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建造會幕的材料和樣式(一)】 一、收納禮物作為建造會幕的材料(1~7節) 二、製作法櫃和施恩座的樣式(10~22節) 三、製作陳設餅的桌子和相關器具的樣式(23~30節) 四、製作燈臺和相關器具的樣式(31~40節) 貳、逐節詳解 【出二十五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原文字義〕「曉諭」說話,講論,講說;「說」說,講,發言。 〔文意註解〕「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從25~27章,神指示摩西建造會幕的材料和樣式;本章先從材料和聖所、至聖所內各種器具的樣式說起。 〔話中之光〕(一)神把自己的話語作為祝福賜給我們,沒有比接受神的話語更大的祝福了;因為話語就是神本身。以色列百姓通過摩西接受了神的話語,話語是聖潔、完全、善的。 (二)神的話語中有奇跡;神的話語是我們人生的光,我們的燈檯;有了神的話語,我們就能知道我們的人生要怎麼走。如果有人讓我說出這世上最好的一樣東西,我就會說是聖經話語;我相信信靠話語就能萬事亨通。以色列百姓在曠野彷徨時,神賜給了他們話語。 【出二十五2】「“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拿提獻物給我;凡心裡自願的人,你們就可以把提獻物收取下來歸我。」 〔原文字義〕「告訴」說話,講論,講說;「送」取,拿來;「禮物」貢獻,奉獻,土產;「甘心」內裡,內心;「樂意」情願,自願;「收下」(原文與「送」同字)。 〔文意註解〕「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禮物』指奉獻給神的供物,作為建造會幕的材料之用。 「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甘心樂意』指奉獻禮物的先決條件;奉獻的動機必須不勉強,而是心甘情願的,才能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一)「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林後九7)。 (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門14)。勉強奉獻是不被紀念的。 (三)這裡的原則是給神的奉獻,必須是自願而非被逼的(林後九7)。神的恩典推動人,人便樂於將自己最寶貴的獻給神。 (四)以甘心樂意的心奉獻的神都使用,這是真正的祝福。神要使用你們所擁有的,這是多麼令人興奮的事啊?不是被搶了,這是獻金和奉獻,神要使用我們的人生。我們只站在奉獻的地位上,神才作工。 (五)惟有以崇敬的心,受自己內心驅策而奉獻的禮物,才可用為製聖幕和聖具之用。 【出二十五3】「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 〔呂振中譯〕「你們從他們所要收取的提獻物是以下這些東西:金、銀、銅、」 〔原文字義〕「收」取,拿來;「禮物」貢獻,奉獻,土產。 〔文意註解〕「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這些貴重的金屬,主要作為器具的外表和器物本身,以及祭司的衣飾之用。 〔靈意註解〕「金」:表徵神的性情語性質,黃金又表神的榮耀(結一26~28)和我們的信心(彼前一7);「銀」表徵救贖(出三十11~16;民三 44~49);「銅」表徵審判(啟一15;二18,22~23)。 〔話中之光〕(一)一切材料都要照神指定的(3~7節),人不能更改。 【出二十五4】「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 〔呂振中譯〕「藍紫色紫紅色朱紅色線、麻絲、山羊毛、」 〔原文字義〕「藍色」藍紫色;「紫色」紫色,紫紅色;「朱紅色(原文雙字)」用一種胭脂蟲的屍體作染料而顯出的深紅色(首字);鮮紅色,丹顏(次字)。 〔文意註解〕「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這些各色紡線、細麻線、羊毛線是為織造帳篷、幔子、門簾和祭司的衣褲之用。『山羊毛』柔軟光澤,聖潔、美麗、耐用。 〔靈意註解〕「藍色」表徵屬天(出二十四10);「紫色」表徵君尊;「朱紅色」表徵流血犧牲;「細麻」表徵潔白,聖潔(啟十九8);「山羊毛」表徵人的罪。 【出二十五5】「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 〔呂振中譯〕「染紅的公羊皮、塔哈示皮、皂莢木、」 〔原文字義〕「染紅的」染成紅色,使變紅。 〔文意註解〕「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這些皮料主要是為製作罩棚、蓋、頂蓋之用。『染紅的公羊皮』剝皮表明死了,又把皮染紅色;『海狗皮』是海豚皮、獸皮(結石六10),灰黑色、很粗,是最外罩棚的蓋子。 「皂莢木」:產於西乃曠野,堅硬耐久。這些木料是為製造器具、幕板、柱子和閂等之用。 〔靈意註解〕「染紅的公羊皮」表徵流血的救贖;「海狗皮」表徵外表無佳形美容(賽五十三2),卻經得起風吹雨打;「皂莢木」表徵堅固的人性,『像根出於乾地』(賽五十三2)。 〔話中之光〕(一)「皂莢木」樹身帶刺、堅硬:這又表明我們天然的生命,未經對付容易刺傷人。 (二)聖經常以「木」代表人性,奉獻木料是表示向神獻身,將全身心靈獻於神,因神對教會的建造需要神人同工(林前三9;林後六1)。 【出二十五6】「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呂振中譯〕「點燈的油、以及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原文字義〕「點燈」光,發光體;「油」油,油脂;「膏」油膏,使成為聖的部份;「香(原文雙字)」香料(首字);芳香的煙霧或氣味(次字);「香料」香料,香水,甜味。 〔文意註解〕「點燈的油」:指橄欖油,是為點燈之用(參二十七20)。 「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膏油是為分別為聖之用(參二十三30);香料是為燒香之用(參二十三23~24)。 〔靈意註解〕「點燈的油」表徵聖靈;「膏油」表徵聖靈和其功用;「香」表徵禱告;「香料」表徵主的各樣美德,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 【出二十五7】「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呂振中譯〕「條紋瑪瑙、和鑲嵌的寶石、可以在聖裲襠和胸牌上用的。」 〔原文字義〕「紅瑪瑙(原文雙字)」彩紋瑪瑙(首字);寶石(次字);「別樣的」(原文無此字);「寶石」寶石;「鑲嵌」裝置,設立;「以弗得」祭司服(披肩或斗篷);「胸牌」大祭司袍子上的口袋。 〔文意註解〕「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各樣寶石是為鑲嵌之用;『以弗得』是大祭司的聖衣(參二十八6~14);『胸牌』是大祭司聖衣上掛在胸前的布袋,稱為決斷的胸牌,袋內放有烏陵和土明,前面鑲上兩排寶石,共十二樣寶石,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參二十八15~30)。 〔靈意註解〕「紅瑪瑙」表徵基督擔當人的罪,顯出祂生命的尊貴;「寶石」表徵經過聖靈變化更新後的信徒各樣不同性格表現;「以弗得」表徵在神面前記掛著神的子民;「胸牌」表徵尋求神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各種寶石經過高壓而成的。我們生命的經歷,多受磨煉。 (二)寶石預表神的美德(啟四3),奉獻寶石可預表傳揚神的美德(彼前二9)。 