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二十八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献祭的条例(一)】 一、每日早晚须分别献的祭(1~8节) 二、每安息日须献的祭(9~10节) 三、每月朔须献的祭(11~15节) 四、逾越节和无酵节须献的祭(16~25节) 五、七七节须献的祭(26~31节) 贰、逐节详解 【民二十八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文意注解〕「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本章是论到献祭的条例。 【民二十八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 〔吕振中译〕「『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要小心、将奉给我的供物、就是奉给我的食物、做怡神之香气献与我之火祭、在制定节期上献与我。”」 〔原文字义〕「供物」奉献物,礼物;「馨香」(原文无此字);「火祭」用火献的祭;「献给」靠近,呈献。 〔文意注解〕「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供物』指礼物,就是献给神的祭物;『馨香』指闻起来会觉得心旷神怡、心平气和的气味;『火祭』指经过火烧的一种献祭;在任何的献祭中,凡把全部或一部分供物烧在坛上的,都称为火祭;『馨香火祭』表征使神心满意足,因而神人相安的献祭;『食物』指让神想用之物。 〔灵意注解〕「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表征信徒每日须寻求神的喜悦。 〔话中之光〕(一)祭司每日献的祭其实不能除罪,惟有基督永远的赎罪祭可使人完全(参来十11~14)。新约信徒是祭司,早晚也当献上属灵的祭物。 (二)「我…的食物,」祭祀不应成为满足人的贪心和欲望的方法,应该是彰显神的荣耀和旨意的圣洁仪式,也应该是感谢神恩典的通路。信徒应该把自己当作活祭献给神,藉此享受耶稣伟大的爱(参罗十二1;腓二17;约壹二2)。 (三)神似乎以人们献的火祭当作食物。主的顺服,在十字架上受苦,必满足父神的渴望(参弗五2)。我们的祷告与颂赞,将自己献给神。我们献上供物,放在祂的面前,在基督的祭坛上,必使祂悦纳,成为祂的食物(参来十三15~16)。 (四)燔祭的目的是寻求神的悦纳,承认神是一切的主,这一个承认实在是满足神。因此,神称燔祭「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让神得饱足的,是填满神在感觉上的缺欠的。转到人的这一边来看燔祭,就会留意到,借着燔祭的献上来保守人留在蒙悦纳的地位上,使人常常生活在神的应许中。因为一个真上懂得燔祭的人,他知道把人自己全然献上是理所当然的。 (五)神吩咐以色列人,必须按日期献供物、祭物;要按照祂所定的礼仪,由祭司主理完成。在礼仪进行当中,百姓有足够的时间安静他们的心,然后敬拜神。心不在焉的敬拜神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当预备好自己,心存感恩来敬拜祂,才能讨神喜悦,蒙神赐福。 【民二十八3】「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 〔吕振中译〕「你要对他们说:你们所要献与永恒主的火祭是这样:完全没有残疾、一岁以下的公绵羊羔、每天两只、作为不断献的燔祭。」 〔原文字义〕「残疾」(原文无此字);「常献」连续性,每天;「燔祭」焚烧的祭。 〔文意注解〕「又要对他们说: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两只,作为常献的燔祭」:『没有残疾』原文是从头到底(形容词),就是完全的意思;『常献的』指日复一日,不间断地献祭;『燔祭』指整个祭物须在祭坛上经过火烧,使馨香之气上升,全部献给神。 〔灵意注解〕「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3~4节):表征每日早晚两次,须存着清洁的心,献上感谢祷告。 〔话中之光〕(一)「常献燔祭的条例,」这个祭祀是持续不断地焚烧祭物的祭祀(参拉三5),预表着将来耶稣基督背负世人的罪把自己献给神,为我们成为永远的中保。同时教训信徒应常常把自己献给神(参罗十二1)。 (二)祭祀律法彰显神的公义,其本身是圣洁的,是基督的预表,是把人引导到基督面前的训蒙的师傅。因着基督的降临,这一切作用已经在基督里成就。所以,新约时代的信徒再也不受律法之轭的束缚(参罗七12,14;加二19;三19,23~25;来十1)。 【民二十八4】「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 〔吕振中译〕「其一只公绵羊羔、你要在早晨献上,其另一只公绵羊羔、你要在傍晚时分献上;」 〔原文字义〕「早晨」日出;「黄昏」日落,傍晚。 〔文意注解〕「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早晨…黄昏』指日出、日落时分,每日两次,每次献一只。 〔话中之光〕(一)早晨和晚上的燔祭,就是表明全日记念神,为神而活,也靠神而活;早晨起来,向神这样立心生活,晚上感谢神的保守,能活得满足神的心意。 (二)温汉(Gordon
