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拾穗 【林后十一1】「但愿你们宽容我这一点愚妄;其实,你们原是宽容我的。」 “这一点”是“一些”的意思,不是指某一要点,所以本节不是特指在某件事上希望哥林多人宽容他,而是泛指上章跟本章下文、以及本书中保罗表现得似乎比较“放胆自夸”(11:17)的一些言论。――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本章因为是针对传错误道理的假使徒而讲,所以保罗写时心情迫切,语气严厉。“愚妄”一词是反语。背离正道的哥林多人说保罗无权管辖他们;保罗就说,既然有人向他的权柄挑战,那他不能不说一下自己,来一次显得很愚妄的夸口,展示一点自己的权柄。──《启导本圣经注释》 宽容我这一点愚妄: 由于假教师的自我夸口和毁谤,哥林多信徒敌视保罗,跟随他们,因此保罗意识到应揭穿他们的真面目,并表明自己使徒权柄的必要性。但即使在这不得已的状况下,保罗也把自己的正当夸口说成愚妄,以此为前提郑重地恳请信徒们宽容他。这里我们可以学到保罗谦卑的信仰。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15】在本文保罗借着具体对比自己和敌对者,暴露出犹太人假教师的虚假。保罗不顾百般的不愿意,不得以自夸是因为假教师的中伤计谋过于强烈。为了从他们口中保护、坚守哥林多信徒,保罗不得不说明自己的使徒职分和传福音事工及其优越性。另一方面本文有下列教训:①保罗不用惩戒,而是用忍耐劝导被假教师教导迷惑的信徒,通过他的这番举动可以得知忍耐和宽容优越于惩戒;②传道人的真正权威不在于夸口或外在权威上,而在于借着爱心作工的信仰上。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33】在前章对敌对者的指责,保罗辩护自己的使徒职分,此时却积极而激烈的语气责备容纳假教师的哥林多信徒愚昧之举,证明自己使徒职分比起敌对者的超越性。同时这片证明是为了哥林多信徒的正确信仰,而不是为了单纯的自夸或自己的利益。借此我们可以领悟到,夸口的态度和圣徒当夸的内容是福音的能力和自己的软弱。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愤恨”原文zeelos,英译作嫉妒,但在此不是恨的嫉妒,而是描写神因爱而不能容忍我们犯罪的那种心情。――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原文是我以神嫉妒的爱妒爱你们,神是嫉妒(忌邪)的神。『愤恨』也可译气愤,愤恨是由爱之过急而生出来的感情。── 牛述光 【林后十一2~3】这里说到一个基督徒,是处在一个童女的地位。每一基督徒,因着基督律己的态度,是一个童女。我们要像童女一样,贞洁自守,等候祂的回来。保罗说,『我为你们起的愤恨,原是神那样的愤恨』。愤恨就是嫉妒。保罗的意思是,我因着基督,嫉妒谁得着你的心。你是主的,谁也不应当把你夺去。── 倪柝声 蒙恩的人乃是基督的配偶,最重要的,就是向祂有一颗『纯一清洁的心』,像童女那样的『贞洁』。假如我们受了撒但的『诱惑』,在基督之外贪恋世界,就要惹起神的『愤恨』,那我们就有祸了!──《读经指引》 神乃忌邪的神(出廿5),祂所最忌恨(『愤恨』的原意)的,就是人失去了『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乡』。无论甚么,只要能夺去我们向基督的绝对『贞洁』,使我们的心偏离基督的,神就认为这是『邪』,祂就最为忌恨。无论何时,我们的心在基督之外『或偏于邪』,我们已经走上了夏娃堕落的道路。哦,请勿忘记,那古蛇头一次为人设的陷阱,就是叫人不专一注意那生命树的基督阿!──《读经指引》 保罗自辩,说他用这一点“愚妄”(愚蠢)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愤怒不是为了自己,不是出乎血气,而是“神那样的”因爱而生的愤恨。保罗身为使徒,又是哥林多教会的创立人,要杜绝不纯正的道理。错误的教导等于在婚姻关系上的不忠,是绝对不能容许的 。──《启导本圣经注释》 要把你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 用一句话概括了保罗的使徒职分和所有辩论的目的。意味着保罗保守信靠耶稣基督为救主的纯正信仰,到主再临时成为基督无瑕疵的新娘,得到永生(启19:7,8)。在本文“订婚”比喻圣徒和基督的联合,显出教会和基督不可分离性和合一性(林前1:7)。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3】「我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 “只怕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可见当时哥林多人的心有偏于邪的危险,所以保罗为他们担忧,按下文在此所说“偏于邪”,应指他们可能接受“另一个福音”或欢迎假使徒说的。 在此使徒也说明了教会应该像一个童女,向基督存有纯一清洁的心。“纯一清洁”就是专一的、诚实的、单纯而完全信任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夏娃一面看那果子好作食物,一面又想到神曾说了不可吃;一面看那果子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一面又想到神曾吩咐不可吃。但她就是这样一动心,一次爱了,就吃了那果子了。就是这样一次,就是这样偏一点,就失去了那向基督所存纯一的心。如果我们总是三心二意,就要像夏娃一样。── 倪柝声 『纯一』原义是从未折过的一张白纸,是坦白天真毫无玷污皱纹的。『用诡诈诱惑』,用似是而非的话玩弄诡诈。