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出埃及記第三十七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製造會幕中的器具】

   一、造約櫃及其配件(1~9)

   二、造陳設餅的桌子及其配件(10~16)

   三、造燈檯及其配件(17~24)

   四、造香壇及其配件和香(25~29)

 

貳、逐節詳解

 

【出三十七1「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比撒列用皂莢木作一個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原文字義〕「比撒列」在神的庇蔭之下;「櫃」櫃子,箱子;「肘」腕尺(長約18英吋)

   〔文意註解〕「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比撒列』是一位靈敏又能做各樣巧工的工匠,眾信他是建造會幕和製作聖衣的工頭(參三十五30~33;三十六1);『皂莢木』是產於西乃曠野沙漠中的一種木料,它的質地堅實、稍具芳香,是製作傢俱和器具的良好材料;『櫃』指約櫃(參民十33)或法櫃(22節;二十34;三十626),裡面存放兩塊法版(16)、嗎哪(參十六34)、亞倫發過芽的杖(參來九4)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一肘約合45公分,故約櫃的尺寸約為長一百十三公分,寬與高均為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表徵神與人立約的見證。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表徵達到完滿見證的地步。

   〔話中之光〕()神的啟示先是從至聖所開始,自約櫃至銅祭壇。但當他們建造時就先從外面開始(36~38),從人的經歷開始:罪人進入會幕,最先見到的是銅祭壇。這與五祭的次序相同(1~5)

         ()皂莢木生長在曠野,是一種堅固不易朽壞的木頭,這是表明主耶穌的性質非常堅固,不會朽壞。遭遇一點患難就退縮的人,他的個性對神方面並不堅強,最容易中魔鬼的詭計。

 

【出三十七2「裡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他用淨金內外包它;四圍給它作上金牙邊。

   〔原文字義〕「裡」內部,房屋;「外」外面,街道;「包上」覆蓋,呈現;「四圍」周圍,四方;「鑲上」做,製作;「牙邊」飾邊,飾環。

   〔文意註解〕「裡外包上精金」:意指製造約櫃的皂莢木(1)之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四圍鑲上金牙邊」:意指約櫃的上邊,長與寬四面均鑲上牙齒狀金邊。

   〔靈意註解〕「裡外包上精金」:表徵耶穌的神人二性。

         「四圍鑲上金牙邊」:表徵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出三十七3「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呂振中譯〕又給它鑄造四個金環在櫃的四腳上,這一旁面兩個環,那一旁面兩個環。

   〔原文字義〕「鑄」鑄成,澆灌;「環」環,戒指;「這」第一;「那」第二。

   〔文意註解〕「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意指約櫃的底邊四腳上,安上金鑄的四個環。

         「這邊兩環,那邊兩環」:意指兩兩相對地安放金環,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應當安在兩短頭而非兩長邊,這樣,才可以穿杠抬櫃向前直行,無須迴旋。

   〔靈意註解〕「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表徵為著行動,到處顯揚基督。

         「這邊兩環,那邊兩環」:表徵行動四平八穩,平衡不偏激。

   〔話中之光〕()「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使抬櫃時,櫃高過人。我們當高舉基督,讓人只見基督(約三 14~15;十二32)

         ()上重下輕:支點在底部的約櫃不易抬,壓力大。人高舉基督,要用力,更要進入屬靈的穩定,粗心大意者不能抬。

 

【出三十七4「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

   〔呂振中譯〕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

   〔原文字義〕「杠」抬東西的桿子,分開;「包裹」覆蓋,呈現。

   〔文意註解〕「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意指用來櫃的兩根杠,是用皂莢木作的,並且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靈意註解〕「用皂莢木做兩根杠」:表徵信徒肩負見證行動之責。

         「用金包裹」:表徵神性彰顯於人性中。

   〔話中之光〕()「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皂莢木,表明人性;杠,表明人要活出神性來;兩根杠,二是見證,表明我們要顯出神的見證來。

