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短篇信息

 

目錄:

使徒行傳讀經劄記第十五章(王國顯)

使徒行傳摩根解經第十五章(康伯摩根)

教會與會議       徒十五121        (歐進安)

為何試探神    徒十五121          (吳德聖)

為甚麼神不許我們吃血?       徒十五2231         (王明道)

耶路撒冷的天書    徒十五2329        (蘇森錐)

論禁戒之物     徒十五2829       (蘇森錐)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安提阿教會在主所賜的平安裏很好的蒙建立,事奉和配搭都顯出主的恩典,成了在外邦中的基督見證的中心點。在此同時,耶路撒冷教會因凓律法觀念的滲透而慢慢的變了質,在此消彼長的光景中,撒但轉移了他攻擊的目標,放棄了對付耶路撒冷教會,因為耶路撒冷教會已經成了他掌握中的獵物,他可以全力來對付安提阿教會,他照樣使用軟化耶路撒冷教會的法寶來攪擾安提阿教會,藉凓從猶太下來的那幾個人,要把安提阿教會也帶進律法的轄制下,使教會失去見證的能力(1節)。保羅和巴拿巴站穩地位,和他們大大的爭辯(2節),不給撒但留地步,結果引出了保羅和巴拿巴並幾個弟兄上耶路撒冷去,找凓使徒們和長老們交通,好澄清在救恩真理上混亂。撒但這一個毒計是最陰險的,把教會的基本信仰改變了,那麼就讓教會在組織形式上存在,但實際的效用已經失去了,他也可以安枕無憂了。主不會讓他的如意算盤打得響,主所興起的人也不會全部受蒙蔽的,保羅和巴拿巴很清醒的站住,安提阿教會也是一樣的站住地位,沒有讓撒但的毒計得逞。

  他們帶凓恩典的腳蹤到了耶路撒冷,弟兄們歡歡喜喜的接待他們,彼此在主的恩中交通,述說主在外邦人中間的工作,一些原來是法利賽人的信徒打岔進來,堅持救恩是以守律法為基礎的(比較15節)。這事實在是太大了,引起在耶路撒冷開了一次關乎救恩的大辯論,要在交通中尋找出神的心意。

  在沒有看進他們的辯論交通以前,先看看為什麼保羅等要上耶路撒冷來尋求這問題的解決,是不是耶路撒冷教會是眾教會的上層行政組織,是眾教會的行政中心呢?像現在一些教會的區會與及總會的機關組織,可以向屬會發號施令。不是的,絕對不是的。他們所以要上耶路撒冷,第一是因為使徒們在那裏,關乎真理的啟示,主是託付給使徒與先知的。因此,必須找到使徒們來交通真理的事。其次是因為引起攪擾的那幾個人是從耶路撒冷教會出來的,所以也要找到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來澄清這件事(比較24節)。地方教會是彼此平行的,沒有誰高過誰的問題,因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所以耶路撒冷教會並不是最高行政機構。神的教會若是有上級行政組織,這種作法就是違背了聖經真理。

  從這一次的交通辯論裏,可以看出律法的觀念是如何的控制凓耶路撒冷教會(67節),人的眼睛不看主的時候,他一定能看出許許多多的理由來維護自己的觀點,其實主在過去所作的,主的手所顯明的,已經是夠清楚的了,最先是撒瑪利亞人歸主的事,再次是哥尼流家裏的事,如今是眾多外邦教會的建立,他們的蒙恩全然與守律法無關,但是他們卻是已經接受了恩典,是在律法以外接受的。他們若是看神手中的作為,這一件事是沒有辯論的餘地的,可是他們卻辯論了多時,也找不出一個結論來。人心裏的意念,本來就是不揀選主的,撒但最看中這一個陣地,對不信的人,千方百計的弄瞎他們的心眼,對已經信靠了主的人,就使用許多似是而非的理由叫他們把目光從主的身上挪移。

