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创世记第十六章拾穗

 

【创十六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按希伯来妇人的看法,以不生育为羞耻(十九31,三十123,利二十20),多生育就是荣耀,更是神特别赏赐的福(二十一6,二十四60,出二十三26,申七14)。「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夏甲或者是撒莱在埃及所收的使女(十二1016,注意「仆婢」两个字)。――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1~2亚伯兰在迦南地寄居了十年,仍没有孩子。他听从了妻子撒莱的话,依故乡迦勒底的风俗,纳婢为妾。他也许认为如果妾有所出,岂不也是十五4应许的实现。这是他信心上的一次失足。

多妻风俗始于该隐后裔拉麦(四19),行于旧约时代,律法没有禁止(申二十一1517)。但多妻不是神原来的旨意(二24),并非完美的家庭制度。――《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创十六1~3亚伯兰娶夏甲为妾:古时有一种流行风俗:妻子不育,可将她的近身女奴嫁给丈夫为妾,而女奴所生的儿子,则归入妻子的名下。亚伯兰在迦南住了十年,撒莱仍没有生养,故此她把夏甲嫁给亚伯兰为妾。――《串珠圣经注释》

 

【创十六14 使女】 女奴隶和婢女被视为主母的财产和延伸。因此,不育的撒莱不但有权命令夏甲做各种各样的家务,更能要她作自己的替身,成为代理孕母。──《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1~14本文记载了亚伯兰的家庭,埃及女人夏甲和他的儿子一同在历史上登场,形成救赎史的一个支流。作为亚伯兰家族的一员,恩约的参与者夏甲的登场意味着:①从历史的角度,表现当时社会的风俗(纳妾制度);②从救赎史的角度,暗示由于人为的纳妾手段,导致立约百姓将要面临的悲惨状况。本文显明了神奇妙的护理,虽然撒莱不信、族长亚伯兰懦弱、夏甲傲慢,所有人的弱点都集中显露出来,但耶和华却把自己百姓的错误,提升到恩典的领域。并在其中启示自己的旨意。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2「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参十一30)。亚伯兰和撒莱很盼望神的应许要成就,他们已经等候了十年多,但神要显明人生育是在乎祂(参诗一百十三9,赛五十一13,五十四1,加四27,申十22)。「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附注),就是家室被建立的意思(三十3)。保罗借用这事为比方(加四2131)。「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按神原来所定的,一男一女可以联合结婚(太十九49),但该隐的后裔开始发起一夫多妻和蓄妾的恶俗(四19注)。按当时的风俗,撒莱所说的办法没有什么不可。神向亚伯兰应许后裔未曾提到撒莱,所以他们不知道这后裔将要从谁生的。主母将使女交给丈夫的时候,使女所生的孩子就算是主母的(三十3)。虽是如此,凭着所有的效果可见这事与神的旨意大不相符。这是亚伯兰第二次的错误:第一次他要以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为他的后裔(十五3),第二次他要从埃及人夏甲得后嗣(本处)。夏甲或者是敬畏神的人,也是撒莱所贵重的使女;正如以利以谢是敬畏神,也是亚伯兰所贵重的仆人(十五2第二注)。我们不可用自己的方法帮助神成就祂的事(出二12第二注末)。神教训亚伯兰和他的后裔,血气和情欲不能成就神的应许。信徒不可按人的意思冒昧做事,免得自栽祸根像亚伯兰一样。亚伯兰和撒莱的意思虽好,但他们所用的方法却不好。我们不可用不正当的手段达到好目的。【比方】司布真牧师同几个朋友游历意大利国的时候,遇见一个贫穷的妇人提着一只篮子迎面而来。司牧师的朋友就把不用的空瓶子从车上扔下去,意思是要扔在那妇人的篮子里送给她。谁知却扔在妇人的头上,打破了她的头皮,血流满面,那妇人反倒哭泣难忍。司布真等赶紧下车将情由说明,安慰她,然后才得了结。他们的意思虽好,做法却是不善。与我们最亲密的人的劝告有时也会错了(申十三68),所以我们必须小心如何听从别人的话。【比方】亚当听了夏娃的话(三6);希律听了希罗底的话(可六2229);约伯没有听妻子的话(伯一810)。――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2 应付不育的约定】 * 妾的地位不及妻子,她结婚时没有妆奁,但职责包括了生育。故此,有妻有妾算不上是一夫多妻。以色列和古代世界大部分地区一样,大体上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并没有违犯法律或当时道德标准之处,只是在经济上难以实行而已。妻子不育是一夫多妻的主因。圣经中平民一夫多妻的案例,大都发生在王国时期之前。──《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2~3这建议是因应当时的风俗,我们从该时期的法典和婚约可以得到证实。亚伯拉罕这时已经八十五岁了。──《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2~4事件的背景是亚伯兰生长的哈兰周边社会习俗,根据记载族长时代生活样式的努斯泥板,结婚条约里规定,不能怀孕的上流女人为了得到后裔,可以把自己的使女给丈夫为妾,生出的孩子不归使女,而是归女主人。如拉结把辟拉给雅各为妾(30:1-8)。有人认为,族长这种纳妾行为是神允许的正当制度,但这分明是偏离信仰、人类堕落的制度。因为纳妾制度:①违背神有关婚姻的原理(2:24;10:5-9;5:22-33);②日后的律法也严禁这种制度(22:13-27)。但在创世记中没有出现对这种制度的刑罚,理由是,创世记的目的不在于对堕落人类制度的谴责或惩罚,而是叙述了为救赎人类而作的准备过程。尽管这样,亚伯兰因纳妾而陷入痛苦之中,我们可以看见神间接的惩戒。因此,这个制度在今天的基督教伦理上也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3「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

