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导论拾穗 【何谓加拉太书?作者是谁?(加一1,2)】 答①加拉太书,乃保罗达与加拉太众教会的书信,是保罗书信的第四卷(罗,林前,林后,加),其内容要义,系记述保罗惊奇加拉太人远离正道,所传的福音来自神的启示,再上耶路撒冷陈说真理,责备彼得的装假,解释因信称义救赎之道,辨明在律法下的束缚,藉信得儿子的名份,激励信徒的善行,预备两个妇人的两约,因信在基督里的自由,说明受割礼的功效,圣灵和情欲的交战,互相担当个人的重担,收种两种不同的结局,以及最紧要作新造的人等事。本事要旨乃在阐明因信称义之真理,辩护恩惠福音之重要,为言简意赅之教义神学,其价值与罗马书同等的宝贵。 ②加拉太GALATIA——意即高庐族地,系位于小亚西亚的中部,为其半岛的一省,是保罗第一次出门传道的区域,其居民为一混种民族,高庐人的血统占优势。他们起初来自黑海的北部,在主前三百年即已离其本土法国,而来定局于此处,以其族名称之为加拉太,按高庐GALLIS与加拉太GALATIA原出一字,在保罗时代,其居民已分为三族,另有犹太人、希利尼人及罗马人等。加拉太人原是游牧民族,极重情感,性情浪漫,极易冲动而勇敢善变、易受迷惑,缺少恒久性,因此他们在宗教的信仰上也是如此(参一6,三1,五7,四13-17)。 ③本书为使徒保罗和同工弟兄们联名的书信(加一2,其生平参一四五题5、2项),其对象是给加拉太的众教会。保罗在主后四十五至四十八年间建立这些教会,以后在主后五十年第二次出门传道,并于主后五十四年第三次出门传道时,他曾一再访问了这些教会(参一五九题)。按照普通公认的意见,本书约在主后五十七年于马其顿或哥林多,是在他未写罗马书以前不久所写的。他写本书的原因,是由于初时加拉太教会景况甚好,其工作获得非常的成功,有很多外邦人热切的接受基督,后来被一般犹太化的师傅所迷惑,坚决主张他们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强行割礼、谨守节期,倾向无用的小学,保罗得知这个消息,为纠正他们离开恩典自由的愚昧错误,并申明自己使徒的职责,故特亲笔写此书信(加六11)。 ④本书是维护恩典福音自由与因信称义之真理,而反对犹太化教派以律法来束缚外邦信徒之信仰。书中语气严厉,一气呵成,较新约其他任何书信,多论基督徒当要脱离犹太主义,罗马主义,仪式主义,或是任何外来主义,使福音的自由与灵性除去威胁。 ⑤本书是与罗马书,为马丁路德在改教时所喜爱广为引用的两书,同论因信称义得救之要旨,关系甚为密切。本书有辩论之气氛,罗马书则较系统化,皆表明主耶稣为拯救者。且本书又与哥林多书同是斥责犹太化之异端派,二书均着重信徒对保罗个人的关系与态度上之表现。——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加拉太是一个城还是个地区?在罗马帝国版图何处?】
“加拉太”(GALATIA),看圣经地图6,便知它的范围,它是一个很辽阔的地区名字,并非一个城的名字。它在亚西亚之东,加帕多家之西,基利家与旁非利亚之北,本都与庇推尼之南,在地中海与黑海之中,但南北均不到海边,似乎是罗马皇帝亚古士督的妙计,使这些加拉太人困居大陆,不使他们有海港可由海路与别国来往。
约在纪元前280年左右,有数万北欧人“高卢族”(GAULS)南迁,占据此地区北部。他们本是游牧民族,性情浪漫、热心、勇敢而善变。这些高卢族另外一支进驻法国地区后,便成为日后的法国人。
高卢族有王,其著名者为“亚民他”(AMYNTAS)。纪元前25年当他在位时向南部进军,占据了弗吕家、彼西底与吕高尼等地区。高卢人亦逐渐南迁,接触罗马政治与希拉文化。亚民他王逝世后,加拉太地区即直属罗马政府,改为一行省,称加拉太省,但加拉太省只指加拉太人南部地区而言,包括旧有的吕高尼区、彼西底区在内。至于加拉太北部,仍被当地人称为加拉太。于是在人们日常的谈话中,“加拉太省”则指南加拉太而言,而“加拉太”(不加“省”字)则指北加拉太而言。北加拉太人当时仍保持原始生活方式,不愿与进步的南加拉太人有太多的接触。他们仍然通用高卢语,但南加拉太人则逐渐采用拉丁语及希腊语,与其他附庸国的国民一样。当保罗到南加拉太传道的时候,他们均已通晓希腊语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加拉太与保罗传道事工有何关系?到底保罗曾否到过北加拉太?抑只在南加拉太传道?他写加拉太书只是给加拉太省信徒,抑包括北拉太信徒在内?】
