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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亞干犯罪致攻艾城失敗】

   一、亞干取了當滅的物使神怒氣發作(1)

   二、派三千人攻艾城結果在敵人面前逃跑(2~5)

   三、約書亞在神面前俯伏哀禱(6~9)

   四、神告以失敗原因,須取出犯罪者(10~15)

   五、神取出亞干,亞干認罪(16~21)

   六、亞干全家被治死,堆石紀念(22~26)

 

貳、逐節詳解

 

【書七1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呂振中譯〕但是以色列人在該被毀滅歸神之物上犯了不忠實的罪;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該被毀滅歸神之物,永恆主就向以色列人發怒。

   〔原文字義〕當滅的物」禁忌,被咒詛的;「猶大」讚美的;「謝拉」升起;「撒底」賦予;「迦米」我的葡萄園;「亞干」惹麻煩者。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支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當滅的物』指必須毀滅或用來奉獻給神的人和物,嚴禁挪做私用;『犯了罪』意指行為逾矩或奸詐,對神不忠。

         「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向以色列人發作』一人連累眾人,顯明屬神的人(神的兒女)乃是一個共同體,禍福與共。

   〔話中之光〕()當我們屬靈戰爭得勝的時候,也是最容易跌倒的時候;當我們勝過試探誘惑的時候,也是最容易犯錯的時候;當我們在教會中登峰造極、功成名就的時候,也是最容易驕傲、失去自制的時候。

         ()新約的信徒在神眼中,乃「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彼此的關係至為密切。

         ()我們「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5),所以對其他的信徒應當彼此關懷,「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

         ()在約書亞記裡,只有亞干如此詳細地列出了四代家譜。家譜本是亞干承受產業的依據,現在卻成為神定罪他的根據(16~18)。亞干與喇合形成鮮明對比:亞干因為背叛神的命令,被從猶大支派中剪除(25);喇合卻因為投靠神,被接納進猶大支派(參太一5);亞干連累了神的百姓,喇合卻給神的百姓帶來了祝福。

         ()一個「亞干取了當滅的物」,在神眼中卻是「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在神的旨意裡,以色列是「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要在地上成為神團體的見證,而亞干的犯罪使團體的見證出現了破口。同樣,新約信徒已經「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十二15),所以對軟弱的肢體不應當指責、輕視,而應當勸勉、扶持,因為「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十二26)

         ()導致艾城的失敗,以色列人輕敵不是主因,主要的原因乃是以色列軍隊的元帥在這次攻擊戰中沒有發出命令。主帥的沉默使以色列的進攻艾城沒有根據。為什麼主帥不發聲呢?人出的主意也不是主因,使主帥沉默乃是因為以色列人拒絕服從神的權柄。人不服神的權柄,神就不發令。在艾城的失敗中,神讓以色列人學了一些屬靈的功課,也讓屬神的人一同在這次的失敗中學功課。

 

【書七2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去,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窺探那地。”他們就上去窺探艾城。

   〔呂振中譯〕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了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偵探那地。』人就上去、偵探了艾城。

   〔原文字義〕伯特利」神的家;「伯亞文」虛華之家,罪孽之家;「艾」荒場。

   〔文意註解〕當下,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往伯特利東邊靠近伯亞文的艾城去」:『當下』指攻取耶利哥城之後;『伯特利』舊約中一個重要城市,位於耶路撒冷北面約十七公里;『伯亞文』位於伯特利東面,在曠野的邊緣;『艾』一座小城,可能因其地理外貌奇特,故取名艾,原文字義「荒場」。

         「吩咐他們說:你們上去窺探那地。他們就上去窺探艾城」:『窺探那地』指蒐集前方軍事情報。

 

【書七3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裡,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裡的人少。”

   〔呂振中譯〕他們回來見約書亞,對他說:『不必叫眾民都上去;大約只要兩三千人上去,就能夠擊破艾城;不必勞累眾民都上那裏去,因為那裏的人少。』

   〔原文字義〕勞累」辛勞,勞動。

   〔文意註解〕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裡,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這是輕敵的表示。

