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短篇信息 目录: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札记 王国显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记录
蒋继书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出廿二:18 (佚名) 续论典章和条例(谭志阳) 爱邻守则(苏佐扬) 圣洁子民(苏佐扬)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札记
王国显 现在,我们再看看二十二章的内容,从第一到第六节,那里又提到好几件事情。第一是提到偷东西,第二是提到任凭自己的牲畜去践踏别人的农作物,第三是提到人若点火烧荆棘的时候,不小心以致将别人的禾捆或是田园烧掉。在这里虽然在大体上只提到三件事。但在这三件事上,都叫我们看见两件很有意思的事。 活出神的喜悦的道路(廿二7至廿三19)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读经记录
蒋继书 本章1 至15 节是各种赔偿的事: 盗窃牛、羊、驴的赔偿,牛是赔偿五倍,羊是赔偿四倍(路十九8)。 牲畜吃别人田间葡萄园的赔偿。 火烧禾捆的赔偿。 受托邻人看守银钱或家具的赔偿。 受托邻人看管牲畜的赔偿。 所有权相争,被判有罪的要加倍赔还。 借物的赔偿。 16 节是淫行的判定, 18
节是行邪术(邪淫)的判定, 19 节是与兽淫合的判定, 20
节是祭祀别神的判定, 21 节至27 节是对寄居的、寡妇孤儿、贫穷人的恩典和爱, 28
节不可毁谤神和不可毁谤百姓的官长。 29 节是向神献庄稼、酒、及头生的人和牛羊。 本章包括诫命,第二、三条不可妄称神的名,不可拜偶像;第七条不可奸淫;第十条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 蒋继书《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佚名) 出廿二:18 神的律法,严厉禁止行巫术等类的事,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在利未记又说:不可用法术,也不可观兆(十九章廿六节)。又说: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不可求问他们,以致把他们玷污了(卅一节)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廿章廿七节)在申命记十八章又说: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神(十至十四节)。由此可见两个事实:第一、圣经承认有邪魔,能行邪术,有鬼,能交鬼。第二、圣经规定行这样事的人要受死刑。并且明说交鬼,过阴,巫术等类的事,足以亡国。可见神多么憎恶此类的事。有的基督徒不承认有鬼,看交鬼、巫术、过阴等类的事,为迷信,为虚无,甚至讥诮这一类的事,这是大错误。简直是不信圣经。全部圣经,自创世记至启示录载有魔鬼,和属他的邪魔,历史和许多人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证据确凿,实在有鬼。圣经也同样反对,并禁止与鬼相交,和巫术、过阴等类的事。圣经明白宣布,这是邪鬼、邪灵,没有益,只有害。不但圣经这么说,许多人的经验,也告诉我们,行巫术交鬼,以及同类的事,或早或迟,结果总是有害无益,害人的身体、灵性、道德、理智。神禁止人与邪灵世界有甚么交通。人是灵,只能与神交通;这乃是借着主耶稣基督和圣灵,与神交通,结果总是有害无益;益人的身体、灵性、道德、理智。邪灵终久引人入邪,圣灵总是引人入圣。 第二十二课 续论典章和条例(谭志阳) 出埃及记第二十二章 本章是接续上一章的内容,继续论到各种典章和条例。这些典章、条例细则是表明 神对人的慈爱与看顾。 一.对各种事务处理的典章
(1-20) 1.对偷窃牛羊的处理典章
1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按律法规定偷牛的要赔五倍,偷羊的要赔四倍。后来大卫犯取“穷人的羊羔”的罪,自定偿还四倍的报应(撒下12:1-6);撒该悔改时要自愿要向人赔还四倍(路19:8)。 2.对打死盗贼的处理典章
2-4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至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A. 打死贼的问题:在这里让我们看到:夜间打死盗贼没有罪,若是白天把打死了,就算是流血的罪。 B. 抓到贼的问题:若是抓到贼,那贼总要赔还,有物证的要加倍赔还。 3.对牧放牲畜的处理典章
5 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如果农夫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禾田去吃,他得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别人所损失的数量。 4.对误烧禾捆的处理典章
