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二十一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利未人分得的城邑】 一、原則:從以色列人地業中拈鬮分給利未人(1~8節) 二、哥轄族亞倫子孫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十三座城(9~19節) 三、哥轄族其餘子孫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座城(20~26節) 四、革順族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三座城(27~33節) 五、米拉利族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得十二座城(34~40節) 六、結論:使神應許賜福的話得著成就(41~45節) 貳、逐節詳解 【書二十一1】「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 〔呂振中譯〕「那時利未人父系家屬的首領近前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子兒約書亞、跟以色列人支派父系家屬的首領面前,」 〔原文字義〕「利未」連結於;「以利亞撒」神已幫助;「嫩」魚,後裔;「約書亞」耶和華是拯救。 〔文意註解〕「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利未人』迦南地沒有分配產業之地給利未支派,因為神自己就是他們的產業(參民十八20),他們可以分享以色列人奉獻給神的祭物,但是他們的居住之地卻還沒有解決。 【書二十一2】「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 〔呂振中譯〕「在迦南地在示羅告訴他們說:『永恆主曾由摩西經手吩咐給我們城市居住,給我們城外牧場、以應我們牲口的需要。』」 〔原文字義〕「迦南」低地,商人,生意人;「示羅」安歇之地;「摩西」被拉的。 〔文意註解〕「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示羅』是當時會幕的所在地(參書十八1),也是拈鬮分配產業之地的地方(參書十八10)。 「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摩西的吩咐記載在民三十五2)。 【書二十一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呂振中譯〕「於是以色列人照永恆主所吩咐的、從自己的產業中、將以下這些城、和城外牧場、給了利未人。」 〔原文字義〕「地業」財產,產業;「給」給,置,放。 〔文意註解〕「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每個支派都按照自己土地的大小和價值把城邑給了利未人,因為神曾指示(參民三十五8),城邑多的支派多給,少的支派少給。 【書二十一4】「為哥轄族拈鬮,利未人的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呂振中譯〕「為哥轄家族拈出鬮來:利未人中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和便雅憫支派、憑拈鬮得了十三座城。」 〔原文字義〕「哥轄」集會;「亞倫」帶來光的人;「猶大」讚美的;「西緬」聽;「便雅憫」右手之子。 〔文意註解〕「為哥轄族拈鬮,利未人的祭司亞倫的子孫」:『哥轄族…亞倫的子孫』利未人共有三個宗族,其中哥轄族可分兩大分支,亞倫的子孫是祭司家族(參民三10),其餘的子孫則負責扛抬會幕的器具。這樣,利未人分成四組。 「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以色列十二支派也分成四組,每一組各負責利未人中的一組,按拈鬮方式提供城邑。第一組是猶大、西緬、便雅憫等三個支派,提供十三座城給亞倫的子孫。 【書二十一5】「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 〔呂振中譯〕「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家族、和但支派、跟瑪拿西半個支派、憑拈鬮得了十座城。」 〔原文字義〕「以法蓮」我將獲雙倍果子,兩堆灰燼;「但」審判;「瑪拿西」導致遺忘。 〔文意註解〕「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第二組是以法蓮、但、瑪拿西等兩個半支派,提供十座城給哥轄其餘的子孫。 【書二十一6】「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住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呂振中譯〕「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家族、和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跟巴珊中的瑪拿西半個支派、憑拈鬮得了十三座城。」 〔原文字義〕「革順」流亡;「以薩迦」有價值;「亞設」快樂的;「拿弗他利」摔角;「巴珊」多結果實的。 〔文意註解〕「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住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第三組是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住巴珊的瑪拿西等三個半支派,提供十三座城給革順的子孫。 【書二十一7】「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流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 〔呂振中譯〕「米拉利的子孫、按家族、從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西布倫支派、拈得了十二座城。」 〔原文字義〕「米拉利」苦味;「流便」看哪一個兒子;「迦得」軍隊;「西布倫」高貴的。 〔文意註解〕「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流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第四組是流便、迦得、西布倫等三個支派提供給米拉利的子孫。 【書二十一8】「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按鬮分給利未人。」