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二十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颁赐律法】 一、命守十诫(1~17节) 1.向着神的四诫(1~11节) 2.向着人的六诫(12~17节) 二、众民因惧怕而远离(18~21节) 三、神命筑坛献祭以便亲近(22~26节) 贰、逐节详解 【出二十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 〔吕振中译〕「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 〔原文字义〕「吩咐」说话;「话」言语,话语;「说」发言,讲说。 〔文意注解〕「神吩咐这一切的话」指本章所记载一切有关十诫的话,都是出于神的,亦即神藉摩西降下律法给神的子民,要他们遵守,其主要用意有三:(1)表明神的公义;(2)显明人的败坏,不可能完全遵守;(3)指引人投靠救主耶稣基督,惟有祂能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参加三24)。 〔话中之光〕(一)儒、释、道和天下其余的教门没有关于道德简明的条例可比得上这十条诫命的,这十条诫命不但极其宽广(诗一百十九96),也是极其详细,虽然包括人心言行上一切的本份,却也无丝毫渺茫。 (二)「十诫」是基督信仰中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具有永存的价值,普遍适用于全人类;因此也叫做「伦理十诫」,以别于三十四17~26的「敬拜十守则」。 【出二十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吕振中译〕「『我永恒主乃是你的神,曾把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的。」 〔原文字义〕「耶和华」自有永有的,我就是那我是的;「为奴」奴隶,仆人;「家」房屋,地方,家庭。 〔文意注解〕「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本句表明十诫的颁赐者是谁:(1)『我是耶和华』意指我是自有永有的(参三14),是打发摩西去埃及地的(参三15),是摩西与法老办理交涉时所奉的名(参五1),是施展大能以十灾惩罚埃及人的(参七17等),是歼灭埃及大军、使以色列人平安过红海的(参十四4),是在旷野一路显神迹保守以色列人的(参十五25等);(2)『你的神』意指我是以色列人祖宗的神(参三15),是希伯来人的神(参五3),是向以色列人列祖显现为全能的神(参六3)。总而言之,这位十诫的颁赐者乃是以色列人的救赎主。 「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埃及地』指以色列人从前定居托身之处;『为奴之家』指以色列人从前沦落时受苦的身份。 〔话中之光〕(一)神乃是先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地救出来,然后才将律法赐给他们。因此,律法的本身就是一种爱的表示。认识神一切的要求,都根源于祂的爱,会使我们在遵行时有力量,并得着安慰。 (二)神的律法,不是加给他们的枷锁,而是头上的华冠荣冕(箴一9)。 【出二十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吕振中译〕「我以外(原文: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的神。」 〔原文字义〕「我」脸,面;「别的」其他的。 〔文意注解〕「除了我以外」直译『在我面前』或『当我的面』,意指在我眼前容不下任何与我相提并论、与我相抗衡者。 「你不可有别的神」『你』单数第二人称代名词,可指整个以色列人,也可指单一个人;『不可』单数动词,强调针对每一个人说的;『神』阳性复数名词,意指『君尊的复数』,既可指许多个别的神,也可指单一的神(例如圣经在提到三一神时,也用这个复数名词)。 〔话中之光〕(一)在这里,神宣布了神的唯一性。这条诫命排斥了所谓的多神论和泛神论思想。 (二)神要我们清楚:神是我们唯一的一位──不是第一位,是唯一的一位。我们行事为人,一切以祂的吩咐为依归,其他一切祂必会祝福。神希望我们完全被祂占据,按祂本子办事,按祂的旨意去扮演各种角色,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 (三)今天我们可能让许多其他的人事物成为自己的神,例如传道人、金钱、名望、工作或者是享乐。一旦我们一心一意地以此为个人的追求、安全感的来源、生存的意义,这一切就变为我们的神。 (四)谁是「别的神」呢?凡爱一个人过于爱神的,那个「人」就是他的「别的神」。