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約書亞臨終遺言(二)】 四、約書亞召集眾民宣告臨終遺言(1~15節) 五、約書亞在示劍與百姓立約(16~28節) 六、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相繼去世(29~33節) 貳、逐節詳解 【書二十四1】「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神面前。」 〔呂振中譯〕「約書亞將以色列眾族派聚集在示劍,把以色列的長老、跟首領、審判官,和官吏、都召了來;他們就來、站在神面前。」 〔原文字義〕「聚集」被招聚;「示劍」肩膀,力量。 〔文意註解〕「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示劍』位於迦南地的中部,是南北大道與東西大道的交叉口。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神在這裡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參創十二6~7);雅各全家從亞蘭回到迦南,首先在示劍為神築壇、清除偶像(參創三十三18~20;三十五4);而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也首先在示劍築壇,並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上宣告祝福和咒詛,立志順服聖約(參書八30~35)。因此,約書亞將百姓召集到示劍,正是為了在這個特殊的地方從頭數算神的恩典(參2節),激勵百姓堅定與神所立的約。 「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神面前」:『長老』年長且老練,被選作全民的代表,摩西時代是七十長老(參出二十四1);『族長』指支派、宗族、家族的各級首領;『審判官』可能以數城或區域為單位,主持審理案件並下達判決的首領;『官長』輔佐審判官並執行其斷案的下級首領。以上四類名銜,是當時在民政上治理以色列百姓各級官長;『站在神面前』指站在約櫃面前。約櫃已經被從示羅運到這裡,見證百姓與神立約。 【書二十四2】「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眾民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古時你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的父親、也就是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他們事奉別的神。」 〔原文字義〕「眾民」百姓,人民;「亞伯拉罕」眾人的父;「拿鶴」哼氣;「他拉」駐紮地;「那邊」對面;「事奉」工作,服事。 〔文意註解〕「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耶和華』指神的名;『以色列的神』用來與一般偶像假神有所區別。 「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拿鶴』是亞伯蘭(後改名亞伯拉罕)的兄弟(參創十一26);『大河』指幼發拉底河;『大河那邊』即指迦勒底的吾珥(參創十一28);『別神』即偶像假神。 【書二十四3】「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呂振中譯〕「我將你們的先祖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我使他的後裔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原文字義〕「帶來」拿來,帶走;「領…走」行走;「迦南」低地,商人,生意人;「眾多」許多,增多;「以撒」他笑。 〔文意註解〕「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走遍迦南全地』指神曾叫亞伯拉罕「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創十三17)。 「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他的子孫』在此特指經由他妻子撒拉所生的子孫(參創十七18~19)。 〔話中之光〕(一)神藉著第一段選召列祖的歷史(參3~4節),啟示祂的百姓:(1)不是亞伯拉罕有信心、有智慧、有勇氣脫離偶像,而是神主動揀選他、呼召他。不但是神拯救亞伯拉罕脫離偶像,也是神一路用恩典把他「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並且負責他的後裔以撒、雅各都行在神的路上,甚至包括下埃及、成為奴隸。(2)因此,神是選召人的神,祂也是負責用恩典和大能成就選召的神。神百姓的身上沒有偶然,所有的經歷都在神的管理之中,為要成就祂美善的旨意。 【書二十四4】「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 〔呂振中譯〕「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去取為基業;而雅各和他子孫則下了埃及去。」 〔原文字義〕「雅各」抓住腳後跟的人,取代者;「以掃」多毛的;「西珥」長滿粗毛的;「埃及」兩個海峽。 〔文意註解〕「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雅各和以掃』是以撒所生的孿生兄弟;『西珥山』指死海南邊的多山丘陵地帶;『賜給以掃為業』指供他們居住生活(參申二5)。 「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因飢荒而去投靠當時做埃及首相的約瑟(參創四十六5~6;出一1)。 【書二十四5】「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呂振中譯〕「我差遣摩西亞倫;我用疫病擊打埃及,就是我在埃及中所行的,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原文字義〕「差遣」打發,送走;「摩西」被拉的;「亞倫」帶來光的人;「降災」打擊。 