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民數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民數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覆命的要律 民十五1—41 蘇天明 基督是世界的光 民十五1—41 蘇天明 釘一根藍細帶子 民十五38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民數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神暫時的離開了以色列的軍兵,不再陪伴他們去作戰,他們在進迦南的路就不能再向前行一步。屬靈的爭戰不是在人數、裝備、訓練、士氣,和各種功能的組織上決勝負,而是在把事物背後的屬靈權勢打倒。人自己不能打倒撒但,只有支取神的大能才能使撒但倒下去,而人與神的關係必須要對,然後才能取用神的能力。老的一代以色列人因著不信,神不能再使用他們去爭戰,也不讓他們去承受應許,神把他們帶回曠野,在四十年的飄流生活中,神在他們身上明顯的作了三件事。第一是叫百姓接受管教,使他們在管教中認識神的權柄。第二讓百姓在實際的生活中,重新認識神和祂的法則。第三造就新的一代,使他們預備好,可以進入並承受神的應許。 四十年的時日不短,是整個的一代從成長到完全過去所需的時間,但是四十年的記錄能留下來的,只有從十五章到十九章這一點點篇幅,其中所有的,除了神教導他們怎樣活在神面前,就是他們又再不服神權柄的歷史。人一走差了,若不是徹底的悔改,完全的歸向神,人在地上所過的年日,在神的面前就是一片的空白。在曠野中的學習,神看重在使他們認識神的權柄,並且注意實際的在神面前生活。曠野的生活雖然是艱苦,對其中一部份人來說,又是帶著絕望,但神並不是使人絕望的神。相反的,祂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祂雖讓他們飄流在曠野,但卻部叫他們絕望,祂在飄流中對百姓的教導是從這樣的一句話開始的,“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若願意……獻給耶和華。”(2-3)這話一面是使他們知道,他們仍然是活在應許的指望中,這指望並不因管教而失去,又一面使他們知道,神仍然是悅納他們對神的尋求。外面的生活是飄流,裡而卻是有神的安慰與體恤。 屬靈生活的學習與操練 以色列人的失敗,不是他們沒有經歷,而是他們缺少了真知識,沒有真知識,經歷是不能在屬靈的生命中生根的。以色列人落在這種光景中,直到如今還是一樣,聖靈使用保羅在羅馬書中說出了這一個事實。我們必須注意,這種光景不是以色列人的專利,而是一個原則,一切不在真知識裡面的,早晚都會在不同的形式中偏離神。人的天性喜歡有神奇的經歷,把經歷看得比甚麼都重,若是經歷與真理不能調和,他們寧願忽視真理而保留經歷。人另一個傾向就是要抓緊知識,以為有了知識,—切的屬靈難處都可迎刃而解,事實上是知識越多,偏離神也越遠。神不是不叫人有知識,他是要人都有真知識,只有真知識才能使人遇見神。所以神在曠野中,不厭其詳的給以色列人教導,使他們真知道神,和神所要作的,並神怎樣去作。 關於素祭的特別地位 在律法管治人的時候,人失落了,就要藉著獻祭去恢復在神面前所失去的。神在曠野中,首先就帶領以色列人去領會獻祭的事,使他們留心去尋求在神面前的恢復。但是在民數記中,所注重的不是獻祭的條例,而是祭的應用和效用,特別是突出了素祭的地位,與其說是獻祭之例,倒不如說是素祭的應用。這樣的突出了素祭的地位,顯然是與他們在加低斯的失敗有關,因為他們沒有實際的在神面前生活。(注) (注):關於祭與獻祭的條例,請參閱拙著“神的帳幕在人間”,在本書中只題關於祭在民數記中的訊息。 “那獻供物的,就要將……素祭獻給耶和華。”(4)在十五章中,每題到獻各樣的祭時,神說的話都很明顯的給人注意到,必須要好好的獻上素祭。這明顯的指出素祭的地位,原因是神要他們認真的明白。 1、只有實際的照著神的心意去生活,人在神面前才能正確,才可脫離失敗。 2、沒有聖靈的調和與管洽(調油),人一定活在自己裡,所以靈的調和與管治是生活中所不能缺少的。 3、倒出自己(奠祭)是生活中的最重要功課。人的自己不倒出,神的工作就受阻擋。 歸納起來說,神要祂的百姓留心實際的屬靈生活,不要把屬靈的事物變作宗教儀文,不然的話屬靈的事物就失掉它的意義和作用。