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八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祭司和利未人的职任与当得的分】 一、祭司和利未人的职任(1~7节) 二、祭司所当得的分(8~20节) 三、利未人所当得的并当献给神的(21~32节) 贰、逐节详解 【民十八1】「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 〔吕振中译〕「永恒主对亚伦说:『你和你儿子们、跟你父系的家属都要和你一同担当可能干犯圣所的罪罚;你和你儿子们也要和你一同担当可能干犯祭司职任的罪罚。」 〔原文字义〕「担当」举起,承担;「干犯」(原文无此字);「罪孽」罪恶,不公正;「祭司职任」祭司的职分。 〔文意注解〕「耶和华对亚伦说」:神在此处单独对亚伦说话,是因为本章的话是有关祭司和利未人的职责。 「你和你的儿子,并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指祭司;『你本族的人』指利未人;『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指有责任阻止任何人擅闯会幕。 「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指不遵守祭司的条例。 〔灵意注解〕「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不容任何人(包括自己)干犯圣所,表征必须维护三一神至圣的位格和真理。 〔话中之光〕(一)甚么是干犯圣所的罪呢?就是带着不属于复活生命的事物来事奉主。本着天然为主的热心,凭着他们坚强的意志,以敏锐清晰的思维,等等来服事主,这些都干犯圣所的罪。 【民十八2】「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 〔吕振中译〕「你也要带你的族弟兄、利未支派的人、你祖宗族派的人、和你一同走近前来,叫他们跟你联合而伺候你;只是你和你儿子们要和你一同在法柜的帐棚前供职。」 〔原文字义〕「联合」结合,连结;「服事」伺候,供职;「供职」(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你要带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来,使他们与你联合,服事你」:『使他们与你联合』指组成事奉的团队;『服事你』指听你的指挥。 「只是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在法柜的帐幕前』指在圣所中。 〔灵意注解〕「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表征必须事奉神自己并向神负责。 〔话中之光〕(一)这个和大祭司的联合,正是预表着基督和教会的关系,教会能显出服务的功用,因为教会以基督作头,一切是根据基督,不以基督为元首,教会还是可以作许多的工作,但所作的没有一件算得是侍奉。只有接受基督的权柄,也照着祂的安排去作的,才能显出神所要的服侍的功用,就是使人脱离干犯神的罪孽,和保护人不至碰上死亡。 【民十八3】「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 〔吕振中译〕「他们要守尽你的职守、和全帐棚的职守,只是圣所的器具和祭坛、你们却不可走近,免得他们死亡、连你们也和他们都死亡。」 〔原文字义〕「守(首字)」保守,遵守;「守(次字)」守卫,看守;「挨近」靠近,到达,接近。 〔文意注解〕「他们要守所吩咐你的」:指利未人要顺服祭司的指挥。 「并守全帐幕」:指看守会幕,不容外人接近。 「只是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圣所的器具和坛』指圣所内的香坛、灯台、陈设饼的桌子、洗濯盆、祭坛,以及它们的附件;『他们和你们』表是祭司也要负看守的责任。 〔灵意注解〕「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表征必须遵行神的话并保守教会。 「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表征不可将己意代替神意。 【民十八4】「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 〔吕振中译〕「他们要和你联合,要守尽会棚的职守,办理帐棚的一切事务;一切非利未族的平常人都不可走近你们。」 〔原文字义〕「联合」结合,连结;「看守(原文双字)」保守,遵守(首字);守卫,看守(次字);「办理…的事」劳动,服侍;「外人」疏离的。 〔文意注解〕「他们要与你联合,也要看守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看守会幕』指在会幕四周警备,不容任何人接近会幕;『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包括平时看守并维护会幕内的一切器具,会幕移动时拆卸和搬运会幕,并一切器具,到达新营地后支搭会幕并将一切器具归位。 「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外人』指利未人以外的任何人。 〔灵意注解〕「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表征不可让不信的外邦人摸教会的事。 【民十八5】「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吕振中译〕「你们要守尽圣所的职守、和祭坛的职守,免得神的震怒再临到以色列人。」 〔原文字义〕「看守(原文双字)」保守,遵守(首字);守卫,看守(次字);「忿怒」暴怒,愤怒。 〔文意注解〕「你们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圣所和坛』指会幕和会幕内的一切器具;『忿怒再临到』指引起神再次因忿怒而击杀以色列人(参十六49)。 