一、使徒行传很清楚地叙述保罗在南加拉太、即加拉太省四个主要城市传道的情形。该四城市即安提阿(与叙利亚的安提阿不同,该二城均为纪念罗马著名将军安提阿而建)、以哥念、路司得与特庇(见徒十三章14节,十四章6一7节),这是保罗与巴拿巴由安提阿被差遣到外国布道的旅程所到之处。
二、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所记是保罗在第二次旅程中布道的情形,他这次是与西拉同去的。他们重游旧地,再到特庇、路司得,并在路司得认识了提摩太。但第6节有一句颇使解经家困惑的乃是:保罗“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有些解经家以为“弗吕家是民族的名称,加拉太是地区的名称,两者相同”,意即弗吕家即加拉太,或最少,弗吕家也是加拉太省的一部分。可是根据正确的罗马帝国地图来研究,弗吕家是在加拉太地区之西,在亚细亚地区之东,是另一种民族所占有。该地区之东有一部分伸入加拉太,可能保罗准备到庇推尼去之前,曾路经弗吕家向东伸人加拉太的一部分而北上到“北加拉太”地区,然后西行到“每西亚”的边界(徒十六章6一7节)。
保罗首次出外与巴拿巴同工时,曾在加拉太省上述的四个城市成立了教会,但在第二次外出与西拉同工时,可能只到过加拉太北区而未建立任何教会,所以使徒行传未有记载保罗在北加拉太的什么工作表现。但保罗到过北加拉大的西部,正如上述,是毫无疑问的。
三、保罗第三次到加拉太是记载在使徒行传第十八章23节,该节也将加拉太与弗吕家相提并论,但有点分别,那就是在十六章6节先说弗吕家后说加拉太,这里却先说加拉太后说弗吕家。这就表示这次的行程与上次的路线相反,一个是“去程”,一个是“回程”。这次在旅程还有一点不同的就是,上次是“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然后到每西亚边境,并没有提及布道的情形。这次却说“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表示这一次的行程与布道圣工有关,是否上次只是“撒种”,这次却是“收割”呢?如果是的活,那么北加拉太、或说北加拉太之西、与弗吕家接壤的地区,也有了信徒和教会,不过路加未清楚记载在使徒行传中而已。
四、至于保罗所写的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的信徒,抑包括北加拉太的信徒在内,解经家对此有两派见解:
①一派认为是包括整个加拉大的信徒而言,他们认为保罗在北加拉太也曾建立教会,而且在加拉太书中所描写加拉太人的个性坦白、易变,与北加拉太人的个性甚为相同。
②另一派则主张加拉太书是只为加拉太省那四个地方教会信徒而写,因为保罗在北加拉太并未建立教会。
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提及与巴拿巴同上耶路撒冷,因巴拿巴曾与保罗同工,在加拉太省四个城市一同布道,为他们所认识,保罗提起他来,加拉太省的信徒都觉得亲切。因此足以证明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那四个城市的信徒,是毫无疑问的。
在加拉太书四章13节有“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他们”一语,表示保罗在加拉太省传道不只一次,还有第二第三次,可能亦即使徒行传十六章和十八章所提及的那两次。既是这样,加拉太书是写给加拉太省的四个教会的,应无可疑之处。
同时,我们可以说:加拉太书是一封“地区的书信”,不是只写给某一个教会,乃是写给一个地区各教会一同所读的,正如歌罗西书是写给歌罗西与老底嘉两教会共读的(西四章15节),以弗所书是写给亚西亚省各教会一样(见该两书难提研究)。