         「不必勞累眾民都去,因為那裡的人少」:『那裡的人少』實際上,艾城的居民有一萬二千人(參書八25)

   〔話中之光〕()艾城的人口「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書八25),但探子們太自信了,低估了該城的防禦能力,認為「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而約書亞可能也被耶利哥的勝利沖昏了頭腦,興奮之餘沒有尋求神的旨意,就像今天許多人覺得「小事不必麻煩神」一樣。

         ()三十八年前窺探迦南的十個探子過於自卑,認為「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民十三33);現在這些探子卻過於自信,認為「不必勞累眾民都去」。人若憑著自己,不是自卑、就是自信,在事奉神的事上毫無益處;人只有注目神,看自己才能「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十二3)

 

【書七4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呂振中譯〕於是人民約有三千人上那裏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原文字義〕逃跑」逃離。

   〔文意註解〕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逃跑了』意指被擊敗潰散。

   〔話中之光〕()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最危險的時刻是我們陶醉在新的勝利的時刻,因為繼之而來便是向自我能力與才幹歌功頌德的試探。我們擴大自己在爭戰中的貢獻以致不見一人,只見自己;我們誇口靠著自己的劍攻城掠地,且靠著自己的膀臂自救。數算我們在耶利哥城的勝利,便輕視小小的障礙如艾城。當然,我們按理來推,既已勝過一個,就能輕取另一個!所以,常常在公眾面前一個極大的勝利,卻帶來私人生活裡的跌倒。在講臺上使人人傾服的,卻受制於一些可悲的欲望,或者在家裡的暴躁脾氣;而後對罪的痛悔又抹去所有勝利時刻的喜悅。

         ()基督徒生命中沒有小事,沒有甚麼小到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就能對付的。離了神,即使是最小的試探也會比一個強敵更厲害。我們如此軟弱,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罪,一旦得逞,都會使我們最有自信的方案失敗。那些在我們與神的交通中贏得的勝利,並不曾使我們繼承那分能力,我們仍然很軟弱;若是離了神,即使在面對最小的敵人爭戰時,也免不了敗退。在耶利哥戰役之前的信心、儆醒、與神的交通,也應是艾城之役取勝的關鍵。

 

【書七5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呂振中譯〕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擊敗了他們;人民就心灰意懶、如水一樣。

   〔原文字義〕追趕」追逐,逼迫;「示巴琳」缺口;「消化」溶化,溶解。

   〔文意註解〕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從城門前追趕他們,直到示巴琳」:『示巴琳』位於艾城與耶利哥之間,按照字義「缺口」,可能指坡地上的一處凹陷的地方。

         「在下坡殺敗他們。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下坡』艾城的海拔約800公尺,耶利哥僅約300公尺,故地勢呈下坡;『消化如水』形容士氣渙散,失去勇氣。

   〔話中之光〕()一場戰役損失了「三十六個人」,本來並不算什麼重大損失。但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從何珥瑪開始(民二十一3),就從來沒有打過敗仗。他們擊殺了河東的二王,擊敗了米甸人,渡過了約旦河,攻取了耶利哥,越來越有自信。沒想到竟然陰溝裡翻船,在小小的艾城吃了敗仗,躊躇滿志的百姓一下子自信心崩潰了,「眾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人若是靠著肉體爭戰,自信心來得快,去得也快;自信時看環境都是藍天白雲,自卑時看什麼都是豺狼虎豹;得勝了容易自傲,失敗了容易自卑。只有倚靠聖靈的爭戰和事奉,才能勝不驕、敗不餒:「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9~10)

 

【書七6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呂振中譯〕約書亞便撕裂衣裳;他和以色列長老、在永恆主的櫃前面、臉伏於地、直到晚上,也把塵土撒在頭上。

   〔原文字義〕撕裂」撕碎;「俯伏」倒下。

   〔文意註解〕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撕裂衣服灰撒在頭上』是極其悲痛的表示(參士十一35;撒上四12)

         「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約櫃前』意指在神面前。

 

【書七7約書亞說:“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但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但河那邊倒好。

   〔呂振中譯〕約書亞說:『哀阿,主永恆主阿,你為甚麼竟領這人民過約但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手中、使我們滅亡呢?巴不得我們住在約但河東那邊倒還甘心呢!

