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第一章拾穗 【约壹一1】「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 这句话与约一1的“太初有道”意思相近。(一1-5与约一1-10相映对证明本书与约翰福音是同一作者。)本节“起初原有”N.A.S.B.作'from
the beginning',而约一1却是'in the beginning',约一1所注重的是“在”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本节所注重的是“从”时间的开始时已经存在。前者偏重于基督在永恒之中已存在的事实;后者偏重于基督在时间已经开始之后,对受造者之关系。二者都是说明基督在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祂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主。 “道”原文logos与约一1同字,就是“话”的意思。但这“话”不是普通人所说的话或所讲的道理,而是指基督。因祂是“起初原有”,且是人所能见所能摸的。所以这“道”是指非受造的永生神的生命,借着基督的道成肉身,把神的公义、圣洁、良善、慈爱……都表达出来;就像话语是表达心思的那样,成了肉身的“道”,也把永生神的生命的一切美善都表达给人认识,又使认识祂的人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这就就是生命之道。 “原与父同在”(一2)这句与约一1“道与神同在”的意思相同。都是证明基督本来的尊荣与神格,是与神同等、同时、同在、同荣的(约一1-2;十七5;腓二6;启一4-5)。“同在”显示父与子的两个位格和相等的荣耀。 “我们所听见”原文“听见”akekoammen是qkouo的过去及多数式。何赓诗译本作“我们所已经听见”,N.A.S.B.译作'what we have heard'。使徒们所听见的,就是主亲口所讲的。但并非仅限于四福音所记载的。因为主所讲的不是只有四福音所记的那么多,也包括旧约五经与先知书(参路二十四27,44-49;约五39,46)。“我们所已经听见”这句话,也可以包括施洗约翰所讲的,以及摩西、以利亚在荣光中所讲的,也都是使徒们所已经听见的。 “所看见”指主在世时所作的一切工作与大能,也包括复活后向门徒多次显现,直到升天为止。“所看见”原文heorakamen何赓诗译本作“亲眼所已经看见”,而N.A.S.B.译作'what we have seen with our eyes'(我们亲眼见过的)。 “亲眼见过”原文theaomai,有瞻仰、注视、观察的意思,这与约四35之“观看”同字,是比较留心并思考的看。 “亲手摸过”,包括主在世时与门徒之接触,及复活显现。――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论到生命之道,就是那起初原有的,我们已经听见的,我们的眼睛已经亲自看见的,也是我们仔细看见过的,用我们的手亲自摸过的』(新译)。 这里︰(1)说到生命之道的无始;(2)道成肉身的生命;(3)复活后的显现。『看见』与『看见过』原文是不同的,时体也不同,看见是一般的看见,是今成时体,意思说早日所看见所认识的神的儿子,到今天祂还是神的儿子。『看见过』是注目、仔细、惊奇、查考、研究的看,是已往式,是指主复活说的。── 牛述光 『亲手摸过』,也是已往式,一次特殊的么,是指着主复活说的。── 牛述光 看见基督和向基督注视有甚么不同呢?在希腊文里,看见的动词是horan,它的意义只是用肉眼看见;注视的动词是theasthai,它的意义是注视人或事,追求抓住那人或那事的重要性。──《每日研经丛书》 「亲手摸过」约翰在这里想到那些称做幻影派的人。他们心目中只有灵,否定耶稣在任何时间内有过血肉之体,所见到的,只是人形的幻影。他们拒绝相信神会取去人的血肉之体,以玷污自己。约翰在这里坚决的指出他所知道的耶稣实在是人当中的人;他觉得全世界没有比怀疑耶稣是完全的人更危险。──《每日研经丛书》 「所看见的」意即「注意」、「深思熟虑」,以至溶化在自己的意识之中。「亲手摸过的」当他提到手时,他意味将某意分别开来,据为己有。── 彭德歌《愿与祢相交》 本书的引言(1~4节)与《约翰福音》的序言(约一1~18)不但主题相同(道成肉身) ,而且用了不少相同的字,例如“从起初”(约一1~2“太初”)、“生命之道 ”(约一1,14 ,“道”)、“亲眼看过”(约一14“我们也见过”)、“又作见证 ”(约一7~8“为要作见证”、“为光作见证 ”)、“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约一18“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这种共同也见于第5节“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约一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二书之间关系密切至为明显。 “生命之道”:基督就是生命,祂是生命之源,也掌握生命。