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九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调制和使用除污秽水的条例】 一、宰杀纯红母牛烧成灰调制除污秽的水(1~10节) 二、不洁净的人或物须洒除污秽水才能洁净(11~19节) 三、不洒除污秽水和摸除污秽水者的条例(20~22节) 贰、逐节详解 【民十九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摩西亚伦说:」 〔文意注解〕「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本章是告诉我们除污秽水的制法和用法。『晓谕摩西、亚伦』授权摩西监督,责成亚伦执行。 【民十九2】「“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 〔吕振中译〕「『永恒主所吩咐礼节律的条例是这样说:你要告诉以色列人把一只完全没有残疾、身上没有毛病、未曾负轭的赤色母牛、牵到你这里来。」 〔原文字义〕「命定」命令,吩咐,指示;「律法」律法,指引,教诲;「律例」法令,条例;「没有残疾(原文双字)」无瑕疵,无污点,无缺陷(首字);完全的,健全的(次字)。 〔文意注解〕「耶和华命定律法中的一条律例乃是这样说」:以色列人刚发生可拉党人活活坠落阴间,并因抱怨而遭瘟疫死了一万多人(参十六33,49),害怕自己因得罪神而死亡(参十七12~13),故此命定如下的律例。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牵到你这里来」:『没有残疾』指身体没有缺陷(参利二十二20~22);『未曾负轭』指尚未投身劳动服役;『纯』指没有瑕疵;『红』血和火的颜色;『母牛』非为献祭,乃为特殊目的。 〔灵意注解〕「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表征基督:(1)完全无瑕疵;(2)未曾被世界使用过;(3)是神备作替人担罪。 〔话中之光〕(一)「纯红母牛」,在圣经里,性别是大有意义的。一切为着真理见证的,都是用男性。一切为着经历生命的,都是用女性。这里不用公牛,用母牛。因为这是代表主在我们身上主观方面的工作。得救的信徒,每天都须取用主宝血洁净的能力。 (二)这只母牛表明了基督耶稣的所是,虽然众人犯了罪,只要基督耶稣一个人替众人死就够了,祂的死就能除去死的不洁。罪使人与神隔绝,死亡使人心思上常背重担,不得释放与安息,但全然圣洁的生命的主,把这一切都除掉。 【民十九3】「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 〔吕振中译〕「要把牛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人就要把牛牵出营外,在他面前去宰。」 〔原文字义〕「交给」给,置,放;「宰」屠宰,击打。 〔文意注解〕「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亚撒』仅次于大祭司亚伦,由他代表亚伦监督宰杀红母牛,以免大祭司暂时不洁净(参7节)而危及职务;『到营外』预表主耶稣在城外受苦(参来十三11~12),亦即在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被钉十字架(参太二十七33,35)。 〔灵意注解〕「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表征基督在城外各各他山上被钉在十字架上。 〔话中之光〕(一)祭司以利亚撒是亚伦的儿子,在此凸显神的儿子基督。在神救赎的计划里,具体执行了作的都是作儿子的主耶稣,每一件事都是祂亲自去处理的。赎罪与使人洁净的工作,除了神的儿子以外,再没有一个人配作这一件大事。他给人解决问题,也阐明所解决的事的意义。 (二)「营外」是神不与人同在的范围,母牛是杀在营外,表明了背负着罪的人,都不在神的纪念里,就是神的儿子担当人的罪的时候,神也掩面不看祂。 【民十九4】「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 〔吕振中译〕「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取点儿血,将血向会棚前面弹七次。」 〔原文字义〕「蘸」(原文无此字);「弹」喷出,洒。 〔文意注解〕「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蘸这牛的血』宰杀时用盘子装血(参出二十七3);『向会幕前面』朝向会幕前面,象征在神面前;『弹七次』表征完全赎罪。 〔灵意注解〕「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表征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在神面前完全除去人的罪。 〔话中之光〕(一)「七次」的弹血是肯定了人完全接受罪的动作,向神承认有了罪就该死亡,不该蒙怜悯,借着这样作来表明认识罪人的地位。 【民十九5】「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 〔吕振中译〕「人要在他眼前烧这母牛,牛的皮和肉、和血、连粪、都要烧。」 〔原文字义〕「焚烧」燃烧,烧尽。 〔文意注解〕「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意指将这只红母牛完全焚烧,表征主耶稣完全为人的罪牺牲自己。 〔灵意注解〕「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表征基督为罪人在神面前作了燔祭。 