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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出二十13認定神的獨一及唯一性】「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除我以外」原文為「在我面前」,就是連出現亦不可的意思。這宣告是排他性的。但是,我們必須清楚,這不是給不信主的去遵守的,他們亦無從遵守。我問那個老伯:「若你見到馬路上一位小朋友稱一位男人為『爸爸』,你會覺得奇怪嗎?」他說:「不會。」我繼續問,「倘若那小朋友是你的兒子,竟稱另一位男人為父親,你會怎樣?」他立刻回答:「當然大為光火!」為何有此分別?因為他是你的兒子,你是他的父親,而他已經長大,理應曉得這事實及道理。我們不是說所有其他男人都不是好人,乃是說,你的兒子只有一位父親!兒子小時,不懂分辨,我們尚可忍受他叫其他人作「Baba-ba-ba」。長大了,絕不容許他這樣做!

對不信主的人,我們只須將主介紹給他們,將真理及主救贖的愛傳給他們。他們清楚認識主後,自然會摒棄偶像。

但各位信了主的弟兄姊妹,神卻要我們清楚:神是我們唯一的一位━━不是第一位,是唯一的一位。我們行事為人,一切以他的吩咐為依歸,其他一切他必會祝福。所以不要看錯了,以為神是第一,妻子第二,兒子第三,金錢第四……神希望我們完全被他佔據,按他本子辦事,按他的旨意去扮演各種角色,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6  <syncBible ref=20:1-6>第一條誡命為甚麼這麼重要?我是否把神放在首位?】

以色列人剛剛離開多神崇拜的埃及。埃及人認為一位神管理人生活的一個方面,各神職分不同,所以敬拜多神,為得最多的福氣。神吩咐屬祂的百姓要敬拜祂,相信祂,這件事對以色列人並不太難──只要在埃及眾神的名單之中,再加上祂就可以了。但是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百姓就難以接受了。但如若他們不認識領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神,是獨一真神的話,他們就不能作祂的子民,不管他們怎樣小心翼翼地遵守了另外九條誡命,都沒有用。所以,神把這一項作為祂的第一條誡命,且將它看得比其他命令都重要。今天我們可能讓許多其他的事物成為自己的神,例如金錢、名望、工作或者是享樂。一旦我們一心一意地以此為個人的追求、安全感的來源、生存的意義,這一切就變為我們的神。儘管我們不會刻意地去拜這些事物,但若是我們花大量時間追求金錢、名望等事,最後它們就會控制我們的思想和心力,成為我們的神。我們要讓神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而不讓別的事物變成神。──《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111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一次我向一對老人家傳福音,那位老伯說,他對基督教很抗拒。問起因由,原來有一位姊妹探訪他們,見到他的妻子在「拜神」,開囗便叫,「不可拜偶像,因為會上不到天堂,要入地獄的」。他當時十分不客氣,對她說:「我拜什麼是我的自由,不用你管,你走,不要來『搞搞震』(即「多管閒事」的意思)」。人不能上天堂是因他拜偶像?向人傳福音是否先要他不拜偶像?我對那老伯說:「亞伯,她的確弄錯了!」他很高興我認同他,我跟著問他:「你可否往加拿大居住,甚至投票選舉?」他說:「當然不可以!」我問:「為什麼?」他說:「因為我不是加拿大公民,我沒有移民嘛!」我很欣賞他的精明,便說:「十分對!」我跟著說:「人不能上天堂,不是因為拜偶像,是因為沒有辦妥入籍手續!」如何辦?我開囗向他傳福音,告聽他, AAdmit=認罪),BBelieve=相信主耶穌及其救贖),C Confess=口裡承認,打開心門接受主為救主)。我還告訴他,我們無須向加拿大納稅,因為我們不是加拿大的公民,但若有機會到加拿大旅行,我們也要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與責任,不可行差踏錯,否則會惹上麻煩。──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這幾句話是律法的引言,緊接著這些話的,就是十條誡命。神並非在以色列子民,尚在捆鎖之中時,就向他們制定了律例典章,告訴他們如果他們遵守,祂就拯救他們。祂乃是先把他們從埃及地救出來,然後纔將律法賜給他們。因此,律法的本身就是一種愛的表示。認識神一切的要求,都根源於祂的愛,會使我們在遵行時有力量,並得著安慰。―― 摩根《話中之光》

 

【出二十2當與不可】「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神對被救贖的會眾,有更高的期望,也有特別的要求。神既然領他們出來,就不願祂的選民有埃及文化的印記,因此頒給他們律法,要他們奉行,使他們有分別為聖的生活。
  所以神的律法,不是加給他們的枷鎖,而是頭上的華冠榮冕(箴一:9)。在將行完人生道路的時候,摩西在約但河東岸向以色列人講律法說:“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四:8
  有律法的人民,比沒有律法的優越。良好的律法,勝於惡劣的律法。神藉摩西所頒布的十條誡命,使以色列人有建立良好社會的規範,更成為後代至現今文明國家立法的基本。
  在一切的律法,甚至一切的語言中,不可缺少的字,也是賦予意義的字:“當”與“不可”。“當”,是叫人有作為的義務,不去作的就有罪;“不可”是說人有不作為的義務,如果作了,就是犯罪。十誡也是如此。(出二○:1-17
  十誡有八“不可”,二“當”:

  不可有別的神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不可造作或拜偶像     當孝敬父母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貪婪

  顯然的,這道德律是所有社會應當共守的,看來只是正常生活的規則;但實行起來,卻是沒有人可以達到的要求。並不需要破壞一切律法才是合格的罪人,“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律法戳破了人虛驕的面具,“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謙卑到十字架前,仰望耶穌基督的救恩,信祂而得白白的稱義。
  信主的人,有聖靈住在心中引導,使人結出聖靈的果子。快接受主的呼召,不要背那負不起的重擔,負主耶穌輕省容易的軛,遵行主愛人如己的新命令,完成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作主順命的兒女。── 于中旻《聖經研究》

 

【出二十3第一條誡命,神說:「除了我以外,你們不可有別的神」。誰是「別的神」呢?凡愛一個人過於愛神的,那個「人」就是他的「別的神」。那不是說我們不需愛人,我們應當愛人,但是我們不能把人放在第一,我們不應該將愛神的愛歸到人的身上,我們不能愛人而不愛神。此外如地位,金錢、名譽等都可能成為我們的「別的神」!甚至有人因為愛一件東西或是一件事,將愛神的心撇棄了。三年前我在上海主日禮拜之後 ,有一人陪同另一位女士來見我,相談之下,知道她為了失掉一同狗,心中甚是懊喪,我問她:「你是否已信主」?她回答說:「從前是的」。我問:「現在怎樣」?她說:「如果那失掉的狗找不到,我不願信耶穌了」。你們看她是何等的愛那狗,她愛狗過於信主,那「狗」做了她「別的神」了。──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4~5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默想:“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上一章末尾記載,摩西在西奈山領受神的吩咐之後,“下到百姓那裡告訴他們”。這一章開始,詳細記載了“神吩咐這一切的話”。本章117節,記載了我們非常熟悉的“十誡”(《申命記》第5章亦有記載)。“十誡”可分為兩個部分:前四誡講述人對神的本分,後六誡講述人對鄰舍的責任。

談到對神的本分時,禁止拜偶像是重要內容:“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懲罰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參出2046

巴刻(J. I. Packer)指出:“這誡命不是要禁止我們敬拜多神(第一誡已經這樣命令了),乃是禁止我們把真神幻想成為與我們相似,或是比我們更低級的東西。神所反對的,是我們思想裡的形像,而金屬的偶像不是做成思想裡的形像之成因,反倒是因思想錯誤而導致的結果。” ── 李世崢《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出二十46不可製造及敬拜偶像】這誡命的吩咐包括兩方面:不可為自己造偶像,也不可拜偶像。這些偶像包括天上的、地上的,或是地底下的受造之物。理由很簡單,這些是受造物,任何大自然現象(太陽、月亮等),生物(猴子、人、牛等)及植物等。神一早看出人沒有安全感,也一早看出人的傾向━━為求自己心靈著得寄託,會為自己雕刻偶像,這傾向是禁不住的。試看中國大陸經歷四十六年無神論教育,人是否真的變成了無神論者?開放以後,大陸人迷信的現象,比香港還甚。人心目中普遍有神,有一主宰的觀念。然而,他們要看到的,摸到的,任憑自己擺佈的神━━完全是自我中心的結果。

神是個靈,拜他的必須用心靈與誠實拜他。受造之物,豈可被視作神去敬拜。將任何人「神化」之結果是國家及社會的災難。試看中國拜紅太陽造成的結果━━他的話就是絕對,任何反對聲音、不同意見皆被對付,連國家主席劉少奇亦不能倖免於難。經他命令或指示至死的精英,不計其數。蘇聯以前視史太林為神,結果超過千萬人受害,壽西斯古、馬可斯、金日成等皆表表例子。因為人不是神,人會犯錯,人有限制,視之為神,不獨國家沒有進步,且會導至任何有識之士,異見分子遭殺身之禍!