假如保罗在北加拉太也曾建立教会的话,这封加拉太书也可能在加拉太各地的教会被诵读。
彼得在他写“前书”时也曾提及加拉太。他的书信是要寄给加拉太与其他数处寄居已经信那稣的犹太人(彼前一章1节),有人认为是指上述加拉太省四个城市的犹太人而言,但另有人因为彼得前书是写给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力帕多加、亚西亚和庇推尼”五个地区的犹太信徒,而这五个地区的本都与庇推尼都在北部,所以如果提到加拉太,一定是指北加拉太而言(见地图)。
同时,有趣的是,圣灵不准保罗到庇推尼去,因为神有计划要他把福音推广到欧洲去。但彼得书信也是写给庇推尼的信徒,可能彼得以后曾到过这些地方。――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保罗在何时何地写加拉太书?】
这问题和上面的问题是有连带关系的。 一、主张本书是写给北加拉太信徒的解经家谓:保罗既然曾两次在加拉太布道(徒十六,十八章),则写此书信时一定是在两次布道之后,因为在本书四章13节保罗说,他头一次传福音给他们,是因身体疾病,这就表示曾两次到过加拉太。以后因为保罗听说加拉太教会有异端发生,所以写这些信帮助他们,因此著书地点很可能在以弗所,时间约在纪元后55至57年间。
二、可是主张本书是写给加拉太省(即加拉太南部)四个城市信徒的解经家,认为上述第一个主张与历史的时间不符,因为,耶路撤冷首次大公会议是在纪元后50年(徒十五章,这次大会是辩论外邦信徒应否受割礼之事),大会决定外邦信徒不必行割礼,所以如果加拉太书是写在纪元后55至57年之间,那时“外邦人信主应否受割礼问题”,早已解决,大会所决定的也由各使徒通知各地外邦教会,加拉太教会便不会受这些“主张割礼的假师傅”所恐吓,正如加拉太书所讨论的。
所以本书可能是着于耶路撒冷大会之前,即纪元后约49年,即第一次海外布道之后,地点在安提阿。――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保罗的使徒职位受到攻击】一个人,有像保罗一样活泼的人格,坚强的品性,不遭遇反对,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一个人,像保罗一样,在宗教思想上,领导革命,不受到攻击,同样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第一件受到攻击的是他使徒的职位。有许多人说,他并不是一位使徒。 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或许有他们的理由。在使徒行传一章廿一至廿二节,我们有作使徒的基本条件。犹大因出卖耶稣而自杀;当时必须要选择一个人填充他的位置。他的条件是:‘这个人必须是主耶稣在我们当中出入行走,就是从约翰施洗礼开始到他被接升天为止那一段时间,始终跟我们在一起的人’和‘见证主耶稣的复活’。作为一个使徒,他必须当耶稣在世的时候,与耶稣为伴,并且见到祂的复活。保罗很明显的,没有这些条件。况且,在不久以前他强烈的逼迫教会。 在这封书信的第一节,保罗就回答了这一个挑战。保罗夸耀他使徒的职份不是由于人的选召,也不是受人的委派,而是直接受神指派的。其它的人或许有在填充十二位使徒时所立的标准;不过他有一种独特的资格──他在大马色的路上,面对面的遇见了基督。──《每日研经丛书》 【独立与和洽】保罗确定的说,他传的讯息,并不依赖任何人。那是保罗为甚么在第一及第二章小心地,详细地,描写他到耶路撒冷去的一件事。他确定的说,他所传的并不是从人接受的二手货的讯息;他所传的是直接从基督而来。不过保罗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他坚持虽然他的讯息完全独立承受的,但是他必须获得教会所公认的领袖们的完全认可(二6-10)。他所传的福音是直接由神给他的;但是这福音与教会所传的信仰是融洽无间的。──《每日研经丛书》 【律法与恩典】律法是神所赐的,是否因着注重恩典,就把律法丢掉了呢? 