神不要祂的百姓再走加低斯的失敗之路。 神悅納人的範圍 神在人身上所要作的,是把人帶回來給祂,在這一件事上,神沒有向人含糊過。祂選召以色列作祭司的國度,目的還是在萬民。在傳下律法的時候,神也沒有把外人拒絕,反倒有條例使外人可以進到神的紀念中。神要讓祂的百姓知道,他們被選召只是神工作上的次序,而不是他們有超越的條件,使神不得不選上他們,神的胸襟是夠大的,祂雖然是要除減迦南人,但並不是所有的外人,人在他的眼中是一樣的寶貴。“若有外人和你們同居,……願意將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你們怎樣辦理,他也要照樣辦理。……在耶和華面前你們怎樣,寄居的也要怎樣。你們並與你們同居的外人,當有一樣的條例,一樣的典章。”(14-16)這些話啟示了神悅納人,只有時間先後的分別,只要人尋找神,就沒有種族的限制。人若領受神這樣寬廣的心,也就知道神是如何的願意向人傾倒祂的所有,因而就寶貴常留在神的恩中。 承認神是賜恩的主 知道神是樂意向人賜恩的,就叫人不會向難處低頭,以色列人過去的失敗的原因,就是只看見難處,高估了難處,而沒有看見施恩的神。神不叫他們重蹈覆轍,就讓他們在生活上去認識這恩典,也在這認識上不住的操練。又一次神把他們帶進應許的指望中,然後告訴他們,“吃那地的糧食,就要把舉祭獻給耶和華,……你們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面,當舉祭獻給耶和華。”(19-21)每年收穫的時候就獻舉祭,藉著這一個祭,不停的題醒自己,我們是在恩典中守有今天的日子,我們的一切所有,都是神所賜的。這樣的承認神是賞賜人的主,不住的在仰望神的生活上更新。我們今天也該如此的學習仰望神的生活。生活上的富裕,常會使我們忘記神的恩典,總覺的那是我們努力奮發的結果。有一天,主會叫我們看見,若不是祂拖恩,人一切的努力都要落在虛空裡的。看得見神是賜恩的主,在任何的境遇中的難處都不能壓倒我們,因為從施恩座上所流出的,一定叫難處成了我們的食物。 享用贖罪祭的功效 人的天然使人很難完全的脫離罪,但不能因此而原諒自己,也不能讓罪繼續的存留,必須要儘快的恢復在神眼中的正常光景。神給人預備贖罪祭的目的也是在此,因此會享用贖罪祭也是屬靈生活中的一個操練,藉著取用贖罪祭,在對罪的認識和敏感上更新,不是為自己解說,而是俯伏承認,這樣就叫人多得保護,可以脫離罪的控告和轄制,更好的保守自己活在神恩典的臉光中。 必蒙赦免 這是一個恩典的學習,神不同情人犯罪,但神不願意人帶著罪。可是人有了罪以後,怎麼能使罪不停留在人的身上,以至人要承擔罪所帶來的結果呢?這就是贖罪祭的功用。贖罪祭牲的死亡使贖罪祭發生效用,但神的應許使這功用有了保證,這個保證就顯明了恩典的事實。不是人的所作可以補贖罪過,是神的恩典使人不受罪的傷害。神讓以色列人溫習獻祭贖罪的事,他們照著典章去獻祭,“他們就必蒙赦免。”(25、28)神的應許就是這樣的確定,人在這邊一獻祭,神在那邊就赦免,神赦免了,他就一定不再追討,神不追討,人就安息了。“必蒙赦免”是神的應許,是罪得解決的保證。取用這應許使人不再受罪的纏擾和轄制,在承受神應許的產業上可以坦然。神實在紀念人,也體恤人,祂定意要人蒙恩,接受祂命定的祝福,祂不但給人脫出罪的權勢的恩典,也不使人受罪的傷害,更不讓罪在人的心中留下陰影,因為祂的應許是這樣的明確,“必蒙赦免”。 確認神的權柄 神給人赦罪的恩典,並不是鼓勵人放心的犯罪,因為贖罪祭是指明給誤犯罪的人享用的,對於存心犯罪的人,神明明的警告說,“但那擅敢行事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那人總要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30-31)神的話就是表明神的自己,聽從神的話就是尊重神,是承認神的權柄。但擅敢行事,明知故犯的,就是不把神放在眼中,以自己為神,這樣作的結果必定是死亡,不能享用神的憐憫,因為他不以神為神。那時,在以色列人中有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這就是違背神的命令,憑自己去作工,輕視神的權柄。人“把他帶到摩西,亞倫,並全會眾那裡。”(31)等候神的指示該如何辦他,“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總要把那人治死。”(35)藐視神權柄的結果就是死亡。