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憑拈鬮得以下這些城和城外牧場、分給利未人,照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的。」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按鬮分給利未人」:本節是9~40節的序言,說明各支派所提供的城邑和其郊野是根據拈鬮而得的,也就是說,下面的城邑都是出於神的旨意。 【書二十一9-10】「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給了利未支派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因為給他們拈出頭一鬮,」 〔呂振中譯〕「他們從猶大人支派、和西緬人支派、將以下這些記名的城分給利未人中哥轄家族的亞倫子孫;頭一鬮是給他們的。」 〔原文字義〕「頭一(原文雙同字)」第一的,首要的,先前的。 〔文意註解〕「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給了利未支派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因為給他們拈出頭一鬮」:意指11~16節所列舉的城邑是從猶大和西緬兩個支派按照拈鬮得出的。 【書二十一11】「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它四圍的牧場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人的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原文字義〕「基列亞巴」第四;「亞衲」頸;「始祖」祖先,創始者;「希伯崙」聯合。 〔文意註解〕「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基列亞巴』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約三十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13)。 【書二十一12】「惟將屬城的田地和村莊,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 〔呂振中譯〕「至於這城的田地、和屬這城的村莊、他們是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產的。」 〔原文字義〕「耶孚尼」他將被面對;「迦勒」有才能的,勇敢,全心的。 〔文意註解〕「惟將屬城的田地和村莊」:指距離城牆三千肘以外的田地和村莊(參民三十五4~5)。 「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此事記載在書十五13。 【書二十一13】「以色列人將希伯崙,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又給他們立拿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接受誤殺人者的逃罪城希伯崙、和屬希伯崙的牧場、以及立拿、和屬立拿的牧場、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 〔原文字義〕「立拿」鋪過的道路。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將希伯崙,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此事記載在書二十7。 「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又給他們立拿和屬城的郊野」:『立拿』位於希伯崙西北方約25公里,亞西加的西面約6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42)。 【書二十一14】「雅提珥和屬城的郊野、以實提莫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又給了他們雅提珥和屬雅提珥的牧場,以實提莫和屬以實提莫的牧場,」 〔原文字義〕「雅提珥」充裕的;「以實提莫」我會出人頭地。 〔文意註解〕「雅提珥和屬城的郊野、以實提莫和屬城的郊野」:『雅提珥』位於希伯崙南南西方約21公里,別是巴東北方約21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48);『以實提莫』位於希伯崙南方16公里,別是巴東北方約29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50)。 【書二十一15】「何崙和屬城的郊野、底璧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何崙和屬何崙的牧場,底璧和屬底璧的牧場,」 〔原文字義〕「何崙」多沙的;「底璧」聖所。 〔文意註解〕「何崙和屬城的郊野、底璧和屬城的郊野」:『何崙』位於希伯崙西北方15公里,伯利恆西南方約17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51);『底璧』位於希伯崙西南方15公里,別是巴東北方約26公里,原屬猶大支派(參書十五15)。 【書二十一16】「亞因和屬城的郊野、淤他和屬城的郊野、伯示麥和屬城的郊野,共九座城,都是從這二支派中分出來的。」 〔呂振中譯〕「亞因〔或譯:亞珊〕和屬亞因的牧場,淤他和屬淤他的牧場,伯示麥和屬伯示麥的牧場:九座城,都是由這兩族派給了亞倫子孫的。」 〔原文字義〕「亞因」泉水;「淤他」向外伸展;「伯示麥」太陽之家。 〔文意註解〕「亞因和屬城的郊野、淤他和屬城的郊野、伯示麥和屬城的郊野」:『亞因』位於別是巴西北方約6公里,迦薩東南方約40公里,原屬西緬支派(參書十九7);『伯示麥』不同於書十五10的「伯示麥」,位於伯善北方約20公里,耶斯列東南方約22公里,原屬西緬支派(參書十九22)。 「共九座城,都是從這二支派中分出來的」:『九座城』七座原屬猶大支派,兩座原屬西緬支派(參11~16節)。 【書二十一17】「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城的郊野、迦巴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便雅憫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基遍的牧場,迦巴和屬迦巴的牧場,」 〔原文字義〕「基遍」丘陵城市;「迦巴」山。 〔文意註解〕「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城的郊野、迦巴和屬城的郊野」:『基遍』位於耶路撒冷西北方約9公里,伯特利西南方約10公里,原屬便雅憫支派(參書十八25);『迦巴』位於耶路撒冷北方約9公里,伯特利南方約8公里,原屬便雅憫支派(參書十八24)。 