律法在神的计划中有其地位。第一,它告诉人罪是甚么。如果没有律法,也就没有破坏律法,也就没有罪。第二,最重要的是律法催逼人趋向神的恩典。律法的难处是因为我们都是罪人,不能完全遵行律法。因此,其结果叫人看见地的软弱,使他绝望,深知他自己不能做甚么,只有把他自己投入神的怜悯与慈爱之中。律法肯定我们对自己不足的信念,逼使我们承认拯救我们的唯一方法是神的恩典。换句话说,律法是获得恩典的一个重要的阶段。 在这封书信中,保罗重要的题旨是神恩典的荣耀及我们必须认识我们不能凭借自己获得拯救。──《每日研经丛书》 【在正典中的独特地位】多半说英语的民族,和许多说法语的人,都源自居尔特族人──即苏格兰人、爱尔兰人、韦尔斯人,或布里多尼人。这些族裔的人也许会特别喜欢知道,保罗最早期的一封信,是写给他们祖先的(“加拉太”、“居尔特”和“高卢”都是相关的名字)。 约于主前二百七十八年,欧洲的高卢人中,有许多移居到今天的土耳其。他们定了国界,并称其国为“加拉太”。许多人认为加拉太人的易变(如徒一三;加三1等),是“居尔特族”的特性。 即便如此,加拉太书在早期基督教中也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虽然人常看加拉太书为罗马书的“初稿”(因两者都以相类的态度谈论恩惠的福音、亚伯拉罕、律法等),但加拉太书却是一本严厉、激烈的作品,为要把基督信仰从沦为律法主义犹太教的一个弥赛亚派的危险中挽救过来。我们不如道加拉太信徒自己如何反应,但恩惠的福音却得胜律法的行为,而基督信仰继续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信仰。 宗教改革期间,加拉太书对马丁路德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卷书,他甚至称这书为“我的嘉芙”(这是他对妻子亲昵的称呼)。他的《加拉太书注释》不但影响了学者,也影响了一般人,这书现在仍有发行,为人所研读。──《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作者】外证没有人认真地怀疑过加拉太书是否真的出自保罗手笔。教父如坡旅甲、伊格那修、殉道士犹斯丁、俄利根、爱任纽、特土良和亚历山太的革利免,都以本书为保罗作品来引述。本书在穆拉多利经目中被列为保罗书信。大概由于书中有极强的反犹太派用语,所以马吉安把本书放在其正典中重要的位置。因此,本书的外证很强。 内证首先有保罗在一章1节和五章2节提到自己的名字,而他在书信末(六11)又加上脚注说他写的字“是何等的大”。许多人认为那是暗示使徒保罗患有眼疾。支持这论点的证据包括加拉太信徒曾表示愿意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保罗。许多历史记载与使徒行传吻合。有关割礼的争论和保罗是否真使徒的问题在主后五六十年代是热烈的议题,但不久便沈寂下来,没有人再争论了。──《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作者】本书的内容充满了保罗书信的特色,早期教父爱任纽、特特连和亚力山大的革利免都曾引用此书,并说明此书的作者是保罗。此外在罗马书导论时提过的 TUBINGEN学派亦一致证明加拉太书是保罗所写的。──《新旧约辅读》 【写作日期】本书的写作日期决定于对“加拉太各教会”和“加拉太人”的解释。若那是指小亚细亚的南部,则可能写成于一个较早的日期,甚至早于耶路撒冷会议。若是指北部,则可能写于较晚的日期。 “加拉太”这地区地理上是指北部,但政治上则是指南部──罗马的加拉太省。 北加拉太之说在十九世纪前是一个标准的论点,而现今德国学者仍持这观点。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保罗曾向那里的“加拉太人”传道,但却不可因此而否定这说法。 南加拉太之说在英国和北美广为人所接受,尤其是自蓝赛爵士倡议这理论之后。由于路加在使徒行传用了许多篇幅谈及保罗在这地区(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的传道工作,使徒保罗似乎极有可能是写给当地悔改归主的人。