加低斯的失敗就是因著這一個原因,人裡面不重視神的權柄,必然是以自己代替神,作背棄神的事。神不要他們以後再落在同樣的失敗中,祂藉著贖罪祭的應用,嚴肅的教導祂的百姓去確認神的權柄,並且要切實的尊重神的權柄。 活在屬天的地位上 在屬靈的學習和操練中,最基本的一課,應當是認識自己所站的地位。每一個亞當的子孫,本來是與天上的一切都不發生關係,但是在神的恩典中,藉著他所作的,所有在他的揀選中的人,都從神手裡接過一個新的地位,就是屬天的地位。神是要求人在這個地位上去跟上祂的定意,人也是因著認識這個地位而追求滿足神。神吩咐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遂子,又在底邊的遂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38-39)衣服是天天都要穿上的,但是一穿上衣服,遂子上藍細帶子就向人說話了,叫人思量他們雖是活在地上,但他們卻是屬天的,是神的恩典把這屬天的地位賞給他們的。人認識自己是屬天的,就會覺得停留在屬地的生活內容裡是一個羞恥,保留屬地的追求與愛好,和自己屬天的身份是十分的不相稱。因此不住的題醒自己,人雖活在地上,但與地是有明顯的分別,他們所要專心注意的,是要追求活出屬天的樣式。 揀選神,不要揀選自己 人若認識了自己的地位,就不會糟蹋自己,只有不認識自己的地位,和神交托給他的崇高又偉大的責任的人,才會自暴自棄,隨意的糟蹋自己。以色列人在底邊的遂子上釘上藍細帶子,神的目的是,“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39)“遂子”是裝飾,是屬地的美麗的樣式,“底邊”是最接近地的位置,神在屬地的美好的事上給祂的百姓一個嚴肅的題醒,他們的地位既是屬天的,他們的眼目就該注視屬天的事物,不要迷戀屬地的事物。注意活在屬天的地位上是很重要的,因為它的實質是揀選神,不揀選自己。人的眼目是最會注意自己的滿足,但我們要記得“眼睛是身上的燈”,它必須是明亮的,不明亮就全身昏黑。要使眼睛保持明亮,在生活上注意維持屬天的性質是基本的方法。藍帶子是細的,那就是說不管事物的外形是如何,必須要有屬天的性質,那怕只有—點點屬天的性質流露出來,這一點點就證明了那人是活在對的地位上。屬天的和屬地的事物是不能調和的,若是沒有屬天性質的流出,人就定規是給屬地的事物所霸佔,若是屬天的性質能顯露,屬地的事物也定規是消褪的。因為屬天性質的流露,全然是人不揀選自己,單單揀選神的結果。 經過恩典而接受恩典的神 站對了地位,才能實實在在的活出神的心意來。活在神的話裡的結果就是屬靈的實際,屬靈的實際就是人調和在神的話中去生活,把神自己活出來。“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40)活出神的話就是聖潔,也就是與神聯合,神得著人,人也得著神。拯救是恩典,拯救的結果是人給分別歸於神,神藉著拯救去得著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41)但人給神得著是因為人肯順服神,肯把神的話作為他們生活上的唯一指導。人肯這樣把自己交出來給神,總是因為認識恩典和享用了恩典,因此深深的知道自己是活在蒙恩的地位上,也知道神不只是賜下已享用的恩典,祂還要把更豐盛的恩典給人,就是神自己也成了人要得著的恩典。恩典要求人接受恩典的主,恩典的主也樂意成為恩典賞給人。祂一再的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王國顯《民數記讀經劄記》 民數記第十五章讀經劄記 李世崢 默想:“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民15:39-40) 這一章,提出一項關於著裝的命令:“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們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又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民15:37-40) 神要求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在衣服邊上作繸子”,目的不在衣著上的審美,而在信仰上的寓意:“你們佩帶這繸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到了新約時代,法利賽人歪曲了“在衣服邊上作繸子”的本意,他們故意將“衣裳的繸子作長了”,目的只是“叫人看見”。