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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十一章拾穗

 

【啟十一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量一量』,神的一切都是有尺寸的,神所保守的界限,就無人可以踐踏。── 牛述光

         神的殿: 指聖殿裡面的聖所,就是只有祭司才能進入的場所。這裡的“神的殿”象徵經歷大患難的教會。禮拜的人: 指神信實的僕人(19:19-21,2:21)。量: 在舊約多用於表示“破壞”(撒下8:2;28:17;2:8;7:7-9),但本節的目的是為了恢復和重建,並從屬靈的毒害或褻瀆中保守、祝福信徒。這測量並不是指從肉身的毒害中保全信徒,而是象徵性、預言性的保證,就是跟隨耶穌的人即使被獸害死,他們都必得救,決不會滅亡(7:1-8)。這種測量明確分別出跟從主的信徒和崇拜獸的不信者。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2約翰所要量的神的殿是什麼殿?為何要量殿及祭壇並在其中禮拜的人?

    一、神的殿即聖殿,約翰在拔摩海島被放逐時,多數解經家認為是在紀元後九十年左右,耶路撒冷大希律所修飾的聖殿已被毀。因紀元後七十年羅馬將軍提多帶兵毀滅聖城,聖殿已不復存在。因此約翰在此所提及的神的殿,不會是指當時耶路撒冷的聖殿,乃是指將來重建的聖殿而言。

    聖殿的建造歷史如下:

    所羅門的聖殿,約在紀元前960年建成(但無人知其正確年代)。後在606年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侵猶大時所毀。

    所羅巴伯所建的聖殿,約在紀元前536年,為猶太人從被擄的巴比倫回國後所重建。後被敘利亞王安提安庫·以比反斯(ANTIOCHUS EPIPHANES)所毀,時在紀元前167年。

    大希律所建造的聖殿,在紀元前19年動工,經46年的建造,在紀元前 9年完成,但仍保修飾直至主耶穌傳道前(約二20有四十六年一語)。但在紀元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所毀,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別的石頭上,應驗了耶穌的預言(太廿四2)。

    聖經預言聖殿定必重建。自1948年以色列人複國後,即有專家根據以西結書4046章所載,詳細研究,準備在聖殿原址重建聖殿。1967年六日戰爭後,以色列收復舊城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之事已如箭在弦,將急切進行。

    但這聖殿重建之後,是否即主耶穌將來要在其中為萬王之王的聖殿,解經家則意見不一,因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預言那大罪人竟然要坐在神的殿裡,自稱為神(4節)。這當然是指將來大罪人,可能亦即敵基督出現時的情形,那是指大災難時期的事。那麼,既然大罪人會在那重建的聖殿中坐著褻瀆神,所以有一部分解經家認為這重建的聖殿並非基督要進去的聖殿,乃是以色列人無形中為那大罪人而建造的。但基督降臨後,以色列人在千禧年國度中另建一聖殿,則為基督而建雲。

    不過,另一部分解經家認為以色列人複國後所重建的聖殿不會有兩次,即使大罪人曾進入該重建的聖殿內褻瀆神,但該大罪人以後被基督所除滅,保羅說基督是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證明是主由空中降臨到地上時的事。然後基督要進入殿中,為萬王之王(結四六l-4)。

    天上的聖殿。除在地上有聖殿外,天上也有聖殿,這是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的(啟十一19;十五5),在這兩處均提及約櫃,那是猶太人認為是代表神同在的重要象徵。另外在三章12,七章15節亦提及神的殿,均指天上的殿而言。

    我們相信約翰在這裡所說的聖殿是指將來重建的聖殿而言。又因為外邦人要踐踏聖城之故,所以達聖殿不可能指天上的聖殿。該殿在不久的將來定必重建,我們相信將來重建的殿只有一次。

    二、至於為何要殿及祭壇並在其中禮拜的人呢?

    表示四種意義:

    分別,即分別為聖。神將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出來,因為根據保羅所獲得的啟示,以色列人將要全家得救(羅十一26)。

    悅納,神悅納這一切在未來聖殿禮拜的以色列人,使他們歸屬基督名下,與教會的一切信徒有同樣的享受。但外邦人的外邦院留下,表示不再有外邦人能在基督徒的教會有份,因為教會已被提至空中,而留下一詞原文意為扔出去,不是留下,乃是有禍的丟棄。這就說明這些外邦人不能在教會內有份,因為他們將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與神為敵。

    保護,在本章13節,那兩個傳道人死而復活及升天之後,地大震動,就倒塌了十分之一。這城當然是指耶路撒冷城而非別的城。當耶路撒冷城倒塌十分之一之時,聖殿因為被量而得保守,聖殿不致被毀。

