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拾穗 【書二十四1】「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神面前。」 約書亞召集全民來重申他們對神的承諾,以及重申神的約。本章使用宗主條約(一個王及其藩屬之間的約)的慣用形式。參看出埃及記十九章3節和申命記三十章9至14節的腳註。這形式包括前言(1,2節)、歷史序言(2~13節)、主要條款(14~24節),以及契約的抄寫和存放(25~28節)。這約的重申在“示劍”舉行(1節),即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為耶和華所築的第一座壇那裏。參看創世記十二章6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示劍在迦南中部,是以色列人歷史上的宗教聖地。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最先在示劍向耶和華築壇(創十二6~7)。雅各全家回到迦南,在示劍清除偶像(創三十三18;三十五4)。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也在示劍的基利心山與以巴路山上宣講律法(八30~35)。示劍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很有紀念性的地方,有歷史的傳統,所以約書亞在這裡召開大會。 約書亞帶領百姓與神重訂昔日在西奈山之約(出十九1),全國要以耶和華為神。約的內容有似古代宗主與屬國間的條約,先是序言(1~2節),然後是歷史的追述(2~13節),接上是條款(14~24節)。最後是協定達成的記載(25~28節)。――《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示劍: 位於耶路撒冷北約62公里處,是今日位於以巴路山與基利心山中間的Tell el—Balatah,約書亞之所以選此地作重申聖約的場所,是因為自族長時代以來,示劍一直被視為聖地(創12:7,8;33:10)。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二十三章是約書亞在臨別之前給以色列領袖的贈言,二十四章是約書亞在臨別之前帶領全體百姓重新與神立約(25節),目的都是為了讓神的百姓能靈裡清醒地迎接他去世之後的屬靈爭戰。 「示劍」(1節)位於迦南地的中部,是南北大道與東西大道的交叉口。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神在這裡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創十二6~7);雅各全家從亞蘭回到迦南,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清除偶像(創三十三18~20;三十五4);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也首先在示劍築壇,並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上宣告祝福和咒詛,立志順服聖約(八30~35)。因此,約書亞將百姓召集到示劍,正是為了在這個特殊的地方從頭數算神的恩典(2節),激勵百姓堅定與神所立的約。 「站在神面前」(1節),指站在約櫃面前。約櫃已經被從示羅運到這裡,見證百姓與神立約。──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示劍」:瑪拿西的一個城市,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公里,撒瑪利亞東南10.5公里。值得一提的是,約書亞攻取城市的名單(12:7~23 )並沒有包括示劍,因此以色列人可能沒有經歷過什麼重大的爭戰便獲取了這城的控制權。 ◎ 24:1 所招聚的領袖種類,跟 23:2 一致。不過通常約書亞記中以色列人都在吉甲、示羅集會,此處奇怪的是在示劍集會。 ◎示劍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很有紀念意義的地方,所以約書亞選擇在這裡召開大會。有關「示劍」發生過的歷史事件:a.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最先在示劍向耶和華築壇(創 12:6~7 )。b. 雅各全家回到迦南,在示劍清除偶像( 創 33:18;35:4 )。c.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也在示劍的基利心山與以巴路山宣講律法(書 8:30~35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約書亞將他們聚集。二十三章記載約書亞召集了領袖等人,告戒他們驅逐敵人的責任,警告他們疏忽這項命令的危險。他提醒他們,神應許與他們同在。他們有責任實行這個計畫。現在約書亞把各支派的領袖和代表召集到示劍,進行最後的勸勉。 選擇示劍是非常合適的。神曾在這裡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創12:6,7)。雅各似乎就在示劍附近重新與神立約(創33:19,20),並在示劍的橡樹下除掉家中外邦的神(創35:2~4)。現在約書亞又在這裡提醒以色列人(書24:23)。這裡也是攻佔艾城後與神重新立約的地方(書8:30~35)。沒有什麼地方比示劍更合適讓約書亞宣佈醫囑,讓百姓與神重新立約的了。 站在神面前。這些以色列的領袖,可能有數百人,站在神的面前。約櫃專門從示羅運了過來。──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 示劍】位於以法蓮山地,耶路撒冷以北三十五哩的示劍(巴拉塔遺址),支配了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間的山隘和商道。其考古史從銅石器時代起,到希臘時代為止,一共包括了二十四個文化層。中銅器時代期間顯然是許克所斯人統治或操縱這城,在此興建了巨大的護堤和廟宇。埃及於主前十六世紀復興,徹底摧毀了中銅器時代第三期的城市。然而這城在晚銅器時代重建,亞馬拿文獻提到它是當地君王拉布阿尤的根據地。拉布阿尤雖然向埃及表示效忠,卻在迦南北部建立了自己的小帝國(約主前1400年)。遺址的鐵器時代並沒有毀滅層,因此以色列人可能沒有經歷過什麼重大的爭戰,便獲取了這城的控制權(約書亞攻取城市的名單並沒有包括示劍;十二7~23)。——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四1~28】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與神重新訂約:使他們列祖與神所立的約繼續有效。這約大致與摩西經手立的約相同。(參附注:神與以色列的聖約與古代近東的盟約)――《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1~33】重申聖約及約書亞的死亡: 雖然約書亞已在前章作了告別的囑託,但他並沒有就此放心,直到最後時刻,為了堅固對神的信仰,仍利用所剩無幾的時間,將整個百姓召集在示劍。比起前一章,本章的內容更加嚴肅,眾百姓的反應也都真摯而強烈。①首先,約書亞作為神的代言人(2節),講了一篇講道,其內容是回顧以色列自亞伯拉罕蒙召之時起到殲滅迦南人的歷史。在這裡,特別要強調的一點是神掌管一切歷史。歷史(History)實可謂神(His)的故事(story)。永生之神統治著整個宇宙與人類歷史,這是所有聖徒莫大的安慰與喜樂<啟
緒論,基督教的歷史觀>;②本文並沒有單方面地宣告約書亞的講道,在神的代言人約書亞勸告和命令百姓之後,全體百姓反復表明了自己的決志(1~15節與16~18節;19,20節與21節;22節的上半節與下半節;23節與24節)。之後,約書亞與眾百姓重新立約,並作為證據在耶和華的聖所旁邊立了紀念碑(25~28節);③本章的最後部分記錄了約書亞與以利亞撒的死,以及遵照約瑟的遺言(創50:25),將其骸骨葬在示劍的事件(29~33節)。自出埃及到進入迦南為業,作為以色列的領袖,約書亞立下了無數功績。但本章卻很簡單地論及了他的死亡。這些事實充分表明本書並非約書亞的傳記,乃是記錄神藉約書亞所作之工的書。在本章,約書亞死去之時並沒有立繼承人,而是由蒙神直接呼召的士師作以色列的領袖,本章也可算是士師記的前言。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書 24 記載約書亞在逝世前帶著以色列聚集在示劍與神立約。這次的立約是重申並更新以色列與耶和華的雙邊條約,明示立約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守合約,形式則依照當時宗主與屬國立約的方式和條約內容。 24:2~13 首先列出宗主(耶和華神)對屬國(以色列百姓)之前仁慈的作為,基於這些神已為他們成就的,24:14~24 複述了以色列的職責,並在 24:25~28 用立大石作證,把話都寫在律法書上成為證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2】「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侍奉別神,」 列祖的祖先曾敬拜別神。創世記三十一53曾提到拿鶴與他拉所拜的神祇,拉班在那裡指著那些神祇起誓,保證他和雅各互不侵犯。那些神祇或許是指祖先,因此與地業和產權有關。677若是如此,這裡兩次重複提到大河那邊,就別具意義。大河是指幼發拉底河,指亞伯蘭祖先的家園。──《丁道爾聖經注釋》 “大河那邊”指幼發拉底河流域的米所波大米。――《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立約的神──
