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摩西蒙召】 一、荊棘火燄的異象(1~6節) 二、奉差遣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7~12節) 三、神之聖名的啟示(13~15節) 四、應許必以大能的手施行奇事(16~22節) 貳、逐節詳解 【出三1】「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呂振中譯〕「摩西正在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他把羊群領到曠野的西邊,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原文字義〕「葉忒羅」豐富,有餘,卓越,握有主權,大人;「何烈」不毛之地,乾旱之地。 〔文意註解〕「摩西牧養他岳父米甸祭司葉忒羅的羊群」:此時摩西已經在米甸寄居達四十年,而他岳父原名「流珥」(參二18和註解),故有些解經家認為流珥可能已死,由他長子葉忒羅繼承米甸祭司之職,並為一家之主,被眾姊妹視同父親,故摩西稱葉忒羅為岳父(參四18;十八1)。摩西原係埃及王子(參二10),如今四十年間甘心住在米甸(參二21),且成為一個牧羊人,這個轉變相當不易。 「一日領羊群往野外去」:按原文「野外」直譯作「曠野的後面」,即西面;摩西在曠野中牧羊,水草稀少,每日須變更新鮮草場,經常作長距離移動,也是相當艱難。 「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神的山是後來的稱呼,取這名起因於神在這山上召見摩西並降律法(參三12;十九1~2,11)。「何烈山」是西乃山的另一名稱(參十九11;申五2),位於西乃半島。 〔話中之光〕(一)摩西四十年之久在西乃牧羊,相信必有神的美意,其間所有的經歷,都是為著日後能被神使用在西乃曠野中帶領以色列人;信徒對於平時所經歷的一切事,必須常常留心,因為這或者是神給我們的預備機會,好叫日後遇見大事的時候可以應用。 【出三2】「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從刺叢中火焰裡向他顯現。摩西一看,只見刺叢在火中燒著,而刺叢竟沒有被燒掉!」 〔原文字義〕「顯現…觀看」(原文同一個字,含有確切的景象與肉眼可以目睹之意);「不料」看哪(含有驚異的意思);「燒著」點著;「燒毀」吞噬,吃。 〔文意註解〕「耶和華的使者」:通常指三一神的第二位格,即子神耶穌基督,奉父神差遣向人顯現,故以耶和華神自稱(參4節;創十六9)。 「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意指摩西所看到的是荊棘和火焰,通常荊棘容易著火燒毀,但此刻荊棘和火焰並存;由於怪異的現象,故引起摩西詫異,意欲詳細察看。 「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按原文意指摩西驚奇地察看,結果發現荊棘雖然被火燒著,卻仍然完好無傷,沒有被火吞噬。 〔靈意註解〕「火焰」:神乃是烈火(參來十二29;約壹一5;利十一44;申四24),故火焰表徵神顯現時有如:(1)發光照耀,啟示祂的心意;(2)發熱焚燒,叫人心靈火熱(參羅十二11);(3)火勢逼人,顯明神的審判威嚴可怕(參來十二18~21);(4)烈火銷化,燒盡一切和神聖潔性情不符之人事物。 「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毀」:荊棘是人犯罪後受神咒詛的產物(參創三18),故此處預表:(1)神要使用人,在人身上得著彰顯,卻不耗用人天然的成分;(2)神要用火煉淨人天然的成分,使人能為神所用。 〔話中之光〕(一)在神眼中看來,犯罪墮落的人不過像一叢荊棘;然而神卻要在人身上作煉淨變化的工作,以顯出神的榮耀。 (二)人所遭受的苦難雖然有如火煉一般,但其結局並不是要敗壞人,卻是叫人的信心經過試驗後更顯寶貴(參彼前一6~7)。 (三)被神所使用的人,不過是祂的器皿而已,但不是那能發出能量的燃料;是神自己要藉著人顯明祂的大能,而不是顯明人天然的能力和才幹。 (四)聖經形容神是住在荊棘中(申卅三16),表明神住在蒙救贖的人們(即教會)當中和裏面。大哉!敬虔的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5)。 【出三3】「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 〔呂振中譯〕「摩西說:『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為什麼這刺叢沒有燒掉。』」 〔原文字義〕「大」重大,至大;「異象」現象,景象,看得見的像貌;「燒壞」燒著,點著,燃燒,除去(原文與2節的「燒著」同一字)。 〔文意註解〕「摩西說」:這是一種心中思念的自言自語。 「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意指他想要把這個現象仔細地看個究竟。聖經中的異象有三種方式:(1)肉眼可見的具體實質方式(本節;創十八2);(2)魂出象外在心目中見到的景象(參徒十10~16);(3)啟示在人心裏使其理解神的心意(參加一16)。 「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意指摩西想要查明荊棘沒有被火燒毀的道理。 