── 牛述光 【林后十一4】「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 他们不是不传耶稣,却传“另一个耶稣”;他们不是没有灵感,却是出于“另一个灵”的感动;他们不是不传福音,却是传“另一个福音”,跟保罗所传的不一样。保罗在此没有详述当时假使徒跟他所传的到底怎么不一样,这表示当时哥林多人都知道了,用不着保罗再说。但更重要的是:使徒保罗所传的既然绝对正确(加一7-9),凡不合使徒所传的教训,就都是错误的(参约二10)。――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我们已经听过正确的福音而相信得救的人,须要小心提防人来『另传一个耶稣』,叫我们『另得一个福音』,不是我们以前所得的。连主耶稣自己也说,『若有人对你们说,基督在这里;或说基督在那里,你们不要信』(太廿四23);因为假冒的事太多了。求主给我们有智慧,会谨慎鉴别。──《读经指引》 “另传一个耶稣”、“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个福音”是三种不同的讲法,代表一样的意思,就是纯正信仰受到错误道理的掺杂。有的假道理借耶稣为名,但不合福音的教理。所传的“耶稣”既然不是福音里的耶稣,信者所领受的便当然不是圣灵,而是“另受一个灵”。比较《林前》十二3。“另得一个福音”,参看《加拉太书》一6~7的“别的福音”。这“福音”不讲基督的救赎,而是以人的品德、善行为本,为当时的律法主义。信徒居然随便让这些骗子留在教会中 。──《启导本圣经注释》 有人来: 指为了维护犹太主义,从巴勒斯坦到哥林多教会的假教师。凭据是:①这些人是犹太人(十一22);②不仅认识十二使徒,且承认他们的权柄(林前1:12)。另传一个耶稣: 直接指犹太主义所主张的耶稣,即虽承认历史上的耶稣,但不信基督的神性和救赎主身份(太16:16)。另受一个灵,另得一个福音: 指与圣灵对峙的撒但支配下的灵(加4:3),以及不同于保罗所传内容的福音。犹太主义者主张比起因信得救的真理,律法的行为更是救赎的绝对条件(罗2:16)。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5】「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保罗虽小(保罗原文意即小),却自认『一点不在那最大的使徒之下』。这是因为他有一套并『不粗俗』的『知识』,就是他对丰满基督的认识──『我深知基督的奥秘』(弗三4);在这方面,使徒中实在难得有人超过他。所以,人真实属灵的份量,就在他对基督的真实认识。──《读经指引》 谈及保罗大胆地劝勉和指责哥林多信徒的理由:①由于保罗是哥林多教会的创立者,所以有义务保守他们脱离虚假教训;②由于哥林多信徒接受保罗的敌对者所传的假福音;③保罗一点都不在那些使徒以下。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5~6】“那些最大的使徒”是讽刺语,原指在耶路撒冷的十二使徒(加一19),他们跟过耶稣,在教会中地位崇高(比较加二9)。可是,假教师往往托他们的名义,来传讲假道理,把耶城的使徒称之为“最大的使徒”,来贬低保罗的地位,并借用这称呼来主张自己的使徒权柄。他讽刺的不是彼得等使徒 ,而是这些假教师。──《启导本圣经注释》 “言语…粗俗”可译为“不擅词令”。──《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6】「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 本节是针对十10哥林多人对他的批评。他们说“气貌不扬,言语粗俗”。下半节“这是我们在凡事上,向你们众人显明出来的。”虽然没有指明是什么事,但必然跟上半节有关联。就是在一切的生活、言行、处事、为人……都向众人显明,他的知识绝不庸俗肤浅,反倒是很有远见,思想高超的人。言语的措词固然重要,但与言语所表达的思想比较起来,当然思想比措词更重要。思想肤浅的人,会比较留意在措词的文雅方面下功夫,思想高超的人,却可能不大注意措词的修饰方面,反而喜欢用通俗语句,这可能也是哥林多人批评保罗言语“粗俗”的原因。――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我的言语虽然粗俗,我的知识却不粗俗: 保罗承认比起敌对者自己的确缺乏“口才”,但见证知识上却比他们优越。当时假先知都是有能的雄辩家,很容易引人注目,因此以为自己是最大的使徒,并如此行事。这里我们可以明白:①言语不可成为衡量人格的真实尺度;②真知识是对基督福音的启悟;③出自人智慧的言语,与其说给教会带来益处,更多的情况是带来害处。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7】「我因为白白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 “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本句原文是放在白白传神福音之前。英文本如K.J.V.,