【民十九6】「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 〔吕振中译〕「祭司要把香柏木、唇形薄荷蘸在这水中,朱红色线、丢在烧牛的火中。」 〔文意注解〕「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香柏木、牛膝草』从最大到最小(参王上四33),表征全世界,也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参加六14);『朱红色线』表征赎罪(参书二18);『丢在烧牛的火中』表征主耶稣受死赎罪的功效。 〔灵意注解〕「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表征基督降卑为人,品格高尚,散发香气,足能替人担罪。另意:从香柏木到牛膝草,表征世界(参王上四33),朱红色线表征「我」这个罪人,也都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参加六14)。 〔话中之光〕(一)在焚烧牛的时候,把代表人的高贵的香柏木,并表明人的卑贱的牛膝草,和表明罪的朱红色线都丢在火中,这样作是承认不管是人的好或人的坏,只要和罪一发生关系,都不能存留,要完全的烧掉。 (二)若不是神的儿子作的工,人是不甘心把人自己眨到这样低的境地,肯承认自己完全不是。但人对自己只要有一点点的保留,这一个保留就会引进罪,引进死亡,引进不洁净。 (三)王上四33说所罗门的智慧,是从香柏木,一直讲到牛膝草。意思就是包括整个世界。所以香柏木和牛膝草,是代表整个世界,整个宇宙。赛一18说到朱红色是代表我们的罪。这里给我们看见一张十字架的图。主耶稣将祂自己献上给神时,祂把我们所有的罪,把全世界所有的罪,都包括在里面,一起烧掉。大罪、小罪,没有一件罪不在里面;过去的、今天的和将来的罪,也都在里面。 【民十九7】「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可以进营。」 〔吕振中译〕「祭司要把衣服洗净,在水中洗身,然后进营;但那祭司还是不洁净到晚上。」 〔原文字义〕「不洁净」(礼仪上)成为不洁的。 〔文意注解〕「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表征担罪。 「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可以进营」:『洗衣服,用水洗身』即指洁净的手续(参利十七15~16)。 〔灵意注解〕「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7~8节):表征是我们的罪把基督钉十字架。 【民十九8】「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 〔吕振中译〕「那烧牛的人也要用水把衣服洗净,在水中洗身,但他还是不洁净到晚上。」 〔原文字义〕「不洁净」(礼仪上)成为不洁的。 〔文意注解〕「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烧牛的人』祭司的帮手,必须是利未人。 【民十九9】「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为以色列会众调做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 〔吕振中译〕「要有一个洁净的人把母牛的尸灰收拾起来,安放在营外洁净的地方,给以色列人会众保留着、调作除污秽的水;这是除罪染的。」 〔原文字义〕「洁净」(礼仪上)洁净的;「调做」职务,功能;「除」(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洁净的人』即指没有沾染污秽,或已行过洁净手续的人,肯定不是那祭司和烧牛的人(参7~8节);『母牛的灰』就是母牛、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混合在一起的灰(参5~6节)。 「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存在』原文是单数词;『营外洁净的地方』根据犹太人的传说,被分存在三个地方:(1)一份存在圣所之内;(2)一份存在橄榄山上;(3)第三份则分别存在利未人的储物室内;但这里的『地方』原文也是单数词,故解经家推定是营外倒灰之所(参利四12)。 「为以色列会众调做除污秽的水。这本是除罪的」:『除污秽的水』是洁净仪式上所使用的灰水,用来洁净以色列人误摸死尸(参13节),或其他误犯成为不洁(参14~16节),并非用来洁净道德行为方面的罪污;『除罪』指除去礼仪上不洁净之罪。 〔灵意注解〕「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表征基督救赎的能力,永远有功效。 「调做除污秽的水」:是用母牛的灰与活水调制的,灵意请参阅17节注解。 〔话中之光〕(一)红母牛的被烧,不是为着应付我所知道的已往的罪,乃是为着预备我将来所要有的一切的污秽。主耶稣的工作,有一不分就像这一个红母牛的灰一样。所有赎罪的功效都在里面。换一句话说,不需要主替我再作第二次的工作,乃是在祂救赎的工作里,已经有预备,是为着我将来一切的污秽、不洁净。在祂的救赎里,都已经完全预备了。 (二)灰在圣经里,就是最末后的东西。全世界任何的东西,最末后的一个形状、样子,就是灰。并且灰是不能改变的,灰是最靠得住的,灰是不朽坏的,灰也不能败坏。红母牛烧成功作灰,就是把主的赎罪摆在那里,到了那一个情形,是永远不更改,永远没有法子把它换一个样子的。主替我作的赎罪工作,是没有法子更改的,是最靠得住的。所以,我们的救赎,是永远有功效的。 (三)红母牛的灰,就是表明十字架已往的工作,是为着今天的用处。或者说,十字架的功用,是为着将来一切的需要。这是专门为着对付将来的。主耶稣的救赎,是够我用一辈子的。 (四)神子基督耶稣,到世上来,是为叫世人因信祂而得洁净,就受苦受死。圣经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 (五)这灰有除罪的功用,但却不能带进营内。因为这灰是罪的工价所遗留的痕迹,凡是沾上罪的事物,都不能摆进神的范围内。罪也好,死也好,人只要触摸着它,人就成为不洁净。神掩面不看那钉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稣,原因也就在这里。 【民十九10】「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 〔吕振中译〕「那收拾母牛尸灰的把衣服洗净,但他还是不洁净到晚上。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侨、做永远的条例。」 〔原文字义〕「收起」采收,招聚;「外人」旅居者;「定例」法令,条例。 〔文意注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收起母牛灰的人』就是前面所提『洁净的人』(参9节),因收拾母牛的灰而成为不洁净。 「这要给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作为永远的定例」:这个条例无论对何种人,乃是永远不可更改的。 〔灵意注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表征认罪悔改,才能取用基督的救赎。 〔话中之光〕(一)这定例有两个重要的内容,一是无罪的代替有罪,才能使人得洁净。另外的一个是,罪与死的触摸,—定使人不洁。以色列人当日所注重的是身体的死亡,我们现今所该注意的是属灵的死亡,不能与神有交通就是属灵的死亡,这种光景不能作过久的停留,越快脱离越好,因为这些在神的眼中是最可憎的。 【民十九11】「“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 〔吕振中译〕「『那触着死人、触着任何人类尸体的、就不洁净七天。」 〔原文字义〕「摸」碰触,伸出。 〔文意注解〕「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意指凡摸触人的死尸的,就在礼仪上成为不洁净,长达七天,这与摸触动物死尸不同,后者仅不洁净到晚上(参利十一28)。 〔灵意注解〕「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11~12节):表征在神的眼中看来,死亡是完全(七天)污秽不洁,必须取用基督复活的生命(第三天),来除去自己生命中的不洁。 〔话中之光〕(一)死亡是罪的结果,比罪更不洁净,是神眼中最可憎的事。神挽回人的要求是很彻底的,因为挽回的目的是恢复神的荣耀在人的身上,所以神一定把人身上的污染全部除去,那怕是一点点,都不能让它留下。 (二)11~16节给我们清楚的看到,对于罪和死,我们必须很严密的封闭它,并拒绝接受它。万一给沾污了,马上要使用除污秽水去洁净自己,接受除污秽水就是承认罪人该接受罪的工价,也是表明只有接受神的方法才能恢复洁净。 【民十九12】「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 〔吕振中译〕「那人在第三天第七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除罪染,他就洁净了;在第三天第七天他若不除罪染,他就不洁净。」 〔原文字义〕「除污秽的水」(原文无此词);「洁净」洁净(动词,首字、第三字);成为洁净的(形容词,次字、第四字)。 〔文意注解〕「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第三天』是主复活的日子,此处表征承认主复活是为使我们称义(参罗四25);『第七天』七是完全的数目字,表征从不洁净中得着完全的释放。 「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第三天…第七天』这两个日子的特殊性,请参阅民三十一19。 〔话中之光〕(一)除污秽的水预表神的儿子所作的。神的儿子所作的在各方面解决罪所带来的缺欠,不管罪使人残缺到怎样的地步,神的儿子所作的都使残缺的人恢复完全,因为神儿子所作的,不是只解决人的一个问题,而是解决人全部的问题。 (二)第三天是主从死里复活的日子,复活的事实是在第三天显出,复活的经历也是在第三天完成。人脱离死亡而进入完全的洁净,是因着接受死而复活的基督,这一个接受就使人有了胜过死亡的复活生命。关键就在这里,是复活的生命除掉死亡,所以没有复活的生命,就不能胜过死亡,没有复活的生命的经历,就不能恢复进入安息。 (三)第七天是一周之末,过了第七天就是一个新周的开始,在以色列人的历法中,第七天的晚上就是第八天的开始。完全的脱离不洁,结束死亡的沾染,在复活的生命里进入新的生活,这人就洁净了。 【民十九13】「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污秽还在他身上。」 〔吕振中译〕「凡触着死人、触着死了的人类的尸体、而不除罪染的、就要让永恒主的帐幕不洁,这人必须从以色列中被剪除;因为除污秽的水没有泼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他所蒙的不洁还在他身上。」 〔原文字义〕「玷污」玷污,亵渎;「剪除」砍掉,砍下;「污秽」礼仪上不洁净(首字);道德与宗教上不洁净(次字)。 〔文意注解〕「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表示一个人的不洁净,不仅关系到他自己,甚至会影响到全会众,乃至神的居所(参利十五31)。 