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第七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基督为大祭司,比亚伦更美(三)】 一、麦基洗德豫表耶稣基督(1~10节) 1.麦基洗德的身位与神的儿子相似(1~3节) 2.麦基洗德收取利未人先祖亚伯拉罕的十一奉献(4~10节) 二、耶稣基督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大祭司(11~28节) 1.耶稣基督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另外兴起的大祭司(11~19节) 2.耶稣基督是永远常存的大祭司(20~25节) 3.耶稣基督是高过诸天,与我们合宜的大祭司(26~28节) 贰、逐节详解 【来七1】「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就迎接他,给他祝福。」 〔原文直译〕「原来这麦基洗德,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曾迎接他,并给他祝福。」 〔原文字义〕「麦基洗德」仁义的王,公义的王;「撒冷」平安,和平,完美;「杀败」击败,杀戮,割。 〔文意注解〕「这麦基洗德就是撒冷王」:『麦基洗德』在全部旧约圣经中,仅出现过两次(创十四18~20;诗一百一十篇),犹太人文士们很早就认定《诗篇》第一百一十篇是弥赛亚诗篇,故麦基洗德乃豫表弥赛亚,就是基督;『撒冷王』乃当日迦南地的一个王,京城撒冷,是耶路撒冷的旧称。 「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长远为祭司的」:『至高神』指独一的真神,当时迦南地有拜独一神的人,但是否认识所拜之独一神即耶和华,则因没有文献可资参考,故不得而知;『长远为祭司』在昔日宗族时代,即以家长或族长为祭司,麦基洗德不但作王,而且也作祭司,又因无生死的记录,暗示他像神的儿子不死(参3节),故称他『长远为祭司』(本句按原文记载在第三节)。 「他当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的时候」:『杀败诸王』指亚伯兰杀败基大老玛和与他同盟的王(创十四17,9);亚伯兰即亚伯拉罕的原来名字(创十七5)。 「就迎接他,给他祝福」:撒冷王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迎接,并为亚伯兰祝福(创十四18~19)。 〔话中之光〕(一)撒冷王麦基洗德豫表耶稣基督;祂来到世上,是要在属祂的人心中作王掌权(太二6)。 (二)麦基洗德是王而祭司,故又豫表耶稣基督不但是王,且是大祭司。祂是王,在人中间代表神;祂是祭司,在神面前代表人。 (三)在我们属灵的争战中,祂不但尽大祭司的职任,为我们代祷,并且常用饼和酒供应我们;饼为饱足和加力,酒为复苏和激励。 (四)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的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5~16)。 (五)麦基洗德是等亚伯拉罕杀败诸王回来时,才迎接他,给他祝福。一次属灵争战中的得胜,并不代表争战已经结束;许多信徒的失败,是因胜利而松懈、骄傲,以致让仇敌有机可乘,故我们在得胜之后更需主的服事。 【来七2】「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原文直译〕「而亚伯拉罕从所有的一切中,分出十分之一给他;他的名翻出来,第一是公义王,其次是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原文字义〕「所得来的」所有的东西,所有的一切;「取」分给,分享。 〔文意注解〕「亚伯拉罕也将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他」:『所得来的』指从敌人所掳获之物(参4节;创十四16,20);『十分之一』自从族长时代即有奉献十分之一的惯例(创十四20;廿八22),后来透过摩西更明文规定十分之一当归耶和华为圣(利廿七30)。 「他头一个名翻出来就是仁义王」:『头一个名』指麦基洗德这名字;『翻出来』指从原来的迦南地语文翻成旧约的希伯来文和新约的希腊文,两者麦基洗德的字义均同为仁义王;『仁义王』最好翻作公义王,公义是对神和对人均公平、公正、正直。麦基洗德豫表基督是公义王(赛卅二1),使人与神、人与人的关系都恢复到对的光景。 「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平安王』平安指人与神、人与人、人自己的里面都和平、和睦、和好、平安。麦基洗德豫表基督是平安王(赛九6;太廿一4~5),使人与神、人与人的关系都恢复到和好、和睦的光景,并且因此人自己里面满有安息和平安。 〔话中之光〕(一)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在他有新的收获之时,尚且不忘记献给神十分之一;我们这些照着亚伯拉罕之信而为亚伯拉罕属灵子孙的信徒,岂能在神所赐给我们的恩典上,忘记应当献给神的分? (二)主在十字架上受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所以祂成为我们的公义(林前一30),我们惟有靠着祂才得以在神面前称义(多三7)。 (三)主是公义的王,不但祂自己喜爱公义(来一9),要在地上施行公义(耶廿三5;卅三15;但九7;启十九11~16),并且使信靠祂的人追求公义(提后二22)。 (四)主耶稣是仁义王和平安王。