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第二十章短篇信息 目錄: 無底坑與千禧年 啟廿1—6
(王永信)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啟廿1—7 (李道生) 白色大寶座 啟廿1一15 耶穌快再來 啟廿1—15
(楊石林) 千禧年 啟廿6 (派特,羅伯森) 最後的戰爭 啟廿7—10
(王永信) 撒但的結局 啟廿10
基督再來與審判 啟廿10—15 (解傳五) 第二次的復活 啟廿11—15
(派特,羅伯森)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李道生)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派特,羅伯森) 你已預備迎見神? 啟廿11—15 (葛培理) 關於基督再來的誤解 啟廿11—15 (王峙) 白色寶座的審判 啟廿11—15
(蒙恩) 人的自傳 啟廿12 (慕迪) 無底坑與千禧年 王永信
經文:啟示錄廿章1—6節 這是在千禧年開始時所發冬的一件事。 災難期結束時,獸與假先知被擒拿,被扔到硫磺火湖裡(啟十九20)。但是魔鬼卻是暫時被捆綁囚禁在無底坑中,前面的經文有很清楚的記載。 無底坑究竟在甚麼地方,有人推測是在地的中間,但聖經沒有明顯告訴我們,我們不敢斷定。我們卻是知道無底坑並不是指地獄,乃是一個特別的地方,是鬼魔被囚禁的地方(啟九1,11;十一7;十七8 ),魔鬼被捆綁就是在此。 這一個囚禁是暫時的,時間是一千年之久。在這一千年中間,魔鬼不單本身被捆綁,連牠一切的迷惑力與影響力也被禁阻,所以在這期間,牠不能迷惑、引誘或試探世界上的人。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6) 人類很久就夢想著一個烏托邦(人間樂園)的來臨。很多人相信藉著科學與知識的進步,這一個理想就可以逐漸實現。但是不論從人類歷史中或今天世界情勢的發展上,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個人文主義理想之實現是不可能的。事實給我們看見,人類頭腦知識越發達,人心也越壞,欲望也越廣,犯罪之越巧妙。 但是將來有一天,世界上終會有真正的人間樂園出現,其出現並不是靠著人的力量,乃是出乎神的大能,神的作為。這一個將來真正的人間樂園就是千禧年。 千禧年乃是神諸次多般之預言及應許的成就;祂答應亞伯拉罕之子孫的祝福(賽十21,22;十九25;四十三1;六十五8,9)在千禧年中實現。祂應許大衛家的王位(賽十一1,2;五十五3,11;耶廿三5—8;卅三20—26)在千禧年中成就——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作王。祂答應以色列人完全佔有聖地(賽十一11,12;六十五9;結十六60—63;卅六28,29)在千禧年中實現。祂應許賜給以色列人一個新的心,赦免他們的罪過(耶卅一31,3;卅二35—39;結十一18—20;十六60—63)也在千禧年中成就。 一、千禧年的特徵 基督在千禧年中統治的特徵就是公義與和平。 神藉著先知以賽亞說到千禧年中的情形.「看哪!必有一王憑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賽卅二1)又說:「我使我的公義臨近,必不遠離,我的救恩必不遲延,我要為以色列我的榮耀,在錫安施行救恩。」(賽四六13) 因著行政公義,其結果就是和平。先知耶利米預言說:「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耶卅二18) 在千年國度中,饑渴慕義的人都必得到飽足(太五6),並且享受公義(賽卅三5 )。神的公義也必傳遍外邦人(賽六一11),使祂自己的名得到榮耀(賽六十3
)。 二、順服 神創造世界,是為要建立一個完全順服祂,聽從祂旨意的國度。但是神的最高創造——人類——卻不肯順服神,人在分別善惡樹的試驗上人失敗了。 因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第一次來臨所成就之救恩,使多人成為神的兒女,神在他們生命中掌權。 但是人類的整體尚未全體接受神的主權。可是神並不因此妥協祂的旨意。保羅對此曾說:「都是照祂自己所豫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9,10) 在千禧年中,因著以色列的更新(耶卅一33),聖靈的教導(耶卅一34),撒但的被捆綁(啟廿1—3)以及外邦人的歸順(詩廿二27,28),普世的人將要服在神的權柄之下。 三、聖潔(聖別歸主) 在聖經裡面,特別是在舊約中,聖潔的意思不僅是指著「無罪」,同時更指著「聖別歸主」的意思。 亞當被造後是無罪的,他若用順服的態度去活,則可以成為一個聖別歸主的人。但是他因為選擇自己的愛好,使他自己以及全人類失去了「無罪」的身份。神的旨意是要在千年國度中,恢復人聖別歸主的人生。 以賽亞書四章三節說:「那時,勝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被稱為聖。」先知撒迦利亞甚至說:「當那日,馬的鈴鐺上,必有歸耶和華為聖的這句話。耶和華殿內的鍋必如祭壇前的碗一樣。」(撒十四20) 四、道理 神的真理常常被人類變為虛謊(羅一25)。 但基督將來,要將神的真理充滿於千年國度中。 在災難期開始時,以色列人受敵基督者的愚弄,跟隨牠的欺騙手段,以牠的謊言為真理。直到大的逼迫來臨,他們才開始明白自己的錯誤。「到那日以色列所剩下的,和雅各家所逃脫的,不再倚靠那擊打他的,卻要誠實依靠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賽十20) 在千禧年中,以色列人以及外邦人都要活在神的真理之中。「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撒八8 )。甚至耶路撒冷被稱為真理之城(撒八3)。 五、聖靈豐滿的內住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結卅六26,27)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結卅七14)從以上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聖靈在千禧年中的工作,將要勝過以往任何時代。那時一切信神的人,都會有聖靈豐富的內住,並且聖靈的運行及功用,也將顯明在他們的敬拜、順服、能力以及生命的進展上(賽卅二15;四十四3;結卅九29)。 千禧年裡的人共分兩大類 (一)帶著肉身進入千禧年的人 (1)在大災難中信主而未被殺的猶太人。 (2)在大災難中同情幫助猶太人的外邦人(太廿五31—40)。 以上這兩種人未經過死亡而帶著肉身進入千禧年。 (二)經過復活成為榮耀的身體進入千禧年的人 (3)在教會被提時,一切新約時代的已死未死信徒,他們都經過身體的變化被提至空中,在災難期終時與基督一同回到地上來,消滅敵基督者的權勢,他們都進入千禧年(帖前四16;啟十九14)。 (4)在大災難期中,為道被殺的猶太人復活進入千禧年(啟廿4—6)。 (5)舊約時代一切的聖徒復活進入千禧年(但十二2
;賽廿六19)。 千禧年的制度 (三)神治政體: 千禧年中的政體不是以人為本位的君王或民主,乃是以神為主,就是神治制度,主親自統治萬民。 (四)基督為王: 主耶穌基督將在千禧年中作王,聖經多次多方的預言記載,天使長迦百列向馬利亞報信時曾說:「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路一32,33)啟示錄十九章十六節記載主二次再來說,祂的名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五)統治全部以色列人: 在千禧年,以色列與猶大將合而為一(結卅七15—22),完全在主基督的統治之下(耶廿三5,6)。 (6)統治外邦人: 基督在千禧年中不單統治以色列人,也統治外邦人,他的國度充滿天下(但二35;七14;賽十九21;十一9)。 復活的聖徒與基督一同掌權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林前六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提後二12)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十九28)。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牠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6)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 李道生