  辯論不能解決問題,就是有充足的理由把對方折服了,也沒有解決問題,因屬靈的事不能完全在人的思想中解決,因為從一個思想可以衍發無限的思想問題,解決不了的,甚至所衍發的思想問題離開原來的思想十萬八千里,但它的根源仍然是那一個思想,到了這種地步,再辯論下去也於事無補。解決屬靈的事還得要回到神的面前來,一見到主的手,撒但就沒有地步了,人混雜的思想也要停止了。彼得站起來說話,把眾人都帶回主的面前去(7節),還是把哥尼流家裏的事擺出來。到這裏,我們就領會第十章所發生的事是何等的重要,在彼得所見的異象,哥尼流家的人說方言,在在都顯明了那是有特別的需要,主才在那時這樣作。『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凓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89節)主在哥尼流家中的人信主的時候,讓他們憑信進入救恩也就可以了,不必要賜下聖靈的恩賜,但主在那時叫他們說方言,現在就說明那道理,是為了要向頑梗的人作一個神也悅納外邦人的見證,好叫人心裏的眼睛明亮,不再停留在自己的無知裏的。看見了主的手,彼得繼續說,彼得繼續說,『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為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1011節)彼得說得淋漓痛快,其實是聖靈在他裏面說話,把人的心意都奪回來歸向主。巴拿巴和保羅接凓述說神在外邦人中的工作,叫人的眼睛不得不轉向主的手。

  主藉凓祂自己的手所作的事,叫人無話可說了。要解決屬靈的問題,只有人順服神的權柄這一條路可以走。看見了神的作為,人最有力的理由都得倒下去,成了毫無意義的。作長老的雅各在這種情況下作結論了,雖然他不能像彼得一樣放得下律法的綑綁(19節),但終是在神的作為面前順服下來,承認神也悅納外邦人(1415節),是在律法以外悅納的,因此不必勉強外邦人守律法。撒但在教會內所發動的一次大陰謀,就是這樣的註定失敗了。救恩的真理也在主自己的印證和保護下確定了下來。

  使徒和長老們寫了一封信給外邦的眾教會,澄清了這次的攪擾(24節),也勸勉眾人要保守自己不沾染污穢,因為聖靈也是如此的定意(2829節)。這樣不但堵住了撒但向真理的破壞,也彌縫了耶路撒冷教會和外邦眾教會間隱藏的裂痕,維護了基督身體合一的見證(31節)。透過這一件事,很顯然的看到教會中最大的需要是屬靈的權柄,而組織的權柄只是為了行政的執行,屬靈的權柄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動力。彼得在這次交通中行使了屬靈的權柄,爭辯就停止了。雅各依據屬靈權柄的指導使用了組織的權柄,把這次的攪擾結束了。組織的權柄沒有屬靈權柄的指導,就成了沒有舵的船,不能對準要走的方向。一般人喜歡搶奪組織的權柄,我們卻該求主使我們渴慕得凓屬靈的權柄。屬靈的權柄不是憑人意而得凓的,而是基於一個人的生命長成的份量而顯出來了,或者說它是人順服神的自然結果。人順服神,神便得了那個人,神就能從那個人身上顯出祂的權柄,這個權柄就是屬靈的權柄,這權柄不是行政組織和人的思想和理由所能代替的,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屬靈生命的流露。這權柄也不是撒但所能搖撼的,因為它就是神自己的顯出。巴不得神的兒女都帶凓屬靈的權柄,叫教會能完全彰顯神的權柄,叫撒但的權勢退避。

  過了一些日子,保羅和巴拿巴有感動要去從前宣講主的道的各城去看望弟兄們(36節),因凓要不要帶馬可同行的事,兩人發生了意見。保羅因為馬可曾經在中途退去,不想帶馬可去,他是站在主的公義這邊說話,巴拿巴覺得應當給這位受過傷的馬可一個機會,好在屬靈的路上挽回一個弟兄,他是站在主的慈愛這一面說話,兩人各有各人的理由,他們為此爭論,甚於彼此分開(39節)。這不是使徒行傳的小插曲,顯然是撒但在攪的挑撥手法,要奪去神的工人的同心,進而破壞教會的同心。