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平安,并圣灵中的喜乐(罗十四17)。 (五)公义带进平安(赛卅二17),平安产生公义(来十二11);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八十五10)。 (六)主是平安的源头,我们惟有借着祂,才能与神相安、与人和睦(弗二14~16),并且享受神的平安。 (七)祂所赐的平安与世界的平安不同(约十四27)。凡在祂里面,并祈求祂的,都能得着出人意外的平安(约十六33;腓四6~7)。 【来七3】「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 〔原文直译〕「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既无开始的日子,也无生命的终结,好像与神的儿子,长远为祭司。」 〔原文字义〕「生」日子,时日,一段时间;「命」生命;「相似」有如,好像。 〔文意注解〕「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父、无母』指他的出身无法获悉;『无族谱』指在圣经里找不到他族谱的记载。 「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无生之始』指他没有何时诞生的记录;『无命之终』指他也没有何时离世的记录;合起来可视为从太初就已存在(约一1),并且永远常存、长远活着(参24~25节)的豫表。 「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相似』指在某些方面像神的儿子,这话表明麦基洗德并不就是神的儿子,只不过将『相似』的点拿来豫表神的儿子耶稣基督而已。 在《创世记》里,所有重要的人物都有族谱,惟独麦基洗德没有,他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没有诞生或死亡的记载(创十四17~20);此外,他并且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以外的人物,故适合被神选用来作为新约大祭司耶稣基督的豫表:(1)祂是超越种族,服事全人类的大祭司;(2)祂是君尊(王)的大祭司;(3)祂是永远活着的大祭司。 〔话中之光〕(一)麦基洗德的身分是王而祭司(参1~2节),既代表神(王),又代表人(祭司),结果显出像神儿子的模样;信徒模成神儿子形像(参罗八29原文)的最佳办法,就是确实作个『君尊的祭司』(彼前二9),常常藉传福音将神介绍给人,又常常藉代祷将人带到神面前。 (二)信徒固然应当孝顺肉身的父母(弗六3),看顾亲属(提前五8),在人面前作个不忘本的正常人,但更重要的,一切都要作在主里面(弗六1),不可因为父母亲而将主耶稣置诸脑后(参太十37)。 【来七4】「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这人是何等尊贵呢!」 〔原文直译〕「你们想想,族长亚伯拉罕从上等的战利品中取了十分之一献给他,这人是多么尊大阿!」 〔原文字义〕「掳来上等之物」一堆中的极品;「先祖」原始的祖宗,族长;「尊贵」尊高,尊大。 〔文意注解〕「你们想一想,先祖亚伯拉罕」:『先祖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犹太人)最早及最大的祖宗;他是利未的曾祖父,亚伦是他的第六代孙(出六16,18,20)。 「将自己所掳来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给他」:『掳来上等之物』指全部东西经过挑选后认为上好的。 「这人是何等尊贵呢」:『这人』指麦基洗德;『何等尊贵』是指他竟然配受希伯来人最伟大的先祖亚伯拉罕的奉献。 〔话中之光〕(一)圣经中记载了许多前人的事例,可以作为我们的榜样或鉴戒(参林前十11),所以我们应当留心思想,从中学取教训。 (二)亚伯拉罕敬畏神的存心和态度,竟然及于事奉神的麦基洗德;我们也当对于那些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以及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五17)。 (三)我们奉献财物,是将『所掳来的』――神赏赐给我们得着的归给神,祂配得『上等之物』,千万勿将自己家里用旧的或不用的东西拿来献给教会,结果叫会所或教堂成了旧货屯积场。 【来七5】「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虽是从亚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 〔原文直译〕「那些领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按照律法的规定向以色列百姓,就是向他们自己的弟兄收取了十分之一,虽然他们同是从亚伯拉罕的腰中生出来的。」 〔原文字义〕「祭司职任」祭司职分,祭司圣职;「命」律法;「例」诫命,吩咐;「身」腰。 〔文意注解〕「那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旧约以色列人中只限亚伦的子孙才得担任祭司(出廿八1;代上六49),而他们是利未支派中的一房(代上六1~3)。 「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领命照例』指根据摩西律法中的诫命;『向百姓取十分之一』指以色列百姓须将出产的十分之一归给利未的子孙(民十八21~24)。 