〔話中之光〕(一)通常神要使用一個人時,首先叫他看見異象,使其明白神的心意(參徒九3~16),然後才差遣他照神旨意行事。 (二)當我們得到不尋常的啟示時,應當藉著聖經(參徒十七11)和聖靈(參彼前一11)仔細考察確認無誤以後,方才放心遵行。 【出三4】「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他說:“我在這裡。”」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見摩西過來要看,神從刺叢中呼叫他說:『摩西,摩西』;摩西說:『我在這裡呢。』」 〔原文字義〕「呼叫」對著人呼召,向著人宣告。 〔文意註解〕「耶和華神見他過去要看」:意指摩西原本領羊群路過,現在見狀想要折入荊棘叢中,看個究竟。 「就從荊棘裡呼叫說:摩西!摩西」:別處經文稱呼神是「住荊棘中的神」(參申三十三16),用來形容神的臨在;此刻,神急忙阻止摩西莽撞闖入,故連呼兩次,以免他觸犯神的聖潔(參5節)。 「他說:我在這裏」:這是古時人聽見提名呼喚時,被提名者的標準回應(參撒上三4~8)。 〔話中之光〕(一)神往往藉我們所接觸的生活環境來引導我們,使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所以我們該知道,沒有一件事是偶然遇見的,沒有一個遭遇不是經主量過的。 (二))細心觀察生活環境的變化,往往能幫助我們認識這位萬有的主宰,因為主耶穌的話說,如果神不許可,就連一個麻雀也不會掉在地上(參太十29)。 (三)「摩西!摩西!」神知道人,人是被神知道的。神不但知道他的名字,祂知道他來到何烈山,祂知道他漂流在米甸曠野,神更知道他這個人,所以神呼召他。 是的,人的一切遭遇,神都知道。 (四)是的,神也知道我們是怎樣的一個人。人常怕不被人知,怕被埋沒,怕懷才不遇。因此千方百計要為自己賣廣告,宣傳自己。其實,我們是怎樣的,神完全知道。神知道摩西!他知道你和我! 【出三5】「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不可走近這裡來;要把你腳上的鞋脫下,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地。』」 〔原文字義〕「聖」分別為聖,聖潔。 〔文意註解〕「神說:不要近前來」: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14,29);凡沾染污穢的人,貿然靠近,必被烈火燒盡。 「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鞋沾滿地上的污穢塵埃;脫鞋意指:(1)對神表示尊敬;(2)對所處聖地的體認(參書五15)。 「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意指凡是神臨在的地方都分別為聖而成為聖地。 〔話中之光〕(一)人必須先脫鞋,才能進到神前;我們必須先對付自己的罪污,才能與神相交(參約壹一6~10)。 (二)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7)。 (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 【出三6】「又說:“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 〔呂振中譯〕「又說:『我是你父的神,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摩西掩著面,因為怕望著神。」 〔文意註解〕「我是你父親的神」:父親的原文是單數詞,指摩西的生父暗蘭,又指以色列人歸納為一的全體,故父親之意也可指「祖宗」(參13,15,16節)。 「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意指:(1)以色列眾先祖的神;(2)活人的神(太廿二32);(3)守約的神,祂信守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個別的應許(參二24;創十二7;廿六3~4;廿八13~14)。 「摩西蒙上臉,因為怕看神」:『蒙上臉』在聖經裏有幾方面的意思:(1)表明敬畏、懼怕,無法承受神的榮耀(參王上十九13;賽六2);(2)表達恭謹、忠誠、貞節(參創廿四65);(3)表示悲哀、傷痛(參撒下十五30;十九4;斯六12)。 〔話中之光〕(一)「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廿二32)。信徒應當時刻憑基督所賜「復活的生命」活在神面前,這樣,「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 (二)神是信實的神;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 【出三7】「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我的人民在埃及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在督工之下所發的哀叫聲、我也聽見了;他們的苦痛、我是知道的。」 〔原文字義〕「困苦」受壓迫,遭患難,窮苦;「哀聲」哀求,呼號。 