Wenham)指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解经家,素来都视晨昏的祭礼为古往今来崇拜的典范。每日晨昏都当祈祷;其实整个的人生都当借着不住的赞美和感谢,奉献给神(参罗十二1;帖前五16~18)。」一位诗人写道:「早晨传扬你的慈爱,每夜传扬你的信实。这本为美事」(参诗九十二2~3)。这是基督徒「常献的燔祭」! 【民二十八5】「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 〔吕振中译〕「也献一伊法十分之一的细面、用捣成的油一欣的四分之一调和的、作为素祭。」 〔原文字义〕「捣成的」捣成的;「调和」搀和,混合;「素祭」素祭,贡物。 〔文意注解〕「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细面』是将麦子去皮、轧碎、磨末而成的。面粉磨好了,筛一筛,漏下来第一次的是粗面,再来筛一筛,还不算是细面,真正的细面要筛三次,如果现代你照着盒子上说明来作蛋糕,还要有个小的筛再筛一次,第四次可能那是更精细,最上等的;『伊法十分之一』约折合2点2公升;『捣成的油』不是压榨而成的,而是捣得粉碎(象征十字架的破碎)而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约折合四点六公升;『调和』指将磨细的生面粉调和橄榄油,揉成生面团;『素祭』指以细面和油为祭物,在希伯来文含有礼物或贡物的意味,是一种自愿的献祭,敬拜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贞与感恩的心意,也间接供应祭司们生活所需的食物。 〔灵意注解〕「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表征每日的生活中,在圣灵的感动下取用十字架的原则。 【民二十八6】「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吕振中译〕「这是不断献的燔祭、在西乃山所制定、做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的火祭的。」 〔原文字义〕「西乃」多刺的;「命定」作,制作,完成;「常献」连续性,每天;「燔祭」焚烧的祭;「馨香的(原文双字)」安宁,舒坦(首字);芳香,香气(次字)。 〔文意注解〕「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为常献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西乃山』是神颁布十诫的地方(参出十九18;三十四29),又是神命定献祭条例的地方(参利七38)。 〔话中之光〕(一)神从前吩咐过了,现在又再次吩咐,很显然的,神要让他的百姓在寻求神的喜悦这个功课上,在学习与认识上要更新。每天照样的作两次(参4节),灵里面不更新,献燔祭就成了仪文,成了例行公事,没有一点属灵的实意,神没有在其中得着甚么,人也没有得着灵里面的造就。 (二)「常献」就是不住要献上的意思。燔祭在新约中所代表的就是「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罗十二1)。得救的恩典是一次就得着,但奉献的实际却需要天天更新,也要天天的扩充。没有在奉献上更新,人的心思就缺乏新鲜,人带着一个陈旧的心思,或是带着一个陈旧的灵,活在神的面前,结果是必然的失去神新鲜的恩典,也失去神新鲜的悦纳。 【民二十八7】「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 〔吕振中译〕「和其一只公绵羊羔同献的奠祭酒、要一欣的四分之一;你要在圣所、将醇酒奠与永恒主为奠祭。」 〔原文字义〕「奠祭」奠酒;「醇酒」浓酒。 〔文意注解〕「为这一只羊羔,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奠祭』指浇酒为祭;『一欣四分之一』约折合四点六公升。 「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醇酒』意指最贵最好的葡萄酒,犹太人学者则指不搀水的酒或新榨的酒;按希伯来原文是shekar,和浓酒同一字(参利十9),仅此处的奠祭用此字,别处的奠祭均用yayin,又译作清酒(参利十9)。 〔灵意注解〕「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表征每日须有更新的奉献,献上自己作活祭。 【民二十八8】「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吕振中译〕「其另一只公绵羊羔、你要在傍晚时分献上,按早晨的素祭和跟羊羔同献的奠祭礼一样办理,做怡神香气之火祭献与永恒主。」 〔原文字义〕「献」作,制作,完成;「那一只」第二。 〔文意注解〕「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照早晨的素祭』请参阅5节;『和同献的奠祭』请参阅7节。 〔灵意注解〕「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表征每日自始至终,活着为神。 【民二十八9】「“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 〔吕振中译〕「『在安息日你要献上公绵羊羔两只、完全没有残疾、一岁以内的,也献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二、用油调和做素祭、和跟羊羔同献的奠祭。」 〔原文字义〕「没有残疾」完全的,健全的;「调」搀和,混合。 〔文意注解〕「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安息日』指一周的第七日(参出二十10),亦即星期六。 「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伊法十分之二』约折合4点4公升。 〔灵意注解〕「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表征信徒在主日,加倍存心讨神喜悦。 〔话中之光〕(一)对今天的基督信徒来说,安息日和其他旧约的节期都是「影儿」(参西二16~17;来十1),不是实体。安息日所表征的福分都在主基督里赐给了我们(参太十一28~30)。 