         「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2节末注)。「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十二24,十六(16)。当时亚伯兰已经八十五岁,撒莱是七十五岁。神叫他们这样等候,为要试验他们的信心(十二4,十六16)。本节显明亚伯兰和撒莱为何着急。我们必须等候神的时候,信靠的人必不着急(赛二十八16,出二12末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34 代理孕母】 只有在族长的记载当中,才有代理孕母的出现:她们是夏甲和拉结、利亚的两个使女(创三十)。经文没有提及任何的约定,因为这些女子全都是主母法律上的延伸,所生的婴儿亦可算为主母的子女。主前十八世纪 * 巴比伦的 * 汉摩拉比法典,记载了一些为不许生育之女祭司而设的代孕合约。这些代理孕母与圣经的案例一样,法律上的地位也是比妻子低。──《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参撒上一6)。夏甲或想神所应许的后裔既是从她生的,她就比她的主母更高贵。或者她以为亚伯兰必爱她胜于爱撒莱(参二十九32),就藐视她的主母。这是类似犹太人夸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的那种骄傲(参约八3339,太三9,罗二1719)。亚伯兰、撒莱、夏甲,各有错误如下:(一)亚伯兰不当听从撒莱。(二)夏甲不当轻看主母。(三)撒莱不当嫉妒夏甲。――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4~6使女夏甲小看主母,是一种虚荣;撒莱抱怨受屈,其实出于嫉妒;亚伯兰不加可否,是不负责任。结果是家庭悲剧。――《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撒莱虐待夏甲:夏甲怀了孕就看不起主母撒莱,后遭主母虐待,离家出走。――《串珠圣经注释》

         夏甲怀孕后,撒拉显然让她恢复从前使女的身分,她不再是亚伯拉罕的妾。我们或许会同情夏甲的苦命,但这却是撒拉的法理权利。──《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

         「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撒莱的意思说:我因你受屈,因为你不管辖夏甲。「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4节注)。「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意思说判断是非(三十一53,出五21,士十一27,撒上二十四1215)。――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判断」:即主持公道。――《串珠圣经注释》

 

