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二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妇人产后洁与不洁的条例】 一、生男孩的条例(1~4节) 二、生女孩的条例(5节) 三、产后献祭的条例(6~7节) 贰、逐节详解 【利十二1】「耶和华对摩西说:」 〔吕振中译〕「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文意注解〕「耶和华对摩西说」:本章宣示有关妇人产后洁与不洁的条例。 【利十二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吕振中译〕「『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胎,生了男孩子,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或译:隔离〕之日不洁净一样。」 〔原文字义〕「怀孕」被播种,怀孩子;「污秽的」生病,不舒服。 〔文意注解〕「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妇人生产的痛苦,乃因人的堕落而受神审判的结果之一(参创三16),因此,生产期间被视为不洁净;『不洁净七天』指七天内不能与他人接触。 「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月经污秽』指经血来潮期间,人一接触即被视为玷污;妇人生产时会流血,故视同月经不洁。 〔灵意注解〕「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妇人产后不洁,表征全人类一出生就是不洁的;『生男孩』表征生命刚强者;『不洁净七天』表征完全不洁。 〔话中之光〕(一)不洁净并不是指有罪或污秽。神创造人是造男造女,又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参创一 27~28)。祂并没有改变心意,说性与生育是不洁净的,这里可能要提醒我们人是带着罪出生的,需要经过洁净才可以和圣洁的神同在。 (二)另一方面,妇女在生产过程的血污亦使人联想起污秽,需要洁净才可以回到神的同在中。 (三)女人代表人和人的地位。全宇宙中只有一个男人,就是基督。此外,所有的人都是女人。女人里面的不洁就是人里面的不洁。女人生孩子不洁,含意重在说到源头不洁,这一个源头就是人。我们都是从母亲生的,因此「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三6)。源头既然不洁,自然所生的也就不洁。 (四)生养众多,是神所定规人类繁育的方式,但犯罪后的人,处于咒诅之下(创三:14-19),生下来之后,即是走向死亡进程的开始。如果没有主耶稣基督的救赎,更是走向永远死亡。 【利十二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吕振中译〕「第八天婴儿包皮的肉要受割礼。」 〔原文字义〕「婴孩」(原文无此字);「行割礼」受割礼,被切除。 〔文意注解〕「第八天」:主耶稣也是依此条例在第八天行割礼(参路二21)。 「要给婴孩行割礼」:『婴孩』就是男孩(参2节);『行割礼』即指割除包皮。 〔灵意注解〕「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第八天』表征借着基督复活的生命;『行割礼』表征靠基督的十字架除去肉体的情欲(参西二11)。 【利十二4】「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吕振中译〕「妇人在产血洁净的过程中要住在家里三十三天;洁净的日子未满以前、她不可触着甚么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原文字义〕「产血」血;「家居」居住,留下;「圣物」分别,神圣。 〔文意注解〕「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要家居』即指禁止外出;『三十三天』意指前述的七天(参2节),另加三十三天,合计四十天。 「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意指四十天之内,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圣物』一般指经过分别为圣的圣礼物(参出二十八38);『圣所』不是指会幕内的圣所,因为那里不容平常人进去,而是指经过分别为圣的场所和房屋(参二十七14)。 〔灵意注解〕「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七天加三十三天,合计四十天,表征通过神的炼净(参太四1~2;彼前一 4)。 「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表征人不可在肉体里摸有关神的事物(参罗八8)。 〔话中之光〕(一)为什么说产妇不洁净呢?据4,5,7节的内容来看,是因为有产血,因为流血是神对人的不顺从之审判。所以产妇要借着产后洁净之法蒙神的怜恤和恩慈,出生的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应当成为祝福和赏赐。产后不洁净的日子是体味罪之痛苦的时间,同时也是为解决罪的问题而仰望耶稣基督,信靠耶稣基督的时间,这体现了神的智慧。 【利十二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吕振中译〕「她若生了女孩子,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她月经污秽〔或译:隔离〕时一样;但当产血洁争的过程中、却要住在家里六十六天。」 〔原文字义〕「两个七天」七的周期。 〔文意注解〕「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生女孩比生男孩要多一倍的日子不洁净,据圣经学者推测,可能是因为始祖们犯罪时,是女人先受蛇诱惑(参创三6)。 「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居家的日子也比生男孩多一倍(参4节),十四天加六十六天,合计八十天。 〔灵意注解〕「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生女孩』表征生命软弱者;『不洁净两个七天』表征加倍的不洁。 「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十四天加六十六天,合计八十天,表征必须通过双倍的试炼。 〔话中之光〕(一)生女孩要比生男孩时,成洁的日子多出一倍,是让人想起夏娃的犯罪,因为女人先犯罪(参提前二14)。通过生女孩回忆过去的罪,所以规定更长的时间。在居家难耐的日子里,产生恨恶罪的心理。 