(參太23:3) 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不必刻意“在衣服邊上作繸子”,但我們不能忘記“繸子”所蘊含的寓意——“使你們紀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我們的心裡,應該有那麼一個能夠時常提醒我們“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的無形的“繸子”。 禱告:慈愛的天父,感謝你藉著你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寶血,使我們脫離了魔鬼的網羅,得著了兒子的名分。主啊,我願成為聖潔,願你時常幫助。讓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奉主名求。阿們。 ── 李世崢《民數記讀經劄記》 覆命的要律 蘇天明 民十五:1—41 在申命記1章46節述說以色列民不信任神,在加低斯住許多日,再回頭到紅海往曠野去,在這段期間內,選民沒有什麼成就也無可讚美,大多是犯罪失敗使神生氣的醜事民數記13章到20章專描寫38年的生活。一切事情沒有指明準確起迄時日,我們只知道他們38年間依然犯罪如故,直到期滿而20歲以上的男人全部死亡!新生的才經由加底斯入迦南………15章到20章記載他們背叛忽略神的教訓,有時受到刑罰的痛苦!茲分段研究本章: 一、到迦南獻祭的例 本來神已經在西乃山下很明白的教訓他們應做的事和應守的例,為什麼又要吩咐他們入迦南的事呢?原因是38年漂流中老者的死亡,繼起者不知道西乃的教訓,所以須要再度提醒應做的事;不管他們如何背叛,神總盼望他們進入迦南,看神是何等的仁慈啊! ㈠神的定意要引導以色列人入迦南。(民15:1—2)若有二人立約行事,結果有一人違約背信,則另一人也可不履約;神在西乃山下和以色列人立約,現在他們遠約神本可以不行祂的應允,然而祂究竟是仁慈憐憫的神,不管百姓如何違約,祂都要實踐諾言,決意引導百姓入迦南! ㈡入迦南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民15:3—16 )要獻馨香的火祭、燔祭、平安祭,許願祭及其他的祭典,這是入迦南後要做的事,曠野並沒有做這些。本章提到「馨香的祭」凡五次,是神歡喜的。連想到為父母者也希望子女順服父母,若果子女非常成功而心靈卻遠離父母,那父母仍然得不到安慰;相反子女並沒成功但都體貼順服父母之意,父母將會得到甚大的安慰。神也喜愛以色列人甘心樂意獻的一切馨香祭! 新約雖不再獻牲畜然「……將身體獻上做活祭……」 (羅12:l)身體是由體靈魂三部構成的,故有七情神喜愛我們獻我們的體靈魂一及一生做活祭!正如喜愛以色列人馨香的祭一般。如若我們不甘心獻上,就如子女不誠心奉養父母,父母定然悲痛,雖然有些兄弟分月奉養父母,這不能使父母開心!有一個老人由二個兒子輪流奉養,某次父在幼子家的日期已超越,然而下雨未能到長子家去,媳婦攻擊,致使老人悲傷外出,原以為往兄處,後來兄弟均未見老父,才發見乃父「自殺山野!」如此雖有山珍海味也不能安慰老父!神也愛我們甘心的馨香祭,一生中無論何時都獻給神! ㈢獻初熟的祭。(民15:17—21)入迦南,後農作物收成要先獻舉祭然後方可享受,這是要紀念神的恩典的領導,新約雖沒有獻祭,但「所以你們或吃或喝……都要榮耀神」
(哥10:31)今天我們無論飲食都要歸榮耀神,在飯前應該感謝神的恩典,然後再食用,是應該的。 二、錯誤犯罪的贖法 錯誤有二種 ㈠ 故意犯的罪,無可赦免。㈡ 不知罪而犯罪的,神憐憫開路,可得到赦免,然而也要負責並不是錯了就算,是要負責的,神規定獻贖罪的祭,才可得赦罪;新約也有「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壹約1:9)如果我們犯罪向神認罪,神一定要赦免我們;如果不認罪神不赦免! 三、犯安息日的處罰 百姓自從加底斯拆回紅海後38年漂流的生活,大舉是犯罪違背神,不守西乃的律法,致神處罰他們,犯安息日的神也照規定罰他們,所以神嚴禁他們在安息日拾瑪哪!也命令他們安息日的前一天拾二天的份,這都是要百姓們嚴守安息日的規定,因為耶和華在安息日顯大能行神跡。 有一天有一個人安息日在曠野撿柴,眾人把他帶到摩西那裡,先行監禁,因為神未指明處罰的原則,後來神說:「總要把那人治死,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