祂永存,所以“从起初”便“原有”。 “我们”指作者约翰和其他使徒。这些使徒曾经亲自接触并验证过藉肉身显现的生命之道,祂有人的血肉之躯,有人的性情;但祂里头有永远的生命。祂是真的人,也是真的神。 作者一开始就以纯正道理指出异端不承认基督道成肉身的谬误。这生命之道住在人间,有了祂,我们才认识罪(10节);有了祂,我们可以胜过恶(二14)。凡遵守这道而又能在言语行为上 实行的,才是主基督真正的门徒(三18;约五24;八51)。──《启导本圣经注释》 太初: 指创世之前(约壹1),并非指创造之初。生命之道: 指道的主体、内容——耶稣。在约翰福音中重点放在“人格化的话语”上,本书则把焦点放在耶稣基督里面的“生命”。因此本书信以生命开头(一1),也以生命结尾(5:13,20)。对整个人类来说,最大的好消息不是别的,就是神应许要赐给我们战胜死亡得到永生(提后一10)。生命之道的五大特点如下:①它早于万物创造,存在于永远之前;②在基督里历史性地道成肉身;③通过目击者被见证、传讲;④直接结果是借着悔改享受与神相交的喜悦;⑤终极结果是圣徒获得永生的喜乐。我们: 这里的“我们”与假教师相对称,指真教师使徒团队(3节)。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 使徒约翰指明以自己为首的使徒都是生命之道耶稣基督拯救事工的目击者,藉此证实了福音的功效、历史性和真实性。尤其耳朵、眼睛和手是在人体五官中最为重要的三个感官。这是指生命之道耶稣具有历史性和客观真实性。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1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亲手摸过其意如何?】 答:使徒约翰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是他把生命之道的显现,所给予我们切身的经历见证出来(约壹一2,3),不是空谈的理论,乃是永不改变的真理。这里所谓「起初原有」,与约翰福音一1的「太初有」in the beginning,同为一词()意即原始,始初,事之起端a beginning,origin(约一1,2;徒廿六4;来六1;约壹一1)。这「生命之道」,原文道字()亦与约一的1节的道同字,就是话的意思。但这话字不是指普通人的话语,或一般人的道理,而是指神的话神的道,因这「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祂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一1,4上,14上)。从以上这些说明,基督是在太初创世以前,已经存在(约十七5,24),祂从亘古永远就有,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主。祂不是被造者,乃是神起初原有生命之道,借着基督道成了肉身,将神表明出来(约一18),意即把神的公义,慈爱,圣洁,良善,信实,都表达出来,把神的神性和永生生命启示给人,而使人认识祂就是认识了神,并且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这就是生命之道(参一O三题),是「我们所听见所亲眼看见,亲手摸过的。」如使徒们曾经多次的听主讲道,奉命受差遣(路九1-6,十1,2;约五46;太十一1,8,十一1,2),亲眼看见主行神迹(太八14-16,廿四13-21,22-36),看见主复活的显现(约廿19,20;路廿四36-41),并且亲手摸过祂的手,探入祂的肋旁(约廿27)。主不但被门徒摸过,也曾被许多病人摸过,得了医治(太十四34-36;可六56)。这亲手摸过,已包括了主被人听见看见与人接触过的一切,这些活的见证事实,足以证明这生命之道,不是什么虚构的理论,或一种抽象的观念,乃是有形有体的神子耶稣基督,是真实活现在人世间的救主,令人深信无疑。——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壹一1~4】这段是全书的绪论,记载了问候和本书的写作目的。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2】「(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 “传”原文apaggellomen是宣告或宣布的意思。N.A.S.B.译作proclaim(宣布,显示),何赓诗译本作“传播”。――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基督徒从接受基督为主的顷刻,就有了与主永远的生命偕来的新的生活样式,旧日的黑暗消逝,真光开始照耀(二8;参二17~18,28)。有基督永远生命的人必会与世间的邪情私欲隔绝,能爱弟兄(三14)。这生命来自神(约五26),凡相信神,又信祂差独生子来世间的,就能得到这永远的生命(约五26;六53~54);因为唯有基督能除去致死的罪,消灭撒但的作为,把生命赐给人(三5,8;四9)。祂还要再来,接我们到祂那里去(二28;三2)。──《启导本圣经注释》 显现出来: 指耶稣的道成肉身事件(约壹14)。