與民立約的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大河」:即幼發拉底河; 「大河那邊」:指米所波大米一帶。(參考:大河那邊和埃及的神)――《串珠聖經注釋》 古時……事奉: 作為神恩典的實際證據,約書亞首先指出了神從偶像崇拜中呼召亞伯拉罕的事。以色列的列祖古時曾生活在約但河對面的迦勒底的吾珥,後居住在米所波大米的哈蘭(創11:28,31)。本書之所以在他拉的三個兒子中只論及亞伯拉罕與拿鶴,是因為長子哈蘭很早就過世了(創11:26~28)。他拉的家人所事奉的“別神”就是當時的米所波大米人普遍崇拜的月神。如此看來,被尊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當初與其它的外邦人一樣,也是偶像崇拜者,後因神的主權性恩典蒙神揀選與引領和祝福(創17:5)。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大河」(2節)指幼發拉底河,「大河那邊」(2節)指美索不達米亞兩河流域。亞伯拉罕的老家是幼發拉底河下游的吾珥(創十一31),他的父親他拉和兄弟拿鶴後來定居在幼發拉底河上游的哈蘭(創十一31)。吾珥和哈蘭都是敬拜月神的中心,亞伯拉罕的家族和現在被神滅絕的迦南人一樣,都是拜偶像的。──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拿鶴」:字義是「哼氣」。 ●「他拉」:字義是「駐紮地」。 ●「大河」:「幼發拉底河」。 ●事奉「別神」:「別的」和「神」都是複數型態,表示列祖本來是多神信仰。 ◎「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 創 11:31 記載他拉是當時敬拜月神中心的吾珥人,跟著亞伯拉罕出來以後,到了另一個月神敬拜中心哈蘭就停留在那裡。
創 11:32~33 ◎ 24:2 提到亞伯蘭(亞伯拉罕)的本鄉美索不達米亞原本就是個充滿多神宗教傳統的地方,本來就有崇拜不少傳統神明,例如城的守護神、祖先的神明,以及有能力醫治疾病或導致豐饒的神祇,這些本來就在崇拜之列。
創 31:53 曾提到拿鶴的神和亞伯拉罕的神並不是同一位,拉班指著「那些神祇」起誓保證他和雅各互不侵犯。但亞伯拉罕因著耶和華的盟約應許(創 12|),才使其後裔戒除拜多神這種作為。──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耶和華如此說。約書亞用先知所常用的莊嚴方式開始講話,引用神親自所說的話。由此可見,約書亞既是領袖,又是先知。 大河(nahar )。指幼發拉底河。迦勒底的吾爾城就在河邊。 侍奉別神。約書亞要百姓記住,他們的祖先和現在以色列人所滅絕的人一樣,是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處在如此優越的地位,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如果他們忘記了自己是從什麼石頭中鑿出來的,回到偶像崇拜中去,他們就非常危險。──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 以色列的異教背景】列祖的本鄉美索不達米亞,是個充滿多神宗教傳統的地方。本段指出亞伯蘭一家崇拜不少的神明,本城的守護神、祖先的神明,以及有能力醫治疾病或導致豐饒的神祇,都在崇拜之列。惟有耶和華的盟約應許,才使他們戒除這種作為(見:創世記十二章有關「亞伯拉罕的信仰」之附論,52頁)。這是重要的證據,證明亞伯拉罕並沒有承襲某個不絕如縷的古代一神信仰傳統。——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四2~4】見創11:27~50章。――《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2~13】立約的前提── 神過去對列祖與當代以色列人的恩惠。――《串珠聖經注釋》 人都是健忘的,很容易被環境遮住心眼,以致對神的旨意模糊不清,迷失在恩典之中。神不會讓祂所選召的百姓在心思上迷糊,因此,在重新立約之前,神首先總結救贖的歷史(2~13節),借著回顧祂在選民身上的所作,顯明祂救贖的計畫。 從神的角度看,以色列的歷史有四個階段:選召列祖(2~4節)、出埃及(5~7節)、河東得勝(8~10節)、進迦南(11~13節)。在回顧歷史的過程中,神不住地宣告:「我……帶」(3節),「(我)賜給」(4節),「我差遣」(5節),「我領」(6、8節),「我不肯聽」(10節),「我……救」(10節),「我……交」(11節),「我打發」(12節),「我賜給」(13節)。神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歷史的主角乃是神自己;成就這一切的,不是列祖的功德,不是摩西和約書亞的領導,也不是百姓的努力,而是神的計畫和大能。凡是神定意要成就的事,人跟得上也好,跟不上也好,神自己必負責成就。人若明白神是「獨行奇事的耶和華」(詩七十二18),就應當專一跟從祂,揀選神必然成就的蒙福之路。 ◎此段共分為
24:2~4 列祖, 24:5~7 出埃及, 24:8~10 約旦河東, 24:11~13 迦南地四段,每一段都是以神為主角,神以第一人稱發言。 ◎約書亞回顧「神在以色列當中的工作」的這段歷史,始自讓亞伯蘭單單來敬拜神( 24:2~3 ),即約書亞一開始就向那一代人發出挑戰:要他們單單敬拜神( 24:14 )。 ◎ 24:2~13 約書亞引導他們回顧蒙神眷顧歷史的相關經文:a、 24:2~3 :參考
創 11:27~32 12:1 亞伯拉罕的父親他拉曾經在幼發拉底河的米所波大米(「大河 那邊」),家鄉迦勒底的吾珥,事奉月神;神引領亞伯拉罕一家 離開家鄉,遷徙到迦南地。b、 24:3~4 :參考
創 21:1~8;25:24~26 ; 申 2:5神在亞伯拉罕百歲的時候,賜給他以撒;後來又把雅各和以掃
賜給以撒,並且把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c、 24:4 :參考 創 46:3雅各和子孫下埃及。d、24:5~7:參考 #出 3:1~12:51; 出 14 ;
民 14:33~34神差遣摩西、亞倫引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並且因著
悖逆被神懲罰在曠野漂流四十年。e、 24:8 :參考 民 21:21~35 神引領新一代以色列人戰勝亞摩利人,佔領他們的土地。f、 24:9~10 :參考 民 22:1~24:25摩押王巴勒召術士巴蘭咒詛以色列人,但被神攔阻,反而祝福
以色列人。g、 24:11 :參考 書 1:1~12:24 神引領以色列民新一代奇蹟似地通過約旦河,並與河西的迦南人爭戰,最終佔領迦南地。h、 24:12~13 最後強調,無論是戰勝亞摩利人的二王,就是西宏和噩,還是得到迦南地為業,都不是憑藉他們的能力,而是神的恩賜。──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3】「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神將亞伯蘭從那地方帶出來時,也使他離開了過去的祖先崇拜。拉班則留在大河那邊的哈蘭,所以仍繼續這種宗教。神在以色列當中的工作,始自讓亞伯蘭單單來敬拜神。這段歷史回顧,便是向約書亞的那一代人發出挑戰,要他們單單敬拜神(14節)。除了帶亞伯蘭出來,神還引領他,又使他的子孫眾多。──《丁道爾聖經注釋》 “大河那邊”。即幼發拉底河北面和東面的土地。――《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本節講述亞伯拉罕的經歷,表明神為亞伯拉罕的一生成就所有的大事。亞伯拉罕謙卑地順從神的管束。他的生活成為信心的榜樣(羅4:1~11;加3:6~9;參雅2:21~23)。神十分願意帶領亞伯拉罕的子孫實踐同樣的信心。──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4】「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 神說,列祖的每一代祂都負責,所以,不可以把列祖當作祖先來崇拜。列祖的成果也不是其他神祇所賜的,從頭開始,一直是神在掌控,每件事都是按照祂的計畫在進行,甚至包括下埃及在內。──《丁道爾聖經注釋》 雅各和……下到埃及去了: 創25~37章詳細記錄了這件事。雅各的人生充滿了許多失敗。然而,神卻用人的軟弱而邪惡的性情,成就了自己的旨意(羅8:28)。因此不論是後來雅各入住迦南地還是生下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祖先,我們只能認為這些都出自神奇妙的護理與恩典。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24:4 暗示列祖的每一代祂都負責,從頭開始一直是神在掌控,每件事都是按照祂的計畫在進行,列祖的成果也不是其他神祇所賜的,甚至包括下埃及在內。──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5】「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你們」(5節)指在場的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中間許多人已經出生,只是還不到二十歲,所以都經歷過十災和過紅海的神跡(5~7節)。──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降災。直譯是“擊殺”,通常指來自神的打擊。──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5~7】見出埃及記1~15章。――《串珠聖經注釋》 與選民同在的神: 無論是出埃及之前發生的事還是橫渡紅海的事,都如實地反映了神主權性的幫助(出1~14章)。神若定意要為自己的子民成就什麼,就必成就到底。其成就的方法,有時是藉著超自然的奇跡,有時則使用人的能力。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書二十四6】「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 ● 24:6 可參考