那不是说我们不需爱人,我们应当爱人,但是我们不能把人放在第一,我们不应该将爱神的爱归到人的身上,我们不能爱人而不爱神。 【出二十4】「“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吕振中译〕「不可为你自己做雕像,也不可造上天、下地、及地底下水中任何物件的形像。」 〔原文字义〕「雕刻」做,制作,完成;「偶像」偶像,神像;「形像」形状,样子;「彷佛」(原文无此字);「上」上面的,在…上面;「下」(原文无此字);「底下」(原文无此字);「百物」(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为自己』意指为满足自己的意愿而做;『雕刻』指包括木刻、石雕、泥塑、各种金属的铸造,以及绘画、刺绣、针织、各种手工等;『偶像』指作为敬拜对象的各种形像,包括人物、生物、无生物等。 「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意指天上的日、月、众星,地上和水中所有的造物,任何凭想象而成为人敬拜对象的各种形像,都在禁止之列。 〔问题改正〕有些信徒引用本节经文,禁戒照相、录像、美术绘画、雕塑,甚至禁止观赏电影、电视、博物馆等,这样的看法并非神的本意。神在建造会幕和圣殿时,还特别选拔巧匠,更赐智慧、聪明给他们,使他们能制作基路伯、狮子、牛、棕树、石榴等对象,可见本节所谓造作百物的形像,乃特有所指,与敬拜那些形像有关(参5节),并不适用于非以敬拜为目的的制作与观赏。 〔话中之光〕(一)神是灵(参约四24),不能用任何形像来表现祂。神是那充塞宇宙的道,运行于人类历史中,祂掌理万有,不受人的制限,更不为人所用。 (二)凡自制神像、雕刻菩萨,或用任何形式来代表神加以膜拜,都是罪,包括今天把金钱、性欲、知识等等奉之若神明的行为在内。 (三)神的「忌邪」与祂的圣洁极有关系(参书二十四19),祂不能容忍百姓把祂应得的尊荣归给偶像。 【出二十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吕振中译〕「不可敬拜它们,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永恒主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察罚他们的罪愆、从父亲到儿子、到三四代。」 〔原文字义〕「跪拜」下拜,俯伏;「事奉」工作,服事;「忌邪的」忌邪的,忌妒的;「恨」恨恶;「追讨」追讨,造访,查访。 〔文意注解〕「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跪拜』指心目中视那些形像为神,向其献礼并祈福;『事奉』指侍候那些形像,并为其从事宗教性的工作。 「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忌邪的神』按原文意指嫉妒的神,表示祂忌恨任何人在祂以外另有别神(参3节),而向牠敬拜。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恨我的』指不以真神为神,轻忽祂,甚至故意违逆祂的;『追讨他的罪』意指向他问罪并且给予惩罚。 「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这话似乎与『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结十八20)相抵触,神审判的原则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二十12~13),因此这里的意思应当另有所指。按照常理,儿女和子孙难免受到父母、祖父母的连累,譬如疾病的遗传、家境的贫困、观念的传递、行为的模仿等,都会令子孙受到不良影响。 〔话中之光〕(一)耶和华不能容忍人对祂的不忠实,祂要求人的全爱与十足的忠信。神与人立约的关系有同婚约,要求对方完全的奉献(参三十四14;申四24;林前十22等),敌对祂的必加刑罚(参申二十九20;诗七十九5;赛四十二13等),同时也保护与祂立约之人的权益(参赛九7;二十六11;亚一14;八2)。 【出二十6】「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吕振中译〕「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坚心爱他们、直到千代。」 〔原文字义〕「诫命」诫命,命令;「发」做,制作,完成;「慈爱」慈爱,善良。 〔文意注解〕「爱我、守我诫命的」意指爱神的就必遵守神的诫命(参约十四15);遵守神的诫命,也就是将爱神的心表现出来(参约壹二5;约贰6)。 「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发慈爱』按原文的文法,含有『继续不断地倾倒神那绝对的爱』的意思;『直到千代』意指子子孙孙将会受惠无穷。 