永远的生命: 符类福音中表现为“天国”,在保罗书信中表现为“在基督里”(弗2:7)。意味着其生命具有属神的性质,是完全、永远的,而不是生命的单纯延续。我们看见过: 虽然永生是对未来而言的,但永生的保障是现在给予的(约3:16-21)。<约壹15,神国的概念>所以,在今世蒙得救拥有永生的人,在来世也拥有永生,今世没能获得永生的人,在来世也排除在得救之外(约3:36;1一25,26)。显现与我们: 因着神的爱来到这世上的耶稣是具有神性的人,他按着人的形象道成肉身。耶稣兼备着神性和人性,所以能同时赋予我们温暖的情感和属神的救赎恩典(约6:51-53)。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2~3】『我们…将…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使你们也可以与我们有交通;而我们的交通乃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原文)。 这里特别题到两件东西:一件是『永远的生命』,一件是『交通』。永远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这里说,神这生命使我们有交通。所以我们所有的交通,乃是出于神的生命的,它的性质和内容也都是属于神的生命的,因此我们称它作生命的交通。生命的交通,就是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叫我们与神和主,并与一切有神生命的人,互通情素,相交为一。 【约壹一3】「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 “相交”原文koinonia即“共同分享”,“合伙经营”,“交谊”等意。这字在林前一9译作“一同得分”,林前十16译作“同领”,林后八4译作“有分”,弗三9译作“安排”,腓一5译作“同心合意”,门6节译作“同有”,此外还有好几处都译作“相交”。――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使你们(信徒)与我们(使徒)相交,这个相交就是我们同神和祂儿子耶稣基督的相交』(新译)。这里没有圣品人居间的意思,只有圣徒与使徒。又使徒与神的交通和圣徒与使徒的交通都是同类的交通,原文共有三个『同』︰你们同我们,我们同父,又同祂儿子…。── 牛述光 亲眼看见,和亲手摸过道成肉身的真实基督,现在把这经验与大家分享,与基督有灵里的契合。“相交”(希腊文为koinonia)指共有或共享的密切关系。基督徒以基督为生活的中心,共享那生命之道,享受信徒间互爱互助的甜蜜,如葡萄树与枝子,人虽多,仍是同领一杯,同属一个身体(约十五1~5;林前十14~22))。“相交”的不只是耶稣基督,也是天父。父神不是象诺斯底主义者所说与人隔绝的超越体,祂是有慈爱、愿意与人相交的天上的父亲(二22)。──《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壹一3~4】基督徒彼此相交有三个原则:(1)相交是建基于神的话语上,没有这种力量在背后支撑着,我们便不可能维系在一起;(2)相交是一种相互的关系,有赖于信徒的合一;(3)需要每日借着圣灵更新。──《灵修版圣经注释》 从两个方面记录本书的目的:①为了彼此相交。希腊语中的相交,是指具有伙伴意识(partnership),并一同参与共同生活,彼此交通。相交的根据是共同承认耶稣基督并蒙圣灵的带领时才有可能实现;②使喜乐充足:这喜乐来自于承认基督为救主的圣徒真正的相交中。如果圣徒之间充满这种喜乐,福音的使者也会为此而高兴,而这一切最终都是神的喜悦(约17:13)。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4】「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注:有古卷作“我们”)的喜乐充足。」 生命的宣传就产生交通,交通的结果就生出满足的喜乐来。── 牛述光 作者一定要把认识基督的真正道理告诉信徒,让大家得到十足的喜乐。 “你们”二字,有的古卷作“我们”。本章前四节多次用“我们”与“你们”。“我们”代表约翰和其他使徒,把基督向他们显明和亲身体验的事,用文字传给用“你们”代表的另一群基督信徒,来促进二者间的“相交“,并藉此相交,和父神并祂儿子基督密切契合。若依古卷作“我们”, 更说明作者深切盼望读此信的人能和作者有灵里交通,他的喜乐才充足。 本章6~10节的“我们”则包括作者与读者,到二1,作者讲自己开始用“我”,讲读者则用“你们” ,用“我”时都与“写给”有关(五13)。从二7一直到章末都是用“我”。可见本书乃约翰一人写给一群基督徒的教导和勉励。──《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壹一5】「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这里的“光”,不是指神的位格,而是指神的性格,和祂的“光”对这黑暗世界所显出的作用。 “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与约一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意思相似。在这里“照亮一切”就是“毫无黑暗”的意思。这也是“真光”的定义。“真光”是不会因黑暗之深重而减少其光亮的。 “神就是光”就是说神是显明一切黑暗,审判一切罪恶的神。“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弗五13)。诚实显明诡诈,谦卑显明骄傲……。 “神就是光”也含有神就是光的源头的意思。信徒的光只不过像月亮,反射太舄的光那样(林后三18)。――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从主所听见,……报给你们。」愿主施恩给我们,叫我们每次讲道的时候,都是光从主处听见,而后才报给众人,不要照头脑所贮蓄的说出来。愿主保守我们的口,叫我们每天所说的,都是先听的──却不是听人说的,乃是听主说的。―― 倪柝声 『神就是光』。只有神是光。我们要碰见光而不碰见神,那是不可能的。神是众光之父(雅一17),神是光源。所以,你说看见光,就是说你遇见了神,你在里面遇见了神。因为你遇见了神,所以你就有光。── 倪柝声 作者从生命之道 (三14~15), 进而论述光与黑暗,这是他要报给大家听的一个信息:“神就是光 ”是他从主基督所领受。这光不但使人能认识真理,得到永生(二20~21;三19;五13),而且就是真理和生命(五20)。认识这真理,有了这生命,就能行为正直,爱弟兄,作神的儿女(三10)。──《启导本圣经注释》 信仰基准的首次应用(2:3-27)。在后面约翰逐渐扩大和反复应用这两个信仰基准,借此反驳异端,指出何为真基督徒的生活:①道德标准:是否行在光明中:(一5-7);②教义标准:是否承认耶稣就是我们的救主?(一8-2:2)这两个问题是福音的核心内容,以此可以出问基督徒是否拥有真正与神相交的生活。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5~6】主是光: 人类的每个活动都很自然地展现他所追求的价值观。既然圣徒是单单追求神话语的人,应理所当然地呈现出神的光。虽然口称相信或误以为自己相信,却行不属于光而属于黑暗的行为,这样的人尽管知道神的话语,但他所追求的不是永恒之道,而是黑暗。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本节从反面说出与神相交的条件,就是必须离开黑暗。这“黑暗”不仅指罪恶的事,更是指一切自欺或不自知的情形。这种情形实际上比罪恶更可怕。就加骄傲是一种罪,但一个骄傲的人,若完全不知道自己骄傲,那就不只有骄傲的罪,而且还落在黑暗中看不见自己。本节的语气也显出这个意思:“……若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一面在黑暗里行,一面还敢说与神相交,这正是一个落在自欺中的人的情形。 “这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本节对于“说谎话”给我们一项更严格的解释,就是:加果一个人只用言语表示他心中美好(高尚)的愿望,却不肯实行,也没有在行动上配合所说的愿望,这样的人就是说谎话的,他所说的美好的愿望也是虚假的。因此这行不一致就是说谎了。本书常有类似的句法(如:一10;二4;四20;五10)。 本节暗示一个人它落在黑暗中的原因乃是由于不用“诚实”的心敬拜神。不注重实际的追求,只贪求人前的虚荣。一面说与神相交,一面却行在黑暗中,正如一个人口里说要到礼拜堂,人却到了跳舞厅。――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本节暗示一个人它落在黑暗中的原因乃是由于不用「诚实」的心敬拜神。不注重实际的追求,只贪求人前的虚荣。一面说与神相交,一面却行在黑暗中,正如一个人口里说要到礼拜堂,人却到了跳舞厅。――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有些异端声称他们的知识和灵性已达到高级的程度,不过在生活上却一些没有表现出来。他们说他们的知识和灵性已经到达了这样的境界,罪在他们身上不再发生什么作用,律法也失去了效用。拿破仑有一次说,律法是为普通人订立的,对像他这样的人就不需要律法了。这些异端的人声称,他们已经到了,就是他们犯罪,对于他们也没有什么关系的阶段。 黑暗是虚假、邪恶、丑陋与污秽的代表,光是真、善、美与圣洁的象征;作恶的便恨光(约三 20)。 “我们”:参一4注。“与神相交”是与天父有灵里的 密切契合 。神圣洁光明,不能容忍污秽与邪恶;那些口口声声说行在神光中的人,却道德忝堕,生活邪淫,乃是说谎者魔鬼的儿女(约八44),在他们心里没有真理。──《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壹一6~10】作者用五个以“我们若”来开始的句子,每句差不多都重复另一句中讲的事(例如6节的“相交”和“行”再见于7节,“说谎”再见于10节,“真理”再见于8节等等),来一层深过一层说明“神就是光”的意思 。这五节中的7与9是正面的陈述:我们若积极作甚么,便可以得到好的结果;6,8与10三节是用“我们若说”所作的 反面的陈述,在此条件下便得不到好的结果。