同,她以纯洁而正当的方法找回了自己的权利。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3「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与她同房;耶和华使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

         “耶和华使她怀孕”。路得嫁给马伦之后并没有生过孩子。儿女是神所赐的礼物。我们在今天这个时代仍要重新强调这个观念。――《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由此摩押女子路得与喇哈、他玛一起,得以被记录在基督的家谱(1:5)。在救赎史上,摩押所留的印象是非常否定性的。摩押人源自近亲相奸<19:31,以下>,在巴力毗珥的事件中,成为使以色列陷入罪中的网罗(25)。因此,律法甚至规定摩押人永远也不得入耶和华的会(23:3)。从血统上来看,摩押女儿路得是当受咒诅的罪人,如今她离弃自己民族的神——基抹而全然信靠耶和华,不仅蒙受了神拯救的大恩典,还蒙福成为基督的祖先,这实在是神的恩典所获得的巨大胜利<8:11-13,犹太人与外邦人得救的关系>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4「妇人们对拿俄米说:『耶和华是应当称颂的;因为今日没有撇下你,使你无至近的亲属。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

         这“至近的亲属”是拿俄米的孙儿俄备得(意思是“仆人”);他是大卫的祖父(17节)。――《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得四15「他必提起你的精神,奉养你的老,因为是爱慕你的那儿妇所生的,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对波阿斯来说,路得比千顷良田宝贝得多了,她立刻就作了波阿斯的妻子,路得也因而生了一子,就是耶西的父亲,大卫王的祖父——以色列人最伟大的王的祖父。至于拿俄米的喜乐就更大了,她成了这个孙子的养母——没有比这个婴孩的养母更温柔,更甜美的了。——《默想路得记》

         有七个儿子象征神的祝福(撒上二5;伯一2),形容摩押女子路得“比有七个儿子还好”确实是一种高尚的赞誉!――《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比有七个儿子还好是说大有福气。――《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有这儿妇比有七个儿子还好:对希伯来人而言,“七”象征着“充满”或“完全”,并且也用来象征赐儿女的神丰盛的祝福(撒上2:5)。因此,本节意指神已悦纳了路得的仁爱与孝心。在这里,我们目睹了对父母的孝敬与对神的信仰是息息相关的(20:12)。只要忠于神就可以没有必要照顾家人或弟兄,这种不成熟的想法是误解了耶稣基督的话语(14:26)。“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4:20)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6「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作他的养母。」

      「养母」:新译本译为「保姆」、NASB/NRSV均译为nurseNIV译为care译为careHubbard认为由下文四7来看,译为养母(foster-mother)较恰当,并且原文有「信实」之意,似乎暗喻上帝对拿俄米的信实(参一1信实(参一19~21)。——《路得记查经》

         “把孩子抱在怀中”。可能是认作儿子(过继)的一种仪式。参看创世记三十章34节的脚注。――《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有的解经家说把孩子抱在怀中是一种收养的仪式。拿俄米作了俄备得的养母。但也可以是一种亲热疼爱的表示。――《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过继的仪式,表示路得所生的儿子成为拿俄米合法的儿子。――《串珠圣经注释》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怀中:极有可能是象征拿俄米要作俄备得的养母。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7「邻舍的妇人说:『拿俄米得孩子了!』就给孩子起名叫俄备得。这俄备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卫的父。」

         拿俄米得孩子了:年迈的拿俄米通过路得,得到了代替玛伦的继承人俄备得。“俄备得”这一名字很好地体现了孩子与祖母的关系,亦即“俄备得”具有“仆人”或“事奉”之意。人如其名,俄备得必作了祖母拿俄米的赎回产业者,很好地奉养了年老的拿俄米。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8「法勒斯的后代记在下面:法勒斯生希斯仑,」

         后代:指历史,生命的持续。

         法勒斯 突破(创三十八12~30)

         希斯仑:丰盛(创四十六12)——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18~22这家谱追溯犹大的家系,从他玛的儿子法勒斯开始,一直列述到波阿斯,最后至大卫为止。――《路得记雷氏研读本》