    計劃,神既然量了聖殿,表示有新的計劃在聖殿、祭壇和禮拜的人身上,要使用他們,完成神計劃最後的一段,以便彰顯他的榮耀,那可能就是下文所題的神用那兩位見證人的驚人事件。── 蘇佐揚《聖經難題》

 

【啟十一1~9本章是全書的概要,也是啟示錄中最難解、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本章內容可分為兩個見證人的活動和死亡(1-13);第七位天使吹號(14-19)等兩個部分。兩個證人的異象可以細分為:①量聖殿(1,2);②兩個見證人的預言;③兩個見證人被無底坑上來的獸殺死和復活。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13本章開頭十一節主要是說:神的聖手一定保守屬祂的人,教會(燈檯)在苦難中有應負的責任,和負起此責任會有的不幸後果。向反叛的世代傳講與見證基督必須付代價;有背十字架的經驗,才能嘗到復活大能的滋味。

從結構上看,這十三節和第七章相似,12節講量度做禮拜的人,等於七18講十二支派受印記;313節講作見證的複生,有如七917講信徒從大患難中得到勝利。

教會在患難中不只圖存,還要出去向世人見證主,不怕任何阻礙。時代越黑暗越需要教會(燈檯)為基督發光。見證可能被壓碎,燈光可能熄滅,但終必達的:人會歸榮耀給神。──《啟導本聖經註釋》

 

【啟十一2惡勢力猖獗的時間不會很長。“四十二個月”:有的解經家用《但以理書》九24,27“七十個七”的最後一“七”來解釋世界末期要發生的大災難(十二14注),為期七年。這七年分為兩半:前三年半和後三年半。這個三年半的時期有不同的講法:“一載、二載、半載”(十二14;比較但七25;十二7)、“四十二個月”(十一2;十三5),或者“一千二百六十天”(每月30天。十一3;十二6)。後三年半的特徵是逼迫和苦難變本加厲,世界的統治者“敵基督”愈來愈殘虐無道(約壹二17注)。但他們的末日已近。──《啟導本聖經註釋》

         殿外的院子:  ①指基督徒的共同體——教會裡面的不純不忠之人。當撒但的大試探到來時,他們會加入獸的行列,露出其本相;②與“神的殿”一樣也指“教會”,象徵獸在表面上戰勝信徒。殿外的院子表明在大災難期間,教會遭受撒但逼迫的樣子。外邦人不是指字面上的猶太人以外的其他民族,而是指悖逆神、迫害信徒的追隨撒但的勢力(十一18;14:8;19:15;20:3)。本節內容表示,在大患難期間,被賦予地上權勢的撒但和他的追隨勢力將殘酷地逼迫教會和信徒。聖城: 與“神的殿”一樣,是指“教會”;四十二個月: 指七年大患難時期,這時撒但對教會的迫害將正式開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2約翰丈量聖殿為何殿?其量殿的意義何在?】

答:在啟示錄中常言及那天上聖殿的事(啟三12,七15,十一19,十四17,十六17);但在此處所指的聖殿是在地上,因從下一節說明,殿外的院子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若是天上聖殿的外院,外邦人豈能去踐踏呢?足見所指的是地上聖殿,這聖殿不是猶太人以往舊與耶路撒冷的聖殿,起初所羅門王所建造的殿(約在主前九六O年,王上八章),後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毀(主前六O六年);所羅巴伯所建造的聖殿(主前五三六年;拉三章),後被敘利亞王安提阿庫伊凡尼斯所毀(Antiochus Epiphanes,主後一六八年);大希律王所建造的聖殿(約二20,主前十九至九年),當主在世時,還有此殿的存在,直到主後七十年被羅馬提多將軍所毀,正如主所預言的(太廿四2)。至約翰于主後九十餘年寫啟示錄時,這殿已不存在,可見此處所說的聖殿是屬將來的。綜合聖經的預言,當這世界的末了,猶太人將必回歸他們的故土,耶路撒冷必要重新被建立,聖殿和其中的禮儀必要恢復起來(結四二至四六章),所以此處的聖殿,乃是預言指著將來必要再被建造的聖殿,而為神所收納。這聖殿重建之後,直到耶穌再臨之前,必有一基督顯現,坐在神的聖殿中自稱為主,褻瀆毀壞神的事(帖後二34;太廿四15;但九27)。

約翰將這神的聖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這量的意思,乃是分別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分別出來,預備好以色列人為己民,收納他們歸於基督的名下,正如保羅所得的啟示,是以色列人將要全家得救(羅十一26),在地上萬國中為神的選民。但神不量外邦人的院,則「留下」來。按原文「留下」一詞,意為「撇下」或「扔出去」,即表明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以後(羅十一25;參一九一題),神就要丟棄他們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十一2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何意?】