〔文意註解〕「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意指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參10節)在埃及所受的苦情(參一11~13,22),神都看見了,並且也知道了(參二25)。 「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本句的含意有二:(1)神的百姓在痛苦中,的確常常向神禱告哀求;(2)證明神是聽祂子民禱告的神。 「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注意七、八兩節描述神對祂子民的苦情有四項反應:(1)我實在看見了;(2)我也聽見了;(3)我原知道;(4)我下來是要救他們(參8節)。 〔話中之光〕(一)人的困苦,祂看見。人的哀聲,祂聽見。人的痛苦,祂知道。人受誰的欺壓祂見得一清二楚。 人是被神知道的。人最怕是我們的冤屈,痛苦無人知,怕含冤莫白,飲恨終身。其實,神知道。 (二)神的眼目遍察全地(代下十六9),看顧敬畏祂並仰望祂慈愛的人(詩卅三18)。 (二)神樂意垂聽困苦人的禱告,並不藐視他們的祈求(詩卅四6;一百零二17)。 【出三8】「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呂振中譯〕「我下來、是要援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那地,上美好寬闊之地,流奶與蜜之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方。」 〔原文字義〕「下來」降下,降臨;「救」拯救,救助(含有以強力搶奪出來的意思)。 〔文意註解〕「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這是擬人化的表達法,其實神一直與屬祂的人同在(參創廿六3;卅一3;卅九3)。本句意指神要用強而有力的手段使以色列人不再受埃及人的壓制。 「領他們出了那地」:注意,這裡是指神要親自帶領他們出埃及,而不是摩西,他不過是神所使用的工具和器皿而已(參10節註解)。 「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指肥沃、少受水流阻隔、適宜畜牧業、果林茂密之地。 「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加上革撒迦人共稱迦南七族(參申七1),故他們的地即為迦南地。 〔靈意註解〕「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象徵我們在基督裏的屬靈經歷。奶與蜜乃是動物(牛羊和蜜蜂)吸取植物(草和花)的精華而產生之物,預表基督死而復活的生命作神子民豐富的享受。 〔話中之光〕(一)神下來,要救人脫離痛苦。這是祂知道之後的行動。寶貴的地方就在這裡。祂知道了就會採取行動。祂會用祂的方法,照祂的時候去解決人的痛苦。祂會用最適當的人選來處理,有需要的話,祂甚至會動用神跡來解決。 【出三9】「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 〔呂振中譯〕「現在你看,以色列人的哀叫聲已經到達了我了;埃及人怎樣壓迫他們、我也看見了。」 〔文意註解〕「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請參閱第7節註解。 「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意指神深切體恤以色列人所受的痛苦。 〔話中之光〕(一)沉冤莫雪,投訴無門,實在是莫大的痛苦。但不要忘記,這一切神都知道。神知道就夠了。神會為你記帳,神絕不會讓你枉受冤屈,白受痛苦。 (二)人不知道你,但神知道。你的一切神完全知道!你可以大大放心。 【出三10】「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 〔呂振中譯〕「現在你去;我差遣你去見法老,使你將我的民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 〔原文字義〕「打發」差遣,送出去。 〔文意註解〕「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意指摩西是以神的使者身分去見法老。 「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第八節是說神要領他們,而這裏則是說摩西要領他們;表面是摩西在帶領,實際是神在帶領,亦即神藉摩西帶領。 〔話中之光〕(一)任何一件工作,無論是屬世的或屬靈的,必須先確認是否有神的感動和打發。 (二)神的僕人照神旨意所作的工作,就是神的工作;若不照神的旨意,則是人自己的工作。 【出三11】「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呂振中譯〕「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竟能去見法老,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 〔原文字義〕「領出來」帶領前行,將人帶出。 〔文意註解〕「摩西對神說:我是什麼人」:意指我這個人不夠資格接受神的差遣(參10節)。