从5~6节看来,爱神所引起正面积极的影响,远超过恨神所引起负面消极的影响;真正爱神、守神诫命的人,自然也会关心自己儿孙向着神的情况。 〔话中之光〕(一)「恨我的…爱我守我诫命的」(5~6节)。这话体现了遵守诫命与否在于对神的爱或恨。因为爱产生顺从,恨产生悖逆。 (二)本节说明,遵守诫命的真正目的在于对「神的爱」。 (三)「爱我守我诫命的」——爱神的心就是在守祂诫命上能显明出来(参约十四15-24;太二十二37;罗十三10;约壹二5;约贰6)。 【出二十7】「“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吕振中译〕「不可妄称永恒主你的神的名,因为妄称永恒主名的、永恒主必不以他为无罪。」 〔原文字义〕「妄」虚妄,空虚;「称」举起,高举,承担;「无罪」无罪,免除,清除。 〔文意注解〕「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妄称』意指存心不正直诚实,态度不郑重,虚情假意且轻浮地称呼神的名。 「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必不以他为无罪』意指必要向他问罪,他也必受到罪的惩罚。 〔话中之光〕(一)今日有些呼喊派的基督徒,随意呼喊主的名,甚至以呼喊主名的声音来打断别人的谈话,恐有妄称主的名之嫌。 (二)神用自己不同的名字,向人类启示了自己的品性和属性。因此神的名字直接象征着神的存在和荣耀,所以人们应该适当地把其名利用在真诚的祷告和赞美之中,把荣耀归于他。 (三)第二诫所注重的是向神行使权力的问题,第三诫则是向其他人行使神的权力。这诫命与亵渎的话和污言秽语无关,其用意是防止人滥用耶和华的名。 (四)现代人常常轻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来起誓、咒诅人,并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我们怎样对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对祂的态度。应当尊神的名为圣,用得适当得体, 【出二十8】「“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吕振中译〕「要记得安息日,分别为圣。」 〔原文字义〕「纪念」记得,回想;「安息」安息,停下工作;「圣日」分别,使成圣。 〔文意注解〕「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纪念』意指不敢或忘;『安息日』指一周的第七日(参10节),亦即星期六;『守为圣日』意指将这日子分别出来归神为圣。 〔问题改正〕安息日会至今仍主张基督徒须守安息日,认为『十诫』缺一不可。其实,他们误解了主耶稣所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18)。谨将新约的基督徒毋须守安息日的理由略述于下: (1)安息日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17)。今天在新约时代,安息日的实际――基督――已经来到,要紧的是享受里面灵的实际,而不是守外面的仪文(罗二29)。 (2)不守安息日并不是废掉神的诫命,因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全了安息日律法的要求(参太五17~19),我们今天乃是在基督里面享受祂所为我们成就的救恩――真正的安息。 (3)主耶稣身为『人子』,祂自己理当尽诸般的礼仪(太三15原文),但祂不仅没有吩咐门徒们守安息日,反而让犹太人断定祂干犯了安息日,因此起意要杀祂(路四16,31;六1~6;十三11~17;十四1~6;约五18)。 (4)使徒保罗出身法利赛人,他守尽律法上的义(腓三5~6),他多次在安息日进入会堂,目的是趁着犹太人聚集的时候传道,而非遵守安息日(徒十三13~41,44~49;十六13~14;十八4)。 (5)主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神在旧约时代设立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引导人认识安息日的主――基督,如今基督既已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加三24~25)。 (6)新约的信徒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并不是改变或破坏神的律法(参但七25),因为我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七4;加五18),没有必要回头去负那连犹太人也不能负的轭(徒十五10)。 (7)一切有关道德的诫命,凡新约圣经明文吩咐我们须要遵守的,我们务必遵守,例如吩咐单要敬拜神五十次,不可拜偶像十二次,要孝敬父母六次,不可奸淫十二次,不可偷盗六次,不可作假见证四次,不可贪恋九次,不可杀人七次,『十诫』中惟独守安息日这一项,并未出现于新约圣经,可见它不是为我们外邦人信徒设立的,所以我们没有遵守的需要。(注:至于十诫中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这一项,在新约圣经中虽无直接的禁止,但从主祷文:『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可以看出新约信徒仍不可妄称神的名。) (8)安息日会的人只是外表遵守安息日,实际上并未完全遵守安息日的规条,例如必须二十四小时都守(利廿三32),不可负重(耶十七21),不能生火(出卅五3),不能烤煮(出十六23)等;而人只要违犯一条,就是违犯了众条(雅二10),所以他们还是没有全守安息日。 (9)当主挂在十字架上时,已经把一切有碍于我们的律法都撤去,钉在十字架上了(西二14),所以安息日的律法不能再捆绑新约的信徒了,我们何必再去自投罗网,把自己置于律法的轭下呢(加五1)? 〔话中之光〕(一)对今天的基督信徒来说,安息日和其他旧约的节期都是「影儿」(参西二16~17;来十1),不是实体。安息日所表征的福分都在主基督里赐给了我们(参太十一28~30)。 (二)守安息日这条诫命具有两种根据:(1)第一个根据是神的创造事工的完工(参创二1~3);(2)第二个根据是神的救赎事工的完成(参申五15)。由于这种双重根据,旧约时代的安息日,到了新约时代就成为了主日。 (三)守安息日或守主日,其精神在新、旧约都是一致的。即把一日分别出来献给神,象征所有的生活是属于神的,这是一种谦卑的信仰行为。 【出二十9】「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吕振中译〕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原文字义〕「劳碌」工作,服事;「工」职业,工作。 〔文意注解〕「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意指一周第一至第六日,为着维持家庭的生活,每天都要作所该作的工。 〔话中之光〕(一)人犯罪之后,神命定人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三19)。 (二)神命人殷勤做工,不要懒惰(罗十二11);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10)。 【出二十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 〔吕振中译〕「但第七日是属永恒主你的神的安息日;这一日、你跟你儿子和女儿、你奴仆和使女、你的牲口、以及你城内的寄居者,一切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义〕「婢」女奴,侍女;「城里」大门;「寄居的客旅」旅居者;「工」职业,工作。 〔文意注解〕「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本句说出守安息日的动机是『向神守』,因为:(1)神在六日完成了创造大工,在第七日安息(参创二1~3);(2)纪念神完成了救赎大工(参申五15)。以上这两项事工,乃是遥指救主基督为我们新约的信徒所完成的两项大工:(1)祂在七日的第一日复活(参可十六9)完成了新造大工(参林后五17);(2)我们应当在主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纪念祂所完成的救赎大工(参林前十一24~25;徒二十7)。旧约的节期、安息日,原都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参加三16~17),所以我们岂可再倒回去守安息日,而不守主日呢? 「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本句说出当守安息日的人,包括:(1)你和你的儿女,即全家人;(2)仆婢、牲畜,即活的财产;(3)寄居的客旅,即凡与神的儿女有来往的人。在新约时代则转指所有蒙恩得救的人。 「无论何工都不可做」本句说出守安息日的内容:甚么工都不可做,即享受神的安息。在新约时代则转指享受在基督里的真安息(参太十一28~30;来四9~11)。 【出二十11】「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吕振中译〕「因为六日之内、永恒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歇息;所以永恒主赐福与安息之日,分别为圣。」 