答:這一座聖城必然是重建的耶路撒冷,主耶穌曾經預言說:「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子滿了。」(路廿一24)。自後主前六O六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大軍佔領耶路撒冷開始,耶路撒冷就被外邦人踐踏,一直到主再來地上,建立千禧年國度時為止。此間為外邦人的日期,主的預言初次應驗於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羅馬提多將軍帶領十萬軍兵所毀滅之時(太廿四20)。此後聖城常在外邦人手裡被他們踐踏,但最後的應驗,是在末日重新建造的耶路撒冷,被踐踏四十二個月之時,這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十三5),就是一載二載半載(啟十二14;但七25,十二7),也就是三年半,或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一3,十二6),以猶太人的曆法,是以三十日為一月,以三百六十日為一年的。

我們根據但以理書中所說的預言(但九24-27,注),來解釋此處經文的秘訣,因這兩處有許多相同之點,但以理所預言的七十個七,共分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每一個七代表七年(參但九2),這一個七又分為一七內和一七之半,這七十個七共四百九十年,從波斯王亞達薛西,於主前四四五年三月十四(即尼散月初——聖曆正月初一),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尼二1-8),經過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即四八三年,正值主耶穌騎驢進耶路撒冷之日(太廿一5),是在主後卅二年四月六日,這其間正有一七三,八OO日,以三六O日相除,正等於四八三,所謂預言之年。

在頭七個七年之內(即四十九年),耶路撒冷重建修造完畢,過了六十二個七(即四三四年),那受膏者(基督)必被剪除(釘死在十字架上),一無所有(尼二1-8;但九2526;太廿七35)。在這六十九個七十個之間,稱為教會時期,這段時期是不再以七計算,暫時停止,直到大災難時期,於最後末了的一個七,即第七十個七,當主耶穌得天上降臨空中時,所預言的時日再繼續進行。一七之內,牠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即三年半,或四十二個日,牠必使祭祀與貢獻止息,行毀壞可憎之事(但九27;太廿四15),踐踏耶路撒冷聖城。經過這四十二個月,外邦人的日期就滿了,這未來踐踏聖城的,可能就是指那海中之獸而言,因為那獸要褻瀆神與聖徒爭戰(啟十三5-7),並且是坐在神的殿裡,自稱為神的敵基督者(帖後二4;約壹二18;參四五四題)。——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十一2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個月何所指?四十個月如何計算?】

    一、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亦即那兩位見證人傳道的一千二百六十天,是以當時的日曆計算法,每月三十天(3節)。在十三章5節亦題到四十二個月,那是怪獸橫行作惡的時間,可能是同一時間。在十二章6節亦題到一千二百六十天,是那婦人逃難到曠野被養活的時間,亦可能是與上述各事同一時間。

    在十二章同一事件卻用另一說法說那婦人被養活一載、二載、半載。但以理書七章25節及十二章7節亦提及一載、二載、半載,聖民受苦的時候。

    因此我們可以列一表來表示三種不同說法如下:

    那婦人逃難被養活       一載二載半載

    聖民受苦                一載二載半載

    外邦人踐踏聖城         四十二個月

    那獸在地橫行作惡         四十二個月

    那兩位見證人傳道         一千二百六十天

    那婦人逃難被養活         一千二百六十天

    仔細觀察這三種不同的數字,雖然都是三年半,但表示這三年半的數字不同,顯然其性質與涵意是不同的,其解釋如下;

    上述這一切事件,都發生在同一的三年半中。但神的僕人與教會(那婦人與孩子的預表)則用一千二百六十天來表示時間。神的僕人天天作見證,爭取時間來完成最後僅有的傳道機會。同時那婦人被供養也是天天的,毫不間斷。

    那些惡人作惡卻用四十二個月來表示時間,表示他們並非天天作惡的,乃是月月犯罪。但作一次惡,卻使當時的人天天都受不了。

    至於一載二載與半載,即三年半的說法,與但以理書所記相同,是表示應驗但以理的預言,在時間上絲毫不差。

    但另一派解經人士卻把上述這些年、月、日分為前三年半後三年半

    前三年半                        後三年半

    A、一載二載半載               A、一載二載半載(但七

                                       125,十二7;啟十二14

    B、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        B、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

    C、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         C.一千二百六十天(啟十

    七印和七號(啟八章、九        七碗(啟十六章)的災在後

        章)的災在前三年半              三年半

    這一說法中也有許多不同意見,大都無法確定何事在前三年半,何事在後三年半,任何推測,均不能使人滿意。

    據上述第一派的意見,三年半都是指一七之半後三年半而言,聖經並不題前三年半的月與日的數字。聖經本身並無前三年半後三年半這種明文說法,只用不同的方法來表示三年半,但不明顯指出,因此只能指一個確定的三年半,即後三年半,而不應將上述經文所列出的三年半分為那一個屬前三年半,那一個屬後三年半也。