         不少弟兄姊妹面對一些頭痛的問題:婚禮或喪禮時,家人要採用傳統方式,要拜祖先,跪拜死者,擔幡、買水、燒香等,怎辦?我們應禮貌地表明,自己會盡孝道,且更要考敬父母,因為這是聖經的要求。然而,卻請求父母容許我們用我們信仰的方式向他們表達(用祈禱、獻花代替),且應溫柔地解釋原因:聖經說,香是燒給神的,代表著信徒的禱告,但人不是神,所以不可燒給他;其次,主耶穌來世後,我們已面對面見過他了,毋須再用香,乃是實際地用禱告與神溝通。

但是,我們卻不應批評別人燒香,也不應反對未信主家人拜祭,因他們不認識神。我們應做的,是做好見證,因為人是要「看福音」,而不單是「聽福音」的,一有機會,便向他們講見證,介紹真神給他們認識。──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5第二條誡命是不可拜偶像。基督信徒對於任何像都不可敬拜;我確實的說:凡拜基督之像的,無異拜偶像,也就是拜了魔鬼!偶像有兩種,除了看得見的偶像,還有那看不見的偶像。許多人貪愛錢財,錢財成了他無形的偶像;有領袖欲的人,權柄地位成了他欲得著的偶像。他的一生專以事奉肚腹為念。各位呀!務要在神前除掉你有形無形的偶像!──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7  <syncBible ref=20:7>我得好好省察自己有沒有妄稱神的名,因為……

神的名字有特別的意義,這名字表明祂的屬性。現代人常常輕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來起誓、咒詛人,並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我們怎樣對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對祂的態度。應當尊神的名為聖,用得適當得體,在敬拜頌讚之中提到祂的名字,切勿用來開玩笑或咒詛,也不要以為凌辱輕慢祂的聖名是件小事。──《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7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神的名我們要尊重,主的名我們不能隨便呼喊。現在常有人用主的名騙取人的錢,所謂教騙子。這些人因為生活的關係,時常向基督信徒或是教會負責人借錢,每次總是自我介紹,並且自稱為基督忠實的門徒,這樣借用主的名是不應該的。──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7不要妄稱神的名不久以前,有一個人叫我十分吃驚。這人說他是基督徒,可是,偶而當他生氣的時候,他會發誓詛咒。我對他說:「朋友,我不明白,你怎麼可以一隻手在建造,同時,另一隻手卻在拆毀它。我不明白,你怎麼可以稱自己是神的兒女,同時又讓那種話從你口中出來。

他回答說:「慕迪先生,我是個急性子的人,這是遺傳來的,沒辦法控制。好在,我不過是嘴巴裡詛咒罵罵而已。」

神說:「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斷不以他為無罪。」他是當真的。我不認為一個妄稱神名字的人,會是神的真實兒女。——曾盛泉、若石《慕迪喻道故事》

 

【出二十8-11  <syncBible ref=20:8-11>在主日,有時似乎有些事情非要做,不能去參加崇拜……

神將安息日分別出來,叫我們休息並敬拜祂。祂吩咐人要守安息日,因為人類每個禮拜都需要安靜的時間用來敬拜神及休息。神關懷人類無微不至,給我們預備每個禮拜一天的時間來休息,實在是奇妙的事。在這個節奏很快的世界上,能有休息與敬拜神的時間,說明神對於我們是何等重要,祂更能使我們的心靈更新。所以不要忽視神的供應。──《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811當守安息日為聖日】主復活以後,門徒將主日(星期日)取代了安息日,成為集體敬拜神的日子,目的是紀念主的復活及提醒自己有復活的盼望。

         守安息日是為誰的好處?明顯,不是為神,乃是為了我們。一個人與神關係越好,便越有生命力,越健康,因為我們離了神,便不能作什麼。

其次也是為了我們身心靈的健康。美國福特汽車廠有一段時間供不應求,所以取消星期天休假,所有員工要加班。豈知生產量更少,因為兩星期後,有1/3的工人告病假。有人計算過,驢子六日工作,每日可走五十公里,若七日工作,每日只可走二十八公里,連牲畜也要安息。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是工作狂(work-aholic)的人,小心心臟病或其他病痛。一位四十五歲便去世的弟兄原來在工作時心臟病發而死,他一位朋友在安息禮拜中介紹他時,說:「他是我一生中所見到最勤力的人。自大學畢業後,他便從未停止作二分工作,連死時仍在工作中」。我心裹想,這是否值得?賺了的錢要留給誰?所得的能保存到永遠嗎?

         有一位小兒科的醫生說:「重病臨到小孩時,順從的小朋友比悖逆不聽話的小孩痊癒機會多四倍!」小孩如是,成人亦如是。對神的順從,更是我們幸福人生的必備條件!──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2尊重、孝敬父母】「孝敬」有「恭敬順服」的意思。中國曾子對孝的解釋很接近聖經,「大孝至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孝敬,最低限度,是奉養他們,照顧他們生活所需;較高層次的,是不要羞辱他們,做一些有損家聲、名聲之事,令他們難過;最高層次的孝敬,是「至親」──從情開始,處處以他們幸福需要為大前題,然後以行動滿足他們的需要。

         世界上只有兩個國家最強調孝道:中國與以色列。神的確按其應許,雖屢經災劫、亡國之痛,兩國仍能複國,陶化其他外族,而不是消失於歷史之中。

         違背此誡命的結果,將是國家的大災難。文革時大陸提倡「不愛爸爸,不愛媽媽,只愛國家」,「爹親娘親不及毛主席親」。結果無數父子兄弟反目,互相撿舉,互相清算,造成無數家庭破裂。下一代有樣學樣,社會問題接踵而來,孤兒寡婦、棄嬰、問題青少年,人的互相仇恨,冤冤相報,導致社會百孔千瘡。歐美國家不重家庭觀念,使社會福利有增無減,使國家財政陷於破產邊緣。香港未來前途,也系於家庭制度是否按神心意而行。