〔文意註解〕「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降災與埃及』原文意指神對埃及的十大打擊(參出七至十一章)。 〔話中之光〕(一)神藉著第二段出埃及的歷史(參5~7節),啟示祂的百姓:(1)不但是神拯救列祖脫離偶像,也是神拯救百姓脫離世界。(2)人沒有辦法靠著自己的努力脫離世界,只有神能救贖我們。人也沒有辦法靠著自己的勇氣進入迦南,若不是神不離不棄地用恩典來激發以色列人的信心,他們永遠也過不了曠野。 【書二十四6】「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 〔呂振中譯〕「我領你們的列祖出埃及;他們到了海邊,埃及人帶着車輛馬兵、追趕你們的列祖到蘆葦海。」 〔原文字義〕「領…出」前往,出來;「紅海」海;「追趕」追逐,逼迫。 〔文意註解〕「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車輛馬兵』包括六百輛特選的車(參出十四7)和馬匹、馬兵(參出十四10),代表埃及的精銳軍力。 【書二十四7】「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祂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呂振中譯〕「你們的列祖向永恆主哀呼,他就將墨般的黑暗佈在你們與埃及人之間;使海水臨到、來淹沒他們;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原文字義〕「哀求」哭求,喊叫;「淹沒」遮蓋,披上。 〔文意註解〕「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祂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中間黑暗』使埃及追兵不能迫近以色列人;『淹沒埃及人』一舉毀滅了埃及的精銳部隊,使埃及無法再危害以色列人。 「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許多年日』共達四十年之久(參書五6)。 【書二十四8】「我領你們到約但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 〔呂振中譯〕「我領你們到亞摩利人之地,就是住在約但河東那邊的;他們跟你們交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取得了他們的地以為業;我也將他們從你們面前消滅掉。」 〔原文字義〕「亞摩利」山居者;「滅絕」毀滅,根絕。 〔文意註解〕「我領你們到約但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亞摩利人所住之地』指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領地。 〔話中之光〕(一)神藉著第三段河東得勝的歷史(參8~10節),啟示祂的百姓:(1)不但是神拯救百姓脫離世界的勢力——埃及的軍隊,也是神拯救百姓脫離靈界的勢力——巴蘭的咒詛。(2)神不但領百姓過紅海,也領百姓勝過河東二王,用得勝來預備百姓跟隨祂進迦南的信心。(3)神不但領百姓得勝,也把百姓從失敗中扶起來,救他們脫離「與巴力·毗珥連合」(民二十五3)的罪。 【書二十四9】「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呂振中譯〕「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對以色列人爭戰;他打發人將比珥的兒子巴蘭召了來咒詛你們。」 〔原文字義〕「摩押」他父親的;「西撥」麻雀;「巴勒」破壞者;「比珥」焚燒;「巴蘭」非我民。 〔文意註解〕「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巴勒和巴蘭的故事,記在民數記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話中之光〕(一)約書亞論及有關巴蘭的事(參閱9~10節),這是值得注意的。因為此事件(參民22~24章)從以下兩個方面,給予我們很大的教訓:(1)任何人都不能阻擋神的作為(羅巴35~39):巴蘭的嘴唇不僅沒有向以色列發出咒詛,反而為其祝福,充分體現了神的絕對主權(參民24章);(3)要戒備那迷惑之人(彼後二15):雖然巴蘭為耶和華的權能所震攝而未敢咒詛以色列,但他貪婪成性,違背真理,想藉著假預言來迷惑百姓。因此約書亞警戒那些迷惑者。 【書二十四10】「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呂振中譯〕「我不情願聽巴蘭;他倒連連給你們祝起福來;這樣,我便援救了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原文字義〕「肯」樂意,同意;「連連祝福(原文雙同字)」祝福,屈膝;「救…脫離」解救,奪取。 〔文意註解〕「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連連祝福』前後共有四次轉變咒詛為祝福(參民二十三1~二十四19)。 【書二十四11】「你們過了約但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 〔呂振中譯〕「你們過了約但河,來到耶利哥;耶利哥公民和你們交戰,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也攻擊你們;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裏。」 〔原文字義〕「約但」下降;「耶利哥」它的月亮;「比利洗」屬於某一村莊;「赫」恐懼;「革迦撒」外邦人行近;「希未」村民;「耶布斯」被踐踏,打穀場。 〔文意註解〕「你們過了約但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耶利哥』位於約但河西岸,迦南地的中部,地處東西南北大道的交匯點,自古即為兵家必爭之地;『亞摩利人』是含子孫中很強大的一支(參創十16),多居住在山地(原文字義);『比利洗人』居住在迦南地中部的一族,與迦南人相鄰(參創十三7);『迦南人』以含的兒子迦南取名的一族(參創十二6),居住在迦南地西部谷地和沿海一帶;『赫人』他們比亞伯拉罕較早定居於迦南地,故亞伯拉罕在他們中間算是寄居的(參創二十三3~4節);他們人多勢大,擁有大片土地(參書一4);『革迦撒人』是含的兒子迦南的子孫中的一族(參創十6,15~16);『希未人』相信也是含的兒子迦南的子孫中的一族(參創十17);『耶布斯人』也是迦南的子孫中的一族(參創十16),是耶路撒冷的原住民(參書十五63)。 