經文:啟示錄廿章1—7節 在這一段經文內,共有六次提到一千年,表示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其中之三次,是指著魔鬼撒但被捆綁、關閉與釋放之期(啟廿2,3,7),兩次是指著聖徒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之期(啟廿4,6 ) 一次是指著聖徒復活與惡人復活相隔之期(啟廿5),這六次都是同一期限,只是實質不盡相同而已。關於一千年不是象徵的意思,我們相信必按字句實意,以此期為實有的一千年,亦即現行日曆的一千年,被神學家稱之為千禧年,millennium(注),就是世界上要有一千年平安福樂的時間。這是人類數千年來,所期待實現的一段時期。根據這裡經文清楚啟示,約翰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捉住那龍魔鬼撒但,把它捆綁在無底坑裡一千年(啟廿1,2,3;十二9;九1,2)。撒但是基督與其聖民的大仇惡敵,它被捆綁一千年,正與基督在地上作王一千年為同時期,在這一千年中,所有的歷代聖徒都要與祂一同作王,這是一次復活的聖徒所享受的一種特權(啟廿4—6)。至於「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廿5)之後才復活,這是第二次的復活。歷代死了的惡人,他們要在復活後,站在神的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及刑罰(啟廿5,11—13;參約五29)。 到了那一千年完了以後,撒但必須從監牢裡暫時被釋放(啟廿7,3)。牠何以又被釋放?其原因是在千禧年之國度裡,基督親自在地上作王,極有榮耀和權能,真神的敬拜就要普遍;但人性是敗壞的,總有犯罪的傾向,其中難免有些人陽奉陰違,及懷疑基督為萬王之王的地位,而主是要人甘心樂意的事奉祂。所以暫時釋放撒但,讓這些悖逆神的人,有機會可以投降撒但,同時也是給那些生在千禧國度的人,對其信仰生活的一種考驗,試看他們是否完全忠貞不貳,信服元首基督。當撒但出來以後,仍「要迷惑地上的四方列國,就是歌革和瑪各,叫他們聚集爭戰,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啟廿8),這些歌革和瑪各的國民疆域,乃在北方的極處,照地理關係而言,似乎就是今日的俄國(結八1—6)。他們竟然受到撒但的迷惑而叛逆神,投降撒但極其眾多,而攻擊聖徒與聖城;但他們未及爭戰,就被天火所燒滅(啟廿7—9:結卅九6),因此,那戰場就稱為「哈門歌革穀」(結卅九11)。他們的屍首必用七個月來埋葬,為要潔淨全地(結卅九12)。 在千禧年前,有哈米吉多頓大戰(啟十九17—21);在千禧年後,有哈門歌革穀大戰(啟廿8,9)。這兩次戰爭雖有相同之處,卻不要相混,因戰場,主戰者,與時間皆有不同,其戰事相隔一千年。以西結書卅八與卅九兩章之預言,乃應驗於這兩次的戰爭,在哈米吉多頓,先得局部的應驗,而在哈門歌革穀,得了最後完全的應驗。至於那迷惑他們的魔鬼撒但,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 注:千禧年millennium--4rlc千禧年前派pre、millennialists 和千禧年後派post-millennialists之見解。所謂1、前派者,認為主耶穌是在千禧年之前降臨到地上,並相信這一千年是實際上的一千年時間。在這一千年中,基督為王,撒但被捆綁,地上將無罪惡和戰爭流血痛苦之事件發生,人人過著太平快樂的日子,因祂是最高的元首,將以真正的和平與公義統制萬國,可謂世界的黃金時代,這是舊約先知們所預言的事(彌四3;賽十一6—10;六五17—25)。2、所謂後派者,則是在時間的觀念上,持有相反的說法,認為基督要在千年之後降臨到地上,即他們相信因為福音廣傳之故,配合科學昌明,世界將先有一千年無戰爭太平快樂的時期,然後這在天上為王的基督才降臨,擊敗暫時被釋放的魔鬼後,旋即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那時新天新地才出現(啟廿一1;參賽六五17;六六22)。除了上述兩派之外,尚有無千年派者A-millennialitts,他們相信一旦福音傳遍世界每一角落,亦即千禧年。
白色大寶座
經文:啟示錄廿章1—15節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20) 當獸和牠的先知被扔在火湖中時,敵基督的權柄和充滿偶像的羅馬就消滅了。接下來的異象就在說明「龍」——撒旦自己也要遭遇相似的下場。 有一個星(參啟九1)拿著無底坑的鑰匙,要把龍綁起來丟在無底坑中達一千年。那些拒絕獸印的殉道者要復活,與基督一同掌權一千年。約翰指這次的復活是「頭一次的復活」(啟廿5 )。 一千年過後,撒旦要從無底坑中暫時被放出來——在那段很短的時間中,牠還要迷惑列國(由「哥革和瑪各」為代表,啟廿8),在耶路撒冷(「蒙愛的城」,啟廿9)包圍神的百姓。但牠沒辦法得逞——撒旦和那些國家要被「天火」所擊敗(啟廿9下),然後要被永遠丟在火湖裡。 撒旦被毀滅之前,有一個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每一個人都要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3)。最後,凡名字未被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要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5),是為「第二次的死」(啟廿14)。 接下來的場景就完全是神所計畫定了的——新天新地,神自己要與百姓永遠居住在其中。 耶穌快再來 楊石林
經文:啟示錄廿章1—15節 哈米吉多頓大戰的結果,假基督和牠的勢力被除滅,魔鬼撒但也被捆綁,監禁在無底坑內,等候末日的審判。 基督要用天上的眾軍兵肅清撒但全部的勢力。(太十三39—43,49)然後在這世界建立新的秩序,人人都敬拜神,尊神名為聖,施行神國的,像天上的神國一樣。基督既然作王在世上實現神的國,那時代的禱告詞是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有古卷只作父阿)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願禰的國降臨,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路十一2) 基督作王統治世界一千年後,要舉行大的審判。撒但和牠的使者,以及屬撒但的人類,都要受審判。保羅說,受過特別訓練的基督徒,也要被分派協助審判這些背叛的天使和世人。(林前六2,3)審判的結果,撒但和屬牠的人都要照著自己所行的受報應。他們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所受的痛苦雖各不相同,但都在那裡日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十10) 千禧年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錄廿章6節 千禧年就是一千年。聖經上的千禧年是一段和平,慈愛,充滿團契的時間,所有的生物就像在伊甸園中一樣,享有和諧的生活(注:啟示錄二十章六節)。以賽亞書裡提到一段野生動物和家庭小動物和平相處、蛇也不再咬人的時間。幼小的孩子可以在毒蛇穴旁玩耍,或是牽引兇猛的動物而不受傷。軍事學校將要關閉,武器也不再製造。現在所花費在戰事的金錢和資源,也要被奉獻在追求和平的工作上。當這一天臨到世上,每個人都將擁有自己的土地,自己的家園。每個人都和鄰居和諧共處。沒有人會害怕有人來偷他的財物。這將是世界性的和平,因為認識主耶穌的知識將要充滿世上,就像水充滿海洋一樣(注:以賽亞書十一章八至九節)。 我認為千禧年是一個過渡時期。這時候耶穌基督回到世上來告訴人們,如果罪惡從未進入我們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的景況。這是耶穌基督作王統治世界的時候,神的國度要在世上建立。到那時會有一個世界性的政府,在耶穌的領導之下,所有民族和國家都歸向祂。 聖經上說,每年世上國家的代表都將來到耶路撒冷(注:以賽亞書二章二至四節,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十六節)。很顯然,所有的政府都要順服於敬拜神的人民,而那時候,以色列也將成為世上的主要國家。 最後的戰爭 王永信