保罗在第一次传道旅程中在南加拉太传福音,又在第二次旅程中探访他们,因此加拉太书极有可能写于一个较早的日期。若本书写成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主后49年)之前,就可解释信中为何仍激烈地谈论割礼的问题。德国首席的保守派学者薛恩认为加拉太书的写作日期是保罗的第二次传道旅程期间,写作地点是哥林多。那么,本书是保罗最早的一封书信。 若北加拉太之说是正确的,加拉太书便大概写于主后五十年代,或许是主后五十三年,但也可能较后期。 若如我们所相信,南加拉太之说是正确的,尤其是说加拉太书是写于保罗参加耶路撒冷会议之前,本书的写作日期就是主后四十八年。耶路撒冷会议议决了外邦基督徒受割礼的问题。──《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年期】虽然本书的写作年期曾引起过争论,然而都被视为理由脆弱和不足。一般均认为是在保罗第二次或第三次旅行布道时所写的,时间约为五十六至五十七年左右,估计以第三次布道时完成为最准确。──《新旧约辅读》 【背景与主题】使徒保罗在早期的传道旅程中,曾到访小亚细亚,传扬那单靠在基督里的信便可得救的荣耀信息。许多听闻此福音的人都得救,并有教会建立起来,其中几家在加拉太。居住在加拉太的人以不安静、好战和易变而知名。 保罗离开加拉太后,有假师傅进入教会,传讲错谬的道理。他们说救恩是要在相信基督之上,再加上遵守律法。他们的信息把基督信仰和犹太教、恩典和律法、基督和摩西混淆了。他们还意图使加拉太信徒远离保罗,说保罗不是主的真使徒,因此他的信息不可信。他们欲动摇信徒对福音使者的信心,从而动摇他们对福音的信心。许多加拉太的基督徒都受这些邪恶的道理所影响。 当这些从加拉太而来的消息传到保罗耳中,他该是何等伤心和失望!他在加拉太信徒中的劳苦是徒然的吗?加拉太的基督徒还可以从犹太主义和律法主义中被拯救出来吗?保罗要作出迅速而决断的行动。他马上执笔写这充满愤慨的信给他在真道里亲爱的儿女。在信中,他清楚说明真正的救恩由始至终都是藉恩典而得的,并非靠着守律法──部分或全部。好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的生命所结的果子。基督徒已向律法死了;他们得以过圣洁的生活,不是靠自己努力,而是靠着内住的神的灵。──《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目的】保罗在第一次旅行布道时建立了加拉太教会,那时期信徒对福音十分热切。然而当保罗第三次布道离开以弗所后,听到消息说加拉太教会受到迷惑,甚至有人退后,为了要挽救他们信仰上的危机,于是保罗执笔写加拉太书,向他们辨明福音真理的要义。──《新旧约辅读》 【本书作者与受书人】著者:使徒保罗 受书人:加拉太的各教会 加拉太人(高卢族人──Gauls)原是好战的野蛮民族,主前二百八十年左右从欧洲侵入小亚细亚中部,占据该地;主前一八九年被罗马所征服,即属罗马管辖。北部多山,文化落后,为未开发地区;南部近地中海,商业发达。主前二十五年,罗马大帝亚古士督将南加拉太划为罗马之一省,而将北加拉太摒诸化外。前者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参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加拉太各教会大概是保罗第一次游行布道时所设立(参徒14章;十六6)。按加四13说:“……我头一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为身体有疾病”,可能就是指那一次。大概当时保罗所患的病不严重,仍能带病传道给加拉太人;其后第三次游行布道时,再经加拉太等地,坚固门徒(徒十八23)。 本书是写给北部加拉太之各教会抑写给南部加拉太各教会,神学家各有不同的主张,因加一2只说“写给加拉太的各教会”,而徒十八23也只说“经过加拉太”。但比较来说,以本书写给南部的加拉太(即加拉太省)较为可信,因为圣经从未记载保罗曾在北部的加拉太传道之事迹,故保罗曾否在北加拉太建立教会,仍属疑问。 另一方面,徒14章;16章所记保罗第一次及第二次游行布道所经过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城,都是南部加拉太(加拉太省)的城邑。──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重要主题】