         ()不同心者不能抬,只知自己者不能抬。若打翻就會叫同抬的人受傷,故極嚴肅謹慎。同配搭、同方向、步伐齊、穩步走,不貪快,同心抬如一人。這不是任務,而是服事。

         ()「用金包裹」表示神僕人的見證須從神而來(約壹一2),全靠神「包金」的裝飾。否則,必會露出「木」所代表的人來,結果是顯醜。

 

【出三十七5「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呂振中譯〕他把杠穿在櫃旁面的環內,以便抬櫃。

   〔原文字義〕「穿」進入,引進;「旁」側邊,肋骨;「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意指兩根杠穿在櫃的兩短頭(12節註解)底邊腳上的金環,以便抬櫃往前行。

   〔靈意註解〕「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表徵信徒應預備好隨時可以行動。

   〔話中之光〕()「杠穿在環內」表示神工人當見證四福音書中的基督,因基督配得高舉(太三11;約三30)

         ()我們基督徒的見證,是要在每日的生活行動中,去證實基督自己。約櫃的兩根抬杠,保證它時刻在准備被抬著往前走。同樣的,我們的見證也絕不該是靜止的,而卻是時常活潑、新鮮,並滿有生氣的。

 

【出三十七6「用精金做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呂振中譯〕他用淨金作除罪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原文字義〕「施恩座」施恩座,贖罪座。

   〔文意註解〕「用精金做施恩座」:『施恩座』英文名叫『憐恤座或慈悲座』(Mercy Seat),希伯來原文字根有『遮蓋』的意思,因此,它是約櫃上面的一塊精金做的厚蓋板,具有『遮蓋罪或贖罪』的功用。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意指施恩座的尺寸跟約櫃的尺寸一模一樣,同是長約一百十三公分,寬約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用精金做施恩座」:表徵聖潔的神樂意赦免遮蓋人的罪,施恩給人。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表徵神的救恩完滿無缺。

   〔話中之光〕()約櫃的裡面有法版(21),人看不見,上面有施恩座,人看得見,表明律法是被恩典遮蔽了;由此可見,神的寶座不是要審判定罪人,乃是要施恩給人。

         ()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施恩座的尺寸跟約櫃的尺寸一模一樣,約櫃表神的公義,施恩座表神的恩典;公義多大,恩典也多大。施恩座放在櫃上:恩典在公義之上。

         ()施恩座就是說,神所有的恩典都是從這裏施下來的;照樣,在新約裏,神所有的恩典都是藉著基督給我們的。神的恩典都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但恩典不是縱容人犯罪,而是以櫃為基礎的(出三十四7)

 

【出三十七7「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他用金子作兩個基路伯,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來作,在除罪蓋的兩頭,

   〔原文字義〕「錘出」錘打的金屬品;「基路伯」約櫃上方的像,天使;「頭」盡頭,末端。

   〔文意註解〕「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基路伯』是一種有長翅翼的活物,與撒拉弗相似的特別使者(參創三24;王上六23~28;結九3),意即「那些被緊握著的」。聖經特別稱呼他們是「榮耀的基路伯」(來九5),大概是因為他們特別與神相近,神的榮耀照射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返照而成為神榮耀的象徵。這裡是用金子錘出來的基路伯模型。

         「安在施恩座的兩頭」:意指各一個基路伯安在施恩座的兩端。

   〔靈意註解〕「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神榮耀的見證(兩個),需經過受苦的試煉(錘出),方能更多彰顯出神性()的榮耀來。

         「安在施恩座的兩頭」: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平衡且周到的。

   〔話中之光〕()神在出廿423命令說,一切的形像都不可以造。等一會兒,人造了金牛犢,就受審判(出卅二章)。但在這裏,神自己卻叫人造基路伯的像。出廿六31繡上基路伯的幔子,就是來十20基督的身體。所以基路伯是指著主耶穌自己。換一句話說,所有的像,都是偶像,只有一個像是神的像。── 倪柝聲

 

【出三十七8「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這頭一個基路伯,那頭一個基路伯;他把兩個基路伯和除罪蓋相接連地製造、在蓋的兩頭。

   〔原文字義〕「這接連一塊」(原文皆無此字);「頭(首二字)」盡頭,末端;「頭(末字原文雙字)」盡頭,末端(首字);邊緣,邊界(次字)