   〔原文字義〕哀哉」唉;「亞摩利」山居者。

   〔文意註解〕約書亞說: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但河」:約書亞的心中,可能因這次的失敗,自認為前景不妙。

         「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但河那邊倒好」:『亞摩利人』身材高大,居住在約但河兩岸高地;『約但河那邊』即指約但河東邊。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初次進攻艾城,他們沒有求問神,只倚靠自己的軍力,想攻克那小城。只是在以色列人被打敗以後,他們才求問神這是為甚麼。因為人經常倚靠自己的技巧與能力,尤其是擺在面前的任務看似容易時更會如此。我們只是在障礙大得不能勝過的時候,才會去求告神。不過,惟有神知道擺在前面的事到底如何,所以即使我們勝算在握,也應求問祂,才不至於犯嚴重的錯誤,作錯誤的判斷。神會叫我們學習功課,除去驕傲和自大,然後才能藉著我們工作。

 

【書七8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

   〔呂振中譯〕主阿,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甚麼可說的呢?

   〔原文字義〕轉」轉動,回轉;「背」頸背。

   〔文意註解〕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我還有什麼可說的呢?」:『轉背逃跑』指眼見情勢不利己方,無心戀戰,逃命為先。

   〔話中之光〕()約書亞的禱告,表面上與從前以色列人聽了十探子惡言後所發的怨言相似(參民十四2~4),但他們的心思卻完全不同。約書亞完全不知道百姓中間有人犯罪,還以為他們都很順服神。神曾應許「要使你一切仇敵轉背逃跑」(出二十三27),如今卻是「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似乎神違約了,所以他不知所措,痛苦地求問神「為什麼」(7),和摩西一樣擔心神的名、神的榮耀受損(9節;民十四15)

 

【書七9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

   〔呂振中譯〕迦南人和這地所有的居民聽見了,一定會把我們圍住,將我們的名從地上剪除掉;那時你為你至大之名要怎麼辦呢?』

   〔原文字義〕圍困」圍繞,環繞;「除滅」剪除,砍下。

   〔文意註解〕迦南人和這地一切的居民聽見了,就必圍困我們」:意指迦南七族人風聞艾城蕞爾小城,竟然擊敗以色列人,因此受到激勵,聯合起來圍攻我們。

         「將我們的名從地上除滅。那時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意指以色列的名聲關係到神的大名,如果神任令以色列聲名塗地,則神的聖名可能遭受世人蔑視與褻瀆。

   〔話中之光〕()神允許失敗臨到祂的百姓,並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人。耶利哥的重大勝利,使約書亞大意輕敵;艾城的小小失敗,反而使他靈裡蘇醒過來,立刻認清了危機。表面上,艾城之戰只死了三十六個人,可以增兵再戰,但這一戰所傳遞的信息卻是致命的:它會讓百姓以為「神不一定時刻保護百姓,為百姓爭戰」,或者「神的帶領是不確定的,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它也會讓迦南人認為「以色列的神並不是不可戰勝的」。因此,這一戰不但會破壞百姓的信心,而且會激發敵人的勇氣。迦南人若傾巢而出圍困他們,以色列人退路已斷,必然會被除滅。

         ()約書亞心中憂苦,他求問神,神既是信守聖約的,而且常以大能救助他們,現在怎可使他們戰敗呢?神放棄祂的子民嗎?還是神不能與迦南的諸神競爭呢?在任一情形中,以色列人都有危險,因為他們顯然無法戰勝那七個國家。如果神不顧他們,他們一定被消滅。但是約書亞最怕的,還是耶和華的名受羞辱。

 

【書七10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約書亞說:『起來;你為甚麼將臉伏地呢?