  有些弟兄說,在這一次的爭論而致巴拿巴和保羅不能同工,是巴拿巴作錯了,他袒護馬可,因為馬可是他的表弟(西四章10節),他是體貼了肉體,所以神在以後的日子就不再使用他了,因為聖經在以後不再提到他的名字。這樣的說法不大準確,不能根據以後多提或少提而決定他是否在神的記念中,十二使徒中大多數的人的名字在使徒行傳中根本沒有出現過,能否根據這個就說主不記念他們呢?不能的。保羅的事情在以後提得最多,但不能說他這一次作對了,所以主大大的使用他,我們千萬別忘了,主是特選他作外邦人的使徒,主把在外邦人中的見證託付給他的,如果保羅不是這樣作工,那就是他不忠心了。其實他們兩人在這一件事上都對,也都不對。對是因為他們都是憑凓主的性情看問題,不對是因為不是全面的憑凓主的性情看問題,並且都動了血氣,這事是不好,給撒但製造了機會。要記得,他們雖是被主使用,但卻不能說是生命已經成熟,保羅生命的成熟應當是在羅馬坐監以後,所以他們動了血氣是可以理解過來的,正像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在信心成熟以前,也一再在信心上軟弱失敗。

  樂意順服主權柄的人,有時也會因體貼肉體而出些岔子。但究竟他們是肯服主權柄的人,主的憐憫不使他們停留在軟弱裏。他們在工作上分開的確是給撒但製造了機會,但主的憐憫卻不給撒但利用這機會。他們在工作上是分開了,但是一同向凓主的心沒有分開,主的憐憫讓他們在更寬廣的範圍裏配搭凓事奉主。引起這次爭論的馬可終竟成為主所用的人,沒有保羅,馬可也許不會學習敬畏主,用很嚴肅的態度服事主,沒有巴拿巴,恐怕馬可一輩子也落在自卑自憐的泥潭裏爬不起來。到末了,馬可也成了保羅的好同工(提後四章11節)。在屬靈的爭戰裏,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信任自己,我們只是仰望主的憐憫來作我們的扶持。── 王國顯《使徒行傳讀經劄記》

 

 

使徒行傳摩根解經第十五章

 

使徒行傳15:1-35

本段經文記載的事件,有時被人稱作基督教會的第一次大公會議。發拉爾(Farrar)在他的著作《聖保羅生平與事工》(Life and Work of St. Paul)中提出極佳的理由來反對這種說法。他指出耶路撒冷的這次聚集,並不是各教會推派代表來開會,而只是耶路撒冷教會接待從安提阿教會來的代表,所舉行的聚會,以討論宣教事業上一個重要的問題。他進一步指出,這次耶路撒冷的聚會,目的在互相商議,而不是作最後的、教義上的決定。當然,保留「會議」的名稱也不錯,至少讓我們明白一個會議應該是甚麼樣子,並且由此看出以後許多所謂的會議所犯的錯誤。

這第一次會議之後的-一次大公會議,目的都在研擬某種儀式,成制定表達某項重要真理的信條。但這次耶路撒冷的會議卻不是這樣。我們已說過,這次會議的真正功能在商討一個急迫的問題,並找出實行的方針。然而像這一類的研討和探索必然對未來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當代表們在耶路撒冷聚集時,他們討論的是由宣教事業中心──安提阿──所產生的問題;這問題是由從猶太來的人所引出的,這些人不是控告外邦信徒不受割禮,而是堅持他們若不受割禮,就不能得救。會議即是針對此召開的,要聽聽安提阿教會代表的報告;其目的不是要知道耶路撒冷教會對此有何權威性的評論和指示,讓安提阿教會去奉行;會議的宗旨是,在面對這樣嚴重的情況時,聯合更多的基督徒來共同討論謀商。