出 13:17~14:2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7】「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他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你們」親眼見過:這些人出埃及時應該尚未成年(所以沒有死在曠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他們的父輩離開埃及已經有半個多世紀了。活著的人中還有不少曾見過神在埃及所施行的大事,以及埃及人怎樣被淹沒在紅海之中。在迦低斯背叛的時候,他們還不到二十歲,所以逃過了落在成年人身上的可怕死刑(民14章)。──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7~10】見民13~14章; 21~24章。――《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8】「我領你們到約旦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 ● 24:8 可參考
民 21:11~20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9】「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巴勒和巴蘭的故事,記在民數記二十二~二十四章。耶弗他在士師記十一25也提到,在那裡他否認巴勒曾攻擊以色列人,這顯然與約書亞記二十四9相反。或許這是一種反諷的說法,講到巴勒雇用巴蘭來咒詛,就等於已經「耗盡」了他作戰的力量。682──《丁道爾聖經注釋》 根據從民23,24和士11:25的記錄,巴勒並沒有與以色列人發生實際的衝突。這裡說他“起來攻擊”,是指他有這樣的企圖,進行籌畫和準備。神把人的意圖視為行動。導致故意犯罪的企圖就是罪惡。行動只是犯罪的實施罷了(太5:28)。──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9~10】“巴勒……巴蘭”。參看民數記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約書亞論及有關巴蘭的事,這是值得注意的。因為此事件(民22~24章)從以下兩個方面,給予我們很大的教訓:①任何人都不能阻擋神的作為(羅8:35~39):巴蘭的嘴唇不僅沒有向以色列發出咒詛,反而為其祝福,充分體現了神的絕對主權(民24章);②要戒備那迷惑之人(彼後2:15):雖然巴蘭為耶和華的權能所震攝而未敢咒詛以色列,但他貪婪成性,違背真理,想藉著假預言來迷惑百姓。因此約書亞警戒那些迷惑者。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24:9~10 可參考
民 22:1~24:25
◎神「救」了亞伯蘭脫離別神( 24:2~3 ),「救」以色列脫離埃及強大的軍隊( 24:4~7 ),而在巴蘭事件上,神克服了先知和他咒詛的力量,把它變為祂子民的祝福,因此可以算是「救」了他們脫離巴勒的手( 24:9~10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10】「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神的能力「救」了亞伯蘭脫離別神。祂救以色列脫離埃及強大的軍隊。在巴蘭的事上,神克服了先知和他咒詛的力量,把它變為祂子民的祝福,因此也是救了他們。683──《丁道爾聖經注釋》 ●「救」:「營救/抓走」。(SH 5337) ●「連連祝福」:「賜福賜福」。(SH 1109 出現兩次。)巴蘭的「祝福」其實是神神如何使以色列興旺的預言。──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為你們連連祝福。或“特別為你們祝福”。在結構上類似於創2:17的“你必定要死”。這種強調結構有時很難翻譯。這裡似乎是說,與巴蘭的所有企圖和意願相反,神使迫他祝福以色列人。──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1】「你們過了約旦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 第一回合的勝利,就是在耶利哥的得勝,乃是以後勝利的象徵。這裡的國家清單,和約書亞記三10相同,在那裡神應許要讓以色列得勝。耶利哥人(或譯:耶利哥的居民)或許是指該城的一些領袖。684──《丁道爾聖經注釋》 ◎ 24:11 提到的戰勝國家清單和
書 3:10 相同,神應許要讓以色列得勝。第一回合的勝利就是在耶利哥,象徵以後的勝利。──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耶利哥人。直譯是“耶利哥的首領”。以下的七個迦南民族不是耶利哥人,而是與耶利哥人並列的。本節的“征戰”和第九節的“攻擊”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也應該是一樣的。雖然耶利哥人沒有出擊,只是防禦而已,但也被視為作戰。──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1~12】見書1~12章。――《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11~13】這裡講到約但河西的征服。和在河東的情形一樣,戰爭是仇敵發動的:他們與你們爭戰。又如第8節一樣,當神說,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狀況就改變了。所以,得勝也單單出於神(12節);百姓只是進去佔領這地,享受其中的豐富而已(13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 24:11~13 談到約但河西的征服。和在河東的情形一樣,戰爭是仇敵發動的:「他們與你們爭戰。」但是如同 24:8 ,當神說「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狀況就改變了。所以,得勝是單單出於神;百姓只是進去佔領這地,享受其中的豐富而已。──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12】「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黃蜂究竟是指什麼,引起不少辯論。它是否為 (1) 埃及, (2) 戰爭中的昆蟲,還是 (3) 驚駭?685埃及似乎不大可能,因為經文中並沒有提到它,而且聖經也沒有這種辨認的例子。昆蟲在戰爭中可能會用到,但是它們不太可能出現在這段經文中,因為此處只提到一種黃蜂,而約書亞或聖經其他地方都沒有記載過使用黃蜂。這個字的另一個翻譯是「驚駭」,或是以黃蜂為圖喻,象徵這種驚恐,這個說法似乎可以充分解釋出埃及記十五14~16,約書亞記二9~11、24,五1,六27對仇敵的描述。──《丁道爾聖經注釋》 “黃蜂”。可能是實在的,也可能是比喻。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8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黃蜂」:乃寓意,表明神的幫助。――《串珠聖經注釋》 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面前: 這就應驗了神對以色列百姓的應許(出23:28;申7:20)。有人認為本節的“黃蜂”象徵著埃及王法老的力量,即在以色列百姓尚未到達迦南地之前,神先使埃及軍隊入侵迦南,從而削弱了迦南居民的勢力。但是更加穩妥的解釋是按照字面意思進行理解,認為神使用繁殖在巴勒斯坦全城的黃蜂來審判迦南人。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黃蜂 Zirah」(12節)原文與「埃及
Mizraim」發音相近,可能是雙關語,指劫掠迦南地的埃及軍隊。埃及法老的王座名正是以代表上埃及的樹和下埃及的蜜蜂作頭銜。──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黃蜂」:原文是「大黃蜂」。 ◎ 24:12 的「黃蜂」究竟是指什麼,由於此字的意義不詳,引起不少辯論。可能的解釋有以下:a.「埃及」:似乎不大可能,因為經文中並沒有提到它,而且聖經也沒有其他的例子。b.某種「昆蟲」:
可能就是一種黃蜂,不過約書亞記或聖經其 他地方都沒有記載過進迦南戰爭中出現黃蜂。如果是這個解釋就可能是聖經沒記載。c.「驚駭」:以黃蜂為圖喻,象徵這種驚恐,這個說法似乎可