6 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人若不慎点火焚烧荆棘,烧毁人家的收成,便要赔还。 5.对看守失物的处理典章
7-13 A.对失财物的问题: 这段是关于交付别人看守的银钱或财物被偷去。偷盗的贼人要加倍赔还;若是找不到贼,看守钱财的人便要来到审判官面前,要看看他是否是犯罪的人。若遇到毁约的情况,审判官就要断定被告和原告谁犯了罪,定罪的人要加倍赔还。 B.对失牲畜的问题: 在委托看守期间,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看守的人若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所发生的事情并非自己能力可控制,便无需赔还。牲畜若因看守的人疏忽而被偷去,他便要赔还本主。若有尸体作证据,便不用赔偿被野兽所伤的牲畜。 6.对借物损失的处理典章
14-15 若所借的牲畜受伤或死,借者总要赔还。若发生事故的时候,本主同在一处,能够保护牲畜,便不用赔还。牲畜若是雇的,也不用赔还,因为雇价已把意外损失计算。 7.对引诱处女的处理典章
16-17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人若引诱未婚的处女,与她行淫,便得娶她为妻,交出一般的聘礼。若女子的父亲不肯将女儿出嫁,那人仍然要付“聘礼”,因为女儿出嫁的机会可能大大减少。 8.对邪术女人的处理典章
18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在这里, 神很断定地规定——不可容她存活!这是除掉邪术的果断行为,也体现出 神是忌邪的 神。(利19:16,31,20:27,申18:10-11,撒上28:3,9) 行巫术之人须被处死。神的律法为甚么极力反对人行巫术呢(参利19:31;20:6,27;申18:10-12)?因为这是得罪神的罪。寻求邪灵帮助就是违背神的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拜别的神”。行巫术是对神与他权威的叛逆,实际上就是与撒但同伙,而不是与神同行。(注:灵修版圣经) 9.对与兽淫合的处理典章
19 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这是兽性行为,违背 神的创造,这样的人总要把他治死。(利18:23,20:15,申27:21) 10.对祭祀多神的处理典章
20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这是拜偶像行为,绝不容他存活!(民25:2,申13:5-15,17:2-5,书23:16) 应用: 神借着各种律例典章来教导经色列百姓,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见证 神,荣耀 神。因此,对他们定了非常详细的条例,那么这些条例对你有启发?这些条例是否对你的生命有所改变? 经文: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诗119:105-106) 二.对百姓处世为人的条例
(21-31) 1.不可亏负寄居的人 21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犹太人要同情寄居的客旅,因为他们也曾在外地作过寄居的。(出23:9,申24:17-18) 2.不可苦待孤寡的人
22-24 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孤儿寡妇当以人道对待。主耶稣亲自执行这条命令。在大部分违规的情况下, 神委派人进行惩罚。但这次, 神却直接处罚。他依然看护无助的人。他仍然关心孤儿寡妇。我们作为基督徒,也当这样行。(申10:18-19,亚7;10,耶7:5-7,玛3:5) 3.不可勒索贫穷的人
25-27 A.关于借钱的问题:25节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虽然借钱给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给 神民中贫穷的不向他们取利(利25:35-37,申23:19-20)。 B.关于当头的问题:26-27节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即或拿衣服作当头的,必在日落以先归还给他,因为那件衣服是作盖身的被单(申24:13-14)。 4.不可毁谤属神的人 28 不可毁谤 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A. 不可毁谤 神。 B.
不可毁谤官长。 这就是顺服 神所设立的一切制度(彼前2;13-17,罗13:1-7,可12:17)。 5.不可迟延奉献的人