         我們對父母的愛,更重要的是設法以愛他們的心,作見證,傳福音吸引他們信主。對他們不孝,而希望他們信主,這是妄想!──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2  <syncBible ref=20:12>神為何叫我們孝敬父母?怎樣才叫孝敬?】

這是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以色列人在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要想幾代同堂,和睦相處,就需要尊重長輩,努力齊家。不過,“孝敬父母”,究竟指甚麼而言呢?就是恭敬、尊重、服從(除了吩咐你做違背神的事以外)、效法他們的榜樣,凡事讓神居首位。在神的眼中,父母的地位應受尊崇;人即使覺得父母難相處,也要孝敬他們。──《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1217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目睹道德敗壞,社會風氣每況愈下,一些「先進」國家,提出了一些令人齒寒的所謂「解決」方法:

(1) 一些香港立法局議員提倡娼妓合法化;

(2) 澳洲提倡且實行了同居合法化,只要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便可同居,過著如夫婦般的生活,雙方又不受束縛,亦沒有責任要負;

(3) 美國在克林頓任內的女司法部長鼓勵青少年以手淫「解決」性衝動問題;

(4) 香港一位姓吳的精神科醫生提出解決包二奶之社會問題就是「包二奶合法化」;

(5) 面對性騷擾、非禮、強姦的日益增加,日本、歐美等國提倡裸體合法化,公開化,「人看多了,便會厭,且不會因好奇而犯罪」。

         可見人提供的解渴方法,就是喝很濃的海水。結果:喝得越多,越囗喝!造成無數未婚媽媽、棄嬰、破裂家庭、青少年罪犯,帶給社會沉重包袱。其實,早在三千五百年前,聖經已經為我們訂立了最基本的人與人之間法律,劃下了界限。──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3尊重別人生命】「不可殺人」不能用來支持「廢除死刑」的根據,因為二十一章敘述違背十誡之處理方法時,亦有死刑。我個人對那些死性不改且毫無悔意之殺人犯,為免他們繼續殺人,倒不如處以死刑;但有痛悔者應給予他們新生的機會。不過,除非一個人信主,否則要他們真正改變,脫胎換骨成為新造的人,簡直難若登天。

         舊約說「不可殺人」,新約的約翰壹書三章十五節進一步闡明,「凡恨人的就是殺人的,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自古以來,因為報復,導致人繼續不斷殺人,結果結怨越來越多──試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人之間的互相仇殺,證明報復不是解決仇恨的方法。要真正消除敵人,唯一途徑,是愛他,饒恕他,「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是唯一的方法。

         一位被奸殺女孩之母親在原諒了殺人犯,又送聖經給他後,經歷心靈上的釋放,而殺人犯竟然信了主,成了監獄福音使者,帶領無數囚犯信主。──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4尊重別人貞操、家庭及妻子】「不可姦淫」(na'ap) 是指任何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利二十10),神嚴禁姦淫及對配偶不忠的行為。新約更進一步說明,「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主勸我們從預防開始,預防勝於治療!

         性開放,通姦,婚前、婚外的性行為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並不尊重自己的身體、名聲,又不尊重對方的名聲、幸福及身心靈健康,更不尊重下一代之幸福!目前歐美、澳洲等地性開放已經自吃苦果。在棄嬰、未婚母親、青少年罪犯日益增加下,大陸在好的方面學得很慢,這方面卻學得很快,產生無數畸型社會的問題:性病、愛滋病、心理病(包括兒童)、離婚、自殺、情殺……已經成了社會上最頭痛的問題之一。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明報揭露,大陸愛滋病患者多達十萬,而性病患者更多達三百萬之多。──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5尊重別人的財產】「不可偷盜」。當人與神關係破裂,不再從日光之上的角度去看人生,專注日光之下,會變,會朽壞,短暫的東西後,人便變成了守財奴。拜金主義澎湃,世界上五分之四以上的罪皆與金錢有關:走私、漏稅、販毒、搶劫、貪污、賄賂、偷盜等全因錢財而起。

         何謂盜偷?聖經清楚說出,應奉獻的不奉獻,應付出的不付出,乃是偷盜(瑪三810),不應獲取的獲取也屬於偷盜。我們有否盡本份照顧家人、親屬(提前五8)?應納的稅我們有否納?我們有否借而不還?我們有否隨便把公物私用──筆、紙、郵票、信封等?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這是主所吩咐的!有一位弟兄接受水禮前,把牙膏還給以前在大學時之室友,是真心悔改的行動。原來他念大學時一直沒有用自己的牙膏,只用室友的。信主後他決定要還清這筆「牙膏債」。──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6尊重別人的名聲】「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是我們記憶中最痛苦的回憶。中國自一九四九年以後,特別是土改、三反五反、文革期間、舉報、清算、鬥爭等,有數不盡的假見證、誣告、陷害,有人為鞏固自己權位,不惜捏造事實陷害異己,將國家陷於混亂、敗壞和白色恐懼之中。