   〔文意註解〕「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意指在施恩座的兩端各安一個基路伯。

         「二基路伯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意指兩個基路伯雖然各在施恩座的兩頭,但卻是同一塊精金所錘出來的,故彼此接連一塊,且各自的一個裡邊翅膀也彼此相接(參王上六27)

   〔靈意註解〕「二基路伯接連一塊」: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一致的。

 

【出三十七9「二基路伯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是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呂振中譯〕兩個基路伯高張著翅膀,用它們的翅膀遮掩著除罪蓋;基路伯的臉彼此相對;它們的臉都朝著除罪蓋。

   〔原文字義〕「高」向上,較高;「張」攤開,鋪;「翅膀」翅膀,邊緣;「遮掩」遮蓋,掩蔽;「對臉」(原文無此詞);「朝著」(原文無此字)

   〔靈意註解〕「二基路伯高張翅膀」:表徵預備好隨時展開迅速行動。

         「遮掩施恩座」:表徵其行動是為著遮蓋罪並除罪。

         「基路伯是臉對臉」:表徵其行動光明磊落、和諧一致。

         「朝著施恩座」:表徵其行動以憐憫和恩典為懷。

   〔靈意註解〕「二基路伯高張翅膀」:表徵預備好隨時展開迅速行動。

         「遮掩施恩座」:表徵保護恩典,不使恩典被浪費(創三24)

         「基路伯是臉對臉」:表徵其行動光明磊落、和諧一致。

         「朝著施恩座」:表徵其行動以憐憫和恩典為懷。

   〔話中之光〕()此中含義,是他們在為神的聖潔執行看守任務的時候,正在深思神聖憐憫的奧秘。那代表神聖潔的正在察驗,祂的聖潔如何因著恩典的運行,得著保全並實現。「看守」說出,當神實施憐憫的時候,絲毫沒有損及祂的聖潔。在神奧秘的法則和至大的工作中,沒有一件事,能比神聖潔的憐憫更美麗。

 

【出三十七10「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他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原文字義〕「寬」寬度,廣度。

   〔文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他』指比撒列(1)或參與製作的工匠之集合代名詞(以下同解);『桌子』指擺陳設餅的桌子。

         「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桌子的尺寸長度約合九十公分,寬度約合四十五公分,高度約合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表徵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具有人性。

         「長二肘,寬一肘」: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是完美且完整的(平方),能夠顯出生命的見證(二肘)

         「高一肘半」:與約櫃同高(1),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能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話中之光〕()木」代表人性,這就表示神對屬祂的人在食物的供給,常是藉著人作的(太十四16;二十四45)

         ()桌子是長方體的,這正是表示基督裡藏有神的豐盛(西二2~3),凡到主這裡來的,必得長遠的供給(約六35)

 

【出三十七11「又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用淨金包它,四圍又給它作上金牙邊。

   〔原文字義〕「包上」覆蓋,呈現;「鑲上」做,製作;「牙邊」飾邊,飾環。

   〔文意註解〕「又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意指製造桌子的皂莢木(10)之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桌子的上邊,長與寬四面均鑲上牙齒狀金邊。

   〔靈意註解〕「又包上精金」:表徵基督具有神人二性。

         「四圍鑲上金牙邊」:表徵基督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出三十七12「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

   〔呂振中譯〕他給桌子的四圍作一手掌寬的邊緣;邊緣的四圍又作上金牙邊。

   〔原文字義〕「掌寬」掌寬,指距;「橫樑」邊緣,邊界。

   〔文意註解〕「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解經家們對本節有兩種不同的解釋:(1)是對11節『四圍鑲上金牙邊』的補充說明,亦即在桌子的上邊四圍裝上約七公分半高的邊框,以防止桌面上陳設餅滑落,再在邊框鑲上牙齒狀金邊;(2)不同於11節的『金牙邊』,是在桌面的底部四圍裝上約七公分半高的邊框,以加固並美化桌子,又在邊框鑲上牙齒狀金邊。