〔話中之光〕(一)神藉著第四段進迦南的歷史(參11~13節),啟示祂的百姓:(1)人若跟隨神,仇敵必來「與你們爭戰」,但神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因此,爭戰並不可怕;只要我們專心跟從神,爭戰就是我們支取神的得勝(12節)、享用神的供應(13節)的途徑。(2)從得救到得勝,一切都是神自己的工作(5~7節;12節)。因此,「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 【書二十四12】「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呂振中譯〕「我打發了大黃蜂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兩〔或譯:十二〕個王從你們面前趕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原文字義〕「攆出」趕走,驅逐。 〔文意註解〕「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黃蜂』乃寓意,表明從神來的驚恐,使敵人不戰而敗。 【書二十四13】「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呂振中譯〕「我賜給你們地土、不是你們勞碌開墾過的;我賜給你們城市、不是你們所建造、而你們得以居住於其中的;我賜給你們葡萄園橄欖園、不是你們所栽種、而你們得以喫其果子的。』」 〔原文字義〕「修治」辛勞,勞動;「建造」建立,修造;「栽種」種植。 〔文意註解〕「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修治』指人工的開墾和整治;『建造』指人工的興建和修造。 「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栽種』指人工的耕耘和修理。 【書二十四14】「“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敬畏永恆主,以純全和忠信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來事奉永恆主。」 〔原文字義〕「誠心」完全的,健全的;「實意」忠實,可靠。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誠心實意』指正直的存心和忠實的意念;『事奉』在14~15節裡共提到這詞七次,表示委身的服事;『大河那邊』指幼發拉底河那邊,即指迦勒底的吾珥(參創十一28)。 〔話中之光〕(一)事奉耶和華就意味著否定其他的一切神靈。因此,當承認外邦神皆為虛妄,惟有耶和華是真神(參林前八4)。基督教是一神論(Monotheism),並不是單神論(Monolatry,不否認他神存在)。耶和華並不是在眾神之中最有能力的神,乃是永活的真神,除耶和華之外並不存在別神(參詩八十六10)。 【書二十四15】「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以事奉永恆主為不好,那麼你們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到底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還是你們住於其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的家呢、我們是必定事奉永恆主的。』」 〔原文字義〕「選擇」挑選,決定;「必定」(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亞摩利人的神』泛指迦南七族所敬拜的偶像假神。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是聖經名句,真正對神的忠心,應當能夠影響自己的妻兒、子孫全家(參徒十六1,15,34)。 〔話中之光〕(一)今天,許多人不願意信主,是因為不想被神約束。實際上,世界上並沒有絕對的自由,離開神的結果不是得自由,而是「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來二15),「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羅六19)。人不是事奉神,就是事奉偶像,並沒有第三條道路,只能在事奉神和事奉偶像之間做一個選擇:「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 (二)在埃及為奴的人,並沒有「選擇所要事奉的」神的自由;只有被神領出埃及的百姓,才有自由和權力來「選擇所要事奉的」神。同樣,今天自由意志還在罪的捆綁之中的人,並沒有選擇事奉神的能力;只有那些自由意志已經得著聖靈釋放的人,才有自由和能力來選擇事奉神。 (三)神是宇宙萬有的主,是創造救贖我們的神,應當事奉祂,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們是祂的子民,是祂的受造之物,是屬祂的。而且只有事奉祂才能蒙恩得福,那些不事奉真神而事奉別神,敬拜偶像的人都要滅亡,是有禍了。若事奉神,討神的喜悅,會有許多超人意外,奇妙的事發生,真是一生一世有神的恩惠慈愛隨著他們(參詩二十三5~6),一樣好處都不缺(參詩三十四8~10)。 (四)約書亞自己事奉神,也不願意讓家中的兒女們,以及僕婢,財物,歸給偶像假神使用。因為必須先齊家,才可以治國。使徒保羅也告訴教會:作監督的,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三4~5)? 【書二十四16】「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 〔呂振中譯〕「人民回答說:『我們絕對不離棄永恆主、去事奉別的神;」 〔原文字義〕「斷不敢」絕不是那樣;「離棄」離去,棄絕。 