   〔原文字義〕起來」起立,站起來。

   〔文意註解〕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起來』含有當鼓起勇氣的意思;『為何這樣俯伏』神似乎在提醒約書亞事出有因,不可一味自責喪志。

   〔話中之光〕()約書亞跪在那裡禱告,是一種很優美的姿態,也有深長的意義。敬虔的人們常聚在一起,面伏於地,令人感動。有時在我們人生中,也會有這樣的經驗,神要我們對付百姓的罪,難得遭失敗、被棄絕。我們的地位不再在約櫃之前,每支派都要省察,究竟是誰應當負責,該被剪除。神的兒女啊,不要只在神面前哭泣哀求,要竭力尋求出神隱面的原因。你若落到撒旦的手中,一定你的奉獻有問題,你想從神奪取什麼。基督戰士必須與日月同光,滿有力量勇往之前,驅著戰車,朝著東方,向天路的高坡上直奔。

 

【書七11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傢俱裡。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犯了罪,不但越犯了我的約、我所吩咐他們守的約,反而取了該被毀滅歸神之物;又偷竊,又欺詐,私放在自己的物件裏。

   〔原文字義〕違背」疏離,逾越;「約」契約,結盟;「詭詐」欺騙。

   〔文意註解〕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以色列人犯了罪』一人犯罪,全體承擔罪責;『取了當滅的物』請參閱20~21節。

         「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傢俱裡」:『偷竊』指避開人的眼目,拿不該拿的東西;『行詭詐』指藏匿所竊物件。

   〔話中之光〕()神早已提醒百姓:「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書六18),亞干卻明知故犯,違背了神的約,這罪就如神所說的「連累以色列的全營,使全營受咒詛」(書六18)。神說:「以色列人犯了罪」,因為「身體只有一個」(弗四4),在神的眼中,與祂立約的乃是一個團體的以色列(參出十九5~6)

         ()神不在祂的應許上作工,一定是有原因的。神愛約書亞,也愛祂的子民,他們不會準確的尋求祂,祂就主動的向他們說明,一面是讓他們認識神的鑒察是明確的,人不能在神面前作假。一面是讓他們明白祂是如何的恨惡罪,罪把神向人作工的手擋住了,罪也使人成了可咒詛的。犯罪的行動不一定是要很驚人,那怕是一個小小的動作,只要是藐視神,不把神放在眼中,不以神說的話為是,以至落在不順服裡,這就很夠了,這就叫神的手不再伸出來,因為神不能與陷在罪裡的人同在。

 

【書七12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為成了被咒詛的,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

   〔呂振中譯〕因此以色列人在他們仇敵面前立不住,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因為他們成了該被毀滅歸神的。你們若不把該被毀滅歸神之物從你們中間消滅掉,我就不再和你們同在了。

   〔原文字義〕被咒詛的」禁忌,當滅的物;「當滅的物」(原文與「被咒詛的」同字)

   〔文意註解〕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站立不住」:『站立不住』指戰敗。

         「他們在仇敵面前轉背逃跑,是因為成了被咒詛的」:『轉背逃跑』指眼見情勢不利己方,無心戀戰,逃命為先;『成了被咒詛的』意指們自己成了當滅之物(參閱原文字義)

         「你們若不把當滅的物從你們中間除掉,我就不再與你們同在了」:犯罪最痛苦的後果,就是失去神的同在。

   〔話中之光〕()「成了被咒詛的」原文是「成了當滅的物」,以色列人若不肯除掉那些「當滅的物」,自己就會像「當滅的物」一樣被毀滅。約書亞早已宣告了這個咒詛(參書六18),但亞干儘管親眼看到耶利哥人因犯罪而毀滅,也清楚知道神的咒詛,卻還是抵擋不住犯罪的誘惑。罪最可怕的欺騙,就是讓人明知後果,卻以為自己能僥倖逃脫;而罪最痛苦的後果,就是使人神隔絕,神「不再與你們同在了」。

