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短篇信息 目錄: 捐助 林前十六1—14 (林宗生) 捐獻要則 林前十六2;林後九8 寬大又有功效的門開了 林前十六8—9 (董清華) 剛強的基督徒 林前十六13—14 (楊兆湞) 為何要愛主? 林前十六22 捐助 林宗生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14節 感謝神給我有如此好的一個機會,與大家一同思想「捐助」這個問題。 在這段經文裡,有一個問題,就是哥林多教會為何要捐助耶路撒冷教會呢?第一:因為當時羅馬政府在耶路撒冷行經濟上的殖民政策。其二:恰好耶城遇上了饑荒,第三:因為當時有地位的,都致力迫害基督徒,這點是我們現在所不能體會到的。在上期論壇報上說,有兩個基督徒在行天路,經過了一座正被火燒的城,其中有一個人說:「為何我們不下去救他們呢?你難道沒有聽見他們在唉哼的聲音嗎?」另一個卻說:「我們只是行天路,不應救人。」但是經上卻記著說,我們不應只顧念自己的事,還要關心別人的事。因此我們應該不動搖,因為我們作主工,不是徒然的,若沒有一千三百年前的標出聖經上的章節,我們那會坐在這兒如此容易的翻呢? 在伊娜颱風時,東部有些地區都遭害了,糧食斷絕家園被破壞,一切東西被沖走的種種因難—大家知道後,就有許多人拿了食物、衣服、錢等東西來賑災,後來有一婦人拿著一大裡東西來損贈,我就出去問他是屬於那一個教會的,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她竟是個非信徒,我就問她為何?她說:「他們是我的同胞,我難道能夠坐視不顧嗎?」何況我們是主的苐兄呢?再提到馬其頓,他們雖不大寬裕,但是他們卻極力奉獻,保羅想勸他們少捐一點,但他們卻說:「請讓我們在奉獻上有分。」 教會使者一傳道,是為人服務的,他們是為了別人的靈魂而工作,因此他們亦應受到尊敬。在以前使徒時代的執事,職務是每逢早上便去收錢,然後將這些錢送給一些需用的孤兒寡婦們,作為一天生活之用。 我們知道主耶穌的恩典,因他本為富足,卻因我們而成了貧窮,叫我們可因他得富足,因此我們要體驗神的旨意,以施洗約翰的心為心。凡事憑著愛心行,眾人因而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了。各人隨各人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是神所喜悅的。
捐獻要則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節;哥林多後書九章8節 你歸主的時候,你的錢袋曾否歸主?本來是應該一同歸主的。如果你已經認識了主的愛,你心裡的願望之一,就是要作你所能作的,來促進祂在世上的工作,不但自己盡力服事,也捐錢幫助別人服事。 真可惜,基督徒中間許多人的錢袋始終沒有歸主!這實在叫人難以明白,因為實行愛心的一件最普通的事就是出錢。你愛上了一個人,你自然想要送禮物給那個人。當一個青年男人開始向一個女子求愛時,他就買食物呀、送花呀、或別的他以為能得她喜悅的東西送她。我們在年節的時候送禮物給我們所愛的親人;在他們的生辰或什麼紀念日的時候也是這樣作。愛心表現的一個最普通的方法,就是在送禮物這一件事上。神就是因為愛我們,才將祂說不盡的恩賜、自己的獨生子賜給我們。 不愛神的人對於出錢給神的工作不會感到生趣,這本來是無足怪;但專心愛主的人當然會認為給主的工作是個責任和權利。所以我們若真有愛神的心,就會願意用我們的錢獻給祂。 聖經很多論到獻捐的事。在舊約時代,即是律法時代,神的子民必須拿出他們一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這十分之一是大家必須負的義務,並且在十分之一以外,他們還得加上「禮物」。 十分之一的獻捐在新約時代在有沒有拘束力呢?基督徒常常提出這個問題。我們個人不堅持什麼是新約的一條律法,但我們斷然覺得今日神運行在基督徒裡面的恩典所期望於我們的,不能少過舊約時代的律法所要求的。律法既然要求一切收入的十分之一。恩典就不會求得較少。其實恩典應該比律法遠超有餘,有些基督徒,或者我們常說很多基督徒,都實在應該為他們僅僅獻上所有的十分之一而覺得可恥。神這樣豐富地祝福他們,他們實在應該獻上更多才對;可是他們卻仍然堅守神的恩典,充分向人顯示之前的舊約的律法所要求的起碼數目。 新約裡所規定的恩典法則是「照自己的進項」(林前十六2)。