以充分解釋 出 15:14~16 , 書 2:9~11,24 5:1 6:27 對仇敵的描述。d.「以色列的盟友」:這是最新的一種解釋,但還是比較多人 接受c.的觀點。 ●「亞摩利人的二王」:可能是指「西宏」和「噩」,但此處應該已經講到約旦河西的戰役了。可能就是因為這樣,七十士譯本作「十二王」,但不知道為何有「十二王」的說法(和聖經記載的亞摩利城市數目不符)。──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黃蜂。參出23:28和申7:20。神應許打發黃蜂飛在祂的子民前面去征服那地。現在約書亞說神已打發黃蜂飛在祂的子民前面,把亞摩利人的二王趕出去。但前面說這王兩個和他們的百姓被以色列人用刀殺盡的(民21:24,35)。這次的勝利顯然不是由於刀劍的技術,而是因神特別的賜恩。所以黃蜂似乎是比喻神幫助以色列人取得勝利。這個比喻非常合適。正如黃蜂能在營中產生恐慌和混亂,神也使敵營產生驚恐,懼怕,混亂和戰兢,以致無法作戰(申25;書2:11)。 有人認為黃蜂為埃及人。神藉著他們削弱迦南人的力量,使以色列人更容易戰敗他們(見出23:28)。──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3】「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神的恩典賜給以色列這塊地,和其中的豐盛。這一節正像申命記六10~11一樣,用以色列從神白白得到的財富和祝福,來形容神的一切應許都已實現。對基督徒而言,讀這些經文便自然會連想到以弗所書二8~10,以及神藉基督與其工作所賜下的恩惠。──《丁道爾聖經注釋》 非你們所治的……葡萄園: 這節經文與申6:10,11的內容相似。作為永恆救贖計畫的一部分,神將迦南地賜給了以色列,在這一點上,迦南地具有深遠的意義。與創造萬物相同,新的創造使萬物得救贖,這是靠著神的主權性計畫與工作才能得以成就。我們不可曲解本節的含意,犯下將從神所領的銀錢藏在地下的愚蠢過失<林前 緒論,有關聖靈恩賜的比較與研究>(太25:24)。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位的法老是第十八王朝的圖特摩斯三世(Thutmose III,主前1479–1425在位),他進行了連續不斷的戰爭,包括著名的米吉多戰役(Battle of Megiddo),恢復了對敘利亞和迦南地的統治。圖特摩斯三世死後,阿蒙霍特普二世繼位(Amenhotep II,主前1427~1401年在位),於主前1418年最後一次經過迦南地進軍敘利亞,此後埃及不再進攻迦南。主前1407年,以色列人在約書亞的帶領下進入了迦南。──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 24:13 與
申 6:10~11 相呼應。,用以色列從神白白得到的財富和祝福來形容神的一切應許都已實現。──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14】「“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侍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侍奉的神除掉,去侍奉耶和華。」 “大河那邊”。參看第3節的腳註。――《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 24:14 一開始就用「現在」這個詞語是為了回應 24:1~13 ,約書亞複述這個國家的責任。 ●「敬畏」:「懼怕」、「敬畏」、「害怕」。 ●「誠心實意地」:「完全的忠實可靠」。 ●「事奉」:SH
5647,「工作」、「服事」的意思。 24:24~25 總共重複七次。a.其中四次是針對以色列現今的一代發言而提及:兩次直接命令他們要事奉以色列的神。另兩次則是向他們發出挑戰,要他們選擇究竟要事奉誰。b.其中兩次提到「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就像24:2 一樣。c.最後約書亞以自己和他的家要向神委身「事奉」作為總結。──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神。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為“外邦的神”。就在各支派目前聚集的示劍,雅各曾除掉他家中外邦的神像,把它們掩埋在一棵橡樹底下(創35:2,4)。以色列人可能還保留著一些從被征服的迦南人那裡得來的偶像,作為古董或紀念品,並有可能崇拜它們。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傾向在埃及就已形成(結20:6,7),在曠野中經常表現出來(見出32;摩5:25,26;徒7:39~43),就像在埃及一樣(結20:6,7)。約書亞知道,就是現在,以色列人中還是有人偷偷地在拜偶像,儘管在外表上他們對拜偶像深惡痛絕(書22章)。今天有許多自命為基督徒的人像以色列人一樣心中懷藏著秘密的偶像。這種偶像如果不去除去,最終會敗壞他們的整個基督徒生活,造成靈魂的毀滅。──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4~15】「事奉」(希伯來:`bd)耶和華共重複了七次。四次是指以色列現今的一代。約書亞兩次命令他們要事奉以色列的神;又向以色列兩次發出挑戰,要他們選擇究竟要事奉誰;其中兩次提到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就像第2節一樣。約書亞以自己和他的家要向神委身,作為總結。686亞摩利人的神代表以色列周圍列國的神祇。儘管約書亞曾提出警告,以色列人又在約書亞記二十四章作過信仰告白,但在約書亞死後,百姓便去敬拜這些神祇(士二11~13,六10)。約書亞和他的家,代表向神忠心耿耿的少數人。對基督徒而言,約書亞的見證是個榜樣,即使眾人皆不從,我們仍應堅持自己的信仰,為此作見證。──《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書亞並沒有強迫以色列盲目地信仰神,他首先具體地指出神祝福以色列百姓的恩典(1~13節),然後督促百姓決志。對神的順服並不是強加的束縛與宗教重軛(徒15:10),而是使人的生命更加豐盛,更加有意義的祝福。若約書亞強制性地要求百姓信仰神,恐怕以色列百姓只會在形式上服侍神。然而,這並不是神所要求的信仰,因為神不看人的外貌,而看人的內心(撒上16:7)。 若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 直譯的話就是“若你們看為惡”(KJV)。馬丁路得根據70士譯本,將本節譯成“若不合你們的意”。 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 約書亞在重申神與以色列的聖約時,放下模棱兩可的態度,督促百姓進行明確的選擇非此即彼。信仰中不存在中立地帶,也不能同時選擇兩個(太6:24)。事奉耶和華就意味著否定其他的一切神靈。因此,當承認外邦神皆為虛妄,惟有耶和華是真神(林前8:4)。基督教是一神論(Monotheism),並不是單神論(Monolatry,不否認他神存在)。耶和華並不是在眾神之中最有能力的神,乃是永活的真神,除耶和華之外並不存在別神(詩86:10)。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在前段 24:2~13 是以第一人稱指耶和華,但到了 24:14~15 約書亞則改用第三人稱指耶和華,用來勸勉百姓。──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14~24】立約的內容──百姓不忘記神的恩典,矢志專一事奉耶和華,不事奉別神,甘受違約的刑罰與設立見證。――《串珠聖經注釋》 人墮落以後的天性,就是「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一25)。「列祖在大河那邊」(14節)所事奉的,是代表祖先傳統的偶像;「在埃及所事奉的」(14節)的,是代表先進文明的偶像;「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15節),是代表現實利益的偶像。無論哪種偶像,只要有一個不除掉,都會使人與「聖潔的神、忌邪的神」(19節)隔絕,失去事奉神的資格,結果是與偶像一起滅亡。──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四15】「若是你們以侍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侍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侍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 今天,許多人不願意信主,是因為不想被神約束。實際上,世界上並沒有絕對的自由,離開神的結果不是得自由,而是「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來二15),「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羅六19)。人不是事奉神,就是事奉偶像,並沒有第三條道路,只能在事奉神和事奉偶像之間做一個選擇(15節):「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在埃及為奴的人,並沒有「選擇所要事奉的」(15節)神的自由;只有被神領出埃及的百姓,才有自由和權力來「選擇所要事奉的」神。同樣,今天自由意志還在罪的捆綁之中的人,並沒有選擇事奉神的能力;只有那些自由意志已經得著聖靈釋放的人,才有自由和能力來選擇事奉神。 約書亞知道百姓中間還藏著許多偶像(23節),因此,他在勸勉之後(14節),就挑戰百姓「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15節),並宣告「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15節)。──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以....為不好」:原文是「在你們眼中以....為不好」。 ◎ 24:15 的記載,引起許多人的懷疑,因為之前幾乎沒有人允許以色列人選擇自己的神。但是這很明顯的是約書亞的一種「表達方式」,以退為進要百姓自己承諾一定要不計代價追隨神,約書亞在百姓表達前也先表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不管以色列人的決定如何,一定選擇敬拜神。這種表示也是一種引導,希望以色列人跟隨約書亞的選擇。 ◎這邊很有意思的是:神其實給過以色列民機會透過自由意志「選擇」自己的信仰,所以往往我們的信仰並不是那麼無奈或沒有選擇,神並沒有為難