我們必須用保羅在加拉太書裡所說的話,來詮釋路加此處所描繪的畫面。我不是暗示兩者都有誤,但我相信若將兩者合併一起讀,必然會發現其中的出入。保羅對這事件的記載,顯示他清楚感覺到眾人中(甚至包括他的同工)有某種態度,是沖著他來的。他字裡行間所透露的語氣,使我們相信,若會議的結果是另一種情形,他就絕不會順從。他不是在尋求耶路撒冷教會的指示,他也不是要求雅各或彼得對這真理的看法;他前去只是要和大家商量。如果會議的結論會成為外邦人的束縳,他就不惜為真理的緣故,與耶路撒冷及眾使徒決裂。他對這事的記載中有一些證據,顯示他們在達成最後的決議之前,有過一番衝突,歧見,爭論。

但從路加所記載的歷史,看不到辯論、紛爭的細節,只看到最後一致的決定。如果我們認清兩點,那麼這事件就更具趣味性

1.從這第一次聚集,以及接下去的討論中,可知與會者中間有相當大的歧見,有些人甚至帶著偏激、急烈的態度;

2.當意見分歧的信徒,經過討論,根據一個主要原則,最後說,「聖靈和我們,定意……」時,那真是神聖而奇妙的時刻。

我們先來觀察這次會議,然後試著將它的結論應用在現今的世代。

首先我們要問,這次會議中,主要的歧見是甚麼?明白了這一點,就可以研究他們的討論,最後我們再簡短看一下他們的決定。

讓我們回到當時的氣氛下,瞭解這難題的本質。對猶太人而言,基督教就是舊制度的完成和持續。因此猶太人的心理態度,與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以及那個地區一切新信徒的心理態度截然不同。對希伯來人而言,相信耶穌基督這舉動,並不是摧毀他祖先一貫的信仰,而是去完成這信仰。然而基督教的信仰已經發展超出了他們祖先的信仰,而是一個神聖運動的延續。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會堂講道時,論及神的一致性,以吸引希利尼人的心;但他也說到整個希伯來運動,看見它在基督裡,在他的福音裡完成了。

但在敘利亞的安提阿所興起的運動,完全未受到那個傳統的影響。確實,安提阿的運動後面甚至沒有使徒的傳統;它是由基督開始的,因此安提阿人對遺傳的事不太經意,也沒有多大興趣。

請留意這中間的差異。猶太人基督徒認為,基督教是直接從他們祖先的宗教衍生,持續,完成的,然後傳到安提阿和其它城市。他們發現,那些與希伯來宗教和遺傳毫無關係的希利尼信徒,其信仰是直接源自他們對基督的認識。立刻,我們就看出難題的本質何在。這些希伯來人,許多還是虔誠人,認為希利尼信徒不能從中途起步而得救;他們單單從認識基督開始,是不夠的。他們必須被領到一切為豫備基督來臨而設立的事物中。他們必須遵守摩西的律法和儀式。

這個問題相當嚴重,因為它會不斷在新的宣教中心裡出現。它會在基督徒裡面,加強希伯來思想和希利尼思想的衝突,這現象在過去幾年間已逐漸明顯。當大數的掃羅被主以一個特殊的目的得著時,主是得到一個內心摻合著伯來思想和希利尼思想,而又互相衝突的人。但如今這兩者已在他心中合成一個基督徒新的屬靈境界。他是希伯來人生的希伯來人,但又是大數的掃羅。有關束縛,拒絕,獻祭的思想,是希伯來的思想;有關自由,文化,生命的充實,則是希利尼的思想。他在基督裡發現,人可以通過束縛,達至自由;通過死亡,得到生命;通過希伯來思想所代表的,實現一切希利尼思想的理想。那是大數的掃羅所贏得的勝利。如果希伯來思想要求那些位於希利尼思想地區的新教會也拘守舊儀式,就會在基督徒運動中引起分裂。那是極危險的情況。如果這些從猶太來的教師勝利了,那麼從早代直到如今,希伯來教會與外邦人教會就會紛爭不斷,而由紛爭引起的仇恨只有互相傷害對方,使教會向世界作見證的功能喪失殆盡。因此,召開耶路撒冷會議的目的,不僅僅在辯論一項儀式或規條,它有更深刻的目的。

