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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亚记第二十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设立逃城】

   一、出于神的命令(1~2)

   二、使无心误杀人者可以躲避索命(3~6)

   三、约但河西和河东各三座(7~9)

 

贰、逐节详解

 

【书二十1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约书亚说:

   〔原文字义〕晓谕」说话,讲论。

   〔文意注解〕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在分配完地业之后,神接着命令约书亚设立逃城。

 

【书二十2“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

   〔吕振中译〕『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我由摩西经手所告诉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罪城,

   〔原文字义〕设立」给,置,放;「逃」避难所,收容所。

   〔文意注解〕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为自己设立逃城」:『藉摩西所晓谕』请参阅民三十五16;『逃城』指在未判定刑责之前,为逃避仇家追杀,而向以色列各支派提供暂时庇护的城邑(3)

   〔话中之光〕()神的性情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三十四6),但又「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出三十四7)。「逃城」正是神性情的表明,也是救恩的预表:一面显明了神的公义、圣洁,不允许罪在百姓中存留;一面又显明了神的怜悯、恩典和慈爱,使愿意认罪悔改的人得着盼望。

 

【书二十3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

   〔吕振中译〕让杀人的、就是无意中〔或译:错误〕不知不觉击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要给你们做逃罪城、让人逃避报血仇的人的手。

   〔原文字义〕心」知识,理解;「误」疏忽,粗心的过失;「逃到」逃离,逃跑。

   〔文意注解〕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无心而误杀人』即非蓄意杀害,不是当事人所能事先防范的人命事故。

         「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报血仇人』指本着以命偿命的原则,为死者报仇的至近亲属。

 

【书二十4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

   〔吕振中译〕那杀人的要逃到一座这样的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明给城内的长老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到他们那里去,给他地方,让他住在他们中间。

   〔原文字义〕收进」收纳,接进。

   〔文意注解〕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们听」:『城门口』通常有审判官或长老坐在城门口处理案件(参得四1;撒下十五2)

         「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收进城里』暂时得到安全的保护,等候进一步公正的审判。

 

【书二十5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

   〔吕振中译〕若是报血仇的追赶了来,长老不可将那杀人的送交报血仇者手里,因为他是不知不觉击杀了邻舍的,他素来跟他并没有仇恨。

   〔原文字义〕(原文双字)」追赶(首字);在之后(次字);「素(原文双字)」早先,最近(首字);前天,三天前(次字);「仇恨」(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若是报血仇的追了他来,长老不可将他交在报血仇的手里」:意指在他未被判定有罪之前,应当视同无罪,不可任意将他交给报血仇的人。

         「因为他是素无仇恨、无心杀了人的」:指双方原本无冤无仇,只因一时没有注意,而意外发生的伤人致死事故(参民三十五22~23)

 

【书二十6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

   〔吕振中译〕他要住在那城里,等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当时的大祭司死了,然后那杀人的纔可以回到他本城本家、他所逃出的城。

   〔原文字义〕审判」判决,正义,律例。

   〔文意注解〕他要住在那城里,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会众』指陪审的公众(参民三十五24);『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指误杀者住在逃城中没有一定的期限,必须等到当任大祭司死时,才得蒙特赦算为无罪,因大祭司之死乃预表基督救赎之死(参民三十五25)

         「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来的那城」:指误杀者从此获得自由,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参民三十五28)

   〔话中之光〕()误杀人的「要住在那城里」,就是限制在恩典里,并且接受神话语的教导;正如人只有藏在基督里,才能不再被律法定罪。只有等到神使「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才能离开逃城得自由;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成为我们的赎罪祭,才能使人从罪中得释放,回到天家。今天许多高举人道主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但如果没有神的话语和基督的代赎,结果只是把爱心变成纵容,把尊重生命变成允许肆无忌惮地犯罪,最终还是不能改变人死亡的结局。

 

【书二十7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

   〔吕振中译〕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把在加利利的基低斯分别出来,在以法莲山把示剑分别出来,在犹大山地把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分别出来。

   〔原文字义〕拿弗他利」摔角;「加利利」一带,行政区;「基低斯」圣洁,圣所;「以法莲」我将获双倍果子,两堆灰烬;「示剑」肩膀,力量;「犹大」赞美的;「基列亚巴」四之城;「希伯仑」联合,朋友,交通。

   〔文意注解〕于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加利利的基低斯』位于夏琐北方约11公里,但城西南方约18公里,属于拿弗他利境界之内(参书十九37)

         「在以法莲山地,分定示剑;在犹大山地,分定基列亚巴(基列亚巴就是希伯)」:『示剑』位于耶路撒冷北方约48公里,撒玛利亚东南方约9公里,属于玛拿西境界之内(参书十七7);『基列亚巴』希伯仑的原名,是亚衲族始祖亚巴占据此城时所起的名字,迦勒取得后又改回叫希伯仑(参书十五13),位于耶路撒冷西南方约三十公里,属于犹大境界之内。

   〔话中之光〕()这些逃城平均地分散在以色列人中间,河东(8)河西各三座,并且要修好道路、写清路标,让任何一个地方的人都可以在一天之内逃到附近的逃城。每个信徒也要这样分散在世界中,为罪人修直道路、活出见证,让罪人能容易地「逃往避难所」(来六18)基督里。