         聖經似乎摸透人的罪性,早於3500年前已將此誡命頒給以色列人。事實上,今天的人仍是如此,試看有多少人曾在背地裡說人?多少人曾毀壞過別人名聲?多少人曾陷害過人?特別是與別人有利害衝突時,會否在老闆面前說人壞話?你們當中多少人已成了這罪的受害者!──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6  <syncBible ref=20:16>“不何作假供證陷害人”是甚麼意思?我當如何守之?】

作假見證就是指在法庭上撒謊。神知道除非以色列人建立公平無欺的制度,這個民族就不能存活。我們無論是處理個人事務,或公開發言,都應當誠實。無論在甚麼場合,對一件事講得不盡不實,半真半假,或歪曲事實、捏造編假,都是“作假見證”。神警告我們,不可欺詐。即使許多人把欺詐當作平常事,屬神的子民卻絕不可隨波逐流。──《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17貪】經文﹕不可貪人的房屋﹐也不可貪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傳說古時候有一種怪獸﹔四蹄似牛﹐頭上長角﹐身上有鱗﹐尾巴翹得很高﹐嘴巴張得很大﹐兩眼突出﹐模樣十分古怪﹐它不是四不相。這種怪獸叫(就是貪得無厭﹐因為它是畜類所以加旁)。它貪吃千禽百獸﹐甚是貪得無厭﹐異想天開﹐想吃天上的太陽。
  一天到海邊喝水﹐望見太陽的影子在大海中飄浮﹐以為就是太陽﹐結果跳入大海﹐被洶涌的海浪吞沒淹死。
  這個傳說﹕是告誡一切貪心的人不要貪得無厭﹐否則將會象一樣自取滅亡。
  從一切事實啟發了我﹐使我懂得﹐神為什麼把不可起貪心也列在十條誡命之中。可以這樣說貪心是一切犯罪的開端。在聖經中可以列舉出許許多多因為貪得無厭﹐以致有的是貪小失大﹐有的是身敗名裂﹐得不償失。
  最早可以追溯到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為了貪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中了魔鬼的詭計﹐甘冒大不韙﹐違背神命﹐結果受咒詛﹐被趕出樂園。又如以掃為了貪吃一碗紅豆湯﹐寧願出賣了長子的名分(創2534)。無怪乎箴言勸勉那些貪口腹的人說﹕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箴233)。
  約書亞的部下亞干﹐違背了神的吩咐﹐貪愛了那利哥城的金銀﹐衣服﹐結果連累了全軍敗在艾城人面前。他和他的全家也遭到滅命的刑罰。難怪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筆者寫到這裡聯想起士師時代﹐有一位力大無敵的名叫參孫﹐他赤手空拳就把凶猛的獅子撕裂為兩半﹐甚至用一根驢腮骨擊殺了一千敵人﹐並且輕而易舉的把城門﹐門扇﹐門櫃﹐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的山頂。這麼大的氣力﹐非利士的眾勇士﹐英雄們﹐都莫奈他何﹗只可惜他因為貪色﹐反被一個妓女大利拉所制伏﹐落得身敗名裂(士1619)。
  還有沽名釣譽的一對夫妻名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為了貪圖虛名﹐在奉獻事上作假﹐欺哄聖靈﹐末後相繼仆倒斷氣在使徒彼得腳前(徒55-10)。
  最後想起保羅有一次非常沉痛地對提摩太說﹕你要趕緊到我這裡來﹐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
  總之﹐從以上讓我們看到形成各式各樣﹐有的貪口腹﹐有的貪財﹐有的貪名﹐有的貪色﹐有的貪世界。雖然不一樣﹐但結局多是自取滅亡。
  末後﹐我們聽一聽耶穌的教訓﹕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1215
──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出二十17克制自己的欲念】聖經比一切國家法律更先進之處,就是不獨警告我們在行動上不可犯罪,它更給我們一些防範方法,如何可以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陷害人?最後一誡交代了,「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貪戀就是「渴望擁有」,當一個人渴望擁有別人合法擁有的一切時,這人已經是犯了十誡。

         箴言說:「你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

從聖經的啟示來看,以上這六條誡命不獨是給以色列人,任何外邦人犯了這些罪,神亦會審判他們。為何?從聖經啟示而言,乃因神已給了人基本的良心,普及性的普通啟示已放在人的心裡。事實上,各國都有法律保障人的生命、財產及家庭。越接近聖經的,就越先進。跟著聖經標準而行者,有百利而無一害。要保障國家、社會、家庭安寧,最重要的,是歸回神那裡。大陸有不少村子變了耶穌村,農村民可穿插一家一戶中,隨時如家人般,互相守望相助,村的風氣與別不同,治安與其他地方成強烈對比!人與人的關係,必須建立於人與神的關係上,他希望我們更看重帶人歸主,使更多人因我們得救,得享豐盛生命。──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17  <syncBible ref=20:17>“貪戀”這個詞,原來不只是指貪心,還指──有時我也有點“貪戀”……

