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二十三章拾穗 【创廿三1】「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这是撒拉一生的岁数。」 「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圣书只记撒拉的寿数,并没有记其他妇人的寿数。当时以撒年三十七岁。前章记亚伯拉罕还在别是巴;我们不知道撒拉怎样会死在希伯仑(参二十一32,二十二19)。――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撒拉享寿一百二十七岁: 这是以色列女先祖的岁数,将永远记在他们心里。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2】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逝世:这是圣经第一次记下一个女人的死亡与埋葬。――《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三1~20】本文以平稳的方式描写撒拉的死(1,2节)、购置墓地(3-18节)、埋葬事宜(19,20)。撒拉享年127岁,去世的那年是她随亚伯拉罕离开吾珥62年后,是以撒出生后37年。撒拉比亚伯拉罕早去世38年,蒙神呼召进入天上永远的迦南地(来11:16),撒拉是立约后裔的母亲(17,19),作为所有信神之人的母亲(赛51:2),她一生跟随丈夫亚伯拉罕过着寄居的生活(来11:13)。圣经记录了她神圣的品德(彼前3:6)。同时她也是圣经中唯一记录年岁的女子,以此来永远纪念她。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2】「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亚伯拉罕为她哀恸哭号。」 「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亚巴」——这一句显明著书的人当时不在迦南地。基列亚巴就是希伯仑(十三18注);这城最古(民十三22),在耶路撒冷以南五十余里,比地中海高出三百零四丈。「亚伯拉罕为他哀恸哭号」——贤慧的妻子是耶和华的赏赐(箴十九14,十八22),所以难舍难割;为她哀哭也是理所当然的。――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希伯仑在迦南地南部。这是亚伯拉罕买的第一块地,用来埋葬妻子。希伯仑后来做了希伯来人的祖坟,亚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亚都葬在这里(二十五9;四十九31;五十13)。――《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希伯仑」:见13:18注。――《串珠圣经注释》 迦南地的……希伯仑: 亚伯拉罕与侄儿罗得分别后,离开非利士族之地基拉和别是巴之前,在此居住了近20年(13:18)。后来又回到此地,死后也埋葬在这里(25:10)。这里特别强调撒拉没有死在非利士地,而是死在迦南地。为她哀恸哭号: 葬礼中的一种仪式,送葬的人们面对尸体,坐在地上哀哭(撒下3:31;21:10)。亚伯拉罕回忆与撒拉的过去时光,流下的眼泪是真心哀悼的眼泪,决不是一般葬礼仪式上的悲伤眼泪。今天信徒虽然期盼来世与复活(50:1;撒下12:16;徒8:2),也很难抑制这世上离别的伤痛。这也是耶稣为死去的拉撒路哭泣的原因(约11:35)。圣经强调复活的盼望,让人克制过度的悲伤(帖前4:13)。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2 不同的地名】 随着新人种进入一个地区,或发生值得用新名纪念的事件,地名就会改变(见:代上十一4,耶布斯和耶路撒冷;创二十八19,路斯和伯特利)。希伯仑和基列亚巴(「四之村」)间的关系并不清楚,它可能是指四个村落联合而成的城镇,或几条大道在此交会。──《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3】「后来亚伯拉罕从死人面前起来,对赫人说:」 「赫人」——就是古时最文明强盛的赫国人。――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赫人是含的后裔(九18;十15)。在历史上,小亚细亚出现过著名的赫特帝国。赫人为大民族。迦南地的赫人可能是来巴勒斯坦居住的商人,为迦南人的一种(十五19∼21)。――《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赫人」:是中东一强大民族(主前一六○○年至七○○年),占有腓尼基北部和小亚细亚(今日的土耳其)一带的地域。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希伯仑可能是赫人的殖民地。――《串珠圣经注释》 “赫人”(或作“赫的子孙”,比较10节)。他们是含和迦南的后裔(比较一○15)。