經文:啟示錄廿章7—10節 等到一千年滿的人,撒旦被從無底坑中釋放出來,他將再次迷惑世上列國,必有眾多之人跟隨牠,攻打聖域耶路撒冷。 在這裡我們觀察到兩件事: (1)魔鬼被關閉一千年之後毫無悔改之意,仍然一心背叛神,敵對神。 (2)人類經過一千年最標準的環境生活,無憂無慮,豐富安定,直接受主耶穌的統治,到了試驗來臨的時候,仍然會犯罪,甘心隨從魔鬼,反叛神。 有不少人問這一個問題,魔鬼為甚麼再一次被釋放出來,再一次得到機會迷惑世人? 魔鬼之被釋放乃是給人類最後的一個考驗。進入千禧年的人有一部份是未經復活而帶肉身進去的。這些人在千禧年中仍然婚娶,生兒養女。一千年之久的時間會生養出不少代,所以在千禧年末的時候,肉體未經變化的人可說是占大多數。 這些生下來的人,他們仍帶有原罪,他們皆需要救恩。千禧年中在基督的統治之下,他們外表上依順基督,但當試驗誘惑來到時,他們仍舊跌倒了。 這件事情證明了人心的惡性,千年之久的平安優異的生活並不能改變人性,也同時說明了新派神學所傳的「社會福音」的錯誤。他們認為人之為惡,是因後天環境影響之所致,若能改善環境、改造社會,壞人會變好。我們知道再沒有一個社會,比千禧年的社會更完美、更理想,但是如此理想的環境,並不能改變人心,不能改變人性。 當魔鬼誘惑那些經過了千禧年之人類時,他們竟大量的跟隨牠,聖經說:「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來攻擊聖徒的營(聖地)和蒙愛的城(耶路撒冷)。基督在千禧年中乃是從耶路撒冷統治世界,魔鬼就是要攻擊毀滅基督的統治中心。 廿章第八節所提到歌革和瑪各的名字,與以西結書卅八章所提到的歌革和瑪各並不是一件事,這同樣的名字,乃是表示其有相同的動機與目標——毀滅神的統治以及神的百姓。 於是,神的審判即時來到,「有火從天上掉下來,燒滅了他們。」一切跟隨魔鬼的人都被滅絕了。魔鬼也被扔到硫磺火湖裡去,永永遠遠在那裡受痛苦。 撒但的結局 經文:啟示錄廿章10節 撒但既是如此可惡,上為什麼不早早把撒但滅絕了呢?保羅曾引出埃及記九章15—16節中,神向法老所說的話:「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羅九17),埃及的法老被視為預表撒但,我們如果明白神為什麼存留撒但而不早滅掉牠,剛才引用的經文有二個答案: (1)要彰顯神權能。 (2)使神的名傳遍天下。 神如果按照人的想法把撒但都早早的滅掉,神的權能就無從彰顯,上的名不被傳揚。那些順服的天使或將誤會神為什麼那樣的殘忍,甚至有些會為那些跟從撒但者喊冤,以為撒但敵不過神,就被神滅絕了。所以神讓撒但用盡方法計謀手段,來敵擋神,使善惡分明。神沒有早滅撒但仍讓牠存留,以抵抗神,是要叫世人知道神是天下的耶和華,要天下萬邦知道,耶和華是神。神沒有早滅撒但,有祂奇妙的安排和計畫,現在雖然讓牠暫時縱橫,但撒但的結局是早已定了。 (1)主已勝之——既將一切執政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二15),撒但勢力雖然大,但主不屈服,反而順服神,在十字架上順服以至於死,因此主已勝了撒但了。 (2)己見敗壞——神的兒子顯現出來,是要除滅魔鬼之作為(約壹三8),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主耶穌得勝撒但,自然撒但就敗壞了。 (3)已受咒詛——撒但在犯罪的當時就受咒詛了,耶和華對祂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牲畜野獸更甚。」(創三14) (4)必被逐出——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逐出(約十二31;十六9—11),魔鬼現在雖然還沒有被逐出,牠終究站立不住(路十18;羅十六20)。 (5)必被捆綁——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牠捆綁一千年(啟廿1—3,3—8)。 (6)扔於火湖——撒但的終局是扔於火湖,啟示錄廿章10節及馬太福音廿五章41節都有記載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上述是經上所記魔鬼的終局,可見牠現在暫時為非作歹,是因時候未到,一旦時候到了,牠就被神刑罰。
基督再來與審判 解傳五
經文:啟示錄廿章10—15節 一、審判的主宰 「祂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證明祂是神所立定的,要作審判活人死人的主。」(徒十42) 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無人配從坐寶座的父神手中展開書卷,就大哭。長老對他說:不要哭,看哪!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已經得勝,配展開那書卷,約翰就看見,在寶座前有羔羊站立,是被殺過的。(啟五1—6)耶穌第一次來世,是神的羔羊,是世人的救贖主(約一29)。耶穌第二次來乃是猶大支派的獅子,是審判之王。耶穌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 耶穌又設比喻說:「當人子在祂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祂前。祂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豫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王阿,我們甚麼時候見禰餓了給禰吃,渴了給禰喝。甚麼時候見禰作客旅冒禰住,或是赤身露體給禰穿。又甚麼時候見禰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禰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禰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禰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31—46)「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死是如何的真實,人不能脫離死,照樣人也不能逃避審判。 耶穌是審判死人——活人的主宰,祂在彼拉多面前不為自己辯護,因為彼拉多沒有資格審判「審判的主宰。」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十九11)耶穌暫時把審判的權柄賜給彼拉多,不過是要代替世人接受審判,有一天在寶座上要審判彼拉多。 二、審判的同工 審判的主宰是榮耀的基督,審判的同工是得勝的基督徒。保羅說:「我們是神與同工的」(參林前三9;林後六1)神的同工包括福音使者,造就信徒,牧養教會等;一個事奉神的人,他們今日與神同工,拓展神國,將來也與主同坐審判的寶座,作主審判的同工。 (1)審判選民: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參太十九28) (2)審判天使: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林前六3)審判悖叛的天使,包括撒但在內(猶6 )。 (3)審判世界: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林前六2)得勝的聖徒要與主同坐寶座(啟三21)執行審判的權柄,是何等榮耀! 三、審判的範圍 審判的範圍包括一切受造之物,審判次序如下: (1)魔鬼與它的使者: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m) (2)世界與受造之物: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廿11)「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 (3)一切死人與活人: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 火湖裡。」(啟廿12,15) 四、審判的原則 有人問神既然是公義的,沒有聽過福音的人,難道要被定罪嗎?神是公義的,祂在審判的時候從不冤枉一個義人,神在聖經中啟示了七個審判的原則:(請參看羅二l—16) 1、真理審判。 2、公義審判。 3、行為審判。 4、律法審判。 5、良心審判。 6、隱情審判。 7、福音審判。 在這七個審判原則裡面,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前六個審判,需要人自己負責,惟有第七個原則「福音審判」,是主耶穌為你受過審判了,你只需要接受福音就不被定罪了。(約三16—18)因為十字架是被火燒(審判)過的地方,在十字架上已經滿了神公義的要求。公義信實的主必在基督耶穌裡賜你生命與平安。 五、審判的根據 在審判的主面前有「案卷」與「生命冊」。主要照案卷上所記載的審判各人,(啟廿10—15)「要在他們身上施行所記錄的審判。祂的聖民都有這榮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詩一四九8 ) (一)「案卷」記載什麼 (Ⅰ)有形體—(詩一三九16)人的體質與人的高低強弱有關。 (Ⅱ)年歲壽數—(詩一三九16 )「日子」(伯十四5),「月數」(徒十七26),「年限」。所以一個真認識神的人,就不擔心生死的問題。主說:「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太六27)人的壽數乃在神的手中,所以信徒可以向神求壽以榮耀神的名,如舊約的希西家王一樣。(王下廿1—7) (Ⅲ)生辰時地—(詩八十七6)神記載人的生處比今天的戶政機關更加清楚。 (Ⅳ)行動生活—(詩五十大8)世人幾次異動遷徒,神都記數。 (v)悲歡遭遇—(詩五十六8)世人一生之悲歡遭遇,神都記錄。 (Ⅵ)言語行為—(瑪三16)主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 (Ⅶ)思想意念—(瑪16)「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2—13) 主耶穌再來要作審判的主宰,照所記錄的實行審判,科學家能用錄影機把人的言語行動一齊記下來,再用電視播放給人看,何況神呢! (二)「生命冊」又稱為「羔羊冊」: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都已記載神的「案卷」上,作了罪案。(約三18)但神的羔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人受刑,捨身流血,使一切相信的人,罪案撤清,名字記入羔羊之生命冊。親愛的朋友,你的名字有沒有記在教會的名冊上無關緊要,要緊的是要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 六、審判的結局 耶穌是審判死人、活人的主宰,在白色的審判座前,從前死過的人都活了,與活著的人一同站在主面前,聽候宣判,所有的人只分為兩等,義人與惡人,他們所受的結局也有兩種,硫磺火湖與新天新地,永死與永生。 (1)惡人的結局: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2—15)「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 )這火湖是不滅的,所以稱為「永火」(太廿五41)。這痛苦是無止境的,所以稱為「永苦」(啟廿10)。這刑罰是不停止的,所以稱為「永刑」。(太廿五46)這死亡也是無盼望的,所以稱為「永死」。 (2)義人的結局: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廿五46)「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祂裡面得永生)」(約三15)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在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樣或作回)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以後再沒有咒詛。在城裡有神和羔羊的寶座。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大啟廿一27—廿二5 ) 第二次的復活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聖經中提到的復活,是人的靈與新的靈體的結合。靈是永恆的,在人的肉體死亡時離開肉體,而靈體是不死的,有不可思議的能力。比如說,能穿透物質界的東西,像是牆壁和門板,而且可以一瞬間就飄遊得很遠。這是基督徒可以永遠擁有的身體。 至於「復活」這個字也常引起混淆。耶穌叫拉撒路從墳墓裡復活,但是這其實只是蘇醒,而不是復活(注:約翰福音十一章四十三至四十四節)。拉撒路以他原來會腐朽的軀體回到世上。再過幾年,拉撒路就死了,而且一直不再蘇醒過來。 當耶穌基督再來時,祂要叫那些重生得救的人復活。他們的靈要與為他們準備好的靈體相結合。使徒保羅說,還活著的人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前復活(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至十七節)。所以,死者會最先復活,接著是在耶穌降臨時還存活著的人。仍然活著的人一瞬間就要被改變。會腐朽死去的軀體將變為和耶穌復活後所擁有的身體一樣。這樣的身體才能永恆不朽,具有耶穌基督所享有的同樣特質,因為聖經上宣稱:「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注:約翰一書三章二節)在基督千年統治的未了,我們也將有第二次的復活。到那時候,所有人都會有一次大復活。那些為非作歹的人將被送進地獄,永遠待在那裡。然而,遵行主公義教導過日子的人,就要永遠與神同住(注: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李道生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寶座表明王的座位,寓有權之意。聖經題到有設立在天上的寶座,就是神統管全宇宙的寶座(詩一O三l9;啟三21;四2);有設立於地上的寶座,就是基督再來時,聖徒與祂同坐,審判地上邦國萬民榮耀的寶座(太廿五31—33;40—45);以及此處白色大寶座。這寶座的白色表明聖潔和榮耀之意,是審判死人的寶座(啟廿11,12)。這寶座所以稱為大,是表明其性質的重要,因為不能得救的死人都要復活站在寶座前受審判而遭沉淪,這個審判的時期,是千禧年之後,撒但完全失敗之時。此時天地完全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意乃舊的天地必被改變革新,而變成沒有罪惡的新天新地(啟廿一1;來一11;彼後三10—12)。