【出二十五8】「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呂振中譯〕「他們要給我造個聖所,好讓我在他們中間居住。」 〔原文字義〕「聖所」聖所,神聖的地方;「住」定居,居留;「中間」當中。 〔文意註解〕「又當為我造聖所」:『聖所』就是會幕,乃是「聖殿」的前身。「會幕」是指聖所和至聖所的週邊。這會幕又稱「帳幕」(9節)、「聖所」(本節)、「耶和華的帳幕」(利十七4)或「神的殿」(出三十四26)。 「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聖所裡面的幔子之內就是至聖所,神就在此與人相會。 〔靈意註解〕「聖所」:遙指天上的真帳幕(來八2)。 〔話中之光〕(一)神的目標和意向就是住在祂子民中間,這是建築帳幕的核心理由。 (二)「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十一3)。 (三)會幕——聖殿——教會——新耶路撒冷,打開了神與人交通之路。聖殿是會幕的延續。當神結束了聖殿的任務時,祂就用教會來代替了聖殿去完成神的計畫(約二19~21)。 (四)會幕是神住在人間的雛形。本節的“住”字,原文是shekinah(王上八27)。在伊甸園裡,耶和華只是“行走”(創三8);亞伯拉罕也是與神“同行”。神一直沒有“住在”人間。神要以色列人建造會幕,是要與人同住。基督來世界是住在人間(約一14)。教會是神的居所(弗二21~22)。 (五)在整本聖經中,以舊約的會幕將保羅在弗四13所說基督長成的身量,表彰得最完全。我們可在其中發掘出極為寶貴的真理。「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六)保羅又說,會幕是基督屬天事物的表樣,影兒。「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來九8~9)。 (七)因為會幕預表耶穌基督的形像和圖樣,所以當我們默想主話語的這個特別部份,我們將可見到許多珍貴的屬靈啟示。 (八)會幕又稱為帳幕(9節)。「帳幕」一詞意味著,帆布所搭建暫時的居所。這是何等寶貴的真理——至高的神願意降臨在低微的帳幕中,以便與他的百姓建立交通。這再次使我想到我們寶貴的救主,他存心卑微,穿上肉身,又藉著他的血,我們得蒙救贖又與天父有交通。 (九)它又稱為聖所,表示是一個分別為聖,神聖的所在。凡是神聖的事、物,都應激起我們靈魂的渴慕,要更多瞭解,認識它。它是聖所,因為神使它分別為聖,專為他所用。聖所之所以神聖,因為神在那兒。 (十)幸福的標準不是一個人擁有了什麼或是擁有了多少,而是與誰在一起。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就會幸福,基督徒真正的幸福是與神在一起。 (十一)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只要創造我們的神與我們同在,我們就可以安心。就算現在沒有喝的水,沒有食物,處於患難當中,也沒有關係;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出二十五9】「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 〔呂振中譯〕「關於帳幕的模型和一切器具的模型,我怎樣指示你、你們都要怎樣製造。」 〔原文字義〕「帳幕」居所,會幕;「器具」器皿,器具,用具;「指示」使看見,顯示;「樣式」樣式,結構,模式。 〔文意註解〕「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樣式』指建造的模型;『指示你的樣式』又稱『山上指示的樣式』(參40節;二十六30;二十七8),即神在西乃山上當面指示摩西關於建造會幕和其中一切器具的樣式(參二十五10~二十八43;三十1~38)。 〔話中之光〕(一)「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八5)。 (二)「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這是神第一次把祂永遠的計畫啟示出來。 (三)神在出埃及記中,曾四次告訴摩西,在他建造會幕時,一定要「完全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二十五9,40;二十六30;二十七8),因為會幕的樣式是出於屬天的大建築師之手,同時又預表神子耶穌基督完全的形像,所以當我們順服主的靈與他寶貴的話語時,我們必可從會幕的樣式中,見到啟示與光照。從而幫助我們屬靈的成長與建造,使我們的靈魂顯出基督的形像。 (四)這裡教訓我們以下兩點:(1)神的事工源於神的啟示;(2)神的一切事工,要按照神的方法執行。執行神大計的關鍵在於順服。 【出二十五10】「“要用皂莢木做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你(或譯:他們)要用皂莢木作個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原文字義〕「櫃」櫃子,箱子;「肘」前臂,腕尺(約十八英吋長)。 〔文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一櫃」:『皂莢木』是產於西乃曠野沙漠中的一種木料,它的質地堅實、稍具芳香,是製作傢俱和器具的良好材料;『櫃』指約櫃(參民十33)或法櫃(參22節;二十34;三十6,26),裡面存放兩塊法版(參16節)、嗎哪(參十六34)、亞倫發過芽的杖(參來九4)。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一肘約合45公分,故約櫃的尺寸約為長一百十三公分,寬與高均為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一櫃」:『皂莢木』表徵堅固的人性(5節);『櫃』稱法櫃,直譯為“見證的櫃”,表徵神與人立約的見證,櫃在那裡,表明神在那裡,神的律法也在那裡。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尺寸由五和三的半數所組成,而『五』表徵人向神負責,『三』表徵三一神的表現;故法櫃的尺寸表徵達到完滿見證的地步。 〔話中之光〕(一)神的啟示先是從至聖所開始,自約櫃至銅祭壇。但當他們建造時就先從外面開始(出36~38章),從人的經歷開始:罪人進入會幕,最先見到的是銅祭壇。這與五祭的次序相同(利1~5章)。 (二)皂莢木生長在曠野,是一種堅固不易朽壞的木頭,這是表明主耶穌的性質非常堅固,不會朽壞。遭遇一點患難就退縮的人,他的個性對神方面並不堅強,最容易中魔鬼的詭計。 【出二十五11】「要裡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你要用淨金包它,內外都要包;在它上頭四要作上金牙邊。」 〔原文字義〕「包上」覆蓋,呈現;「精」純正,潔淨的;「四圍」四方,周圍;「鑲上」作,製作;「牙邊」飾邊,飾環。 〔文意註解〕「要裡外包上精金」:意指製造約櫃的皂莢木(參10節)之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四圍鑲上金牙邊」:意指約櫃的上邊,長與寬四面均鑲上牙齒狀金邊。 〔靈意註解〕「要裡外包上精金」:皂莢木包以精金:表明耶穌的神人二性。裡外都包上。裡面,人不見;外面,人皆見。表徵神性彰顯於人性中。 「四圍鑲上金牙邊」表徵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出二十五12】「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呂振中譯〕「你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一旁面兩個環,那一旁面兩個環。」 〔原文字義〕「鑄」澆鑄,鑄造;「環」環,戒指;「安」置,放;「腳」腳,鐵砧。 〔文意註解〕「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意指約櫃的底邊四腳上,安上金鑄的四個環。 「這邊兩環,那邊兩環」:意指兩兩相對地安放金環,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應當安在兩短頭而非兩長邊,這樣,才可以穿杠抬櫃向前直行,無須迴旋。 〔靈意註解〕「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表徵為著行動,到處顯揚基督。 「這邊兩環,那邊兩環」:表徵行動四平八穩,平衡不偏激。 〔話中之光〕(一)「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使抬櫃時,櫃高過人。我們當高舉基督,讓人只見基督(約三