赫人也可指小亚细亚的哈提人(H a t t i a npeople),他们有部分由于经商而进入巴勒斯坦南部。到了赫人成为大国的时候(约主前十四世纪;书一4),印欧裔人已经稳站于统治的阶层,统治在赫人中间的皇朝。──《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三3「……后来亚伯拉罕从死人面前起来,对赫人说……」】 {命题44}为何赫人(Heth)在主前2050年已经在希伯伦(Hebron),他们的主要居住的地带是在现今的土耳其? 〔难题〕「赫人」(Heth)是「赫族」(Hittites)的先祖。他们主要的居住地是当今的土耳其一带。但是根据考古学的证据,赫人在主前1620年Mursilis一世王朝时在中东才开始壮大突起,Mursilis曾在主前1600年时占领巴比伦城。然而,创世记廿三章几次提到亚伯拉罕与赫人的子孙有交往,而且提到当时(主前2050 年)赫人控制着希伯伦一带。何以圣经记载赫人此时控制着希伯伦,而事实上赫人是在以后才壮大的? 【解答】 近来有很多考古学的证据,由禊形文的石碑 (cuneiform tablets)上记载一些有关安那托利亚地区 (Anatolia,现今土耳其)有争议的事迹,其中记载有关主前1950年到1850年赫人统治王朝的史事。然而,即使在这有争议的史迹前,有一个种族——非印欧语系(Non-Indo-Europeans)称为 Hattians这个民族被另一印欧语系的民族入侵所征服,而后来将族名改为 Hattie。在闪族文(semitic)如希伯来文,Hatti与Hitti 在书写上被视为同一个字;因为只书写子音,而不记载元音。在埃及Ramses 二世王朝时,赫人(Hittite) 的军事力量足以与埃及相抗衡,因而促成了赫人王国与埃及订立了协约划地分界。当时赫人的势力可以南征到Orontes River的加低斯Kadesh(现在的Asi)。 然而,有更多的证据显示赫人的王国曾经南征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虽然赫人的帝国要到主前十四世记的后半叶才是全盛时期,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亚伯拉罕的时代他们就曾在希伯伦出现存在过,而且他们也足以有能力立足控制这个地区。──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创二十三3~4有没有考古学的证据,证明在旅长时代,赫人已居于巴勒斯坦南部?】 根据创世记二十三章的记载,在亚伯拉罕的时代,「赫的儿子」控制着希伯仑(译按:「赫的儿子」,和合本作「赫人」,「赫」乃迦南的儿子,参创十15)。五或六世纪之后,那十二个探子向摩西及其他首领报告,在迦南地的山区,有赫人的部落(参民十三29)。然而,由于赫人的主要势力范围是在小亚细亚东部,他们的首都是Hattusas,即是Boghazkoy,而赫人首次扩张势力范围到达近东地区,是在墨西里斯一世统治期间(Mursilisl,1620-1590,在1600年间,他占领了巴比伦城)。有很多学者提出了问题,他们怀疑圣经记载撒拉被埋葬于麦比拉洞时,赫人是否早于2050年已于巴勒斯坦出现。考古学的发现证明了赫人攻陷并占据了在叙利亚一带的国家,在埃及兰塞二世期间,埃及与赫人新帝国的密华提利斯王(Muwatal-tis,1306-1282)签署了互不侵略条约,这份文件在埃及和赫人的地方都有保存。这两个超级大国达成协议,北叙利亚属赫人,而南叙利亚(包括巴勒斯坦)属埃及(参看G.Steindorff and K.C.Seele,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Chiago:University of Chicago,1942],P.251)。 更近期的考古学发现,显示在较早时期,赫人的活动范围达到比上述分界更南的地方。从加帕多家的Kultepe(即古代的Kanesh),发掘出记载着商业活动的楔形文字泥版,这些泥版是亚述商人于主前1950至1850年间留下来的(Vos,Archaeology,p.314)。但在印欧安拿托利亚的移民(说Nesili语的人)来到巴勒斯坦之前,当地已有不是印欧背景的赫人种族定居。在2300至2000年,这种族被入侵者征服,入侵者继而采用了赫人作为自己种族的名字,虽然在语文及文化背景上都与前者有异。 研究赫人的著名学者加尔尼(O.R.Gurney)倡言,原本的赫人不只居留在小亚细亚,还在远至巴勒斯坦南部的地方建立起殖民地(Tenney,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3:170。请注意:在公元前的时期,Hatti与Hitti可以用相同的元音书写,子音只是在口传时加上的)。公元1936年,科维尔(E.Forrer)根据一位墨西里斯王二世(King Mursilis II,约主前1330年)的赫人文件,而认为在公元前二千年时,有一族赫人移居至埃及人境内(即由埃及人控制的叙利亚——巴勒斯坦境内)(参Encyclopedia