(民15:35)神審判處死。由此知道神是如何著重安息日,我們守禮拜也是同樣重要;神的律法是公正無私的,不知罪犯者神赦免,明白安息日不可做工而故犯者神處死,今天我們時常馬虎不守安息,這是辜負神的,一個七天到頭都工作的人並不見得就幸福,而守禮拜的人也不貧窮,屏東有一個開設工廠的長老告訴我,去年一年中他都守禮拜日,年終結帳反而比前年多賺一、二拾萬元,由此知道主一定不辜負我們,並不因為我們守安息就沒飯吃!有人引人信主常說:「有空才來禮拜,沒空不要」,這是錯誤的,要告訴他們主日一定守禮拜,神絕對不辜負信祂的人! 四、藍色的細帶子 神命令他們入迦南後的衣服要做繼子。底邊又要有藍色細帶子!為的是要約束他們,使他們不可放縱。衣著有關地位、性格、也有關信仰,基督徒在衣著方面也要以榮光神為本份:藍色細帶子表明以色列人的身份,是他們的國民服,既穿上就不能胡做亂為!現在的法官其官階也在制服,若果脫下制服就失去權威與平常人無異!若穿著制服逛街跟人打架,豈不笑掉人家的大牙! 身份與制服有密切關係,常有許多外國人到臺灣農村看見農人穿禮服下田,說臺灣人很富足,這也難怪,禮服本用在典禮,我們都穿他下田,原來他們不知道這是些救濟品,用來稟寒的,我們也要穿戴基督的服裝,是遵行他的教訓,生活榮光主,如同以色列入迦南衣著的藍色棚帶子,藍色屬天,據說他們的衣服白色,那是潔白的表示:穿主的人是屬主,所做所為應該榮光神,否則就辜負神! 我們的一切都要像神教訓百姓一般。基督徒不可隨時代的壞潮流,而要向上日日進步,不可麈落;到迦南後要好好的獻上馨香的祭………做聖的百姓,得神的賜福! 基督是世界的光
蘇天明 民十五:1—41 「世界的光」,是今天普天之下非常重要的問題。耶穌常常為自己設此諭,在約翰第十章是說「牧者」15章又說是「葡萄樹」,本章說:「我是世界的光」。祂說這句話時是在以色列人的住棚節那時說的,這是他們紀念四十年的曠野生活而定的節期,耶穌就在他們燃營火時比喻自己是世界的光!且讓我們來詳細研究之: 一、光的本質是什麼? 光明是與黑暗對立,這黑暗就是無知、罪惡、悲哀、死亡。耶穌是世界的光,是真理良善充滿神的話,這光發自神,光的源頭是神!那麼主的光的特質是什麼? ㈠永遠不變的。太陽自古至今到將來是永遠不變的;耶穌本身就是不變的真理,雖然社會巨變,傳道應變,但是耶穌基督永不改變!我們看到今天的國際情勢社會政治經濟科學,無不樣樣日新月異的改變著,然而世界的光,宇宙的真理耶穌基督,如太陽般沼沼永不改變! ㈡主光普照世界。太陽的光,無論山谷、溪間、平原、海洋都同樣照耀,毫無偏私,主耶穌說:「神用光照義人的田原」也用光照不義人的田原……,今天主耶穌的光也普照天下,地球上各個角落,無分種族不論膏色,國家主義都急須要耶穌之光的普照。主耶穌的的確確是光照全世界,他的光照是普遍性的,沒有一點私徧毫無種族觀念,只一味普遍照耀普天下、祂的光是普遍的光! ㈢主光無可比擬。時處二十世紀科學發達,文化昌明的今天,人類雖然由油燈漸漸進步到電燈,日光燈的時代,可是這燈畢竟是些微光而已,只能照耀一部分,有史至今從未有一種燈光越過太陽的光,毫無疑問的太陽光絕對無可此擬;主耶穌向眾人宣佈自己是世界的光,也是無可比擬的,雖然前有孔孟聖賢釋迦牟尼,蘇格拉底及一切政治軍事哲學教育家,但是這些「家」只是一個時代中之一點瑩光而已,怎能和耶穌基督的光比照呢?唯有基督耶穌才是真正的救主!其他的所謂「家」,都不能救我們,所以耶穌基督的光是無可比擬的; 世界的光——耶穌基督,是永遠不變,光照普天下,無可比擬的真理, 二、跟從這光就不在黑暗裡走 剛才說過以色列人的住棚節是紀念出埃及後四十年的曠野生活。他們守節一定有一天燃火紀念神白天以雲柱,夜裡以火柱引導他們的祖先渡過漂流的生活!主耶穌在他們燃火光亮滿天時宣佈祂是世界的光,是暗示他們從神以雲柱,火柱引導他們;現在祂來到世界,宣言說:「跟隨我的不在黑夜裡走,也得著生命的光。」 當年神用雲柱火柱引導以色列人前進!以色列人只要認真順服跟從雲柱火柱的引導前進,保險不受挫折;今天光是我們的目標,既有光—耶穌在前引導,我們就可安心跟他走,希伯來書說:「仰望主耶穌……」所以我們基督徒,不是盲目跟從某人或長老或教會,而是以耶穌為目標,專心看耶穌,跟從祂光的引導,如果我們跟從祂光的引導,起碼可得到二種益處: ㈠「跟從我的不在黑暗裡走」,黑暗就是悲哀、流淚、痛苦、絕望、我們跟隨祂的人就要離開這些。