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三十八章短篇信息 目錄: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文字釋經證道(張策) 創世紀第三十八章讀經筆記(麥穗)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讀經劄記 王國顯 現在神把他的手轉到約瑟的身上。在還沒有記錄約瑟所經過的事以前,在三十八章堙A神把猶大的一些事情記錄了一下。猶大在雅各十二個兒子堙A除了約瑟以外,算是一個比較好的兒子。但是所謂比較好,只是一個比較而已。沒有太壞就是了。但神不是說他是一個完全人,也不是說他比其他的兄弟更能得神的喜歡。 猶大為甚麼能承接長子的名分 在三十八章堸O載了猶大的第一代,簡略介紹了猶大的後代的來歷。在這一章堙A我不想詳細去看,但是有一些事情,我必須給弟兄姊妹們指明的。猶大生了三個兒子。他為長子娶了妻子,但是他的長子是非常壞的,所以神就擊打他的長子。他的長子就死了。按著習慣,那時還沒有律法,只是那時神在他們中間的帶領,有一些規矩。如果哥哥娶了妻子,沒有生下孩子就死掉,弟弟就要把他的嫂嫂娶過來,生下來頭一個兒子就歸給他哥哥的名下,以後的孩子才歸他自己。猶大的第二個兒子不甘心作這事,所以在神眼中也看為惡,因為沒有接受神的帶領。神又讓他死了,然後猶大還剩下一個兒子,他就想,這個媳婦也許是不祥之物,怎麼兩個兒子娶了她都死掉呢?所以他就有一種恐懼,不大甘願把小兒子給他的媳婦。他就讓他媳婦回娘家,他說,“等我兒子長大了,我才叫你回來。” 猶大一直沒有履行這一件事。所以他的媳婦他瑪用了一點計謀為猶大生下了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一個就叫法勒斯,一個就叫謝拉。我們曉得,猶大應當還有一個兒子。那個就叫示拉。但是我們後來看猶大的後裔的時候,就沒有看見示拉。我們看猶大的後裔堙A只有法勒斯跟謝拉,示拉很可能也死掉了,沒有後代。 這一件事情,按人來看是一件醜事。但是很希奇,這一件事情卻給聖靈收在基督耶穌的家譜堙A為甚麼呢?我們必須追查三十八章在神計畫堛熒N義。這樣的一個猶大,按人來看是亂倫了,跟流便的亂倫是同樣的,但是卻沒有接受同樣的懲治。為甚麼?並且聖靈把這事收在耶穌基督的家譜堙C我們看到流便因著污穢了父親的床,失去了長子的名份,不能承受應許。西緬和利未因為殺人流血太多,也失去了承受應許的資格。輪到猶大,這第四個兒子,他也不見得有甚麼了不起的資格,但是神卻讓他順序的去承受了神的應許,沒有取消他的資格,那究竟是甚麼回事呢?如果站在人的觀點上來看,三十八章所發生的事實在不是美事。但神卻接受了這個事實。這給我們有甚麼啟示呢? 馬太福音堛漁a譜 為了瞭解這事,我們還是翻到馬太福音去。第一章基督的家譜,第三節,“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這段歷史在人看來是一個污點,但是聖靈卻把它放在基督的家譜堙A在道德上的觀念是不容易領會的,為甚麼神會這樣作?我們都會有這樣的想法,原因非常簡單,因為我們在亞當的天性堙A常常不自覺的是站在一個自義的地位去看自己以外的人、事、物。所以我們覺得這個不對,那個也不對,那個更不對。但是等到有一天神的光照明我們一下的時候,我們立刻就發覺,的確這個不對,那個不對,那個也不對,那個更不對,自己也一樣的不對。 我們覺得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我們讀耶穌基督的家譜的時候,你難得找到一個對的人。從開始一直到末了,一直到主降生前,你沒有辦法找到一個對的人。但主就是生在這一堆人當中。如果從這樣的事回過來看三十八章,我們看到了一件事,“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但是神卻是在沒有義人的事實堨h為人預備一個稱義的恩典。如果真有一個義人,那一個人是不需要稱義的,因為他就是義。但是感謝神,藉著猶大所發生的事,雖然這件事有情有可原的原因在媕Y,因為那情有可原的事是按著律法的原則來發生的。無論如何都是不美的事。但是猶大還是在神面前蒙紀念。就更顯明“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所以需要恩典。 人不是因人所有的義而接受恩典,人是在自己沒有義的事實上,來接受神的恩典。我們需要主給我們能看到三十八章的意思。當然,如果猶大就是三十八章這樣的這一個人,他也沒有資格來承受神的應許的。若是我們把猶大整個的人來看,站在人的觀點上,猶大還不失為一個好人,但肯定是一個帶著很大的瑕疵的好人。雖然他瑪氏的方法不算光明,但是和猶大作比較,他瑪氏還是行在律法的原則堙A而他自己卻把律法完全的扔到背後,所以他承認自己的愚昧。因此,我們看到猶大的心還是柔軟的。這是猶大的第二個長處,也是神紀念他的原因之一。 也許再多提一點,叫弟兄姊妹更清楚一點。為何當時神的帶領是必須要為哥哥生子立後呢?這個觀念在近代人來看,根本是不可能接受的。但是我們必須曉得在舊約堙A神要向人表明他對人的心思只能通過神的律法。神要藉著律法的定規來讓人明白,神的心思是紀念人的,神是願意永遠紀念人的,所以每一個人都必須要有後代。藉著他的後代把他的名字留下來,可以在神面前有永遠的記錄。這也是以色列人很注重家譜的原因之一。透過家譜,就一直把人帶到神的面前蒙紀念。 透過家譜也把人帶到亞當的那堨h,也就是把人帶到神的目的堨h。因著這樣的緣故,所以在舊約堙A神很重視人的名字,使人能給紀念。人要得永遠的紀念,他必須要有後代。因為沒有後代,他的名字到他那奡N停止了。他瑪氏在這一件事上摸到神的心思,猶大在這一件事上卻忽略了神的心思。但是等到他瑪氏的事顯出來的時候,猶大也蘇醒了。這是猶大堶悸漪X軟,在神面前的柔軟,那也是神繼續的紀念猶大的第二個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還是在弟兄相認的事上猶大所表明的。等我們讀到那堮玊畯怞A說了。