14~15;十二32)。 (二)上重下輕:支點在底部的約櫃不易抬,壓力大。人高舉基督,要用力,更要進入屬靈的穩定,粗心大意者不能抬。 【出二十五13】「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 〔呂振中譯〕「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 〔原文字義〕「杠」抬東西的桿子;「包裹」覆蓋,呈現。 〔文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意指用來抬櫃的兩根杠,是用皂莢木作的,並且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靈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兩根杠』表徵肩負見證行動之責;『皂莢木…用金包裹』表徵神性彰顯於人性中。 〔話中之光〕(一)「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皂莢木,表明人性;杠,表明人要活出神性來;兩根杠,二是見證,表明我們要顯出神的見證來。 (二)不同心者不能抬,只知自己者不能抬。若打翻就會叫同抬的人受傷,故極嚴肅謹慎。同配搭、同方向、步伐齊、穩步走,不貪快,同心抬如一人。這不是任務,而是服事。 (三)「用金包裹」表示神僕人的見證須從神而來(約壹一2),全靠神「包金」的裝飾。否則,必會露出「木」所代表的人來,結果是顯醜。 【出二十五14】「要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呂振中譯〕「要把杠穿在櫃旁面的環內,好用杠抬櫃。」 〔原文字義〕「環」環,戒指;「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要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意指兩根杠穿在櫃的兩短頭(參12節註解)底邊腳上的金環,以便抬櫃往前行。 〔靈意註解〕「杠穿在櫃旁的環內」:表徵預備好肩負見證行動之責。 〔話中之光〕(一)「杠穿在…環內」表示神工人當見證四福音書中的基督,因基督配得高舉(太三11;約三30)。 【出二十五15】「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呂振中譯〕「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原文字義〕「杠」抬東西的桿子;「環」環,戒指;「抽出來」挪去,拿走,脫下。 〔文意註解〕「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意指無論安營或起行,抬櫃的兩根杠都一直穿在櫃的金環內,不可以將它們抽出來放在別處。 〔靈意註解〕「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表徵儆醒準備,隨時待命。 〔話中之光〕(一)「不可抽出來」,抬其它各物的杠,不是不抽出,惟有抬約櫃的杠是不可抽出來的。這表明我們當隨時活出神的見證;又表明主是永遠與我們同在的。 (二)「不可抽出來」表示神的僕人要事奉神到底(啟七15;二十二3),不可半途而廢,失去聖職,與世界同流合污(提後四10)。 (三)「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林前十六13)。 【出二十五16】「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呂振中譯〕「要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原文字義〕「法版」見證;「櫃」櫃子,箱子。 〔文意註解〕「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意指神的手指頭所寫的兩塊石版(法版),要放在約櫃裡面(參10節註解)。 〔靈意註解〕「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表徵存記立約的見證。 〔話中之光〕(一)「賜給你的法版」,律法是神賞賜給我們的,為要引我們到基督那裏。 (二)「法版放在櫃裡」,律法使人知罪、使人活著。可惜自從摩西到基督的一千五百年間,沒有一人能完全遵行,各人只是羡慕。 (三)「法版放在櫃裡」,這是預表在基督裡面才有真理(約一17;十四6),即「基督的律法」(加六2)。因此,教會中須有真理(提前三15),基督徒心裡也須藏著真理(西三16;詩一百十九11;來八10)。 【出二十五17】「要用精金做施恩座(施恩:或作蔽罪;下同),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呂振中譯〕「要用淨金作除罪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原文字義〕「施恩座」蔽罪板,憐恤座;「肘」前臂,腕尺(約十八英吋長)。 〔文意註解〕「要用精金做施恩座」:『施恩座』英文名叫『憐恤座或慈悲座』(Mercy Seat),希伯來原文字根有『遮蓋』的意思,因此,它是約櫃上面的一塊精金做的厚蓋板,具有『遮蓋罪或贖罪』的功用。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意指施恩座的尺寸跟約櫃的尺寸一模一樣,同是長約一百十三公分,寬約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要用精金做施恩座」:表徵聖潔的神樂意赦免遮蓋人的罪,施恩給人。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表徵神的救恩完滿無缺。 〔話中之光〕(一)約櫃的裡面有法版(16節),人看不見,上面有施恩座,人看得見,表明律法是被恩典遮蔽了;由此可見,神的寶座不是要審判定罪人,乃是要施恩給人。 (二)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三)施恩座的尺寸跟約櫃的尺寸一模一樣,約櫃表神的公義,施恩座表神的恩典;公義多大,恩典也多大。施恩座放在櫃上:恩典在公義之上。 (四)施恩座就是說,神所有的恩典都是從這裏施下來的;照樣,在新約裏,神所有的恩典都是藉著基督給我們的。神的恩典都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但恩典不是縱容人犯罪,而是以櫃為基礎的(出三十四7)。 【出二十五18】「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要用金子作兩個基路伯,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來作,在除罪蓋的兩頭。」 