Britannica,14th ed.,s.v.“Hittites”;Tenney,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3:169-170)。 在Labarnas的领导下,赫人的军事势力于主前十七世纪扩展至托鲁斯山脉南部; 墨西里斯一世成功地击溃叙利亚的阿勒坡(Aleppo),更蹂蹉?里及驱逐了在幼发拉底河上游的何利人。但创世记所说的赫人(Hittites),却与上文提及有印欧背景,说Nesili语的侵略者没有相似之处;而更像源于赫(Hatti),早已居于小亚细亚的种族。我们不能从创世记二十三章所记载的名字中得出任何结论,因为以弗仑及琐辖似乎是闪族迦南的名字,显示这些赫族(Hittite)的希伯仑居民如何容易被当地的文化所同化。 以色列历史的稍后时期,亦有提及赫人。当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赫人加以反抗(参书九1、2,十一3),但他们被 希伯来侵略者击败及灭绝。到了大卫统治期间,有一些赫人成为军 队中的成员,正如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无疑队中是有敬拜耶和华神的归信者(参撒下十一11)。所罗门作王时,发觉新赫人在政治上颇为重要,于是将某些赫人的公主迎娶入他的王宫中(王上十一1)。主前八四O年左右,大马色的便哈达正在围困撒玛利亚,却忽忽地率领大军逃走,因为他恐怕「以色列王贿买赫的诸王……来攻击我们」(参王下七6)。 在公元前一千年的初期,北叙利亚的很多个王(他们的疆土包括较早时期赫人帝国的一部份),都采了一些像Sapalulme(Suppiluliumas),Mutallu(Muwatallis),Lubarna(Labarnas)及Katuzili(Hattusilis)等的名字;虽然他们已取得独立,但仍然保留着一些赫人的传统。 在叙利亚的「新赫人」侯国之中,其国君的名字如Tuwana,Tunna,Hupisna,Shinukhtu及Ishtunda(Tenney,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3:168),这些名字都可见于希伯来分裂王国时期楔形文字记录中(这些记录主要是亚述人写的)。──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创二十三3~18】亚伯拉罕为撒拉购买坟地:他首先请求当地的赫人作中间人,替他求他们的同胞以弗仑把麦比拉洞卖给他。――《串珠圣经注释》 【创廿三3~20】无论任何时代、社会,决不会没有法规。本文记述亚伯拉罕根据赫族的法规(The Hittite Code)购置撒拉的墓地。依据赫族的法律,凡拥有土地的人都要担负国家军事义务,但是拥有土地中一小部分的人却没有这种义务,这个责任落在拥有大部分土地的人身上。因此当亚伯拉罕只想购买部分土地作墓地,赫人以弗仑以这个法规,拒绝他的要求,而要他购买全部土地。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3∼20 巴勒斯坦的赫人】 * 赫人如何在迦南出现并不清楚,但创世记十15指出他们是迦南之子赫的后代,并以他为名。他们有闪族语系的名字,亚伯拉罕在创世记二十三章中又与他们相处融洽,显示这一族赫人若不是本地土著,就是已经被迦南文明同化了一部分的贸易侨民(见:创二十六34)。小亚细亚的赫人帝国(今土耳其之安那托利亚)于主前一二○○年左右被入侵的 * 海上民族所灭。承袭它的新赫人(Neo-Hittite)王国继续在叙利亚存在到主前七世纪,* 亚述和 * 巴比伦的记录都有提及。这些记录经常称巴勒斯坦为「哈提地」(Land of Hatti),证实了它和这些人之间的关系。在叙利亚和迦南居住的赫人,可能和历史上有名的赫人有关,但也可能无关。迦南赫人名字属闪族语系,但安那托利亚的赫人却有印欧语系的名字。──《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4】「『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们在这里给我一块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神虽应许亚伯拉罕得迦南全地,但当时连一块坟地他还得出钱购买(来十一9∼10、13∼16)。「求你们在这里给我一块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本章的事和三十三19五十12∼13,书二十四32,徒七15∼16等节似乎不很符合;但按以下三条看就没有不合之处:(一)按徒七16节,亚伯拉罕用银子(不说多少)从哈抹的子孙买了一块坟地;创世记没有记载这事,却说示剑就是神初与亚伯拉罕显现的地方(十二6∼7);也是亚伯拉罕初筑祭坛的地方(十二7)。(一)按创二士二章,亚伯拉罕在幔利(即希伯仑19节),出了四百舍客勒银子(15节)向赫人琐辖的儿子以弗仑(8节)买了一块田,和其中的麦比拉洞(18∼19节),并田间四围一切的树木(17节);就将撒拉安葬在这里(19节)。后来亚伯拉罕也被埋在这洞内(二十五9∼10),以撒和利百加(三十五27∼29),利亚和雅各(四十九29∼32;五十12)也都被埋在这洞内。