    這個三年半,是應驗但以理書第九章,末一段那七十個七的預言。所以我們在此略加解釋如下:

    該七十個七共分三段,即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並最後的一個七,最後一個七又說明有一七之內一七之半

    A、七十個七,70X7=490

    B、七個七,7X7=  49       首次頒令重建聖殿(教會時

      期,先知書不提及)

    C、六十二個七,62X7=434     最後頒令重建聖殿至主耶

                                    穌被釘之時

                                  =7

    D、一個七                     大災難時期

                  490

    C、與D、之間有一個教會時期,不被舊約任何作者所揭露,那是隱藏的,所以聖殿重建及主耶穌被釘之後,不再計算猶太人的時間,直至大災難時期,即最一個七之時。因此最後一個七當在主耶穌降臨在空中之後,地上的猶太人在最後一七之中與列國有關。

    至於年代的解釋,要在但以理書難題中詳細研究,因為有許多不同的計算法,人言各殊,茲不贅。

    三、至於外邦人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的預言,也和但以理書九章27節的預言有關。但以理說:一七之半(即四十二個月,或三年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惜的如飛而來

    主耶穌曾引用但以理書的預言來配合自己的預言,而且說明與大災難有關(太廿四15-21)。路加在廿一章24節記載主耶穌的預言時,加上馬太所未記的話說: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這與約翰所記的完全相同。

    但以理與主耶穌的預言,可能有雙重應驗的性質,頭一次應驗是在紀元後70年,羅馬將軍提多帶兵毀滅耶路撒冷;另一次尚未應驗,那是在大災難時期,歷史定必重演,外邦人(是否從復興的羅馬而來?)要再來一次破壞聖城,而且有42個月之久。這未來踐踏聖城的,可能是指啟示錄十三章的海中之獸而言,因為那獸要褻瀆神和與聖徒爭戰(5-7節),並且要坐在神的殿裡,自稱為神(帖後二4)。所以但以理稱之為那行毀壞可惜的(但九27),主耶穌也如此稱呼他,馬太則加上一句注腳說:讀經的人須要會意(太廿四15)。

    所謂踐踏,並非毀壞,乃是敵人要利用機會,與神及聖徒為敵的表現。但神在同一時期的三年半中,差遣兩位見證人用神這奇事與仇敵門法,所以聖城不會被仇敵所毀滅。── 蘇佐揚《聖經難題》

 

【啟十一3「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兩個』是見證數。『一千二百六十天』,月月有踐踏,卻天天有見證。── 牛述光

         “兩個見證人”:聖經沒有說明是誰。他們所表現的能力卻和摩西、以利亞相似。新約說以利亞叫天不下雨有三年零六個月!(比較路四25;雅五17),正合這裡“四十二個月”的數目(十一2),故可指基督再來前,為祂作見證的教會與信徒以此二人為榜樣。──《啟導本聖經註釋》

         兩個見證人: 有幾種解釋:①以諾和以利亞;②摩西和以利亞,亦或履行他們兩人職能的未來先知;③教會;④彼得和保羅等。但最符合本文內容的解釋是,不把他們看成兩個個人,而是指在歷時歷代教會中所有蒙召說預言的所有先知。一千二百六十天: 以但以理書9:27的內容為背景,指七年大患難的前三年半。七年大患難分為前三年半和後三年半,這三年半的期間用“四十二個月”,“一千二百六十天”,或者“一載、二載、半載”等話語來表示。“前三年半”是兩個見證人預言的時期,指撒但的逼迫較為溫和的時期,“後三年半”是撒但最後掙扎的時期,是正式開展對聖徒的迫害的時期。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3{\Section:TopicID=341}改變

問:啟示錄十一章之二人是否以利亞、以諾、摩西三人中之二?若是,其改孌是否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所說?

答:想是。以諾的改變,經無明文。看列王紀下二章十三節,以利亞帶凓裏衣上天,想他尚未改變;當主復活時,祂豈不是將身上的布巾等留墓麼(約二十)?當他在變化山上時,他並不發光如主一樣。―― 倪柝聲

 

啟十一3那兩個見證人是誰?】

    這是解經家引以為最有趣的研究課題,因為大都猜測這兩人是摩西、以利亞,或以諾與以利亞。

    一、猜想這二人是摩西與以利亞者的意見如下:

    這二人身穿毛衣,這和以利亞所穿的相同(王下一8,施洗約翰亦然,太三4)。他們也能用火燒滅仇敵,這和以利亞所作的亦相同(王下一10;參路九54)。他們又能叫天閉塞不下雨,以利亞也曾這樣(王上十七1)。證明這二人中有一人是以利亞再現無疑。