〔灵意注解〕「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表征必须卫护基督与十字架的真理。 〔话中之光〕(一)守住地位,也就是服神权柄的具体执行。守住地位就是显明肢体的功用,服侍既然是叫神的忿怒和死亡离开百姓,而这功用是在守住地位上显明的。 【民十八6】「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给你们为赏赐的,为要办理会幕的事。」 〔吕振中译〕「我看我、我曾经把你们的族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选取出来、做礼物给了你们、来归永恒主,来办理会棚的事务。」 〔原文字义〕「拣选」挑选,选择;「赏赐」礼物;「办理」工作,服事;「事」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我已将你们的弟兄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你们的弟兄利未人』指利未支派;『拣选出来』指不是出于自愿,乃是出于神的拣选;『归耶和华』指从世俗分别出来,遵行神的命令。 「是给你们为赏赐的」:指赐给祭司,作他们的助手(参八19)。 「为要办理会幕的事」:请参阅4节注解。 〔灵意注解〕「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为要办理会幕的事」:表征办理教会的一切事工。 〔话中之光〕(一)本节告诉我们,利未人是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哦,今天有多少人传道是传道,却所传所行所为都归自己而不「归耶和华」,末世教会真假掺杂,但愿信徒有属灵的眼光来分辨,唯有「归耶和华」的,才是神所拣选的,无论他的信息、见证,思想…若不归耶和华而归自己,我们就当小心,以免错误接待容纳,而叫主的名蒙羞,助长他人犯罪,自己也得罪神。 (二)无论教会中大小职任,都是主的赏赐,因此我们领受任何职任,为的是要事奉主,多少时候,我们羡慕教会的圣职,却有些人借此做利已的事而不是事奉主的事,也有些人不当作神的赏赐却认为是重担,要用人的方法除去圣职,不尽以事奉耶和华,这都非神所喜悦!但愿我们都有共同的认识,神所拣选做圣职的,是一种神的赏赐,我们都当尽本份,尽心力事奉耶和华。 【民十八7】「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 〔吕振中译〕「你和你儿们呢、却要和你一同守尽你们的祭司的职任、来办一切属于祭坛的事、和帷帐以内的事;你们要这样办事。我将你们的祭司职任做办事的礼物给了你们;走近来非祭司的平常人就必须被处死。』」 〔原文字义〕「事」事情,事件;「守」保守,遵守;「祭司的职任」祭司的职分;「供职」工作,服事;「赏赐」礼物;「事奉」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你和你的儿子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指圣所和至圣所内的事;『祭司的职分』指献祭、点灯、置换陈设炳、烧香等,以及指挥利未人办理会幕的事。 「你们要这样供职;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供职』指尽祭司的职任;『当作赏赐事奉我』指有分于事奉神乃是特权和殊荣;『外人』指祭司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利未人。 〔灵意注解〕「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表征必须负责教会内部的一切事务。 〔话中之光〕(一)工作的目的必须属灵,方法也必须属灵。所以我们用来达到神目的的手续,必须是属灵的。否则就犯了干犯圣所的罪,就是把肉体带到圣所里。神说,「凡接近的外人必被治死」。神的工作要完成,不是你能力的事。作工的人,总要记得,神的工作只能用神的能力来完成,否则一点不能蒙神悦纳。 (二)利未人的职事也是赏赐,是神在恩典中的赏赐。既然是恩典,就不注重在人眼中的职事大或小,明显或不明显,而是注重在事奉中满足神的喜悦。看见了事奉的根据和效用,人就不会斤斤计较事奉的形态,而留心事奉的实意,只有像可拉一样不认识事奉的人,才会轻看在神面前的事奉,而重看在人眼中的高位。 (三)神指出,「祭司的职任」,是他对亚伦及其后裔的一种「赏赐」,换言之,就是说这种职分完全出于神的恩典。因此,祭司绝不能将享有的权利当作理所当然的俸禄和盛气凌人的资本。任何权利的另一面都是责任,所以祭司在享有特殊的权利的同时,不能不负起特殊的责任。 【民十八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亚伦说:『你看我、我已经把所保留给我的提献物、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之物、给了你;我把这些东西做津贴给了你和你的子孙、做永远应得的分额。」 〔原文字义〕「举祭」贡献,奉献;「分别为圣的物」分别,神圣;「经管」(原文无此字);「受过膏」膏油;使成圣;「分」应得之分。 〔文意注解〕「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归我的』指本应归给神的祭物;『举祭』指将祭物上下垂直摆动表示献给神,但未经过火烧;『分别为圣的物』指归给神的祭物;『交给你经管』指献祭后归给祭司享用。 「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受过膏』指祭司承接圣职时须被抹膏(参出二十九29);『你的子孙』指亚伦的后裔;『永得的分』指永久性的世袭制度(参出四十15)。 〔灵意注解〕「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当作永得的分」:表征有权经管并享用一切圣徒所分别为圣归给神之物。 