         ()在整個進迦南的過程裡,約書亞的剛強壯膽是倚靠神的同在(參書一59),百姓順服他也是因著神的同在(參書一17);他們之所以能過約旦河,是因為神的同在(參書三10);約書亞的名聲傳揚全地,還是因著神的同在(參書三7;六27)。現在神要百姓做一個選擇:是保留「當滅的物」、失去神的同在;還是除掉「當滅的物」、繼續神的同在。

         ()以色列人中有人犯罪,失去神的同在,這是以色列人失敗最重要的原因。我們從以色列人的歷史中,看見這個原則更加明顯;他們敬畏神,神就與他們同在,使用他們。當他們敬拜偶像,犯罪跌倒,就失去神的同在,被外邦人所征服。他們甚至被擄到外邦,成為國破家亡的一群。罪對一個人的屬靈生命,如疾病對肉體自然生命一樣;又如一個人帶病去打仗,他就毫無力量,自身也難保!

         ()一個靈裏犯罪的人,不肯認罪悔改,他就無法面對魔鬼撒但,更無法得勝!他沒有能力服事主,更沒有能力作美好的見證!我們看見很多事奉神的人,他們開始事奉的時候神很使用他們;後來因為一些事情犯罪跌倒,結果神就離棄他們,他們也不再為主所使用,聽講有一位事奉神的工人,他犯了姦淫,他在一間基督教學校事奉,每次參加聚會就坐在最後一行之一角,他不是參與聚會敬拜神,而是在翻查閱報紙,他根本無心聽道,他與神沒有正常的關係,因為他在靈裏有罪,後來他就不知去向了。

 

【書七13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

   〔呂振中譯〕你起來,叫人民潔淨自己為聖,對他們說:你們要潔淨自己為聖,以備明天;因為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以色列阿,你們中間有該被毀滅歸神之物;非等到你們使該被毀滅歸神之物離開你們中間,你們在仇敵面前、就立不住。”」

   〔原文字義〕自潔」使成聖,分別。

   〔文意註解〕你起來,叫百姓自潔,對他們說:你們要自潔,預備明天」:『起來』這是神第二次命約書亞起來(10),這裡的意思是該起而行動了;『自潔』指沐浴洗身、洗衣服(參出十九10)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注意兩次提到『以色列』,意指以色列民必須與以色列的神相稱,人必須配得上神。

         「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除掉』意指除掉當滅的物和人。

   〔話中之光〕()神用兩個「站立不住」(1213)來顯明以色列人的光景,又用兩個「起來」來指示約書亞(1013):第一個「起來」(10)是讓他停止悲傷,認識百姓不蒙福的原因,第二個「起來」(13)是讓他立刻採取行動,除掉百姓不蒙福的根源。

 

【書七14到了早晨,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室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室,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

   〔呂振中譯〕到了早晨,你們要按着族派走近前來;永恆主所拈着的族派、要按着宗族走近前來;永恆主所拈着的宗族、要按着家室走近前來;永恆主所拈着的家室、要按着人丁一個一個走近前來。

   〔原文字義〕所取」捕捉,抓住。

   〔文意註解〕到了早晨,你們要按著支派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支派,要按著宗族近前來」:『所取的』意指拈鬮掣簽的結果被選中的。

         「耶和華所取的宗族,要按著家室近前來;耶和華所取的家室,要按著人丁,一個一個的近前來」:由支派而宗族,由宗族而家室,由家室而個人,如此依次拈鬮掣簽,最後得出一個人。

   〔話中之光〕()神並沒有讓約書亞立即行動,而是他先宣告百姓中間「有當滅的物」(13),「到了早晨」才抽籤,給了人主動認罪的機會。但亞干卻沒有主動認罪,顯明罪必然會使人心剛硬,罪人總會存著僥倖不被發現的心,也總會以為別人也在同樣犯罪。

 

【書七15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裡,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呂振中譯〕被拈着的人、有該被毀滅歸神之物的、他和他一切所有的、都必須被火燒,因為他越犯了永恆主的約,因為他在以色列中行了醜事。』

   〔原文字義〕愚妄的事」羞恥,褻瀆的行為。

   〔文意註解〕被取的人,有當滅的物在他那裡,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燒」:『他和他所有的』包括他自己和他的家人、私有物,以及當滅的物。