(三)过了一百二十年,雅各在示剑,用一百块银子从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买了他支搭帐棚的那块地;特要在那里筑祭坛(三十三18、20注)。——雅各所买的地大概是靠近(或围绕)亚伯拉罕早一百六十多年所购买的坟地(徒七16,参书二十四32,参本注第一条),那地上或者有棵出名的橡树(十二6三十五4;书二十四26,参申十一30)。有人以为哈抹的子孙可能占了亚伯拉罕的坟地,雅各不显意和他们相争,所以又把这地买回来;后来亚摩利又霸占了这地,雅各就用弓刀从他们手中夺回那块地(四十八22)。——约瑟(五十24∼26,来十一22,出十三19,书二十四32)和他的哥哥们都被带到示剑,葬在这坟地里(徒七16)――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外人”指寄居在当地但权利有限的人。在以色列,外人不可以享有土地权。亚伯拉罕与赫人所商讨的,就是准不准亚伯拉罕有块土地,可以永远立足。赫人很客气地拒绝了(6节)。亚伯拉罕提出以弗仑这个人(8节),暗示赫人虽不愿让外人生根,说不定这位赫人地主会愿意把地卖给他。――《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是外人,是寄居的: 作为族长,亚伯拉罕是神认可承受迦南地的人,但他如此说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基业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在天上(来11:13;彼前2:11)。埋葬: 源自“挖”(dug),指在地上或在山丘上挖一个洞,把尸体葬在其中。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4∼5 安葬的习俗】 古代近东有不同的安葬习俗。游牧民族有第二次安葬的习惯──在死后很久,将骸骨搬运到传统的坟地安葬。乡村文化所用的则是冢室。这些冢室是天然或开凿出来的山洞,或地下的多室墓穴。大多数的墓室都使用好几代。尸体和其他陪葬物品(食物、陶瓷、武器、工具),安放在预备好的平台上。所化成的骸骨则搬到另一个墓室,或放在骨罐之内,或扫到坟墓后面,来提供安葬另一个人的空间。──《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5】「赫人回答亚伯拉罕说:」 【创廿三5~6】提到赫人答允亚伯拉罕的请求,且客套地任由他拣选坟地。赫人尊重亚伯拉罕,称他为「尊大的王子」(6), 但他却自称「是外人,是寄居的」(4)。 希伯来书的作者指出亚伯拉罕因着信,就在应许之地作客;他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来11:9, 13) 。 赫人以弗仑知道了亚拉罕的请求,表示愿意把整块田连田间的洞,都送给亚伯拉罕(11);这大概是当时买卖时的外交词令和例行的礼仪。亚伯拉罕拒绝以弗仑的馈赠,以弗仑就轻描淡写地开天杀价要求四百舍客勒的银子作为售价(15)。――《串珠圣经注释》 外邦人赫族慷慨的应许不仅暗示亚伯拉罕在当时的社会地位和很高的声望。同时也让那些自称为选民,却封闭自己,自私的人羞愧。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5∼16 论价的步骤】 讨价还价和逐步的谈判,是近东的标准生意手段,富于娱乐性和竞争性。但当买方陷于不得不买的处境,或是极想交易时,卖方可以用尽谈判所提供的优势。──《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6】「『我主请听。你在我们中间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们最好的坟地里埋葬你的死人;我们没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坟地里埋葬你的死人。』」 「劝人回害亚伯拉罕说……你在我们中间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十四14注,二十一32注)。「只管在我们最好的坟地埋葬你的死人」——赫人如此回答,不过是客气话,未必真心要让与亚伯拉罕(8∼9节)。――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三7】「亚伯拉罕就起来,向那地的赫人下拜」 【创廿三7~9】亚伯拉罕选择麦比拉洞作为撒拉的墓地,让赫人作为自己与土地主人以弗仑交易的仲裁者。――《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7∼20 土地的拥有权】 可作农田的土地是极为贵重的财产,原本不可卖给亲族以外的人。只有在族中缺乏买方,或从生意的角度上十分可行时,才出售给没关系的外人。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问题,买方可以被认为养子,村中长老亦可以代表买方向业主作出请求。亚伯拉罕被称为「王子」,表示与他为邻是好事。亚伯拉罕拒绝接受他馈送土地,因为这样一来,以弗仑死后,他的继承人就有追回土地的权利。