【書二十一18】「亞拿突和屬城的郊野、亞勒們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亞拿突和屬亞拿突的牧場,亞勒們和屬亞勒們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亞拿突」禱告蒙應允;「亞勒們」隱蔽。 〔文意註解〕「亞拿突和屬城的郊野、亞勒們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亞拿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方約4公里,基比亞東南方約3公里,原屬便雅憫支派;『亞勒們』位於耶路撒冷北給東方約6公里,基比亞東方約4公里,原屬便雅憫支派;『共四座城』這四座城都原屬便雅憫支派。 【書二十一19】「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亞倫子孫做祭司的所有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文意註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十三座城』即猶大支派七座,西緬支派兩座,便雅憫支派四座。 【書二十一20】「利未支派中哥轄的宗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 〔呂振中譯〕「利未人、哥轄子孫的家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他們拈鬮所得的城、是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別出來的。」 〔文意註解〕「利未支派中哥轄的宗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哥轄其餘的子孫』負責扛抬會幕的器具,他們所得的城邑詳載於21~26節。 【書二十一21】「以色列人將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接受誤殺人者的逃罪城、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和屬示劍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基色的牧場,」 〔原文字義〕「示劍」肩膀,能力;「基色」部分。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將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城的郊野」:『示劍』位於耶路撒冷北方約48公里,撒瑪利亞東南方約9公里,原屬以法蓮支派(參書二十7);『基色』位於耶路撒冷西北西方約31公里,約帕東南方約27公里,原屬以法蓮支派(參書十六10)。 【書二十一22】「基伯先和屬城的郊野、伯和崙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基伯先和屬基伯先的牧場,伯和崙和屬伯和崙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基伯先」兩個集會;「伯和崙」空虛之家。 〔文意註解〕「基伯先和屬城的郊野、伯和崙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基伯先』位於示劍東南方約21公里,示羅東北方約20公里,原屬以法蓮支派;『伯和崙』分上下伯和崙兩城,究竟是上伯和崙或是下伯和崙未能確定(參書十六3,5)。 【書二十一23】「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城的郊野、基比頓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又從但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伊利提基的牧場,基比頓和屬基比頓的牧場,」 〔原文字義〕「伊利提基」讓神將你吐出;「基比頓」土墩。 〔文意註解〕「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城的郊野、基比頓和屬城的郊野」:『伊利提基』位於約帕南方約16公里,亞實突北方約18公里,原屬但支派(參書十九44);『基比頓』位於亞實突東北方約22公里,基遍西方約31公里,原屬但支派(參書十九44)。 【書二十一24】「亞雅崙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亞雅崙和屬亞雅崙的牧場,迦特臨門和屬迦特臨門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亞雅崙」鹿原;「迦特臨門」石榴的酒醡。 〔文意註解〕「亞雅崙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亞雅崙』位於基遍西方約15公里,伯示麥北方約11公里,原屬但支派(參書十九42);『迦特臨門』位於約帕東北方約7公里半,亞弗西方約12公里,原屬但支派(參書十九45)。 【書二十一25】「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他納的牧場,迦特臨門〔或譯:以比他〕和屬迦特臨門的牧場;兩座城。」 〔文意註解〕「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他納』位於米吉多東南方約8公里,以伯蓮西北方約11公里,原屬瑪拿西河西半個支派(參書十七11);『迦特臨門』不同於24節的「迦特臨門」,位於米吉多東南南方約18公里,伯善西南西方約21公里,原屬瑪拿西河西半個支派。 【書二十一26】「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哥轄子孫其餘的家族所有的城共十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文意註解〕「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十座城』即以法蓮支派四座、但支派四座、瑪拿西河西半個支派兩座。 【書二十一27】「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又給他們比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產業中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巴珊中的哥蘭、和屬哥蘭的牧場、給了利未人的家族、革順的子孫,又給了他們比施提拉、和屬比施提拉的牧場:共兩座城。」 