         「因他違背了耶和華的約,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愚妄的事』指害己又害人的事。

   〔話中之光〕()神允許罪出現在祂的百姓,並不是為了讓百姓跌倒,而是為了讓他們對罪更加敏感、以後走得更穩。因此,神不會讓百姓在黑暗中去猜測、摸索,而是清楚指出了百姓的罪(11),並且提出了除罪的方法(12),更指示了具體的步驟(14~15)

 

【書七16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

   〔呂振中譯〕約書亞清早起來,叫以色列人按着族派走近前來;他就拈着了猶大族派;

   〔原文字義〕取出來」捕捉,抓住。

   〔文意註解〕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來的是猶大支派」:一大早先從十二支派中得出猶大支派。

 

【書七17使猶大支派(原文作“宗族”)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

   〔呂振中譯〕他叫猶大家族走近前來,就拈着了謝拉家族;他叫謝拉家族按着人丁一個一個走近前來,就拈着了撒底;

   〔原文字義〕猶大」讚美的;「謝拉」升起;「撒底」賦予。

   〔文意註解〕使猶大支派近前來,就取了謝拉的宗族」:其次從猶大支派中得出謝拉宗族。

         「使謝拉的宗族,按著家室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取出來的是撒底」:再次從謝拉宗族中得出撒底家室。

 

【書七18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

   〔呂振中譯〕他叫撒底的家室、按着人丁一個一個走近前來,就拈着了亞干:就是屬猶大支派的、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

   〔原文字義〕迦米」我的葡萄園;「亞干」惹麻煩者。

   〔文意註解〕使撒底的家室,按著人丁,一個一個地近前來,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最後從撒底家室中得出亞干。

   〔話中之光〕()神不是立刻抓出亞干,而是費時費力地按著支派、宗族、家室、家庭四層審判,好讓全體百姓在每輪審判過程中都有感觸和體會,親身經歷神「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十七10)

 

【書七19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認罪,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與永恆主以色列的神,向他承認〔同詞:將頌讚獻與他〕,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

   〔原文字義〕榮耀」尊榮,尊貴,富足;「隱瞞」隱藏,遮蓋。

   〔文意註解〕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認罪」:『我兒』是以父執身分勸晚輩的稱呼;『將榮耀歸與神』意指承認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在祂面前是不能掩蓋、隱藏的,所以要向祂認罪。

         「將你所作的事告訴我,不要向我隱瞞」:與此同時,也要將事情向人有所交代。

 

【書七20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

   〔呂振中譯〕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以色列的神;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

   〔原文字義〕得罪」錯過目標,犯罪。

   〔文意註解〕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然亞干已經被拈鬮掣簽的結果所震懾,因此公開認罪。

         「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如此如此』詳如21節所述。

   〔話中之光〕()亞干的回答原文用「阿們」開始,表示承認「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見證神所說的是真實的,就是把榮耀歸給了神(19)。亞干全家被神管教,喪失了地上的生命和應許,但聖經並沒有說他失去了永恆的救恩。

 

【書七21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

   〔呂振中譯〕我在掠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袍子、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拿走了;看哪,現在正埋在我帳棚中的地裏呢,銀子在袍子底下。』

   〔原文字義〕美好的」好的,令人愉悅的;「示拿」吼獅之地。兩河;「貪愛」渴望,貪圖。

   〔文意註解〕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示拿衣服』產自巴比倫的一種長袍,是以金線和絲線為材料,用精細手工編織成的,價款不貲;『二百舍客勒』約折合二點三公斤;『五十舍客勒』約折合575公克;『貪愛』

         「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注意亞干犯罪的步驟:(1)「看見」(上句),先有眼目的情慾;(2)「貪愛」,引動心裡的貪婪;(3)「拿去」,將惡慾化為行動;(4)「藏在」,遮掩罪行。

   〔話中之光〕()亞干把屬於神的「當滅的物」(13)稱為「所奪的財物」,表明他錯誤地認為:耶利哥的得勝是人爭戰的成果,而不是神自己的得勝;這些財物是人贏取的獎品,而不是神的當得之物。