──《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8】「对他们说:『你们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请听我的话,为我求琐辖的儿子以弗仑」 求……以弗仑: 以弗仑可能是那座城市的一位领导人物。古代近东的风俗,所有物品的交易需要一个作保证的仲裁者。亚伯拉罕根据这种风俗,要求赫人作仲裁者。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9】「把田头上那麦比拉洞给我;他可以按着足价卖给我,作我在你们中间的坟地。』」 「麦比拉洞」——这洞如今还在。回回教人在这洞上筑了一座清真寺。――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把田头上那麦比拉洞给我”(译作“卖给我”更好)。亚伯拉罕只想购买“麦比拉洞”,但以弗仑希望他把麦比拉洞所在的那块“田”也买下来。若以弗仑只把麦比拉洞卖给亚伯拉罕,按照赫人的律例,以弗仑便要负责缴付整块地的税项;他若把整块地卖掉,便毋须负上这个责任。──《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麦比拉洞: “麦比拉”意为“双重”(double),“麦比拉洞”指“双重的洞”,可能:①是有两个入口的洞;②可以同时埋葬两个人的大洞;③洞中有洞的双层洞穴。这个洞因其独特的形状,有了“麦比拉”的称号。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0】「当时以弗仑正坐在赫人中间。于是,赫人以弗仑在城门出入的赫人面前对亚伯拉罕说:」 以弗仑的话表面很慷慨,骨子里暗示非出高价不可(11∼15节)。亚伯拉罕本来只想买洞,现在非一道买田不可。他没有选择余地,接受了那条件,把地购下。――《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以弗仑正坐在: 当时坐在城门口处理事情的人,是在百姓中德高望重的领袖者(19:1)。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0~16】亚伯拉罕和以弗仑之间的正式交易,在友好的气氛中完成。在当时没有明确登记法规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交易的合法公证性,所有交易行为必须在作为公众生活的中心——城门及众人面前进行。本文出现的买卖契约的核心为:第一,以弗仑最终同意将田地连洞一同送给亚伯拉罕。无可否认,这是出于好意,但也不能否认,他打算根据当时的法律履行义务,把土地所有人担负的税金和军事责任转嫁给亚伯拉罕。第二,亚伯拉罕一定要付田价给以弗仑。这是为了保护尸体的安全,以防日后以弗仑可能变卦。亚伯拉罕在众人面前付给田价,明确他拥有土地所有权(撒下24:24)。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1】「『不然,我主请听。我送给你这块田,连田间的洞也送给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给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 「我送给你……」——这也是客气话(15∼16节,参撒下二十四21∼24)。――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廿三12】「亚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 亚伯拉罕……下拜: 是对对方的友好建议表示感谢,也是接受提议的礼仪。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3】「在他们面前对以弗仑说:『你若应允,请听我的话。我要把田价给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里埋葬我的死人。』」 【创廿三14】「以弗仑回答亚伯拉罕说:」 【创二十三14 四百舍客勒银子】 四百舍客勒等于七又四分之一磅银子,是可观的一笔金钱。相较之下,暗利买撒玛利亚城址用了六千舍客勒银子(王上十六24),大卫用六百舍客勒金子买下了圣殿的地皮(代上二十一25),禾场本身卖得五十舍客勒银子(撒下二十四24)。耶利米以极低的价钱,用十七舍客勒银子购置产业(耶三十二7)。亚伯拉罕所付的价钱,与其说是得到什么折扣,不如说是昂贵到荒谬的程度。他没有讨价还价,就付足了对方开口提出的高价。他想要付足全价的理由,可能是折价或许会导致家债的问题,日后给以弗仑的继承人收复土地的口实。每年只有十舍客勒的雇工和匠人,穷其一生也无法赚得这么多的金钱。──《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15】「『我主请听。值四百舍客勒银子的一块田,在你我中间还算甚么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 “四百舍客勒银子”在当时是一大笔钱。