    這兩人又能叫水變為血,摩西會在埃及法老面前行過這神跡(出七20),證明這二人中有一個是摩西。

    又說他們二人有權柄,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在舊約聖經中只有摩西與以利亞會用過各樣災殃攻擊敵人。證明他們是摩西與以利亞無疑。

    還有,耶穌登山顯像時,只有摩西和以利亞出現與耶穌談話,證明他們二人在大災難時期再出現,乃是神計劃的一部分。

    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他們二人既然在主耶穌登山顯像時曾出現,他們將來還要出現,根據神的律法與眾先知的預言與警告來定世人的罪。又根據瑪拉基書三章1節,四章45節的預言,以利亞必再出現。又根據申命記十八章15節摩西說:將來神要從你們兄弟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像我二字很可能是摩西的再現。

    最後,以利亞是乘著旋風升天的,不至見死(王下二11)。摩西與普通人的死不同,因為耶和華將他墳葬在摩押地,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而且摩西死時,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申卅四67)。可見摩西可能並沒有真正死去,乃是像以諾一樣,被神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4)。

    他們二人沒有,按著希伯來書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九27),因此,摩西與以利亞二人,必須經過的階段,完成這條神所定的命令,然後復活。

    二、但有人相信這二人是以帶和以利亞。

    其中一人是以利亞,正如上述,是毫無疑問的了。另一人是以諾,因為以諾和以利亞一樣並未死去,所以二人要再到世上來作見證,然後嘗到死的滋味,按著人人都有一死的命令,完成他們為人的本份。

    偽經木匠約瑟傳中有一段話說:我的弟兄阿,這兩個人、以諾和以利亞,在世界的末了必定回到世界上,在大患難的日子中死去。因為那假基督將要殺他們的身體。雖然這是偽經的話,但人們互相傳誦,相信那兩個見證人是以諾和以利亞。

    偽經尼哥底母福音有一段話說:我是以諾,因蒙神悅納被接去。這是提斯比人以利亞,在世界的末了我們要活著,蒙神差遣反對敵基督者,但被他所殺,第三天復活。這也是初期基督徒彼此傳誦的話,相信那兩個見證人是以諾和以利亞。

    古教父杜特連相信以諾和以利亞蒙神保守在天上,以後到世上來被敵基督者置於死地。

    以諾曾預言說:主帶著他的千萬使者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猶1415節是引用次經以諾傳的話,證明以諾傳有它的價值)。所以我們相信以諾也必在大災難期中再現作主再來的先鋒,證明他的預言。

    那些相信這二人是摩西和以利亞的,說,摩西並沒有死,其實摩西已經死了,是很清楚的事,因為聖經說他死了,也埋葬了(申卅五6)。猶大書又說到他的屍首(猶9節),既然有屍首,當然是已經死去。所以這二人中的一位不是摩西,乃是以諾。

    三、另外,有人根據本處所說的,這二人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檯,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4節),相信不是以諾、摩西或以利亞,乃是撒加利亞書所說的大祭司約書亞和政治領袖所羅巴伯(亞三2,四2-36)。該處提及兩棵橄欖樹,表示有生命,又題到金燈檯,表示有光。這兩棵樹和兩個燈檯在撒迦利亞的異象中是約書亞所羅巴伯,就是將來在大災難期中要出現,成為那兩位見證人。因為舊約聖經從來沒有用橄欖樹或金燈檯來指以諾,摩西或以利亞而言。神能用摩西與以利亞施行神跡,當然也可以使用約

書亞和所羅巴伯來行神跡。

    四、作者本人認為神既然在此處經文不明說是誰,則不必去猜度。如果說那兩個證人是以諾,摩西或以利亞再來,似乎受佛教投胎思想的影響。聖經雖然說施洗約翰與以利亞相同,不過是說施洗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與能力(路一17;太十一10),但到底施洗約翰與以利亞是兩個不同的人,不同的兩個靈魂,不能當作一個人,約翰也否認自己是以利亞(約一21)。

    至於說該兩見證人所施行的神跡,神可以用另外兩個人,賜給他們權柄,能行神這奇事和摩西以利亞一樣,是毫無困難的,因為神也用過彼得和保羅行過許多神跡。

    2.至於說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加諸此二人身上,而斷定他們為以諾或以利亞,乃是倒果為因的推論法。事實上本處經文只說神使那兩見證人去傳道、行神跡以後,死後復活,他們也死了,已合乎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但未有暗示他們以前未死過,像以諾以利亞一樣。

    神讓以諾與以利亞不至於見死,是出於神的自由意志,我們沒有理由一定要以諾和以利亞去死一次。因為以諾與以利亞不見死,其他各人都要死,正是預表主耶穌再來時有兩種不同的信徒要被提到空中去見主。一種信徒要從死中復活,另一種信徒是不死而改變,這是保羅所得的啟示(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17)。當然有許多信徒不至於見死,他們並不需要照著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去死一次。那麼以諾與以利亞二人蒙神大恩不至於死,我們又何必一定要他兩人去死呢?

