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保羅對耶路撒冷的百姓作見證】 一、保羅的分訴: 1.眾人靜聽他的分訴(1~2節) 2.得救以前為律法熱心(3~5節) 3.在大馬色路上蒙主光照仆倒(6~11節) 4.亞拿尼亞奉主去為他施浸(12~16節) 5.奉主差遣往外邦人中間作見證(17~21節) 二、眾人的反應和千夫長的措施: 1.眾人喧嚷要除滅他(22~23節) 2.千夫長吩咐手下帶進營樓準備拷問(24節) 3.聞知他是羅馬人而不敢鞭打(25~29節) 4.次日叫齊全公會的人查問實情(30節) 貳、靈訓要義 【改變保羅的兩個超然原因】 一、主的顯現――使他由『為律法熱心』改變成『為恩典的福音熱心』(1~9節) 二、主的命令――使他由『向同胞骨肉為主作見證』改變成『向外邦人為主作見證』(10~21節) 【基督徒屬靈認識的進階】 一、按字句認識並事奉神(3節) 二、領受屬天的光照,因而認識主自己(6~8節) 三、得著屬靈肢體的幫助,因而認識主的旨意(10,14~15節) 四、蒙主親自顯現,因而認識主對他個人特別的旨意(17~21節) 【認識主的條件】 一、主榮耀四面的光(6,11節) 二、主的話(8節) 三、聽明白(9節) 四、順服主的聲音(10節) 【真基督徒的標記】 一、得著主福音的光照(6節) 二、遇見主並聽見祂的聲音,因而認識主(7~8節) 三、他所得的光照和聲音乃是『個人的』――別人看見光卻未被光照倒,聽見聲音卻未聽明(9節,參6節) 四、從與主的交通中,認識基督身體上的肢體(10節) 五、對世界的眼光有了根本的改變――視若無睹(11節) 六、從與基督身上肢體的交通中,認識神揀選的目的(12~15節) 七、藉著受浸,除舊更新――洗去從前的罪行(16節) 八、從與主更深的禱告交通中,領受主對其個人的託付(17~21節) 【保羅蒙召時所問的兩個問題】 一、『主阿,你是誰?』(8節)――要認識主的自己 二、『主阿,我當作甚麼?』(10節)――要認識主的旨意 【基督徒生活的撮要(14節)】 一、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 二、仰望並注目主耶穌基督 三、傾聽並領受祂的聲音 【神揀選我們的目的】 一、叫我們明白祂的旨意(14節中) 二、叫我們得見那義者――主耶穌基督(14節中) 三、叫我們得聽祂口中所出的聲音(14節下) 四、叫我們能對著萬人為祂作見證(15節) 五、叫我們歸入基督的身體,過成聖的生活(1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使徒行傳註解》 叁、其他綱目 【保羅蒙恩得救的見證】 經文:徒22:1-21 引言:保羅無論到哪裡,他都會講述他的蒙恩見證。因為他的蒙恩見證的確感人心弦,觸動心靈。 一、蒙恩得救以前的為人 1-5 1.他的身份:生在大數的猶太人 3 2.他的受教:在迦瑪列門下受教 3 3.他的事奉:熱心事奉神如眾人 3 4.他的行動:常逼迫基督徒下監 4-5 二、蒙恩得救之時的經歷 6-13 1.恩光照耀 6 2.恩言呼召 7-10,(徒9:4;26:14) 3.恩典充滿 11-13 三、蒙恩得救之後的使命 14-21 1.悔改信主作見證 14-16 (1)這是 神的揀選 14 (2)這是 神的旨意 14 (3)這是 神的聲音 14 (4)這是 神的使命 15-16 2.禱告見主受差遣 17-21 (1)受差遣的證明——在異象中得指示 17-18 (2)受差遣的去向——到永遠外邦中走 19-21 a.心感不配如此重任 19-20 b.主的使命無法缷托 21 ── 毛南春陽 【眾人對保羅的反應】 經文:徒22:22-30 引言:保羅分訴之後,不但沒有人因他的分訴而明白,反而對他更加的憤恨。 一、眾人們要除掉他 22-23 1.