N.A.S.B., R.V., R.S.V.也都把本句放在前面。――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一7~10】保罗在亚该亚省传道时,没有接受自己亲自建立的哥林多教会的物质供应。他的缺乏,由马其顿省的教会(特别指腓立比教会。参腓四15)来补足,这就是这里所说的:“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的意思(8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7~11】哥林多人为甚么对于保罗拒绝援助觉得不快呢?第一件事,在希腊人的思想中,双手操作是低微的事,为自由人所不齿的。没有劳工神圣的观念。哥林多人不了解保罗的观点。另外一件事,在希腊的世界里,教师赚钱是当然的事。从未有过,一个教书的人能够得到这么多的报酬。罗马皇帝付给那修辞家福拉克斯(Verrius Flaccus)年俸十万sesterces(古罗马的一种货币,初系银铸,后为铜铸)以今日的购买力来算,约等于廿五万英镑。每一城镇可以有一定数目的修辞学及文学的教师可以享受免役和免税。保罗保持独立,不受接济是哥林多人所不能了解的。--《每日研经丛书》 保罗谈及自己的自给自养传道。当时假教师们不仅认为从教会领受的生活费用是理应享受的权力,还指责保罗做帐棚维持生计的寒酸和卑贱的劳动。他们主张从教会领受费用才是真使徒的标志,而保罗传道不收费用,是因为他所传的福音和使徒职分是虚假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藐视体力劳动的风气和利己私欲,因着巧妙的话语,装扮成良善的和为神荣耀的作为。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8】「我亏负了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来给你们效力。」 这里的“教会”是多数的。这证明保罗不单接受腓立比教会的供给,也有别的教会供给。由此可知保罗不一定一直在织帐棚。保罗提醒哥林多人不是他没有资格接受他们的供应,而是别的教会替他们尽了本分!――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向他们取了工价: 指保罗向哥林多教会传福音时,从马其顿教会领受资助的事。之所以使用“亏负别的教会”这一表现法,是因为在哥林多信徒中有一群人主张,保罗从马其顿教会领受经济资助就是夺取他们的钱财。但实际上,马其顿信徒的资助不是出于义务或强迫,而是出自对福音的热情,和对保罗的谢意和爱心,敌对者的毁谤是毫无根据的(徒18:5;腓4:10-18)。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8~9】保罗宁可亏负别的教会,向他们取了工价,也不愿意用哥林多人的钱。这是因为哥林多人与保罗的交通出了问题。那里有交通,那里才有奉献。── 倪柝声 【林后十一9】「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 “我在你们那里缺乏的时候”,可见保罗在哥林多曾经有过缺乏的时候。虽然如此,他没有接受哥林多人的供给。所以他说:“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意思就是没有叫一个人为他负担什么钱财上的责任。为什么没有呢?因为接受了从马其顿的弟兄的奉献。可见保罗接受人的供应是有原则的。为什么保罗在哥林多工作却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给,反而接受由马其顿来的弟兄供给呢?因为保罗只接受出于爱心的奉献,从哥林多书信看来,哥林多人对保罗有疑心。 “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在此“谨守”两字特别指接受钱财方面的事。“我向来凡事谨守”意即:我向来不随便接受你们的钱,以后也要这样谨守,我是不会累着你们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一10】「既有基督的诚实在我里面,就无人能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我这自夸。」 “这自夸”指保罗在钱财利益方面的清白,和他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给的见证。他这样不接受,也是诚实的,不是装模作样的假爱心、假牺牲。“自夸”原文kaucheesis也可译作“夸耀”(参12:1批注)。――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保罗有『基督的诚实』在里面,所以人虽误会他,神却『知道』他。同样的,我们行事为人,若本乎心中基督的诚实,就无惧乎人的误会,而能向神坦然。──《读经指引》 『保罗的自夸』,乃因有『基督的真实』在他里面(另译)。是的,凡里面有基督的实际的,就能刚强作见证;似乎是『自夸』,却是里面基督实际的具体彰显。──《读经指引》 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 保罗再一次明确表示以后也不会受任何来自哥林多信徒的经济援助。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2】「我现在所做的,后来还要做,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 本节首句“我现在所作的,后来还要作”可以指上文也可以指下文。若是指下文,就是说我过去怎样没有接受你们的供应,以后也必保持这种态度。这样跟上文9节“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的意思是一样的。但本句也可以指下文,就是本节的下半节:“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那意思就是,不给那些找机会的人有机会。 “寻机会的人”是指假使徒。“寻找机会”就是找借口,找把柄。――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本节内容的意思:保罗要是停止传福音时不收费用的作法而领受哥林多教会的资助,反而证明假使徒的正当性。因为假使徒认为从教会收费用才是证实使徒权柄的依据,因此保罗不想给他们机会,要继续坚持自给传道原则。