         ()這些財物都是奢侈品,沒有一樣是生活必須的,即使能吃用一輩子,價值也比不上可以傳給子孫後代的產業。但罪會使人盲目、不計後果,亞干抵擋不住眼目情欲的誘惑,結果得到的只是心裡的重擔,失去的卻是應許之地的永遠產業。

         ()亞干的認罪是徹底的,他犯罪的四個步驟和每個罪人都差不多:(1)「看見」,就是眼目的情欲(約壹二6),夏娃(創三6)和大衛(撒下十一2~3)的犯罪都是從「看見」開始的;(2)「貪愛」,就是罪從眼目入了心。原文與十誡中的「貪戀」相同(出二十17;申五7),意思是對不屬於自己的事物不可控制的渴望;(3)「拿去」,就是心中的罪化為行動;(4)「藏」,人在犯罪之後必然會掩蓋罪行。

         ()神並不是不讓人擁有美衣、金子與銀子,但人若愛慕這些過於順服神,追求滿足自己的情欲過於遵行神的命令,這些眼前的美物就成了「當滅的物」,會使我們失去永恆的產業,結果得不償失。因此,「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壹二15),凡事會使我們遠離神的事物,都應當徹底地從我們的心思中除掉。

 

【書七22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裡。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

   〔呂振中譯〕約書亞就打發了差役跑到亞干的帳棚裏;果然見到東西都埋在他帳棚裏,銀子在底下。

   〔原文字義〕打發」打發,送走。

   〔文意註解〕約書亞就打發人跑到亞干的帳棚裡。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帳棚內,銀子在底下」:迅速取出贓物,口供和證物俱全。

 

【書七23他們就從帳棚裡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他們就從帳棚中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裏,倒在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取出來」拿來。

   〔文意註解〕他們就從帳棚裡取出來,拿到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那裡,放在耶和華面前」:指將贓物陳列在神和眾人的面前。

 

【書七24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

   〔呂振中譯〕約書亞連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袍子、那條金子、跟他的兒子和女兒、他的牛、驢、羊、帳棚、以及他一切所有的、都帶上亞割〔同詞:搞壞〕山谷去。

   〔原文字義〕亞割」連累,麻煩,攪亂。

   〔文意註解〕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

         「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亞干的兒女』本來按照律法條例,父親犯罪不可懲罰子女(參申二十四16),此案他們可能同謀掩蓋或知罪不揭發(11節「他們的傢俱」),故須連帶處刑(15節「他和他所有的」);『亞割谷』由字義「連累」可知,亞干一人犯罪,連累家人、三十六位士兵(5)、以色列名聲(9)、甚至神的大名(9),牽連重大。

   〔話中之光〕()律法規定,「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亞干的兒女一同受罰,是因為他們共同參與藏匿了「當滅的物」(12),所以他們都成了「當滅的物」。

 

【書七25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們”)。

   〔呂振中譯〕約書亞說:『你為甚麼把我們搞壞呢?今天永恆主必搞壞你。於是以色列眾人扔石頭把他砍死,用火燒了他們,又拿石頭丟在他們上頭。

   〔原文字義〕連累」帶來災禍,打擾,找麻煩。

   〔文意註解〕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叫你受連累』「連累」原文字義「帶來災禍」,意指你既給以色列人帶來災禍,也必給你自己帶來災禍。

         「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兩次動用「石頭」,第一次是扔石打死,第二次是扔石掩蓋。

 

【書七26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亞割”就是“連累”的意思)。

   〔呂振中譯〕這樣,眾人就在亞干身上立起一大堆石頭;那堆石頭到今日還在;於是永恆主就回心轉意、不發烈怒。因此那地方到今日還叫亞割〔同詞:搞壞〕山谷。

   〔原文字義〕轉意」返回,轉回;「亞割」連累,麻煩,攪亂。

   〔文意註解〕眾人在亞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堆石作記號(參創三十一51~52)