〔原文字义〕「造」做,制作,完成;「其中的万物」(原文无此词);「安息」休息,躺下;「赐福」祝福,屈膝;「圣」分别,使成圣。 〔文意注解〕「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表示神自己先做榜样,然后才要求人也要六日劳碌做工(参9节)。 「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本句说明安息日的由来。『赐福』指享受安息的福气;『定为圣』指分别出来使成为圣。 【出二十12】「“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吕振中译〕「要孝敬你的父亲和母亲,使你在永恒主你的神所赐给你的土地得享长寿。」 〔原文字义〕「孝敬」沉重,有份量,有尊荣;「长久」变长,延长。 〔文意注解〕「当孝敬父母」『当』十诫中只有第四、第五两诫是用『当』,其他都用『不可』;『孝敬』意指孝顺、敬爱、尊重、听从、关心、供养、看顾等,基督徒应当在主里听从父母(参弗六1),最大的孝敬是带父母亲信主;『父母』指我们肉身生命的来源,象征神是我们生命的源头,所以第五诫刻在第一块石头,与有关神的第一至第四诫同列。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是十诫中唯一可得福分的应许;『日子…得以长久』指活得长寿,影射敬畏神乃是灵命蒙福的根基。 〔话中之光〕(一)本诫命中父母并提,《利未记》十九3原文且先提母亲后提父亲(「你们各人都当孝敬母亲与父亲」)。孝敬父母不可有轻重偏颇,养育之恩来自父母双方。 (二)我们若希望我们的儿女孝敬我们,我们就该先孝敬我们的父母。父母是生命的源头,我们不忘生命的源头,我们应孝敬父母,同时,孝敬父母是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3,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出二十13】「“不可杀人。」 〔吕振中译〕「不可杀人。」 〔原文字义〕「杀人」谋杀,杀死。 〔文意注解〕「不可杀人」意指基于神珍视、尊重人的生命,不可无故杀死任何人,包括自杀、堕胎(母腹中的胎儿也是生命)等,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杀人,我们没有权力终止人的生命,除非危及母亲的性命或按照律法执行死刑。又按主耶稣的教训,动怒和怀怨虽然没有杀人的行为,但仍会遭受神的审判(参太五21~26),因为杀人的动机往往由怒气和怨恨而来。 〔话中之光〕(一)本诫命仅限于自己能力所及、主动的加害别人,至于非自己能力所及、被动误杀别人,并不违犯它。例如:服兵役加入战场、子宫外孕引流胎儿、警察被迫自卫、法官或陪审团判定犯人死刑等,并不适用于本诫命。 (二)「不可杀人」不能用来支持「废除死刑」的根据,因为二十一章叙述违背十诫之处理方法时,亦有死刑。 【出二十14】「“不可奸淫。」 〔吕振中译〕「不可行奸淫。」 〔原文字义〕「奸淫」犯奸淫,婚外情。 〔文意注解〕「不可奸淫」意指正常婚姻关系之外的一切男女性行为,都在禁止之列。圣经将这一类的罪行分别如下:(1)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性关系,通常称为『奸淫』或『通奸』(Adultery);(2)未婚男女,无论对方的婚姻状况如何,无论对象是人或动物或器具,都将双方的性行为统称为淫乱(fornication);(3)男和男、女和女发生同性性行为,称之为『可羞耻的事』(参罗一26~27),源自所多玛和蛾摩拉,故英文名称是Sodomy;(4)违反人伦和肉身亲属关系的性行为,亦即『乱伦』(参利十八章);(5)眼睛看见异性,心里动淫念的,主耶稣将之列入『犯奸淫』(参太五27~30)。 〔话中之光〕(一)禁止奸淫是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神圣与人格的尊严,也违反当日神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参创二24;二十6;三十九9)。 (二)性开放,通奸,婚前、婚外的性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不尊重自己的身体、名声,又不尊重对方的名声、幸福及身心灵健康,更不尊重下一代之幸福! (三)神给人类生育的本能是圣洁的,「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四)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 【出二十15】「“不可偷盗。」 〔吕振中译〕「不可偷窃。」 