〔原文字義〕「哥蘭」他們的囚禁,他們的喜悅;「比施提拉」增加。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巴珊的哥蘭』位於以得來西北方約25公里,亞斯他錄西方約7公里,原屬於瑪拿西河東半個支派(參申四43)。 「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又給他們比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革順的子孫』他們的職分是看守和搬運帳幕和罩棚,並罩棚的蓋與會幕的門簾,院子的帷子和門簾,並一切使用的繩子(參民三25~26);『比施提拉』位於以得來北北西方約23公里,基列拉末北方約31公里,原屬於瑪拿西河東半個支派(參代上六71)。 【書二十一28】「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城的郊野、大比拉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以薩迦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基善的牧場,大比拉和屬大比拉的牧場,」 〔原文字義〕「基善」堅硬的;「大比拉」話語。 〔文意註解〕「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城的郊野、大比拉和屬城的郊野」:『基善』位於伯善西北方約20公里,米吉多東北方約22公里,原屬以薩迦支派(參書十九20);『大比拉』位於書念北方約11公里,米吉多東北方約23公里,原屬以薩迦支派(參書十九12)。 【書二十一29】「耶末和屬城的郊野、隱干寧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耶末和屬耶末的牧場,隱干寧和屬隱干寧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耶末」高地;「隱干寧」花園噴泉。 〔文意註解〕「耶末和屬城的郊野、隱干寧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耶末』位於伯利恆西方約22公里,希伯崙西北方約23公里,原屬以薩迦支派(參書十五35);『隱干寧』伯示麥附近低原的一個村莊,確實地點不詳,原屬以薩迦支派(參書十五34)。 【書二十一30】「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城的郊野、押頓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亞設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米沙勒的牧場,押頓和屬押頓的牧場,」 〔原文字義〕「米沙勒」懇求;「押頓」屈從的。 〔文意註解〕「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城的郊野、押頓和屬城的郊野」:『米沙勒』位於亞柯東南方約8公里,約念北方約19公里,原屬亞設支派(參書十九26);『押頓』位於推羅南方約26公里,亞柯北北東方約16公里,原屬亞設支派(參代上六74)。 【書二十一31】「黑甲和屬城的郊野、利合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黑甲和屬黑甲的牧場,利合和屬利合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黑甲」光滑;「利合」寬闊的地方。 〔文意註解〕「黑甲和屬城的郊野、利合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黑甲』位於亞柯南方約26公里,約念北方約3公里,原屬亞設支派(參書十九25);『利合』位於亞柯東南方約7公里,米吉多北方約35公里,原屬亞設支派(參書十九30)。 【書二十一32】「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和屬城的郊野、加珥坦和屬城的郊野,共三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產業中、將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加利利的基低斯、和屬基低斯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或譯:哈門〕和屬哈末多珥的牧場,加珥坦和屬加珥坦的牧場:三座城。」 〔原文字義〕「加利利」一帶,行政區;「基低斯」聖所;「哈末多珥」多珥(世代)的溫泉;「加珥坦」雙城。 〔文意註解〕「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加利利的基低斯』位於夏瑣北方約11公里,但城西南方約18公里,原屬拿弗他利支派(參書二十7)。 「又給他們哈末多珥和屬城的郊野、加珥坦和屬城的郊野,共三座城」:『哈末多珥』位於伯善北方約30公里,基尼烈城南方約11公里,原屬拿弗他利支派(參代上六76);『加珥坦』位於加利利的基低斯西方約13公里,夏瑣西北方約19公里,原屬拿弗他利支派(參代上六76的「基列亭」)。 【書二十一33】「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革順人所有的城按他們的家族所分得的共十三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文意註解〕「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城的郊野」:『共十三座』即瑪拿西河東半個支派兩座、以薩迦支派四座、亞設支派四座、拿弗他利支派三座。 【書二十一34】「其餘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就是約念和屬城的郊野、加珥他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其餘的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家族從西布倫支派的產業中所分得的、是約念和屬約念的牧場,加珥他和屬加珥他的牧場,」 〔原文字義〕「約念」人們哀慟;「加珥他」城市。 〔文意註解〕「其餘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米拉利子孫』他們的職分是看守和搬運帳幕的板、閂、柱子、帶卯的座,和帳幕一切所使用的器具,院子四圍的柱子、帶卯的座、橛子,和繩子(參民三36~37)。 「就是約念和屬城的郊野、加珥他和屬城的郊野」:『約念』位於基順河的南岸,多珥的東北面約20公里,米吉多的西北約11公里,原屬西布倫支派(參書十九11);『加珥他』確實地點不詳,原屬西布倫支派。 