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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出廿一111关于照顾仆人之条例】今天不少公司仍没有做到3500年前神的要求,难怪今天有那么多任务潮及劳资纠纷,一天这方面制度不建立,社会就会有两个极端──花费庞大金钱作为综合援助金、救济或失业救济金。另一极端是对这些人不理不睬,导致社会需要应付越来越多的动乱,越来越多罪案及不安定,这更得不偿失。试看大陆开放后,国民收入平均比二十年前高出三倍之多,但为何罪案反而增加?贫富悬殊,不患寡却患不均的现象是社会最重要的不稳定因素。早些建立退休保障及公积金制度,社会便更稳定。── 苏颖智《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一1~27对人权责任之律】最近香港经常出现本地劳工及外劳与资方之间的劳工纠纷,绝大部份都是涉及雇主没有合理之补偿福利给被辞退之雇员,也没有考虑给退休之员工退休金。公积金及长期服务金之条例,是最近一年才开始在立法局中讨论,这实在是先进社会之一大讽刺。其次,去年有狗只咬死人事件,狗主是否有责任?何种情形下狗主须负责任,何种情形下狗主不须负责任?报章意论纷纷,明显,香港法律并没有这一项,这又是文明社会的一大讽刺。此外,孕妇被人殴打,导致流产,伤人者是否有罪?为害命而不是为救命之堕胎又是否应该?眼见文明社会对这方面越来越开放之作风,我们不能不说,这实在是一大讽刺。为什么?因为早在3500多年前已经在出埃及记有详细之记载。出埃及记二十章是记载诫命,二十一章开始则为以色列国之律例与典章,亦可以说是国家之法律。这些律法与律例典章完全与救恩无关,只是为保障社会之秩序而订立之律法。律法之设立是反映人的罪,律法一方面是叫人知罪,另一方面又是为罪人划定一底线,否则少部份人之「自由」,将使无数人失去自由。老子在《道德经》四十二章亦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现在,让我们这一群文明人看看3500年前神对以色列人所颁之律法,特别是有关保障人生命、福利、健康之律法是怎样的。── 苏颖智《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出廿一5~6神不许任何人拥有一些男人或女人,作为他永久的财产。然而,却有一种例外,就是由于为奴者定意的拣选,人可以终身为奴,服事别人。这种拣选,乃是因为爱的缘故。这一种出于爱的拣选,丝毫没有可鄙的因素。这一种服事至为高贵。―― 摩根《话中之光》

 

【出二十一5~6爱与服事】「爱…不愿意自由…永远服事主人。」

  没有不愿意自由的人,只有不愿付自由代价的人。
  但却有人,律法规定他可以选择自由,他明明知道,却宁愿选择不自由: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着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二一:1-6

  在冰冷的律法中,我们发现一个温暖的“爱”字。
  照以色列的律法,希伯来人在贫穷的时候,不可卖身给外族人,只可卖给同族的人家为奴仆;既然是同为弟兄,是神所赎出来的,不可以永远卖为奴仆。因此,在为主人工作了六年之后,应该得到机会,不用付赎价,就可出去作自由人。
  不过,依照律法,他虽然可以自由,但他不能有工价,原来不属于他的,在离开时也没有权利带走。他若是同着妻子来的,那没有问题,可以同时自由离去。但如果他来时单身,主人给了他妻子,生了儿女,他出去的时候,都不能带走,要留下归给主人。这家庭爱的维系就断绝了。
  爱是超越律法的。这时,他可以作一个选择:如果他爱主人,可以留在主人家里,永远成为那家的一部分;如果他爱主人所给他的妻子,所生的儿女,也可以全家作同样的选择。
  从那天起,他与主人家的关系,有一个新的开始。主人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公证,又带他到门框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这表明他今后永远属于这家,不再自由出入,必须听从主人的命令,作主人所喜悦的事。
  这是我们基督徒的图画。主所救赎的人,从律法下得以自由,却因为爱主而甘愿永远服事祂。“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加五:13)。我们既是属主的人,就要听从祂,从心里顺服祂。中文的“闻”字很有意思。心思不属的时候,会听而不闻,没有专注顺从;只有心归神属,才可闻命而行。这就是耳朵被锥子穿过门框的表现。不是迫于律法,不得不为;不是阳奉阴违,只在眼前事奉;是因爱而顺服。── 于中旻《圣经研究》