或脅迫我們非信祂不可,我們是可以有所選擇,而不是迫於無奈。──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侍奉的。服侍耶和華的命令並不排除選擇的權利。凡不出於自願的侍奉是沒有用處的。神把生死擺在他們面前,並懇勸他們選擇生,但絕不干涉人作出相反的決定,也不保護他們的這種選擇所造成的後果。 我家。神聖工的領袖們要特別關照他們所負責的人,特別是他們的家人(提前3:4,5)行走義路。不管別人怎麼樣,約書亞決心讓自己和他的家人侍奉神。有時服侍神會成為一種選擇。但“你不可隨眾行惡”(出23:2)。行走天路的人要克服一切反對,照最好的去做,而不是隨波逐流。約書亞一生忠於神。他要忠心到底。他對百姓最後的勸勉就是要他們效法他的獻身。他生活的高尚和純潔加重了他話語的分量。──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6】「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 ●「斷不敢」離棄:原文是一個強烈的否定字,可譯為「絕不是那樣」。──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意思是 “如果我們離棄耶和華,願我們被咒詛。” ──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6~18】以色列的耶和華信仰決意: 以色列百姓積極地回應了約書亞的號召,決志堅定地信靠與順服耶和華神。他們再次概要約書亞的演講(2~13節),積極地回應在以色列歷史中動工的神之護理。他們的信仰並不局限在藉著合理的理論體系所建立的理性範圍之內,而是靠著親身經歷與親眼目睹而建立的信仰(約壹1:1)。因此,對他們而言,過去對神的所有經歷並不是只存在一時,如今卻消失的,乃是應當常記在心中的。與此相同,我們在信仰耶穌基督之時,不可偏向理性或一時的感情衝動,乃當敞開我們的全身心,去經歷與主的奇妙聯合(約17:21~26)。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24:16~18 以色列人宣告他們選擇神的理由跟 24:5~13 中約書亞陳述神的作為一致。 ◎ 24:16~18 百姓此時作出回應說他們絕對不敢事奉別的神,原因是耶和華神一直眷顧保護他們,從「出埃及」到「走曠野」至「進迦南」都是神的帶領,因此他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百姓這樣的回應也是向約書亞保證,無論是在他生前還是在死後,他們他們將會一如既往事奉神。 ◎以色列百姓在
24:16~18 的宣告內容即承認他們過去的歷史正是神救贖的明證,所以神有權要求他們完全忠誠。再來提及以色列的神是惟一掌管世上列國的神,耶和華曾把那裡的諸國都從以色列民面前趕出去,所以祂能任意將各族人遷移。──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17】 「因耶和華我們的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跡,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神把自己的百姓「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17節),就是為了讓他們不再事奉偶像,而是單單事奉神(出四23;出二十3)。但神並不強迫人,祂將「生死、禍福」都陳明在百姓面前,然後讓百姓用自由意志去「揀選生命」(申三十19)。 這一代百姓親身經歷了神的救贖、保護和得勝(17~18節),知道神是自己唯一能倚靠的神(18節),所以「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16節)。但由於他們與迦南人妥協(士二2~3),導致後代很快就「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士二12)。 今天,有些基督徒的兒女也是從小上主日學,長大以後卻遠離教會、遠離了父母的神。我們應當反省自己,是否重蹈了以色列人的覆轍:(1)有沒有在真理原則上與罪妥協;(2)有沒有幫助兒女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讓他們能親身經歷神,承認父母的神也是他們自己的神。──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書二十四18】「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侍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神。”」 以色列人這樣宣告,就是承認過去的歷史乃是神救贖的明證,祂有權要求他們完全忠誠。耶和華又把那裡的諸國都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去,因為惟有以色列的神是掌管世上列國的神,所以祂能任意將各族人遷移。──《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19】「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許多信徒以為可以一面事奉神,一面繼續追求名利、地位、事業和成功的偶像。但約書亞清楚地宣告:選擇事奉神是要付代價的,因為神的性情是「聖潔的、忌邪的」(19節),祂只接受人「專心歸向」(23節)祂。一個已經蒙神恩典的人,如果心裡還藏著各種偶像,不但「不能事奉耶和華」(19節)的,而且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19節),祂「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20節)。──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聖潔」的神:「神聖,聖潔」。SH 6918 這個字有「分離」的意思。因為立約的神與祂所創造的人極為分開( 出 20:19 ),聖潔便與神性相等(
賽 5:24 ; 哈 3:3 )。敬拜他神便會玷污祂的聖名(利 20:3 )。因此聖潔與神性可以劃上同義,撒上 2:2 提到「沒人像耶和華聖潔....沒別的神......」。 ●「忌邪的」神:「忌妒的」。指的是丈夫希望妻子忠貞的那種熱情。這個字 SH 7072 這個字聖經僅出現兩次,另一次在 鴻 1:2 。 ◎ 24:19 提到「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這句話引起很多爭議,不過此處應該誓約書亞的一種表達方式,強調背叛神會有嚴重得後果。──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我們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就不能侍奉祂了。因為祂是忌邪的神,不能與別神分享祂的地位和權威。” 第十九節也可能有另外的意思。“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可能是指人意志薄弱,無法依靠自己順從神的命令。約書亞不只是說:“你們不能帶著別神來侍奉耶和華。”他也是強調“你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侍奉耶和華。”約書亞在使徒保羅一千多年以前就在這句話中提出了因信稱義的偉大原則。要得到這種義,神和人需要配合。如果沒有我們的同意與合作,神就不能為我們做什麼。同樣,如果沒有神的幫助,我們什麼也做不了。信心和行為就像一條船上的兩把漿,必須配合使用。人要做的是,選擇正確的道路,下決心走下去,認識到自己必須完全依靠神。神會賜給我們力量。祂隨時準備履行自己的義務。問題是我們願意履行自己的責任嗎?我們棄惡從善了嗎?我們願意積極行動起來,使自己所選擇的目標得到現實嗎?──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19~20】約書亞並不因百姓的決志而感到滿意,因為一時的強烈決志很容易淡化消失。並且,外邦宗教與文化深深紮根于迦南地,因此必會有誘惑,約書亞為了堅固百姓順服到底而強烈地警告以色列民。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一般人在百姓選擇神為神的時候,應該就要高興的停止了,但是約書亞卻進一步在 24:19~20 中宣告以色列人無法承擔神的審判,逼迫以色列人進一步面對自己的軟弱。──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20】「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事奉偶像就是離棄神,「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雅四4~5)?