這話表示摩西從前自認為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參二11~14),但經過四十年在米甸曠野的磨煉,學會了謙卑的功課,不再相信自己有此能力。這是摩西第一次推辭神的差遣,其他三次都在第四章(參四1,10,13)。 「竟能去見法老」:意指他沒有資格去跟一國之君,提出要求。 「將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呢?」:意指他沒有能力帶領一族之人,從事空前的大遷徙。 〔話中之光〕(一)按照我們的本相,原不夠資格蒙神使用,但神有逾格的恩典,祂要破格使用我們,所以當我們蒙神呼召時,切不可一味地推辭。 (二)人作主工,並不在乎我是什麼人,乃在乎我如何讓主藉我作成祂的工。所作之工,不是我的,乃是主的。並且不是我作,求主作我的幫手;乃是主作,要我為祂所用。 (三)當摩西說:「我是什麼人」,神才會使用他。一個人自己覺得有用,神就不能用他;一個人自己覺得無用,神才能用他。 【出三12】「神說:“我必與你同在。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 〔呂振中譯〕「神說:『我一定和你同在:你將人民從埃及領出來以後,你們要在這山上事奉神:這就給你做憑證是我差遣了你。』」 〔原文字義〕「與你同在」和你一起,在你旁邊;「事奉」服事,侍候;「證據」記號。 〔文意註解〕「神說:我必與你同在」:原文在本句之前有「因為」或「那時」一字,意指不是你憑自己單獨執行任務,乃是我(神)跟你一起去作。 「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原文無「你」字,但有此意;表示帶領百姓出埃及之事,實際上神仍需藉摩西之手而為。 「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說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主要目的,是為事奉神。這山指神的山(參1節),就是神向人顯現之處。 「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意指神向他所說的話是真實的;按本節摩西受神差遣的證據或記號有二:(1)有神的同在;(2)帶領人歸神並事奉神。 〔話中之光〕(一)神的同在是事奉神者的能力根源和激勵。有祂同在,無往不利,無敵不克;沒有祂同在,寸步難行,事事受制。 (二)神拯救我們,乃是要我們在這世上活著事奉祂(參羅十二1~2)。事奉神乃是人蒙恩的目的,但可惜許多人竟為著自身好處而信主,從未想到神為甚麼要施恩。 (三)事奉神須在神指定的地方,意即照神旨意來事奉祂,凡事聽祂調配。 (四)摩西日後成功完成任務,得以在神的山上事奉神,乃是神打發他的證據。在他確實得著證據之前,只能憑著信心,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參來十一27原文無「主」字)。 (五)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故此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出三13】「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 〔呂振中譯〕「摩西對神說:『看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差遣了我來找你們』,他們會問我說:『他的名有什麼意義?』我要對他們怎麼說呢?』」 〔原文字義〕「打發」伸展,放走,送出,發出,射出。 〔文意註解〕「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裡」:意指摩西從米甸去到埃及地。 「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意指摩西不過是神的使者,被神差遣前來。 「他們若問我說:祂叫什麼名字」:名字代表那擁有這名者的特性和品格,故問這話意指祂(祖宗的神)和我們(以色列人)有甚麼關係。 「我要對他們說什麼呢?」:意指我有甚麼真憑實據,來證明我的確是神的使者。 本節摩西對神所說之話的含意是:我自己口中的「我」,對以色列人而言,根本不能算數,惟有你(神)自稱的「我」,才能算數,但是,你(神)這個「我」究竟是甚麼,跟以色列人究竟有甚麼關係呢? 〔話中之光〕(一)人若要被神所使用,就必須先認識祂是誰;使徒保羅初次遇見主時,他的第一個問題是:「主阿,你是誰」(徒九6)? (二)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與對方越熟稔,就越認識對方的名字所代表的意義;我們對神的認識越深,就越有把握奉祂的名行事為人(參徒三6,16)。 【出三14】「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 〔呂振中譯〕「神對摩西說:『我是永恆主耶和華』: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麼說:永恆主耶和華差遣了我來找你們。』」 〔原文字義〕「自有永有」是,有,存在,變為,成就,產生。 