貪戀是指想得到別人的財物而言。不僅是羨慕別人的財物,或者心裡想“巴不得我也擁有”,貪戀也包括對別人有而自己無的,生出嫉妒仇恨之心。神知道財物絕不能使人長久幸福,只有神能供給人一切的需要,所以人也只能從祂那裡得到真正的滿足。你若開始生出貪心,就要設法找出在你心中,是否有些本來只是基本需要的東西,卻發展成嫉妒的。例如,你可能從羨慕別人的成就,發展到嫉妒別人,進而想奪取別人的成就。當求神除去你心中的恨意,求祂來滿足你基本的需求。──《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18  <syncBible ref=20:18>“雷轟、角聲”……神為甚麼這樣向以色列人說話?神向你說過話嗎?】

神對祂的子民說話,有時顯出大能的威嚴,也有時以微小的聲音。為甚麼會不同呢?祂每次說話,都用最有效的方法,以完成祂的旨意。為顯明祂的權能,祂在西奈山以雷轟閃電向以色列人展示威嚴。也只有用這種方式,才能叫百姓聽從摩西與亞倫。──《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20  <syncBible ref=20:20>“不要懼怕”,我心裡好像還有各種怕……如何戰勝之?】

聖經中多處提到“不要害怕”。神並不是想要驚嚇以色列人,祂顯出大權能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認識祂是真神,理當順服祂。只要他們順服,就可以蒙祂大能的蔭庇。祂要我們出於愛心,而不是由於懼怕才信從祂。要想戰勝恐懼,就必須更多地被祂的大愛充滿。“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壹4:18)──《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21「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神是光,也住在光中,卻恩慈地隱密起來,世人微弱的眼睛不能看見。這就是基督在比喻裡所說的,看了卻不清楚。當摩西向百姓講話,卻要蒙著帕子。神在耶穌的肉身居住,也是隱密的。在祂神秘的安排中,隱藏著笑臉。公義的日頭,藏在密雲中,那光線卻帶給我們歡悅,但祂一顯露,我們會驚懼地撲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也許祂的光太光耀了,我們看來好似黑暗。神在濃密的幽暗中,隱密在厚雲。

奧秘的黑暗——神仍有祂的奧秘,向聰明與明達的人隱藏起來。不要怕,如果不明白,也應存知足的心接受,總要忍耐地等候。祂必啟示你那黑暗中的寶藏,這榮耀的豐盛。是在我們看不見神的面背後。

試煉的黑暗——如果有密雲在你人生中,不必害怕。神在其中。在陰雲的另一邊卻有祂榮耀的光輝。所以有火一般的試煉臨到你,不要驚奇。因為在這些事上,你與基督一同受苦。

被棄的黑暗——你感到孤單被棄,但是神與你相近。主耶穌曾呼喊:「離棄」,藉著就叫「父啊!」進入極端的黑暗中,走進這廳堂,穿越帳幔,看見神正在等候著你。

──邁爾《珍貴的片刻》


【出二十21】「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神今天仍有他隱藏的秘密,向聰明通達人藏起來。可是你不必怕它們;盡管在神面前接受你所不解的東西;忍耐等候。不久他要指示你黑暗中的寶貝,隱密中的榮耀。
  不要怕進前面的黑雲。神在其中。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要遭遇非常的事)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彼得前書四章十二節,十參節) 當你感到孤單的時侯,須知神在咫尺。他在黑雲中,等候你進去親近他。——
  某醫師一天站在一座高山頂上,觀看山下的陣雨;他看見一頭鷹沖出黑雲,向上高飛,身上帶著的水珠,在日光下閃爍,好似金鋼鑽一般美麗。如果山下沒有陣雨,它必是仍在谷中。人生的苦難使我們向上近神。—— 考門夫人《荒漠甘泉》選

【出二十2226關於敬拜之條例】百姓要在壇上獻上燔祭和平安祭,以尊崇神的名,也使他們的生活蒙福。這裡提到「你要為我築『土壇』」(原文是單數),說明了神喜悅他的子民同心一起去敬拜他,而不是只著重小組。壇的設計儘量以天然為主━━神不是看外表,乃是看內心的。另外神不許以色列人用臺階,一方面是當時外邦人是用層層上升之臺階去拜假神、偶像;另一方面,則為避免祭司「走光」。原來神要我們在衣著上也要莊重、保守,暴露之衣服不宜穿著,免得有人因此在敬拜時分心。特別是姊妹們,不宜穿迷你裝,露背、露臍、低胸等衣服。弟兄們要打球,請帶備衣服,而不是穿著球衣、球褲參加崇拜。── 蘇穎智《出埃及記──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24-26  <syncBible ref=20:24-26>神為甚麼給以色列人詳細指示去建造祭壇呢?】