此外我們還必須注意另一項威脅教會的因素。神設立割禮的最初旨意,在治療人的自以為義。那是一個外在的、可見的記號,表明這個民族被分別出來,歸屬於神,倚靠神;他們在這世上所行的一切,都在神的管理之下。我們從此可看出,希伯來人歷代以來完全忽略了他們所堅持維護的儀式,其真正的含義。如今割禮反而被當作自以為義的工具。當初用來代表毀滅、缺欠的記號,如今成為炫耀、獲得的表記。割禮和希伯來人的儀式條文,已經違反了神的旨意;人們利用它來彰顯自己的義。這一向是儀式主義的危險。對至高神的信仰,已變成附屬於外在儀式的次要品了。保羅看出這是基督教會的危機,人們企圖用儀式或典禮來取代最重要的屬靈生活和信徒合一。這正是他感到憤怒、關心的;不久之後,彼得下到安提阿時,保羅就曾嚴厲責備他的裝假。這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乃是關係重大的事。在基督教會最深刻的事上,他們意見相左。

關於這次會議的討論內容,我們可以相互對照使徒行傳15章,和保羅在加拉太書裡的記載。顯然保羅和巴拿巴受到耶路撒冷教會熱忱的接待,他們和長老也舉行了一次私下的會議,15:6如此記載,「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路加的敘述很簡略,我們對開會內容無從得知,但可確定那是一次平和、私下的會議。敘利亞的安提阿教會所推出的代表包括保羅,巴拿巴,提多,可能還另有兩三人。第4節說到他們被接待的事,「到了耶路撒冷,教會和使徒並長老,都接待他們,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他們述說他們如何帶著勝利,歡喜地離開安提阿;述說在別加,亞大利所發生的事。他們到了耶路撒冷,只是述說福音的得勝,並未提出任何難題。

保羅在加拉太書裡謹慎地陳述這個關頭所發生的事。2:2說,「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那是保羅對這事的記載,當使徒和長老聚集商議時,教會並未出面。保羅不是將他得勝的故事擺在他們面前,他只是傳神的福音。在第一次的接待會裡,他述說神在那地區所行的一切事;但對較小的這一群人,他只述說他在各地所宣講的福音。

他與眾使徒談論福音,並得到彼得,雅各,約翰的贊同(如加拉太書所記)之後,教會再次聚集;接下去就是在會議中的討論。這裡有三件事要注意:

1.彼得的談話;

2.巴拿巴和保羅的談話(我們無法斷言兩人中是誰代表發言,因為聖經未記載這段談話);

3.最後,是雅各的談話。

彼得對這次討論提供兩點建議,包括一個事實,一個推論。彼得的談話不是由神學觀點出發。他不是在爭辯一個教義。他沒有用艱深複雜的方式來論及儀式。大膽,直率,高尚的彼得實際上如此說:這裡有一件事實,這裡有一個推論。事實是,神已經差他往外邦人那裡去,並在哥尼流家賜下聖靈,「正如給我們一樣。」推論是,他們不應該試探神。舊約記載了試探神的事,在希伯來人中,在哥林多教會裡,都有試探出現;而最大的試探是我們的主在曠野中所受的試探。試探神就是拒絕遵行神的指引。魔鬼對耶穌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耶穌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意思是,不可拒絕仰望神的引領,你不可在他旨意之外的環境中故意製造危險,來看看他會不會幫助你。彼得說,這裡有一個事實,神已經給外邦人所有的恩典,儘管他們沒有任何儀式,條文,典禮。這裡有一個推論:不要害怕順從神,即使他似乎在打碎一些我們心愛的事物;不要拒絕他的指引,免得犯了試探神的罪。