    至於有人說,以諾與以利亞未經死而升天是仍然帶著肉體的,一直等到大災難時期才由天上回到地上傳道及完成人人都有一死的定命,否則他兩人未死而改變成為靈體,豈非成了比基督還早的初熟的果子?基督便不是第一個真正復活而有靈體的了。回答這問題並不難。以諾和以利亞被神取會及升天,聖經並未詳細說他們的身體如何改變,即使他兩人已改變成為靈體,也不算得是初熟的果子,因為初熟的果子是指由死中復活而言,基督是第一個真正復活的,是初熟的果於。以諾與以利亞只是特別蒙恩不見死的人,但他們一定是經過變化才能到天上去。

    以上四說,各有人採用,至於前一派的說法則已很普遍地被許多解經家所採用了,只可惜缺乏充份的理由。── 蘇佐揚《聖經難題》

 

【啟十一34 那兩個穿毛衣的見證人是誰?】

答:那兩個見證人,是主所預立最末後的見證者,所用的「那」字,是一個指件字,表示此二見證人為眾所共知的,但他們究竟是誰,倒是啟示錄中很難解的問題,不過我們可從幾處聖經對照所得的見解如下:

①以利亞——當耶穌在世的時候,猶太人就以為以利亞自己要有形有體的複現,這是應驗先知瑪拉基的預言(瑪四5),他是身穿毛衣,能用火燒滅仇敵(啟十一35;王下一810;路九54),又能叫天閉塞不下雨(啟十一6;王上十七1;路四25;雅五1718)。當耶穌登山變像之時,就有以利亞顯現與主說話(太十七3)。在四福音中,還有幾處經文論到以利亞的事(太十一14;路一17;約一21),最後以利亞是乘著旋風升天的,不至見死(王下二11)。可知在這二見證人之中,必有一位是先知以利亞無疑。

②摩西——論到第二個見證人,令人難以清楚明白,有人以為是摩西,他有權柄叫水變血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啟十一6;出七20)。當耶穌登山變像時,他和以利亞一同顯現與主說話(太十七3)。至於摩西的肉身雖然死了,但與普通人不同,有非常奇的事發現,因為「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毗珥對面的穀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申卅四56),可見他的身體為神所埋葬和保護,也必為神所復活,使他要以利亞一同顯現,所以這第二個見證人就是摩西了。

③約書亞和所羅巴伯——他們就是這兩顆橄欖樹,兩個燈檯,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啟十一4),這一節的用意,是本乎亞四311-14節的含意。燃台表明有光作見證。橄欖樹表明有油,使燃台常點著而不熄滅,是無限量的。這油自然指著聖靈而言(亞四6),他們是被聖靈充滿,立在世界之王面前(參創十八22),表明他們的蒙主悅納,隨時聽主吩咐,為主作見證。有人認為這兩個見證人,就是撒迦利亞所說的大祭司約書亞,和選民的領袖所羅巴伯(亞三167,四6)。

④以諾和以利亞——以利亞已如前述,系無問題。另一位是以諾,因以諾也是被神接去的,未見於死(來十一5;創五24),與以利亞相同,並且以諾曾預言到耶穌的降臨,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猶1415),在次經木匠約瑟傳中,曾說:「我的弟兄啊,這兩個人,以諾和以利亞,在世界之末了,必須回到世界上,在大患難中的日子死去,因為那假基督將要殺他們的身體。」在尼哥底母福音內,也曾說到「我是以諾,曾蒙神悅納而被接去。這是提斯比人以利亞,在世界之末了,我們要活著,蒙神差遣,反對敵基督者,而被他所殺,第三天復活,在雲彩中被提,與主相會。」這樣看來,說明這兩個人,就是以諾和以利亞,他們是為神作見證,以至於死,而成為殉道者。