每一节都有针对性,不仅警告读者勿犯某些错误,也斥责异端错谬的主张。──《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壹一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如同神在光明中”,意即如同神那样毫不容纳“黑暗”地行在光明中,这样,就与神合一了。――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在许多时候,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跌倒。神所以不因此而弃绝我们,乃是因『祂儿子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祂儿子的血不只一次洗净我们,并且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如果我们不幸跌倒,我们到祂面前一认罪,祂就赦免我们,祂儿子的血就洗净我们的罪。这是十字架永久的工作。── 倪柝声 这一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一个条件、两个结果。一个条件,就是『行在光中』;两个结果,就是『彼此交通』与『宝血洗罪』。我们必须有了『行在光明中』的条件,就在主里的弟兄姊妹彼此能交得交通,并且宝血对于我们的罪,也要发生洗净的功效。如果基督人没有『行在光中』,就必定失去『彼此交通』与『罪得洗净』的益处。反过来说,要有交通,要血洗罪,就得行在光中,不然就是要交也不会通,要洗也不可能了。── 倪柝声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这意思是说,我们──基督人──若是行在光明中,或者说行在亮光里,就是不行在黑暗里,不犯罪,有光明的行为,没有黑暗犯罪的行为。再者,是行在那一种光明里呢?或说光明到甚么程度呢?这里说光明到『如同神在光明中』。按第五节说;『神就是光』,并且是毫无黑暗的那种光。(注︰别的光都是与黑暗掺杂的。)这样行,就是行在神的亮光里。── 倪柝声 『我们就彼此相交(原文),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前者──彼此交通──是看得见的,是在地上能经历的,并且是在人面前的。后者──宝血洗罪──是看不见的,是在天上的事实,并且是在神面前的。在地上看得见的如何是事实,在天上看不见也照样是事实。所以如果你这一个犯罪的信徒,在地上不能顶自然地与其他的信徒有交通,看见主里的弟兄姊妹巴不得要躲开,不愿意见面,我就顶严重地对你说,你这犯罪行在黑暗里的人,你甚么时候失去了与信徒的交通,在天上神的面前,宝血洗罪的功效也临不到你身上。── 倪柝声 这里的『光明』两个字,或译作『光』。这一个光,不是指圣洁的光,乃是指福音的光,就是在福音里显现启示的神。韦斯利一派的人喜欢把这一段圣经的光,指着圣洁的光说。若是这样,就上面的一句话,可作『我们若在圣洁里行,如同神在圣洁里行』。可是下面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罪』,这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你如果圣洁,就用不着祂儿子的血来洗净。这里是说,我们如果在福音的光中行,像神自己在福音的光里面,那我们两个就能够有交通了。我们凭着恩典到神面前去,神凭着恩典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和神能够有交通。这样,祂儿子耶稣的血能洗净我们的罪,这是恩典。── 倪柝声 『如同神在光中』,意思是说,今天神不是在黑暗中,神是看得见的,神是能知道的,我们能认识祂,因为神启示祂自己。我们借着祂的光来和祂交通,这样,我们所有的罪,在祂面前,就都解决了。── 倪柝声 『在光明中』正对着『在黑暗里』。与神相交的地点是在光明中,不在黑暗里;我们道德的生活不能降低了真理的生活,我们的真理生活却能提高我们的道德生活,在黑暗中不能有真理的生活,真理的生活里也不能有黑暗的生活。光明和黑暗是神分开的(创一4);亮和暗是没有交通的(林后六14)。因此基督徒是不可能同时活在光明的真理生活里,又活在罪恶的黑暗生活里。在光明中行可以与神相交,在光明中耶稣的血才可以洗净我们的罪。── 牛述光 『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洗净』原文的意思,是长久继续不断的洗净。 『我们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相交』(原文)。我们必须在主的光中行动生活,才能与主并与圣徒相交,才能维持生命的交通。 耶稣的血怎样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呢?罪带来死亡是铁一般的事实(参罗6:23)。旧约时代,以色列人象征性地把自己的罪转移到祭牲身上,然后把那祭牲宰了献祭(参利4章),这祭牲代替他们死去,让他们继续活在神的爱中。因着他们对神的信心和遵从献祭的吩咐,神就慈爱地赦免他们。