【创十六56 撒拉与夏甲的关系】 古代世界的女子惟有透过婚姻和子女,才能得着荣誉。夏甲虽是婢女,她有孕而撒莱不育,已足以构成她藐视主母的理由。撒莱苦待夏甲的反应,可能一方面是由于嫉妒,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阶级的差别。──《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6「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

         「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这样亚伯兰承认夏甲是撒莱的使女,也是在她的权下。「撒莱苦待她」——意思说严厉地管辖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参2节末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7「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她」

         「耶和华的使者」——耶和华的使者用耶和华的口气(10节),也称为耶和华(13节,参出二十三2023)。既是使者,必是奉差遣的,在圣书中,圣父常是掌管差遣,圣子常是被差遗;故此有人以为「耶和华的使者」常是指着主耶稣说的(十二7注,二十二11注,参经训类纂卷一第一章三段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这见她」——书珥在如今的苏伊士运河东。夏甲要回老家,且在泉旁歇息。――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书珥在别是巴以南,接近埃及。夏甲是埃及女子(1节),想逃回家乡,可能已在路上好几天,现在到达了加低斯附近(14节)。――《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书珥路」:乃是由南地经过西乃北部书珥旷野通往埃及的大路(参出15:22);夏甲本要逃回自己的国家。――《串珠圣经注释》

         耶和华的使者:旧约中出现的“耶和华的使者”,又称为“神的使者”(21:17;31:11),与通常称为“神创造的”(148:2)、“被使用的灵”(1:14)、“天使”、“基路伯”(Cherubim,3:24;80:1;99:1;37:16;28:14-16)或“撒拉弗”(Seraphim,6:2-6)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特别的存在,其理由是:①被描绘与神有同样的位格(3:2-12;6:11-14);②在显现的人面前,显为神(13;28:16-22);③施予惟有神才能赐予的祝福(10-22;22:16-18);④接受向神所献的祭(22:13;6:16-20);⑤述说神所作的事时,说是自己的行为(2:1-4)。综上所述,可以证明“耶和华的使者”是有神位格的神。但不是圣灵,因为圣灵是有位格、不可变的存在,没有肉身的形态;也不是圣父,因为罪人看到便不能存活(19:21-24;33:20;13:22;1:18)。考虑以下两点:①基督以肉身降临以后,“耶和华使者”的出现便终止了;②“耶和华使者”的称呼“奇妙”与基督的称呼“奇妙”相同(13:18;9:6)。因此可归结为,旧约里出现的“耶和华的使者”是“第二位格神,就是成为肉身之前的基督”。这种逻辑同样符合以下两个事实:第一,神位格表现为复数型,与圣经初期的启示一致(1:26;11:7)。第二,旧约和新约启示的核心,在基督里、借着基督达成统一。因为,这位“耶和华的使者”在以色列历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32:24-30;48:16;3:2;14:19;23:20-23;5:13-15;6:11;王上19:7;34:7;37:36;63:9;3:25)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在旷野书珥路上。在从别是巴往埃及的某段路上;埃及是夏甲的本国。──《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710 天使为使者】 英语在此译作「天使」(angel)的字眼,希伯来原文的意思是「使者」(messenger;和合本),所指的可能是人,也可能是超自然的使者。使者既是神的代表,所说的话就不是自己的,而是代神而说的。故此,他们用上第一人称的「我」字,并没有什么反常之处。使者蒙赐代言的权柄,所受的待遇亦与所代表的那位同等。──《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8「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