「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就为不洁净,污秽还在他身上」:意指罪污若不除去,在神眼前仍然不洁(参耶二22)。 〔灵意注解〕「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表征死亡的玷污,必须接受基督的救赎,否则就没有活着的意义。 〔话中之光〕(一)红母牛的灰所调制的除罪水具有如下的特点:(1)没有残疾,胜过病原;(2)未曾负过轭,幼嫩的;(3)纯红,是血的颜色,血中有生命;(4)雌性,有生育的能力;(5)活水,生命的供应与维持。总之,含有生命的活力,故能除去死亡的玷污。 【民十九14】「“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 〔吕振中译〕「『人死在帐棚里、其法规乃是这样: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不洁净七天。」 〔原文字义〕「条例」律法,指引,教诲;「进」进入,进来。 〔文意注解〕「人死在帐棚里的条例乃是这样」:『帐棚』当时以色列人在旷野里,帐棚是他们的居所,所以死在帐棚里亦即死在自己的房屋里。 「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凡进那帐棚的』指访问的亲友;『一切在帐棚里的』指死者家人。 〔灵意注解〕「人死在帐棚里,…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14~15节):表征人生活在世界上,天天所接触的乃是死亡,又被死亡玷污。 【民十九15】「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 〔吕振中译〕「凡敞开着口的器皿、就是没有盖上盖、没有封上带子的、也是不洁净。」 〔原文字义〕「敞口」打开;「扎上」细绳;「盖」容器的盖子。 〔文意注解〕「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敞口的器皿』无论有无盖子,若没盖上,就是敞口;『扎上盖』指盖得严密;『不洁净』因随时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沾染不洁。 【民十九16】「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吕振中译〕「无论何人在田野上触着被刀刺死的、或自己死的、或是人类的骨头、或是坟墓、就不洁净七天。」 〔原文字义〕「摸」碰触,伸出。 〔文意注解〕「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这些都是造成不洁的原因。 「就要七天不洁净」:11节是定了不洁净的日期,本节是定了不洁净的期限。 〔灵意注解〕「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表征工作和社交场合,都满了死亡的污秽,叫人受玷污。 【民十九17】「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 〔吕振中译〕「人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 〔原文字义〕「活」活,流动的。 〔文意注解〕「要为这不洁净的人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这不洁净的人』指11~16节所述沾染不洁的人;『活水』指流动的水;调制除污秽的水的方法,是将除罪灰和活水放进器皿里。 〔灵意注解〕「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表征不是相信基督救赎的「道理」,乃是藉圣灵(活水)的功用,将基督的救赎接受到心里(器皿里)。 【民十九18】「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又洒在摸了骨头,或摸了被杀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 〔吕振中译〕「要有一个洁净的人拿唇形薄荷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跟帐棚里的众人身上,也洒在触着骨头,或触着被刺死的、或自己死的、或触着坟墓的人身上。」 〔原文字义〕「蘸在」蘸,浸入。 〔文意注解〕「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洁净的人』即指没有沾染污秽,或已行过洁净手续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牛膝草是一种生长在墙上石缝中的草本植物,枝叶有毛,能吸水,以色列人在仪式中用它来蘸取血和水(参出十二22);『帐棚』指人死的帐棚(参14节)。 「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又洒在摸了骨头,或摸了被杀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坟墓的那人身上」:请参阅14~16节)。 〔灵意注解〕「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表征教会中的一切人事物,都必须在谦卑的心灵里(牛膝草),取用基督的救赎之恩(蘸在这水中)。 【民十九19】「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 〔吕振中译〕「第三天第七天那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除了罪染;那人要把衣服洗净,在水中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 〔原文字义〕「成为洁净」从不洁中变为洁净;「洁净了」成为清洁的。 