【民二十八10】「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 〔吕振中译〕「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不断献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献的奠祭、是在外的。」 〔原文字义〕「常献的」连续性,每天。 〔文意注解〕「这是每安息日献的燔祭;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常献的燔祭』意指每日早晚必献的燔祭(参3~4节);『在外』意指当安息日,除了每日早晚必献的燔祭之外,另要献安息日的燔祭。 〔灵意注解〕「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表征在主日的生活,仍如素日。 【民二十八11】「“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吕振中译〕「『在你们的月初一、你们要把燔祭献与永恒主:就是牛两只、要小公牛、公绵羊一只、公绵羊羔一岁以内的七只、要完全没有残疾的。」 〔原文字义〕「月朔(原文双字)」起头,前面,开始(首字);新月,月份(次字)。 〔文意注解〕「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月朔』指每月初一日。 〔灵意注解〕「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表征信徒随着时间的过去,讨神喜悦的存心越过越增加。 〔话中之光〕(一)月朔就是每月的开始。从每天献,每周献,到每月献,这样的定规,很容易的叫人想到,在神拣选的恩典中,每一种地上生活周期的开始,都在仰望神的悦纳中来更新自己。神是何等的重视人对祂的寻求,我们若在这事上体贴神,神的心是何等的满足! (二)人懂得在每一段时间的开始,每一件事的开始,先去想到神的喜悦,而不是只想到自己的逸乐和安舒,这个人是不能不蒙神大大的赐福的。 (三)每天常献的是两只羊羔,安息日所献的是两只一岁的公羊羔,月朔所献的是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的公羊羔。从献上的内容看,人的奉献和寻求神悦纳的心意,应当是随着年日的递增而增加。献上的燔祭量多,表明人认识恩典也多,同时在生活上见证主的也高。 【民二十八12】「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 〔吕振中译〕「配合每一只牛、你们要献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三、用油调和做素祭;配合那一只公绵羊、也要献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二、用油调和做素祭;」 〔文意注解〕「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伊法十分之三』约折合6点6公升。 「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伊法十分之二』约折合4点4公升。 〔灵意注解〕「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表征生活中对圣灵和十字架也更加倍紧密联结。 〔话中之光〕(一)素祭就是表明神在人生活上的要求,让人在生活中活出神的性情。所以献燔祭不是只有一点心意陈列给神看,而是有实际的生活表现来印证人奉献和讨神喜悦的心意。除了有素祭伴着燔祭献上以外,还有奠祭一同献上(参14节)。 【民二十八13】「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吕振中译〕「配合每一只公绵羊羔呢、也要献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用油调和做素祭:做燔祭、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的火祭。」 〔原文字义〕「馨香(原文双字)」安宁,舒坦(首字);芳香,香气(次字)。 〔文意注解〕「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伊法十分之一』约折合2点2公升。 〔灵意注解〕「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表征生活中对圣灵和十字架的联结,越过越完全(七的灵意)。 【民二十八14】「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吕振中译〕「和以上这些祭牲同献的奠祭、每只公牛要奠酒半欣,每只公绵羊要奠酒一欣的三分之一,每只公绵羊羔要奠酒一欣的四分之一:这是月月献的燔祭,一年之中每月都要如此的。」 〔原文字义〕「奠酒(原文双字)」奠祭(首字);酒(次字);「月月」新月,月份。 〔文意注解〕「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半欣』约折合1点85公升;『一欣三分之一』约折合4点9公升;『一欣四分之一』约折合4点6公升。 「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意指每个月的初一日(月朔)都要如此献祭。 〔灵意注解〕「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表征生活中的奉献自己,越过越加强。 〔话中之光〕(一)酒在圣经中常是用来表明属地的美物。人献上奠祭多,留下的属地的美物就相对的减少。真正寻求神悦纳的人,是乐意为得神的喜悦而倾下属地的美物,不为自己留下甚么,只要神得满足就喜乐了。这样的活在神的面前,人也在神的心意中进入完全。 