那節經文是:「每迎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這裡規定了兩個大原則。一個是按規定:「每迎七日的第一日」;另一個是按各人的力量,「照自己的進項」。在新約裡沒有指定最低的要求,也沒有最高的限度,但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照神所託付他的而獻捐。 另一處提到獻捐的新約經文是哥林多後書九章7節:「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並且在這節之前,即第6節,顯然地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主耶穌在路加福音六章38節說過:「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鬥,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的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 這裡指出捐獻似乎有個迴圈。第一、你照神所給你的進項捐獻。第二、你捐獻了,神就使你更興旺而能捐獻更多,然後你又得著更大的祝福,這樣迴圈下去。親愛的基督徒,你要不要把神這應許和恩典的律試一試呢?你要「試試」神麼?(瑪三10)有些朋友會在談起一個彼此所識的人——一位傳道牧師。他是忠心傳福音的人,但為了某種原因,當大家在推究這事的原因時,一位弟兄說:這人得不著更大的經濟祝福,也許是因為他對於自己的錢一直很吝嗇的緣故;他本來就是一個吝嗇的傳道。很多基督徒都是守財奴,結果便是自己成為屬靈的窮漢。務要作個慷慨的基督徒,神必慷慨祝福報告你。 在以西結書第四十七章記載,以西結看見榮耀的異象。在這異象中,他看見有河從殿流出來(神恩典的圖畫),一個照應他的天使帶他進入水裡去。天使帶他漸漸地走入河中,水就漸漸地漲上他的身,直到第4節下半說「水便到腰」。照我看這一幅圖畫就是你的腰包已經被神的恩典犯濫了沒有?你的腰包已經歸主了沒有?你的腰包是不是由神管理的? 上面說過,我們不認為什麼捐獻是新約的律法,但我們相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作個有系統的奉獻計畫。你若在神面前誠實地覺得,祂不希望你捐獻超過你收入的十分之一,那末就要十分注意至少也得把這十分之一獻給祂。要有系統地捐獻。最好是在你領薪的時候,或拿到你任何收入的時候,就把神的份放在一邊。一個好辦法就是預備一個盒子或特別的地方作放神的份之用。以後切當把神的份放進去,神聖地認為這已不是你的,乃是神的了。你若照這計畫行,每逢主工有需要時,你就常常都有錢可以捐獻。 使徒保羅顯然明白作有系統捐獻的價值,為此他指出每逢七日的一日,各人要把捐獻放在一邊。如果你每禮拜把主的份留著,你必覺得捐獻給神是毫無困難的事。這樣,捐獻將成為一個習慣而叫你永遠不必掛心自己會否獻了當獻的數目。 但要當心,不要以為你獻了十分一,便已經獻給神所要求於你的一切了。有些基督能夠把他們收入的一半奉獻,他們就當這樣獻上。有人還能夠獻上更大的部份。要記住,神不但看你所獻上的,祂也看你自己所留下的呢!神知道你適當地照你的家庭和應付一切的費用需要多少。祂也知道你用錢是否自私或糊塗,自私就是罪的本質,你若已經得救脫離罪了,就當把罪心斷絕,你終身的願望,在你所行的事和所賺的錢那方面,都應該為要榮耀基督的名和促進祂的工。 有些牧師力稱你給神的錢都當捐給你所屬的教會和由他經手。聖經裡完全沒這樣的規定。我們覺得這教訓大都是出於宗派的偏袒見解。我個人確信將自己所有的捐款捐入一個地方是一個錯誤。你應當把你的獻捐分散,而有份於神在各方面的工作,但卻也不要分得大零碎。倡議剛才所說那主張的人是根據瑪拉基書三章10節的一句話:「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他們說教會就是現在的「倉庫」。然而這是很牽強附會的解經法。教會不是像舊約的聖殿。教會沒有倉庫,也不是一個倉庫。把一個局部的教會看成這節舊約經文所寫的形狀,照我看來總是不妥的聖經解釋法。 基督徒當然應該慷慨、照常捐獻給他所屬的教會。但我以為基督徒也應該也為別的工作獻捐,特別是為一些無宗派的重要主工,如福音廣播電臺、憑信佈道會等。任何牧師或基督徒都無權叫人不要捐錢給這些工作。