──《灵修版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 本书是使徒保罗写给他做加拉太(今土耳其境)建立的多间教会的一封信,是他所写书信中介绍基督福音最有系统的一本。《罗马书》的主题在这里(二16)有了进一步的阐释。十六世纪的改教运动中,马丁路德依据本书亮光,力斥靠行为称义之非,领导欧陆教会回到因信称义的福音真理,故又有《路德书》之称。 保罗写这封信,因为有人在加拉太教会中,要求信徒遵守摩西律法中规定的割礼,只吃犹太人认为洁净的食物,恪守各种日子、节期、年份。这是与福音不合的。保罗提醒信徒,也就是主里一家的弟兄,救恩是神白白赐给一切相信基督的人,不须也不靠人的努力去换取;在基督里的人是自由的,靠圣灵凭爱心行事,不受律法的挟制,因为律法的基本精神就是“爱人如己”。 本书对保罗生平有详细透露,文字风格独具;但写作时间难定,得看此信目的地位加拉太省南部抑北部(看<参考资料>中的“写作时地”)。不过写作年代并不重要,因此书早具普遍永存价值,且有“基督徒自由宪章”之誉,其四射光芒就象主后第一世纪同样辉煌。只要我们能谨守本书对信徒生活的教导,身体力行,基督信仰决不容易为任何“奴仆的轭”所挟制。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五1),这句在人类历史廊道上回响的证言,应成为现代人的欢歌,和一切希望挣脱肉体和罪恶枷锁之人的动力。──《启导本圣经注释》 【参考资料】 一、
本书作者 保罗,这位向外邦人(非犹太人)传福音的使徒,其性情、品格、学问和灵性深度,都可在本书找到确切的见证。从初期教会到改教时期,以及现代电算机作的内容分析,都一致支持本书是保罗的作品。 从书中所记资料,可以替保罗勾绘出一幅相当完整的画像,包括他待人接物的态度,为真理而战丝毫不让步的基督精兵本色。书中有他归信前作法利赛人学问出众的扼要描写。他精通历史和摩西五经(他是犹太著名教师迦玛列的学生),又长于文学与诗歌,同时谙希伯来和希腊文。因热衷犹太教的信仰与传统,成了逼迫新生的基督教会的先锋。但他在书中最津津乐道的却不是显赫的生平,而是他与人子耶稣的晤见;复活的主怎样改变了他的一生,成为热心宣扬福音真理的使者。 保罗在这里提到影响他一生的两件大事:一是未出生神已将他分别出来为神所用,他一点也不知道,直到归信后才清楚;一是神放在他心里的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启示。他从母腹到归信,生命的每一阶段,每一时刻,原来都有神奇妙的预备和操练。 保罗从自以为在荣耀神的宗教狂热中醒悟过来,知道他所逼迫的耶稣是复活了的基督。他明白泥守不能赖以得救的律法,被奴仆的轭挟制,是走在死的路上。他挥如椽之笔,写出本书,告诉加拉太人和全世界,基督如何释放他令他得到自由的欢愉经验。 二、
写作时地 本书的写作时期颇多讨论,迄无定论,完全得看保罗此信的目的地究为北部加拉太各教会,抑为南部加拉太各教会。 保罗时代 ,罗马帝国下有一个叫做加拉太的地区。主前25年,帝国正式设立加拉太省,包括彼西底、西基利家、吕高尼和加拉太。这个加拉太就是吕高尼以北的原来就叫做加拉太地的地理称呼,新设立的加拉太省可能因此得名。 因此“加拉太”一名可指北部的地理区域加拉太,也可指整个加拉太省。保罗此信中只说“加拉太的各教会”,而《使徒行传》十八23也只说“经过加拉太”,因此不知道他究竟是写给吕高尼以北的那个加拉太区,抑或是连南部各区也包括在内的加拉太省。 “北加拉太说”主张此信乃写给位于小亚细亚中部偏北三个地方的教会:安居拉(今土耳其首都安哥拉)、百西纳和达维姆(Aneyra,Pessinus,Tavium)。