 

【出二十一6「用锥子穿他的耳朵。」】

希伯来人的奴仆要永远委身服事,就须流出少许的血。他的誓约经过核准而长久有效,要有痛苦的过程,不然他就不能永远服事。锥子代表钉子,钉主在十字架上,凡事真正奉献的,每一个动作必有被钉的经历。若缺少这一项,起初怎么崇高,以后仍必收回决志,终致羞辱与侮慢真道。在基督徒的人生中有两个阶段:先是以奴仆的心服事,以后自由地奉献自己,愿永远服事主人,就是经过锥子穿耳的事。

锥子从属灵的含意来说,是代表谦卑与受苦,将自我的生命完全降服。我们说奉献自己,其实只是凭自己的肉体,只以自己的决志来求敬虔的生活,说自己愿意完全服事主。但是我们避免锥子来除去我们的力量,这锥子是以别人的手来对付我们,使我们一无所有,这样神才是一切。也许锥子是你日常生活中不愉快的,或为主而遭受的损失与焦虑。这种常有的失败的经验,足以使你由骄傲至降卑。无论如何,你总要接受这一切,就是钉你在十字架的东西,因为经过死亡,你就能活过来。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做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迈尔《珍贵的片刻》

 

【出廿一1217关于死罪的条例】由于家庭是稳定社会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它的神圣尊严应当予以保卫,父母要受保护,儿童也要受到控制,对父母也不尊敬者应当受到杀人犯一样的对待。我感谢主特别怜悯,在我们家庭悲剧未发生前先拯救了我,后拯救了父亲,神让我们父子在和好以后,家庭改变了以后,才让父亲安息,否则肯定会影响我的见证,甚至事奉。当我们一想到父母生养之恩时,我们便不可能有什么理由要咒骂父母。虽然今天社会不会判咒骂、殴打父母者死刑,但我们要小心,将来神也必追究。

         至于意外使他人死亡的,他则可获得宽容。对犯误杀别人之人,神特别为他们设立了六座逃城(参民卅五634;申十九113;书20等),免得他们被受害者家属追杀复仇。

         有关拐带人囗方面,若你有看过「飘零燕」此一剧集,相信你会发现四、五十年代的香港,拐带及贩卖人囗仍属十分普遍之问题,当然,绝大部分拐子公、婆不会像霞姨般善良。有关禁例只不过是近一世纪之事,美国之开发,不少是因被贩卖之人囗的功劳。从而我们可看到圣经之先进。── 苏颖智《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出廿一1819关于伤害别人身体之条例】记载在肉体相争打斗的事件中,不管伤人的一方是否存心伤人,受伤的一方总要因延误了工作而获得金钱的赔偿,并要负责将他全然医治好。一位违例货车司机因被交通督导员抄牌,忿忿不平地推了她一把,结果令她受伤,不能再任该职,最近司机被判罚二百多万元去补偿她的损失。报章记载这判例是从未试过的。你有否想过,早于三千五百年前神已订立此例,目的是要建立人成为自律的人,成为负责任的人。该司机感叹地说,以后打人要认真「想清楚,想不到一次出手,导致自己一生都要免费替人打工!!」── 苏颖智《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出二十一23~25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默想:“若有别的伤害,就要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灼伤还灼伤,以损伤还损伤,以鞭打还鞭打。

内容上看,旧约律法可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是道德律法,阐述个人伦理;第二类是民事律法,阐述社会伦理;第三类是礼仪律法,阐述宗教伦理。《出埃及记》第21章之后,记载了许多有关民事律法的内容,涉及饮食、卫生、婚姻、税制、司法、军事等各个方面。

论及对故意伤害的惩处,本章记有一段为后世所熟知的文字:“若有别的伤害,就要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灼伤还灼伤,以损伤还损伤,以鞭打还鞭打。”(出212325,另见利241920;申1921

 常有人以为,这段经文主张甚至鼓励受害者复仇,有如中国人所说的“有仇不报非君子”。这是对经文严重的误读!法兰士(R. T. France)指出:“这样说的用意不是去鼓励复仇,而是通过法律的规定,言明惩处不得重于罪行本身,以防止血仇的不断升级。”正因如此,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教导我们:“你们听过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另一边也转过去由他打。”(太53839)── 李世峥《出埃及记读经札记》