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2~15】保罗坚持不接受哥林多人的供应,是为了不给来到哥林多传错误道理的“假使徒”有说话的把柄。那些人既然用各种办法“寻找机会”来批评、攻击保罗(12节),说他和他们 一样,是为了利益来传道,保罗用行动反驳,指出他自己为福音不辞劳苦却不肯接受利益。──《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13】「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 “行事诡诈”英文圣经和中文新旧库译本,都译作“诡诈的工人”,偏重于描写假使徒的为人,是诡诈的人。要辨认诡诈的人,不能只看他的行事,或他们所装成的“模样”,应该留意他们诡诈的本质。――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行事诡诈: 意味着欺骗主人的眼睛,用不正当手段满足自己私欲的假工人。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3~15】所有的假冒,都是撒但的原则;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牠的差役』也『装作仁义的差役』。但最终基督的审判,要『照着他们的行为』,显明『他们的结局』。但愿公义的基督,在教会中审判一切出乎撒但的假冒!──《读经指引》 保罗在这里公开揭穿他们的真面目。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4】「这也不足为怪,因为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 『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撒但乃是有许多诡计的(林后二11)。撒但基本的工作,就是不明显的给人知道,甚么工作是牠作的。牠所作的一切工,都是在假冒的情形之来作的。撒但如果公开的报告说,甚么工是牠作的,恐怕人都不会接受,也许还要公开的抵挡牠。── 倪柝声《初信造就》 【林后十一14撒但何时及如何装作光明的天使?】
撒但原是天使长,这是神学界所公认的,后来因犯罪而坠落成为日后与神作对的撒但,亦即魔鬼。这是根据以赛亚书十四章12 一23节、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1一19节及启示录十二章1一9节所指示的去推论。
撒但背叛神之后,便以破坏神的工作为主要任务。因此他伪装光明的天使来引诱人,不过是他的技俩之一,并不足为奇。圣经中曾以多种象徽比喻魔鬼的动作:
一、大龙(启十一章9节)。
二、古蛇(同上,及林后十一章3节)。
三、咆吼的狮子(彼前五章8节)。
四、飞鸟(太十三章4节)。
五、狼(约十章12节)。
六、鳄鱼(赛二十七章1节)。
保罗在这里说:撒但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圣经中似乎没有一处经文曾记载此事,除非说这是根据犹太人口传故事。但多数解经家认为保罗以神学眼光来看“蛇引诱夏娃”的史实,认为蛇不过是一个象征的说法,其实当时引诱夏娃的乃是一个伪装的光明天使,该伪装天使驱使蛇为牺牲品,对夏娃发言,其实发言者乃是撒但,蛇所说的一切甜言蜜语和引起夏娃对耶和华命令的怀疑,完全是这伪装光明天使所为(见创世纪三章1一7节)。
有人如此解释:撒但伪装光明的天使站在蛇的后面,指挥蛇发言。他的形状时隐时现,夏娃所看见与听见的是出自那伪装的光明天使,并非出自那蛇,不过那天使以蛇为“扩音器”而已。保罗所说的便是指此事而言。――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一14~15】从这两节经文看来,假使徒不是完全没有好的行为,不过他们的好行为是装出来的,不是出于生命的。所以我们看人不能只看人表面,要看人内里的实际。 保罗把“假使徒”跟“撒但”相提并论,并且明指他们不过是“撒但的差役”,他们要跟撒但一样得着该有的结局。――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一14~15撒旦如何装作光明的天使?牠的差役是什么?】 答:撒旦愿意就是敌对者的意思,牠本是受造的天使,后因其犯罪堕落而成为与神为敌的魔鬼(参十五及十六题),自从牠背叛神以后,便常以破坏神的圣工,以及拦阻人敬拜事奉神的事为目的,所以牠伪装光明的天使来诱惑人。保罗说:「因为连撒旦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所以牠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稀奇。」在圣经中只有这一处较特别记载此事,据多数解经家的意见,认为保罗是以蛇引诱夏娃的史实来作另一种说法,即以为当时引诱夏娃的乃是一伪装光明的天使,此天使驱使蛇为牺牲品,对夏娃说话,实际上发言者乃是撒旦,蛇所说的花言巧语,引诱夏娃怀疑神的命令,完全是出自这伪装光明的天使所为也(参创三1-7)。保罗且在此承接上文(林后十一13),将假使徒与撒旦并论,他们是行事诡诈,装城光明的好行为,像基督使徒的模样,其实这等人乃是撒旦的差役呢!(参二五O题)。——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后十一15】他们的结局必然照着他们的行为: 指虽然假使徒把自己装扮成光明的天使 ,但最终由于自己所结的恶果会暴露出虚假(太7:15-20)。这里我们可以领悟到,从恶的动机出发必结出恶果,而真正重要的不是外面的装饰,而是人的内心(弗6:5,6)。