但若有基督教事業不把人奉獻給主的捐款,用在傳福音的工作上,並且那事業在有些地方實在不忠於基督徒,你就有權勸人不要捐錢給它。 人要捐錢給普通的教會以外的基督教事業之前,自然要十分注意;因為其中有些是靠不住和無價值的。要留心調查下。第一、要確定那機構在教義上純正的。第二、要確要它在經濟上是可靠的。凡光明正大的基督教團體,對於所有的捐款都應該發給收據,他們的帳簿至少必須每年審查一次,並把查帳員的報告公佈。如果你想要捐錢給一個佈道會,或佈道會裡的一個傳道人,要查看經手人在財政上是否負責,他們有沒有將一切的收入公佈,他們的帳簿有沒有由會計師核算。 不要被一個出名的人物所迷而捐錢給他,惟要捐給一個會用你的錢去傳福音的主僕。捐錢的目的,決不是要貯滿你所歡喜的傳道人的錢袋,乃是為要幫助在這可憐的世界傳播耶穌基督的見證。 無論如何也不要將你的錢,特別是佈道捐,送給新神學派的機派,倘若你所屬教會的佈道工作是由現代神學派主持,它所差遣出去的人是屬新神學派的,那末你就不要為那工作捐錢。要把錢捐給一個純正的佈道會。 總之,並非所有的佈道會都是新神學派的。就是因為一些老佈道會中現代主義,失去了它們的開荒精神,神才在我們時代興起憑信心的佈道會來。 你對於自己的救贖若抱著正確的態度,你對於基督的管家職分便也會有正確的態度。你若已經被救贖了,你的身體靈魂就是屬神的。如此,你所有的一切——體力、人格、產業、錢財也都是神的了。在你的手上和你的銀行賬裡所有的錢,實際上就是神的,不過交給你作弛的管家罷了。你的行事若證明是個不好的管家,祂便可能從你手上把錢拿去託付給別人。 你將來不但要把自己在世上作基督徒的經歷向神說明,還要把你的賬交代清楚。倘若你的錢只是用在自私的目的或新神學派和屬世的事業上,你必將愧慚地站在你的救主面前,並被奪去你本來可能得著的獎賞。那些捐獻給神的工作的人、諸如捐給佈道事業等,必將與實際到工廠上去收割靈魂莊稼得著同樣的獎賞。 倘若你的配偶不是基督徒,我們明白你要為神的工作捐獻便會困難得多。作丈夫的若未歸主而且不願意,那未作妻子的基督徒要捐錢給主實在不是容易的。可是在那樣的情況之下,你仍然可以從你個人的費用項下捐出一些來。但願屬神的婦女不要把錢用在無益和世俗的事上,而把它捐獻給主。以為自己不能為主工捐什麼的基督徒婦女,只要她們願意把裝飾自己希望得人稱讚(能否成功還是個問題)的錢用來使基督得人稱讚,結果或者會叫他們驚奇自己的貢獻竟然這麼大! 連愛主的小孩子對應當將目己一部分的錢獻給主,雖然只是幾角錢也好。你們作基督徒父母的,要教兒女們將所得的錢拿出一部分獻給主。他們若在童年時代養成了這習慣,以後就會繼續照行。 你若開始慷慨奉獻給神,神因此而給你心靈的祝福和在你生活上的報答,必將使你深深地感覺到捐獻是一件最大的喜樂。請記著,你不能比神給得更多!上面我們已經指出,你獻給祂多,祂還給你多;祂還給你更多,你又能給祂更多。但願你加入那些已經學會了作神恩典的管家的基督徒的得迴圈。 寬大又有功效的門開了
經文:哥林多前言十六章8—9節 「但我要仍舊住在以弗所,直等到五旬節,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 (林前十六8—9 ) 使徒保羅,雖會在他寫給哥林多教會書信的未了,一再表示他是何等指望著能到哥林多和他們同住幾時。但他說,他必須留在以弗所一些時日,因為有一個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他開了。 寬大的門——機會 保羅所說的寬大的門,這門字是指機會(最新英譯本聖譯作機會)所以這是一個傳福音的機會,而且是個大機會,因為是一個寬大的門,而這個大機會將使更多人聽見福音。 一生以傳福音為念,不以自己性命為念:只要成就從主前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的保羅,眼看著這樣傳福音的大機會,是為他而開的時候,他怎能輕易地放棄呢,絕不!在他看來,沒有一件事比這更重要了,所以他要仍舊住在以弗所。 傳福音,必須要有門路,有機會。這不是人能開的,乃是主自己為我們開啟的。主開的門,沒有能關;同樣,主關的門,沒有人能開。(啟三7—8 )我們傳福音之先,必須要先求主給我們開門,這樣,才能把福音傳出去。保羅在捆鎖之中,寫信給歌羅西教會時,請求弟兄們,用禱告,求神給他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秘。 今天,我們清楚的看到許多地方,需要求主為我們開啟傳福音的門,可是有多少基督徒有這樣的負擔?有過這樣的禱告?