〔文意注解〕「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表明死亡所造成的污秽是何等大,甚不容易除掉。 「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意指第七天仍须加上不洁的人自己所要配合的手续,到晚上才算洁净。 〔灵意注解〕「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表征必须在复活生命的原则下(第三天),全然享用基督的救恩(第七天),才能过圣洁的生活。 〔话中之光〕(一)在圣经的一贯原则里,罪是用血来洁净的,生活是借着真道的约束而洁净的。血的洁净使人得生命,和恢复生命的功能,水(真道)的洁净使人活出与复活相称的生活。除污秽的水的作用就是洁净生活上的污染。 (二)第三天的洁净使人有了生命的苏醒,但这生命在人里面还是幼嫩,不够成熟,因此需要更多的用神的话来洁净,直到生命长成,全然脱出死亡的气氛的影响,活出新造的样式。所以第七天洒水以后,再洗衣服和洗澡,人就脱出死亡的沾染了。从我们属灵的经历上,很清楚的印证了除污秽的水的功用,也由此得出我们在追求过得胜生活的方向。 【民十九20】「“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吕振中译〕「『但不洁净而不除罪染的、这人必须从大众中被剪除,因为他使永恒主的圣所蒙不洁,除污秽的水又没有泼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 〔文意注解〕「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意指虽经过洒除污秽的水,但若他本人不肯配合洁净自己,仍然无效,是很严重的罪,要被治死。 「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单单洒除污秽的水,仍然是不洁净的。 〔灵意注解〕「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表征人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赎,在神面前乃是污秽不洁的,与神的国度无分无关。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可犯罪,不幸犯罪,就当认罪,求主宝血洗洁(约壹一7~9)。否则,要「将他从会中剪除」──这不是永远沉沦,因为在埃及逾越节羔羊血的效力尚在;这不过将他从神之圣民的会中剪除。由恩所得的永生尚在,惟已失与神的交通──圣徒的往来,并神民所得的赏赐。 (二)死亡所带来的污秽一定要洁净,不寻求洁净的人,「要将他从会中剪除」。神那么严肃的宣告这事,是要人能有神一样的心思去看死亡。死亡的可憎不是单玷污触摸死亡的人,而是死亡的气味留在他身上,使百姓当中掺杂了死亡,死亡又拦阻神的祝幅显在神的百姓中间,所以神宣告说,「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 (三)神是赐生命的神,在生命中不能有死亡,死亡一进来,就毁伤了神的见证,死亡可憎的原因之一乃是在此,所以神不能容忍死亡。死亡会传染的,这又是一个使它可憎的原因。除污秽水的洁净功用是根据母牛的死,就是以死来偿付律法的要求,去清除罪和罪的痕迹的存留。 【民十九21】「这要给你们作为永远的定例。并且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 〔吕振中译〕「这要给他们做永远的条例。并且那洒除污秽水的人也要把衣服洗净;那触着除污秽水的、也不洁净到晚上。」 〔原文字义〕「定例」法令,条例。 〔文意注解〕「这要给你们作为永远的定例」:本章的律例是永远不可更改的(参10节)。 「并且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意指有两种人是不洁净的:(1)洒除污秽水的人,须洗衣服;(2)摸污秽水的人,不洁净到晚上。 〔灵意注解〕「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表征传福音给别人,若自己不检点生活行为,恐怕反被弃绝(参林前九27)。 〔话中之光〕(一)21~22节这一连串的不洁净,明显的是从传染而来的。我们常看到一些退后了的基督徒,他们的行为影响许多神的儿女也跟着他们偏离神的心意,就是死亡传染的明证,「某某人可以这样作,为甚么我不可以一样作呢?」这就是接受了死亡传染的反应。 (二)神的话一解开,人就看见了自己的缺欠,也使与他有交通的人也看见了各自的缺欠,叫众人都知道,人的确没有可夸和可恃,只能切实的求主加添恩典和怜悯,使人可以活在神的光中,真正的成为神在地上的见证。 【民十九22】「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 〔吕振中译〕「凡不洁净的人所触着的物或人、也都不洁净;触着这物或人的人、也不洁净到晚上。』」 〔文意注解〕「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摸了不洁净人所摸过的一切物,就会成为不洁净。 〔灵意注解〕「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表征得救的人要注意所摸的世事世物,因都是污秽不洁的。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了主的基督徒,信主以后就直奔天上家乡,跑永生的道路,而如今却还在这个黑暗,罪恶的世界上生活。世界的引诱,魔鬼的攻击包围了我们的外面、罪恶、污秽、私欲常常发动于内心。 (二)当我们正在进到神荣耀里的路上,正在旅经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必须丢弃显露我们里面的罪,我们也必须得胜世界恶魔外面的包围。从那所有的玷污罪恶之环境中分别出来,成为圣洁的民,归耶和华为圣。 叁、灵训要义 【红母牛的灰和除污秽水】 一、除污秽水的原料──红母牛的灰(1~10节): 1.「一只没有残疾、未曾负轭、纯红的母牛」(2节):表征基督:(1)完全无瑕疵;(2)未曾被世界使用过;(3)是神备作替人担罪。 2.「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他必牵到营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3节):表征基督在城外各各他山上被钉在十字架上。 3.「祭司以利亚撒要用指头蘸这牛的血,向会幕前面弹七次」(4节):表征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在神面前完全除去人的罪。 4.「人要在他眼前把这母牛焚烧;牛的皮、肉、血、粪都要焚烧」(5节):表征基督为罪人在神面前作了燔祭。 5.「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红色线都丢在烧牛的火中」(6节):表征基督降卑为人,品格高尚,散发香气,足能替人担罪。另意:从香柏木到牛膝草,表征世界(参王上四33),朱红色线表征「我」这个罪人,也都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参加六14)。 6.「祭司必不洁净到晚上,…烧牛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7~8节):表征是我们的罪把基督钉十字架。 7.「必有一个洁净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营外洁净的地方」(9节):表征基督救赎的能力,永远有功效。 8.「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要洗衣服」(10节):表征认罪悔改,才能取用基督的救赎。 二、除污秽水的功用──除去死亡的不洁(11~16,20~22节): 1.「摸了人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用这除污秽的水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11~12节):表征在神的眼中看来,死亡是完全(七天)污秽不洁,必须取用基督复活的生命(第三天),来除去自己生命中的不洁。 2.「凡摸了人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人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因为那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13节):表征死亡的玷污,必须接受基督的救赎,否则就没有活着的意义。 3.「人死在帐棚里,…凡进那帐棚的,和一切在帐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洁净。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没有扎上盖的,也是不洁净」(14~15节):表征人生活在世界上,天天所接触的乃是死亡,又被死亡玷污。 4.「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16节):表征工作和社交场合,都满了死亡的污秽,叫人受玷污。 5.「但那污秽而不洁净自己的,要将他从会中剪除,因为他玷污了耶和华的圣所。除污秽的水没有洒在他身上,他是不洁净的」(20节):表征人若不接受基督的救赎,在神面前乃是污秽不洁的,与神的国度无分无关。 6.「那洒除污秽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秽水的,必不洁净到晚上」(21节):表征传福音给别人,若自己不检点生活行为,恐怕反被弃绝(参林前九27)。 7.「不洁净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洁净;摸了这物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22节):表征得救的人要注意所摸的世事世物,因都是污秽不洁的。 三、除污秽水的调制和用法(17~19节): 1.「拿些烧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17节):表征不是相信基督救赎的「道理」,乃是藉圣灵(活水)的功用,将基督的救赎接受到心里(器皿里)。 2.「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帐棚上,和一切器皿并帐棚内的众人身上」(18节):表征教会中的一切人事物,都必须在谦卑的心灵里(牛膝草),取用基督的救赎之恩(蘸在这水中)。 3.「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为洁净」(19节):表征必须在复活生命的原则下(第三天),全然享用基督的救恩(第七天),才能过圣洁的生活。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民数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民数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