「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自己的弟兄』意指同胞关系,即以色列众百姓与利未支派的子孙都源自同一祖宗。 「虽是从亚伯拉罕身中生的」:意指同为亚伯拉罕的后裔。 「还是照例取十分之一」:原文无『取十分之一』字样。 【来七6】「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原文直译〕「惟独那不属于他们世系的,却向亚伯拉罕收取十分之一,并为那蒙受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 〔原文字义〕「同谱」同一族谱,同一世系。 〔文意注解〕「独有麦基洗德,不与他们同谱」:原文无『麦基洗德』字样,但从上下文可知是指他;麦基洗德与亚伯拉罕并无血统关系。 「倒收纳亚伯拉罕的十分之一」:『收纳…十分之一』原文只有一个字,意指收取该有的奉献。 「为那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蒙应许』指已经蒙神应许赐福给他(创十二1~3)。 〔话中之光〕(一)我们将持十分之一献给神,是承认一切都是属祂的。我们的大祭司配得叫我们将一切献给祂,而甘心乐意为祂牺牲一切,因为我们的一切都是属祂的。 (二)我们若将一切交给祂,就越肯为祂而撇下一切,我们就越丰富的经历这位大祭司祝福的能力。 (三)我们对主的信心与奉献,都是本于舍己谦卑,看见自己的微小,甚至虚无,愿意献上自己的一切归祂管理。也惟有我们的微小和虚己,叫我们佩得祂的祝福。 【来七7】「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这是驳不倒的理。」 〔原文直译〕「在下的受在上的人祝福,这是无可辩驳的。」 〔原文字义〕「位分大」较大的,较好的,较优的,超越的,尊优的;「位分小」较小的,较次的,低下的,卑小的。 〔文意注解〕「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从来』意指下面所述乃是一个顚扑不破的道理;祝福的人当然比被祝福的人尊大。 「这是驳不倒的理」:意指此乃无可争辩的至理。 〔话中之光〕(一)我们越认识祂的尊荣高超,我们就越要谦卑,越觉得自己的微小;然后就越配得祂的祝福。 (二)耶稣基督是我们一切祝福的源头,所有真实的福气,都是从祂而来,也都是因祂而有。 (三)基督来叫我们得以蒙神祝福。惟有在基督里的人,能以得着神的祝福。 【来七8】「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 〔原文直译〕「在这里,收取十分之一的,是会死的人;在那里,却被证明他是(永)活的。」 〔文意注解〕「在这里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在这里』指利未支派的祭司;他们都会死(参23节)。 「但在那里收十分之一的」:『在那里』指麦基洗德。 「有为他作见证的说,他是活的」:指麦基洗德所豫表的耶稣基督,神在圣经里为祂作见证,说祂是『永远』的,意即是活的(诗一百一十4)。 【来七9】「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 〔文意注解〕「并且可说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并且可说』指并且可以这么说。 「也是借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借着亚伯拉罕』意指利未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亚伯拉罕所作的,因利未人在亚伯拉罕的身中(参10节),故亦有分于其作为。这正如全人类都在始祖亚当里犯了罪,因为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的身中(参罗五12)。 【来七10】「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文意注解〕「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这是回述第一节的事实。 「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意指先祖亚伯拉罕所作的,就是代表他的后裔利未人所作的。 【来七11】「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原文直译〕「这样看来,倘若借着利未人祭司职任是完全的――从前以色列百姓是根据它领受律法的――怎么还需要照麦基洗德的等次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而不照亚伦的等次呢?」 〔原文字义〕「完全」完成,完备。 〔文意注解〕「从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职任以下受律法」:本句在原文是附属在『倘若…完全』句子里面,用来补充说明『利未人祭司职任』的功用,以色列人受律法乃根据利未人祭司职任,可见这职任是多么的重要。 「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兴起一位祭司」:『倘若』在原文相当有力,表明祭司职任是否完全乃是整个论据的重点;『完全』指完成当初设立祭司制度所应该完成的目的和任务。 旧约祭司的职任,他们代百姓所献的祭,只叫人想起罪,不能除罪(来十3~4),也不能叫人成圣(来十1~2),因此是不完全的。 「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亚伦的等次呢」:『麦基洗德的等次』和『亚伦的等次』职任的差别点如下: (1)『君王祭司』对『利未子孙』(参1,5节)。 (2)『长远为祭司』对『有死阻隔不能长久』(参1,8,23节)。 (3)『一人』对『数目众多』(参15,23节)。 (4)『一次献上就成全』对『每日为罪献祭』(参27节)。 (5)『成全到永远』对『不能得完全』(参11,28节)。 (6)『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对『照属肉体的条例』(参16节)。 (7)『圣洁、无邪恶、无玷污』对『自己有罪』(参26~27节)。 〔话中之光〕(一)亚伦的等次,不过豫表主耶稣在世的工作;所以必须有比亚伦更美的等次,以豫表基督在天永远为大能的祭司。 (二)许多基督徒只认识亚伦所豫表的基督,他们以基督的死与宝血为极宝贵的;而极渴望他们的信心得安息,但是这种认识还是不够,必须进一步认识麦基洗德所豫表的基督。 (三)亚伦的工作只包括赎罪与蒙神悦纳,缺少权柄与能力;惟有基督照麦基洗德等次为大祭司,有永远丰富的能力与祝福。 (四)很少有基督徒认识麦基洗德所豫表的基督;许多人虽然相信基督在天上坐在神的右边,但是他们却不明白这与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属灵的追求有甚么关系,以致未能太多享受基督的服事。 【来七12】「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须更改。」 〔原文字义〕「更改」迁移,改变,离去,转换,转移。 〔文意注解〕「祭司的职任既已更改」:意指祭司的职任,从亚伦的等次更改为麦基洗德的等次(参11节),从利未的祭司支派更改为犹大的君王支派(参13~14节),从软弱的人更改为神的儿子(参28节)。 「律法也必须更改」:意指外面字句的律法,更改为里面生命的律法(来八10);这里在原文的意思十分强调非更改不可,因为基础完全改变了。 耶稣基督是照无穷生命的大能成为大祭司(参16节),亦即照生命的律法做了永远长存的大祭司(参24节)。 【来七13】「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文意注解〕「因为这话所指的人本属别的支派」:『这话所指的人』指主耶稣基督(参14节);『别的』在原文不是指同类中的另一个,而是指不同类的;『别的支派』指不属利未支派。 「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那支派』指犹大支派(参14节);『伺候祭坛』乃祭司的主要职任,在此用作『祭司职任』(参12节)的同义词,这是本书作者的巧妙修辞表现。在旧约里,仅容许利未支派中亚伦的子孙担任祭司(出廿八1;代上六49),故其他支派的人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 【来七14】「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 〔原文字义〕「分明」明显的,显然的,公开地让大家知道;「出来」升起,涌出,萌芽,爆出来,兴起;「并没有」从来没有,连一点踪迹也没有,压根儿就没有。 〔文意注解〕「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我们的主』就是主耶稣基督;『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指按照祂肉身的家谱看来,祂是犹大支派大卫的子孙(参太一1~2)。 「但这支派,摩西并没有提到祭司」:『这支派』指犹大支派;『摩西』指包括摩西本人,摩西律法,和摩西五经,从来没有提到犹大支派的人担任祭司的事。 【来七15】「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 〔原文直译〕「既然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已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这就更加显然了。」 〔原文字义〕「样式」同样,有如(包括外表和内涵)。 〔文意注解〕「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麦基洗德的样式』与『麦基洗德的等次』意思稍有不同;『等次』仅指将其归类,『样式』则指从其内涵显诸于外的一种模样。 「我的话更是显而易见的了」:『显而易见』指非常明显。 【来七16】「祂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原文是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原文直译〕「祂之成为祭司,不是照属肉体的律法条例,乃是照不能毁坏之生命的大能。」 〔原文字义〕「条例」律法和诫命;「无穷」不能毁坏,不能朽坏,不能消除,没有止境。 〔文意注解〕「祂成为祭司,并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成为』原文是完成时式,意思是不仅过去是这样,一直到永远还是这样;『条例』按原文是两个词,指诫命和律法,诫命是指个别的命令,而诫命的总和是律法;『照肉体的条例』指祭司的世袭制度,为利未支派的人所专有(申十八1)。 「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无穷之生命』指神的生命,这生命是不能毁坏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消除它;『大能』指神生命中所蕴含的能力,这能力胜过一切,故称之为大能。主耶稣基督藉这无穷生命的大能,胜过了死亡,以复活显明祂是神的儿子(罗一4),并在这生命中成为大祭司,尽祭司的职任服事、拯救我们(参24~25节)。