── 王國顯《活了…就死了──創世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第三十八章讀經記錄 蔣繼書 第37章講到約瑟的事情,他的哥哥們把他給賣了,最後告訴我們,是“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創37: 36)”到了第38章,就應該接著從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說下去,那就是說,應該是接著第39章的內容。可是,在這中間卻插了一個第38章。為什麼?在摩西寫五經的時候,聖靈要怎樣作工,我們不太清楚,但我相信一件事情,很可能這是按照時間發生的順序在那裡接續的。如果按著約瑟的時間連接起來,就應該是第38章,然後接著第39章。很可能第38章的這件事情就是正好發生在這一個時候。現在來看第37章的約瑟: 創37: 2雅各的記略如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 約瑟,十七歲了。我們怎麼知道他十七歲了呢?我們要把雅各在巴亞蘭的時間連在一起來看: 創31: 38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 創31: 41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 這二十年中,十四年是為了拉班的兩個女兒雅各服事他,六年服事他的羊群。那麼,他在 巴亞蘭他舅舅拉班家總共有二十年。前七年還沒有和拉結結婚,後七年結婚了。結婚後,又服事羊群六年,那就是十三年。那麼就是說,雅各最後的孩子應該只有12歲。 創30: 22-25神顧念拉結,應允了她,使她能生育。拉結懷孕生子,說,神除去了我的 羞恥。就給他起名叫約瑟(就是增添的意思),意思說,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拉 結生約瑟之後,雅各對拉班說,請打發我走,叫我回到我本鄉本土去。 拉結生約瑟後,就正好是十四年。前面七年,他要走,拉班留住他,又再做了六年,所以, 當雅各離開巴亞蘭的時候,約瑟應該是6歲了。在創37: 2節的時候,他已經17歲了,也就是說,他走的時候是6歲。這也就是說,雅各回來以後在迦南地已經住了 11年了。 所以,約瑟被賣了的時候,己經17歲了。那麼猶大(第38章)恐怕差不多有20歲以上 了。 第38章插入講的是猶大。猶大是雅各的第四個孩子。第一個是流便,第二個是西緬,第 三個是利未,第四個是猶大。猶大差不多20歲以上才結婚,他什麼時候結婚的呢? 創38 : 1-2 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他們生了三個兒子:珥、俄南、示拉。 創38: 3-6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她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 俄南。她複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他瑪,這個名字的意思有兩個:1)棕樹;2)被建立。到底怎樣被建立,以後還會說到。 創38 : 7-8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這個在摩西的律裡面有這一條,神希望他的子民都有基業。比如,他們進了回南地就分 地給他們,如果他的名字沒有了,就不可能分地給他了,他也就沒有基業啦。為了這個緣故,在一個家族裡面,如果哥哥死了,他的名字就沒有了,如果他沒有孩子,沒有人繼承他這個產業了,分地也就沒有基業給他。所以,就要他的弟弟和這個寡婦生一個孩子,生出來的這個孩子就算為哥哥的後代,就可以分地,可以有產業。這是在摩西的律法裡有這樣的規定。當然,現在我們在讀創世記的時候,摩西還沒有出生,當然也就還沒有律法。但是,這裡告訴我們,在以色列人裡面已經有了一個教導或者教訓,就是哥哥如果死了,為了立後,弟弟就要盡本分。請讀: 申命記25: 5-6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 在摩西的律法裡有這麼一個規定,但是以色列人在沒有律法以前就有這個教導了或者遺 傳。所以,猶大就要他的第二個兒子俄南和嫂嫂為哥哥生一個兒子,作為後代。但是,俄南這個弟弟怎麼樣呢? 創38: 9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俄南知道生個兒子不歸自己、而是歸他的哥哥,就不願意。人都想要長子啊。長子的名分很重要,所以,他就不願意,這就有罪了。 創38 :10俄南的在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現在,猶大的兩個兒子都死了。猶大心裡怎樣想的呢? 創38:11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父親家裡。 本來,他瑪應該和他最小的兒子示拉盡本份的,但是,現在兩個兒子都死了,猶大恐怕示 拉也像兩個哥哥一樣死了,所以,就打發他瑪走了,理由是:等我兒子示拉長大。那麼,他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裡。 創38:12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這實際上不是一個短時間了,是己經過了很長時間了。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然後他就和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這個亞杜蘭人就是第1節裡的那個人:“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 創38 : 13-14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 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瞼,又遮―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他瑪有一個思想,我既然屬於你猶大家裡的人啦,第一,我丈夫(珥)死了,第二,你的 第二個兒子也不按照我們的遺傳和教訓作這樣的事情,那麼,等第三個兒子也長大了,你 作父親的也不給我,難道我就一輩子守寡嗎?她就覺得她應該為猶大的兒子留一個後,這 個留後的作法是對的。從摩西的律法上來講,也是這樣的。但是,猶大沒有這樣做。他答 應等第三個兒子長大了,就來娶她。可是,他卻沒有這樣做。 所以,他瑪就用了一個詭計:“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在那個時候,一般的人都有家,不會在路邊坐的,除非是妓女。猶大他的妻子已經死了, 在路邊看到一個妓女,猶大就要和她同寢。他瑪也願意,為什麼呢?橫豎都是你家裡的人 嘛,你的小兒子不同意,那麼就只有找你這個公公啦。可能她是這樣想的。 創38 : 15-26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瞼。