这是高卢人主前三世纪侵入后所居住的地区。此说主张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到过这些地方。根据此说,本书是保罗在主后53与57年间写于以弗所或马其顿。所引根据为《使徒行传》十六6,以及路加曾提到旁非利亚(徒十三13)、彼西底(徒十三14)和吕高尼(十四6)。他们认为《使徒行传》十六6和十八23所提的加拉太指地理区域而非省名,因为路加记名习惯用地理区域。 “南加拉太说“认为”北加拉太说“的主要根据为《使徒行传》十六6和十八23;但根据路加的记载并不能证明保罗曾亲自访问过北加拉太。因为”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一语中的两个名字实为“地方”一词的形容词,指的是加拉太人和弗吕家人居住的地区,而加拉太省的这一部分在地理上叫做弗吕家,并非加拉太地区。 此说认为本书是写给加拉太省南部地区的各教会,包括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都是保罗第一次布道旅行时建立的。有的人相信,本书是在主后48~49年间第一次布道归来写于叙利亚的安提阿,时在耶路撒冷会议前(徒十五章);也有的认为是在主后51至53年,写于叙利亚的安提阿或者哥林多。 从这些和其他的讨论看来,“南加拉太说”似较可信,因为《使徒行传》所记保罗建立的那些教会都在南加拉太 。 但无论写于何时何地,此书早已具有普遍而永存的价值,决不因时地难决而丝毫逊色,更无损于所载光芒万丈的福音信息。 三、
本书背景与内容 保罗写这封信时,加拉太各地的教会正面临两种危机:一是信仰上偏离纯正福音,一是行为上偏离真道。有些从耶路撒冷来的人在这些保罗建立的外邦人的教会里,“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一7)。他们说,救赎之功虽来自基督,要得救仍须靠行为。归信不久的加拉太人对这种被称为“犹太律法主义”的教训已开始接受(一6;三1),回到“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的奴仆的轭的挟制中(四10)。 保罗对这种用行律法来“搅扰”基督救恩的“别的福音”大加挞伐,指出摩西律法在西奈山颁布前430年,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已凭信心称义。他要信徒明白灵命的成长的大能。只有圣灵住在人里头,能靠圣灵行事,生命才能真的丰盛,得享永生(五25;六8)。 “犹太律法主义者”是接受了基督信仰的犹太人,但要求归信了基督的外邦人遵守旧约中的某些规例和仪式,特别是割礼。他们这样做可能希望避开犹太教中狂烈分子的逼迫(六12),因为后者强烈反对平等对待犹太人和外邦人,兄弟相称,反对保罗所极力传讲的“基督耶稣里的自由”(二4)。 “犹太律法主义者”说保罗并不是真使徒。他所以不要信徒守律法,是为了讨好外邦人来接受他所传的福音。 保罗在第1、2章中说明他使徒权柄的来源。他所传的福音不是来自人的意思和教导,而是得自神直接的启示(一12),他没有和耶路撒冷的使徒商量,只是自己在复活的主面前领受,而事实证明他所传的与众使徒所传的福音是一致的。 他然后宣明福音的真义(3、4章),福音的救法靠神的恩典,凭信心便可得着。律法不能产生信心,只能招来定罪和咒诅。一个人相信福音真理得到自由之后,必须活出新人的样式来(5、6章)。 四、