【民十八9】「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吕振中译〕「至圣之物、不经过坛火烧的、要归给你;以色列人的一切供物、一切素祭、一切解罪祭、他们所献与我做补过失的解罪责祭、都要作为至圣之物归与你和你子孙。」 〔原文字义〕「归给」返回,转回;「至圣的(原文双同字)」分别,神圣;「供物」奉献物,礼物;「火」火,祭坛的火;「至圣之物」(原文与「至圣的」同字)。 〔文意注解〕「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至圣的供物』指献给神的祭物和祭牲;『素祭』指不须经过流血的献祭;『赎罪祭、赎愆祭』指为赎罪性和罪行的献祭。 「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不经火的』指祭物未经过火烧,如举祭(参利七32~33)、摇祭(参利七30~31);『至圣之物』指献给神的祭物和祭牲。 〔灵意注解〕「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表征圣徒奉献给神的至圣之物,凡是有余的(不经火的),可归给服事神的人享用。 【民十八10】「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吕振中译〕「你要在至圣的地方吃;一切男的都可以吃;你要看为圣别。」 〔原文字义〕「至圣物(原文双同字)」分别,神圣;「为圣」分别,神圣。 〔文意注解〕「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至圣物』亦即『分别为圣的物』(参8节)、『至圣的供物』(参9节)、『至圣之物』(参9节);『男丁』指祭司家的男孩,可以世代承接祭司的圣职者。 「你当以此物为圣」:意指不可以将它当作平常之物看待。 〔灵意注解〕「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表征凡生命刚强的人(男丁)都可享用。 【民十八11】「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吕振中译〕「以色列人礼物中所提献出来的、他们一切的摇献物、都是你的;我已经给了你和你的儿女们、跟你一同享受、做永远应得的分额;凡在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原文字义〕「举祭」贡献,奉献;「摇祭」摇祭,摇摆,挥动;「分」应得之分;「洁净人」纯正的,无污点的。 〔文意注解〕「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举祭』指将祭物上下垂直摆动表示献给神,但未经过火烧;『摇祭』指将祭物前后水平摆动表示献给神,但未经过火烧。 「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请参阅8节注解。 「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洁净人』指本身没有不洁的状况,也未沾染不洁(参利十一至十五章)。 〔灵意注解〕「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表征凡圣徒所乐意供给的,都可以在圣洁的原则下享用(即不可挪为世俗之用)。 〔话中之光〕(一)这里你看见所有的祭物,所有献上的,神都给亚伦一家,而不单是给亚伦一个人。那是因为全家的人都是神所接受的缘故。请记得,祭司是一家的人作的,而不是亚伦一个人作的。祭司的职分完全是以家为单位。 【民十八12】「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吕振中译〕「凡新油肥美的、凡新酒和五榖肥美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与永恒主的上好之物、我都赐给你。」 〔原文字义〕「至好的(原文双同字)」脂油,上选;「初熟之物」首先,起头,上好的部份。 〔文意注解〕「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至好的』在此指最初新醡和初熟之物。 「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初熟之物』原意时间上最初成熟的谷物和果子,但也可能指质量上最好的(参出二十三19;耶二十四2)。 〔灵意注解〕「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表征可以彼此分享对基督的经历与所得。 【民十八13】「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吕振中译〕「凡他们地里出的首熟物、就是他们所带来给永恒主的、都要归与你;凡在你家中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原文字义〕「初熟之物」初熟的果子;「洁净人」纯正的,无污点的。 〔文意注解〕「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他们』指以色列人;『地上所带来』指农产物。 「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请参阅11节注解。 【民十八14】「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 〔吕振中译〕「凡以色列中的永献物都要归与你。」 〔原文字义〕「永献的」被奉献的东西,完全献上。 〔文意注解〕「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一切永献的』指出于乐意、誓愿奉献给神的礼物(参利二十七28),但金器、银器当归给会幕,祭司不可据为己有。 〔灵意注解〕「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表征圣徒一切甘心永献的都可分享。 