猶大就轉到她那裡去,說,來 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 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猶大 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 衣裳。猶大托他朋友亞杜蘭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她。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她,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她。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 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拼杖都是誰的,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她同寢了。 結果她就從猶大懷孕了。她的這個辦法是用肉體、用詭詐作成的。猶大找妓女也是錯的,這就是一個罪,很明顯的罪。這個罪的結果就是生了兩個兒子。這個罪也叫亂倫的罪,是神不允許的。 利未記20: 12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這是摩西律法的規定。按照這個規定,他瑪應該治死,猶大也應該治死。但是,在創第38 章的這個時代,摩西律法還沒有出來,所以,沒有把他們治死。但是,在神面前來看,這是個罪。因為這個罪的緣故,他瑪的名聲就不好了。然後他們就生了兩人的孩子
: 創38 : 27-30他瑪將要,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 只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栓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給他起名叫謝拉。 讀到這裡,我們就看見,第38章很可能是按照秩序寫的。猶大的事情在前面。他們把約 瑟賣掉了,猶大就發生了這件事情:猶大結婚了,然後兩個兒子死了,等等。聖經裡為什麼把猶大的孩子記載得這麼清楚?又為什麼把這個罪記載這麼清楚?為什麼沒有把西緬的兒子、利未的兒子記載得這麼清楚? 創35: 22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這個在歷代志裡頭也記載了 : 歷代志上5: 1-2 以色列的長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猶大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 但是,為什麼聖經中把這麼罪惡的事情記載得這麼清楚? 馬太福音1: 1-2 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後裔子孫原文都 作兒子下同)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 這裡把猶大記在前面,沒有寫西緬和他的弟兄,因為君王要從猶大出來。主耶穌是從猶大這個支派出來,所以,就不說其他的人啦。 馬太福音1: 3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侖。希斯侖生亞蘭。 法勒斯,按肉體他是主耶穌的祖先。他瑪和猶大這犯罪的人也是主耶穌的家譜裡面的祖先,但是聖經專門把罪記載在這裡。我們人若寫家譜,都希望寫光彩的一面,醜的一面就不要寫了。 那麼,聖經裡為什麼要把這個寫出來呢?那就是告訴我們,人都是有罪的。神乃是要拯救罪人。所以,主耶穌的名字的意思就是要把他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 21)。因此, 在這裡就沒有忌諱,把猶大和他瑪亂倫的這個事情記下來了,這就看見神的救恩就臨到罪人的身上。 在馬太福音主耶穌的家譜裡面,除了馬利亞以外,還有四個女人:1、他瑪。2、喇合氏。3、路得。4、烏利亞的妻子。 馬太福音1: 3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侖。希斯侖生亞蘭。 馬太福音1: 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 馬太福音1: 6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喇合氏,是個妓女。 約書亞記2: 1當下,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作探子,吩咐說,你們去窺 探那地和耶利哥。於是二人去了,來到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裡,就在那裡躺臥。 這兩個探子只能住在一個妓女的家裡,因為別的家裡不能接待他們。為什妓女要接待他 們,要錢嘛。但是,這個妓女最後耶利哥城毀滅的時候,這個妓女得救了。請讀: 約書亞記6: 22-25約書亞吩咐窺探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著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她所有的都從那裡帶出來。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眾人就用火將城和其中所有的焚燒了。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放在耶和華殿的庫中。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她父家,並她所有的,都救活了。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這個妓女是個外邦人,住在耶利哥,她得救了,因為她隱藏了以色列人的探子、保護了他們,而且她的心也是要歸向神的。她有這一個心要歸向神。請再讀: 約書亞記2: 8-14 二人還沒有躺臥,女人就上房頂,到他們那裡,對他們說,我知道耶和華己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幹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二人對她說,你若不洩漏我們這件事,我們情願替你們死。耶和華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 雖然她是一個妓女,在道德上是非常低的,但是她要神,她要得救,這個心就對了。