祭牲预表基督将要完完全全地把罪除掉。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耶稣从没有犯罪,祂不是为自己的罪死,而是为世人的罪而死。我们可能永远不能完全明白这件事,但事情已经成就了。我们把生命交托给祂,祂的死就成为我们的死。祂已经为我们的罪被刑罚,祂的血就洁净了我们。正如基督从坟墓中复活一样,我们也复活过来,得着生命,与祂联合(参罗6:4)。──《灵修版圣经注释》 倘若我们仍在罪中,神仍与我们相交,祂就在我们的罪中有分了。因为躲在接应车子后面把风的那一个,与银行里面持枪的劫贼,同样是银行的劫匪。亚当犯了罪之后,便躲到树林中的阴暗角落去,神来与亚当相交,但祂并没有走到那阴暗之处,祂仍站在光明之中说:「亚当,你在那里?」亚当一直不能与神相交,直至神宰了一只野兽,用皮子遮蔽亚当的赤身露体,如此他的罪也被那血遮蔽了。── 彭德歌《愿与祢相交》 『洗净』是现在式。因本书也是写给现在神的儿女的。── 严雅各《犹大书与约翰一书》 邪恶的人不能进到光明至善的境界与神相交,须靠耶稣的血来洗净罪, 以圣洁的身分,坦然无惧见神(比较来十19~22)。“罪”字在本书原文出现27此,是全信中很重要的一个字。人因为有罪,所以才需要基督的血来洗净:“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五6)。基督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二2)。──《启导本圣经注释》 提到了在光明中行的结果:①圣徒彼此相交;②得以继续成圣(sanctification)。耶稣的血: 指道成肉身的耶稣为了替人类赎罪,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在此特别反驳那些否认耶稣道成肉身的诺斯底主义者。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7,9】凭圣经来看,一个信徒犯了罪,而要得到赦免,至少须有以下三个条件︰(1)心──忧伤痛悔的心(诗五十一17);(2)口──承认罪的口(9节);(3)行──行在光中(7节)。── 倪柝声 我们要注意这里的两个『一切』。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完全赦免了,也完全洗净了。这是主所作的事。主如果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 倪柝声 『一切的罪…一切的不义。』主说一切,就是一切,千万不要把它改变了。不只是信主之前所犯的罪,也不只是已往所犯的一切罪,祂都赦免了,乃是一切的罪祂都赦免了。―― 倪柝声 你若是不太活在神面前,不太祷告,你还不太觉得血是多么重要。越是祷告、亲近神的人,越是活在祷告、交通里的人,就越感觉宝血洗净的必要。没有一次人到神面前去,是不经过祭坛,流血,然后带着赎罪祭牲的血,进到至圣所里,洒在神面前。这就是说,无论那一天、那一刻,你到神面前祷告的时候,良心都需要血的洁净。 【约壹一8】「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因为真理是不姑息罪的。人若自欺而不认罪为罪,就是拒绝真理,使真理在他心中没有地位,不能发生功效。所以说:“真理就不在我们心里了”。――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自欺的人,是世界上最的骗子。大骗子骗人,再大的骗子,就是骗自己了。我们真是肮脏,充满了罪恶的。── 倪柝声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别的事不知道,这一件事,总是定规的。我们如果自己欺骗自己,以为说,自己没有罪,这是证明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 倪柝声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这里的『无』字,在原文是现在式的。这就是说,在我们得救后的现在,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罪,而不能犯罪了,就是自欺。 如没有罪: 诺斯底主义者的另一个错谬主张,他们不仅拒绝承认原罪,也不承认自身的罪恶导致人类堕落的事实,也不愿承认耶稣代赎的必要性和功劳。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8圣徒有无罪】 问:约翰一书一章八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是指信徒及使徒约翰乎? 答:是!罪字(原文单数)指罪性。信徒虽然重生有了神性(参彼后一4),然而他的罪性尚在。约翰说:言自己现在没有罪性的,就是自欺。现在有一种圣洁教训,以为人的罪性能得消除,是最危险的。―― 倪柝声 【约壹一8~10】这几节说明“在光明中行”是怎样一种生活。作者要信徒明白:1,他仍带着一个旧性情,会犯罪(8节);2 ,他需要赦罪(9~10节);3,他有行正路的力量,罪不能作他的主(三 6,9);4,神是信实且公义、人若认罪,神会响应,赦免他的罪,恢复与神的交通。 