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八章纲目 壹、内容纲要 【祭司和利未人的职任与当得的分】 一、祭司和利未人的职任(1~7节) 二、祭司所当得的分(8~20节) 三、利未人所当得的并当献给神的(21~32节) 贰、灵训要义 【事奉神者的职责与特权】 一、祭司的职责(1~7节): 1.「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1节):不容任何人(包括自己)干犯圣所,表征必须维护三一神至圣的位格和真理。 2.「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2节):表征必须事奉神自己并向神负责。 3.「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3节):表征必须遵行神的话并保守教会。 4.「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3节):表征不可将己意代替神意。 5.「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4节):表征不可让不信的外邦人摸教会的事。 6.「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5节):表征必须卫护基督与十字架的真理。 7.「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7节):表征必须负责教会内部的一切事务。 二、利未人的职责(6,22~23,28,32节): 1.「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为要办理会幕的事」(6节):表征办理教会的一切事工。 2.「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22~23节):表征不可让属肉体的人摸教会的事。 3.「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28节):表征事奉神的人也要从所得拿出来奉献给神(即要费财费力)。 4.「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32节):表征将神所赏赐的感谢着领受,又要分别为圣。 三、祭司的特权(8~20节): 1.「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当作永得的分」(8节):表征有权经管并享用一切圣徒所分别为圣归给神之物。 2.「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9节):表征圣徒奉献给神的至圣之物,凡是有余的(不经火的),可归给服事神的人享用。 3.「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10节):表征凡生命刚强的人(男丁)都可享用。 4.「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11节):表征凡圣徒所乐意供给的,都可以在圣洁的原则下享用(即不可挪为世俗之用)。 5.「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12节):表征可以彼此分享对基督的经历与所得。 6.「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14节):表征圣徒一切甘心永献的都可分享。 7.「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15节):表征凡是圣徒在生命中上好的经历和所得,都可以分享。 8.「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16节):表征可以用财物来表达心灵的感恩。 9.「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牠的肉必归你」(17~18节):表征事奉神的人能够与神同享喜乐。 10.「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20节):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享受神自己。 四、利未人的特权(21,24~27,29~31节): 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21,24节):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分享圣徒的什一奉献。 2.「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31节):表征办理教会事工的人可以从神得到赏赐。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民数记注解》 叁、其他纲目 【总题:专职工人的得分】 讲题一:他们必担责任 经文:18:1-7 一、要担罪 1 1.要担当干犯圣所的罪。 干犯圣所的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指在圣工上的越分。例如对 神献凡火(利10:1-2)、不尊主为圣(撒下6:3-7)。 2.要担当干犯职任的罪。 干犯圣职的罪是什么呢?就是指本位上的越职。例如:不守岗位(尼13:10;路10:31)、强解圣经(结22:26;彼后3:16;启22:18-19)。 二、要尽职 2-3 1.祭司在圣所供职:2节 神要亚伦和他的儿子在 神前供职,正是表示工人要在 神前(路21:36),尽自己的职分(提后4:5;2:15)。 2.利未人要守帐幕:3节 这里指出利未人的职责是看守帐幕,及提防百姓误闯会幕。他们须忠于 神所赐的职责,以免忿怒临到百姓身上。 神要他们不可挨近圣物(民4:15,20),免得祭司的利未人都死亡。祭司的死亡之罚,可能是因他们不向利未人吩咐责任。由此可见,工人对 神旨(真理)避讳不传,也要受 神的惩罚(徒20:26-27)。哦!何等可畏! 三、要联合 4-7 这一段的经文,讲到祭司和利未人要联合起来工作,前者管内务,后者管外务,这正是表示教会圣工的分工合作,内外联合,互相配搭,彼此建立(徒6:3-4)。这样,教会才能够兴旺起来! 作为 神的工人,在教会中担任责任是必须的。因为教会的兴衰成败,与工人是有一定关系的。你准备在教会中如何开展圣工? (罗12:6-8) 讲题二:他们应得享受 经文:18:8-32 一、祭司们的享受 8-20 1.享受百姓献祭之物 8-11 第一、所应得的祭物:8-9节 这就是 神给工人生活方面的赏赐(林前9:13)。 第二、所得享的对象:10-11节 表示 神对专职工人家属的看顾,因为工人的家庭能忠心地配备工人工作,故此也蒙 神的关顾。例如, 神藉保罗在罗马书十六章里,向许多同工的家属问安。 2.享受百姓初熟之物 12-13 这些初熟之物,是献给 神的, 神却将这些都赐给祭司与家中洁净的人吃 13,(利23:20)。这是 神工人们特别的爱待与看顾,享受 神的永福。 3.享受百姓头生之物 14-18 圣经讲到“永献的”无论是人、畜、地都归于耶和华(利27:28),神将之赐给祭司为业(利27:21;结44:28-29)。因此,头生的人要赎出来,因为 神已拣选利未人代替他们。 二、利未人的享受 21-32 1.享受以色列人出产的十分之一:21-24节 在律法时代的百姓有三个“十分之一”捐献,这里所讲到的,是属于第一个“十分之一”捐献,为供给专职工人利未人的生活。他们享受此权利,并非不劳而获,因为他们要为会幕操劳(21,31节),儆醒看守(22节)及承担会幕的责任。他们像祭司一样,不可以拥有自己的产业,一方面因为 神已有供应的方法,另一方面是为了专心事奉 神。 2.所受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给亚伦:25-32 利未人受了百姓的捐献之后,他们又要从其中取出十分之一作举祭献给 神,即归给祭司享用;其余的便当作他们收成的粮和酒(27,30节)。 这些不属献祭之圣物,故可以在任何地方吃(31节)。百姓和利未人都不可忽略这第一个“十分之一”奉献的责任,否则便犯了夺取供物的罪(玛3:8-9),招来 神的咒诅(林前16:22)。 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危机之一,就是容易受传统的做法所限制。你认为在今日教会中,那些是该受供养的“利未人”呢?你是否经学反省谁应是你奉献支持的对象呢? (加6:4-6) ── 毛南春阳 【干犯圣所的罪——神工作上的三件要紧事】 一、神工作的起头乃是神的旨意 二、神工作的进行乃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 三、神工作的结局乃是神的荣耀。