29-30 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醡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在收获之后,应当尽快向神献上五谷新酒,初熟的庄稼应当献给神。神不会向人送到期付款的通知书,所以我们常因顾到其他的财务开支,而忽略了对他的奉献。将神所赐的财物,先拿出一部分来献给他,就表明他在你生命中居首位。 A.奉献的:29节上 即是献初熟的土产(出23:19,申26:2,10,11:14)。 第一,献谷。(玛3:10)表示因工作果效归荣耀于 神(诗16:2)。 第二,献酒。(出29:40,利23:13,民15:5,7,10,28:7)。酒用于献祭之中的奠祭:表示将生命之精华(爱)献于主耶稣(歌1:2,4,8:7,提后4:6)。 B.归神的29节下-30节 第一,头生的儿子。这表示我们蒙主救赎者乃是主的人(罗14:8),当将心归于 神(箴23:26)。 第二,头生的牛羊。头生的牲畜在第八天献给 神。(申15:19,出34:19-20)。 6.不可乱吃畜肉的人 31 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被兽撕裂牲畜的肉上带有血,故不可吃(申12:23)。在洪水之后, 神就禁戒挪亚不可吃带血的肉(创9:4),到了使徒行传15章28-29节里,圣灵仍禁戒基督徒不可吃血。 应用:第21-23节对寄居者、寡妇、孤儿、贫穷的和受雇的有什么保障?今日我们对他们有什么义务呢?他们若是懒惰或自甘堕落,你会怎样做? 经文: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玛3:5) ── 谭志阳《出埃及记逐章查经课程》 045爱邻守则(苏佐扬)
(六月十四日) (出埃及记廿二章1 一 17节)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
(廿二章11节) 一、偷盗有罪,多倍偿还(1一4节)。神所颁布的道德律中, 有「不可偷盗」这第八条诫命(廿15)。廿二章题及多种偷窃的情形:1.偷牛。2偷羊(1节)。3偷物(3节)。4偷吃的(5节)。 5偷银钱。6偷家具(7节)。7偷别的牲口( 10节)。8偷女子贞操(16节)等。这些都不是「大偷」,历史上时常出现有人「夺家」 、「夺产」、「偷城」、「夺国」,其偷更大,当然其罪亦大,刑罚 则更重无疑。这里立下偷物者赔偿的规则,偷一牛应赔五牛,偷一羊则四倍偿还,因羊比牛小。大卫犯罪后,自定己罪,「他必偿还羊羔四倍」(撒下十二5—6)。结果他一个一个的死去四个儿子。撒该信耶稣后立志轻视金钱,也愿以四倍偿还一切受他讹诈的人(路十九 8)。此外又说明在夜间把偷窃的贼打死者,本人无罪,但如在太阳出来后把贼打死,则该人犯流死人血之罪。这条规定使人对窃贼也施怜悯,不必使人流血致死。 二、提防疏忽,损人田园(5— 6节)。因为行动疏忽,以致损人田园。正如廿一章所题,有井而忘记遮盖一般(33节),理应受罚 。1.人在田间或葡萄园牧放牲畜,但不加看管,以致牲畜走进邻人的田园中吃掉别人的农产品,则应将自己上好的赔偿。2人若点火焚棘而将邻人的禾稼或田园烧尽,亦应赔偿,这是「爱邻如己」的消极表现,与人相处,自应和谐,彼此照顾,理所当然。本段共题及五种应爱邻如己的条例。 三、信托财物,必忠且善(7―9节)。这是爱邻如己的第三件行动,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暂管,事常有之。当时也有人把牛、羊 、驴或衣裳交邻舍暂管(9节〗。一旦失去或被偷去,其措施如下: 1.偷财物的贼要加倍偿还。2如属监守自盗,即受托的人自己偷去, 亦须偿还。3如查不出失去的原因,则交由审判官处理。「审判官」 —词原文与「神」字相同,意即审判官是代表神而判决。受托的人良善尽忠,是天经地义的事。人在小事忠心,大事也必忠心。小事不义,大事也必不义也(路十六10)。 四、信托牲畜,求神察看(10—13节)。这一条看守之例与上一条并不相同,因为这一条例所着重的是所托的牲畜伤、亡,或被掳去(赶去二字的原文指被人强夺而去)。这条例包括三点:1.牲畜死伤或被掳去时,无人看见,受托人应凭着耶和华起誓,表示清白,与己无关。在这些「社治律」中,只有这一次提及耶和华,表示祂是听闻誓言者,发誓者必须眞诚,否则犯妄称耶和华之名的诫命。2牲畜若在看守人手中被偷去,则看守者要赔偿。3牲畜若被野兽撕碎,看守者要带死畜来作证据,亦不必赔偿,这也是爱邻如己的第四种行动。 五、向人借畜,亲身看管(14一15节)。这一条是有关爱邻如己的第五条条例。朋友有通财之义,向人借财物,或借财物与人,是朋友、邻舍彼此间常有而且是可行的事。但向人借牲畜使用,必须亲身看管,以免牲畜死伤,如不看管,定要赔偿(14节)。如借的人亲身看管,牲畜因事死伤,借的人因无法阻止,则不必赔偿。如用钱雇用邻人的牲畜,牲畜不幸有死伤,亦不必陪偿。以上这些,似乎是极为琐碎的条例,但这些原则可用在别的事件上。向人借用任何物品,借的人往往因不负责爱护所借之物,以致有损坏,实为行为上的缺点。旣然借来用,则应爱护所借之物,如同爱护己物,才为高尙人士的应有态度与行动。基督徒凡事均应荣神益人,不要使人绊倒,向人借用物品之后,却将该物在受损伤后璧还,实不应该,是属于变相的欺骗。 六、骗女贞操,也要赔钱(16—17节)。