不但如此,今天最令人惋惜的是主已經給我們開啟了傳福音的門,而我們卻讓這大好的機會,一天天輕易地失去。就拿今天的臺灣來說,主真是給我們敞開一個寬大的門,沒有一個時期,能比今天的機會更好,更大。可是,我們能像保羅這樣抓住機會的有多少?我們作了多少傳福音的工作?盡了多少的本分?動員了多少的人力,物力,專為著神所給我們現今的機會?當以斯帖過著王宮的生活時,卻不知自己的同胞,已經處在敵人的刀下,危在旦夕。但當她聽到末底改所說的一句話——「焉知你得了這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之後,感到自身責任重大即不顧自己性命的安危,去解救自己的同胞。今天多少基督徒也正像以斯帖過著王宮樣的生活,可是多少人能像以斯帖為了解救自己的同胞,為使他們能以出死入生,而將自己的性命置於度外?「焉知你得了這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這句話今天是對我們說的。 功效的門——工作 功效的門是指傳福音的工作說的,(最新的英譯本聖經,就譯作「有功效的工作」),神開了一個寬大的門,一個大好的機會,就是為看那有功效的工作。 我們都盼望,我們的工作產生功效,但是怎樣使傳福音工作產生功效呢?保羅在這裡說,主為他開了寬大的門,這寬大的門也就成為功效的門,他知道這個工作在寬大的門開了之後,必定的有功效的。這樣看來,工作的功效,就是在於我們是否善用神所給我們的機會。神的預備,感動,與人的順從,就必使工作發生功效。保羅沒有自己的喜好,選擇,打算……他一旦看見主給他開了寬大的門,他就完全順從下來,仍舊留在以弗所,趁這大好的機會,傳主的福音。果然,他看見那工作大大發生了功效。因為凡是出於神,都能發出功效。保羅在安提阿教會述說神怎樣為外邦人開了傳道的門,使也們向外邦人傳福音工作發生功效。他對哥林多教會說,我從前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羅亞,主也給我開了門,使他在馬其頓的工作也發生功效。 主知道萬人的心,祂看見人的需要。因此,祂所開啟的門,必定是使我們工作發生功效的最好機會。因為主從不作浪費的事。 弟兄姐妹,主若沒有開門,你的工作就自費了,主若已經開了門,你能及時去工作,便生功效,你不去工作,就浪費了主給你的機會,今天,多少的靈魂,被你浪費了?我們固然要求主開傳道的門,但我們更應當把握,集中力量,充分地利用現今主給我們開的機倉的門,而不要在那些沒有開門的地方,做些徒勞無功的工作。 反對的人——攔阻 雖然那寬大而又有功效的門,已經開了,但保羅也看見了另一個門也大大開了——「反對的人也多」。這反對的人,是指仇敵的攔阻。傳福音是一個爭戰的工作,是要使人們從撒但權下歸向神,所以撒但不甘心。神的門開的越大,撒但的攔阻也越多。有人說,「撒但只要基督徒不傳福音,無論基督徒做什麼,培靈也好,查經也好,崇拜也好,交通也好,牠都贊成,都不反對。」因為,他的牠的屬民不因此而減少。 在保羅的工作經歷中給我們看見,仇敵的攔阻,不但能藉著已信的人。不信的攔阻是在外面的,已信的人攔阻是裡面。往往裡面的阻力,要比外面大多了。可是保羅卻不因此膽怯、灰心、屈服、或放棄了傳福音的機會,相反的嚴他以得勝的口吻說,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 我們不必期望在傳福音工作上,沒有攔阻、仇敵,沒有不信的、硬心的,但我們確信,只要神的帥領,就必得勝。 寬大又有功效的門——開了 最後,我要見證神在電視傳播上,為我們開了一個寬大又有功效的門,使我們可以在電視中傳揚主的福音。在臺灣開始有電視的三個月後,神就為我們開了門,經過三個月後,我們開始有了定期的福音電視廣播,到今天為止,剛好是第一百二十次的播映。到如今凡有電視機的,沒有一個人不從我們的廣播裡,聽到基督的福音。這真是寬大的門,(每次至少廿萬人以上)主要使更多的人聽到福音,得著拯救。這也是功效的門,從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知道主作了何等奇妙的工作,但反對的人也多,我們仍然緊緊地靠主勝過這一切的攔阻,搶救更多的靈魂,歸在主的名下。願一切榮耀都歸給主。 剛強的基督徒 董清華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六章13—14節 你們盼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林前十六13—14)。