其坐在寶座上審判者,就是萬王之王的主基督,因為祂曾說:「父不審判什麼,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27)。祂是將來那審判活人死人的主(提後四1),在千禧年前是要審判活人(太廿五31—46) ,在千禧年後則要審判死人了。 當審判的時候,有展開的案卷(原文是多數字),與生命冊為二憑據,以顯示神的公義和嚴明。這些死人,非單指他們身體的死,靈性也是死在罪惡過犯之中(參廿一8,27;廿二15)。按照聖經明訓,死人都要復活,作惡的復活定罪(啟廿5;約五29),死了的人都要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在世所作的一切行為受審判,無論尊卑大小,誰也逃避不了(啟廿12,13;摩九2,3;羅二2,3);惟獨生命冊是一卷,只是記錄凡在基督裡得救者的名字(啟廿12;三5;參十三8;十七8),因為信的人有永生,不至於受審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那些凡不肯悔改信主接受救恩的惡人,不論他們死在何處,都要被交出來,在白色的大寶座前受了審判之後,死亡和陰間要被取消,因兩樣都無用了,所以要與惡人同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亡,使他們在那裡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3—15,10)。這樣則世界人類的歷史於此結束。宇宙間的一切污穢都要被除掉而潔淨更新,榮耀的新天新地出現,有義居在其中(啟廿一1;彼後三13)。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派特羅伯森
經文:啟示不錄廿章11—15節 根據啟示錄所記載,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注: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將要發生在千禧年的未了,在神「將一切都更新了」之前(注:啟示錄二十一章五節)。這是對撒但和牠的使者,以及未蒙救贖的人,所作的最後不能改變的審判。聖經上說,記載所有人類作為的生命冊將要打開。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人,將要被扔進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留的火湖之中。這樣的經驗就叫做「第二次的死」,以區別肉體的死亡。 然而,耶穌教導每一個信祂的人,「(將)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注: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四節)因此,我們必須做這樣的結論:已經接受耶穌基督救主而重生的人,當耶穌再次降臨,都將變成靈體,有屬天的身份。根據使徒保羅的說法,所有得救的人到那時,都要在「基督台前的審判」對他們身為基督徒的服事和工作負責任(注:羅馬書十四章十節,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不過,沒有一個真正的信徒會在白色大寶座前面被永遠定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在髑髏地為他們的罪付出代價。 每一個人都將來到神面前,對他在世上的生命負起責任。有些人認為,或許那些基督降生以前出世的人,以及從未有機會聽到基督福音的人,仍然有資格進入天國。這個說法非常令人懷疑,因為聖經上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注:羅馬書三章十節)。但是,神是全世界的審判官,祂要以公義的標準來審判。祂讓每個人能來到祂面前,呈上自己的案例。在每個個案中,對當事人提出控告或者申辯的,都是他們自己的良心(注:羅馬書二章十五節)。看看他們根據神旨意的啟示,面對自己所知道的是非善惡,有些什麼樣的作為。這是完成審判的嚴肅日子。
你已預備迎見神? 葛培理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廿11—15) 以上所記載的,都是神親自所說的話,這些話並非是我說的,也不是傳道人說的,更不是你朋友所說的,乃是神親自以這些話,向我們說明每一個不信祂者的命運。 但是凡相信神,並接受祂兒子的人,就不會受番判,因為他們的名字,已經記在生命冊上了。誠如聖經所載:所以「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信徒們的審判將在髑髏地的十字架前舉行,但我們將披著主耶穌公義的外衣,站在神面前,因為基督已由無罪變為有罪了。感謝神,我已永不會被扔在硫磺的火湖中了,也沒有人會以手指指著我的臉控訴我,因為主耶穌已經擔當了我的罪惡,我們眾人所有的罪惡,已由神全都如在主耶穌身上。 我如今要向每一個從未接受基督的人說話。試想像世界的末日已經臨到,主耶穌正在審判時的情景。眾天使都侍候在祂身邊,時代最後的一慕戲劇即將展開:所有的摩天大廈已告傾覆;工業的巨輪也停止轉動;娛樂場遊客絕跡;雞尾酒吧空無一人;世界各處滿目荒涼;所有的汽車也都停止駕駛;海灘旁邊寂無人影。那時,神卻要將所有已死的人召集攏來,帶到祂的面前;有的是從海洋深處沉沒已久的許多船舶中召集,有的則從久經遺忘的墳場上召集,有的從世界各地的戰場上召集——無數千萬的人群將集結在神面前,等候審判。被召的人們哀哭、叫嚎;有的希望有巨石覆在他們身上藉以藏躲,有的恨不得有張開的洞穴可供他們藏匿,但是儘管他們聲嘶力竭,哀哭呼嚎,都躲不了坐在寶座上面的神。他們來到神面前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禰的名傳道,奉禰的名趕鬼,奉禰的名行許多異能麼。」(太七22)神卻回答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七23)又有人進前來說:「主啊,但我們是初期教會的會眾。」神卻回答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去罷。」又有人進前來說:「主啊,但我的生活良善。」神卻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受咒詛的人,離開我去罷。」 聖經告訴我們說,到了世界末日,那時只有一個問題,就是你過去如何對待主耶穌?你不會因著飲酒而入地獄,你也不會因著說褻瀆的話而入地獄,但你卻因拒絕主耶穌而入地獄!你已準備好見神麼?你能確定自己必能得救麼?若是在你的思想之中,尚存有絲毫疑念,你如今可以完全確定無疑了。 神說:「以色列阿,我必向你如此行。以色列阿,我既這樣行,你當豫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但你已準備到了甚麼地步呢?聖經告訴我們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又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神乃是說:「你如信我的兒子,就得著生命,死後且要進來天堂。」 這事何等奇妙!你現在能夠確定無疑麼?你已具有把握麼?假定你今天晚上就死,你能十分確定自己必能進入天堂嗎? 關於基督再來的誤解 王峙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許多人對於主的再來,有錯誤和不合聖經的解釋;請讀下文,看看你自己,對於這個緊要的題目,解釋得對不對。 (1)有人以為主來的日子就是審判的日子 這是大錯了。主來乃是迎接凡等候祂的信徒到半空去,與祂相會。(帖前四17)以後主還要與信徒同來地上,一同作王一千年,然後審判的日子才到。請讀啟示錄十九章,那裡講主與聖徒同來地上的事。再看二十章,那裡講第一次復活,主與眾信徒一同作王一千年的事。等到千年國度以後,然後有大審判(已得救的信徒與這個審判無關)(啟二十11—15)所以主再來到空中的日子,與審判的日子,中間相隔一千多年,主來的日子,斷斷不是審判的日子。 (2)有人以為信徒去世就是主耶穌再來 甚至有人把馬太廿四章44節的話:「所以你們也要豫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解釋作「要預備死,因為死臨到時候,不是你們可以想得到的。」這也是大錯了。因為信徒死,是離世,到樂園去。(路加廿三43)是離世的信徒去,不是主來;若說信徒死,是主再來,那麼每一個信徒死的時候,主都來一次,到如今主不曉得來過幾多次了!主的來還可以說是第二次顯現嗎?(來九28)「第二次顯現」的話,要怎樣解釋呢? 再看約翰福音廿一章主對彼得說:「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約廿一18)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主。彼得聽說他將來要如何死後,便指著約翰問主說:「主阿,那人的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約廿一18—22)可見「我來的時候」與「死」是不同的。當時門徒聽見:「我來的時候」這句話,竟有相傳說約翰不死的。(約廿一23)更可見得當日的門徒,看「死」與主的再來也是有分的。 並且聖經不知幾次勉我們,對於主再來應當等候、盼望和愛慕。我們豈要盼望愛慕死麼?聖經說:死是信徒最後的仇敵,雖然主能把咒詛變為祝福,使死成為與主同在的一個跳板,但是「死」與主再來的榮耀和喜樂比較一下,有何等的差別呢?聖經說:主再來好似新郎來一樣,祂在榮耀裡,祂來是要除滅死——叫死了的信徒復活。保羅且把主再來的資訊,勸慰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對於已死的信徒不要憂傷,像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前四13—18 )更可知把主的再來解釋作信徒的死,是大大錯誤了。 (3)有人以為聖靈降臨就是主再來 這也是錯誤了。因為主耶穌將要離世的時候,先對門徒說:祂去是為他們預備地方,預備了地方,就必要再來,接他們;後來又對他們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可見主再來與聖靈降臨,是兩件事;聖靈是另外一位保惠師,——祂的降臨可謂是另外一件事! 主再來的道理在聖靈降臨以後,講的更多,而且更明;你們看使徒書信裡面說到主再來的事,都是指為將要應驗的事。倘若聖靈降臨,就是主耶穌再來,那麼使徒們多是經歷過五旬節的人,何以還盼望主再來呢?約翰何以在五旬節後多年,還祈禱說:「主阿!我願你來」呢? 並且聖靈降臨的目的,是為耶穌作見證。(約十五26)要榮耀耶穌。(約十六14)要把耶穌的真理,啟示人。五旬節以後的信徒,對於再來的道理,更加明白。這是一個原因。我們怎麼可以聖靈降臨就算主耶穌再來呢? (4)有的人說基督已經再降臨了,基督的時期已經過去了 這個錯誤當日在帖撤羅尼迦也有人傳過。他們說:「基督來了,他們是被撇下的了!這是很危險的。最近五十年中,有的人就是因為這個思想,出來說:「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皆是過去的事,不能再約束他們了,他們便成立新律法與新禮儀,結果至於背道反教! ( 5 )有的人說基督已經降臨,藉著聖靈,住在信徒的心裡 主預言說:「祂要再來就是這個意思。」是的!基督是藉著聖靈,住在信徒心裡。但這是屬靈奧秘的同在,不是祂再來。祂再來是看得見的。「加利利人哪,你們為甚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一11)誰心中有主耶穌,且是以首位給主耶穌的,他必更加愛慕主的顯現! (6)預言基督再臨的日期的,也是大錯 從前有人定過日期,皆不應驗,正是他們的愚昧!主沒有召我們去說預言,只要我們謙謙卑卑的去讀祂的預言。由聖經歷史和今日的時兆,我們可以說;主來的日子,現今比以前更近了。這些——歷史與時兆——只能給我們看出主對於每一時代的計畫,斷不能給我們一個主再來準確的時日。主把這日子和時辰隱藏起來,是要我們謙卑,並殷勤等侯,時刻儆醒。「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太廿四36)「所以你們要儆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廿五13) (7)還有一個錯誤,就是有人說:主的福音廣播,主的國就可以成立,千年樂國就可以實現於地上,然後主要再來 他們把基督再來這件事,遠遠的放於末後的時候,且費時費力,要實現他們理想的國度,(樂國)不想到樂國的主耶穌基督。憑聖經看,基督的福音,雖然廣播只是向萬民作見證,沒有普天下的人,老老幼幼都歸順基督,不過從萬民中,選取百姓,就是願意信主的人,歸於主的名下,然後主要回來,並作普天下的王。樂園的王來了,樂園才能實現啊!(徒十五15—18)
白色寶座的審判 蒙恩
經文:啟示錄廿章11—15節 前兩期已經提到基督台前的審判,及榮耀寶座的審判。前者是在災難前,信徒被提到天上領受獎賞,後者是在災難後,主與信徒從天降臨到地上,審判以色列人與經過七年災難還活著的人。那些義人得以進入千年國度作子民,惟得勝信徒可以與主一同做王一千年。那時魔鬼被關在無底坑中。千年完了,魔鬼暫時被釋放,又引誘許多人圍住聖徒的營寨,與蒙愛的城,作最後的掙扎,就有火從天降下,燒滅他們。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此後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被烈火銷化,天地都不見了(彼後三10—12),只有一個白色的大寶座顯現在空中,開始了最末後,最可怕的審判。 一、審判的地點 白色寶座不設立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乃在空中,那時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顯出極其聖潔威嚴可怕的景象。(但七9) 二、審判者 (1)是亙古常在者坐在審判寶座上,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案卷都展開了(參但七9—10)。 (2)還有一位像人子,就是主耶穌,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與父神同坐寶座,審判世人(但七13—15;約五22)。 (3)得勝信徒也與主同坐寶座,審判世界,和審判天使。主耶穌明明應許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啟三12)這就是保羅所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禰差了我來。」(林前六2—3;約十七21)。 三、審判的對象 當亞當犯罪起,至千年樂國,以至天地被火焚燒後,所有留在墳墓裡的死人都要復活(約五28—29),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受審判。這些活的死人是包括所有舊約沒有得救的人,所有新約恩典時代沒有信主的人,所有大災難中不信主的死人,以及千年國度後,跟隨魔鬼末次造反,被天火燒死的死人。惡天使也在此時受審判。(猶6)「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廿13)這裡提到二種受審的人物。 (1)「海交出其中的死人」(英譯為死者) 這些死者不是人的靈魂,因惡人無論死在何處,或陸地,或海中,靈魂都是被拘留在陰間裡的,陰間既然要交出死者,海又何必再交出其中的死人呢?所以海交出其中的死者,這死者是代表所有惡天使,脫體的靈,及邪鬼等。天使中有三分之一跟隨魔鬼犯罪,有的不守本位的極惡天使是拘留在無底坑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彼後二4;猶6;啟九3)。有的脫體的靈是在深淵安歇之處(啟九14),有的活鬼邪靈在地上過來過去,尋找可安歇之處(太十二43)。可見海的深淵是鬼的住處,而無底坑是鬼的監牢,裡面有火焰焚燒,是汙鬼邪靈最怕去的地方。