那時以色列人還沒有聖經,也沒有多少宗教傳統作依據,所以神必須要從頭開始,教導他們敬拜的方式。神明確指示他們如何築壇,為的是保守他們好好地獻祭。為了防止敬拜偶像的事偷偷滲入對神的敬拜中,祂不准人用鑿過的石頭來築壇,只要人用天然的石塊建造。祂也不讓人隨便在哪裡築壇,為要防止他們建立自己的宗教,改變神的旨意。祂並不反對人的創造力,但是祂不能容忍人創立自己的宗教。──《靈修版聖經註釋》

 

【出二十25不摻人意】「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傢俱,就把壇污穢了。」

生命也是如此,何時得著了主,何時生命就有長進。內心有了主,就有了生命;何時我們過著與主同在的生活,何時我們的生命就豐富了,就不虛空了。我們應該明白,凡屬靈的工作,就得有屬天的智慧和能力,人憑著屬地的聰明、屬地的才能,屬肉體的本領是不能服事神的,人的東西根本不能作神的工;我們要作神的工,就必須得有從神來的智慧和能力。凡屬靈的工程都是藉著靈的啟示作成的,不是靠著人的聰明智慧,沒有從神來的啟示,誰也不能服事神。

自從人犯罪之後,人和神就隔絕了;人對於神的事,也就是茫無所知了。所以人要事奉神,那就必得從神那裡有所領受,照著從神所受的指示去事奉神,這才能蒙神悅納,照著神所立的法則去事奉神,才能得到神的喜悅。不但事奉神的工作是如此,就親近神的道路也是由神那裡得著指示才顯明出來的;神不指示人,人就無法找著親近神,到神跟前的道路。不是人憑著自己的聰明,經驗能摸著的,只有神指示人,神為人開了路,人才能去到神面前,否則人就無法親近神。

因此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若為我築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意思是說,不可用人工事奉神,只能用天然的石頭,不可用人加工去鑿;因為一動傢俱壇就污穢了。人再聰明也無法摸著神的心意,因為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人要事奉神,就只能照著神的法則;不能在事奉神的工作上動傢俱,因為一動傢俱就使你的事奉污穢了、不潔淨了。神的工用不著人力、用不著人來幫他的忙;他或建立或拆毀,都由他自己來作,誰敢在他的工作上伸手?人算得什麼,怎能有資格幫助神?

因為人的傢俱是從人的心願的,人的傢俱是從人的範圍的,人的傢俱是從人的規格的。

人的心願怎能測度那崇高的旨意呢?人的範圍怎能達到神的無限呢?人的規格怎能合乎神的標準呢?所以說神的工作,他不叫人來幫助,他不許人來動傢俱,不許人私意獻凡火,這是夠不上神的標準的。

再者,人本來就是個錯了的東西,所以凡從人裡面發出來的一切東西,也都是不對的,都是神定罪的;這樣一個曾錯誤的人,這樣一個完全污穢的人,有什麼聰明?有什麼本領作神的工作?是知識嗎?是勇敢嗎?是才幹嗎?這一切都是被罪所薰染、所浸透的,並且又都是被限制在肉體私欲裡的,那怎能配擺在神面前。

所以人憑著自己的一切都不能事奉神,人要想獻祭就必須得著神所啟示的方法,按著神所安排的準則去獻,否則所獻的就必不能蒙悅綱,甚至還要惹神的發怒,招神咒詛;若沒有他的選召,誰敢私自進到神面前去了,凡要築壇獻祭的人,一定要記住不能用鑿出來的石頭,不能動人工,不能動傢俱,一動傢俱就使你的事奉變污穢了。

 “就如經上所說:‘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一19)。

 “所以,我在這百姓中要行奇妙的事,就是奇妙又奇妙的事。他們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滅;聰明人的聰明,必然隱藏。”(賽二九14)—— 李慕聖《晨光》

 

【出二十26不能間斷,直線上升】「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人在神面前得以親近神,是用不著臺階的,都是站在同一地位上,誰也不比誰高尚,誰也不比誰聖潔。人與神之間也用不著介紹人,除了他兒子耶穌基督以外,誰也不能作中保。只能直上,不能抬腳,因為一抬腳就會露出下體來。

什麼時候教會有了聖品階級,什麼時候就會推翻了救恩價值。你要想得救,不必向人學習,只要你肯仰望相信就夠了;這個標準之間沒有階梯,是直上的,一上臺階就要顯出人的愚昧來。

人愈靠近主,愈看見自己的可憐,越受光照的人越謙卑。若有人說我比人高尚些,我比人聖潔些,我比人更近乎主些,這正是他顯出羞恥的時候。你是誰,竟敢如此驕傲,當你認為比弟兄高時,正是你遭主斥責的時候。主說:我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