信徒有神居于心中,不会故意实行罪,但仍会无意犯罪。《启示录》给七间教会的信,有五间须悔改;因此信徒若说自己无罪,象诺斯底派的人一样,不以自己的邪恶行为为罪,便是自欺,把神当作说谎的。──《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壹一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神是信实的”──是指神之本性是信实的,祂不能背乎自己(参提后二13;彼前四19)。所以神的应许也是信实的(参林后一20;来十23;十一11),祂必为祂所应许的话负责。 “是公义的”这句话也同样指出神的本性和行事都是公义的(诗五十一4)。基督既因神的公义而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的罪刑,偿清了罪债,这样公义的神就不能再向我们索取了。 所以,神的公义比祂的恩典更有力地保证我们必得赦免和救赎。我们无须在信主以后,再逐渐行善来维持得救,因我们的赎价早已一次付清(来十12,14)。 “赦免我们的罪”(多数式)和得洁净略有不同。赦罪只是刑罚的免除,“洗净……不义”却是犯罪者本身的行为或心性得洁净。――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我们如果犯了罪,我们知道自己的罪,我们也承认我们有这一个罪。那么,神是信实的,对于祂自己的话;神是公义的,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所以,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祂说了话,不能不赦免。祂有了救赎,不能不赦免。── 倪柝声 「认罪」不应该是我们临睡前例行的敷衍,说句:「若我今日作了任何不好的事,求你赦免我。」「认罪」这个词的意思,是神认为甚么是罪,我就认为甚么是罪。神指着一件罪行说:「那就是罪。」当圣灵光照我们的心,我们就判定我们的罪如同神所判定的,并且不加推卸、不加掩饰,我们就是认罪了。── 彭德歌《愿与祢相交》 神的信实是保证神的应许,神的公义是保证主的救赎。主的宝血和神的公义、信实是我们认罪必得赦免的保障。── 牛述光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罪人得赦免的方法是『信』,信徒得赦免的方法是『认』――向神承认自己的罪,陈明自己的恶。 这里的『我们』,是指着信徒说的,不是指着罪人说的。认罪的意思就是站在神的一边来定罪为罪。―― 倪柝声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因为『神是信实的』,祂对于祂自己的话,对于祂自己的应许,不能不守信,不能不兑现;并且祂『是公义的』,祂对于祂自己的工作,对于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不能不满足,不能不算数。―― 倪柝声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个赦免可称它作『交通的赦免』,它与永远的得救不发生关系,但是和神的交通发生关系。神的儿女,不能因犯了罪就变作不是神的儿女,但是能因犯罪的缘故与神失去了交通。只有你回到神面前去,承认自己的罪,你才能恢复和神中间的交通。―― 倪柝声 信实的,公义的: 对主的信实与公义的描述。神绝不会食言,在遵行应许方面,神信实(林后一9;来10:23)、公义,对于罪必施行审判。因此慈爱的公义借着基督的十字架彰显,十字架成了唯一能洗净罪的根据<可10:45,道成肉身的双重目的>。 ──《圣经精读本注解》 【约壹一10】「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 不承认自己犯过罪的人,不但不得赦免,而且还轻慢神,以神为说谎的。因神的话是说:“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神的应许却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必要赦兔……”。要是我们根本没有犯过罪,或信主以后就再没有犯过罪,那么神赐人赦罪的应许,岂不是虚伪而说谎的吗?所以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以神为说谎的。――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神所以给我们救赎,就是因为我们有罪,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那就是以神为说谎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救赎便不需要了。── 倪柝声 人自以为义的骄傲,否认耶稣基督的代赎,这与否认神的工作。无神论有着深远的关系。──《圣经精读本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