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为大祭司,祂要赐给我们这属天生命的大能,叫我们能活出属天的生活。 (二)基督如何成为大祭司,我们也如何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叫人活的灵(林后三6)。 【来七17】「因为有给祂作见证的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 〔原文直译〕「因为有见证说,你永远作祭司,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 〔原文字义〕「作见证」指证,称赞。 〔文意注解〕「因为有给祂作见证的说」:『给祂作见证的』指圣经;下面的话引自《诗篇》第一百一十篇四节。 「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本书共有六次提到类似的话(来五6,10;六20;七11,15,17)。 【来七18】「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 〔原文直译〕「先前条例被废除,是因它的软弱和无益。」 〔原文字义〕「条例」诫命;「软弱」无力,不刚强;「无益」不适用,无助;「废掉」废弃,废除。 〔文意注解〕「先前的条例」:『条例』原文与前面的条例(参16节)不同字,这里指规定只有利未支派亚伦的子孙才能担当祭司职任之律法的诫命或条例。 「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软弱』指律法和诫命本身有所不能为;『无益』指律法和诫命无用,因为它不能帮助人胜过罪和死(罗七7~13);『废掉』在此特别指新约的祭司不须再照律法和诫命的字句设立。 【来七19】「(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原文直译〕「因为律法未曾成全任何事,却引进了更美的指望,叫我们可以借着它进到神面前。」 〔原文字义〕「所成」成全,完全;「引进」在上带领;「指望」盼望,期望。 〔文意注解〕「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意指律法因人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故不能成全我们。 「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更美的指望』指另照无穷生命之大能所立的祭司(参16节),祂所成就的新约是更美的(参22节),因为它保证我们得着完全的救赎,并且带我们真正进到神面前。 「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靠这指望』原文是靠着它,表示靠着前述的『更美的指望』,说出指望乃是我们所凭借的工具。 〔话中之光〕(一)律法的功用是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如今我们既已得着了基督,就不要再被字句的律法所辖制了。 (二)基督活在我们里面,乃是我们荣耀的盼望(西一27);我们的指望不是地上的事物,乃是永活的基督,祂是『更美的指望』。 【来七20】「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原文直译〕「并且,还有不是不起誓的事:先前那些人成为祭司,并不是起誓立的。」 〔文意注解〕「再者,耶稣为祭司」:『再者』表示从本节开始,提出另一项论据;『耶稣』原文没有,是中文译文加上去的,但从上下文看,有此意思。 「并不是不起誓立的」:『不是不』两个否定字放在一起,表示正面『是』的意思;『起誓立的』这一段经文就是要讨论祭司的设立,经过或不经过起誓的手续,带来甚么样的差异。 【来七21】「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原文直译〕「惟独祂却有起誓的事,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主起了誓,决不反悔,你要永远作祭司。」 〔文意注解〕「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那些祭司』指所有照属肉体条例立的祭司(参16节)。 「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原文是『惟独祂』;主耶稣作大祭司,与一般人间的祭司最大的不同,乃在惟独祂是神起誓立的。 「因为那立祂的对祂说」:『那立祂的』指神;『对祂说』指神在圣经里说话。 「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本段经文引自《诗篇》第一百一十篇四节。 【来七22】「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原文直译〕「根据这样的不同,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原文字义〕「中保」保证,担保,承诺,受契约束缚。 〔文意注解〕『更美之约』指新约,这是与旧约作比较(来八13),它显得更美,因为是以更美的应许立的(来八6);『中保』按原文字根,含有保证人将自己身上肢体质押在其上的意思,表示不能脱身,所以其保证非常可靠、稳固。 耶稣基督是神起誓立的大祭司,祂不仅为我们完成了新约――作成了更美之约,并且祂自己作了新约的保证,祂担保我们必能享受新约的一切好处达到丰满的地步。