〔文意註解〕「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本節是信仰的告白: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 〔話中之光〕(一)這一代百姓親身經歷了神的救贖、保護和得勝(參17~18節),知道神是自己唯一能倚靠的神(18節),所以「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16節)。但由於他們與迦南人妥協(參士二2~3),導致後代很快就「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士二12)。 (二)今天,有些基督徒的兒女也是從小上主日學,長大以後卻遠離教會、遠離了父母的神。我們應當反省自己,是否重蹈了以色列人的覆轍:(1)有沒有在真理原則上與罪妥協;(2)有沒有幫助兒女與神建立個人的關係,讓他們能親身經歷神,承認父母的神也是他們自己的神。 【書二十四17】 「因耶和華我們的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呂振中譯〕「因為是永恆主我們的神、他把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上來的,是他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的,是他在我們所行的一切路上、又在我們所經過的別族之民中保護了我們的;」 〔原文字義〕「大」巨大的;「道」道路;「保護」保守,看守。 〔文意註解〕「因耶和華我們的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從已過的經歷,認識了神的大能和大愛。 【書二十四18】「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 〔呂振中譯〕「永恆主又把別族之民、住這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所以我們、也必定事奉永恆主,因為他纔是我們的神。』」 〔原文字義〕「住」居住,留下。 〔文意註解〕「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請參閱17節註解。 「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本句是結論,既然從經歷驗證祂是真神,就當事奉祂。 【書二十四19】「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人民說:『你們不能事奉永恆主;因為他是聖別的神;他是忌邪的神;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原文字義〕「能」有能力;「聖潔的」神聖的,聖潔的;「忌邪的」嫉妒的。 〔文意註解〕「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聖潔的神,是忌邪的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然而,信仰的告白(參16節)和經歷上的認識神(參17~18節上)是一回事,能做到討神喜悅的事奉(參18節下)又是另一回事。要做到這個地步,就必須對付罪惡,特別是在神之外另有所愛慕和追求的罪,分別出來歸神為聖。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以為可以一面事奉神,一面繼續追求名利、地位、事業和成功的偶像。但約書亞清楚地宣告:選擇事奉神是要付代價的,因為神的性情是「聖潔的、忌邪的」,祂只接受人「專心歸向」(23節)祂。一個已經蒙神恩典的人,如果心裡還藏著各種偶像,不但「不能事奉耶和華」的,而且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祂「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20節)。 (二)「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可能是指人意志薄弱,無法依靠自己順從神的命令。約書亞不只是說:「你們不能帶著別神來侍奉耶和華。」他也是強調「你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侍奉耶和華。」約書亞在使徒保羅一千多年以前就在這句話中提出了因信稱義的偉大原則。要得到這種義,神和人需要配合。如果沒有我們的同意與合作,神就不能為我們做什麼。同樣,如果沒有神的幫助,我們什麼也做不了。信心和行為就像一條船上的兩把漿,必須配合使用。 【書二十四20】「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離棄了永恆主,去事奉外族人的神,那麼永恆主在使你們得福之後,就一定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都滅盡。』」 〔原文字義〕「福」美好,令人滿意;「禍」邪惡的,令人討厭的。 〔文意註解〕「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是福是禍,端在自己的抉擇。 〔話中之光〕(一)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事奉偶像就是離棄神,「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你們想經上所說是徒然的嗎?神所賜、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嗎」(雅四4~5)? 【書二十四21】「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事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人民對約書亞說:『不;我們總要事奉永恆主。』」 〔原文字義〕「不然…定要」(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事奉耶和華」:以色列人在目前這個階段,定意選擇事奉耶和華。 【書二十四22】「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祂,你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人民說:『你們為自己選擇了永恆主、要事奉他:你們對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證。』」 