   〔靈意註解〕「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表徵基督具有堅固的力量(林後一21)

         「橫樑上鑲著金牙邊」:表徵基督具有托住和保守的能力(提後一12)

   〔話中之光〕()桌子的四圍都有兩道金牙邊的裝飾,表示神必保護桌子上的供給;不許人破壞神的話語(啟二十二18~19);不許人破壞神的器皿(徒二十六9~15;林前三17)

 

【出三十七13「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

   〔呂振中譯〕他給桌子鑄造四個金環,將環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腳上。

   〔原文字義〕「鑄了」鑄成,澆灌;「安在」給,置,放;「角」角落,邊緣。

   〔文意註解〕「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意指在桌面底部的四隻腳上端的四角,靠近橫樑的地方(14),安上四個金環。

   〔靈意註解〕「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表徵基督是隨著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在聖靈的合一裡,聯結於信徒的行動中。

 

【出三十七14「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樑,可以穿杠抬桌子。」

   〔呂振中譯〕環子挨近邊緣,做穿杠的所在、來抬桌子。

   〔原文字義〕「安」(原文無此字);「環子」環子,戒指;「挨近」並置,靠近;「橫樑」邊緣,邊界;「穿」(原文無此字);「杠」抬東西的桿子,分開;「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樑」:『挨近橫樑』表示安放四個金環的地方離開桌面不會太遠。

         「可以穿杠抬桌子」:意指四個金環是為穿上兩根金包的杠(15),以備抬桌子。

   〔靈意註解〕「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樑」:表徵信徒藉信心堅定地聯於基督。

         「可以穿杠抬桌子」: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的供應,必須應用於實際生活行動中。

 

【出三十七15「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呂振中譯〕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來抬桌子。

   〔原文字義〕「包裹」覆蓋,呈現;「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意指抬桌子的兩根杠,是用皂莢木作的,並且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靈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表徵信徒藉信心聯於基督,也同樣具有神人二性。

         「以便抬桌子」:表徵信徒的神人二性,是為著生活行動的。

 

【出三十七16「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

   〔呂振中譯〕又作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盤子、碟子、跟奠酒的大杯和爵,都是淨金的。

   〔原文字義〕「器皿」器皿,器具,物品;「盤子」碟子,大淺盤;「調羹」手掌,掌狀物;「奠酒」倒出來;「爵」寬口瓶,壺。

   〔文意註解〕「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意指桌子上的各種器皿都是用精金作成的。

         「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盤子』是為放陳設餅之用;『調羹』指淺杯或淺碟,是為放淨乳香(參利二十四7)之用;『瓶』是為盛酒之用的酒壺;『爵』指有尖嘴的大口高杯,是為奠酒時倒酒之用。

   〔靈意註解〕「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精金表徵基督的神性。

         「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這些器具表徵基督的各方面特性。

 

【出三十七17「他用精金做一個燈檯;這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呂振中譯〕他用淨金作一個燈檯,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作那燈檯;它的座和幹、跟杯、球、花、都接連在一塊。

   〔原文字義〕「座」根基,腰部;「幹」莖桿,杈枝,燈柱;「杯」杯,碗;「球」圓球,柱頭;「花」花苞,嫩芽;「接連一塊」(原文無此詞);「錘出」錘打的金屬品。

   〔文意註解〕「他用精金做一個燈檯」意指每盞燈檯是用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這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座』指固定燈檯的最下層基座;『幹』指豎立在中央的主枝,從它的兩旁各杈出三個枝子(18);『杯』指杏花狀圓杯,其用途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有的認為杯就是燈盞,內盛橄欖油和燈芯,可燃油發光,另外有的則認為這些枝子上的杯,是為承接自然掉落的燈花(蠟花);『球』指花形杯底部的花萼;『花』指花形杯上雕塑的花瓣;以上這些燈檯上的配件都用一整塊精金錘出來的。

   〔靈意註解〕「他用精金做一個燈檯」:表徵基督與教會(啟一20);基督是世界的光,又是生命的光(約八12),教會和信徒也是世上的光(太五14)