         「对她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主的使者用这名称提醒夏甲,叫她知道她是撒莱的使女,应当顺服主母(9节注)。「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主的使者这样提醒夏甲,她虽然能从撒莱面前逃走了,却不能逃避神的面(参诗一百三十九112)。「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夏甲承认撒莱是她的主母。――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你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在人类的起初,神就向堕落的亚当(3:9)、该隐(4:9)提出过这个“哪里”(where)的问题,这是父神伤心的呼吁,盼望堕落的人类从罪中悔改并回转,神及时向离开信仰的帐棚,走向偶像和享乐之城——埃及的夏甲提出这个问题,这也是神当今对我们提问的声音。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同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弗六56,西三22,多二9,彼前二18)。――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耶和华的使者。这是神的出现,即神的自我彰显。耶和华的使者在此象神一样说话,视自己为与神同等的,而且行使神的特权。(参看一六714;二一1721;二二11 18;三一11 ,13;出三2;士二14;五23;六1124;一三322;撒下二四16;亚一12;三1;一二8)。由于耶和华的使者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后就不再出现,所以学者常常推断,旧约里的使者就是三位一体神之第二位成为肉身前的显现。──《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这是神的口气,显明耶和华的使者是神。夏甲既愿意听从耶和华的使者的话,耶和华的使者就给她这极大的应许。以实玛利有十二个见子(十七20,二十五1218),他们的后裔成了十二个支派,和雅各的十二个儿子相似。――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创十六10~12如以实玛利(“神听见”的意思)这个名字所表示,他虽身处恩约之外,仍能得到祝福,这是因为他与亚伯兰的关系(12:2,3)。神应许赐给以实玛利后裔,就是很早以前启示给亚伯兰的(13:16)如同“地上的尘沙”的后裔。本文的应许随着历史的进展毫无差错地全部成就。如“繁多”这个词所表示的,以实玛利成为今天土耳其人和阿拉伯人十二个族系的祖先(25:12-16),阿拉伯贝都因人(Bedouim)粗暴大胆的性格正体现了其族系特点“像野驴”的预言,如约伯所描述(39:5-8),他们打消定居生活的念头,蔑视文明生活,骑着马,拿着长枪奔驰在广阔的自然中,并以此为生。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

         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注意「儿子」两个字。「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以实玛利就是神听见的意思(附注)。「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耶和华知道敬畏祂的人的苦情(三十一12末二句,出三7,诗二十五18)。――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以实玛利”的意思是“神听见”,他是亚伯兰和夏甲所生的儿子,也是阿拉伯人公认的祖先。有十二族从他而出(十七20),和以色列民世世为仇。――《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以实玛利的意思是神听见。许多亚拉伯人称以实玛利是他们的祖先,因而巴勒斯坦是他们的土地(比较一七20;二五1218)。──《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他为人必像野驴」——就是住在旷野,自由,凶猛,不法,不安宁,难管辖的意思(伯十一12,二十四5,三十九58,诗一百零四11,赛三十二14,耶二24,但五21,何八9)。「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这三千年间,以质玛利的后裔常有这样的烈性(二十一20)。「他必住在众兄弟的」——就是米甸等人(是与以实玛利同父异母的)(三十七25第二注,士八2224)。「东边」——原文作对面(二十五18,参十三9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以实玛利要住在亚伯兰其他后裔的东边。“东边”一词除了说明地理位置,也表明一种与住在西边的以色列人隔离和对峙的关系,正是几千年来中东地区情况的写照。――《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野驴」:象征冲动、独立和野性。

         「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原是「在众弟兄的前面」,即和众弟兄有一种敌对的关系。――《串珠圣经注释》

         为人必象野驴。这绰号是一种称赞,因为这种几乎不能驯服的野驴是一种受称赞和珍贵的动物。本节的最后一句可能指以实玛利的后裔要住在亚伯拉罕其它后裔的东边,也可能指他们常常与亚伯拉罕其它的后裔发生冲突。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间的仇视是人所共知的。──《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13「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么?』」