高聲的反感——除掉他吧 22 2.舉動的反感——摔衣塵土 23 二、千夫長都懼怕他 24-30 1.千夫長想拷問他 24 2.千夫長也害怕他 25-29 3.千夫長便解開他 30 ── 毛南春陽 【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10 引言: 一.作個看見的人(徒22:6,13-14) 二.作個聽見的人(徒22:14) 三.作個見證的人(徒22:15) 四.作個把握時機的人 五.作個禱告的人(徒22:17) 六.作個被差遣的人(徒22:21) ── 黃彼得 【主啊!我當作甚麼?】 經文:徒22:3-21 引言: 一.發這問題的重要 二.發這問題的目的(原因) 三.發這問題的結果(徒22:14-15) 結論: ── 黃彼得 【主啊!我當作什麼?】 經文:徒22:1-16 引言: 簡述這件事蹟。 信徒得救後當作什麼?有什麼責任?這裡神差祂的僕人去告訴保羅信徒當有的責任。有幾件事是我們應當明白的: 一.知道神的揀選 1.神的恩典和權柄。 2.人的信心和順服。 3.作感恩的人。 二.明白神的旨意 即是明白神對我們所存的好意。有兩個方法可以明白: 1.讀經。 2.與主相交。多相交就多明白神的心意。 三.認識耶穌—得見義者 從聖經中認識耶穌是怎樣的。要以其言行,品格,生活等等的模樣,作為我們生活的榜樣。我們若認識了祂,即是認識了神,就是認識了人生最寶貴的真理。 四.作見證—將所聽見的和所看見的見證出去 即將所經歷的不斷告訴人,使人相信。經驗是一件實在的事,使別人也可以經驗。見證是不限場所和時間的,所以,在教會或家中或任何工作場所,均可以作見證。 五.立刻去作,不要耽延 現在是我們的機會,故當立即去。一開始作,慢慢就會進步,並不是慢慢才作。 結論: 這是我們的機會,立即為主作工! ── 黃彼得 【徒22章教會工人經歷蒙召】 一丶未被蒙召律法之下22:1-3 二丶未曾蒙召逼迫教會22:4-5 三丶被主蒙召認識基督22:6-11 四丶被主蒙召為主見證22:12-16 五丶既然蒙召服主差遣22:17-21 六丶被主蒙召難免受苦22:22-23 七丶被主蒙召智取苦難22:24-29 八丶被主蒙召被人考問22:30 ── 作者不詳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經驗的申辯(廿二1-10) 二、保羅續述他的生平(廿二11-21) 三、難堪的敵對(廿二22-30) ──《每日研經叢書》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保羅的見證(二十二1~21) 1.昔日的景況(2~5) 2.悔改的經過(6~16) 3.信主後的呼召及改變(17~21) 二、人權與法治(二十二22~30) ──《新舊約輔讀》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 一、引起注意 廿二1~2 二、自述背景 廿二3~5 三、大馬色途中悔改受主差派 廿二6~21 1.主的顯現與吩咐 廿二6~11 2.亞拿尼亞的接待 廿二12~16 3.受主差派往外邦作見證 廿二17~21 四、在羅馬營房的情景 廿二22~30 1.宣稱羅馬籍得免拷問 廿二22~29 2.交給公會審問 廿二30 ──《中文聖經注釋》 【保羅的分訴】 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聲音 一、對群眾作見證 1.得救之前 2.被主征服 3.求告祂的名受洗 二、在異象中被差遣往外邦人那裏去 1.離開耶路撒冷 2.學習成聖 3.往外邦人那裏去 三、眾人向他喧嚷 1.要除掉他 2.人是羅馬人 3.千夫長也害怕了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