         「這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表徵基督與教會之所以顯出光的功用,是經過不斷受苦的試煉(錘出來)的。

   〔話中之光〕()我們從主得了生命糧的供應(10),就當為主發光。

         ()作為新約時代的金燈檯,教會理應保持燈檯最基本的特性,就是所有信徒要「接連一塊」,亦即我們平時經常提到的合而為一。

 

【出三十七18「燈檯兩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呂振中譯〕燈檯兩邊杈出六個枝子來一邊三個燈檯枝子,另一邊三個燈檯枝子。

   〔原文字義〕「旁」旁邊;「杈出」出來,前往;「枝子」莖桿,杈枝,燈柱。

   〔文意註解〕「燈檯兩旁杈出六個枝子」:『兩旁』從正面看,即指左右兩邊;『六個枝子』連同中央的主枝,一共有七個枝子。

         「這旁三個,那旁三個」:亦即左邊三個枝子,右邊三個枝子。

   〔靈意註解〕「燈檯兩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兩組枝子各有三個,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兩組),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而來的。

 

【出三十七19「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在這邊的每一枝上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在那邊的每一枝上也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原文字義〕「這旁那旁」(原文無此字);「形狀像杏花」形似杏仁花的杯子。

   〔文意註解〕「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即指六個枝子上共有十八個杏花狀圓杯,各有花萼和花瓣。(備註:有的解經家根據KJV英譯文with a knop and a flower in one branch,認為每個枝子上僅有一球一花)

         「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即指兩旁六個枝子上的杯、球、花的配置都相同。

   〔靈意註解〕「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亞倫的杖開熟杏的花(民十七8),表徵復活的生命;這裡的「三」個杯,形狀像「杏花」,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如上所述,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和杏花)而來的。

         「有球有花」:花萼和花瓣須經過細心捶打而成功的,表徵神的管教和試煉是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而有分於生命之光的見證。

         「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六」是人的數目字,因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創一26),故此句表徵眾信徒受造和蒙恩得救,乃是為著在生命中發光。

 

【出三十七20「燈檯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呂振中譯〕燈檯上有四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

   〔原文字義〕「杯」杯,碗;「球」圓球,柱頭;「花」花苞,嫩芽。

   〔文意註解〕「燈檯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意指燈檯中央主枝的上面有四個杏花狀圓杯,各有花萼和花瓣。

   〔靈意註解〕「燈檯上有四個杯」:「四」表受造之物(結一5),「四個杯」表徵信徒也有分於發光(腓二15)

 

【出三十七21「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檯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連從燈檯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原文字義〕「燈檯」(原文無此字);「枝子」莖桿,杈枝,燈柱;「球」圓球,柱頭;「接連一塊」(原文無此字);「杈出」前往,出來。

   〔文意註解〕「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每兩個枝子』指左右兩邊彼此相對的兩個枝子;『以下有球』指從幹枝向左右兩邊杈出枝子的底部有球狀花萼(或花墊),托住枝子並使枝子『接連一塊』。

         「燈檯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意指六個枝子兩兩相對,共有三對,每對底部接連幹枝的地方都有球狀花萼(或花墊)

   〔靈意註解〕「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兩個」表見證和配搭,「球」表受苦的試煉(31),「接連一塊」表生命長大的效用;全句表徵眾信徒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而發出光的見證。

 

【出三十七22「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呂振中譯〕它們的球和枝子接連在一塊,都是一塊淨金錘(或譯他蘭得)出來的。

   〔原文字義〕「接連一塊」一,第一;「錘出來」錘打出來的金屬品。

   〔文意註解〕「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意指每對球狀花萼(或花墊)是和枝子相連接的,並且整個燈檯乃是用一整塊精金錘出來的(17)

   〔靈意註解〕「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表徵眾信徒應當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

         「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信徒藉著受苦的試煉而活出基督聖潔的神性(來十二10)

 