〔原文字义〕「偷盗」偷窃,偷走。 〔文意注解〕「不可偷盗」将原属于别人的金钱、财物、生财之道(如专利、秘方、公司组织等),以不正当的手段据为己有,一律称之为『偷盗』,其中包括:(1)不正常的运用权位谋利、私下索取贿赂、佣金;(2)克扣工资、利用童工或奴工、欠债不还;(3)不正当的买卖、斤两不足或多报、偷工减料、故意倒闭、假冒商标、欠漏税;(4)拐卖人口、装残乞讨、谎称陷入绝境、不正当的募捐…等等。凡是在别人不知情的景况下,使神、国家、社会、团体、私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自己蒙受利益者,均可列入偷盗。 〔话中之光〕(一)何谓偷盗?圣经清楚说出,应奉献的不奉献,应付出的不付出,乃是偷盗(参玛三8~10),不应获取的获取也属于偷盗。我们有否尽本份照顾家人、亲属(参提前五8)?应纳的税我们有否纳?我们有否借而不还?我们有否随便把公物私用──笔、纸、邮票、信封等? 【出二十16】「“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吕振中译〕「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你的邻舍。」 〔原文字义〕「假」欺骗,虚假;「见证」见证,证言;「陷害」(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作假见证』原意是指在法庭上作不实的证供,影响审判官的判决,令无辜的一方蒙受其害;推而广之,任何谎言、造谣、捏造事实、虚构证据、假新闻、帮助散播不实之事,致使对方受到打击,令其名誉、品格、信用、钱财、事业、家庭受害者,都可视为作假见证。 〔话中之光〕(一)我们无论是处理个人事务,或公开发言,都应当诚实。无论在甚么场合,对一件事讲得不尽不实,半真半假,或歪曲事实、捏造编假,都是「作假见证」。 (二)神警告我们,不可欺诈。即使许多人把欺诈当作平常事,属神的子民却绝不可随波逐流。 (三)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 【出二十17】「“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吕振中译〕「不可贪爱你邻舍的家(或译:房屋),不可贪爱你邻舍的妻子、奴仆、使女、牛、驴、和你邻舍的任何东西。』」 〔原文字义〕「贪恋」渴望,贪图;「一切所有的」(原文无此词)。 〔文意注解〕「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意指不可贪图别人所拥有的人或物,无论仅止于内心的想望和恋慕,或者将此贪恋付诸实行,都在禁止之列。圣经明说贪财为万恶之根(参提前六10),又将贪婪与拜偶像同列(参西三5),可见其严重性。 〔话中之光〕(一)可以这样说「贪心」是一切犯罪的开端。在圣经中可以列举出许许多多因为贪得无厌﹐以致有的是「贪小失大」﹐有的是身败名裂﹐得不偿失。 (二)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三)世上有各式各样的「贪」,有的贪口腹,有的贪财,有的贪名,有的贪色,有的贪世界。虽然「贪」不一样﹐但结局多是自取灭亡。 (四)主耶稣的教训我们:「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路十二15)。 (五)贪恋就是「渴望拥有」,当一个人渴望拥有别人合法拥有的一切时,这人已经是犯了十诫。 【出二十18】「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远远的站立,」 〔吕振中译〕「众民见了雷轰、闪电、角声和山上冒着烟;就惧怕(原文:人民看见),直发颤,远远地站着。」 〔原文字义〕「雷轰」声音,响声;「闪电」火炬;「角」号角,公羊的角;「发颤」颤动,震颤,摇动;「远远的」遥远,距离。 〔文意注解〕「众百姓见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就都发颤」『雷轰、闪电、角声、山上冒烟』意指神临在的情景(参十九16),震慑人心,为之恐惧战兢。 「远远的站立」形容因害怕而倒步退后,保持一段距离,不敢向山边接近。 〔话中之光〕(一)神对祂的子民说话,有时显出大能的威严,也有时以微小的声音。为甚么会不同呢?祂每次说话,都用最有效的方法,以完成祂的旨意。 【出二十19】「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 〔吕振中译〕「对摩西说:『你对我们说话吧,我们就要听;可别让神和我们说话呀,恐怕我们死亡。』」 〔原文字义〕「听」听从;「恐怕」(原文无此字);「死亡」被杀死,被治死。 〔文意注解〕「对摩西说:求你和我们说话,我们必听」这是指众百姓看见可怕的情景之后(参18节;来十二19~21),趁着摩西下山传达神的话之际(参十九25),向他提出这个请求。 