總之,這兩個見證人,一般人總認為是以利亞和摩西,他們身穿毛衣,表明過著寄居的生活(啟十一3;王下一8;參太三4),且是表明人極需要悔改,因為神的審判快要臨到。他們傳道的期間,是一千二百六十天,即四十二個月,或稱三年半,這三年半,就是但以理書所預言末了之七年的前三年半(但九27),亦即他們在地上傳道災難時期的前半期,案處所以說是一千二百六十天,乃因他們天天傳道作見證,無日間斷,直到他們作完了見證,就被敵基督者殺了(啟十一7;參四五四題)。這樣,敵基督者在後三年半的災難期內,就可以任意妄為了!——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十一3~6指七年大患難的前三年半,這時期的逼迫較為溫和,是兩個見證人活動的時期。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4兩棵橄欖樹,兩個燈檯: 暗示著撒迦利亞異象中的約書亞和所羅巴伯,他們被認為是“站在普天下主旁邊的人”(4:1-6,10-14),用比喻的方式表達了大患難時期兩個見證人的性質,他們將光和油帶給這罪惡的世界。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5~6記錄了兩個見證人要在這世上施行的權柄,類似於摩西和以利亞所行的神跡(7:17-21;王上17:1;4:25)。暗示兩個見證人將帶著權柄來,他們將使人悔改信主;未來的先知將如實遵行舊約先知的傳統(1:17)。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二人作完見證的時候…獸…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以獸說是牠得勝了,實際呢,乃是二人的見證作完了。── 牛述光

         作完見證的時候: 以但以理書7:16-22的內容為背景,指七年大患難的前三年半結束,後三年半開始之前。兩個見證人的殉道並不意味著教會被撒但完全打敗,而是為了在最終除滅撒但及其追隨者之前,試練信徒的信心,也是為罪人爭取悔改得救的時間。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 與本書13:117:3-8的“一個獸從海中上來”的是同一個。這獸象徵那代理撒但的權柄,從外部迫害教會的敵基督,或是世上的權柄(7:21)。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7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是什麼?】

答:在連個見證人作完見證的時候,就被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所殺了,這兩個見證人作見證,是在災難期的前三年半,獸掌握世界政權任意妄為的,是在災難期的後三年半內,二者並非同時,本節是啟示錄中首次稱敵基督者為獸,及至十三110節,才記載其詳細的性質和作為。牠在揭開第一印時,已經顯露在世上為騎白馬者(啟六2;參五O一題1項),及至牠把兩個見證人殺了,而顯出其獸性來,並且得了大權,牠要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4),成為主耶穌最後極大的仇敵,想要奪取主的國度,和祂為神的地位。牠的名為獸,表明敵基督者的兇猛,強暴,和不順服的行為。這獸在啟示錄中,自十一7節至廿10節,共被提到卅六次,指為第一獸;另有十三11節指為第二獸,足證牠是佔有緊要的地位(參五二二題)。這獸從無底坑裡上來,無底坑(參五O九題)與火湖非同一處,因撒旦,獸,和在獸面前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以後才被仍在火湖裡(啟廿10,十九20)。無底坑也不是撒旦現在的居所,因為到了千禧年時代,牠以後還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啟十七811),因此,牠就稱為沉淪之子(帖後二3)。此外,新約中只有一次用過沉淪之子,是耶穌曾指加略人猶大所說的(約十七12,滅亡之子與沉淪之子,是原文同為一字),因此,我們可以猜測,猶大將是那所要來的敵基督者。——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啟十一8大城: 有人解釋說這詞在字面上應解釋為“耶路撒冷”,或“羅馬”。其實,下面的解釋更符合原文意思,就是“大城”總體上象徵敵基督掌管下的世界或世上權柄(17:1以下)。所多瑪: 象徵對神的背逆和道德的墮落及神的審判參考16:49;1:10。埃及: 象徵逼迫選民以色列人的邪惡勢力和世上的權柄(1:8-14)。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9三天半: 表示四十二個月,即七年大患難的後三年半。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裡: 是最殘忍的刑罰和最大的侮辱(14:18-20)。這表明,由於後三年半撒但的迫害太甚,教會的福音傳播和預言工作將被中斷,神的名將遭到各種羞辱(13:11-18)。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0描述不信主的人歡喜兩個見證人被殺的場面。他們受的“痛苦”是來自肉體的痛苦和良心的責備兩個方面。這表明光和黑暗、善和惡不能共存,不能同時事奉神和偶象(20:3-6;3:19,20)。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2過了這三天半: 指七年大患難結束後,耶穌再臨的時期。生命:  指給予生命的聖靈(6:17)。上了天: 指基督再臨時復活的信徒,在天空與主相遇。耶穌基督再臨時,在主裡面已死的眾多神的僕人和先知們將復活,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6,17)。通過此事,教會恢復尊貴和生命,能力和影響力,不信主的人只能在痛苦和懼怕中死去(20:11-15)。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3地大震動: 神的震怒和降災,對不信主的人成為審判和滅亡,對信徒成為保守和救贖(38:19,20;27:54)。城……十分之一: 指十分之一奉獻的份量,目的在於讓世人明白神的主權(2:8)。其餘的……歸榮耀……神: 不是指他們悔改信主,而是他們認識到神的權柄和主權而恐懼戰兢(2:47;1:20-22)。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5第七號宣告基督要在地上掌權作王。這時災難已接近尾聲,世上的邦國快要成為基督的國度。十六章的“七碗”緊接在第七號響過之後,非常頻繁緊湊,而以基督的再來為其頂峰 。──《啟導本聖經註釋》