【民二十八15】「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吕振中译〕「也要将多毛公山羊一只做解罪祭、献与永恒主,是要在断献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献的奠祭以外献上的。」 〔文意注解〕「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赎罪祭』赎罪的原文字根有『洁净』的意思,人犯罪不单得罪神,而且也玷污了自己,所以须献赎罪祭,满足神圣洁的要求,恢复神与人之间的交通。 「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意指在每月一次的燔祭、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参11~14节)之外,另加每月一次献赎罪祭,并且这赎罪祭也在知道有罪后必须献的赎罪祭(参十五22~26)不同,是每月一次另加的。 〔灵意注解〕「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表征认罪的心并不减少。 「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表征仍旧维持每日的奉献生活。 〔话中之光〕(一)不住的维持自己在神的悦纳中,不住的更新自己去追求神更大的喜悦,神的子民若是这样的活在神的面前,他必定不住的享用赦免的恩典,和与神交通的甘甜。 【民二十八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吕振中译〕「『正月十四日、是向永恒主守的逾越节。」 〔文意注解〕「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正月十四日』指正月十四日黄昏(参九2~3);『逾越节』神当晚巡行全埃及地,逾越过以色列人门上涂有血的房屋,却击杀埃及人的长子和头生牲畜,促使埃及法老王无条件让以色列人离开埃及,故此设立当日为逾越节作为纪念(参出十二12~14)。 〔灵意注解〕「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逾越节』表征基督是神的羔羊(参约一29),被杀流血,拯救人脱离罪的刑罚。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在逾越节的晚上,设立了饼与杯(林前十一23~26),所以我们守逾越节,乃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主日),聚会擘饼」(徒二十7)纪念主。我们任何人,都不可以擅自取消擘饼纪念主的聚会,因为这个纪念主的聚会,乃是清清楚楚出于神的命令。 【民二十八17】「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 〔吕振中译〕「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天。」 〔原文字义〕「节期」节庆集会,筵席。 〔文意注解〕「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这月十五日』指七天无酵节的第一天(参利二十三6),又称除酵节(参出二十三15),在节期内不许可吃有酵的食物;『节期』从正月十四日晚上开始,到二十一日晚上结束(参出十二18);『无酵饼』指未经过发酵的面包。 〔灵意注解〕「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无酵节』表征蒙恩的信徒已经成为无酵的新团,应当把旧酵除净(参林前五7);『七日』表征完全,有生之日,天天如此;信徒应当天天过无罪的生活。 〔话中之光〕(一)「酵」在圣经中表征罪恶(林前五8)和邪恶的教训(太十六6);基督徒蒙恩得救之后,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 【民二十八18】「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吕振中译〕「头一天要有圣聚会;甚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义〕「圣会(原文双字)」分别,神圣(首字);集会(次字);「劳碌」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圣会』指为着守节而聚集的庆祝活动,亦即神圣的聚会;『劳碌的工』指身体劳动的工,例如建筑、纺织、收割、打榖、推磨等。 〔灵意注解〕「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不能单独个人过节,大家都放下日常的工作,一齐来过节;过节表征聚会。 〔话中之光〕(一)「当有圣会」,基督徒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见)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来十25)。 (二)「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安息日预表基督是我们安息的实际。人真正的安息,并不在乎放下一切的工作,乃在乎外面劳碌工作之中,里面深处因基督得享宁静和安息。 【民二十八19】「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 〔吕振中译〕「只要献火祭为燔祭给永恒主:就是牛两只、要小公牛、公绵羊一只、公绵羊羔一岁以内的七只,都要你们认为完全没有残疾的。」 〔原文字义〕「献给」靠近,呈献。 〔文意注解〕「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与月朔的祭牲完全相同(参11节),但本节是指无酵节第一天所要献的祭牲。 