所以,主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 13)”因為她有這一個心,最後她蒙拯救了,而且拯救她的探子,其中一個就成了她的丈夫。雖然聖經裡沒有記載這一件事 情,可是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就看見以色列人他們最後一天第七次圍繞耶利哥城時,百 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所以,這兩個探子也是直上,正好到那裡把她救出來了。再讀: 馬太福音1: 4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撒門,就是主耶穌的祖先,是他和喇合氏結婚了,以後生了波阿斯,下面馬上講: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因此說,波阿斯的母親是一 個妓女,所以,當路得回來的時候,他就沒有輕看路得這一個人。 關於路得這件事情,聖經中有路得記這卷書。路得,是一個摩押的女子(得1: 1-5)。這 是以色列人因為逃避饑荒到摩押地居住後發生的事情。摩押是羅得和他大女兒亂倫後的後代,羅得是亞伯拉罕的侄子: 創19: 36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 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一個是亞捫,一個是摩押,他們是兩個女兒和父親亂倫生出來的,就是罪了。摩押人是有罪的,在神眼中看來是不乾淨的,雖然他是羅得的後代。 路得記1: 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這兩個兒子一個叫瑪倫,一個叫基連,他們都沒有後代: 路得記1: 6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我們再來讀1-3節: 路得記1: 1-3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琚A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 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琲漸H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在猶大伯利,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的這個人是猶大人,是主耶穌的祖先,也就是說,主耶穌是從猶大的後代。 路得記1: 15-18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己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 跟著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 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哪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路得這個摩押女子,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是,她有一個心: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 神就是我的神。她要神,所以,她就蒙恩了。蒙恩以後,她們就一起回到了猶大伯利琚C “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琚A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得1: 22)”她們有一個最近的親戚就是波阿斯: 路得記2: 1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這個波阿斯,我們在前面講了,他是一個妓女的兒子。 路得記2: 2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阿,你只管去。 利未記23 :22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神給以色列人一個規定,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 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所以,路得就去拾麥穗。拾回來作什麼?給婆婆和自己吃。 路得記2: 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 聖經這裡記載說“恰巧”,其實是神的安排,神的安排就是那麼巧。 路得記2: 4-8波阿斯正從伯利琩,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阿,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 你看,波阿斯對路得有多憐憫啊。 路得記2: 11-12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 波阿斯也知道她們所行的。最後波阿斯就娶了摩押女子路得為妻。我們再讀馬太福音:“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太1: 5-6)”這裡我們看見波阿斯從路得生了一個兒子叫俄備得, 俄備得是大衛的祖父,耶西是大衛的父親。這條線就是這樣來的, 我們已經看到了主耶穌家譜裡的四個女人中的三個女人:1、他瑪氏,有亂倫的罪。2、喇合氏,是一個妓女。3、路得,是一個外邦人摩押的女子。但是,她要神,神也救她。現在我們來讀第四位女子: 馬太福音1: 6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大衛犯了一個淫亂的罪,把別人的丈夫打死了,奪了別人的妻子。這一件連著一件罪惡的 事情,聖經都記載地非常清楚。赫人烏利亞的妻子就是拔士巴。拔士巴這個女人實際上還是以色列人的後代,不過她嫁給了赫人。 撒母耳記下11: 2-17 —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 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 利亞的妻拔示巴。