〔原文字義〕「選定」挑選,決定;「作見證」證人,證據,證言。 〔文意註解〕「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祂,你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以色列人願意以他們的『選定』作為證詞,他日若轉向別神,就成為他們無可推卸的『見證』,定他們有罪。 【書二十四23】「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呂振中譯〕「約書亞說:那麼『現在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外族人的神,傾心歸向永恆主以色列的神。』」 〔原文字義〕「除掉」轉變方向,出發;「歸向」轉向,傾斜於。 〔文意註解〕「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除掉』按照前後文來看,重在指從心裡除掉偶像假神的影響力;『專心歸向』指心意的轉向,清心向著真神。 【書二十四24】「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祂的話。”」 〔呂振中譯〕「人民對約書亞說:『永恆主我們的神、我們要事奉;他的聲音、我們要聽從。』」 〔原文字義〕「聽從」尊重,聽見。 〔文意註解〕「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神,聽從祂的話」:『我們必事奉耶和華』這是第三次肯定的回話(參18,21節),堅立了定要事奉耶和華的宣言。 【書二十四25】「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呂振中譯〕「那一天、約書亞就和人民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了律例典章。」 〔原文字義〕「立定」設立;「律例」法令,法規,條例;「典章」判決,判例。 〔文意註解〕「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立約』 約書亞代表神和以色列人立約,表示雙方誓願受「約」的約束;『律例』指律法,是神向人的要求;『典章』指審判,是神對人是否遵行律法的判定。 【書二十四26】「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 〔呂振中譯〕「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聖橡樹下永恆主的聖所旁邊。」 〔原文字義〕「立在」使直立。 〔文意註解〕「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這些話』指約書亞與百姓立約的話和律例典章(參閱25節);『神的律法書』指摩西所寫、放在約櫃旁的律法書(參申三十一26)。 「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一塊大石頭』指立石為證,留供後世作永遠的紀念(參書四6);『橡樹下』亞伯拉罕曾在示劍的橡樹下築壇敬拜神(參創十二6~7),極可能指的是同一棵樹;『耶和華的聖所』大概指的是亞伯拉罕所築的祭壇。 【書二十四27】「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倘或云云”或作“所以要向你們作見證,免得你們背棄耶和華你們的 神”)。” 」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眾民說:『看哪,這塊石頭可以對我們作證,因為它聽見了永恆主同我們所說的一切話;所以這塊石頭要對你們作證,免得你們否認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背棄」欺騙,行事虛偽。 〔文意註解〕「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這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第七次立石作見證(參書四20;七26;八29,32;十27;二十二27)。 「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聽見了耶和華』這是擬人式筆法,彷彿石頭也在場聽見神對人所說的話。 【書二十四28】「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 〔呂振中譯〕「於是約書亞打發了人民各歸自己的地業去。」 〔原文字義〕「打發」遣散,送走。 〔文意註解〕「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百姓』指代表眾支派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參1節)。 【書二十四29】「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呂振中譯〕「這些事以後,永恆主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那時他是一百一十歲。」 〔原文字義〕「嫩」魚,後裔。 〔文意註解〕「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耶和華的僕人』指轉達並監督遵行神命令的人,這個頭銜和摩西一樣(參書一1)。 29~33節是別人追記的本書跋文。 【書二十四30】「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在迦實山的北邊。」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他埋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迦實山北邊。」 〔原文字義〕「以法蓮」我將獲雙倍果子,兩堆灰燼;「亭拿西拉」豐盛的一部分;「迦實」震動。