──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面對百姓看似令人感恩的表白( 24:16~18 ),約書亞並沒有被衝昏頭,反而隨即在 24:19~20 嚴肅地告訴他們:他們根本「不能」(沒有能力)事奉神,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神」,不寬容絲毫的罪惡;是「忌邪的神」,是絕對不能容忍把他的榮耀與假神分享的。除此之外,耶和華更是「公義的神」,必定不會赦免他們的過犯罪惡,所以如果他們剛硬悖逆不肯認罪回轉,一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假神,神必定在賜福之後轉而降禍,把他們完全滅絕。 ◎約書亞在 24:19~20 的斥訓雖是明顯的激將法,但也可以說是神的啟示,要告訴以色列人和所有的罪人:「想要靠自己的決心和努力來完全遵守神的律法」這條路是行不通的,是死胡同。神賜下律法的主要目的,不是告訴罪人「能」,而是告訴罪人「不能」。──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說明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如果沒有這種可能,本節就失去了意義。──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1】「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侍奉耶和華。”」 百姓的回答,是直接而堅定的「不!」他們否認約書亞的指控,決定選擇效忠耶和華神。對基督徒而言,以色列代表承認自己信仰的人(太十32;路十二8;羅十9)。這是信仰的第一步,不過,這種信心究竟有多少能耐,還需要經過考驗。──《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22】「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侍奉他,你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 你們自己作見證吧: 這句話是指若以色列百姓再次遺忘耶和華,他們將自己定自己的罪。即他們若決志如此,不必再立其他證人,將會自己承認所犯的罪。耶穌再來施行最後審判之時,所有人將會在神的審判台前承認自己的罪(羅14:12;彼前4:5)。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作見證」:「證言」、「證據」。 ●「你們自己作見證吧」:「為自己作證吧」、「對自己作見證吧」亦即是「拿出證據證明你自己要把神當神」。所以引出 24:23~34 約書亞要求除去外邦神(當成歸向神的證據)。──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22~24】百姓以自己和自己的證言為見證,表明他們要事奉耶和華的應許是真實的。692約書亞吩咐百姓,要除掉外邦神,並要專心歸向神,而百姓的回復是應許要事奉神,並順服(直譯:聽,聽從)祂。在其他的經文中,順服命令是由一則特定的聲明(四8,以色列人就照約書亞所吩咐的去作),或一個描述命令執行的故事(五2~3,「你製造火石刀」……約書亞就製造了火石刀),來作說明。──《丁道爾聖經注釋》 ◎聽了百姓 24:21 的回答後,約書亞叫他們發誓,並請他們拿出實際行動來表明心意,也就是立刻除掉他們中間已經存在的外邦假神,專心仰望真神。於是百姓表示完全聽從,這是百姓「第三次」表示要事奉神心志。( 24:22~24 )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23】「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人: 即使是約書亞在世時,以色列百姓中似乎也有私藏偶像的人和精神上的偶像崇拜者(利17:7;結20:7)。因此,約書亞督促那些既想事奉耶和華又不能丟棄偶像的人下定決心單單信仰神。即使不是有形象的偶像<王上14:23,偶像>,只要是愛其如愛神,或愛其甚於愛神,那便是偶像(西4:35)。今日,也有一些基督徒在信耶穌的同時,也去求算命者的預言。聖徒不應滿足於因信稱義,乃要竭力成聖。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當雅各在示劍要求全家「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創三十五2)的時候,他們立刻「把外邦人的神像和他們的耳朵上的環子交給雅各,雅各都藏在示劍那裡的橡樹底下」(創三十五4)。 而當約書亞在示劍要求百姓「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23節)的時候,百姓卻只是用「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24節)來回應「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23節)。這可能暗示有些人沒有徹底清除偶像,結果留下了破口,導致後代「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士二12)。──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專心歸向」耶和華:「把你們的心轉向」。──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除掉。見第14節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4】「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侍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他的話。”」 ◎儘管約書亞在此提出警告和請他們自己作抉擇,以色列民也在這三度作了信仰告白,百姓以自己和自己的證言為見證,表明他們要事奉耶和華的應許是真實的。但在約書亞死後下一代的百姓卻很快地又去敬拜了亞摩利人的神( 士 2:11~13 6:10 ),實在是相當諷刺。 百姓三次確認他們效忠於耶和華,這就加強了他們宣言的嚴肅性,並重新堅固了這約(出19:8;24:3,7)。──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5】「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立定律例典章: “律例”指一般的規條或義務,“典章”則指具有法律意義的律法。出15:25將與此相同的希伯來語譯成“律例、典章”。總之是當時的以色列百姓所當遵守的規條,不論是已成文的還是尚未成文的。在這裡約書亞並不是提出了新的律法條款,乃是重申了摩西的律法。即約書亞是更新了從前的律法。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律例。源於一個表示“切割”和“雕刻”的詞。“典章”一般譯為“審判”。可能刻在約書亞立起來作為紀念的石頭上。── SDA聖經註釋 【書廿四25~27 石頭怎能聽見神的話向人作見證?】 答:這是約書亞在示劍與以色列人立約時,曾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述,「他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
(書廿四27)。參文理譯本的題目是「立石為證」。類如伯特利許願之石——作神的殿(創廿八18—22)。米斯巴鑒察之石——神在人中間鑒察(創卅一44—49)。約旦河斷流之石——永遠的紀念(書四1—9)。以巴路山錄法之石——記載宣律法,(書八30—33)。米斯巴救助之石——以便以謝,(神的幫助,撒上七11 12)。示劍城盟約之石——作見證(書廿四27)等等。這些都是以石頭為記,作人與神之間堅定不移立約的證據,表明神——住人中間,鑒察人心,被人紀念,啟示話語,施行幫助,警戒人免得離棄祂,(參書廿四37小字)。由此可知石頭本身並非能聽見神的話,向人作見證。我們若再從靈意的領受上說,神乃是堅固的磐石,且預言基督成為頭一塊房角石,稱為活石。(詩十八2,一一八22,太廿一42,彼前二4)。祂曾在臨近示劍的敘加城見證自己是基督。(約四5,25—29)。神的話在祂裡面,我們若背棄神,祂就會見證我們的不是。緣此,我們對於以上的問題,就有了一番屬靈的認識和瞭解,而不致發生誤會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書二十四25~28】立約的見證──約書亞將約記錄下並立石為證。――《串珠聖經注釋》 ◎ 24:25~28 約書亞就帶領百姓與神立約,把立約的內容寫在律法書上,並且在聖所旁立了一塊大石頭。約書亞告訴他們,這塊大石頭是個證據,證明此刻的與神立約;倘若日後他們違背誓約,雖然約書亞不在看不到了,但石頭還在,就像「不會說話的審判官」會向他們發出無聲的審判。──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書二十四26】「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 “耶和華的聖所旁邊”。或指那仍然存在的舊祭壇,或指約書亞在附近以巴路山所築的祭壇(八30),或譯作:“在耶和華看為聖的橡樹下面”(比較創一二6)。重要的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那寫在石頭上的約(27節)。