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 同房,她就回家去了。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大衛差人到約押 那裡,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裡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烏利亞來了,大 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什麼不回家去呢?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或 作王)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 作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決不行這事。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裡, 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 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裡去。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裡有勇士,便將烏利亞 派在那裡。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我們看見大衛犯了一個淫亂罪。大衛為什麼會犯下這個罪?第2節告訴我們:“太陽平西, 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你看,大衛當時的生活就是一個犯罪的生活, 太陽都平西了你才起床呢?那麼就是說,他過夜生活了。人放鬆了、鬆弛了,就在這個時 候他犯罪了。他犯罪以後,為了掩蓋烏利亞妻子懷孕的事情,就把烏利亞調回來。烏利亞 回來了,大衛希望他趕快回家去,他回家去就可以把這個孩子遮掩起來,以後這個孩子就 是烏利亞的了,就不是我大衛的。你看,大衛是很詭詐的。 但是,這個烏利亞很忠心,他不回去,為什麼? “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 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或作王)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原文作我指著王和王的性命起誓),我決不行這事。”他不會回去與妻子同住,就住在外面。大衛又請他吃飯,讓他喝醉,又想讓他回去,但是他還是不回去。大衛沒有辦法了,只有把他弄死。所以,大衛親自寫了封書信叫烏利亞帶給元 帥約押,要約押派烏利亞到陣勢最前面的地方去,把他害死。害死了烏利亞,大衛得到了 他的妻子。這是非常大的一個罪。從聖經裡我們來看,像這樣大的罪惡怎麼能夠記載在馬 太福音第一章裡頭啊?這樣的人、這樣的事應該隱瞞起來才對啊? 這裡就是告訴我們一件事情,人自墮落以後,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大衛是合神心意的 人,蒙神對付的人,蒙神照顧的人,他一落在肉體裡面一樣地犯罪。猶大也是一樣地犯罪。 聖經這裡擺了四個女人在我們面前,不管是外邦人也好,是以色列人也好,沒有一個人是 義人。因此,神的救恩要借著主耶穌臨到所有亞當的後裔。 感謝神,為什麼創世記第38章一定要把猶大這件亂倫的事情記載下來,為什麼在馬太福 音第1章又要重新提出來,而且這四個女人除了路得以外都不光彩。一個是兒婦,一個是 妓女,一個是大衛奪了別人的妻,都不光彩。這一個就正好是聖經告訴我們的,人墮落後, 沒有一個人不是罪人,人落在肉體裡面,沒有一個人是完全的人。今天我們需要神的憐憫, 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要聽神的話,順從聖靈。否則,我們都是在肉體的裡面,在罪的裡頭。 ── 蔣繼書《出埃及記讀經劄記》 創世記文字第三十八章釋經證道(張策) 猶大與他瑪 讀經:創38章 內容: 一、猶大的兒子 38:1 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 38:2 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 38:3 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 38:4 她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 38:5 她複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本章沒有接著前一章繼續講約瑟的故事,而是特意講到了雅各十二個兒子中猶大的個人情況。前面我們已經講過,本來長子是流便,但由於過早運用長子的權利(35:22)而喪失了長子的名分;接著後面的西緬和利未因著殘暴無道也不適合勝任長子的名分(34章)。因此長子的名分就非緊隨其後的猶大莫屬了(29:32-35;37:26-27;43:3-5;44:14,18)。而且,大衛和基督都出自猶大這一支派(太1:3)。因此這一章的內容就顯然不是可有可無的了。 不過後來因著約瑟突出的表現,長子的名分最終歸了他(比較49:22-26;代上5:1-2)。 “那時”,一般認為是指上一章約瑟被帶到埃及去的時候(37:36)。但是,約瑟被賣時是17歲,而雅各率兒孫下埃及時,約瑟39歲,中間相隔僅22年。猶大不可能在這樣短的時間內,連生三子之後,再生法勒斯和謝拉雙胞胎,法勒斯又生兩個兒子(46:12)。可見第38章並非接續第37章,甚至遠在以撒死之前(35:28)。 雅各眾子當時住在希伯侖(37:14)。猶大到一個亞杜蘭人希拉的家裡去。亞杜蘭在希伯侖西北約25公里。希拉是猶大的一個朋友(20節),可能是迦南人。猶大在亞杜蘭那裡看見一個女人,是迦南人書亞的女兒,就娶為妻子。書亞的女兒就為猶大生了三個兒子,分別是:珥、俄南、示拉。而示拉出生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基悉又名亞革悉(書15:44;彌1:14),位於亞杜蘭之西約5公里。 作為迦南地的寄居者,和迦南墮落敗壞的文化融合一直是個嚴峻的挑戰。猶大顯然沒有效法爺爺以撒和父親雅各,反而是效法了叔父以掃,選擇了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他的問題還遠遠不止這些,下文還寫到了他的食言和嫖娼(11,14-16,26節)。 二、連克兩夫 38:6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 38:7 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 38:8 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 38:9 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