每一個人信主後,一定充滿喜歡,沒有一切憂愁!㈡要得生命的光,無論何時何地都有生命的榮耀,時刻充滿喜樂;植物若種在床底沒有日光的地方,一是不能成長,反要枯死,若有日光的照耀一定欣欣向榮,枝葉扶疏,信主的人有生命的光引導,得到生命的福氣,而且這生命的光又要引導你行天路,直到天國得永生,享幸福;世界上的蘇格拉匠等大哲學家,宗教家軍事政治教育家,只能給予我們一些哲學及其他的邏輯學問,試問這些「家」們,能給予我們生命嗎?能帶領我們到天國?不,不能,他們決定不能引導我們到天國,唯有耶穌基督生命的光能引導我們到天國,主耶穌,宣佈是世界的光,是生命的光,言非無理。 三、「光」沒人拒絕 主耶穌是人類的光,臨到世界,可惜世人拒絕祂,一個拒絕光的人,他的生活是腐化、絕望,黑暗、他的靈魂是失迷的,一個人行黑暗一定墮落,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若行黑暗,那民族必定毀滅,那國一定滅亡,黑暗的末路是絕望、滅亡、當年日軍佔領臺灣時封鎖山胞,於是山地黑暗無光,山胞竟至荒淫,死亡日眾,甚至有滅絕之憂!但是光復後,主耶穌的福音傳入山地,山地得到光的照耀,山胞也接受這光;於是他們離開罪惡,生活改進,日日興旺,人口日眾,行黑暗者一定滅亡。 各個時代,各個民族各個國家有史以來都曾有少許的光照耀,當然一點光也是由神來的,可是他們雖有些光仍然不夠,有孔子、釋迦、還是救不了他們;神最後差遣獨生愛子降世救世人,顯明最偉大的光,是空前絕後的大光,可惜人類,以前曾已經有見些微光,而拒絕接受大光,只因一點微光就以之自滿,不接受耶穌,於是迷途的結局,國家社會趨於痛苦滅亡! 翻閱每天的報紙,都載滿政治危機,戰爭消息,尤其社會欄幾乎青一色的自殺、兇殺、姦淫、強劫、欺詐……:等種種令人看了心痛的消息;很少有好的消息。這就是世界的人不接受光,而在黑暗中生活的寫照;全世界的基督徒要醒悟,我們先得到這光的照耀,而世人不接受,我們豈能獨自享福,而棄人類的靈魂於不顧嗎? 太陽光我們雖然不能製造,但卻可沼一片鏡子使之反射。耶穌的光我們也不能製造,但能以吾身反射出他的光,而光照每一個世人,反照整個絕望的社會!主耶穌宣佈他是「世界之光」,也說我們是光,我們理當把這光反射照人!使人得到光明! 釘一根藍細帶子 民十五:38 這是論到以色列人的衣服:要在衣服邊上作禭子,又在底邊的隧子上,釘一根藍色的細帶子。藍色是天的顏色,象徵天的美。為甚麼這樣辦法呢?神自己解釋清楚說:你們佩帶這禭子,好叫你們看見,就紀念遵行耶和華的一切命令,而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們素常一樣。使你們成為聖潔,歸與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要作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四十節至四十一節)總而言之:這藍色棚帶子要不住的提醒他們與祂的關係,他們是屬神的屬天的子民。這個事實;他們常常忘記。他們犯罪作惡是因為忘記這個事實;他們憂慮恐懼,也是因為忘記這個事實。新約時代,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認識天父;藉著聖靈常常提醒我們,自然用不著這衣服邊上的記號。但是,那個原則仍然不改變,我們須要聖靈提醒我們與神的關係;在世為人,要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靈的人,體貼靈的事。耶穌基督如同那一根藍細帶子,我們在他身上,看見神的榮光美麗。常常紀念他,思想他,就要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常屬乎他。我們舉目望天,讓我們想起耶穌基督;俯首看地上的花草樹木,或是青山綠水,都要提醒我們與神的關係, 是神所選召出來分別為聖的。從看得見的,想到看不見的,從暫時的,想到那永遠的。在我們人生的路上,記得這個事實,就要免去許多的憂愁煩惱。記得這個事實,也要保守我們脫離罪惡,勝過試誘。以色列人穿衣裳禭子,帶著藍細帶子,看慣了,等於沒有看見;穿慣了,就失落了原來的意義。我們也容易那樣對待主耶穌;禱告成為習慣,禮拜失落精神。神啊!求你不住的提醒我們! 民數記逐章查經課程(譚志陽) 第十五課 靈性生活的條例 民數記第十五章 我們不知道第十四章和十五章之間過了多少時間,但兩章的差別是顯著的。“他們斷不得看見……應許之地。”(民14:23)“你們到了我所賜給你們居住的地。”(15:2)雖然 神的計畫有時被罪打擾,但卻不會受到阻撓。 神曾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若他某一代後裔沒有信心卻接受,他就賜給下一代的人。 上一章我們所看到的是失敗的表顯,本章我們所看到的是靈性生活的條例。 一、獻祭的條例 1-21 這一段經文所論到的是以色列民到迦南地時當獻的祭—— 1、獻馨香的火祭