「不要神和我们说话,恐怕我们死亡」这是因为众百姓误以为公义的神在盛怒之下,毫无怜悯,立即处死他们,而无转圜的余地。 〔话中之光〕(一)圣经中多处提到「不要害怕」。神并不是想要惊吓以色列人,祂显出大权能的目的,是要以色列人认识祂是真神,理当顺服祂。只要他们顺服,就可以蒙祂大能的荫庇。祂要我们出于爱心,而不是由于惧怕才信从祂。 (二)要想战胜恐惧,就必须更多地被祂的大爱充满。「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壹四18)。 【出二十20】「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祂,不至犯罪。”」 〔吕振中译〕「摩西对人民说:『不要惧怕,因为神来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你们时常敬畏他,不至于犯罪。』」 〔原文字义〕「惧怕」惧怕,害怕,敬畏;「降临」进来,前来,靠近;「试验」试验,测验;「敬畏」敬畏,尊敬,恐惧;「犯罪」犯罪,错过目标,出差错。 〔文意注解〕「摩西对百姓说:不要惧怕」这里的『惧怕』是指害怕自己动辄得咎,畏惧受神惩罚。 「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神降临』指神降临西乃山上(参十九16~25);『试验』指含有积极目的的试验,为要叫祂的百姓得益处(参彼前一8)。 「叫你们时常敬畏祂,不至犯罪」『敬畏』的意思与『惧怕』相近,却有分别。『敬畏』是怕得罪神,因此不敢任意妄为;『惧怕』是单纯对神的威严心存畏惧,却与自己的行为没有关联。英国诗人邓恩(John Donne)曾说:『主阿,求你赐我一颗敬畏你的心,使我不至于惧怕你!』(So give me, O Lord, a
fear, of which I may not be afraid.) 【出二十21】「于是百姓远远的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吕振中译〕「于是人民远远地站着;摩西就挨近暗雾那里,暗雾就是神之所在。」 〔原文字义〕「远远的」遥远,距离;「挨近」拉近,靠近;「幽暗」乌黑,阴暗,乌云,密云。 〔文意注解〕「于是百姓远远的站立」『远远的』指远离山脚下的界限之外(参十九12),可见百姓似乎并未将摩西安慰鼓励他们的话听进去。 「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幽暗』形容神的住处(参王上八12),是人肉眼所不能视透的,但似乎无碍灵眼的视觉(参启四2;赛六1)。 〔话中之光〕(一)神是光,也住在光中,却恩慈地隐密起来,世人微弱的眼睛不能看见。神今天仍有祂隐藏的秘密,向聪明通达人藏起来。可是你不必怕它们;尽管在神面前接受你所不解的东西;忍耐等候。不久祂要指示你黑暗中的宝贝,隐密中的荣耀。 (二)不要怕靠近前面的黑云。神在其中。「有火炼的试验临到你们,不要以为奇怪,(似乎是要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欢喜;因为你们是与基督一同受苦」(彼前四12~13)。 【出二十22】「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向以色列人这样说:‘你们自己看见我从天上和你们说话了。」 〔吕振中译〕「永恒主对摩西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你们自己看见我从天上和你们说话了。」 〔原文字义〕「看见」看见,觉察,注意;「说话」谈话,讲论。 〔文意注解〕「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向以色列人这样说」神吩咐摩西向以色列人转达祂的话。 「你们自己看见我从天上和你们说话了」这是指『眼见为证』,见证十诫是神亲自颁赐给以色列人的。 【出二十23】「你们不可做什么神像与我相配,不可为自己做金银的神像。」 〔吕振中译〕「银的神像金的神像、你们都不可作、来和我相配,千万不可给自己作呀。」 〔原文字义〕「像」(原文无此字);「相配」(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你们不可做什么神像与我相配」意指不可为神制作任何神像,因为荣耀的神不是任何形像所能显明的。 「不可为自己做金银的神像」『为自己』意指为满足自己的想象与方便;『金银的神像』意指任何材质的神像,甚至最贵重的金银。 【出二十24】「你要为我筑土坛,在上面以牛羊献为燔祭和平安祭。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 〔吕振中译〕「你只要给我造土坛,在上面祭献你的燔祭和平安祭、你的羊和牛;凡我使人纪念我名的各地方,我都要到你那里赐福与你。」 