【出三十七23「用精金做燈檯的七個燈盞,並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

   〔呂振中譯〕他作了燈檯的七個燈盞和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都是淨金的。

   〔原文字義〕「燈盞」燈;「燈檯」(原文無此字);「蠟剪」火鉗,熄燭器;「蠟花盤」承接燭花的盤子,火鼎,香爐。

   〔文意註解〕「用精金做燈檯的七個燈盞」:『七個燈盞』指幹枝和左右兩旁的六個枝子的頂端各做一個燈盞,一共七個燈盞。

         「並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蠟剪』是為剪掉燃燒後的燈花(即蠟花);『蠟花盤』是為盛裝剪下來的燈花(即蠟花)

   〔靈意註解〕「用精金做燈檯的七個燈盞」:「七」表地上的完全,「七個燈盞」表徵教會在地上完滿地彰顯在生命中發光的見證。

         「並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表徵接受神的修剪(約十五2)

 

【出三十七24「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檯和燈檯的一切器具。」

   〔呂振中譯〕作燈檯和這一切器具、他用了一擔(或譯他蘭得)淨金。

   〔原文字義〕「他連得」重量單位(合約34~42.5公斤);「燈檯」(原文無此字);「器具」器具,器皿,物品。

   〔文意註解〕「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檯和燈檯的一切器具」:『一他連得』約合三十四公斤重;全句意指整座燈檯和附屬器具都是用三十四公斤重的精金錘成的。

   〔靈意註解〕「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檯和燈檯的一切器具」:「一他連得」表極其寶貴且完整的,全句表徵教會做金燈檯在神看來是極其寶貴的,因為全然出於神的作為。

 

【出三十七25「他用皂莢木做香壇,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

   〔呂振中譯〕他用皂莢木作一座香壇、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和壇接連一塊。

   〔原文字義〕「香」煙霧,氣味;「壇」祭壇;「四方」正方形;「角」角,角狀的角落;「接連一塊」(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香壇」:『皂莢木』是產於西乃曠野沙漠中的一種木料,它的質地堅實、稍具芳香,是製作傢俱和器具的良好材料;『香壇』即指金香壇,它的框架是用皂莢木做的,外面包金。

         「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高二肘」:香壇的尺寸約折合長寬各四十五公分,成四方形,高九十公分。

         「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意指在壇的四個角落,各做一個動物的角狀物,是與壇連成一體的。

   〔靈意註解〕「他用皂莢木做香壇」:皂莢木表徵基督的人性;燒香的壇表徵基督為大祭司,是眾聖徒的代求者(來七22)

         「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表徵神以公義、公平待人。

         「高二肘,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表徵見證基督全備的代禱能力(來七25)

   〔話中之光〕()從至聖所出來,首先遇見金香壇,但神啟示的次序:先是桌子(出二十五23~30),其次是燈檯(31~40)等。回頭再提香壇(三十1~10)。神先給人生命糧,使人享受,再光照我們,使我們發光;然後祂接受人在香壇的獻上。

         ()皂莢木表徵人性;燒香的壇表徵禱告的生活。基督徒沒有甚麼事能比為人代禱更顯高貴的人性了。

         ()願我的禱告如香陳列在你面前,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詩一百四十一2)

 

【出三十七26「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他用淨金包它,把它的頂、它四圍的邊和它的角都包;四圍還給它作金牙邊。

   〔原文字義〕「包裹」覆蓋,呈現;「上面」頂;「四面(原文雙字)」牆,邊(首字);四圍,周圍(次字);「四圍」四圍,周圍;「鑲上」做,製作;「牙邊」飾邊,飾環。

   〔文意註解〕「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意指要用錘薄片的精金包裹壇的上面、四周和四角。

         「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意指又要在壇的四圍上方鑲嵌牙齒狀金邊,用意在防止壇上的物件滑落。

   〔靈意註解〕「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表徵基督的神性。

         「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表徵基督神性的榮耀,以及保守的能力。

   〔話中之光〕()金的美麗體現了神的榮耀和威嚴,其不變的屬性體現了神對約的不變性。所以會幕中重要的器具都用精金包裹,特別是施恩座(櫃的蓋)則是完全用精金製作的。

         ()在舊約中,只有在會幕裏才有事奉。在新約裏,也只有在教會裏才有事奉。

 