――《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耶和華的聖所”不是指示羅的會幕,因為以色列人當時聚集在示劍。這“聖所”也許指古人在那裡敬拜神的地方(創十二6~7;三十五2~4)。――《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橡樹 ...... 聖所」:指示劍旁、神特別啟示自己的一塊地方,見創12:6, 7。――《串珠聖經注釋》 耶和華的聖所: 並不是指摩西在曠野所設立的會幕,因為當時會幕設立在示羅(18:1),並不可能為了特別的儀式,隨處移動。因此,本節的“聖所”可以說是指築在以巴路山附近的壇(8:30)。但是,也有人認為這是指示劍橡樹之下的“聖地”。理由是亞伯拉罕與雅各曾在此地築壇敬拜了耶和華(創28:18;33:20)。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耶和華的聖所」(26節),指神特別指定的一個地方。──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聖所」:表示當時在示劍也有神的聖所,並非只有示羅是神選擇的聖地。也可能指列祖曾經在示劍的橡樹旁敬拜神( 創 12:6~7 35:2~4 )。 ◎ 24:26 是約書亞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人的第七次立石,以前六次分別在 4:20 7:26 8:29,32 10:27 22:27 。有人將永遠被毀的耶利哥也當作神在以色列中履行應許並施行拯救的見證。看見這些石頭和廢墟,從古到今的人都可以思念神的大愛和公義,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證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約書亞將這些話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就是約書和律例典章(25節)。這份記錄和律法書都放在約櫃旁。 這是《舊約》作者中的第二次“簽名”。第一次是摩西(申31:9)。約書亞之後是撒母耳(撒上10:25)。這些人並沒有認為自己是那卷書的作者,而只是奉命對已經寫好的內容進行補充,把交代他們的記在
“神的律法書中”。《聖經》從一開始就表現出統一性的基本特徵。 一塊大石頭。見第25節注釋。 橡樹下。可能是雅各掩埋偶像的那棵橡樹(創35:4)。──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6 石頭和橡樹】立石和稱聖的樹木或樹林,是迦南人(見烏加列的《阿赫特史詩》)和早期以色列人祭儀場所的一部分(立石,見:創二十八18~22;出二十四4;撒下十八18;樹木,見:創十二6;申十一30;士六11,九6;撒上十3)。雖然兩者都受到後期正典的譴責(出二十三24;利二十六1;申十二2;王下十六4),在此的使用卻很自然。其功用可能也是紀念重要事件(如書四2~9,紀念渡過約但河的十二磈石頭)。此外,這石和木也有使更新盟約的典禮,有別於示劍之巴力廟宇的作用。——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四27】「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倘或云云”或作“所以要向你們作見證,免得你們背棄耶和華你們的神”)。” 」 見證的石頭是採用以石頭為紀念的傳統,在過約但河時已經這樣作過(四1~9)。不過,這石頭既是誓約的見證,就比較像雅各在伯特利(創二十八16~22),以及他與拉班協商之後所立的石頭(創三十一43~54)。那兩次,各都起了誓,而石頭與誓言有關。條約的見證人通常是國家所拜的神祇,而約書亞和百姓不拜別神,只拜耶和華,因此他們不可能要別的神祇來作見證。石頭可以作為恒久的紀念,提醒未來的世代在示劍曾立過的約,以及這約的重要性。695雅各與石頭和示劍的關係,對這段經文別具意義。──《丁道爾聖經注釋》 以色列人在此重申前約,立巨石為記。這是約書亞進入迦南地後以民第七次立石,以前六次見四20;七26;八29,32;十27;二十二27。有人將永遠被毀的耶利哥也當作神在以色列人中履行應許、施行拯救的見證。看見這些石頭和廢墟,從古到今的人應思念神的大愛與公義,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證明。――《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這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後第七次立起石頭作見證(四20;七26;八29;八32;十27;二十二27),為要提醒後人。今天,當我們軟弱、跌倒或失敗的時候,聖經中的歷史和這些石頭也會起來向我們作見證,「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指「石頭也聽見剛剛約書亞與百姓的對話」。 ●「背棄」:「背誓」、「錯誤起誓」。 ◎關於「立石為證」:a. 伯特利許願之石——作神的殿( 創 28:18~22 )。b. 米斯巴鑒察之石——神在人中間鑒察( 創 31:44~49 )。c. 約旦河斷流之石——永遠的紀念( 書 4:1~9 )。d. 以巴路山紀錄律法之石——記載宣律法( 書 8:30~33 )。e. 示劍城盟約之石——作見證( 書 24:25~28 )。f. 米斯巴救助之石——以便以謝,神的幫助( 撒上 7:11~12 )。這些都是以石頭為記,作人與神之間堅定不移立約的證據,表明神住人中間,鑒察人心,被人紀念,啟示話語,施行幫助,用以警戒人免得離棄祂。──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石頭比較經久。刻在上面將永遠作為無聲的見證,即使刻寫的人去世了,這些石刻也將留給以後的世代。──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8】「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 【書二十四29】「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約書亞去世的時候,和摩西一樣(參一1的注釋),得著了那特殊的頭銜「耶和華的僕人」。約書亞活了一百一十歲,比一般人都長壽(詩九十10),但比不上摩西(一百二十歲;申三十四7)。696這顯示,他一生蒙神祝福,也蒙了特殊的呼召,要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事。約瑟也是一百一十歲去世(創五十26)。這個數字把將以色列帶進迦南的約書亞,和把以色列帶入埃及的祖先連在一起。它也為第32節提到約瑟鋪路。──《丁道爾聖經注釋》 約書亞的地業,見19:49~50。――《串珠聖經注釋》 即使約書亞死後,以色列百姓依然尊他為“耶和華的僕人”。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領袖去世不久之後他們的信仰陷入了悲慘的境地。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約書亞活了「一百一十歲」(29節),如果他是80歲進迦南,就治理了百姓30年,去世時是主前1377年。猶太史學家約瑟夫認為約書亞治理了百姓25年(《猶太古史記》卷5第2章117節),這樣約書亞可能是85歲進迦南,去世時是主前1382年。猶太教傳統認為約書亞治理了百姓28年(《米大示 Midrash》Seder Olam Rabbah 第12章),這樣約書亞可能是82歲進迦南,去世時是主前1379年。 「耶和華的僕人」(29節)死了,乃是回天家向神交帳。雖然以色列人將面臨許多軟弱、跌倒和失敗,但「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31節)。因此,約書亞可以坦然地在神面前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四7)。至於神的百姓以後的道路,可以放心地交在神的手中;因為神埋葬祂的僕人,但會繼續祂的工作。──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約書亞記最後記下的是約書亞和以利亞撒的去世,也記下了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下葬在示劍,並且強調在新一代還健在時,以色列人還事奉神( 24:29~33 )。 ●「耶和華的僕人」:這是一個特殊的頭銜。和摩西一樣( 1:1 ),約書亞去世時得著了這頭銜( 24:29 )。 ●「正一百一十歲」:原文是「為一百一十歲之子」,與約瑟的死亡年紀一樣