38:10 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 猶大的兒子長大了,就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可能也是一個迦南人。由於珥一貫作惡,神就懲罰他,取了他的性命。顯然,他沒有留下子嗣。 猶大就叫次子俄南娶長嫂為妻,為哥哥履行生子立後的義務。當時中東一帶,盛行弟續兄孀的婚姻制度,兄死如未留後,其弟當娶兄嫂,所生長子歸兄名下,使兄之產業有子可以繼承。後來這個制度也被收納在摩西律法中(申25:5-6)。 俄南雖然按照習俗和嫂嫂結婚了,但是他和嫂嫂同房的時候,卻“遺在地”,就是“射精在地上”。在原文這個動詞前還有“每當”的意思,就是說每次與他瑪同房的時候,他都這樣做。很顯然,他不想讓他瑪懷孕,也就談不上生孩子了。 俄南所以這樣做,聖經說原因是“知道生子不歸自己…免得給他哥哥留後”。就是說,他知道他瑪所生的第一個兒子歸在長兄的名下,不能算是自己的兒子,因此很不樂意。還有一個可能的原因是,長子的名分也會歸於第一個兒子;而他瑪如果無法生育,長子的名分就會歸於自己。同時,他這樣的惡行屬於個人隱私,他不說出去,他瑪只能吃啞巴虧,畢竟這不是女人方便說出口的。但是,神知道一切,就懲罰俄南,叫他喪命。 三、回家靜候 38:11 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裡。 兒媳他瑪連克兩夫,猶大很是震驚!要是三兒子娶她,再遭厄運,豈不讓他絕後!好在示拉還小,這倒是不錯的理由,因此,他要求他瑪暫時回到娘家守寡,等示拉長大再說。按當時的規矩,沒有兒子的寡婦就當歸回父家(參利22:13;得1:8)。他瑪也順從公公的安排,回娘家守寡。 四、主動出擊 1、剪羊毛 38:12 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 一晃很多年過去了,猶大的妻子去世了。哀喪的日子滿了以後(“得了安慰”的原意),他就邀上好朋友亞杜蘭人上亭拿去,因為剪羊毛的時間到了。中東遊牧民族,剪羊毛有如農民收割禾稼,其時舉行盛大筵宴,一同歡樂(撒上25:11;撒下13:23-25)。 2、扮作妓女 38:13 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 38:14 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 有人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在娘家守寡的他瑪。她已經苦等了很多年,示拉顯然已經長大了,但是公公依然沒有實踐諾言。她多少也明白,公公是擔心三兒子的安危,畢竟自己已經連克兩夫了。但是,過錯並不在自己,也不是什麼命硬的問題,完全是珥和俄南咎由自取。 既然公公似乎完全忘記了當初的承諾,或者說只是搪塞之詞,根本就沒有打算把示拉給自己做丈夫,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乾脆主動出擊。她脫了作寡婦所穿的衣服。古時寡婦有特別的衣服表明身份,讓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一個寡婦。用帕子蒙著臉,並且又遮住了身體,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坐等公公的到來。從下文看,她扮作了妓女來勾引猶大(15節)。 3、商議嫖資 38:15 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
38:16 猶大就轉到她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什麼給我呢?” 38:17 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 38:18 他說:“我給你什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 38:19 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 猶大到了,看到了他瑪所扮的妓女。因為是蒙著臉,並不知道就是自己的兒婦。他就主動的上來搭訕。他瑪問他以什麼為嫖資,他答應代價是一隻山羊羔,並且隨後會派人送來。他瑪要先給個當頭,就是抵押品。他不知道他瑪要用哪些東西作抵押品,他瑪說就要他的印、帶子和手杖。“印”是個人圖章;“帶子”用於把印懸系在頸項上,當作飾物;“杖”不單作行路的拐杖,因其上雕刻有可資辨認的花紋,故也作個人信物之用。 猶大就把這些東西給了他瑪,嫖娼宣告成功,他瑪也達到了自己的目的。發生關係之後,他瑪回家了,除掉扮妓女所用的帕子,仍舊穿上寡婦的衣裳(14節),繼續在娘家守寡。 4、贖回當頭 38:20 猶大托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她, 38:21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