〔原文字義〕「錘出(原文雙字)」做,製作(首字);錘打出(次字);「基路伯」天使,長翅膀的像;「施恩座」蔽罪板,憐恤座;「頭」盡頭,末端。 〔文意註解〕「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基路伯』是一種有長翅翼的活物,與撒拉弗相似的特別使者(參創三24;王上六23~28;結九3),意即「那些被緊握著的」。聖經特別稱呼他們是「榮耀的基路伯」(來九5),大概是因為他們特別與神相近,神的榮耀照射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返照而成為神榮耀的象徵。這裡是用金子錘出來的基路伯模型。 「安在施恩座的兩頭」:意指各一個基路伯安在施恩座的兩端。 〔靈意註解〕「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基路伯』表徵神的榮耀;全句表徵神榮耀的見證(兩個),需經過受苦的試煉(錘出),方能更多彰顯出神性(金)的榮耀來。 「安在施恩座的兩頭」: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平衡且周到的。 〔話中之光〕(一)神在出廿4,23命令說,一切的形像都不可以造。等一會兒,人造了金牛犢,就受審判(出卅二章)。但在這裏,神自己卻叫人造基路伯的像。出廿六31繡上基路伯的幔子,就是來十20基督的身體。所以基路伯是指著主耶穌自己。換一句話說,所有的像,都是偶像,只有一個像是神的像。──
倪柝聲 【出二十五19】「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這頭作個基路伯,那頭作個基路伯,兩個基路伯要和除罪蓋相連地製造、在蓋的兩頭。」 〔原文字義〕「頭」盡頭,末端;「基路伯」天使,長翅膀的像;「接連」做,製作。 〔文意註解〕「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意指在施恩座的兩端各安一個基路伯。 「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意指兩個基路伯雖然各在施恩座的兩頭,但卻是同一塊精金所錘出來的,故彼此接連一塊,且各自的一個裡邊翅膀也彼此相接(參王上六27)。 〔靈意註解〕「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一致的。 【出二十五20】「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呂振中譯〕「兩個基路伯要高張著翅膀,用它們的翅膀遮掩著除罪蓋;基路伯的臉要彼此相對;它們的臉要朝著除罪蓋。」 〔原文字義〕「高」較高,上面;「張」攤開;「遮掩」圍住,掩蔽,遮蓋;「對」彼此;「朝著」(原文無此字)。 〔靈意註解〕「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表徵預備好隨時展開迅速行動。 「遮掩施恩座」:表徵其行動是為著保護恩典(創三24),不使恩典浪費;又是為著遮蓋罪並除罪。 「基路伯要臉對臉」:表徵其行動光明磊落、和諧一致。 「朝著施恩座」:表徵其行動以憐憫和恩典為懷。 【出二十五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呂振中譯〕「你要將除罪蓋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證言法版放在櫃裡。」 〔原文字義〕「安在」置,放;「上邊」在…的上面;「賜給」(原文與「安在」同字);「法版」見證。 〔靈意註解〕「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表徵:(1)公義和公平(約櫃)是神的寶座(施恩座)的根基(參詩八十九14);(2)憐憫和恩典(施恩座)滿足律法(約櫃)的要求。 「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表徵:(1)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參太五18);(2)神的信實永遠堅立(參詩一百5)。 〔話中之光〕(一)約櫃既然是預表耶穌基督,櫃內又藏有法版,這即是說,主耶穌基督如何將神的律法放在心中。所以後來當魔鬼來試探約時候,我們的主耶穌便一連三次用申命記上的話,就是神的話回答它。在耶穌基督裡面真是滿了神的話。 (二)主又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禰的旨意行」(來十一7)。聖經上凡是神指著主所說的,我們的主都一一地存記在心中,並且都一一地成全了。 【出二十五22】「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呂振中譯〕「我要在那裡和你相會,也要從除罪蓋的上邊、從法櫃上兩基路伯之間、將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和你講說。」 〔原文字義〕「相會」見面,會面;「法」見證;「吩咐」命令,指示;「傳給」(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那裡』指會幕的至聖所內約櫃前面。 「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意指神要在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臨在並居住(參撒上四4)。 〔靈意註解〕「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表徵人必須滿足神公義和公平的要求,才能憑神的恩典來朝見神。 「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意指神對人的啟示乃基於符合公義和恩典的原則,也為著彰顯神的榮耀。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成長最終會引他到凡事都以主耶穌基督為首位。耶穌基督施恩的元首地位,是摩西帳幕裡最後的兩件器具:約櫃和施恩座來描述;這兩件器具連在一起,構成了整個帳幕的寶座或頭。 (二)所有屬靈成長的最終目標和目的,乃是叫人的一生,能在萬事上冠耶穌為元首;並且在萬事和所有的思想間,都能完全的降服主。 (三)這裏很清楚的題起兩件事︰一件是交通,另一件是光照。『所要在那裏與你相會』,這是交通;『又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這是光照。神是在約櫃上與人同住,人是靠著約櫃才能與神交通。我們要看見,神與人交通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神與人說話,人得著亮光,也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 (四)施恩座的上面是贖罪的地方。神所有的恩典,都是在贖罪之後才給人。人如果沒有得著贖罪,人在神面前就永遠沒有方法得著憐憫。 (五)在施恩座的兩頭有基路伯。神的榮耀是在基路伯上(結九3;來九15)。在施恩座上,你碰著神的憐憫,在兩個基路伯中間,你看見神的榮耀。換句話說,神的施恩必定要與祂的榮耀相稱。可見,我們與神的交通,都是根據於我們與神的榮耀相稱相配。這一個配是從血來的。因為有血的緣故,神才能施恩而無虧於祂的榮耀。 (六)約櫃是當時以色列神與人同在的明證,今天耶穌基督是父神與我們同在的明證。因此,我們每天在基督裡得以來到父神的施恩寶座前禱告,與父神面對面的說話,是何等的福分啊! 【出二十五23】「“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原文字義〕「桌子」桌子,聖禮用桌子。 〔文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桌子』指擺陳設餅的桌子。 