【民十八15】「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吕振中译〕「凡有血肉的、一切头胎的、无论是人是牲口、他们所献与永恒主的、都要归与你;只是人类头胎的、你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的牲口头胎的、你也要赎出来。」 〔原文字义〕「奉给」靠近,到达,接近;「头生的(首字;原文双字)」头生的,分别出来的(首字);子宫(次字);「头生的(次字和第三字)」头生的,长子,长女。 〔文意注解〕「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牲畜,凡头生的』指头生的雄畜,须献给神(参出十三2)。 「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即指付上生命的价银赎回(参利二十七6)。 「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不洁净的牲畜,或是残废,或有病,主人的不愿意拿银赎出,就可以把它宰了(参出十三3;三十四20)。 〔灵意注解〕「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表征凡是圣徒在生命中上好的经历和所得,都可以分享。 【民十八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吕振中译〕「从满月以外所当赎出来的、你要照你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原文字义〕「当赎的」赎身,赎回,拯救;「赎出来」(原文与「当赎的」同字)。 〔文意注解〕「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当赎的』指按照条例必须用银子赎回的人或牲畜;『你所估定的价』指祭司按照条例所估定的价银。 「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圣所的平』指会幕所使用的标准度梁恒;『五舍客勒』约折合57点5公克;『季拉』约折合零点五七五公克。 〔灵意注解〕「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表征可以用财物来表达心灵的感恩。 【民十八17】「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牠的血洒在坛上,把牠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吕振中译〕「只是头胎的牛、头胎的绵羊、或头胎的山羊、你却不可赎出;牠们都是圣别的。血要泼在祭坛上,脂肪要熏为火祭、做怡神之香气献与永恒主。」 〔原文字义〕「圣的」分别,神圣;「馨香(原文双字)」安静,舒坦,宁静(首字);香气,芳香(次字)。 〔文意注解〕「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头生的牛羊,凡雄性且健全的(参15节),必须献给神,不可赎回。 「要把牠的血洒在坛上,把牠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血洒在坛上』用以赎罪;『脂油焚烧』献上最肥美的部份给神;『馨香的火祭』经过火烧发出馨香的气味,蒙神悦纳。 〔灵意注解〕「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牠的肉必归你」(17~18节):表征事奉神的人能够与神同享喜乐。 【民十八18】「牠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 〔吕振中译〕「牠们的肉要归与你、像摇献过的胸、和提献过的右腿一样、都要归与你。」 〔原文字义〕「被摇的」摇摆,挥动,摇祭;「被举的」(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牠的肉必归你,像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归你一样」:『牠的肉』指头生牲畜的肉;『被摇的胸、被举的右腿』指平安祭中的摇祭和举祭。 【民十八19】「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 〔吕振中译〕「凡以色列人所提献与永恒主的圣物中所提出来的、我都赐给你和你儿女们跟你一同享受、做永远应得的分额:这在永恒主面前是个盐的约、永永远远、给你和你后裔、跟你一同享受的。』」 〔原文字义〕「举祭」贡献,奉献;「分」应得之分;「约」契约,结盟,保证。 〔文意注解〕「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圣物』指分别出来归给神为圣的祭物和祭牲;『举祭』指将手中的祭物,垂直向上举起,上下摆动,表示献给神,献祭后归祭司享用(参利七14)。 「这是给你和你的后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永远的盐约』借用盐不腐坏的特性,表示神与人所立的约永远不废弃。 【民十八20】「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 〔吕振中译〕「永恒主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原文:他们〕之地不可承受土地为业,在他们中间你也不可有分;在以色列人中、我就是你的分,你承受的业。』」 〔原文字义〕「产业(首字)」取得产业,得到财产;「分」一份财产,一片土地;「产业(次字)」财产,基业,地业。 〔文意注解〕「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意指祭司没有私人的产业。 「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意指凡以色列人献给神、未经过火焚烧掉的祭物和礼物,都归给祭司和其家人。 〔灵意注解〕「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享受神自己。 