38:22 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她,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 38:23 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她,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 剪羊毛之後,猶大就委託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代送一隻山羊羔給伊拿印城的那個妓女(14節),為的是換回自己的印、帶子和手杖。但是,希拉到了伊拿印城,卻沒有看到什麼妓女;詢問當地的人,說他們那裡根本沒有妓女。21節的“妓女”在原文與15節的“妓女”不同字,這裡應譯“廟妓”;古時迦南亞斯他錄女神廟有許多廟妓(申23:17-18),用賣淫所得來供奉神祇,其社會地位高於一般妓女。 希拉沒有完成猶大的託付,就返回把情況告訴猶大。猶大很是納悶,既然作妓女就是為了賣淫掙錢,自己已經按照承諾把東西送去了(17節)——在嫖娼上猶大倒是很守信!——怎麼那個妓女就蒸發了呢?她要自己的那些沒有什麼價值的東西作抵押品,到底是何用意?難道是另有打算?又是什麼呢?……他想不通,只好就此作罷了。他希望這個女人永遠不會再出現,免得給自己帶來羞辱。 五、處置他瑪 38:24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她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38:25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38:26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一晃三個月過去了。有人來報告猶大,他的兒婦他瑪懷孕了,很顯然是作了妓女了。猶大衝衝大怒,命令把他瑪從娘家拉出來,要處以火刑。古時的家長有權處死家人(31:32;42:37),後來火燒淫婦也成為合法的刑罰(利21:9)。 兒婦不守婦道,就應當處以火刑;自己嫖娼,就什麼罪也沒有,也不要承擔什麼刑罰,這叫什麼世道!我們看到的是,當時婦女地位的卑微,還有猶大的墮落和道德標準的混亂。雖然雅各多年前曾經帶著全家去伯特利(35:1-7)認罪悔改歸向神,但是這樣的復興顯然沒有持續下去,漸漸的大家又故態復萌、我行我素。 他瑪面對可怕的刑罰,毫不畏懼。她在被抓起來準備承受火刑的時候,叫人把抵押品(18節)帶給猶大,叫他辨認一下這些東西的主人;而她就是從這些東西的主人懷的孕。 東西送到了,猶大傻眼了,不就是自己的東西嗎!原來伊拿印城的那個妓女就是他瑪裝扮的。他也恍然大悟,怪不得後來要用山羊羔換取抵押品的時候找不到妓女(20-21節),原來他瑪就是見他遲遲不履行承諾而主動出擊,故意扮作妓女而從他得以懷孕,為他已經死去的兩個兒子生子立後!她並不是個妓女,也不是靠賣淫為生! 面對矢志不渝的媳婦,猶大頓時羞得滿臉通紅,承認媳婦比自己更有義。就是說她做的並不錯,錯的反而是自己:自己言而無信,沒有兌現當初的承諾,把長大的示拉給她做丈夫。 六、雙子出生 38:27 他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
38:28 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38:29 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什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38:30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時間過得真快,他瑪就要生產了,而且竟然懷的是雙胞胎。生產的時候,情景很有趣,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趕緊用紅線系上,為的是生下來之後好辨認先後,不至於弄錯。但是,這個孩子卻把手收回去了,另一個孩子出來了,就給先生下來的孩子起名叫“法勒斯”。“法勒斯”原意是“分開”,在含義上有“搶著出來”的意思。他後來成為猶大的嫡傳,大衛出自這一脈(得4:18-22),基督也在他的譜系裡(太1:3)。那個手上紮了紅線的孩子也隨後生出來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意思就是“紅色的”。 這兩個孩子是猶大的,因此後來在家譜中說他們是猶大的兒子(代上2:3-4)。 猶大的故事看完了,到底如何認識故事中的兩個主人公呢?很多人會嗤之以鼻:還用說什麼嘛!這倆都不是什麼好鳥!一個嫖娼,一個亂倫。 猶大的問題是很明顯的,沒有持守信仰,娶了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並且嫖娼,言而無信。他瑪呢?究竟如何正確認識這個人物呢?相信熟悉這個系列查經的肢體應當想起在分享《馬太福音》第一章的時候對他瑪的評價,這裡不妨照搬過來—— 他瑪是一個有信心的女性。她雖然扮作妓女,卻並不是為了賣淫。因為事實是只和猶大發生了一次性關係。她之所以采此下策,是因為她看重猶大家族的延續,看重神賜予的選民的名號,而猶大卻沒有兌現諾言。在這種情況下,他瑪只能找除了猶大兒子之外更近的親屬來履行為死者生子立後的義務,那就非猶大莫屬了。所以,當猶大明白她這樣的用意的時候,慨然長歎:“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而且事實上猶太人是一直以他瑪為榮的,請看:“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得4:12)。 這裡要補充的是,他瑪這樣做是冒著生命危險的,她清楚寡婦不明不白的懷孕是要被活活燒死的(24節)。當然,她也很有智慧,事先就為自己留下了退路,向公公索要了信物。然後在性命攸關的時候拿了出來,使自己化險為夷、轉危為安。 他瑪的問題也是有的,她遭受不公義的對待之後,不是去尋求神的幫助,而是用自己不光彩的手段實現了為猶大家族留下子嗣的目的。這也是她備受爭議的原因。 七、反省反思 1、本章為什麼講猶大個人的事情? 2、如何認識故事的兩個主人公?給我們哪些教訓? ── 張策《創世記文字釋經證道》 創世紀第三十八章讀經筆記(麥穗) 猶大和他瑪 在開始約瑟在埃及的故事之前,聖靈先記錄了猶大的事。雅各兒子們的故事是以約瑟為核心的。其他十一個兒子的事蹟除了與約瑟有關之外,基本沒有記錄,唯一的例外是猶大。三十八章是專門給猶大的。 雖然約瑟是主耶穌和救恩的預表,但 神選了猶大作為應許中的那條一直延續到主耶穌到來的生命線。這條線也稱為 “王權線脈 (royal line)”, 因為猶大支派是在以色列掌王權的。大衛、所羅門均出於猶大支派。 為什麼選猶大?這也許不是留給我們的問題。除了約瑟,雅各兒子中的確並沒有一個行為正真配得上承接這份祝福的。猶大自己也同樣。他在諸多事上犯了罪。 聖經不是後人為某些人和家庭歌功頌德,填脂塗粉而寫的歷史。聖靈所默示的,凡聖靈認為有必要說的,無論多羞恥都會說出來。在人眼裡的羞恥,勝過在
神眼裡的定罪 (better to be shamed before man than be damned before