「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桌子的尺寸長度約合九十公分,寬度約合四十五公分,高度約合六十八公分。 〔靈意註解〕「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表徵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具有人性。 「長二肘,寬一肘」: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是完美且完整的(平方),能夠顯出生命的見證(二肘)。 「高一肘半」:與法櫃同高(10節),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能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話中之光〕(一)「木」代表人性,這就表示神對屬祂的人在食物的供給,常是藉著人作的(太十四16;二十四45)。 (二)桌子是長方體的,這正是表示基督裡藏有神的豐盛(西二2~3),凡到主這裡來的,必得長遠的供給(約六35)。 【出二十五24】「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要用淨金包它,四圍要給它作上金的邊。」 〔原文字義〕「包上」覆蓋,呈現;「鑲上」做,製作;「牙邊」飾邊,飾環。 〔文意註解〕「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意指製造桌子的皂莢木(參23節)之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桌子的上邊,長與寬四面均鑲上牙齒狀金邊。 〔靈意註解〕「包上精金」:精金表徵神性;皂莢木包精金,表徵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 「四圍鑲上金牙邊」:表徵基督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出二十五25】「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 〔呂振中譯〕「要給桌子的四圍作一手掌寬的邊緣;邊緣四圍要作上金牙邊。」 〔原文字義〕「四圍」四方,周圍;「一掌寬」一掌寬,指距;「橫樑」邊緣,邊界。 〔文意註解〕「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解經家們對本節有兩種不同的解釋:(1)是對24節『四圍鑲上金牙邊』的補充說明,亦即在桌子的上邊四圍裝上約七公分半高的邊框,以防止桌面上陳設餅滑落,再在邊框鑲上牙齒狀金邊;(2)不同於24節的『金牙邊』,是在桌面的底部四圍裝上約七公分半高的邊框,以加固並美化桌子,又在邊框鑲上牙齒狀金邊。 按照第二種解釋,陳設餅的桌子有兩層金牙邊,內層的金牙邊是直接鑲在桌面的四圍(24節),以防止陳設餅滑落;外層的金牙邊是鑲在一掌寬的橫樑上(25節),以防止桌上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等器具(29節)的滑落。 〔靈意註解〕「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表徵基督具有堅固的力量(林後一21)。 「橫樑上鑲著金牙邊」:表徵基督具有托住和保守的能力(提後一12)。 〔話中之光〕(一)桌子的四圍都有兩道金牙邊的裝飾,表示神必保護桌子上的供給;不許人破壞神的話語(啟二十二18~19);不許人破壞神的器皿(徒二十六9~15;林前三17)。 【出二十五26】「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 〔呂振中譯〕「你要給桌子作四個金環,將環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腳上。」 〔原文字義〕「環」環,戒指;「安在」置,放;「角」角落;「腳」腳,桌腳。 〔文意註解〕「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意指在桌面底部的四角,靠近橫樑的地方(參27節),安上四個金環。 「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意指在桌子的四隻腳上端的四角。 〔靈意註解〕「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上的四角」:表徵基督是隨著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在聖靈的合一裡,聯結於信徒的行動中。 【出二十五27】「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可以穿杠抬桌子。」 〔呂振中譯〕「環子要挨近邊緣,做穿杠的所在、來抬桌子。」 〔原文字義〕「挨近」並置,靠著…旁邊;「橫樑」邊緣,邊界;「穿」(原文無此字);「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挨近橫樑』表示安放四個金環的地方離開桌面不會太遠。 「可以穿杠抬桌子」:意指四個金環是為穿上兩根金包的杠(參28節),以備抬桌子。 〔靈意註解〕「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表徵信徒藉信心堅定地聯於基督。 「可以穿杠抬桌子」: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的供應,必須應用於實際生活行動中。 【出二十五28】「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呂振中譯〕「你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桌子是要用杠來抬的。」 〔原文字義〕「包裹」覆蓋,呈現;「抬」承擔,舉起。 〔文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意指抬桌子的兩根杠,是用皂莢木作的,並且外表包上一層精金錘成的金箔。 〔靈意註解〕「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表徵信徒藉信心聯於基督,也同樣具有神人二性。 「以便抬桌子」:表徵信徒的神人二性,是為著生活行動的。 【出二十五29】「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 〔呂振中譯〕「要作桌子上的盤子、碟子、跟奠酒的爵和大杯,都要用淨金來作。」 〔原文字義〕「盤子」碟子,大淺盤;「調羹」中空且彎曲的東西;「爵」壺;「瓶」祭祀用的碗或杯。 〔文意註解〕「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盤子』是為放陳設餅之用;『調羹』指淺杯或淺碟,是為放淨乳香(參利二十四7)之用;『爵』指有尖嘴的大口高杯,是為奠酒時倒酒之用;『瓶』是為盛酒之用的酒壺。 「這都要用精金製作」:意指桌子上的各種器皿都是用精金作成的。 〔靈意註解〕「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些器具表徵基督的各方面特性。 「都要用精金製作」:表徵基督的神性。 【出二十五30】「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 〔呂振中譯〕「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不斷地擺著神前餅。』」 〔原文字義〕「常」不間斷的連續;「擺」置,放;「陳設餅」麵包。 