1-16 A、獻火祭的類形:1-3節 第一,這是耶和華藉著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出於 神的話語,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 第二,這裡指出的是:到應許之地時所要獻的火祭——有燔祭和平安祭。燔祭為奉獻;平安祭為感恩。這正是表示我們在基督裡蒙恩的人,當心被恩感歌頌
神(西3:16)。 B、獻火祭的目的
3節 在這裡讓我們看到—— 獻火祭的目的是為要還願、為甘心、為守節而獻,是有關事奉的本分。火祭要是要燒在
神前的,表示甘心、完全地擺上,為主而活(羅14:8)。 C、獻火祭的配合
4-12節 第一,獻為供物給 神的。4-5節 細面伊法十分之一,油一欣四分之一,酒一欣四分之一。 第二,獻為馨香之祭的。6-7節 細面伊法十分之二,油一欣三分之一,油一欣三分之一。 第三,獻為作平安祭的。8-9節 細面伊法十分之三,油半欣,並公牛一同獻上。 第四,獻為馨香的火祭。10-12節 這本段4-10節所論到的是——日後到豐富之地,獻配合之火祭的比例,為利未記論獻祭分量的一個補充。可歸納如以下例表:
這比例顯示:火祭的分量大,配備的素祭與奠祭的分量也大。其屬靈的意義是表示奉獻工人之職責:工人受託的聖職越大,在
神前的責任也就越重(路12:48)。 同工們:我們有無按這屬靈的比例奉獻於 神(羅12:1)?我們有無在
神前盡職工作(提後4:5)? D、獻火祭的範圍:13-16節 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外地人,若願意獻上的,都要同歸一例。這也是表示基督的救恩是普及全地的,在基督裡並沒有猶太人與外邦人之分(路3:28)。 2、獻初熟的舉祭 17-21 A、所具的實意—— 這是為百姓定居迦南所設的,也即日後猶太人永遠的條例。將初熟的麥子獻給 神,象頭生的兒子和牛羊(出22:29-30)及初結的果實(出23:19)一樣。這是感恩的祭物,又稱為“舉祭”,是歸給祭司享用的(民18:13,利7:32)。 B、所含的靈意—— 將初熟的麥子作餅獻給 神,說明一切的福氣由 神而來,一切的出產為 神所有。猶太人二次初擄後仍保持此例,將餅放在火爐裡當作“小祭”,這樣,火爐成了祭壇,每個家成了
神的居所,保羅也引用過此例——說“所獻的新面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羅11:16)。這裡的靈訓是表示——少數人先付代價擺上,能使後來的多人獲益(西1:24,林後4:12)。 蒙恩者啊!你我肯擺為一個獻 神的“初熟”之“餅”嗎? C、所發的表意—— 獻初熟的興祭,可預表耶穌基督的復活。聖經說他“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有了基督初熟果子的復活,就能給我們信他的人靈性的復活——重生(彼前1:3,弗2:1,5),以後還有給在基督裡的身體復活與改變(林前15:23,帖前4:16-17)。 應用:“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是指 神會悅納他們的獻祭。弟兄姊妹,你每日有給 神獻“馨香之祭”——禱告嗎?你每日幾點鐘起來作這件頭等大事呢? 經文: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 二、贖罪的條例 22-29 這一段經文是利未記四到五章關於贖罪祭的補充:利未記著重講到獻祭的儀式;這段經文卻強調與贖罪祭一同獻上的素祭的奠祭,並強調本地人與外人均一視同仁。這裡將贖罪分為兩等: 1、為會眾的