〔原文字义〕「坛」祭坛;「献」宰杀祭牲;「燔祭」燔祭,升高;「平安祭」平安祭,结盟之祭;「记下」记得,回想;「赐福」祝福,屈膝。 〔文意注解〕「你要为我筑土坛」『土坛』指临时性的祭坛,用以献祭。 「在上面以牛羊献为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是把祭牲完全焚烧,献给神之馨香的火祭(参利一9,13,17);『平安祭』是为向神感恩或还愿而甘心献上的火祭,含有维持神人之间的平安友好之意(参十八12)。 「凡记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里赐福给你」意指凡是高举神的圣名,敬拜独一的真神的地方,神必会亲自以临在和赐福来回应。 【出二十25】「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因你在上头一动家具,就把坛污秽了。」 〔吕振中译〕「你若给我造石坛,不可用凿成过的来建筑,因为你在那上头一动刀斧,就使坛变成凡俗了。」 〔原文字义〕「凿成的」砍,劈;「动」挥动,摇动;「家具」刀剑,切割石头的工具;「污秽」玷污,沾染,亵渎。 〔文意注解〕「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意指如果是以石头筑祭坛的话,不可用斧凿或砍劈成的石块。 「因你在上头一动家具,就把坛污秽了」『家具』意指切割之类的工具;筑坛的石块若经过工具的凿或砍劈,整座祭坛便被玷污而不洁净了。 【出二十26】「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 〔吕振中译〕「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在那上头露现你的下体。』」 〔原文字义〕「上」上去,上升,攀登;「台阶」阶梯;「露出」揭开,显露;「下体」私密部位,赤身。 〔文意注解〕「你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露出你的下体来」意指上坛时不可使用台阶,仅能站在地面上(指实心的斜坡),以免祭司的下体被人看到。 〔话中之光〕(一)人在神面前得以亲近神,是用不着台阶的,都是站在同一地位上,谁也不比谁高尚,谁也不比谁圣洁。人与神之间也用不着介绍人,除了祂儿子耶稣基督以外,谁也不能作中保。只能直上,不能抬脚,因为一抬脚就会露出下体来。 (二)甚么时候教会有了圣品阶级,什么时候就会推翻了救恩价值。你要想得救,不必向人学习,只要你肯仰望相信就够了;这个标准之间没有阶梯,是直上的,一上台阶就要显出人的愚昧来。 叁、灵训要义 【十诫──神子民信仰和生活的纲领】 一、十诫的来源 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1节):神亲自说话 2.「我是耶和华你的神」(2节):救赎我们的永活神 二、向着神的四诫 1.「不可有别的神」(3节):唯有祂是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跪拜…事奉牠」(4~6节):包括任何人事物的偶像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7节):必须以心灵和诚实拜祂(约四24) 4.「当纪念安息日,守为圣日」(8~11节):要纪念主恩,祂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 三、向着人的六诫 1.「当孝敬父母」(12节):尊重伦常,唯一带着应许的诫命(弗六1~3) 2.「不可杀人」(13节):尊重生命,包括不可自杀和堕胎 3.「不可奸淫」(14节):尊重婚姻,包括不可有任何同性和婚外性行为 4.「不可偷盗」(15节):尊重财产权,包括不可有任何不正当的利益 5.「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16节):尊重公义,包括不可有任何不诚实的言行 6.「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并他一切所有的」(17节):尊重人权,包括不可有任何越权的贪念和行为 四、人对十诫该有的回应 1.「就都发颤,远远的站立」(18~21节):敬畏神 2.「不可做什么神像与我相配」(22~23节):不可将看不见的神形像化 3.「你要为我筑土坛」(24~26节):按照常规献祭敬拜神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出埃及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出埃及记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