保羅和巴拿巴只是述說神藉他們所行的事;他們實際上這麼說:彼得所說的事實已在各地出現千百遍。他們被安提阿打發出去,所經各城都可看到彼得提出的事實;神沒有給外邦人定下任何儀式,典禮,但他已賜下恩典和聖靈給他們。

最後發言的是雅各。他首先提到彼得所說的事實,一方面贊同,一方面再度強調它的價值和重要。「方才西門述說。」然後他指出,彼得的事實,以及保羅和巴拿巴提到的事實,與先知的豫言完全符合。他引用阿摩司豫言裡的話,那段話豫告了外邦人要因著以色列的勝利和恢復,而蒙受祝福──這豫言一直到了如今,才完全應驗,並且毫無疑問地應驗在神的制度裡──五旬節那天,當那一個希伯來小團體成為神的真以色列時,這豫言的原則就應驗了;不久之後,這豫言的應許又應驗在外邦人身上。雅各接著說,「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有人說,雅各是耶路撒冷的大主教,在教會中享有最高權柄,但從這裡的記載,我們看不出任何證據。有人指出,「我的意見」這裡所用的「我」一字,在希臘文裡是一個強調字,端賴當時的聲調和語氣而定。我們必須配合新約裡其它地方出現的這字來解釋。如果據此而斷定,雅各在這時刻所表達的意見就是最終的決定,毫無商量的餘地,那是無稽的。雅各是一個實際的人,是雅各書的作者,主的兄弟,他最後站起來發言;他的談話還是相當保留,他意識到別人的意見之重要。他用加強語氣的「我」,只是表明他表達的是個人的意見。然而,教會同意了他的看法。他們所達成的決議,不是出於一個人的決定。當他們決定了,寫下來,並差人送往安提阿時,他們不是說,經過商議,大主教雅各如此決定……等。他們的說詞充滿尊榮,「聖靈和我們定意。」

這項決定的第一個特色是它的一致性。它代表了使徒,長老,和教會的共同意見;而這種一致的態度,其秘訣在於聖靈的同在。「聖靈和我們定意。」

這項決定是,他們不再為難希利尼信徒,但勸誡他們一些不可作的事。為一切世代所作的決定是:

1.人不需要藉著儀式來得救;

2.在人這方面,要成為屬基督的人,也有當遵行的事。

他們決定不再為難,打擾,強迫他們,或用一些與救恩無關的儀式來困擾他們。然而,接著又勉勵他們,作為一個基督徒,必須持守某些合乎基督的道德標準之態度和習慣。他們必須禁戒拜偶像和姦淫的汙穢,勒死的牲畜及血。這就是他們的決議。

那麼,結果如何呢?歸納言之,就是:安提阿的休息期,為未來事工的豫備期。這次會議是界於使徒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宣教旅行之間,形成了一次必要的停頓,並且一次解決了難題,這樣以後那些猶太教的教師再到各地宣講他們的教義時,就無法仗持使徒或教會的權柄了。這是一個重要的決定,從當時直到今天,都影響著整個教會史。

最後,這個故事如何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可以好好思想他們作決定的方法。有幾個最重要的字燃亮了本段經文:「聖靈和我們定意。」它標明瞭由一個中心向外面事物發展的過程。它最根本的基礎是,藉著聖靈與基督聯合。其次是所得到的結果:教會與聖靈採取一致的行動。沒有聯合,就沒有一致的行動。除非教會籍著聖靈與基督聯合,否則不可能實現一致的理想。耶路撒冷會議給我們看到的畫面是,一群共用基督生命的人聚在一起,沒有個人的私心欲望,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明白主的心意。這是任何團體膽敢開口說「聖靈與我們定意」的先決條件。現今的世代,不管是地方教會也好,或教會聯合會議也好,似乎都不能如此說。我們不得不承認,如今已很少聽到這一類的話了。我們常常讀到,某項決議是經由過半數人同意而達成的,但這是另一回事。絕大多數人的同意,往往意味有少數人心有未甘,耿耿於懷。當我們根據一個共同基礎──想要知道主的心意──來自由、坦白地討論各人的歧見時,我們應該可以達成一致的決定。如果我們參加一項教會會議時,心中早有定見,非要事情照我們的意思辦不可,我們就阻礙了聖靈,使他無法顯明他的心意。但我們若一方面有自己的看法,一方面仍渴望知道主的心意,那麼會議結束時,我們也能像往日使徒時代一樣,以極美的榮耀和能力說,聖靈與我們定意。