〔话中之光〕(一)我们是神的分,神是我们的分。主的分就是祂的子民,以色列是祂产业的分。祂对我说:「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我们一切所有的都是为神的,神也将一切所有的为我们保存,因为我们是神的后嗣。 (二)我们若要拥有神,就得先让神拥有我们。有人以为别人比他得着神更多的恩惠。其实他们没有更多的奉献交给神。你要从神得着一切,就必须向神奉上一切。你享用的正是你献上的,比例总是准确。 (三)为什么我们还是贫穷、惧怕、缺少能力?其实神一切的丰富蕴藏在耶稣里,等候我们支取。上去得这地业!那里是流奶与蜜之地,天上常降甘霖,地里富藏无尽。 (四)事奉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脱离属地的心思的学习和操练。在地上活着的人,眼睛都是注重属地的名利,但神要求给分别出来事奉神的人轻看属地的产业,而以属天的产业为满足。这不是容易学习的功课,因为人的天然总是以能放在自己手上的事物为满足,为实际,而不能以神的信实和丰富作把握。 (五)神的份就是事奉神的人的产业,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祝福,为神放下属地的产业,就得着神自己作他们的产业。地上的产业会消灭,会变为无有,虽能给人眼前的满足,但结局是脱不掉虚空,因为地并不能成为人永远的家。神作人的产业,祂是在天上的,也充满万有,能以神为产业的人,最起码在天上有他的位置,在地上也享用神的丰富。要以神为产业,那是一个信心的追求,不少人不敢接受神的呼召,作一个事奉神的人,就是因为没有看见神是人的产业,是极大的祝福。 【民十八2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 〔吕振中译〕「『对利未子孙呢、看哪,我已经将以色列中所有的十分之一献物赐给他们做产业,作为他们所办理的事务──会棚事务──的报酬。」 〔原文字义〕「出产」(原文无此字);「业」财产,基业,地业;「所办的」工作,服事;「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原文无此句)。 〔文意注解〕「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指以色列人给神的什一奉献,都归利未人所有(参利二十七30~33)。 「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意指什一乃利未人为会幕办事的酬劳和赏赐,也是将来分配不到田地的一种补偿。 〔灵意注解〕「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21,24节):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分享圣徒的什一奉献。 【民十八22】「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 〔吕振中译〕「从今以后、以色列人就不可走近会棚,免得他们担当罪罚而死。」 〔原文字义〕「从今以后」仍旧,此外;「担」举起,承担。 〔文意注解〕「从今以后,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以色列人』指利未人以外的其他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指不可企图从事利未人所做的事工。 〔灵意注解〕「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22~23节):表征不可让属肉体的人摸教会的事。 【民十八23】「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吕振中译〕「惟独利未人要办会棚的事务,他们要担他们可能失错的罪罚;这要做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条例;在以色列人中、他们不可有产业。」 〔原文字义〕「定例」法令,条例。 〔文意注解〕「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惟独利未人』意指限定利未人;『担当罪孽』意指倘若疏忽职责,必遭受罪谴。 「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请参阅20节注解。 【民十八24】「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 〔吕振中译〕「因为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献物,就是他们献与永恒主的提献物、我已经赐给利未人做产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他们不可有产业。』」 〔原文字义〕「献给」升高,高举,献上。 〔文意注解〕「因为以色列人中出产的十分之一,就是献给耶和华为举祭的,我已赐给利未人为业。所以我对他们说: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请参阅19~21节注解。 〔话中之光〕(一)神赐给人一切所需要的,又使人能够享用。但吩咐祂的子民,要将至好的物,在神面前,举起来献给神,表明尊崇祂的心意。 (二)人一切献给神的祭物,都是要甘心情愿的奉献。神绝不勉强人奉献。所奉献的,既不是出于勉强,就必须献上最好的。因为神是神。 (三)在新约的教会,虽然信徒所有的事业,都是圣的事奉,人人皆有祭司的位分,宗教改革运动,更特别强调此一真理;但在实际运作上,无论是旧约或新约的教会,信徒都参与祭司专一的事奉,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有人分别出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或奉差作宣教事工(参徒六4;十三2)。