22-25 A、為會眾誤犯的獻祭:22-24節 在這裡讓我們看到:會眾誤犯的處理,當向 神獻燔祭(有心志)、素祭(有表現)、贖罪祭(有悔改)。這正是教會自檢認罪禱告的寫照(雅5:16,約一1:9)。 B、祭司為誤犯的贖罪:25節 祭司要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他們就必蒙赦免,因為這是錯誤。 這是表示 神家的工人,要為整體認罪(拉9:5-6),求
神憐憫屬靈的會眾。 2、向個人的
25-29 A、獻火祭和贖罪祭:25節 為個人贖罪,要獻“火祭的贖罪祭”——表示我們個人的認罪蒙赦,是因基督十字架的贖罪救恩(約1:29,彼前2:24,弗1:7)。 B、誤犯的必蒙赦罪:26-29節 第一,百姓誤犯的必蒙赦罪。 第二,個人誤犯的只要獻祭贖罪(認罪悔改),就必蒙赦免。 第三,本地人與外人誤犯的,也同樣蒙赦免,只要獻贖罪祭(認罪悔改)。 這是 神給誤犯的人開出路,能有機會悔改(約一2:1-2),因此我們當趁機悔改歸正(林後6:2,徒3:19)。 應用:為什麼誤犯的罪可藉獻祭得蒙赦免,而擅行的罪就不能靠獻祭了事嗎?你今天怎樣對待犯罪的人?當你自己誤犯了罪,你是怎麼處理的?耶穌是我們生命的逃城! 經文: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6-29) 三、懲治的條例 30-36 1、發懲治的警告
30-31 “擅敢行事”——指驕傲、明知故犯,要與 神作對的表現。因此定之為“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並將他背命的罪“歸到他身上”。 這正如使徒約翰所說的:“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我就當為他祈求, 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約一5:16)。 2、舉懲治的例子
32-36 這是列舉的一實例,說明蓄意犯罪者的結局——這些人不能基督藉贖罪祭蒙 神赦免,反要被會眾治死。在安息日作工或生火均要被治死,這是摩西律法清楚指明的(出31:15,35:2-3),但在安息日撿柴卻未有明文說明。這件事需要尋求
神的旨意;一方面是要補充出埃及記的律法條文,另一方面印證30節的警告。因撿柴的目的是生火,這是蓄意違反安息日不可生火的條例,應當受死刑。由此可見,故犯者的結局是何等可怕(來6:6,10:26-31)! 應用:在安息日撿柴之人所受的懲罰是否太嚴厲呢?這處反映出什麼屬靈的道理呢? 經文: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情欲撒種的,必從情欲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四、衣服的條例 37-41 神叫以色列人佩帶這□子,是要他們警醒,不隨從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乃要尋求耶和華。敬拜偶像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一心指望從假神獲得幸運、亨通、長壽以及爭戰的勝利,同時也要求權力與威望。敬拜真神則完全相反,基督徒必須捨己,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指望神來服事我們,乃是我們要事奉他,不圖任何報答。我們事奉神,因他是配受尊崇的。 1、衣服邊上作繸子——表示遵行上帝的法則 38上,39-40 神要以色列人的繸子作在衣服上,其上寫著經文,走路時繸子會飄動,為使人不忘記 神的法則(太23:5,申6:4-9)。今天,我們屬靈的衣服(身,伯10:11)上也當帶有屬靈的法則(箴6:20-23,約一2:27)。 2、底邊要釘藍帶子——表示歸神屬天的身份 38下,40-41 “藍色”——是屬天的標記(出24:10,民4:6)。 “在底邊的繸子上釘一根藍細帶子”——表示歸 神者有屬天的身份。 因此,我們屬靈的衣服(身)上也當帶有藍細的帶子,活出屬天的特色(腓3:20,徒4:13)。 應用:以色列人藉佩戴繸子提醒他們謹守 神的命令,今日基督徒又當如何銘記與遵行 神的旨意呢? 經文: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 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