主要我們作一個剛強的基督徒,也將作一個剛強基督徒應備的條件告訴了我們: 壹、基礎 一、儆醒 作一個剛強基督徒的第一個基礎「做醒」。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參彼前五8)故要儆醒。 為了恐怕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我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我們,我們要做醒(參路廿一34—36)。 為了事奉主,讓神的教會成為可讚美的,我們要做醒。「耶路撒冷阿,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賽六二6—7)。一個剛強的基督徒,在神的定旨中,在主的工作上,是一個守望的人,因此要儆醒。主耶穌說:「總要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廿六41)。聖經告訴我們:一個剛強的基督徒,是時刻儆醒,常常祈求,不停止聚會的(來十25)。 二,在道上站立得穩 作一個剛強基督徒的第二個基礎,是「在真道上站立得穩」。 認識真道:「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一個被捆綁的人,無法站立的穩。一個自由的人,才能站立的穩:「真理叫人自由」。剛強的基督徒,又認識真道。 造就自己:「親愛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猶一20) 以真道束腰——作力量:「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弗六14)。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 在真道上行走:「誰是智慧人,可以明白這些事。誰是通達人,可以知道這一切。因為耶和華的道是正直的,義人必在其中行走,罪人卻在其上跌倒。」(何十四9) 謹守真道:「所以自已要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信靠主:「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參腓四1)「你是誰,竟論斷別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十四4) 貳、態度 一、大丈夫 大衛王快離世的時候,囑咐他的兒子所羅門說:你當陽強作大丈夫(參王上二1—2)。所羅門一度作了剛強的大丈夫;他建造了聖殿,使以色列國強盛太平。當亞捫人和亞蘭人攻擊以色列國的日子,大衛王派元帥約押率兵拒敵。約押對亞比篩說:我們都當剛強,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作大丈夫(參撒下十6—12)。一個剛強的基督徒,只當為神的民、神的國、神的教會作大丈夫而爭戰的人。 二、剛強 「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的心。」 (提後一7)一個基督徒真正剛強,乃是靠主的恩典剛強。神曾對保羅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保羅在經歷了神的恩典之後說: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附強了(參林後十二9,10)。所以信靠神就能變軟弱為剛強:「他們因著信,制服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刀,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來十一33,34) 參、行為 「凡你們所作的,都要憑愛心而作」。這是剛強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標準,因神先愛我們,保羅為此作見證:「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林後五14—15) 神命令的總歸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一個剛強的基督徒,行事為人,必憑愛心而作。