〔灵意注解〕「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燔祭』表征基督无暇无疵、完全奉献自己,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 【民二十八20】「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吕振中译〕「和以上这些祭牲同献的素祭、是用油调和的细面:配合一只公牛、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只公绵羊、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义〕「同献」(原文无此字);「要献(首字)」作,制作,完成;「要献(次字)」(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所献的细面也与月朔的祭牲完全相同(参12节);『伊法十分之三』约折合6点6公升;『伊法十分之二』约折合4点4公升。 〔灵意注解〕「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20~21节):『素祭』表征基督在世为人,生活完美,神所喜爱。 【民二十八21】「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吕振中译〕「配合那七只公绵羊羔、每只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义〕「要献」作,制作,完成。 〔文意注解〕「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伊法十分之一』约折合2点2公升。 【民二十八22】「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 〔吕振中译〕「也献一只多毛公山羊做解罪祭、为你们除罪。」 〔原文字义〕「赎罪」遮盖,平息。 〔文意注解〕「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与月朔的赎罪祭相同(参15节上)。 〔灵意注解〕「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赎罪祭』表征基督被钉流血舍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成为救赎的根源。 【民二十八23】「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 〔吕振中译〕「你们要在早晨的燔祭、就是不断献的燔祭、以外、把这些祭物献上。」 〔原文字义〕「常献」连续性,每天。 〔文意注解〕「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与月朔的献祭相同(参15节下)。 〔灵意注解〕「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表征信徒一面纪念基督的救恩,一面仍须每日过讨神喜悦的生活。 【民二十八24】「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 〔吕振中译〕「一连七日、每日都要照这例把火祭的食物、就是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是在不断献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献的奠祭以外献上的。」 〔原文字义〕「馨香(原文双字)」安宁,舒坦(首字);芳香,香气(次字)。 〔文意注解〕「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无酵节共有七日,每日的献祭内容与月朔的献祭相同(参11~15节)。 〔灵意注解〕「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表征信徒天天过凡事谢恩的生活,让神有所享受。 【民二十八25】「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吕振中译〕「第七天你们要有圣聚会;甚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义〕「圣会(原文双字)」分别,神圣(首字);集会(次字) ;「劳碌」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无酵节的第七日和第一日一样,也有圣会,也须守安息(参阅11节注解)。 〔灵意注解〕「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和第一日同样。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徒,无论是犹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去,好使我们成为新团(林前五7)。 (二)「七日」意指完全;信徒的一生应当过无酵的生活。 【民二十八26】「“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 〔吕振中译〕「『在你们的七七节上、当献首熟之物那一天、你们将新素祭献与永恒主的时候、要有圣聚会;甚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义〕「七七」七个七;「庄稼初熟」初熟的果子;「新」新的。 〔文意注解〕「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七七节』又称收割节(参出二十三16),离无酵节刚好第五十天,故新约时代称五旬节(参徒二3),大约在阳历五、六月间;『献新素祭』即指用初熟的麦子制成的两个饼,加酵,作为新素祭献给神(参利二十三16~17) 「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请参阅18节注解。 〔灵意注解〕「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收割节』表征基督在复活里作人生命的供应;『五旬节』表征基督在完满的复活里作神丰满的享受。 2.「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不能单独个人过节,大家都放下日常的工作,一齐来过节;过节表征聚会。 〔话中之光〕(一)守收割节,目的是提醒我们要做一个感恩的人。在这节日中,以色列人会将初熟的庄献上。没有行动的感恩不是感恩。有人说:“Thanksgiving: to be truly