         「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直到今日」:『轉意』意指不再紀念以色列人的過錯。

   〔話中之光〕()「亞割 עָכַר」原文意思是「攪亂、麻煩、災難」。「連累 עָכוֹר」原文意思是「找麻煩、打攪、災難」,兩個詞的字根相同,是雙關語。罪總是讓人因小失大、累己累人,亞干不單是給自己帶來了災難,也給全以色列帶來了災難;因為一個人不肯放下一點「當滅的物」(12),差點叫全體以色列人失去應許之地。但神既然允許這事發生,就會阻止這事的惡果,暴露並除掉百姓中的罪;而神允許這事發生,更是要讓百姓認識到罪的可怕後果,也認識到人肉體的敗壞,因此能時時警戒自己、遵守聖約。

         ()亞干的教訓是慘痛的,但神允許這事發生,又讓「亞割谷」這個名字世代流傳下去,最終是要使人歸向祂:「亞割谷必成為牛群躺臥之處,都為尋求我的民所得」(賽六十五10),以後神將領回從敗壞中回轉的百姓,「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何二15)

         ()約書亞記所記述的大部分都是得勝,但本章卻特別記載了失敗。作者是要提醒本書最初的讀者:當他們在蒙福的路上跌倒的時候,首先要反省自己是否忠實地遵守了聖約;恢復蒙福的唯一的出路,就是除掉「當滅的物」,恢復與神的正常關係,才能用順服來支取神的大能。聖靈也借著本章提醒曆世歷代神的百姓:當我們得勝的時候,尤其要保持警醒,不要讓我們的屬靈生命被隱而未現的罪「連累」,以致失去神的同在。

         ()在奔跑屬天的路程中,神兒女很難避免有失敗的經歷。我們不是說失敗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但我們必須學會在失敗中尋求恢復得勝。最美就是不給失敗有發生的機會,但若是失敗出現了,千萬不要灰心喪志,總要記得神的呼召是「你當剛強壯膽。」這是約書亞所接受的呼召,也是我們所接受的呼召。所以從失敗中能學到功課,那麼在失敗的經歷中,我們還是可以因主而誇勝。我們來看看,以色列人在艾城的失敗中獲得了什麼長進。

 

叁、靈訓要義

 

艾城的失敗

   一、失敗的原因──罪的可怕(1~15)

         1.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1):一人犯罪導致神向全民發怒。

         2.「約書亞從耶利哥打發人上去窺探艾城。他們回到約書亞那裡,對他說:眾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2~3):探子輕敵貽誤戰略。

         3.「於是民中約有三千人上那裡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艾城的人擊殺了他們三十六人」(4~5):戰情一面倒,折翼而返。

         4.「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哀哉!主耶和華啊」(6~7):向神切切哀禱。

         5.「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起來!你為何這樣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10~11):神告以實情。

         6.「以色列啊,你們中間有當滅的物。你們若不除掉,在仇敵面前必站立不住」(13):必須清除罪惡,才能反敗為勝。

   二、亞干的認罪──罪的顯露(16~21)

         1.於是約書亞清早起來,使以色列人按著支派近前來,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16~18):依次拈鬮取出亞干。

         2.「約書亞對亞干說:我兒,我勸你將榮耀歸給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祂面前認罪,亞干回答約書亞說:我實在得罪了耶和華以色列的神「(19~21):認罪:

               (1)「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21):看見──引發眼目的情慾。

               (2)「我就貪愛這些物件」(21):貪愛──引動貪婪之心。

               (3)「便拿去了」(21):拿去──動手犯罪。

               (4)「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21):埋藏──掩蓋犯罪的事實。

   三、埋葬亞割谷──罪的連累(22~26)

         1.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那件衣服、那條金子,並亞干的兒女、牛、驢、羊、帳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帶到亞割谷去」(24):揭發罪惡,連累全家。

         2.「約書亞說:你為什麼連累我們呢?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將石頭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於是耶和華轉意,不發祂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亞割谷」(25~26):對付罪惡,使神息怒。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書亞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書亞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