【出三十七27「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

   〔呂振中譯〕又給它作兩個金環、在牙邊以下、它的兩旁面、就是它的兩邊、做穿杠的所在、根橫穿上,用來抬壇。

   〔原文字義〕「環」環,戒指;「牙子」飾邊,飾環;「旁」側邊,肋骨;「橫撐」旁邊;「杠」抬東西的桿子,分開;「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意指在壇的兩旁、金牙邊的下方,各做兩個金環。

         「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橫撐』指在壇的兩旁安裝金環的加固部位;而金環是為穿插兩根抬壇的杠,一旁一根。

   〔靈意註解〕「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表徵基督代禱的涵蓋能力。

 

【出三十七28「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

   〔呂振中譯〕他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

   〔原文字義〕「「杠」抬東西的桿子,分開;「包裹」覆蓋,呈現。

   〔文意註解〕「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意指兩根抬壇的杠是用皂莢木做的,外表包裹金薄片。

   〔靈意註解〕「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表徵信徒與基督完全聯合為一,在基督裡隨處獻上祈禱。

   〔話中之光〕()基督徒應當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

 

【出三十七29「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淨香。」

   〔呂振中譯〕他也作聖膏油、和純淨芬芳的香,按作香物者的作法作成的。

   〔原文字義〕「做香」混和,調和;「法」行為,工作;「做」做,製作;「聖」分開,神聖;「膏」膏油;「油」油脂;「馨香料」香料;「淨」純正,潔淨的;「香」煙霧,氣味。

   〔文意註解〕「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淨香」:『做香之法』指按照規定的材料和份量製作(參三十23~2534~35);『聖膏油』指用於塗抹祭司和祭司的聖衣,以及會幕中的各種器具,使其成聖的膏油;『馨香料的淨香』指用於在金香壇內燒香(參三十7),以及放在法櫃前的極細香粉(參三十36)

   〔靈意註解〕「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淨香」:香料表徵基督的各種素質美德以及祂的成就,乃是蒙神悅納並垂聽的憑藉;信徒的禱告應當單單依靠基督自己,而不依靠任何其他因素,才能蒙神悅納並垂聽。

 

叁、靈訓要義

 

著手建造會幕()

   一、造約櫃及其配件(1~9)

         1.「比撒列用皂莢木做櫃」(1):表徵神與人立約的見證。

         2.「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1):表徵達到完滿見證的地步。

         3.「裡外包上精金」(2):表徵耶穌的神人二性。

         4.「四圍鑲上金牙邊」(2):表徵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5.「又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3):表徵為著行動,到處顯揚基督。

         6.「這邊兩環,那邊兩環」(3):表徵行動四平八穩,平衡不偏激。

         7.「用皂莢木做兩根杠」(4):表徵信徒肩負見證行動之責。

         8.「用金包裹」(4):表徵神性彰顯於人性中。

         9.「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5):表徵信徒應預備好隨時可以行動。

         10.「用精金做施恩座」(6):表徵聖潔的神樂意赦免遮蓋人的罪,施恩給人。

         11.「長二肘半,寬一肘半」(6):表徵神的救恩完滿無缺。

         12.「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7):神榮耀的見證(兩個),需經過受苦的試煉(錘出),方能更多彰顯出神性()的榮耀來。

         13.「安在施恩座的兩頭」(7):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平衡且周到的。

         14.「二基路伯接連一塊」(8):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一致的。

         15.「二基路伯高張翅膀」(9):表徵預備好隨時展開迅速行動。

         16.「遮掩施恩座」(9):表徵保護恩典,不使恩典被浪費(創三24)

         17.「基路伯是臉對臉」(9):表徵其行動光明磊落、和諧一致。

         18「朝著施恩座」(9):表徵其行動以憐憫和恩典為懷。

   二、造陳設餅的桌子及其配件(10~16)

         1.他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10):表徵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具有人性。

         2.「長二肘,寬一肘」(10):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是完美且完整的(平方),能夠顯出生命的見證(二肘)

         3.「高一肘半」(10):與約櫃同高(1),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能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4.「又包上精金」(11):表徵基督具有神人二性。