thanksgiving, first thanks, then giving!” (二)我们的收获或收入中隐含着神的意志,他赐我们财物不是盲目的。当我们认识到这一事实时,才能更慎重地使用所得的财物,更有价值地使用在善事上。 (三)「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诗二十三1)。这是一个生命的见证。既然神是作了我们的供应,我们便没有理由把神放在我们手里的东西看作是我们自己的。 (四)献初熟庄稼的举动是承认食物在神的权下,一切生活的根本都是源自神的恩典。要纪念神的恩典!人类脱离了创造秩序就无法生存;同样,脱离了神恩典的范畴,人的福分就不存在。因此,人类的生命、生存和平安也都是在神为人规定的现有规律基础之上。要纪念神的慈爱,如此便可蒙更大更多的福。 【民二十八27】「只要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 〔吕振中译〕「只要将燔祭作为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就是牛两只、要小公牛、公绵羊一只、公绵羊羔七只、要一岁以内的。」 〔原文字义〕「馨香(原文双字)」安宁,舒坦(首字);芳香,香气(次字)。 〔文意注解〕「只要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作为馨香的燔祭献给耶和华」:七七节所献的祭牲,与月朔并无酵节每日所献的相同(参11,19节)。不过,若与利二十三18相较,就会发现那里所记的公牛只有一只,公绵羊却有两只,解经家们对此有两种看法:(1)《民数记》改变了《利未记》的条例;(2)《利未记》所记的是在节期时常献的祭牲,而《民数记》所记的是指常献的燔祭以外另加上的(参23~24,31节)。 〔灵意注解〕「馨香的燔祭…同献的素祭…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27~31节):请参阅逾越节和无酵节。 【民二十八28】「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每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 〔吕振中译〕「和以上这些祭牲同献的素祭、是用油调和的细面:配合一只公牛、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只公绵羊、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文意注解〕「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每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请参阅20节注解。 【民二十八29】「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 〔吕振中译〕「配合那七只公绵羊羔、每只要献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文意注解〕「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请参阅21节注解。 【民二十八30】「并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 〔吕振中译〕「也献一只多毛公山羊、为你们除罪;」 〔原文字义〕「赎罪」遮盖,平息。 〔文意注解〕「并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请参阅22节注解。 【民二十八31】「这些,你们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 〔吕振中译〕「总要在那不断献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献的素祭和跟这些祭牲同献的奠祭以外去献上,都要你们认为完全没有残疾的。」 〔原文字义〕「常献」连续性,每天;「没有残疾」完全的,健全的。 〔文意注解〕「这些,你们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素祭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意指无论是常献的或是特献的,所有的祭牲都必须是完美无瑕疵、无残缺的。 叁、灵训要义 【献祭的条例(一)】 一、每日早晚须分别献的祭(1~8节): 1.「献给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们要按日期献给我」(2节):表征信徒每日须寻求神的喜悦。 2.「就是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每日…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3~4节):表征每日早晚两次,须存着清洁的心,献上感谢祷告。 