         「夏甲就称那对她说话的耶和华为看显人的神」——可见夏甲承认神并非不体恤人的患难,连那些最卑贱的人神也照管。信徒称神为天父真是合宜。「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吗」——夏甲诧异她虽看见了神,还是存活(出三十三20,士六22,十三22)。――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看顾人的神:此词意为“注视我的神”、或“用我的眼睛确认的神”,对耶和华的称谓表明夏甲在旷野在绝望中遇见了神,得到了神的帮助和安慰,在无限感激中以忏悔的心声呼喊神。今天,慈爱的神也同样寻找那些象夏甲一样,在痛苦和绝望中,彷徨在旷野般黑暗世界的人们,向他们显现、安慰他们。神与人的遇见不是模糊不清,而是真实的,也是个人性的(139:1-4;10:29-31)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13 给神起名】 经文肯定 * 耶和华就是夏甲所遇的神明,但却没有显示她知道这一点。这是旧约之中人给神祇起名的惟一例证。通常给人或给物起名,是表示起名者的权柄在得名者之上。在此比较有可能的,是夏甲由于不知施恩神祇的名字,就给祂起一个名来确认祂的本性,好使自己将来能够向祂祈求。──《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1314 「看见」神】 夏甲认定使者超自然的身分,可能甚至以为使者是神祇。但她不信自己竟然得见难得一遇的神祇,仍然不能证明她遇见的就是神(加以本节经文极难翻译,这是否经文真义更无法肯定)。本节最有可能的意思,是夏甲对于自己竟然在这种地方遇见愿意施恩的神明,表示讶异。──《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14「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

         「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民十三26注。―― 丁良才《创世纪注释》

         “庇耳拉海莱”的意思是“我的永活看顾者的井”,纪念神给她和腹中块肉永远的护庇。――《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庇耳拉海莱」:意思是「那看顾我的永活神之井」,神不但听了她的苦情(11),也看顾了她。

         「加低斯」:位于犹大南端,在别是巴以南六十四公里(四十英里);

         「巴列」:大约是在加低斯西面。――《串珠圣经注释》

         庇耳拉海莱:夏甲看见显现的神,为了永远纪念这件事,给附近的井取名,意为“那看顾我的永生神”,或“见了神,仍活着之人的井”。直到今天,阿拉伯人称这井为“夏甲的井”。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庇耳拉海莱的意思是看见我之永活者的井。其确实的位置不得而知,但可能在别是巴的西南面。──《创世记雷氏研读本》

 

【创十六14 加低斯与巴列】 神在此向夏甲 * 显现,并且告知她儿子的将来。这个庇耳拉海莱井的位置,最有可能是在尼革,加低斯巴尼亚和巴列之间的地方。名叫加低斯巴尼亚的绿洲是在西乃东北部,寻的旷野的南界上(见:民十三注释)。经文其他地方没有再提及巴列,因此位置不能确定。与其他地点相比,东南面的翁巴列山(Jebel umm el-Bared)算是较为可能的一个。──《旧约背景注释》

 

【创十六15「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

         夏甲回来,亚伯兰负起了全部责任,给夏甲生的孩子取名,并愿以此子为后(十七18)。但信实的神所应许的,并为人类的救赎所预备的,不是人有限的信心所能完全见到。在下一章将读到神如何坚守祂所立的约。――《启导本圣经创世记注释》

 

【创十六15~16夏甲生以实玛利:她遵照耶和华使者的吩咐,回到亚伯兰那里去,后来就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按耶和华使者对夏甲所说的话,给儿子取名以实玛利,就是「神垂听」的意思。――《串珠圣经注释》

         无可否认,夏甲顺从神的指示又回到了主人撒莱的身边,可能把自己在旷野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亚伯兰。亚伯兰以感恩之心给儿子取名为“以实玛利”。虽然这是亚伯兰86岁高龄才得到的儿子,但正如保罗所说,他是“按着血气生的”(4:23)。神的应许之子——以撒,此后13年才出生。 ――《圣经精读本──创世记注解》

 

【创十六16「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

 

【思想问题(第16章)】

1 撒莱随从当日风俗,藉此使亚伯兰得后嗣,结果引致家庭不和。她究竟犯了什么错误呢?

  她对神的认识有多少?见2, 5-6, 15:4

2 亚伯兰的做法有何不妥?

  这对多妻制有何提示?

3 耶和华对使女夏甲的「看顾」包括那些方面呢?

  参9, 10-12,这对我们有何启迪?

――《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