【書二十一35】「丁拿和屬城的郊野、拿哈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丁拿和屬丁拿的牧場,拿哈拉和屬拿哈拉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丁拿」堆肥;「拿哈拉」草場。 〔文意註解〕「丁拿和屬城的郊野、拿哈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丁拿』位於亞柯東南方約25公里,約念東北方約23公里,原屬西布倫支派(參代上六77);『拿哈拉』位於約念北方約16公里,亞柯南方約13公里,基順河北岸的一座小城,原屬西布倫支派(參書十九15)。 【書二十一36】「又從流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城的郊野、雅雜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如便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比悉的牧場,又給他們雅雜和屬雅雜的牧場,」 〔原文字義〕「比悉」金礦,遠方的營寨;「雅雜」被踩下。 〔文意註解〕「又從流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城的郊野、雅雜和屬城的郊野」:『比悉』位於希實本東方約8公里,米底巴東北方約13公里,原屬流便支派(參書二十8);『雅雜』位於希實本之東南約26公里,底本之東北約16公里,原屬流便支派(參書十三18)。 【書二十一37】「基底莫和屬城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基底莫和屬基底莫的牧場,米法押和屬米法押的牧場:四座城。」 〔原文字義〕「基底莫」東方的;「米法押」光彩,高度。 〔文意註解〕「基底莫和屬城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基底莫』位於希實本之南約30公里,底本之東北約9公里,原屬流便支派(參書十三18);『米法押』位於希實本東方約14公里,拉巴南方約10公里,原屬流便支派(參書十三18)。 【書二十一38】「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迦得支派的產業中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基列的拉末、和屬拉末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瑪哈念的牧場,」 〔原文字義〕「基列」多岩之地;「拉末」崇高;「瑪哈念」雙營地。 〔文意註解〕「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基列的拉末』位於以得來西南方約11公里,伯珊東方約51公里,原屬迦得支派(參書二十8)。 「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城的郊野」:『瑪哈念』眾說紛紜,確實地點不能確定,較有可能的是位於雅博河的北岸,毘努伊勒的東方約11公里,原屬迦得支派(參書十三26)。 【書二十一39】「希實本和屬城的郊野、雅謝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牧場,雅謝和屬雅謝的牧場:共四座城。」 〔原文字義〕「希實本」堡壘;「雅謝」受幫助的。 〔文意註解〕「希實本和屬城的郊野、雅謝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希實本』位於約但河流入死海的河口東北東方24公里處,原屬迦得支派(參書十三17);『雅謝』位於希實本北北西方約25公里,拉巴西北西方約20公里,原屬迦得支派(參民二十一32)。 【書二十一40】「其餘利未支派的人,就是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 〔呂振中譯〕「其餘利未人的家族、米拉利的子孫、按他們的家族所分得的一切城市:他們拈鬮所得的有十二座城。」 〔文意註解〕「其餘利未支派的人,就是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共十二座城』即西布倫支派四座、流便支派四座、迦得支派四座。 【書二十一41】「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在以色列人的產業中、利未人所有的城共四十八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文意註解〕「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共四十八座』即亞倫的子孫十三座(參4節)、哥轄其餘的子孫十座(參5節)、革順的子孫十三座(參6節)、米拉利的子孫(參7節)。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的各支派,在他們自己的地業中,分出城邑和郊野來,給他們的弟兄利未人居住。神叫利未人,分散在各支派中,不是要管轄他們,而是要服事,教導各支派,在敬拜神的事上幫助他們。愛的實際,是在於肯給。以色列各支派的人民,因為敬畏神,也對事奉神的利未人相當尊敬。他們顯然知道實行神的旨意,使在壇前事奉的人,得加倍的敬奉,不是對宗教人另眼看待,以為是些脫離生產的寄生蟲。 (二)利未人有一個特別的任務,就是把神的律法教導百姓,使雅各家不忘記他的審判,使以色列不背棄他的律法,也提醒他們焚香及獻祭。他們教導百姓分辨潔與不潔之物,遇有糾紛時為他們作判斷,他們就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參申卅三10)。散居之利未人就像防腐劑一樣,為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信仰得以延續下去,他們一定要藏著神的道在蒙福之地持守信仰,沒有了信心,也就失去了祝福,信心的糧食是神的道,因此,沒有神的話,信心就要失去,這是不變的法則。 【書二十一42】「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這些城四圍都有自己的牧場;城城都是這樣。」 〔原文字義〕「城城(原文複數型雙同字)」城市。 〔文意註解〕「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屬城的郊野』指從城根起,四圍往外量三千肘(參民三十五4~5)。 【書二十一43】「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 〔呂振中譯〕「這樣,永恆主便將他從前起誓應許給他們列祖的地全都給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既取得了它,就住在那裏。」 