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在迦實山的北邊」:『亭拿西拉』位於伯特利西北方約15公里,示羅西南方約19公里,約書亞分配完各支派的地業之後,以色列人分給他的地業(參書十九49~50);『迦實山』確實地點不詳,大概在亭拿西拉境內的南邊。 【書二十四31】「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儘約書亞在世的日子、又儘那些知道永恆主為以色列人所行一切之事的長老、儘那些比約書亞後死的長老在世的日子、以色列人都是始終事奉永恆主的。」 〔原文字義〕「知道」認識。 〔文意註解〕「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所行諸事』指5~12節所敘述的全部或一部分神蹟奇事;『長老還在的時候』他們的年齡比約書亞相差最少在二十或二十五歲以上(參閱書十三1註解),故在約書亞死時,他們的年齡應當在九十歲以下。 【書二十四32】「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就是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從埃及帶上來的約瑟骸骨、他們給埋葬在示劍,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錠從示劍的祖哈抹的子孫買得的那份田地;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 〔原文字義〕「約瑟」耶和華已增添;「哈抹」公驢。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約瑟的骸骨』約瑟死前曾留下遺言,務必將他的骸骨搬到迦南地(參創五十25),後來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遵著約瑟的心願,將他的骸骨一同帶走(參出十三19)。 「就是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示劍』位於耶路撒冷北方約48公里,撒瑪利亞東南方約9公里,分地時劃歸瑪拿西半個支派(參書十七7),故本節稱「約瑟子孫的產業」。 【書二十四33】「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 〔呂振中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人把他埋葬在基比亞、他兒子非尼哈的小山上,就是非尼哈在以法蓮山地所得的業。」 〔原文字義〕「以利亞撒」神已幫助;「非尼哈」銅管樂器的口;「小山」(原文「基比亞」),山丘。 〔文意註解〕「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以利亞撒』當時的大祭司,死後大祭司的職任由他兒子非尼哈繼承;『非尼哈…所得的小山』由於分配給祭司的城邑是在猶大、便雅憫和西緬支派的境內(參書二十一4),而這裡所說的以法蓮山地是屬於以法蓮支派或瑪拿西半個支派,故「非尼哈所得的小山」可能是哥轄其餘的子孫自願將他們分得之地(參書二十一20~26),再分一小塊給候任大祭司非尼哈居住(同是哥轄的子孫),確實地點不詳。 叁、靈訓要義 【約書亞臨終記事】 一、數算神的恩典(1~13節): 1.「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他們就站在神面前」(1節):召集眾民於示劍。 2.「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2~3節):神帶領祖宗亞伯拉罕走遍迦南全地。 3.「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5節):神差遣摩西帶領眾民出埃及。 4.「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我領你們到約但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7~8節):經曠野奪了約但河東之地。 5.「你們過了約但河,…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就住在其中」(11~13節):又奪了約但河西之地住在其中。 二、與民立約定意事奉神(14~28節): 1.「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祂」(14節):既蒙神厚恩就當事奉祂。 2.「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15節):我和我家必定事奉神,百姓可自由選擇。 3.「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16節):百姓回答定意事奉神。 4.「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祂,你們自己作見證吧」(22節):當在神前見證事奉祂。 5.「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25~27節):與百姓立約、立定律例典章、立石為證。 三、三位偉人的死葬(29~33節): 1.「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葬在他地業的境內」(29~30節):約書亞壽終離世。 2.「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事奉耶和華」(31節):知道神恩的長老還在世時事奉耶和華。 3.「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32節):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 4.「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33節):大祭司以利亞撒也死了。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書亞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書亞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