【利十二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吕振中译〕「『洁净的日子满了的时候,无论是为了儿子、或是为了女儿、她都要把一只一岁以内的绵羊羔作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作为解罪祭、带到会棚出入处,交给祭司。」 〔原文字义〕「满了」充满,满足,成就;「带到」带来,前来;「交给」(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燔祭』指整个祭物须在祭坛上经过火烧,使馨香之气上升,全部献给神。 「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赎罪祭』指人与生俱来的罪性,借着祭物的流血牺牲,在神面前得蒙赦免。 〔灵意注解〕「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燔祭』表征完全为神而活(参罗十二1);『赎罪祭』表征对付里面的罪性(参罗七20)。 〔话中之光〕(一)不洁的日子满了,要献燔祭,后献赎罪祭──人的不洁,因未完全为神活着,所以先献燔祭后献赎罪祭。基督的救赎使我们得洁,不仅叫我们罪得赦免,并且叫我们经过死而复活,解决了神人之间的一切问题,叫我们能与神相交,所以祂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 (二)这里先说到燔祭,后说赎罪祭,与一般的次序不同:燔祭表明新生命要成圣归主,为主而活;赎罪祭是为产妇得成洁净。妇人为了产下新生命,不仅要付上经生产艰难痛苦的代价,还要成为不洁。 【利十二7】「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 〔吕振中译〕「祭司要给献在永恒主面前,为她行除罪礼,她就得洁净、没有流血的污秽了。这是为生育者的法规,无论是生男孩或女孩。」 〔原文字义〕「献在」靠近,呈献;「面前」面;「源」泉源;「条例」律法,指引,规矩;「生育」生产。 〔文意注解〕「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血源』暗示妇人生产时流血受苦的根源乃在于违背神的命令(参创三1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这条例』是指献祭的条例。 〔灵意注解〕「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血源』表征犯罪的源头。 〔话中之光〕(一)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提前二15)。 【利十二8】「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 〔吕振中译〕「她若手头紧,彀不着献一只小羊,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作为燔祭,一只作为解罪祭,让祭司为她行除罪礼,她就洁净了。』」 〔原文字义〕「力量」手,所拥有的;「取」拿来,握着。 〔文意注解〕「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羊羔是为献燔祭,而献燔祭容许献祭的人按照自己的力量酌量献的(参一3,10,14)。 「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贫穷人献燔祭,容许用鸟代替羊羔。 「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赎罪』不是指赎她的罪行,乃是指赎她与生俱来的罪性(参6节注解)。 〔灵意注解〕「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表征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神悦纳(参林后八12)。 〔话中之光〕(一)关乎妇人生子的条例,表明凡经妇人所生的族类,都是污秽的。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十一5)。所以神规定妇人生子之后,必须借着献祭而成圣。对我们说来,生子的妇人已因那一个「女人的后裔」永远成圣;借着祂,妇人能以在生产的事上得救(参提前二15)。 (二)斑鸠只是表明些微的奉献,似乎无足轻重,但是救恩的享受方面并未减少,不比庞大的公牛差。可见信心的表现不在量一方面,而是其对象。信心究竟有没有注定在基督身上?这必须是真实的信心,即使只触摸主衣袍的繸子,也因此得救。 叁、灵训要义 【妇人产后洁与不洁的条例】 一、「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2节):妇人产后不洁,表征全人类一出生就是不洁的;『生男孩』表征生命刚强者;『不洁净七天』表征完全不洁。 二、「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3节):『第八天』表征借着基督复活的生命;『行割礼』表征靠基督的十字架除去肉体的情欲(参西二11)。 三、「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4节):七天加三十三天,合计四十天,表征通过神的炼净(参太四1~2;彼前一 4)。 四、「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4节):表征人不可在肉体里摸有关神的事物(参罗八8)。 五、「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5节):『生女孩』表征生命软弱者;『不洁净两个七天』表征加倍的不洁。 六、「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5节):十四天加六十六天,合计八十天,表征必须通过双倍的试炼。 七、「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6节):『燔祭』表征完全为神而活(参罗十二1);『赎罪祭』表征对付里面的罪性(参罗七20)。 八、「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7节):『血源』表征犯罪的源头。 九、「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8节):表征人若有愿作的心,必蒙神悦纳(参林后八12)。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利未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利未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