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6~17】 这两节的意思是,哥林多人不应该把保罗看成是愚妄的──就是没有学问、没有属灵经验,却又自夸的那等愚妄。假如他们真的要看他是愚妄的话,就得大量一点,把他当作愚妄人接纳,忍受他在这里所说的一些“自夸”的话。 17节是解释,他这样地放胆讲说自己的经历和工作的成就,并不是“奉主的命”而说,乃是像愚妄人那样说。如果哥林多人果真欣赏那些喜欢自夸的人,就没有理由不接受保罗在这里叙述他的真实经历了。 “不是奉主命说的”原文没“命”字。新旧库译作“不是按主说的”。英文标准译本也是这样译法。――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在本文保罗解释自己明知愚妄,却不得不自夸的处境。另一方面保罗阐明自夸是属肉体的,不是来自主耶稣,而是来自自己的需要:①凭血气夸口根本就是愚妄的;②在基督里学历、血统、身份等外在条件没有任何用处,只强调因信称义和忠诚与否<加 绪论,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6~18】连保罗也承认,自夸乃是『愚妄』的事;但他是为着爱哥林多人,为要帮助他们,所以被逼如此,实在他是『不得已』的。这事教训我们︰(1)保罗为着帮助弟兄,宁愿牺牲自己的操守;正如寡妇为着抚养儿女而改嫁一般,显出基督舍己的至爱。(2)我们若还以自夸为荣耀,那真是愚妄加上愚妄了。──《读经指引》 【林后十一16~19】本段用的是讽喻口吻。“愚妄”(愚蠢)指保罗要向哥林多人展示一下他的长处而说。哥林多人自以为聪明,不服保罗,却接受假使徒的教导,所以保罗说:“你们既是精明人(聪明人),就能甘心忍受愚妄人(象保罗)”(19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16~33】记载了反驳假使徒夸耀自己肉身的内容,具体谈及保罗的自夸。在这里保罗从自己的血统开始详细谈论为传福音而受的苦难。保罗的这种夸耀,绝不是为了高举自己,而是为了封住假使徒的嘴,维护福音真理。另一方面,由于本文具体谈及保罗为福音而受的苦难,给予我们很多感动和警钟的同时也成为研究保罗生平的重要资料。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8】「既有好些人凭着血气自夸,我也要自夸了。」 “凭血气”原文sarx就是“肉体”或“肉身”的意思。英文标准译本K.J.V.,
N.A.S.B., R.V.,都译作flesh(肉身)。R.S.V.则译作worldly(即世俗的)(参十2-3批注)。
所以,这里“凭血气”实在就是指以属肉身、属这世界的事为夸口,也就是保罗下文所提出的那些天生的条件和各种不平凡的人生经历(包括许多为主受苦的经历)。保罗并不喜欢凭这些跟人比,或凭这些夸耀什么,但对于那些只领略属肉体之夸耀,却又面对着“假使徒的迷惑”的哥林多人,保罗不得不把自己的经历,数一数给他们看。――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凭着血气自夸: 意味着假使徒凭血气自夸,即凭学历、血统、业绩、地位、特权等自夸。这种夸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终必与肉体一同消灭(林前1:12)。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19~20】用讽刺语调指责哥林多信徒容让假使徒的错误教导和轻慢的愚昧行为。强你们作奴仆: 指借着赋予律法的义务,剥夺基督里的自由(加5:1)。或侵吞你们: 指因充满利己贪欲的心,借着种种名义抢夺哥林多信徒财物的行为。掳掠你们: 指以各种花言巧语捆绑哥林多信徒的心。打你们的脸: 指假使徒实际打哥林多信徒脸的行为,这是极大的耻辱(赛50:6;徒23:2;提前3:3)。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0】「假若有人强你们作奴仆,或侵吞你们,或掳掠你们,或侮慢你们,或打你们的脸,你们都能忍耐他。」 这些话不像是指假使徒在哥林多教会中作威作福的情形。从本书内容看来,他们还不可能做到这样的地步。这些话较可能是指哥林多信徒中有好些是作人奴仆,或曾受外人欺侮的。使徒的意思是说,如果他们受外人或主人的无理恶待,尚且能忍耐,难道受使徒轻微的指责,或稍带责备语气的自辩,就不能忍耐吗?所以本节保罗是以信徒对教外人的态度来与对待主的仆人的态度相比较。――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一20~21】哥林多的假使徒心高气傲,自以为是。他们占了哥林多人的便宜,有如“侵吞”、“掳掠”、“侮慢”,哥林多人都能逆来顺受,好像“作奴仆”一般。比起这些人的卑劣,保罗真是自叹弗如;故此他说:“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像我们从前是软弱的”(21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21】「我说这话是羞辱自己,好像我们从前是软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说句愚妄话),我也勇敢。」 所谓羞辱自己,就是贬低自己的身分,语气与上节连贯。“好像我们从前是软弱的”,原文没有“从前”,只是语法上表示曾经软弱过。全句的意思不大明显,但按上文看来,较接近的意思是:我们这样把自己贬低的讲法,就像比起外人还不如。――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本节的内容是“我很惭愧,因我很软弱,所以还没有做过那样的事。然而若有人拿什么夸口,我也试作同样的夸口。这当然是把我自己当作愚妄的人而说的”。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2“希伯来”与“以色列”二名有何分别?】