         5.「四圍鑲上金牙邊」(11):表徵基督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6.「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12):表徵基督具有堅固的力量(林後一21)

         7.「橫樑上鑲著金牙邊」(12):表徵基督具有托住和保守的能力(提後一12)

         8.「又鑄了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的四角上」(13):表徵基督是隨著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在聖靈的合一裡,聯結於信徒的行動中。

         9.「安環子的地方是挨近橫樑」(14):表徵信徒藉信心堅定地聯於基督。

         10.「可以穿杠抬桌子」(14):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的供應,必須應用於實際生活行動中。

         11.「他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15):表徵信徒藉信心聯於基督,也同樣具有神人二性。

         12.「以便抬桌子」(15):表徵信徒的神人二性,是為著生活行動的。

         13.「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16):精金表徵基督的神性。

         14.「就是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瓶和爵」(16):這些器具表徵基督的各方面特性。

   三、造燈檯及其配件(17~24)

         1.他用精金做一個燈檯」(17):表徵基督與教會(啟一20);基督是世界的光,又是生命的光(約八12),教會和信徒也是世上的光(太五14)

         2.「這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是接連一塊錘出來的」(17):表徵基督與教會之所以顯出光的功用,是經過不斷受苦的試煉(錘出來)的。

         3.「燈檯兩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18):兩組枝子各有三個,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兩組),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而來的。

         4.「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19):亞倫的杖開熟杏的花(民十七8),表徵復活的生命;這裡的「三」個杯,形狀像「杏花」,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如上所述,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和杏花)而來的。

         5.「有球有花」(19):花萼和花瓣須經過細心捶打而成功的,表徵神的管教和試煉是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而有分於生命之光的見證。

         6.「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19):「六」是人的數目字,因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創一26),故此句表徵眾信徒受造和蒙恩得救,乃是為著在生命中發光。

         7.「燈檯上有四個杯」(20):「四」表受造之物(結一5),「四個杯」表徵信徒也有分於發光(腓二15)

         8.「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21):「兩個」表見證和配搭,「球」表受苦的試煉(31),「接連一塊」表生命長大的效用;全句表徵眾信徒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而發出光的見證。

         9.「球和枝子是接連一塊」(22):表徵眾信徒應當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

         10.「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22):信徒藉著受苦的試煉而活出基督聖潔的神性(來十二10)

         11.「用精金做燈檯的七個燈盞」(23):「七」表地上的完全,「七個燈盞」表徵教會在地上完滿地彰顯在生命中發光的見證。

         12.「並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23):表徵接受神的修剪(約十五2)

         13.「他用精金一他連得做燈檯和燈檯的一切器具」(24):「一他連得」表極其寶貴且完整的,全句表徵教會做金燈檯在神看來是極其寶貴的,因為全然出於神的作為。

   四、造香壇及其配件和香(25~29)

         1.他用皂莢木做香壇」(25):皂莢木表徵基督的人性;燒香的壇表徵基督為大祭司,是眾聖徒的代求者(來七22)

         2.「是四方的,長一肘,寬一肘」(25):表徵神以公義、公平待人。

         3.「高二肘,壇的四角與壇接連一塊」(25):表徵見證基督全備的代禱能力(來七25)

         4.「又用精金把壇的上面與壇的四面並壇的四角包裹」(26):表徵基督的神性。

         5.「又在壇的四圍鑲上金牙邊」(26):表徵基督神性的榮耀,以及保守的能力。

         6.「做兩個金環,安在牙子邊以下,在壇的兩旁、兩根橫撐上,作為穿杠的用處,以便抬壇」(27):表徵基督代禱的涵蓋能力。

         7.「用皂莢木做杠,用金包裹」(28):表徵信徒與基督完全聯合為一,在基督裡隨處獻上祈禱。

         8.「又按做香之法做聖膏油和馨香料的淨香」(29):香料表徵基督的各種素質美德以及祂的成就,乃是蒙神悅納並垂聽的憑藉;信徒的禱告應當單單依靠基督自己,而不依靠任何其他因素,才能蒙神悅納並垂聽。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