〔文意註解〕「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在我面前』意指在聖所內,對著至聖所的約櫃;『常擺』意指撤舊換新,一直有陳設餅擺在桌子上;『陳設餅』共有十二個細麵作的餅(利二十四5~9)。 〔靈意註解〕「陳設餅」:表徵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桌子上擺放十二個陳設餅,象徵以色列十二支派,都得著生命的供應。 「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之糧(餅)的供應,除了應用於生活上之外,更是為著在神面前事奉神。 〔話中之光〕(一)當信徒在屬靈上長進,會因著吃真理的糧而得著新的力量,這是由摩西的帳幕中陳設餅桌子上,所擺的十二個餅來描述的。 (二)神是我們的供應者,只要我們一心信靠祂,就得幫助。每天仰望神的供應是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方式。 (三)耶穌基督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真糧,當信徒們得著基督話語的餵養,他們屬靈的力量就會增長。當神話語的糧變成了信徒生命的一部份,就像麵包變成了天然人肉身的一部份一樣,信徒就有信心來作耶穌基督要他去作的一切事。 (四)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六35,47~51)。 【出二十五3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檯。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呂振中譯〕「『你要用淨金作一個燈檯;那燈檯是要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作的;它的座和幹、跟杯、球、花、都要接連在一塊。」 〔原文字義〕「精」純正,潔淨的;「做」做,製作;「燈檯」燈盞;「座」大腿,根基;「幹」莖桿,燈柱,燈台的杈枝;「杯」杯,碗;「球」圓球,柱頂;「花」花苞,嫩芽;「接連一塊」(原文無此字);「錘出來(原文雙字)」做,製作(首字);錘打出的金屬作品(次字)。 〔文意註解〕「要用精金做一個燈檯」:意指每盞燈檯是用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座』指固定燈檯的最下層基座;『幹』指豎立在中央的主枝,從它的兩旁各杈出三個枝子(參32節);『杯』指杏花狀圓杯,其用途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有的認為杯就是燈盞,內盛橄欖油和燈芯,可燃油發光,另外有的則認為這些枝子上的杯,是為承接自然掉落的燈花(蠟花);『球』指花形杯底部的花萼;『花』指花形杯上雕塑的花瓣;以上這些燈檯上的配件都用一整塊精金錘出來的。 〔靈意註解〕「要用精金做一個燈檯」:即金燈檯,在聖經裡表徵教會(參啟一20),在這暗世中為主發光照耀。 「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表徵基督與教會之所以顯出光的功用,是經過不斷受苦的試煉(錘出來)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從主得了生命糧的供應(30節),就當為主發光。 【出二十五32】「燈檯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呂振中譯〕「燈檯的兩邊要杈出六個枝子:一邊三個燈檯枝子,另一邊三個燈檯枝子。」 〔原文字義〕「兩旁」旁邊;「杈出」前往,出來;「枝子」莖桿,燈柱,燈台的杈枝。 〔文意註解〕「燈檯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兩旁』從正面看,即指左右兩邊;『六個枝子』連同中央的主枝,一共有七個枝子。 「這旁三個,那旁三個」:亦即左邊三個枝子,右邊三個枝子。 〔靈意註解〕「燈檯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兩組枝子各有三個,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兩組),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而來的。 【出二十五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在這邊的每一枝上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在那邊的每一枝上也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原文字義〕「形狀」(原文無此字);「像杏花」形似杏仁花的杯子。 〔文意註解〕「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即指六個枝子上共有十八個杏花狀圓杯,各有花萼和花瓣。(備註:有的解經家根據KJV英譯文with a knop and a flower in one
branch,認為每個枝子上僅有一球一花)。 「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即指兩旁六個枝子上的杯、球、花的配置都相同。 〔靈意註解〕「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亞倫的杖開熟杏的花(民十七8),表徵復活的生命;這裡的「三」個杯,形狀像「杏花」,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如上所述,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和杏花)而來的。 「有球,有花」:花萼和花瓣須經過細心捶打而成功的,表徵神的管教和試煉是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而有分於生命之光的見證。 【出二十五34】「燈檯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呂振中譯〕「燈檯上有四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 〔原文字義〕「杯」杯,碗;「像杏花」形似杏仁花的杯子。 〔文意註解〕「燈檯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意指燈檯中央主枝的上面有四個杏花狀圓杯,各有花萼和花瓣。 〔靈意註解〕「燈檯上有四個杯」:「四」表受造之物(結一5),「四個杯」表徵信徒也有分於發光(腓二15)。 【出二十五35】「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檯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原文字義〕「枝子」莖桿,燈柱,燈台的杈枝;「接連一塊」(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每兩個枝子』指左右兩邊彼此相對的兩個枝子;『以下有球』指從幹枝向左右兩邊杈出枝子的底部有球狀花萼(或花墊),托住枝子並使枝子『接連一塊』。 「燈檯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意指六個枝子兩兩相對,共有三對,每對底部接連幹枝的地方都有球狀花萼(或花墊)。 〔靈意註解〕「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兩個」表見證和配搭,「球」表受苦的試煉(31節),「接連一塊」表生命長大的效用;全句表徵眾信徒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而發出光的見證。 