因此,「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五17~18)。 (四)这个十分之一的规定很有意思。首先给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是可以不向神作奉献的。奉献的基础是享用恩典,每一个人都不能缺短恩典,都是沐在恩典中的,因此不管是甚么身份的人,奉献是必须的。 【民十八2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文意注解〕「耶和华吩咐摩西说」:神将对亚伦所说的话(参1~24节),向摩西证实,因为他是以色列全会众的首领。 【民十八26】「“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 〔吕振中译〕「『对利未人你也要告诉他们说:你们既从以色列人取了十分之一献物、就是我从他们所取而给你们、来做你们的产业的,那么你们就要从其中将十分之一献物的十分之一作为提献物献与永恒主。」 〔原文字义〕「举祭」贡献,奉献;「献给」升高,高举,献上。 〔文意注解〕「你晓谕利未人说: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给你们为业的」: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归给利未人所有。 「要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利未人要将那什一奉献,再抽出十分之一献给神。 〔话中之光〕(一)利未人也需要作十一奉献,支持神的工作。没人有权不将所得的献一部分给神。利未人虽然没有产业,也要和别人一样,将自己的收入献上一部分,作为供给别的利未人及会幕的需要。十一奉献的原则需要遵守,神期望所有的基督徒都能慷慨地奉献,使神的家中没有缺乏。 (二)享用神的份的人更要注意献上,不献上就成了使人死亡的事。献上是建基在恩典上,恩典使人以神居首位,这就作得极对了,总不要因对恩典无知而受亏损,招致属灵的死亡。 【民十八27】「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醡的酒。」 〔吕振中译〕「这要给你们算为你们的提献物,正如禾场上所的出五榖、和酒池中满满的酒。」 〔原文字义〕「算为」算作,认定;「场上」打谷场;「酒醡」(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这举祭要算为你们场上的谷,又如满酒醡的酒」:意指神将利未人的什一奉献,视为他们劳力所得的成果。 【民十八28】「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 〔吕振中译〕「这样、你们也要将你们从以色列人所取的十分之一献物抽出提献物来献与永恒主,而从这些将献与永恒主的提献物给与祭司亚伦。」 〔原文字义〕「所得的」接受,取出;「举祭」贡献,奉献;「献给(首字)」升高,高举,献上;「献给(次字)」(原文无此字);「归给」给,置,放。 〔文意注解〕「这样,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意指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归给利未人所有。 「从这十分之一中,将所献给耶和华的举祭归给祭司亚伦」:意指利未人的什一奉献归给祭司所有。 〔灵意注解〕「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表征事奉神的人也要从所得拿出来奉献给神(即要费财费力)。 【民十八29】「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 〔吕振中译〕「从你们所得的一切礼物中、你们要将一切奉与永恒主的提献物、就是一切肥美的、分别为圣的部分、提献上。」 〔原文字义〕「奉给」(原文无此字);「礼物」礼物;「至好的」脂肪,上选;「举祭」贡献,奉献。 〔文意注解〕「奉给你们的一切礼物」:『你们』指利未人。 「要从其中将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献给耶和华为举祭」:『至好的,就是分别为圣的』意指将最好的,不是次好的,分别出来献给神。 【民十八30】「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醡的酒。」 〔吕振中译〕「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将其中肥美的提献上,这就算为你们禾场上的出产、和酒池中的出产了。」 〔原文字义〕「至好的」脂肪,上选;「举起」升高,高举,献上;「场上」打谷场;「酒醡」酒醡,酒桶。 〔文意注解〕「所以你要对利未人说: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举起』即指献为举祭。 「这就算为你们场上的粮,又如酒醡的酒」:意指神将利未人的什一奉献,视为他们劳力所得的成果(参27节)。 【民十八31】「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 〔吕振中译〕「你们随处都可以吃它;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因为这是给予你们的工价,做你们在会棚里办事的报酬。」 〔原文字义〕「随处」立足之地,地方;「赏赐」雇用,工资;「酬」酬谢;「办事的劳」劳动,服侍。 〔文意注解〕「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随处可以吃』凡属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可以在家里吃,不受圣物必须在圣处吃(参利七6)的限制。 「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意指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献,乃是利未人理该获得的酬劳。 