耶利米只用17舍客勒银子购地一块(耶三十二9),大卫用50舍客勒买入禾场和牛(撒下二十四24);后来他用了600舍客勒金子购下建圣殿的地(代上二十一25)。――《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四百舍客勒」:是十分昂贵的价钱;汉谟拉比法典(主前十八世纪巴比伦王编纂之法典)提到当时一个工人的日薪为一舍客勒银子;大卫曾用五十舍客勒银子买了亚劳拿的禾场和牛(撒下24:24); 到了耶利米的时候,他购买侄儿在亚拿突那块地,也只付出十七舍客勒的银子(耶32:9)。但亚伯拉罕为了获地埋葬爱妻,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立刻用当时商人通用的秤称了四百舍客勒银给以弗仑。――《串珠圣经注释》 “四百舍客勒银子”。这时舍客勒是一种砝码(也许是5安士或15克)。当时田地可卖得很高的价钱。──《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在你我中间还算什么呢: 在双方的名誉和人格面前,岂能为这点小事计较。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6】「亚伯拉罕听从了以弗仑,照着他在赫人面前所说的话,把买卖通用的银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给以弗仑。」 照着他在赫人面前所说的话: 在为作公证而聚集的众人面前付给适当的价钱、正式签约。买卖通用的银子: 商人之间交易时通用的银子。一般在银子上面有重量的标记(mark),表示其价值。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二十三16 买卖通用的银子】 大约同时之古亚述贸易信件的用语,显示这句话是指陆上贸易标准的秤银方法。──《旧约背景注释》 【创廿三17】「于是,麦比拉、幔利前、以弗仑的那块田和其中的洞,并田间四围的树木」 「前」——就是东边的意思(19节,参十三9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这块田产有四界,有细目,还有证人,是正正式式的契约买卖。可见得早在这个时代,赫人已有相当详细的土地买卖条例。――《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麦比拉幔利前,以弗仑的那块田: 撒拉第一个葬在这里,之后亚伯拉罕、以撒和利百加、雅各和利亚,三大族长及妻子都葬在这里(25:9;49:29-33;50:13)。但约瑟和十二族长葬在雅各从哈抹子孙手里买下的示剑地(33:19;书24:32;徒7:16)。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8】「都定准归与亚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并城门出入的人面前买妥的。」 「城门出入的人」:是法律的专用语,乃指有公民权可以出任证人的居民。――《串珠圣经注释》 都定准……在赫人面前: 当时虽然有最初的文字,但圣经几次强调古代公证方式是在众人面前公布约定内容,从此可以看到:①可能是口头签约形式,不是书面签约;②或是并行约定,鉴定基本的买卖约定书的同时按照以上的方式公证。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廿三19】「此后,亚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麦比拉田间的洞里,幔利就是希伯仑。」 埋葬在那里的不但有撒拉,还有亚伯拉罕、以撒、利百加、利亚和雅各(参看二五9;四九31;五○13)。有两个山洞已被识别为麦比拉洞的原址,其位置是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现在都在希伯仑一座大清真寺之下。──《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廿三20】「从此,那块田和田间的洞就借着赫人定准,归与亚伯拉罕作坟地。」 「定准」:指那块地正式属于亚伯拉罕;这是他在神应许给他之迦南地所获得的第一块地。――《串珠圣经注释》 亚伯拉罕作坟地: 迦南地的继承人亚伯拉罕(13:17)在迦南所有的土地只是这一小片埋葬自己的地方,而神应许的“迦南”到底在哪里?就是他死时领受天上迦南、新天新地的天国为业。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思想问题(第23章)】 亚伯拉罕离开吾珥后,一直飘流异地,即或居于神应许的迦南地,仍是以外人身分寄居(4),而他首次拥有的一块地竟是妻子的坟地。 他的盼望在那里?参12:7; 13:15, 17;
15:13-16; 17:8; 来11:9-10, 13。今日基督徒的生命历程与亚伯拉罕寄居的经历有否类似? ――《串珠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