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福气在于我们有『更美之约』,以及『更美的中保』。 (二)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中保,祂亲自负责保证新约的实现。 【来七23】「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原文直译〕「再者,那些人成为祭司,数目众多,是因为死亡拦阻他们不能长久任职。」 〔原文字义〕「阻隔」拦阻,阻挡;「长久」继续下去,在旁停留。 〔文意注解〕「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那些成为祭司的』指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参5节);『数目本来多』因他们都是必死的人(参8节),所以代代相传,作过祭司的人就很多了。 「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有死阻隔』指死亡乃是妨碍人继续担任祭司的一个因素;『不能长久』指不能持续执行祭司的职任。 【来七24】「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原文直译〕「惟独这一位,因祂长远活着,祂的祭司职任就没有终止。」 〔原文字义〕「常存」留住,存留,常相左右;「长久不更换」不终止的,不改变,不会无效。 〔文意注解〕「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永远常存』是与上节的『不能长久』作对比。 「祂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长久不更换』意指祂『独自一人』永远持续执行祭司的职任,这是与『数目本来多』作对比。 【来七25】「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原文直译〕「故此,凡借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完全地拯救,因祂总是活着,替他们祈求。」 〔原文字义〕「到底」完全,绝对,直到永远;「长远」时常,总是。 〔文意注解〕「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到底』含有完全及永久的意思;『拯救到底』意指拯救得全备、完整、完全,拯救到极点,并且拯救直到永远。 「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替他们』指代表他们;『祈求』指为他们说话或祷告。这里全句意指基督在天上神面前作我们的大祭司,祂的主要职任是替我们向神代求,使我们在一切境遇和景况中得着拯救。 〔话中之光〕(一)人凭着自己是不能进到神面前的,但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约十四6),是我们通往神的惟一道路,所以我们能靠着祂进到神面前。 (二)基督永远为祭司,表明祂要用永远生命的能力,成就在我们身上的工作。祂永远活着,所以祂能拯救到底。 【来七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原文字义〕「合宜」适当,适宜,正确。 〔文意注解〕「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圣洁』重在指祂的内在素质讨神悦纳;『无邪恶』重在指祂没有邪恶的成分;『无玷污』重在指祂不受任何环境的玷污;『远离罪人』并非指祂不与罪人来往(参太九9~13),而是指祂丝毫不受罪人的影响。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都用来加强祂的圣洁的质量。 「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高过诸天』指远超过诸天之上(弗四10);『与我们合宜』指满足我们的需要。 〔话中之光〕(一)一个人的性情和品格,决定他在人面前的价值。传道人的『所是』,重于他的『所作』和『所说』。 (二)我们所最需要的,是我们自己所没有的,并我们所不能达到的;我们既有这样的一位大祭司,应当时刻支取并享用祂的服事。 【来七27】「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原文字义〕「成全」作成,行完,完成。 〔文意注解〕「祂不像那些大祭司」:『那些大祭司』指照属肉体的条例(参16节)得祭司职任的利未子孙(参5节);他们的数目很多,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参23节);他们又是软弱的人(参28节),自己也被软弱所困,故此他们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来五2~3);他们统称为照亚伦等次的大祭司(参11节)。 「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罪』原文是复数词,指罪行。 「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只一次』包含了时间上的『一次』,和祭物上只有『一件』,就是祂自己;『这事』指赎罪的事。 主耶稣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赎罪的事成全了。祂是神,所以祂能不受时间的限制。祂一次将这事成全了,就永远成全了。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赎罪的大工已经成全了,现在罪人如果要得救,并非要祂再来替他受死,乃是接受祂那一次死的功效,就得着救恩。 (二)我们的信心是不受时间的限制的,信心能引人进入永世的真实。旧约的人是向前看,新约的人是回头看;旧约的人借着信心仰望一位将来的救主而得救,新约的人借着信心仰望一位已过的救主而得救。 【来七28】「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 〔原文直译〕「律法总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之后,以起誓的话所立的那位儿子,已经完全直到永远。」 〔原文字义〕「成全」使之完备,使之完全,完全合格。 〔文意注解〕「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软弱的人』指人的本质是软弱的,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会死,会犯罪,作事不完全等。 「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儿子』指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乃是成全到永远的」:『成全』意思有二:(1)指祂与软弱不完全的人相反,祂乃是完全无缺的;(2)另一面也指祂已作成一切的工(约十九28)。『到永远』指无论是祂的『所是』(完全)或『所作』(成全)的,都不会改变,一直存到永远。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徒虽然都不完全,但我们的存心和追求的目标,应当像主那样的完全(太五48;约壹二5)。 (二)我们只要借着信心,将自己和一切交托给这位完全的大祭司,祂必能保全我们所交托祂的,直到那日(提后一12)。 叁、灵训要义 【麦基洗德豫表耶稣基督(1~3节)】 一、名叫麦基洗德――仁义王――凭公义掌权,使人得称为义(林前一30;耶廿三6;卅三16) 二、又名撒冷王――平安王――将平安带给神所喜悦的人(路二14) 三、是王又是祭司――祂一面是王,代表至高的神在地上掌权;祂另一面又是祭司,将人带到神面前 四、无父、无母、无族谱――表明祂的神性,祂乃是神的儿子 五、无生之始、无命之终――表明祂长远为祭司 【麦基洗德的等次比亚伦的等次更尊贵】 一、亚伦的先祖亚伯拉罕献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4~5节) 二、麦基洗德给亚伯拉罕祝福,位分大小由此而知(6~7节) 三、利未的子孙都是必死的人,而麦基洗德却是活的(8~9节) 四、收取十一奉献的利未子孙,藉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10节) 【耶稣基督更超越的祭司职任】 一、比旧约的祭司职任更超越 1.旧约的祭司职任是不完全的(11节) 2.规定旧约祭司职任出身的律法必须更改(12~13节) 3.主为祭司是照麦基洗德的样式从犹大支派出来的(14~15节) 4.主为祭司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乃是照无穷生命之大能(16~17节) 5.主为祭司引进了更美的指望,使我们能靠着进到神面前(18~19节) 二、耶稣基督是更完美的大祭司 1.主为祭司是神起誓立的,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20~22节) 2.主为祭司的职任长久不更换,能拯救信靠祂的人到底(23~25节) 3.主为祭司是圣洁无罪又高过诸天,故与我们是合宜的(26~28节) 【新旧约祭司之不同】 一、祭司的职任更改了――从不完全的改为完全的(11~12节上) 二、律法更改了――祭司的出身从利未支派改为犹大支派(12节下~15节) 三、条例废掉了――从照肉体的条例改为照无穷生命的大能(16~19节) 四、『约』更改了――从不起誓立的改为起誓立的(20~22节) 五、数目更改了――从多人(因为会死)改为一位永远常存的(23~25节) 六、祭司的人位更改了――从软弱有罪的人改为圣洁完全的儿子(26~28节) 【耶稣基督是完全的大祭司】 一、祂是属灵的大祭司(11~19节) 1.祂不是照属肉体的条例设立的大祭司 2.祂是照无穷生命之大能另外兴起的大祭司,引进更美的指望 二、祂是永远的大祭司(20~25节) 1.祂是根据神永不后悔的誓言立的大祭司 2.祂长远活着不死,凡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三、祂是合宜的大祭司(26~28节) 1.祂是圣洁无罪、高过诸天的大祭司,不需为自己的罪献祭 2.祂不是软弱无能,而是成全到永远的大祭司 【耶稣基督三种超越的职任】 一、祂是更美之约的中保(20~22节) 二、祂是永远长存的救主(23~25节) 三、祂是完全且合宜的大祭司(26~28节) 【完全的大祭司】 一、完全能力的大祭司(25节) 1.长远活着 2.替人祈求 3.拯救到底 4.能救所有靠祂的人 二、完全生命的大祭司(26节) 1.圣洁,无邪恶 2.无玷污,远离罪人 3.高过诸天 三、完全献祭的大祭司(27节) 1.不须为自己的罪献祭 2.将自己献上为祭 3.只献一次就成全了 四、完全被立的大祭司(28节) 1.是神起誓立的 2.脱离律法之下的软弱 3.乃是成全到永远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希伯来书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希伯来书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