God)。 以色列王族支派的父親猶大的故事就是這樣一個故事。 猶大的故事開始於有一天他離開他弟兄們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那地方離他家西北方接近二十公里。他一個人跑到這個外邦人的地方做什麼?或許他在牧羊時結識了這麼個人。他極可能是由於希拉告訴他那裡有個女子,讓他去相親的。看不到他和父親雅各問過這事。從聖經的口氣看,他去是有目的,並且他以為這是他自己的事,滿了自信。總歸,
他在那裡碰到一個迦南女子,並非偶然。 他娶了在亞杜蘭那裡看到的迦南女子。聖經連這個女子的名字都沒有記,說明整個這件事,在猶大心中是何等輕浮,沒有價值。 他從所娶的迦南女子生了三個兒子。長子叫珥 (“小心”),是猶大自己給起的名字;次子叫俄南 (“強壯”),是迦南女子起的。或許猶大直覺裡覺得自己走的不是一條平安之道,所以想要
“小心”些,但他娶的迦南女子顯然不以為然,爭著把次子叫了一個她自己覺得滿意的名字,“強壯”。 事實證明,這兩個兒子,不管是 “小心”還是 “強壯”,在耶和華眼中都看為惡。 需要注意到,說 “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不是隨便說的。並非一個人犯了血氣甚至肉體而做了錯事,這個人整個在耶和華眼中就為惡。要是那樣,世上豈還能有人站立,神的工作還能進行嗎?但這裡兩個由迦南女子生的兒子,在
神眼中實在是為惡,到一個地步 神即刻執行了懲罰,先後擊殺了他們。他們是亞伯拉罕家中第一個被 神擊殺的人。任何好奇而追問 神擊殺的理由都不會有太大意義。我們必須敬畏
神。 按照當時的習俗,哥哥死後,兄弟有義務娶遺孀為哥哥傳宗接代。俄南死後,這時應該讓三兒子續娶他瑪。 三兒子名叫示拉 (“懇求”)。好像在生示拉時,猶大有些醒悟,就有心求告
神。但由於珥和俄南兩人都是在先後做他瑪的丈夫時被 神擊殺的,猶大就猜疑他瑪是個專門 “克夫”的女人,恐怕示拉要是娶了他也會死,就因此藉口示拉還沒有長大,把他瑪送回她家去守寡了。 很長時間後,猶大妻子迦南女子死了。 猶大竟然感到得了安慰,說明那迦南女子給猶大帶來的是何等樣的煩惱。猶大就去看望他的朋友希拉 (好像每次猶大出事都和他這個亞杜蘭人朋友有點關係),並去剪羊毛。 在去的路上,猶大碰到一個像是妓女的女人,就主動上前要求,和她同寢。 和妓女行淫, 並且主動。這就是猶大已經墮落到的地步。或許他在前面那個不幸的婚姻中得出一個苦毒的想法,覺得與其和一個壞女人結婚長期受苦,還不如不結婚,和妓女同寢。這本身就是一個上了仇敵的當,失敗的意念,並且即使是那樣一個想法算的了一個藉口的話,也看到猶大過的是一個不敬虔的生活,在他身上幾乎看不到那曾為亞伯拉罕、以撒、甚至雅各身上特徵的活的信心。他活的是一個屬肉體的生活。 但他隨後才發現,他所做的,比和妓女行淫還要罪惡。因為那位他以為是妓女的女人,其實不是什麼妓女,而是他的兒媳婦他瑪。她遮了自己的頭,所以猶大沒認出她來。(其實在那個時候,妓女遮頭是一般的習俗,否則猶大不會視為正常而接受。即使是賣身的,也知道羞恥,所以遮臉。當今的時代也許已經很不同了。) 並且他瑪是有意的,精心設計的。她就是想要得一個兒子。她認為猶大對她是不公平的 (她是對的)。並且她認為猶大償還這個不公的最好方法是給她一個兒子。同時,與猶大同寢,也是最直接的對猶大那個不公平的迷信想法
(認為她 “克夫”)的回擊,讓猶大親自把欠的帳還上。 從他瑪和猶大事發之後的對話,可以看到連猶大也承認他瑪沒有別的動機,他也尊重他瑪求公平的理由,承認他瑪比他更公義 (創 38:26)。其實, 倒不是他瑪真的是公義的,而是猶大看到他自己的行為要比他瑪的還要不公義的多。 他瑪想要兒子,這是一個已經嫁人的女人合理的要求。或許她在猶大家中,清楚知道猶大的父親雅各和他祖先是耶和華 神應許祝福的一個特殊的家庭,所以就更加願意得一個從這個家出來的兒子,好和這個有福的生命線有關。無論如何,他瑪卻的確是從一個羞恥的事上反得了祝福。從她和猶大的那次結合生了兩個兒子
(雙胞胎)。正是從那個線上,後來主耶穌誕生。 猶大在此事上醒悟,從此沒有再和他瑪同寢。不管猶大之前多錯,你必須為他的此舉而贊同。已經犯的錯,在寶血的遮蓋底下。但他既然無法體面娶他瑪為妻,就從此一刀兩斷,以實際行動表示悔過。 這是一件羞恥的事。但他瑪不僅在兒子身上蒙了永遠的福,並且她自己的名字也沒有被抹去。在馬太福音主耶穌的家譜中 (馬太 1:3),他瑪的名字特別被提出來。在家譜中,一般妻子的名字是不提的,這不是因為歧視女性,而是因為在 神眼中丈夫和妻子為一體,提到丈夫就包括了妻子,在
神那裡一同全是算數的。但他瑪和猶大比較特別。因為按照人的想法,他們算不算夫妻,是個問題。然而聖靈特地把他瑪的名字和猶大並在一起,其用意再清楚不過。在神眼中,猶大和他瑪實際為夫妻。 這是何等的恩典! 不是 神在遷就人的過犯。只有看到恩典,才能明白這點。就像當初雅各以欺騙的方法得了以撒的祝福一樣,神是在恩典中越過了雅各的過犯而接受了雅各心中對
神的祝福的寶貴和珍惜,而不是任憑雅各利用過犯而搶奪一個本來不屬於他的祝福。他瑪也是同樣。她蒙了同樣的恩典。神越過了她的過犯而接受了她心中對 神祝福的渴慕。她的行為受責備,但她的心卻蒙悅納。這裡說出的,不是一個如何靠自己的手法獲利的可遊戲的規則,而是一個恩典的彰顯。 雙子蒙福 猶大和他瑪所生的雙子,法勒斯和謝拉,也是極特別的。兩人在出生時各自搶先。謝拉先伸手出來,從收生婆那裡接受了紅線拴在他指頭上,但隨後先出世的卻是法拉斯。由於這個緣故,就著家譜來講,法拉斯成了主耶穌生命線上的祖先。但奇妙的是,在主耶穌的家譜上,卻同時也提到謝拉。這不是因為他們是雙胞胎就必然給他的待遇。比如在家譜上只提到雅各,並沒有提到以掃。區別在於,謝拉和以掃是兩種不同的人。以掃對
神的祝福是不感興趣的,而謝拉卻和法拉斯一樣都想要祝福,並且兩人爭先恐後。“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馬太11:12)。法拉斯和謝拉都因為努力而得著了,只是好像有個次序的不同。 從另一個角度,謝拉和法拉斯也象徵著猶太人和外邦人與福音的關係。謝拉恰如猶太人,本來已先得了救恩的標記 (紅線),但在關鍵時候卻由於猶豫
(暫時的不信)而讓法拉斯 (外邦人)得了先。但謝拉最終還是要蒙恩。── 麥穗《創世記讀經筆記》 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李廷樞)創世記38章 本三十八章是要成為基督祖先法勒斯出生的記錄(29)。示拉己經成人、他瑪尚不能為妻子、才知道被猶大所騙、才設計從猶大得子。猶大也想要殺他瑪、但和他瑪通姦露出證據、他也不能不承認(26)。為此就生法勒斯和示拉。法勒斯城為基督的祖先之一(太1;3)。關於他的出生、親事件是不好看。在此世之現實、祖先所犯可恥之事、經常豈不是被抹消的、但聖經卻很忠實的記下來。 三十七章和三十九章是同一故事、所以三十八章可取消。但本章要指明基督是降生在此重罪人的世界裡、為此才被插入的。
── 李廷樞《參觀創世記一日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