〔文意註解〕「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按原文意思是「我就是那我是」,這名顯示祂自己的絕對存在,祂作事的能力是獨立而又無限的。又按原文的時式,可以解作「我過去曾是」、「我現在仍是」、「我將來還是」,無論過去、現在或將來,祂都是。 「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原文「那自有的」意思是「我是」,也就是萬有的源頭,萬物都因祂的創造而存在,又是揀選以色列人列祖的那一位(參15節),祂必拯救到底。 〔話中之光〕(一)神是那位「我就是」的神,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祂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凡我們生活和事奉上所需的一切,祂都能全備地供應我們。 (二)世上一切的宗教和教主,只有要求,沒有供應。但我們的救主,祂先有供應,後才有要求。 (三)事奉神不能單憑自己的熱心,必須清楚神的差遣與託付。我們若有神確定的差遣與託付,祂自己就要作我們的後盾,足以使我們完成任務。 (四)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祂向著我們從前如何,現在和將來也都要如何。 【出三15】「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 〔呂振中譯〕「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麼說:『永恆主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差遣了我來找你們;這就是我的名到永遠;這是我的稱號、代代無窮。』」 〔文意註解〕「神又對摩西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14~15節是針對摩西所說「祂的名有什麼意義?我要對他們怎麼說呢?」之問話的回答:(1)神的名乃是耶和華,就是自有永有的意思;(2)祂記念祂和以色列人列祖所立的約,差遣摩西特為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迫害。 「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耶和華』的希伯來文是雅威(Yehweh),意思是那自有永有的,那位我就是「我是」的(第三人稱,而14節則是第一人稱);『你們祖宗的神』表明祂和以色列人的關係。 「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請參閱第6節註解。 「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請參閱第13節註解。 「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意指祂的「所是」和「所作」永遠不改變。 【出三16】「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 〔呂振中譯〕「你去聚集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永恆主、你們祖宗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鑒察了你們;你們在埃及怎樣受虐待、我都鑒察了。」 〔原文字義〕「長老」有鬍鬚的人;「眷顧」注意,觀察,照顧,造訪。 〔文意註解〕「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長老』指年長富有智慧和經驗,能夠排解疑難和糾紛,為眾百姓所信賴,足堪擔當重任的以色列人領袖(參申二十二13~19;書八10)。 「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請參閱第15節註解。 「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請參閱第6節註解。 「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意指神親自向摩西表露,祂一直在用眼目關注著以色列人。 【出三17】「我也說: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 〔呂振中譯〕「我曾經說:我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流奶與蜜之地。』」 〔原文字義〕「困苦」貧困,悲慘。 〔文意註解〕「我也說」:意指神親自說話證實。 「要將你們從埃及的困苦中領出來,往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地去」:請參閱第8節文意註解。 「就是到流奶與蜜之地」:請參閱第8節靈意註解。 【出三18】「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 〔呂振中譯〕「他們必聽你的話;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對他說:『永恆主、希伯來人的神碰見了我們;現在求你容我們走三天的路程到曠野去,好獻祭給永恆主我們的神。』」 〔原文字義〕「希伯來人」過河之人,來自對岸遠處的人。 