3.「又用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为素祭」(5节):表征每日的生活中,在圣灵的感动下取用十字架的原则。 4.「要同献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圣所中,你要将醇酒奉给耶和华为奠祭」(7节):表征每日须有更新的奉献,献上自己作活祭。 5.「晚上,你要献那一只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献上,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8节):表征每日自始至终,活着为神。 二、每安息日须献的祭(9~10节): 1.「当安息日,要献两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并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为素祭,又将同献的奠祭献上」(9节):表征信徒在主日,加倍存心讨神喜悦。 2.「那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在外」(10节):表征在主日的生活,仍如素日。 三、每月朔须献的祭(11~15节): 1.「每月朔,你们要将两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七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献给耶和华为燔祭」(11节):表征信徒随着时间的过去,讨神喜悦的存心越过越增加。 2.「每只公牛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三作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素祭」(12节):表征生活中对圣灵和十字架也更加倍紧密联结。 3.「每只羊羔要用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13节):表征生活中对圣灵和十字架的联结,越过越完全(七的灵意)。 4.「一只公牛要奠酒半欣,一只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只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14节):表征生活中的奉献自己,越过越加强。 5.「又要将一只公山羊为赎罪祭,献给耶和华」(15节):表征认罪的心并不减少。 6.「要献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15节):表征仍旧维持每日的奉献生活。 四、逾越节和无酵节须献的祭(16~25节): 1.「正月十四日是耶和华的逾越节」(16节):『逾越节』表征基督是神的羔羊(参约一29),被杀流血,拯救人脱离罪的刑罚。 2.「这月十五日是节期,要吃无酵饼七日」(17节):『无酵节』表征蒙恩的信徒已经成为无酵的新团,应当把旧酵除净(参林前五7);『七日』表征完全,有生之日,天天如此;信徒应当天天过无罪的生活。 3.「第一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18节):不能单独个人过节,大家都放下日常的工作,一齐来过节;过节表征聚会。 4.「当将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都要没有残疾的,用火献给耶和华为燔祭」(19节):『燔祭』表征基督无暇无疵、完全奉献自己,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 5.「同献的素祭用调油的细面;为一只公牛要献伊法十分之三;为一只公羊要献伊法十分之二;为那七只羊羔,每只要献伊法十分之一」(20~21节):『素祭』表征基督在世为人,生活完美,神所喜爱。 6.「并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你们赎罪」(22节):『赎罪祭』表征基督被钉流血舍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成为救赎的根源。 7.「你们献这些,要在早晨常献的燔祭以外」(23节):表征信徒一面纪念基督的救恩,一面仍须每日过讨神喜悦的生活。 8.「一连七日,每日要照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献给耶和华,是在常献的燔祭和同献的奠祭以外」(24节):表征信徒天天过凡事谢恩的生活,让神有所享受。 9.「第七日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25节):和第一日同样。 五、七七节须献的祭(26~31节): 1.「七七节庄稼初熟,你们献新素祭给耶和华的日子」(26节):『收割节』表征基督在复活里作人生命的供应;『五旬节』表征基督在完满的复活里作神丰满的享受。 2.「当有圣会;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做」(26节):不能单独个人过节,大家都放下日常的工作,一齐来过节;过节表征聚会。 3.「馨香的燔祭…同献的素祭…献一只公山羊为你们赎罪,…并同献的奠祭以外,都要没有残疾的」(27~31节):请参阅逾越节和无酵节。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民数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民数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