许多人对此问题只有一个模糊印象,不知希伯来与以色列二名到底有何不同。
“希伯来”(HEBREW)一名,首见于创世纪十四章13节。当时亚伯兰被迦南人称为“希伯来人”。约瑟为埃及宰相时,埃及人称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孙为希伯来人(创四十三章32节)。列王时代,非利士人称以色列的军队为希伯来人(撒上四章6节)。列王纪上下并未 提及此名,似乎不为当时人们所重视。
“希伯来”乃是一个民族的名称,广义言之,凡由亚伯拉罕而生的子孙都包括在内,狭义言之,只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子孙才被称为希伯来民族的人。此意原名为“渡河而来者”。指亚伯拉罕从伯拉大河彼岸渡河到迦南地而言。
但另一说则谓,希伯来源出“希伯”,即闪的第四代孙(玄孙),当时希伯的人口繁多,人称之为“希伯民族”,以后亚伯拉罕渡河到迦南时,人们即称之为希伯来人,即“属希伯之人”。不过这种解释颇为牵强,还是以前一解释为佳。
至于“以色列”(IsRAEL)乃指雅各十二支派子孙而言。以后他们成立一个国家,因此以色列便成为一个国家的名字。所罗门王逝世后,他的国分为南北,北国称以色列,南国称犹大。以色列国先被毁灭,以色列人被掳至亚述,以后犹大国人亦被掳至巴比伦。犹大人被掳七十年后得以回国,称犹大省,以后他们一直被称为犹太人。1948年犹太人复国,改用“以色列”之名,至今被称为“以色列国”(旧约称犹大,新约称犹太,意同)。
“以色列”是天使给雅各所起的新名,首次记载于创世纪三十二章3、8节。愿意为“神的王子”,在圣经用过二千五百次左右,可见人们对此名甚为重视,而“犹太”一名,不过用过七百次左右而已。
保罗自称希伯来人,并且强调自己是希伯来所生的希伯来人(腓三章5节)。又说他是以色列人,意即他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以色列人,是希伯来民族之嗣。保罗能操希伯来语(徒二十一章40节),也能操流利的希腊语(徒二十一章37节)。当时有些犹太人只懂希腊语而不懂希伯来语(徒六章1节),正如今日有不少在外国出生的中国华侨之嗣,被称为“侨生”,只懂当地言语,不懂中国话一般。
保罗生在外国的大数,可能因此被哥林多教会的反对派毁谤,他不是纯粹的希伯来族与以色列人。――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一22~23】22节讲述保罗作神仆人的资格。他拥有特殊的身分,是纯以色列血统,亚伯拉罕的后裔;这是当时很看重的身分。另参看《腓立比书》三4~5。 23节至章末,讲述他为福音所受的劳苦,所付出的代价。这些也是作基督真正仆人的条件。保罗平时很少提及这些经历。──《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23】「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 这“更”字是与上文18节那些凭血气自夸的人比较来说的。要是那些喜欢凭肉体夸耀的人是基督的仆人,保罗就比他们有更优越的资历,可以夸耀他是基督的仆人了。下文就是保罗所提出有关他自己确是基督仆人的证据。当然,保罗这话也可能是把自己跟十二使徒比较,但按上文来看,此处更可能是要跟那些自称为使徒的人比较。――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保罗事奉主何等忠诚,他牺牲了一切个人的享受,甘心情愿为主受苦、下监、被打、冒死。亲爱的弟兄姊妹,虽然我们刚蒙主恩,也当因此受激励,甘愿为主牺牲一些,而走属天的道路。──《读经指引》 【林后十一23~27】保罗为了维护自己的使徒职分,证明敌对者的虚假,一一列举了在福音事工期间自己所受的苦难。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3~33】受托多,患难就多;患难多,供应才多。看到保罗自述他所遭遇里外各种患难,就不希奇他为何能有如此丰盛而长远的供应了。『谁苦受得最深,最有可以给人。』诚然!──《读经指引》 【林后十一24】外邦人用棍打他;犹太人用鞭打,每次四十减去一下,为的是表明爱心;传说,如果打人的打了四十一下,自己就得被还打一下,打人的恐怕记错了,就都减去一下。── 牛述光 保罗说,他『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犹太的律法定下了这种鞭打的规例(申廿五1-3)。普通的刑罚是四十次,不可超过这个数字。如有超过的话,鞭打者必须受罚,接受鞭打,超过的次数。因为鞭打者怕一不小心超过四十次,他们就停在三十九次上。所以这种鞭打又称为『四十减一』。鞭打的详细条例写在米示拿(Mishnah)上。米示拿是犹太传统律法的法典。『他们把他的双手分别绑在左右两根柱子上,管会堂的撕开他的衣服,撕破也好,撕得粉碎也好,以曝露他的胸部。在他后面,置放了一块石头。管会堂的站在上面,手里拿凓牛皮制的皮鞭。那皮鞭双重褶迭,又加上两条,随之起落。其握手有一掌之长及一掌之阔;鞭长及其脐。(当囚犯被打时,打在他的肩上,鞭端可及其脐。)三分之一次打在胸前,三分之二次打在背上。站时坐时均不可打,只有在弯身时方纔可打。……打时用全力以一手握鞭打他。如果那囚犯死在他手下,他是没有罪的。不过如果是由于他多打一下而死,他必须逃亡。』保罗受过这样的鞭打有五次之多。鞭打得利害,可以致人死命的。--《每日研经丛书》 犹太人会堂执行笞刑(鞭打的刑罚)时,根据旧约的规定,只打规定的四十板中的三十九下(申二十五1~3及注);免得误打,超过四十,以致犯罪。所以这里说,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 保罗接受会堂的鞭打而不反抗,有五次之多,可见他归主以后,仍然尊重自己祖先的传统。