何要愛主? 楊兆湞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林前十六22) 這是使徒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結束前,給與哥林多教會的勸勉與警告,顯明凡屬主的,必須愛主。為何愛主是這樣重要呢?從主耶穌在樓房與門徒話別時,所論到這方面的真理,就可看見必須愛主的原因: 愛主者必守主道 那天晚上,主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十四15)又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十四21)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 (約十四23—24) 主耶穌吩咐我們當遵守祂的道,我們也承認我們應當遵守,這是我們的本份。但事實上,卻不儘然;有些是我們喜歡常常遵守的,有些是我們有時遵守的,有些是我們不願遵守的。這樣看來,我們就表明沒有心志要去遵守全部主的道。 約翰壹書五章3節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根據本處經文和上述主耶穌當晚所說的話,可知我們不肯完全遵守的道,並非是因祂的道是「難守」的,乃因我們對主的愛心不夠完全,我們還是常常愛「己」,多過愛「神」!這是基督徒生活的重要真理,務須常常重溫這屬靈的功課。 你愛主嗎?你愛主的深度怎樣?從你遵守主道的實況,可以得著正確的答案。 主親自「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的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4—5)我們怎能不全心全意愛祂呢?現在雖然接近主快再臨的時候,但我們仍要常常想念祂在各各他十字架上,為我們被釘,流血捨命的景象,好叫祂的愛常常激勵我們。使徒保羅曾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4—15)當我們常被主愛激勵時,就能甘願捨棄自己的主張,而全心全意地愛祂,為祂而活,也就是樂意遵守祂的一切吩咐了。 愛主者必得靈福 主耶穌在那天晚上說:「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又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裡」(約十五10)綜合這些話的意思,可知愛主者就必在生活中,與主時刻發生親密關係,不斷地保持與祂的交通,領受祂的恩惠;這是基督徒應得的靈福,若沒有這靈福,雖然生命與主合一,但生活不尊主為大,定必虛有其表,不能榮耀主名。 你很喜歡為主作工嗎?你很願意為主奔跑嗎?你們盼望忠心事主嗎?當然這些都是美好的願望,但請勿忘記,你要腳踏實地,面對事實,你必須全心全意地愛主,方能實現你的願望,不然的話,定必成為空中樓閣! 請看,愛主者所得著的靈福,何等奇妙:天父和主耶穌都愛他;主耶穌要向他顯現(使他對主有清楚深切的認識);神要與他同住(在他日常生活中,隨時賜與他所需要的);主耶穌使他常在主的愛裡(與主心心相印,體驗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屬靈真理)。這些福分,都是凡為基督徒者,所必須得著的;尤其是獻身為主傳道或工作的基督徒,更當留心尋求。 主再來站立得住 不錯,我們要事奉主,為祂傳道為祂作工,必須先受屬靈知識暨宣道方法的訓練;但更要緊的乃是須要受靈命方面的操練。我們需要神藉著聖靈,將祂的愛經常澆灌在我們心裡,使我們真能愛主,真能體貼主心,對付肉體,專心愛主。雖然在一般神學裡,沒有專設一門「愛主學」,但我們需要聖靈常在我們心中,隨時指示和教訓,隨時賜恩和加力,使我們真能常常愛主,心中火熱,專心事奉祂。使徒保羅說完了「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他就立刻接著說:「主必要來。」為甚麼如此?因為主再來時我們都要站在主的台前接受祂的審判。願我們都能真心愛主,遵守祂的道,得著祂的恩,直到祂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