这三点在那一点上失败,就是干犯圣所的罪。 ―― 倪柝声《教会与职事》 【祭司与利未人的职务(十八1∼32)】 一、是蒙恩的事奉 二、是蒙应许的事奉 三、是蒙供给的事奉 ──《新旧约辅读》 【肆、再述关于祭司的条列 】 『耶和华对亚倫說:「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们与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他们要与你聯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來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耶和华晓谕亚倫說:「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凡油中、新酒中、五榖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凡从他们地上所带來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連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來;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來。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牠的血洒在坛上,把牠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牠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就是不废坏的意思]。」耶和华对亚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民十八1~ 20) 一、祭司伟大担罪的职责 (一)干犯圣所的罪孽 (二)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二、祭司严肃的职责 (一)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二)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 (三)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你们都死亡 (四)办理帐幕一切的事 (五)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 (六)已拣选利未人归主办理会幕的事 (七)祭司是为属坛和幔内的事 三、祭司该得的分 (一)把一切的举祭交给受过膏的祭司,成为你子孙当得的分 (二)供物——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当中不经火的都归给祭司 (三)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 (四)举祭并摇祭赐给你的儿女,凡洁净人都可以吃 (五)凡油中、新酒中、五榖中至好的和初熟之物,都赐给你家中,洁净人都可以吃 (六)一切民中永献之物都归你 (七)連人带牲畜,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总要赎出來 1、一月之外的,要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來 2、头生的牛和羊,必不可赎,都归主 3、牠的肉和摇的胸、举的腿一样都归你,在主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 (八)你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我是你的产业
四、利未人当得的分 『「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勞。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耶和华吩咐摩西說:「你晓谕利未人說: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榖,又如满酒醡的酒。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倫。奉给你们的一切禮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說: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勞。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民十八21~ 32) (一)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都归利未为酬他们的勞 (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三)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不可有产业 (四)十分之一和举祭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說不可有产业 (五)利未人也要从所得的献上十分之一作为举祭归给主 (六)将十分之一的举祭归给亚倫 (七)禮物中至好的,献给主作为举祭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糧,酒醡的酒 (八)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 (九)你们将其中至好的举起,不可因这物担罪,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 梁家声《浩大救恩—旷野的事奉与经历》 【第十七--十八章 亚伦的权柄确定】 (一). 每支派一支杖放在耶和华的法柜前. 1). 权柄的显明,在于杖是否有生命. 2). 发芽的杖是豫表死而复活
(二). 第二天的显明 1). 完全的生命--己经发了芽,开了花苞,开了花,结了熟杏. 2). 亚伦的杖放在法柜前面.留作记号,使他们的怨言止住. 3). 但是怨言没有止住,我们灭亡了,凡挨进耶和华帐幕的是必死的.
(三). 祭司职分的源头,责任,及福分 1). 源头--只有神所召的才能作祭司 2). 以亚伦发芽的杖来说明之.,完整的经历. 3). 摩西的杖是权柄的杖,对付仇敌,引导行路,而工伦的杖是祭司服事, 能使怨言停止. 4). 职责--利未人是给亚伦家,在祭司的带领下进入服事,必需要先学习顺服. 才能服事.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守全会幕,看守会幕一切的事.
5). 亚伦和利人的食物及福分--服事所得 a). 举祭,及摇祭,初熟之物,家中之洁净人可以吃.
b). 素祭,赎罪祭,赎愆祭,一切不经火的,男丁可以吃 c). 以色列家中头生的所赎出的,头生的牛羊当作举祭给神 d). 十分之一给利未人,因为利未人替神办理圣所之事.利未人不可 有产业. e). 作举祭的十分之一再给亚伦作食物
──民数记纲要(衣立凡) 【受耶和华的供给 民数记18章】 一丶先负责任后受供给18:1 二丶同心服侍不讲供给18:2-4 三丶办好神事神会供给18:5-7 四丶经管圣事神必供给18:8-10 五丶事奉家人神都供给18:11-14 六丶照神服侍神永供给18:15-20 七丶不赖物质神是供给18:21-24 八丶向神奉献因神供给18:25-29 九丶献上最好是神供给18:30-32 ── 作者不详 【民数记第18章永得的分】
── 张志新《民数记查经分章大要》 第十八章【永得之份】 1) 祭司神圣的职任、1/3 2) 利未人联合服事、4/7 3) 举祭为永得之份、8/12 4) 所献之物归祭司、13/14 5) 头生的要赎出来、15/18 6) 摇祭举祭归祭司、19/20 7) 十一酬劳利未人、21/24 8) 亦将举祭献给神!25/32 ──郭提多《民数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 提要:1 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9 祭司当得的份。21 利未人当得的份。25 从利未人的份中归与祭司的举祭。 ──《SDA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