──《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24保罗会被鞭打,何以四十减一下?】 答:自古以来的犹太人,遵守摩西律法条例的教训,当审判官判案时,恶人若被定为有罪,该受责打,就是要按着他的罪照数责打,只可打他四十下,不可过数,若是过数,便是轻贱他们的弟兄了(申廿五1-3)。及至罗马统治犹太人的时代,另立规条,凡受责打者,若是犹太人则照旧打四十下,若是罗马人则须减去一下,就打卅九下为止。保罗虽是犹太人,但生来就是罗马民籍(徒廿二3,27,28),享有罗马人的公民权,这就是每一次四十减去一下的原因。——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后十一24保罗曾被鞭打五次,何以每次打四十,却减少一下?】
犹太人自古以来,遵依摩西的教训,恶人若被审判官判处“责打”,只能打四十下,若超过此数,便是蔑视人权了(申二十五章1一3节)。因此犹太人责打奴仆或犯法之人,只打四十下。
到了罗马统治犹太省时代,罗马人另定条例,凡受责打者,如果是犹太人,则照旧打四十下,如果该人是罗马公民,则须减去一下,即“四十减一”,而打三十九下。
一个罗马公民受责打时,旁边有人同时“唱数”,打一下则高唱“一”,打到三十九下,该人用较高的声音唱出“三十九下”!于是责打停止,表示受责打的人有罗马公民权。
保罗是有罗马国籍的(徒二十二章27一39节),所以每次为主的名被打时,人们先问他是否罗马公民,既知他是罗马公民,所以只打他三十九下。
使徒行传只记过一次他被棍打(十六章22一23节),那是在腓立比所遭的苦难,至于何时在何地受“四十减一”的鞭打,路加未曾记录。
当时罗马有一种著名的“九尾鞭”,用作鞭打犯人的武器,该鞭未端有九条分叉,每条未端系以尖锐铁块及死人骨头等,当行刑的罗马兵用九尾鞭鞭在犯人赤身的背上时,往往皮破血流,甚至血肉横飞,至为残忍。可能主那稣也曾受过此一种九尾鞭的毒打(太二十七章26节),保罗也不例外,因为是受罗马兵所鞭打,不过主那稣可能被鞭四十下,因他不是罗马公民。――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林后十一25】保罗被“棍打”,大概也包括腓立比的那一次(徒十六23)。“被石头打”是在亚西亚省的路司得(徒十四11~19)。 保罗布道常经水路,但是遇船坏的事却不见于他三次布道旅程的记录中。《使徒行传》27章的沉船,是发生在后来解赴罗马受审的行程中。──《启导本圣经注释》 棍: 笞刑对罗马市民是禁止执行的,在鞭子的末端挂铅后鞭打的一种残酷刑罚,因此人被打死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徒16:22,37)。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6】城里的危险: 指在以弗所、腓立比、庇哩亚等城市遭遇的患难和逼迫(徒16:21;19:27)。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8】「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 本节以后注重描写保罗在心灵方面所受的苦。身体方面所受的苦难是被逼的,不由自主。但是为众教会天天挂心,这种精神方面的负担,全是因爱的缘故,自己担起来的。如果没有爱心,也就没有担心。――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我身上。』保罗事奉主,不仅外面受各种苦难,他里面更关切教会的众圣徒,为着他们在主面前的属灵长进,天天挂心。他这样忠心事奉主,真是我们的好榜样。──《读经指引》 【林后十一28~29】使徒保罗正像旧约的大祭司,带着决断的兄牌到神面前去求问(参出廿八29~30)。他肩上担着的是神的众信徒,兄里怀着的是神的众教会。因着他这样关心神儿女的难处,所以众光之父的神就光照他,使他明白神在众教会中的旨意和道路,所以他就写了这么多适合各地教会需要的不同的书信。── 倪柝声 保罗列举外面的苦难后,现在承认也有比外面的苦难更加严重的内在痛苦和担心。那不是单纯保罗个人的痛苦,而是对教会圣徒的发自爱心的心痛和挂虑。在这里我们可以领悟到:①真信仰不会只停留在个人得永生的事情上,而具有爱邻舍的责任感;②真爱不是赞美强者或轻看弱者,而是看顾苦难中的弟兄,并一同参与他们的苦难(太25:40;罗12:15)。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29】「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 这是爱的质问,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的质问,可见保罗如何关心每一个信徒的灵性。他的成功绝不是偶然的。如果我们不为弟兄的软弱担心,也不为弟兄的跌倒焦急,却要求别人关心我们的困难,照顾我们的缺乏,那是不公平的。但对保罗来说,信徒如果像父亲般尊敬他,也是公平的,因为他实在爱他们,像是自己的儿女那样。――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这是基督徒彼此间该有的感觉,因为我们原是同一个身体的肢体(参林前十二24~27)。──《读经指引》 “软弱”和“焦急”指保罗一心以教会信徒为念。比较《林前》八7,13;九22。他以信徒的软弱为自己的软弱,为他们的跌倒内心焦急。──《启导本圣经注释》 【林后十一30】软弱的: 具体指身体的虚弱和属世的贫穷,为耶稣基督所受的一切苦难和羞辱。