創 50:26 。──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見書23:1注釋。約書亞名字的第一次出現是在他四十歲的時候(出17:9)。在以後漫長的歲月裡發生了許多大事。如今,這個偉大政治家的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其實不管是名聲顯赫還是默默無聞,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結束的一天。約書亞沒有指定繼承人。他的後代沒有接替他的位置。事實上,以後的歷史再也沒有提到他的子孫。很可能約書亞根本就沒有留下後嗣來接續他的名份。但他比任何地上的家庭擁有更高的榮譽,和更久的紀念。──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29~33】約書亞卒:約瑟的骸骨下葬及祭司以利亞撒之死。――《串珠聖經注釋》 【書二十四30】「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在迦實山的北邊。」 約書亞葬在亭拿西拉的「邊界」(希伯來:g]#b[u^l)上。697這個字在約書亞記第十二~十九章的分配地業中,出現了五十多次。加上他地業的境內一語,不但表明約書亞的生命到此告終,也表示支派分配地業的時期也已結束。約書亞的產業是支派分配地業時所分的最後一份。他也是最後一個去「自己的地業」之人,因為他必須先打發所有以色列人歸到他們的地業去(28節)。──《丁道爾聖經注釋》 ●「境內」:「邊界」(SH 1366)。這個字在 書 12:1~19:51 分配地業中,有56節出現了此字。 ●「他地業的境內」:不但表明約書亞的生命到此告終,也表示支派分配地業的時期也已結束。約書亞的產業是支派分配地業時所分的最後一份。他也是最後一個去「自己的地業」之人,因為他必須先打發所有以色列人歸到他們的地業去( 24:28 )。約書亞最後葬在亭拿西拉的「境內(邊界)」上。 ●「迦實山」:這山的位置雖然不明,但很有可能是在以法蓮山地之亭拿西拉(蒂布納廢墟)以南的地方。有學者認為它應當在示劍西南32公里左右之處。──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迦實山。靠近亭拿西拉。關於其位置,見士2:9注釋。──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30 迦實山】這山的位置雖然不明,卻應該是在以法蓮山地,亭拿西拉(蒂布納廢墟)以南的地方。如此它當在示劍西南二十哩左右之處。——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四31】「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侍奉耶和華。」 知道……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 曾經歷拯救以色列民族脫離暴政與壓迫的神之恩典的人,直至最後都相信耶和華,但是,他們的後裔卻與他們不同,最終還是事奉了偶像。相繼而來的士師記就是記錄了以色列重新受到外敵的入侵與強佔而痛苦的故事。為了使我們的信仰成熟而經歷神的恩典固然是好事,但過於追求神秘主義體驗則存在將我們引上歧途的危險<可9:2~13,神秘主義與基督教>。雖然沒有親眼見過復活的基督卻能信他是救主且跟隨他的人,是更加有福的人(路16:31;約20:29)。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 24:31 也暗示當這些長老死去以後,以色列人就不再專心事奉神了,這正是士師記所描述的混亂狀況。我們如果離開世間,所關心的人還會持續守住這個信仰嗎?──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以後的世代忽略了回顧過去的歷史,忘記了神為他們的先祖所行的大事。這種回顧本來是會説明他們認識到神也願意為他們施行大事,就象祂對待他們的祖先一樣。──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32】「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就是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 這裡提到約瑟的遺骸(創五24~26),又重述雅各所買的墓地(創三十三18~20),便將約書亞記和創世記連起來,成為一個大時代的總結,也就是說,從創世記開始直到約書亞記為止,乃是講到這群屬神的子民如何從一個家族變成眾支派,進而形成一個國家。——丁道爾《約書亞記聖經注釋》 埋葬“約瑟”的骸骨,為要使以色列人記得,約瑟深信神賜下迦南地的應許,以及神應驗祂應許的信實。――《約書亞記雷氏研讀本》 “那塊地”:雅各曾應許將這塊在示劍所買的地給約瑟的子孫為業(創三十三19)。約瑟死時囑咐停柩在埃及,憑信心相信有一日全族必可回歸故里(創五十25)。約瑟的願望實現,以色列人從埃及帶來的約瑟骸骨現在葬在這裡。約瑟骸骨的下葬和約書亞及大祭司以利亞撒的逝世,結束了以色列人寄居外邦和流浪曠野的時代。接上是以色列人在這塊新得到的土地上建立王國的故事。――《啟導本聖經約書亞記註釋》 以色列人把約瑟骸骨帶出埃及的原因,見創50:24~25。 「用一百塊 ...... 那塊地」:參創33:18~20。――《串珠聖經注釋》 約瑟的骸骨,埋葬在示劍: 約瑟曾遺命將自己的骸骨葬在迦南地,顯明他即使是在埃及享受榮華富貴,也未曾失去對神應許的信心(創50:25)。過了500年之後將約瑟的骸骨葬在迦南地的事實,表明神的應許(創15:16)必會成就。約瑟的骸骨被埋在示劍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雅各不僅從哈抹的子孫買了那地,且在那裡為子孫築了壇,使那地聖潔(創33:19,20)。 ――《聖經精讀本──約書亞記註解》 約書亞活了「一百一十歲」,約瑟也是活了「一百一十歲」(創五十26)。聖靈把約書亞的死和約瑟照著他的願望「葬埋在示劍」(32節;創五十25)聯繫到一起,表明從創世記到約書亞記,是神救贖計畫中一個階段的結束。約瑟對神應許的信心等候,終於得著了成全。 神把特別的權威賜給摩西和約書亞(三7;四14),讓他們執行出埃及、進迦南的特殊任務。現在這兩項任務都已經完成了,神就不再指定約書亞的接班人,而是安排非尼哈接替他父親以利亞撒做大祭司,維持人與神之間的交通。在接下來的士師時代,神將用完全不同的方式來帶領祂的百姓,讓他們在形式上的各自為政中,學習尊神為王(撒上八7),「聽從祂的話」(24節),長久地活在應許之地。在整個士師時代,神並沒有讓百姓跟隨一個中央集權的領袖,而是讓每個支派都尊神為王:當某個支派走偏的時候,神將興起仇敵來管教悖逆的百姓;當某個支派回轉的時候,神也將興起士師來拯救悔改的百姓。這也是神今天帶領我們的方式。──
約書亞記綜合解讀 ●一百塊「銀子」:原文SH 7192 (qesitahs) 是銀錢的單位,價值和重量不詳。這個字亦見於 創
33:19 及伯 42:11 。 ◎ 24:32 約瑟曾命令將他的骸骨葬於迦南地
創 50:25 。 ◎雅各買的地記載於 創 33:18~19 。 ◎ 24:32~33 約瑟骸骨的下葬和約書亞以及大祭司以利亞撒的逝世,結束了以色列人寄居外邦和流浪曠野的時代,接下來是以色列人在這塊新得到的土地上建立王國的故事。──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這裡記錄埋葬約瑟的骸骨,是在約書亞的逝世以後,但有可能發生在本章所描述以色列人聚集在示劍時,也就是他去世之前。原文的動詞可以是過去式的。──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32以色列列祖在迦南的墳地】列祖所用的兩塊墳地都是從此地的原居民買來的。第一個墳地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在希伯侖附近,從赫人以弗侖手上買來的。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都在此安葬。只有拉結不是在此埋葬,原因是她在伯利恒附近猝死於難產(創三十五19)。雅各在她墳墓立碑,是這地區遊牧民族安葬於墳丘(tumulus)的習俗。——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二十四33】「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 ●「小山」:就是「基比亞」,不過明確的地點無法考察了。──
約書亞記研經資料(蔡哲民等) 以利亞撒。他可能與約書亞是差不多時間或稍後一點去世的。 非尼哈所得。直譯是“非尼哈的小山”。由於分配給祭司的城邑是在猶大,便雅憫和西緬支派的境內,以法蓮山地給大祭司居住的這份地可能是百姓自願奉獻的。這裡離約書亞和會幕較近。稱為“非尼哈的小山”可能是因為非尼哈住在那裡比他的父親以利亞撒更久。── SDA聖經註釋 【書二十四33 小山】新國際本作「基比亞」,和合本(意譯)作「小山」。亞倫之子以利亞撒的墳墓是在以法蓮屬地。優西比烏記載它是在戈夫納(Gophna)以北五哩之處。然而名叫基比亞的地點有好幾個,經文可能只是稱之為「非尼哈的小山」而已。這種地方性的地名暫時是無法辨識的。──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思想問題(第24章)】 1 1節顯示:約書亞給百姓的囑咐都是出於神,因為百姓是站在神面前領受。基督徒對神僕人的教導應有什麽態度?參16節。 2 假若亞伯拉罕沒有蒙神帶領離開拜偶像的環境(2~3),你想他的信仰會有任何的改變?人可以在神的救恩上誇口麽?參約15:16。 3 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後陸續遇到什麽困難(5~11)?神怎樣施恩給他們,使他們得到應許的迦南地?今日信徒蒙神帶領離開罪惡走永生道路,會有類似的經歷麽? 4 約書亞不但嚴囑咐百姓敬畏及事奉耶和華,且以身作則,表明他的家只事奉耶和華(15)。今日教導神話語的人,是否也該如此? 5 約書亞吩咐百姓要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23),這有可指住在他們中間的迦南人所信奉的偶像。你周圍不認識神的人拜偶像的風氣有否影響你,妨礙你專一服事神呢? 6 31節有什麽含意?參士2:8~13。以色列人容易偏離神,他們的失敗給基督徒什麽警惕? ──《串珠聖經注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