〔文意註解〕「他們必聽你的話」:『他們』是指以色列的長老(參16節)。 「你和以色列的長老要去見埃及王」:『你』指摩西,奉神差遣作神的使者(參10節),代表神;以色列的長老則代表以色列民。 「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埃及人通常稱以色列人為希伯來人(參二6);「遇見」含有不期而遇的意思。 「現在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注意這是用請求的口吻;「曠野」指西乃半島的荒漠(參民九1);「往曠野去」意指出到埃及國境之外。 「走三天的路程」:一段不短的路程,從埃及歌珊地到西乃的距離,大約徒步須走三天,意思是指超出埃及人的干擾範圍。 「為要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意指事奉神(參12節)。 【出三19】「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 〔呂振中譯〕「我也知道、若不是用大力的手,埃及王是不給你們去的。」 〔原文字義〕「知道」熟知,體認;「大能」強壯,堅強;「手」人手,力量,權勢。 〔文意註解〕「我知道雖用大能的手」:意指「全知的神」預先知道,雖然施展祂大能的手,先後降十災以對付埃及人(參六14~十一1),仍不能折服其剛硬的心。 「埃及王也不容你們去」:意指埃及的法老王仍舊頑強不肯放手。 「雖用…也不容」:即便是被情勢所迫也不會容許之意。 【出三20】「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攻擊那地,然後他才容你們去。」 〔呂振中譯〕「故此我要伸手,用我一切的奇妙的作為,就是我在埃及中所要行的,去擊打埃及,然後他纔會讓你們走。」 〔原文字義〕「施行」行作,製造,生產;「奇事」奇妙的,非凡的,難以理解的;「攻擊」擊打(原文意指連續多次,而非一次);「容…去」催逼,遣散,送走。 〔文意註解〕「我必伸手在埃及中間施行我一切的奇事」:意指將要降給埃及的十大災難。凡神伸手所行之事就是奇事,就是神蹟。 「攻擊那地」:意指連續不斷地擊打埃及地。 「然後他才容你們去」:意指最後終於不得不將以色列人放走,但仍不甘心情願(參十四5~8)。 【出三21】「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 〔呂振中譯〕「我必使這人民得到埃及人的好感,叫你們去的時候、不至於空手而去。」 〔原文字義〕「蒙恩」恩惠,接受;「去」行走,前進,離開;「空手」徒勞地,沒有果效。 〔文意註解〕「我必叫你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意指有求必應。 「你們去的時候就不至於空手而去」:意指隨身攜帶財物。 【出三22】「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呂振中譯〕「婦女必須向她的鄰居和在她家寄居的女人要銀器、金器、和衣裳,給你們的兒女穿戴;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掠奪走了。』」 〔原文字義〕「居住」寄居,借宿,停留;「穿戴」放置,設立,建立;「奪去」剝除,奪取,帶走。 〔文意註解〕「但各婦女必向她的鄰舍,並居住在她家裡的女人」:其實不僅「各婦女」,乃是「叫他們男女各人向鄰舍要」(參十一2);而索要的對象是混居在以色列人中間的埃及人,特別是他們家裡的女人和婢女。那時,每一個家庭的「長子」都必死(參十一5),埃及人哀傷之餘,都顧不得身外之物了。 「要金器銀器和衣裳,好給你們的兒女穿戴」:『要』的原文「借用」,是一種變相的「強奪」;索取金器銀器是為日後建造會幕的材料,衣裳是為給兒女穿戴。 「這樣你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神授意以色列人索取埃及人的財物,用意至少有二:(1)補償多年來被埃及人剝削做苦工(參一11~14)所付出的代價;(2)為日後建造會幕和其中器具預備材料(參廿五2~9)。 叁、靈訓要義 【作主工所該有的認識】 一、認識自己: 1.不過是被咒詛且無多大用處的荊棘(2節) 2.沾染世俗的污穢,本不配作聖工(5節) 3.我是甚麼人,竟能蒙受差遣(11節) 4.我對神幾乎一無所知(13節) 二、認識神: 1.祂是賜恩、加力並保守工人的神──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2節) 2.祂是信實守約的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6,15~16節) 3.祂是垂聽並關顧神子民的神(7,9,16節) 4.祂是打發差遣工人的神(10,12~14節) 5.祂應許必親自與我們同在並親手施展大能之作為(12,19~20節) 6.祂是那全備供應的神──自有永有的神(14節) 三、認識事工: 1.對象:帶領神的百姓,幫助他們脫離困苦(7~10,17節) 2.同工:以色列的長老(16,18節) 3.對手:埃及王和埃及人(18,21~22節) 4.方式:出埃及,走三天路程,到曠野,上神的山(12,18節) 5.目的:事奉、祭祀神,獻上從埃及所得財物(12,18,21~22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