 

【出二十一24-25  <syncBible ref=21:24-25>“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它的原则是……这跟人的报复有何区别?】

         律法定出“以眼还眼”,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5:38-48)。作法官、父母、教师以及处于管理阶层之人,都要作出智慧的抉择,管教方能收效。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所以下判断以前,要恳求神赐智慧。──《灵修版圣经注释》

 

【出廿一2836关于疏忽之罪的条例】去年香港发生多宗狗只咬人事件,其中一女孩更因此丧生。报章意论纷纷,狗主应否负责?应否要向伤者及死者家属作出赔偿?在美国则有另一些极端,一对美国夫妇请客,请另一对夫妇到他们家中吃饭,但那位太太竟在停车跑道滑倒,伤了脚踝,于是,她往法院去,要求这对朋友夫妇赔偿七十五万美元。到底这些事应如何判决,立法局应否立例?若然,又应如何立例?美国又应否修改法律漏洞,免得社会上人情味更薄,人对人更有戒心,彼此相告、相害事件继续增加?让我们看看圣经的准则,早在3500年前已颁布的律例又如何吧!── 苏颖智《出埃及记──出死入生之路》

 

【出21  <syncBible ref=21>在遵守和执行对待他人的律法上,我是否一视同仁?】

         神赐下律法,叫我们晓得所行所做都有后果。我们行事以前,必定要三思后果,才作抉择。想想你今日的计划,考虑它会产生的长远后果。与别人相处,心中也要牢记律法的原则。公平待人,克尽本分,无论是敌是友,都持同一态度。──《灵修版圣经注释》

 

【怀恩早祷】

 

经文默想:出埃及记 21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12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14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 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个人祷告感言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5,17

 

赞美公正不偏待人的主,我们在天上的父上帝。感谢祢把我们从奴役中拯救出来,用祢爱子耶稣的宝血把我们买赎回来,赐我们完全的自由。感谢祢无比的大爱,赐我们任何人都能得到的尊贵权利,就是口里真诚的承认祢爱子耶稣是主,是从心里呼喊出来的相信,相信耶稣是救主,就能得救,就能白白领受救恩,成为天父祢的儿女。

感谢慈爱的造物主,我们清早起来,立定心志,真心实意的来到祢的台前,呈献我们的心曲和心愿,无论处于任何景况,或祢要我们作甚么,我们都是甘心乐意事奉祢,愿我们的配偶和子女都归信祢,与我们一同服事祢。

 

感谢赞美主耶稣,祢心里柔和谦卑,祢为我们预备了一个生命的轭,叫我们不再独自承担劳苦愁烦,祢已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了我们的痛苦。祢只要求我们甘心乐意套上这轭,实实际际亲身体验与祢同行,学祢的样式,与祢同一步伐,经历比散步还要容易,担子是何等的轻省,简直是一种享受安舒的感觉。

主耶稣赦免我们的罪,原谅我们忘记了在罪中痛苦奴役的经历,忘记了祢向我们所怀的意念是赐平安的意念,祢绝对不是设法窥探我们,看我们有没有行差踏错,就立刻降下刑罚,或纵容各种灾祸临到我们的身上。宽恕我们失去盼望,不能坚持信靠到底,没坚定相信末后最终的结局都在祢手,

 

感谢赞美从不停止在我们心中感动的圣灵,感谢祢陪伴我们,在我们心灵旁边搭起支架,支撑我们信望爱的成长,又赐我们沃土,叫我们的爱心能有根有基。感谢祢清楚提醒我们孝敬父母的必要,这是使我们的日子,在天父所赐我们一切拥有的,得以长久维持的蒙福之路。

亲爱的圣灵,赐我们属灵的眼光,能望穿现今的疫情,和各样的天灾人祸。赐我们一对平安的福音鞋,能踏上那不是我们打破的满途碎片。呼召我们众教会拿起清洁的工具,为这难摊子的局势进行打扫。请圣灵来帮助我们众教会,陪伴我们走到沙滩上,捡起一只又一只被人生的大浪打上岸的海星,把他们送回大海汪洋。赐我们信心,无论环境如何恶劣,仍坚守向善的心,克尽本份,活出基督徒的好见证,成为未信者的踏脚石,而不是绊脚石。

 

祷告乃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求。诚心所愿!──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