本书的教训 本书也是为生活在今天的基督徒而写的。 墨守成规的律法主义的阴影仍在二十世纪的教会中摇晃,妨碍教会的健康生长,要人相信得救称义只须履行某些义务便可以办到。可是真正的得救是个人凭信心所作的选择,这样建立起的与神的亲密关系是活泼有力而又富吸引力的。只要教会一天能传扬这自由的福音真理,而信徒又能身体力行,基督信仰对社会和个人都是积极向上的推动力。 本书是16世纪震动欧洲的改教运动的大动力,也应是今天更新教会的泉源。 其次是保罗对滥用自由的警告。保罗在本书所欢呼的信徒的自由,很容易被用作个人放纵肉体的借口;但这正是他所严厉斥责的。无论人的知识与文化成就如何提高,肉体的情欲依旧;而不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的有效方法,是用爱心,不求自己的益处,处处为他人的好处着想,舍己为人。唯有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钉死(五24),这社会的罪恶才能收敛。 本书有“基督徒自由宪章”之称,只要我们能谨守本书的教训,基督徒和教会决不会为任何“奴仆的轭”所辖制。──《启导本圣经注释》 【加拉太书概论】 加拉太书是新约书中最有价值的一本,使读者晓得何谓基督的救法,何为基督教会,何为最丰盛的生命。其特色效果能力自犹太教之束缚解放出来,在主耶稣救恩上建立新教会,故路德马丁读此书而倡宗教革命,要求信仰与灵性上的自由。 一、著者 作使徒的保罗和一切与我同在的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教会,保罗明言这是他的著作,并有和他同在的弟兄,可以为他所写的信作证,证明事情和确实。 二、受信人 按加拉太原是罗马的省,其居民原有一万人,从法国境迁至小亚细亚,占据其内地的区域,称为盖尔族。其本地人中有弗吕家,加帕多家、希利尼、罗马、犹太等族。盖尔族人性情活泼,心思敏捷,最易受感,好冲动,好争斗,慷慨性急。无恒久性。本书反应加拉太人之性情恰是如此(4:15,1:6)。当时保罗写加拉太书信,究为省内何处之教会?有人以为是指省内北境之教会,但就使徒行传所载保罗之布道行程,未述其去北境之何教会,惟述南境之教会载之甚详(徒13章-14:23)。谅保罗所指加拉太者即全省而言。所云“加拉太人哪”(3:1)系指全省信徒五分乎犹太异邦。此全省教会有特庇、路斯得、以哥念、彼西底之安提阿等处。 三、著书原因 保罗屡到加拉太传道,第二次传道时至其地(徒16:6),第三次(徒18:23)加拉太人非常重看保罗(加4:12-16),由于他们接受了福音。无奈保罗去后不久假师傅进来,引诱离开福音,要将属律法的轭加在异邦信徒之颈项上,假师傅所用方法有二样: (一)推翻保罗使徒职分,使其所传没有价值。 (二)推翻保罗所传的真理,加拉太与以弗所同,加拉太注重纯正的信仰,假师傅以表面的仪文代替内在的信仰,以律法的捆绑来代替主内的自由(叫人去信别的福音),将基督福音的新酒装在旧约律法的旧皮袋里。保罗则传犹太异邦信主均直接藉信心,外邦人接受基督而为基督徒与犹太教毫无关系。 四、著书时期 写于马其顿,当公元53—57年。教会初立不久吋,问题均初立教会时的景象,犹太信徒初由犹太教信主,不舍得离开律法,他们以为犹太人必守律法,再加信心方得称义,得救尚需守律法人得完全,此均于异邦人中初立教会不久之错误。 五、要旨 “因信称义”或“自由的福音”将人自犹太律法下释放出来,使人得着因信在基督里的自由,使人知福音与律法,信心与行为之关系与分别,不相冲突。律法是训蒙师傅,介绍人到福音,以信心信福音,不需守律法,亦非靠行为。行为是信之果,义人因信称义得生(5:1)。全书之金句得救之根基乃在用信心,接受救恩的福音。 六、本书与他书之相关 (一)本书与哥林多后书及罗马书均辩论个人的职权与教会所信道理,哥林多书重个人的职权,加拉太重通道方面之事,哥林多书、加拉太书、罗马书均与通道辩道有关,哥林多书为辩论之始,加拉太书辩论之经过,罗马书辩论之总结,加拉太书为哥林多书与罗马书之过渡,哥林多书多论个人自传,罗马书关通道之总纲,加拉太书则二样都有。保罗林后之心血涌到加拉太书内,通道贯彻到罗马书,加拉太书为罗马书之缩本。二书相同之点甚多,如加拉太书3:6与罗马书4章,加拉太书4:4-7与罗马书8:l5-17,加拉太书3:11与罗马书3:20,加拉太书2:20与罗马书6:6-8等。 (二)本书与雅各书 加拉太书重信心,雅各书注重行为,二者并非冲突,保罗讲有行为之信心,称义之方法,雅各书讲有信心的行为,称义的表证,保罗之信是向未得救的人,使凭信得救,雅各书之行为是向已信的人,使之表现得救之行为。 ── 贾玉铭《加拉太书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