     在这个犹大族的家谱中,有三位母亲都是有信心的外邦女子:法勒斯的母亲他玛是迦南女子(创三十八2430);波阿斯的母亲喇合是迦南人(太一5);俄备得的母亲路得是摩押人。这个家谱也见于《历代志上》二1012和《马太福音》一35. ――《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大卫的家谱:按理俄备得不应列在波阿斯的家谱上,因他算是以利米勒的后代。作者故意这样编排,可能是要指出大卫的曾祖母为外邦女子。――《串珠圣经注释》

         大卫的家谱:这一段经文记录了从法勒斯经波阿斯到大卫的家谱。虽然,这里并没有直接记录路得的名字,但犹大最强有力的家系大卫王朝是以路得的介入而形成的。在这一点上,路得的位置极其重要。代上5-15章再一次记录了以路得为媒介的这一重要家谱,新约圣经太1章与路3章亦有记录。通过此家谱我们可以发现,最终以万民为拯救对象的神之伟大护理。本文家谱中所记录的人数相对于年代总数少很多,这是因为删除了不大重要的名字。将总代数限制在10,是为了借着10这完全数来强调家谱的完全性。从法勒斯到拿顺的五代是生活在滞留在埃及430年期间的人,其余五代(从撒门到大卫)则是生活在从出埃及到大卫去世的476年期间的人。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得四19「希斯仑生兰,兰生亚米拿达,」

         :升高(代上二9;太一3)

         亚米拿达:我的百姓是丰富的(出六23)——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0「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拿顺:吸引人的(民一7;七12;十14)

         撒门:荫蔽,高台(书六23;太一5)——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1「撒门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备得,」

         波阿斯:能力。

        俄备得:敬拜、服事、仆人。——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得四22「俄备得生耶西,耶西生大卫。」

      耶西:坚定、富足。

         大卫:和神心意的(徒十三22)—— 叶灵力《路得记心得研究》

     神在动乱的世代中仍然看顾敬畏神的人,这个家庭后来成为基督家谱之本。祂使用世上各种情况,包括饥荒、死亡、孤苦,来完成祂至高的旨意。基督徒从路得的故事应得到安慰与鼓励。――《启导本圣经路得记注释》

         耶西生大卫:本书以大卫的出生落下帷幕。大卫王朝被视为以色列历史上最高贵而荣耀的家族,耶稣亦被称为“大卫的子孙”(1:27)。如此耀眼的家族也借着外邦女子路得才以维续了其血统,这靠的是神奇妙的护理。神并不只是犹太人的神,他实在也是外邦人的神,是喜悦拯救全人类的万主之主(3:29;3:14)。因此不论才华、血统、权势等地位的高低与贫富贵贱,神的祝福将永远伴随那些单单谦卑地顺服在耶稣基督面前的人。 ――《圣经精读本──路得记注解》

 

【思想问题】

1 为什么路得的至近亲属(1)愿意赎回拿俄米的田产,却不愿连路得也赎回来呢?他在什么地方和新约法利赛人相似呢?

  你有没有拘泥于次要的事而忽略了首要之事呢?

 2 有人说波阿斯对路得的爱是主耶稣对我们之爱的缩影。你能从路得记中体会这一点吗?

 3 「得亨通」(11下)的原文有行事尊贵的意思,可见「成功」就是行真正有价值之事。你对「成功」的看法符合圣经的教训吗?

 4 作见证的众民和长老对这段婚姻的祝福有否一一实现呢?参15, 17节。

 5 为什么她玛能成为大卫的先人?

  路得是外邦女子,她为何又能作大卫的曾祖母呢?

  神使用人是基于道德?品性?抑或国籍呢?

 6 有学者认为波阿斯赎回田产和路得之举,正像基督教会的宣教使命,就是把未得救的人,引进得赎的群体内。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你愿意像波阿斯一样,用爱心及行动,叫未信耶稣的人因信得救吗?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