〔文意註解〕「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指神向亞伯拉罕應許要將迦南全地賜給他的後裔(參創十七8)。 「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以色列人當時雖尚未完全征服迦南全地,但神已經事先明告,他們將逐漸佔據(參申七22),直到以色列人人口增多,向著神全然順從,才能得到完全的應驗。 【書二十一44】「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呂振中譯〕「永恆主使他們四圍得享平靜,照他們向他們列祖所起誓的一切話;他們所有的仇敵中、沒有一個人能在他們面前站得住的;永恆主把他們所有的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原文字義〕「四境」四方,周圍;「平安」休息,靜止,保持現狀。 〔文意註解〕「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四境平安』指以色列人所控制的地域,沒有發生重大的戰事。 「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一切仇敵』指迦南地原住民;『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指膽敢挑釁者無不遭受挫敗。 【書二十一45】「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以色列家所說到的福氣、沒有一句落空;全都應驗了。」 〔原文字義〕「落空」倒下,失敗;「應驗」收成,進入。 〔文意註解〕「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一句也沒有落空』意指神所應許的話,不僅全般概略地應驗,並且每一細節也都照著神所說的話正確地應驗了。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應許賜福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神成全了祂對以色列人的全部應許,證明了祂的信實。有些應許的成全經過好多年的時間,不過神應許的一切「都應驗了」。祂的諸應許要按祂自己所定的日期,而不是按我們所想的時間來成就,但我們知道祂的話是可靠的。 (二)我們越相信神會實現祂的應許,並且還要不斷成就,我們就越容易盼望其他的應許成真。也許我們有時會不耐煩,希望神按照我們所定的方式,即時採取行動。其實我們應當忠心,做我們知道神要我們做的事,然後把前途交託給祂。 叁、靈訓要義 【利未人所得城邑】 一、利未人得地原則(1~8節): 1.「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2節):城邑供居住,郊野供放牧。 2.「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按鬮分給利未人」(3,8節):以色列人按鬮將地業分給利未人。 二、哥轄族中亞倫子孫所得城邑共有十三座(9~19節): 1.「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希伯崙…立拿…雅提珥…以實提莫…何崙…底璧…亞因…淤他…伯示麥…共九座城」(9~16節)。 2.「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基遍…迦巴…亞拿突…亞勒們…共四座城」(17~18節)。 3.「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19節)。 三、哥轄族中其餘子孫所得城邑共有十座(20~26節): 1.「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示劍…基色…基伯先…伯和崙…共四座城」(20~22節)。 2.「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伊利提基…基比頓…亞雅崙…迦特臨門…共四座城」(23~24節)。 3「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迦特臨門…共兩座城。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25~26節)。 四、革順族所得城邑共有十三座(27~33節): 1.「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比施提拉…共兩座城」(27節)。 2.「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大比拉…耶末…隱干寧…共四座城」(28~29節)。 3.「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米沙勒…押頓…黑甲…利合…共四座城」(30~31節)。 4.「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哈末多珥…加珥坦…共三座城」(32節)。 5.「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33節)。 五、米拉利族所得城邑共有十二座(34~40節): 1.「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約念…加珥他…丁拿…拿哈拉…共四座城」(34~35節)。 2.「又從流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雅雜…基底莫…米法押…共四座城」(36~37節)。 3.「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瑪哈念…希實本…雅謝…共四座城」(38~39節)。 4.「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40節)。 六、分地結論(41~45節): 1.「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41節)。 2.「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43節)。 3.「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44節)。 4.「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4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書亞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書亞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