诱骗未成年、或未婚女子,与之同寝,男子必须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聘礼数目摩西后来变为五十舍客勒银子(申廿二29)。娶后不得休妻。但在申命记对此有较详细的律例,对于已婚妇人、或已许配人的女子,男子所受的刑罚也加重。这一条例适用于全世界任何社会。时至今日,男女之事十分混乱,各国律法的观点亦不同。不过,偷取女子贞操,与女子或妇人行淫,都为神所不悦,应予禁止。神重视婚姻的圣洁,也重视虔诚家庭与圣洁种类的见证。基督徒应在家庭上、男女友谊上表示自己是圣洁的人,才能蒙神赐福。 爱人如己,是旧约时代的美德,爱人舍己,乃基督徒的精神。── 苏佐扬《默想出埃及记》 046圣洁子民(苏佐扬) (六月十五日) (出埃及记廿二章18—31节) 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
(廿二章29—30节) 一、行邪行淫,不应存在( 18—19节)。施行邪术,表示与魔鬼同工,间接使人相信而敬拜魔鬼,为神所憎,因为与道德律的第一、 第二诫有抵触。古时的邪术很流行,在埃及早已有行法术的(七11) ,因为埃及崇拜许多假神。摩西后来曾列举一切为神所憎的邪术如下 :使儿女经火、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即与死人谈话)等共九项(申十八10—12)。扫罗王因求问交鬼的妇人,没有求问神,所以死亡(代上十13—14,表示撒母耳记上廿八章所载巫婆所召的撒母耳是假的,为神所憎。凡行邪术的女人,均应处死,旣然要处死,则巫婆是犯法的,她怎能召撒母耳的魂上来呢?下文题及与兽淫合的,也应处死。这一条禁令,表示古时已有人与兽交合,贬低尊严的人性,是逆性的事(利十八23), 人与兽均应处死(利廿15)。下文说祭祀别神的也要处死,因为相信邪术的人,自必祭祀别神,所以为神所禁止。祂命令百姓要单单祭祀耶和华。后来以色列人因祭祀巴力,死去二万四千人(民廿五9)。 二、孤寡穷旅,不可苦待(21—27节)。孤儿、寡妇和贫穷人, 并一切寄居的旅客,无所倚靠,所以耶和华神是他们的倚靠。神吩咐以色列人对这些人应有的行动如下:1.不可亏负他们。2不可欺压他们。3不可苦待他们。4借钱与穷人,不可取利。5如拿穷人唯一的外衣为当头,日落之前也应还他,使他晚上可以遮身。神要负责看顾这几种人,因为神是有恩惠的(27节)。如果有人苦待这些人,神必向他们发烈怒,施以报应(24节)。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寄居,应知寄居者的心(廿三9)。将来他们住丰富的流奶与蜜之地,应多行施舍及赈济,所以要善待贫穷人(利廿五35—38)。至于孤儿寡妇,神是他们的父和伸冤者(诗六十八5)。神不许人欺负他们。 三、不可毁谤,免遭灾害(28节)。这禁例禁止人毁谤两种物件:1.不可毁谤神。2不可毁谤百姓的官长,保罗在受害时,曾被人指责为毁谤官长(徒廿三3 — 5)。传道书劝人不可咒诅君王(传十20 )。彼得和犹太曾批评当时有人「轻慢主治的,毁谤在尊位的,而不惧怕」(彼后二 10 ;犹8)。保罗主张信徒要顺服有权柄的人,因为凡有权柄的,都是出于神(罗十三1)。至于毁谤神,那是与十诫中第三诫有关,妄称和毁谤,一样受神的惩治也。我们的本份是敬畏耶和华,尊主为大。 四、学习奉献,福自天来(29—30节)。这里题及四种奉献的学习:1.庄稼中初熟的谷。2酒醡中初产的酒。3头生的儿子。4牛羊中头生的,均应奉献与神,表示感谢神恩。儿子则用银子赎出来(十 三13 ;民三46—48)。牛群中头生的,不可耕田;羊群中头生的也不可剪毛,却要分别为圣献给神(申十五19)。牠们首先跟着母牛或母羊七天,在第八天作为火祭献给神,正如男婴要在第八天行割礼一般 (利廿二27)。至于农产类,如初熟之果、新酒与新油,均应奉献与神,归给祭司,存入圣殿的库房。这些农产品作为举祭( 19节;尼十 37、39)。以色列人如此行,是可以获神更多的福气,因为这是神所制订,「神权国度」的感恩律法。感恩是得恩的秘诀,基督徒也应根据这原则,把自己的儿女奉献给神,为神所用。新约时代并不限于奉献长子,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儿女完全奉献给主。至于我们的「收入」,也应把十分之一,或超过十分之一奉献给神,表示感恩。 五、作神「圣民」,洁身自爱(31节)。神曾宣布说:「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十九6)。以后也多次重申神愿意他们为「圣民」的愿望。圣洁虽然是由内心发出,但神因为他们在学习的幼稚阶段,要用「实物」为敎材。所以后来吩咐他们明白动物的「洁」与「不洁」的区分(利未记十一章),作为学习过圣洁生活,为圣洁子民的基本敎材,因此神吩咐他们不要吃在田间被野兽所撕裂牲畜的肉,作为圣洁的第一课,不洁的肉只能丢给不洁的狗去吃 (参阅太七6)。然后再进一步训练他们如何在行动上圣洁。主耶稣则敎导门徒要在思想上圣洁(马太福音五章),因为「动机」圣洁, 才能有眞正圣洁的「动作」。 圣洁在乎内心,不在乎外表;在乎动机,不在乎动作。── 苏佐扬《默想出埃及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