         ()这些逃城预表基督,祂就是我们在一切祸患中的避难所。这六个用希伯来话命名的城市都各有其意义:「基低斯」意即神圣。如果我们逃进这城,即可以成圣;因为基督是无罪的,以致于我们在祂里面得以完全。「示剑」意即肩膀,象征强大的能力。罪不是由我们自己承担,而由基督来承担;当我们软弱时,我们必须在「示剑」得着能力。「希伯仑」意即结合,如果逃入这城,我们就得以结合于基督,与祂同为后嗣。

         ()六个逃城,是表明主作我们的避难所。第一个逃城名叫基低斯,是圣洁的意思,表明主耶稣成为我们的圣洁。第二个逃城叫示剑,是肩头的意思,表明主耶稣当我们一切的软弱。英文有一句话:You have a very broad shoulder表示责任多,主有一个阔大的肩头,每一个属祂的人的软弱都在祂的肩头上。第三个逃城叫希伯伦,是朋友的意思,表明主耶稣是我们在患难中的朋友。

 

【书二十8又在约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

   〔吕振中译〕又在约但河外东边耶利哥对面、从如便支派中在旷野在平原设立比悉;从迦得支派中在基列设立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在巴珊设立哥兰。

   〔原文字义〕但」下降;「外」对面,彼方;「耶利哥」它的月亮;「流便」看哪一个儿子;「比悉」金矿,远方的营寨;「迦得」军队;「基列」多岩之地;「拉末」高度,高原;「玛拿西」导致遗忘;「巴珊」多结果实的;「哥兰」他们的喜悦,他们的囚禁。

   〔文意注解〕又在约河外耶利哥东,从流便支派中,在旷野的平原,设立比悉」:『比悉』位于希实本东方约8公里,米底巴东北方约13公里,属于流便境界之内(参申四43)

         「从迦得支派中,设立基列的拉末;从玛拿西支派中,设立巴珊的哥兰」:『拉末』位于以得来西南方约11公里,伯珊东方约51公里,属于迦得境界之内(参申四43);『哥兰』位于以得来西北方约25公里,亚斯他录西方约7公里,属于玛拿西境界之内(参申四43)

   〔话中之光〕()「比悉」意即要塞,若愿意从世界逃入这城,你将得到保障。「拉末」意即高处,「哥兰」意即流浪。我们虽在世上流浪,却能在天上(高处)定居。

         ()六个逃城,是表明主作我们的避难所。第四个逃城叫比悉,是坚固堡垒的意思,表明主耶稣作我们的避难所。第五个逃城叫拉末,是高台的意思,表明主是我们的高台。第六个逃城叫哥兰,是喜乐的意思,主耶稣作了我们永远的喜乐,除去我们一切的眼泪。

 

【书二十9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吕振中译〕这些城都是给以色列众人、给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侨所指定的城,叫凡无意〔或译:错误〕击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不至于死在报血仇的人手中,等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的时候为止。

   〔原文字义〕分定的」指定的。

   〔文意注解〕这都是为以色列众人和在他们中间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寄居的外人』表示寄居的外邦人也同样可以获得城的豁免权。

         「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不死在报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表示必须经过公正的审判,被判定无罪之后,才可以获得城的庇护,但若被判定是故意杀人的,就要被治死(参民三十五31)

   〔话中之光〕()逃城之建立,象征了神把罪恶和错误分开的。尽管我们是活在应许地上,但是我们仍可能做着很多根本不知道是错的事来,按着神严格的公义来说,我们仍算是有罪。所幸在基督的宝血里,我们有一「逃城」,可以得着饶恕。所有的错误、偏差、无知之罪、无心之失等等,在基督的救赎里都可以得到赦免「基督自己就是我们的逃城」,我们抓紧祂,就可得保护和洁净,以至我们属灵的生活不会中断。

         ()在应许之地,对寄居的外人有十分妥善的安排,甚至在逃城也能容纳他们。对误杀的人不论是希伯来人或是外邦人,都可在那里求庇护。「无论谁」,并没有丝毫排外的观念。城中的长老给予他们居住的地方,不仅安全,而且有真正的平安。这就预表神使外邦人蒙恩的真理,信心的门为他们洞开。犹太人与外邦人没有分别,主是众人的主,凡求告祂的,得丰盛的恩典。

 

叁、灵训要义

 

设立逃城

   一、逃城的起源(1~2)

         1.耶和华晓谕约书亚说: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晓谕你们的」(1~2):出于神的命令,记载于律法。

         2.「你吩咐以色列人为自己设立逃城(2):为神子民自己的需要。

   二、逃城的目的(3~6)

         1.使那无心而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3):使误杀人者罪得赦免。

         2.这些城可以作你们逃避报血仇人的地方」(3):在基督里免受罪刑。

         3.「城内的长老们把他收进城里」(4~5):得到安全的保障。

         4.「等到那时的大祭司死了,杀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6):大祭司之死预表基督救赎之死(参民三十五25)

   三、逃城的意义(7~9)──救恩的丰盛:

         1.基低斯」(7):字义圣洁;因信称义,成为圣洁(帖后二13)

         2.「示剑」(7):字义力量;因信蒙神能力保守(彼前一5)

         3.「希伯(7):字义联合;与主联合,成为一灵(林前六17)

       4.比悉」(8):字义堡垒;信靠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罗九33)

         5.「拉末」(8):字义高举;叫卑贱的升高,有君尊的身分(路一52;彼前二9)

         6.哥兰」(8)字义喜乐;因信满有荣光的大喜乐(彼前一8)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书亚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约书亚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