另一方面,从保罗的“就夸我软弱的事”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到:①借着信心克服属人的所有弱点和外在逼迫的保罗高尚的人格和谦卑的态度;②带给人类快乐的第一要素不是外在条件,而是我们在神面前的信仰态度。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30~31】保罗的意思是,他这样的自夸是不得已的。凭他自己没有甚么值得自夸。因为他是软弱的,他能够在软弱当中承担起许多的苦难,显然是神的恩典,所以他说他若必须自夸,就夸那关乎他软弱的事,也就是夸主的恩典怎样扶助了他的软弱。 并且他以上所说的,是“那永远可称颂之主耶稣的父神”可以为他作见证的,不是说谎的。因为他上文所说的都是他的经历,都是事实,不是虚构的宣传。他不用故意加添甚么话为自己夸耀,只不过把实际的经历说出来,好叫那些喜欢凭外表的成就自夸的人,不敢过于张狂,又叫那些属肉体的哥林多人认识自己的幼稚。――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林后十一32大马色亚哩达王是谁?】 答:大马色DAMASCUS——意即审判官,原为古代叙利亚的名城,离耶路撒冷有四百里,建立在黑门山西肥沃的高原上。在新约时代,此城属亚拉伯Arabia(意沙漠)亚哩达王四世Aretas IV(意喜悦)管辖,亦服属于罗马。这位亚哩达王,就是希律安提帕的岳父,以后安提帕因娶其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而废弃亚哩达王的女儿(太十四3),以致亚哩达兴兵问罪,大加迫害安提帕所管辖的地方。亚哩达王四世为亚拉伯拿巴提Nabatean家族最后最有力的一个王,其在位之时,是自主前九年到主后四十年,后来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保罗的,就是他手下的提督,这是让我们知道他在大马色掌权唯一的记载(徒九24,25;林后十一32,33)。——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林后十一32~33】人要捉拿保罗,他从城墙上缒下才得逃脱;主耶稣被人逼害,祂却从他们中间直行过去了(参路四28~30)。仆人的道路和主人一样,但不能大过主人;学生的经历和先生相同,但总低于先生。赞美基督,祂超越过一切!──《读经指引》 本段记载他在大马色的时候怎样被人捉拿的情形。那是保罗悔改后三年的事(徒九25),可见本章上文所提起有关保罗的各种为主受苦的经历,是想起就写的,不是早就准备写的。所以使徒没有按照事情发生的先后写下来。但虽然随手写下,已经荦荦可观,远胜过那些凭血气自夸的人,为自己编造的许多故事。――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事载《使徒行传》九24~25。他当时所住的房子大概建在城墙上,窗户开向城外,所以可从“窗户中”逃走。这是一次羞耻的经历。他追叙了许多光荣事迹,也讲到自己的失败,可见不是血气的自夸。 “亚哩达王”原名艾尼尔斯(Aeneas),是约但河西的南部备得拉城(Petra,旧约称为西拉城;士一36)的王,统管拿巴提的阿拉伯人(Nabatean Arabs)。他的女儿本来是希律安提帕王的妻子,但希律休了她,欲另娶希罗底为妻。事见《马可福音》六14~29。这件事令亚哩达王发兵攻打巴勒斯坦的比利亚,占领了河西地区,直到大马色。圣经没有说明保罗在大马色时行政官为甚么要捉拿他;有的学者认为,这大概是因为他信主之后,曾在拿巴提一带向阿拉伯人传过道(参加一17)。──《启导本圣经注释》 在徒9:24已谈过,指在大马色,王的手下提督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保罗时,藏在筐里逃脱那城的事件。这夜间逃亡是在他一生中最羞愧的事情。尽管这样,保罗讲出这羞耻的一段往事,其原因是:①为了称颂神在人的软弱中动工的大能;②为了表明只有人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软弱时,福音的能力才会彰显的事实。 ──《圣经精读本注解》 【林后十一32~33保罗何时在何地及因何故被捕?基督徒因事被仇敌捕捉时,是否可以设法逃脱,抑应束手待捕?】
保罗被捕,在使徒行传所记载的,乃是他在大马色的经历,当时要捕捉他而加以杀害的乃是反对他的犹太人(徒九章23节),原因是保罗本来是反对信那稣的人,忽然在一日之间完全改变了:成为替那稣宣传的人,所以那些本来与他同谋要杀害基督徒的犹太人,便反友为敌,准备要毁灭他。
于是保罗的门徒设计让他逃脱,在夜间用筐子把他从城墙上缒下去(徒九章24节)。
可是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乃是大马色亚里达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马色城要捉拿他,是否同一事件呢?我们相信是犹太人请求这位提督如此做,以为保罗一定被捉到,插翼难飞。
大马色城与附近地区(属叙利亚古国领土),当时是由亚里达王四世所管辖(ARETASIv)。这位亚里达王的女儿,嫁与希律安提帕为妻,后来希律安提帕废妻而夺他弟兄腓力的妻子希罗底为妻,以致亚里达王大怒,兴兵与希律作战。
亚里达王四世名“腓罗帕底”(PHILOPATRIs),为亚拉伯“那巴他”(NABATAEAN)家族最有力及最后的一个王。“那巴他”是“尼拜约”(NEBAIOTH)的后人,尼拜约是以实玛利的长子(创二十五章13节)。
保罗逃出大马色Let DOwn By The Wall inDamascus
保罗被捕而设法逃走,因为他们要杀害他是无理的。基督徒如因被恶人无理的陷害,也可以逃避,不必束手待捕。
主那稣也同意人们在遇见战争或苦难时,可以逃走(太二十五章16一20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