         天上有敬拜神的大聲音,其主題是神和耶穌基督的國。神的國是本書的主題,是基督再臨和最終審判之後成就的“新天新地”(1:6,9;5:10;22:5)。在信徒心中,神的國已經成就,正通過福音的傳播逐漸擴大,將在新天新地完全成就<1:15,神國的概念>。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6~18是二十四長老對神的敬拜,他們在頌揚神。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8死人: 指陷入撒但的誘惑,敬拜獸的不信主之人;敗壞世界之人: 指迷惑世界的撒但和淫婦,獸及假先知(19:2;20:10)。這段讚美之詞是後面內容的概要,通過讚美的形式預言末世的事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啟十一19啟示錄十一章十九節說,當第七位天使吹號之後,就發生一件事:「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祂殿中現出祂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在啟示錄裏有許多異象,在這許多異象之中,有兩個中心的異象,是其他異象的根據:一、寶座的異象(啟四2),從第四章到第十一章第七位天使吹號的時候,所有的異象都是根據於寶座。二、殿的異象(啟十一19),從第十二章起到末了,所有的異象都是根據於神的殿。在第四章裏,約翰看見神的寶座,又有虹圍寶座。這就是說,第四章以後的事,都是根據於寶座的能力,同時也記念神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虹就是神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活物立約的記號。我們今天不能看見圓的虹,至多只能看見一半,但是在寶座那裏虹是圍寶座,沒有一個破角,沒有一個漏洞;神是信實的,神要保守那一個約,神要記念祂和地上一切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神對於人所作的事,都要憑祂所立的約。到了第十一章末了,另有一個異象,就是神的殿。在神的殿裏現出神的約櫃。當初神吩咐以色列人照山上指示的樣式造了約櫃,放在會幕的至聖所裏。後來所羅門建造聖殿,約櫃就放在聖殿裏。等到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約櫃就失去了。雖然地上的約櫃失去了,但是天上的約櫃還在。地上的約櫃是照天上的約櫃造的,地上的影子失去了,天上的本物還在。到啟示錄第十一章末了,神再一次把約櫃現給我們看。

   甚麼是約櫃?約櫃就是表現神自己,就是說神對自己要作一位信實的神。寶座是神掌權的地方,殿是神住的地方。寶座是向外的,是對於世界的,是對於人的;殿是神對於自己的。有虹圍寶座,是說神不作一件對不起人的事;有約櫃在殿中,是說神不作一件對不起自己的事。神定規了一件事,就必定要成全。神要作一件事,就必定要作到。約櫃不只為人,約櫃也為神自己。神不能背乎祂自己,神不能反對祂自己。神在永世裏定規要有一班榮耀的人,神定規世上的國要成為我主和主基督的國。雖然我們看見現在教會的情形,難免要說,神的目的怎能達到?但是,我們知道神決不半途而廢,因為神有約櫃,神自己已立了約。公義的神,不只不能對人不義;公義的神,也不能對自己不義。人作事不能背乎他自己,因為人有人格;神作事也不能背乎祂自己,因為神也有祂自己的性格。神把約櫃現出來給我們看,就是說祂所要作的事必定要作。在這裏我們看見一件事:憑甚麼能使祂自己和祂的基督掌權一直到永永遠遠?憑甚麼能使世上的國成為我主和主基督的國?憑神的性格。神要憑祂的性格來成功這件事,沒有甚麼可以攔阻神。我們要學習知道神的不能被攔阻。那個約櫃還是在那裏,那個約櫃是表明神自己,表明神的約。神憑祂自己,必要成功這件事。我們感謝神,從第十二章起要告訴我們,神怎樣憑祂自己的信實,來成功祂自己在永世裏所定規的一切事。―― 倪柝聲《聖潔沒有瑕疵》

         “約櫃”:舊約《申命記》十35載有摩西用皂莢木作櫃收存寫有十誡的石版。這個約櫃跟隨以色列人入迦南,後來放在聖殿裡。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將軍尼布撒拉旦攻陷耶路撒冷,毀壞聖殿,此櫃很可能一同被毀(王下二十五810)。約櫃是神信守與人立約的表徵。──《啟導本聖經註釋》

         約櫃: 象徵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之死而建立的新的救贖之約,表明信實的神必要成就他的應許,這應許將通過七碗之災得以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