「六個枝子都是如此」:「六」是人的數目字,因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創一26),故此句表徵眾信徒受造和蒙恩得救,乃是為著在生命中發光。 【出二十五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呂振中譯〕「它們的球和枝子要連在一塊,都是一塊淨金錘出來的。」 〔原文字義〕「接連一塊」一,一個接著一個;「錘出來」錘打出的金屬作品。 〔文意註解〕「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意指每對球狀花萼(或花墊)是和枝子相連接的,並且整個燈檯乃是用一整塊精金錘出來的(參31節)。 〔靈意註解〕「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表徵眾信徒應當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 「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信徒藉著受苦的試煉而活出基督聖潔的神性(來十二10)。 【出二十五37】「要做燈檯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呂振中譯〕「你要作燈檯的七個燈盞;這樣燈盞要掛上(或譯:點上),使它照亮對面的地方。」 〔原文字義〕「燈盞」燈;「點」上升,攀登;「使燈光」點燃,照亮;「對照(原文雙字)」對面(首字);面,臉(次字)。 〔文意註解〕「要做燈檯的七個燈盞」:『七個燈盞』指幹枝和左右兩旁的六個枝子的頂端各做一個燈盞,一共七個燈盞。 「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各個燈盞內盛橄欖油和燈芯,祭司要點燃燈芯,使七盞燈都發光彼此對照。 〔靈意註解〕「要做燈檯的七個燈盞」:「七」表地上的完全,「七個燈盞」表徵教會在地上完滿地彰顯在生命中發光的見證。 「祭司要點這燈」:「祭司」表信徒(彼前二9)或謂神的僕人,「點燈」表為神發光;全句表徵教會或眾信徒當在黑暗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使燈光對照」:表徵都返照主的榮光,榮上加榮(林後三18)。 〔話中之光〕(一)這個金燈檯共有六十六個杯、球和花,上面頂著七枝滿了火的燈盞。七是完全的數字,因此金燈檯乃是說到聖經六十六卷書,從這聖經中得著完全的光,來引導人進入一切屬靈的真理。 (二)「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三)父神喜悅把一切真理的光,放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如果一個信徒,每一天都忠心地按著耶穌基督的光照來跟隨主,耶穌就會帶領他進入聖經六十六卷書的全部真理裡。 (四)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出二十五38】「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呂振中譯〕「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是要淨金的。」 〔原文字義〕「蠟剪」熄燭器,火鉗;「蠟花盤」承接燭花的盤子,火鼎,香爐。 〔文意註解〕「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蠟剪』是為剪掉燃燒後的燈花(即蠟花);『蠟花盤』是為盛裝剪下來的燈花(即蠟花);『精金』意指連燈檯的附屬器具也是用精金製成的。 〔靈意註解〕「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表徵接受神的修剪(約十五2)。 【出二十五39】「做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呂振中譯〕「作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擔淨金(或譯:一他蘭得)。」 〔原文字義〕「器具」器具,用具,器皿;「他連得」金屬重量單位,圓形的。 〔文意註解〕「做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一他連得』約合三十四公斤重;意指整座燈檯和附屬器具都是用三十四公斤重的精金錘成的。 〔靈意註解〕「做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一他連得」表極其寶貴且完整的,全句表徵教會做金燈檯在神看來是極其寶貴的,因為全然出於神的作為。 【出二十五40】「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呂振中譯〕「你要謹慎,照在山上指示你的模型去作。」 〔原文字義〕「謹慎」注意,察看;「物件」(原文無此字);「照著」(原文無此字);「指示」顯示,展示;「樣式」樣式,模式,結構。 〔文意註解〕「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意指會幕內的一切傢俱和器具,都要嚴格遵照神在西乃山上所指示的樣式,不得擅自更改。 〔話中之光〕(一)「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這句話在聖經裡一共提過七次(出二十五9,40;二十六30;二十七8;民八4;徒七44;來八5)。神一再命令,所以人要謹慎去作。 叁、靈訓要義 【製造會幕和其中的器具(一)】 一、樣式和材料的預備(1~9,40節): 1.出於神的啟示:「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節)。 2.來自人的奉獻:「以色列人,…甘心樂意」(2節)。 3.各種材料(3~7節):具有屬靈的意義(詳見【靈意註解】)。 4.神人相會的會幕:「聖所」(8節)。 5.照著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9,40節)。 二、法櫃和其上的施恩座(10~22節): 1.「要用皂莢木做一櫃」(10節):表徵神與人立約的見證。 2.「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10節):表徵達到完滿見證的地步。 3.「要裡外包上精金」(11節):表徵耶穌的神人二性。 4.「四圍鑲上金牙邊」(11節):表徵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5.「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12節):表徵為著行動,到處顯揚基督。 6.「這邊兩環,那邊兩環」(12節):表徵行動四平八穩,平衡不偏激。 7.「用皂莢木做兩根杠」(13節):表徵信徒肩負見證行動之責。 8.「用金包裹」(13節):表徵神性彰顯於人性中。 9.「杠穿在櫃旁的環內」(14節):表徵信徒應預備好隨時可以行動。 10.「不可抽出來」(15節):表徵儆醒準備,隨時待命。 11.「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16節):表徵存記立約的見證。 12.「要用精金做施恩座」(17節):表徵聖潔的神樂意赦免遮蓋人的罪,施恩給人。 13.「長二肘半,寬一肘半」(17節):表徵神的救恩完滿無缺。 14.「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18節):神榮耀的見證(兩個),需經過受苦的試煉(錘出),方能更多彰顯出神性(金)的榮耀來。 