〔灵意注解〕「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表征办理教会事工的人可以从神得到赏赐。 【民十八32】「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 〔吕振中译〕「你们既从其中将其肥美的提献上,就不至于因这东西而担当罪罚。以色列人的圣物你们不可亵渎,免得你们死亡。』」 〔原文字义〕「至好的」脂肪,上选;「举起」升高,高举,献上;「亵渎」亵渎,玷污,违犯;「圣物」分别,神圣。 〔文意注解〕「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意指利未人只要在其中献上十分之一给神(也就是给祭司),就不会被怪罪了。 「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意指不可违犯圣物的条例,例如:(1)不洁净而吃圣物(参利二十二2~3);(2)不将所得的献上十分之一(参28~29节)。 叁、灵训要义 【事奉神者的职责与特权】 一、祭司的职责(1~7节): 1.「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干犯祭司职任的罪孽」(1节):不容任何人(包括自己)干犯圣所,表征必须维护三一神至圣的位格和真理。 2.「要一同在法柜的帐幕前供职」(2节):表征必须事奉神自己并向神负责。 3.「要守所吩咐你的,并守全帐幕」(3节):表征必须遵行神的话并保守教会。 4.「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和你们都死亡」(3节):表征不可将己意代替神意。 5.「办理帐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们」(4节):表征不可让不信的外邦人摸教会的事。 6.「要看守圣所和坛,免得忿怒再临到以色列人」(5节):表征必须卫护基督与十字架的真理。 7.「要为一切属坛和幔子内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职任」(7节):表征必须负责教会内部的一切事务。 二、利未人的职责(6,22~23,28,32节): 1.「利未人从以色列人中拣选出来归耶和华,是…为要办理会幕的事」(6节):表征办理教会的一切事工。 2.「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担当罪孽」(22~23节):表征不可让属肉体的人摸教会的事。 3.「你们从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举祭献给耶和华」(28节):表征事奉神的人也要从所得拿出来奉献给神(即要费财费力)。 4.「你们从其中将至好的举起,就不至因这物担罪。你们不可亵渎以色列人的圣物,免得死亡」(32节):表征将神所赏赐的感谢着领受,又要分别为圣。 三、祭司的特权(8~20节): 1.「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当作永得的分」(8节):表征有权经管并享用一切圣徒所分别为圣归给神之物。 2.「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9节):表征圣徒奉献给神的至圣之物,凡是有余的(不经火的),可归给服事神的人享用。 3.「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10节):表征凡生命刚强的人(男丁)都可享用。 4.「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11节):表征凡圣徒所乐意供给的,都可以在圣洁的原则下享用(即不可挪为世俗之用)。 5.「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12节):表征可以彼此分享对基督的经历与所得。 6.「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都必归与你」(14节):表征圣徒一切甘心永献的都可分享。 7.「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15节):表征凡是圣徒在生命中上好的经历和所得,都可以分享。 8.「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用银子五舍客勒索出来」(16节):表征可以用财物来表达心灵的感恩。 9.「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牠的肉必归你」(17~18节):表征事奉神的人能够与神同享喜乐。 10.「在以色列人的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20节):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享受神自己。 四、利未人的特权(21,24~27,29~31节): 1.「凡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我已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所以赐给他们为酬他们的劳」(21,24节):表征事奉神的人可以分享圣徒的什一奉献。 2.「你们和你们家属随处可以吃;这原是你们的赏赐,是酬你们在会幕里办事的劳」(31节):表征办理教会事工的人可以从神得到赏赐。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民数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民数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