還有一個原則也是直上式的,不是臺階式的;意思是說,不是跳著的,乃是直上的。所以我們永也不要想,我可以一階段,一階段的往上長進,這決不是禱告三天,禁食一段、學習一個時間、靈修幾天,就可以飛到天上去了。這些雖都是不可存在的,但生命的長進卻是藉著這些幫助,漸漸上升的。因此,我們的長進是天天的、時時的,一直不停息的,卻不是長幾天,歇幾天,那樣就沒有長進了,長不上去了。

要求得生命的長進,只有時刻與主聯合,永不間斷的前進,否則只能是好一段,壞一段,只能露出自己的下體來,顯出自己的羞恥了。

主啊!求你幫助我,你是我心裡的力量,天天時時和你親近,不停止的身量增長,不藉任何階梯,直到你懷中,阿們!—— 李慕聖《晨光》

 

【出二十  <syncBible ref=20>神為甚麼要我遵守十誡?十誡和耶穌的教導有何關係?】

神的新族類為甚麼要有這十條誡命呢?祂在西奈山使人看出祂律法的功能與榮美。頒賜十誡的目的,是要人過聖潔的生活。十誡使人明白神聖潔的屬性,曉得祂為人應有的生活樣式定下的計劃;它引導百姓,以愛心與盡責的態度,滿足自己和別人的需要。可是到了主耶穌的時代,大多數人對律法都有錯誤的看法,以為這是使人在今生與來世皆得以亨通的法門。他們認為守律法是得以蒙神保護,不受外族侵略,得免天災的手段。守律法已失去本來的意義,變成追求功利的外在形式,忘記了守律法乃是為成全神最終的愛。──《靈修版聖經註釋》

 

【懷恩早禱】

 

經文默想:出埃及記 20

 

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3 不可殺人。

14 不可姦淫。

15 不可偷盜。

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18 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的站立.

24 你要為我築土壇,在上面以牛羊獻為燔祭,和平安祭.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

 

個人禱告感言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埃及記20:3-4, 7-8

 

讚美宅心仁厚的主,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面對蔚藍的晴空,實在感到人的渺小,萬事盡都是有限,惟有祢的命令極其廣闊。早上起來,我們渴慕到祢的跟前,領取祢的話語,讓我們能終日不住地默想。因祢的命令常存在我們心裡,使我們能明白事理。因我們思想祢的法度,我們就能比仇敵更有智慧,比我們的師傅更明智通達。因我們緊守了祢的訓詞,我們就比年老的更加老練精明。

感謝獨一無二的天父,藉著十誡為我們的生命築起籬笆,叫我們謹守遵行祢的話,就能制止我們的腳不走任何邪惡的道路。祢的話語在我們的上膛實在是何等甘美,在我們的口中比蜜更甜。天父啊!我們受苦極重,求祢照著祢的應許使我們存活。求祢悅納我們口中的讚美為甘心祭。我們的性命常在危險的疫情之中,我們卻不忘記祢的律法。天災人禍為我們設下陷阱網羅,求祢幫助我們不會偏離祢的訓詞。我們的心喜愛祢的法度,是我們永遠的產業。

 

感謝讚美主耶穌,祢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藉著祢,沒有人能到天父那裡去。感謝祢親自前來為我們解開真理的奧秘,穿越大誡命,頒布新的命令,要我們重視彼此相愛,要我們追求與眾人和睦共處,追求對天父的專一,活出聖潔的生活,因為人非聖潔就不能見主的面。

主耶穌赦免我們的罪,我們經常埋怨為何別人可以任意行事,隨心所欲,而我們卻要以誡命束腰。原諒我們忘記天父一切的要求,都是出自愛,以至於愛,是要叫我們在遵行時有力量,並得著安慰和保護。寬恕我們把榮耀的冠冕拿去變賣,卻換來罪惡的枷鎖。

 

感謝讚美火熱的聖靈,感謝祢來煉淨我們,為我們除去生活的渣滓。感謝祢來充滿我們,不是佔據我們,乃是來打通我們身心靈的經脈。使我們能按著天父的旨意,在甚麼地步就作甚麼樣的人,使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在人群中活出不再一樣的生命。

求聖靈來喚醒我們眾教會,不避諱高舉十誡。能在這荊棘叢生的末世開出一條真理之道,在這充滿虛妄不義、不講正直、假情假意的虛浮社會中,點起福音的真光。賜我們眾教會屬天的能力,能幫助弟兄姊妹在主日中,經歷平靜安穩的得力。不會因六日的勞碌糊口,為生活打拼,而主日疲乏,失去敬拜的心,失去家庭的祭壇,失去基督是一家之主的使命,失去在愛中相關相顧的誡命,竊取了天父的榮耀。求聖靈光照我們,幫助我們眾教會吹起角聲,領眾信徒踏上十誡的階梯,領取天父的憐憫,遠離末世的咒詛。

 

禱告乃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求。誠心所願!──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