當耶穌趕鬼時,汙鬼央求耶穌說時候沒有到,不要叫牠們去受苦(指無底坑),讓他們去海裡,就是這意思(太八28—32)。所以到新天新地時,海也不再有了(啟廿一1)。總之海交出其中的死者,就是指著惡靈邪鬼,不守本位的天使等,他們自古以來被拘留在黑暗監牢裡,等候大日的審判。信徒與主一同審判天使就是這時候了(林前六3)。 (2)「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 按聖經真理,舊約時候人死了,無論善惡都下陰間去,雅各也說下陰間去(創四二38)。但據耶穌所說,陰間是分為兩部份:一部份叫做樂園,也稱為亞伯拉罕的懷裡,是比較快樂的地方,善人的靈魂到陰間就是到樂園的一部份,拉撒路在那裡得著安慰。另一部份叫做「死亡」,是惡人的拘留所,內有火焰,極其痛苦。兩者之間有深淵隔開,不能彼此相通,這深淵是無底坑,有火焰向著死亡部份往上冒,所以財主在那裡極其乾渴痛苦。這兩部份總稱為陰間(路十六19—31)。到新約時耶穌被釘於十架,付上了贖罪價,就可以釋放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因祂復活的勝利,使凡信祂的人得以脫離罪與死的權勢,陰間的門再無法拘留義人的靈魂了。主耶穌到陰間宣佈救恩成全(彼前三19)。祂升天時,將陰間裡樂園部份的善人的靈魂都帶帶到天上去(弗四8)。從此凡信主得救的人一離世就直接到天上樂園去,不再到陰間的樂園一部份。因此這部份的地方是空閒無用了。但死亡那部份,卻滿了惡人的靈魂,拘留在那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當白色寶座設立時,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惡天使、邪靈、汙鬼及歷代以抵拘留在陰間死亡裡的死人都要受極可怕的審判。 四、審判的性質 「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這裡有兩種案卷: (1)記載案卷 所謂人的日子未度一日,神已寫在祂的冊子上(詩一百卅九16)。這案卷是詳細記載每人在世時逐日的心思、意念、言語、和行動。神在審判時將他們的行為與他們各人所得的亮光、機會、互相較量而定罪之輕重,與當受的刑罰(參結卅二17—30;羅二l—16;路十二47—48)。 (2)生命冊 「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這生命冊是被殺羔羊的生命冊(啟十三8,廿一27)。凡信賴被殺的羔羊——主耶穌流血贖罪之人的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這人是得救的;反之,凡名字沒有記載在羔羊生命冊上的,就必滅亡。所以白色寶座的審判,第一案卷是根據人的行為;人的行為既都是有罪,根據第二案卷看他是否信羔羊流血贖罪之功,如果有信,他的名字就記在生命冊上,罪得赦免,就可得救。如果生命冊上沒有他的名字,那麼,他的罪無可赦免,一定滅亡了。至於惡天使,根本無赦罪之機會,一定都是滅亡的(來二16,彼後二4)。 五、審判的結果 罪人不信主耶穌流血贖罪之功,妄想憑自己的良心與行為稱義,結果都被定罪而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惡鬼和邪靈等也都扔在火湖裡,那裡蟲是不死,火是不滅的(賽六24,可九48)。蟲,是指著惡人的復活靈體,以及各種汙鬼邪靈,就是不滅的火也燒不死。所以凡在地獄火湖的人和鬼,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14—15)。 總之,白色寶座的審判,既是如此可怖,奉勸閱者,最要緊的是:要確實相信耶穌流血贖罪之恩,使自己的名字記在羔羊生命冊上,可以得救。既得救了,就應當趕緊傳揚福音,使許多人也得救恩不至滅亡。「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26—31)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祂所存的是靠神而行(約三20—21)。
人的自傳 慕迪
經文:啟示錄廿章12節 請諸位注意一句聖經,就是啟示錄二十章12節當中的一句:「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我想這書卷不是別的,就是人類的記憶。到了時候,我們每個人生的記載都要展開,我們就要讀我們自己的履歷。 有一天一個蘇格蘭人向我說:「請你用別的字來代替履歷二字,因為我們不明了那字的意義。」 這字在我們美國是常用的。倘若一個不出名的人,要參加從來未去過的團體,人家必請他等在那裡,直到他說明他的履歷。 我想「履歷」二字含意頗深。我們全國每個都市都有記事廳,凡重要事件,必須到那裡登記。 照樣神叫每一個人記錄他自己的事。如果我們要敘述我們自身的事,只有借著記憶才能辨到。那本展開的書卷,就是我們的履歷,我們的大事記或說是我們的回憶,我們就是按著其中所記載的而受審判。 憶記不滅 我確實相信:記憶就是那「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我們離開世界之後,所能帶去的,就是我們的記憶。我們的錢財不能帶去。只有我們的記憶能帶去。培根男爵( Lord Bacon)說:「人類的智力不滅。」我可以斷言,我們所聽的每一句話,所見的每一件事,都是很安全的儲藏在我們的記憶裡面,等一等就都要回到我們的腦海來。 我們常聽人說:他們的記憶力退減;有時也聽見人說某人記憶力特強。有人說大利島( Cyrus )有二萬大兵,他能一一呼其名字,這在他治軍上增加了他不少的能力。 我在書上看到一個人,他花豐富的著作,他說從他的記憶中,他能記得他已經寫過的是些甚麼。我們也遇到有人拿起這本書(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能一字不錯的背誦出來。記憶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東西。 顧雷先生( Horace Greely )是我國偉人之一。前數年曾被提名為美國候選總統。他每日拿起日報——紐約講壇——來逐段念去,以後即能逐字逐句引用,而不加絲毫思索。你說你盼望要有這樣的記性麼?朋友,等一等,當你站在神審判台前的時候。 你的記性就很夠用了 你把那秘密的機紐一撥,記憶就開始他工作了。我相信記憶乃是神的司法官,祂要定你和我的罪。神叫每一個人保存他自己的記錄。我們說有一位元記事的天使,記錄我們的事。但到了人生的未了,我們要發現我們自己就是那位元記錄的天使。人自己是在著寫他們自己的人生——他們的自傳。保存他們的記錄的,也是他們自己。 有些人著急,要在生前寫成他們的自傳。他們不必這樣著急。他們自己是會寫成的。並且是最確實的一種人生記載,其中是無絲毫錯誤的。這就是你我所要親眼見到的,個人人生的記載,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你我要從其中看我們自己所寫的。如果你沒有得救,你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無話可說。 你對神的定罪要說阿門 我的朋友你現在寫的是本甚麼樣的書?今天你又在那本書中添了些甚麼?你是怎樣的一種人生?你今日可曾發咒詛麼?那句詛詞已經記上了。你要遇見你所發的誓不要欺哄自己,以為不再遇見它。有一天你要遇見你所發的誓。今天你對甚麼朋友不誠實麼?那也記在那裡,好像是用鐵筆寫的。等一等你要遇見它。今天你做了甚麼卑鄙的事,以致你的良心今晚攻擊你麼?他還要攻擊你!你要在來世遇見你的記載! 我相信在這城裡有千萬的人,若是有法使他們忘記他們所作的,他們寧願去掉他們的右手都可以。在他們的人生中,有些極黑暗的事,是他們所願意忘記的。因此有人沈湎在娛樂中,想擺脫他的記憶。有人醉酒,想藉此麻醉他的良心,止住良心的控告。但是到了時候,神要說「某人,某人,」「記起來罷!」那時你就要開始讀你自己所寫的書——自己所作的記錄了。你所保存的那本書,要定你的罪。 兩次遇死的危險 我有兩次臨近了死門。有一次是被淹。我沉下去了兩次,當我第三次往下沉的時候,我被救上來了。就在那一那間——一秒鐘之間,我一生所說的每一句話,所作的每一件事,和所有的每一個思想都呈現在我們眼前。每一件事都回來了。