15.「安在施恩座的兩頭」(18節):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平衡且周到的。 16.「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19節):表徵神榮耀的見證是一致的。 17.「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20節):表徵預備好隨時展開迅速行動。 18.「遮掩施恩座」(20節):表徵保護恩典,不使恩典被浪費(創三24)。 19.「基路伯要臉對臉」(20節):表徵其行動光明磊落、和諧一致。 20.「朝著施恩座」(20節):表徵其行動以憐憫和恩典為懷。 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21節):表徵神的憐憫和恩典是以公義和公平為根基。 22.「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21節):表徵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24)。 23.「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22節):表徵人必須滿足神公義和公平的要求,才能憑神的恩典來朝見神。 24.「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22節):表徵神對人的啟示乃基於符合公義和恩典的原則,也為著彰顯神的榮耀。 三、陳設餅的桌子和相關器具(23~30節): 1.「要在桌子上…擺陳設餅」(30節):陳設餅表徵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 2.「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23節):表徵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具有人性。 3.「長二肘,寬一肘」(23節):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是完美且完整的(平方),能夠顯出生命的見證(二肘)。 4.「高一肘半」(23節):與法櫃同高(10節),表徵基督所供應的生命能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5.「要包上精金」(24節):表徵基督具有神人二性。 6.「四圍鑲上金牙邊」(24節):表徵基督行事為人彰顯神性的榮耀。 7.「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25節):表徵基督具有堅固的力量(林後一21)。 8.「橫樑上鑲著金牙邊」(25節):表徵基督具有托住和保守的能力(提後一12)。 9.「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腳上的四角」(26節):表徵基督是隨著我們的靈磐石(林前十4),在聖靈的合一裡,聯結於信徒的行動中。 10.「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27節):表徵信徒藉信心堅定地聯於基督。 11.「可以穿杠抬桌子」(27節):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的供應,必須應用於實際生活行動中。 12.「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28節):表徵信徒藉信心聯於基督,也同樣具有神人二性。 13.「以便抬桌子」(28節):表徵信徒的神人二性,是為著生活行動的。 14.「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29節):這些器具表徵基督的各方面特性。 15.「都要用精金製作」(29節):表徵基督的神性。 16.「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30節):表徵信徒享受基督生命之糧(餅)的供應,除了應用於生活上之外,更是為著在神面前事奉神。 四、燈臺和相關器具(31~39節): 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檯」(31節):表徵基督與教會(啟一20);基督是世界的光,又是生命的光(約八12),教會和信徒也是世上的光(太五14)。 2.「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31節):表徵基督與教會之所以顯出光的功用,是經過不斷受苦的試煉(錘出來)的。 3.「燈檯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32節):兩組枝子各有三個,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兩組),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而來的。 4.「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33節):亞倫的杖開熟杏的花(民十七8),表徵復活的生命;這裡的「三」個杯,形狀像「杏花」,表徵生命之光的見證,如上所述,是從三一神和復活的生命(三個和杏花)而來的。 5.「有球,有花」(33節):花萼和花瓣須經過細心捶打而成功的,表徵神的管教和試煉是叫我們得益處(來十二10),而有分於生命之光的見證。 6.「燈檯上有四個杯」(34節):「四」表受造之物(結一5),「四個杯」表徵信徒也有分於發光(腓二15)。 7.「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35節):「兩個」表見證和配搭,「球」表受苦的試煉(31節),「接連一塊」表生命長大的效用;全句表徵眾信徒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而發出光的見證。 8.「六個枝子都是如此」(35節):「六」是人的數目字,因人是在第六日被造的(創一26),故此句表徵眾信徒受造和蒙恩得救,乃是為著在生命中發光。 9.「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36節):表徵眾信徒應當藉生命長大過程中的試煉而結合配搭在一起。 10.「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36節):信徒藉著受苦的試煉而活出基督聖潔的神性(來十二10)。 11.「要做燈檯的七個燈盞」(37節):「七」表地上的完全,「七個燈盞」表徵教會在地上完滿地彰顯在生命中發光的見證。 12.「祭司要點這燈」(37節):「祭司」表信徒(彼前二9)或謂神的僕人,「點燈」表為神發光;全句表徵教會或眾信徒當在黑暗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16)。 13.「使燈光對照」(37節):表徵都返照主的榮光,榮上加榮(林後三18)。 14.「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38節):表徵接受神的修剪(約十五2)。 15.「做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39節):「一他連得」表極其寶貴且完整的,全句表徵教會做金燈檯在神看來是極其寶貴的,因為全然出於神的作為。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