這樣往前演進,畢生的事都是現在眼前,好像任何事都沒有遺漏一點。為何畢生的事能於一秒鐘間畢露,目前我實不知。但現在我所忘記的事,有一天要毫無疑惑的還要回來。我自己所記的和你們一樣,有一天要回憶起來。 我要問你們一個問題。你們相信該隱是未蒙赦免離開世界的,——你們相信他老是記得他殺亞伯的那件事否?你們相信否,那件罪跟著他到了那個世界?六千年過去了,你想他還記得他在田間殺他兄弟亞伯時候的光景麼?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他是怎樣的殺他的兄弟,大概是用根棍子罷!亞伯向他哀求說——「不要殺我阿;我愛你;我並沒有甚麼事對不起你阿!」你想該隱忘記了他的哀求麼?他自己已有那段記載,他也帶著那段記載去了。我相信那就是那不死的蟲。就是這件事叫地獄覺得那樣可怕。我想該隱記得亞伯的為人是甚麼樣子?他也記得他一棍下去之後,流血的光景是甚麼樣子,這件可怕的事呈現在他眼前,好像昨日才發生的一樣。他今天晚上還是那樣清楚的記得那: 第一次殺人的慘像 他也記得那些傷痕是甚麼樣子,並他怎樣掩埋那被殺的兄弟。他也試著掩埋他的罪而想滅跡。他或者想我可把罪埋藏了,這罪再不來攪擾我了。你想那罪能再不來攪擾他麼?他的良心不再起來攻擊他麼? 你想猶大能忘記他用親嘴的祂,來賣主耶穌那種慘偽的行為麼?我不相信他能忘記。你想猶大不記得主對他說:「你用親嘴的祂賣人子」時的樣子麼?我想他記得。如果今天晚上你能見他,他要對你說,就是這句叫地獄覺得更可怕。不但如此,我相信猶大也記得基督在世時那些動人的講道。有一天祂是怎麼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相信猶大也能記得耶穌為耶路撒冷哀哭時的光景,並祂所說的話:「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我相信猶大帶著那件罪去了。我的朋友,我告訴你。你能把你所犯的一切罪儲在記憶裡,帶到另一個世界裡去。 我很少嚴肅的聚會,像這一個星期所有的。我相信有人進入永世,尚能記得今天晚間的聚會。你能記得一切的事是甚麼樣子。你能記得講臺上那些基督徒婦女是甚麼樣子。你能記得那些傳道人。你能記得所唱的詩,——孫蓋先生( Mr. Sankey )怎樣唱「永遠!」這兩個字是何等的震動了這所房子。你也能記得這唱詩班站在那裡唱錫安山的詩,是甚麼樣子。 良心醒悟了 是的,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我們中間的每一個人要親眼見那書上的記載。你們中間可還有人懷疑麼?朋友,這是一件可怕的思想,你同我自己寫我們自己的罪案。不要別人來定我們的罪,當我們良心完全醒悟時,我們的良心要定我們的罪。巴不得我今天晚上所講的,能喚醒每一個人的良心,使這屋中每一個沉睡的良心醒悟過來,切切的尋求神。 你相信在耶路撒冷看見耶穌基督的那些猶太人,能忘耶穌對他們的講論麼?你想那些站在十字架周圍看見基督掛在那裡的人,——你想他們忘記了否?他們能不記得祂呼叫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我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我想他們都記得,我想他們都帶著那些去了,那書卷要展開,他們要念今生所作的一切事。
我記得在美國第一件殺人案子,給人一極深刻的印像。在波斯頓有一位著名的教授,他很有勢力,也是智識階級特出的人才。有一位醫生來見他,問他索取舊債。未談幾句,這位教授怒從中燒,毆打他的債主,以至於死。他不但不認罪,反倒焚屍滅跡,籍以消罪。有人查追這被害者,到他的辨公室後一去不返。此教授被審之後,即被定罪,當他在監中之時,他能聽見 那被殺者之聲音 早日處決他,那是他最大的安慰。他寧願死,不願生。他聽見那位被殺之人的喊聲。良心就開始那可怕的加重的定罪。 你們在英國也有同樣的一件事發生。就是一個人害了他的妻子,另娶了一個他所愛的女子為妻。他已有了七個孩子,二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最後那書卷展開了,他的良心開始攻擊他,他就去自首,他寧願死不願活著。 我親愛的朋友,時候要到,你的良心要全然醒悟。如果你的心不在今生醒悟,你就要到來世醒悟,不要讓撒但欺哄你,以為沒有將來的報應。聽耶穌基督是怎麼說的。我尊重聖經。只要主說了,那就夠了。「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約八21)」這就解決了。「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你們相信猶大是與主所愛的約翰,保羅,並別的大使徒一同進入神的國麼?神准他進天堂麼?你們相信他是我的朋友麼?沒有一個明白的人,能這樣相信。「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那些死在他們罪中的人,要帶著他罪惡的記錄,到地獄裡去,在那裡念了又念。 你到那邊監獄中間,其中的人,甚麼使監獄那樣可怕,他要很快的告訴你:「不是監獄的牆壁,不是監獄的鐵門,不是監中的囚服,不是監中的飲食,也不是因為褫奪了他們的自由。」他要告訴你,叫監獄最可怕的,乃是他自己的記憶。他被下到監裡之後,他的思想開始了。他想到他神聖的母親和虔誠妻子的禱告,他想到他所敗壞所羞辱的見女。就是他的記性使監獄對他好似地獄一般的可怕。 我們也要帶著我們的記性到那邊去,「某人,某人,記起來罷!」我盼望神的靈喚醒你,不再拒絕救恩,要記得,今天是你蒙恩的日子。 這是基督的日子 這是主悅納人的時候。你現在能以悔改,能以塗抹那些可怕記載。祂要赦免你,祂願意你在這時候就歸向祂。祂願塗去你的一切黑跡,祂願救你。你若固執的棄絕你最好的朋友,你要記得: 當你去世之後 你要如何。我想聖經教訓的清楚,人死後再不能悔改。有人告訴你,死後或有悔改的機會,但我想你在聖經中找不到這樣的記載。我已經用心查考過我的聖經,我找不到一個地方說到人死後尚有悔改的機會。設若在這裡有一個人,多年寶貴一本公開的聖經,也有朋友告訴他得生之路,有一位救主為他死了,神要收納他,我們還有甚麼理由,來想他要到來世去悔改呢? 你為何還要等待呢?現在有時候夠你悔改呢? 你為何還要等待呢?現在有時候夠你悔改的了。如果你肯,就在這一刻你能離開你的罪。「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當回頭而得活。」(結十八32)在那邊再沒有佈道會使你去參加,以致你從那裡出來之後,令你譏誚。現在你可以這樣,你可以不注重神聖的事。你能輕慢神和永世。但將來你就不能再揚起聲來反對神的兒子了,你就不能再輕忽神聖的事了。 有一個少年人方從公共餐廳飲酒出來,他看見教會中的一位執事行在路上,就問他說:「你能否告他我,到地獄有多遠?」他就騎馬而去。我想他要自以為非常得意,他以為他講的真漂亮。他轉過一個拐角,及至那位執事到那拐角,就見那馬把那少年人摔在地上折斷了頸項,死在那裡。或者他最後所說的話,就是「到地獄有多遠」 不要以神聖的事為兒戲,寧可以閃電和瘟疫為兒戲!等一等那書卷要展開,你自己要面對面的讀那些可怕的記載。你自己的口,要定你的罪。 今天晚上你要做甚麼?你還要再去加上一頁反對耶穌基督的記載麼?你還要籌畫著寫這樣一頁說:「我拒絕神的兒子,我拒絕神的憐憫,我再一次拒絕救恩,——一八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今日晚間我在這座樓上,拒絕神的兒子為我死,我再去多犯一時罪,我還要以背向神,以背向天堂,我要再去犯罪。」你能這樣做,你有你的自由。 你或者要說,「神為何不來勉強我呢?」祂不願天堂上充滿了奴隸,祂所要的是兒子和女兒。祂能以勉強你,因為勉強你,就要壓制你的意志,祂不那樣作。祂要吸引你,你願被祂吸引麼?你肯來麼? 「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賽四十四22)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9) 「我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希八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