今日我們可以從這次早代的會議中學到甚麼功課呢?第一個功課是,基督徒和教會不受希伯來思想的束縛。從某方面而言,我們不受希伯來思想的影響。用另一種說法來敘述這原則:我們得救不需要其它條件,只要相信基督,有聖靈活在生命中,其它諸如洗禮,擘餅,遵守任何儀式,典禮,都不能使我們得救。讓我們如同參加耶路撒冷會議的人一樣,決心不再為難人,不再堅持某種儀式是人得救的必備條件。

第二個功課是,我們需要屬靈生命的律之束縳。基督徒一定要禁戒拜偶像的汙穢,和許多不當行的事;不是因這些違法,而是為了使我們分別為聖。這些外邦人必須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這不是希伯來思想的條例,也不是摩西的律法。早在摩西之前,神已經定下這條禁令。在神與挪亞所立的約,就是正當人類開始一個新的局面時,神就頒下了這一條律法。所以,對猶太教師而言,雅各所引的經文真是滿有智慧。他跨出希伯來的制度,提到神針對人類生命所定下的律法,並且說人都當遵守這些律法。

因此這次會議的決定,具有永恆的實用價值,就是人不必靠著儀式典禮得救;但人必須禁戒偶像忠於神對人類生命的理想,遵守神為人類福祉所定下的律。── 康伯摩根《使徒行傳解經》

 

 

 教會與會議    歐進安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121

   

    親愛的牧長、議員,感謝上主的鴻恩,在上主保守下,領導我們的總會順利經過一年,於今在此召開第九屆總會。在上主保守下,總會雖尚有不盡理想的地方,但實際上,已成為臺灣長老教會,八百個教會八個中會以及山地教會,澎宣地區的領導能力,為教訓方策決定的地方,憲法規則的權威。

    我們長老會是民主制度。教會決策的權威在於議會。一個堂會的最高權威是「和會」;一個教區的權威是「中會」;總會區域內最高權威是「總會」,這不是時代的產物,而是聖經載明的。如同耶路撒冷教會要設立新的制度、長執以協助教會事工,非由使徒指明任意決定,是經由和會而解決。主後五十年,猶太的教會與安提阿的教會關於得救的問題有根本相左的意見時,非由某個人獨斷,而是經由會議(即召開世界第一次基督教大會)辯論而獲得因信稱義的重大結論。

    聖經所教導,基督教的權柄,不是交托於一個個人,沒有一個人可代替基督的權柄,沒有教皇無謬說的根據,更沒有什麼有力者的命令等於基督的聖意。故問題的解決,教理的決定,信條的確立,其權威只在於最高的會議。剛才所讀過的聖經,是第一回在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大會。於是我們發現:

 

一、基督教重大的危機:

    當時的基督教有兩個中心地,代表著二種不同的思想主流。其一,是耶路撒冷教會的律法主義,即主張先成為猶太人然後成為基督徒。其二,是安提阿教會的福音主義。結果此二思想發生衝突、爭執、終於為此而召開耶路撒冷大會。這是基督教存亡的關頭,獨立否?寄人籬下否?全系於此會議席上,假若耶路撒冷教會的律法主義占了優勢,則基督教必然成為猶太教的一宗;幸而上主聖靈的引領,使這次大會有正確的判斷,「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11)。但願主神的靈今天也與我們的會議同在,領導我們保守祂的福音。

 

二、趨合於一:

    此次耶路撒冷大會形勢很不穩妥,有人數眾多,據有地盤,主張守律法的南部派;也有人數寡少,無地位,主張因信稱義的北部派。照通常的看法,保羅的主張雖對,但不通過的可能性極大。在所謂「寡不敵眾」的原則下,保羅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盡了最大的力氣,堅決主張那純粹基督的福音。

    感謝主,教會的會議與社會不同,社會的議案在爭取權勢、名譽、地位,擁護自己黨派的提案,征服異己,弱肉強食。所謂議會是議員自導自演、出盡風頭的絕好機會。可是,感謝主,在聖靈引導下,此次耶路撒冷大會,南部有力的柱石、彼得、雅各,不順人情而起贊成保羅的真理。那形勢危急,易於決裂的議事;終於歸於一致,合而為一,福音真理得到大的勝利。

  諸位牧長,我們的議會最重要的地方也是趨於一致的精神。耶路撒冷議會最大的目的及成就就是找出真理,圖謀一致,我相信這正是我們的目的與所欲追求的成就。教會的議會若失卻和睦、互相執意、不相讓步、彼此攻擊,甲乙分裂,使用血氣,破壞秩序,是大大的辜負主,故我們在開會時守聖餐,其用意即此也。願南北的界線在主裡成為一體,共同策勵圖謀主的事業,這才是基督的聖會,也是教會會議的本質。

    你希冀我們的教會發揮最大的能力為主效勞嗎?你是否體會到今天我們教會主倡百周年倍加運動,正如當時約書亞帶著以色列人進攻迦南地?為要達成此重大的事業,那麼,我們必須趨於一致,盼望在會議中,能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全體合而為一榮耀主名。

 

三、福音的根本問題:

    在此次會議中,我們發現他們在討論一件異常重要的問題,即一面屬於教理;另方面是宣教事宜。傳福音、強化傳道是基督教最要緊的題目。第一次耶路撒冷大會也正是在議論這些問題。

    各位牧長,我們總會最緊要的工作是什麼?我們的憲法規定總會首要的任務是「傳道」,所以總會的規則、組織財政、事業、無一不是為了集中力量,宣揚福音而存在。我們應該努力使總會成為「傳福音的總會」;各種的會議,應集中精力成為設教傳道的推動力。

    但是照我個人的觀點,晚近我們的教會對傳福音比較退步,亦無熱心,而只有多設機構,以計畫代替實際行動,真是所謂「紙上談兵」。我不反對計畫,但若使計畫代替了實際行動,那麼其計畫就有損無益。一個議員當了十幾個職位,那裡有餘力傳福音?故我希望最好總會機構簡化:勿使少數人擔當過多的職位,而失去其職責。同時總會該認識福音的根本問題,全力推動宣教的事工,使總會成為倍加運動,全台歸主的大本營。

    各位牧長,我們就為此而召開了五天的會議,但願這幾天的會議,至少成為今後一年的指導原則,與影響今後臺灣教會傳道設教的大事業。故求主聖靈在我們會中領導,使此屆會議有大的成就。

   

                為何試探神    吳德聖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121

 

    耶路撒冷會議是在初代教會史上,是一個很重要的會議,此乃決定基督教整個前途的會議,基督教要成為猶太教之一派,或成為全人類拯救之宗教,乃受此會議之影響。

 

一、以傳統試探神(15)——

    猶太人想要以他們的傳統禮儀來加在得救的外邦使徒身上,主張外邦人也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才能得救。以色列人是神最先揀選的民族,那時神吩咐他們受割禮,以割禮為特別的記號(利十二3);但耶穌基督的救恩,並不是靠任何外面的記號或條件,這是神的恩典,神的旨意,但人想要以自己的想法,過去傳統來改變神的旨意,向神表示懷疑,否定神救贖的完全性,以此來試探神。假如基督教需加上猶太教之禮儀,則它只能成為猶太教之一支派而已,這不是神的旨意,是人要改變神的計畫,是人要試探神。

 

二、渺視神的恩即試探神(611)——

    彼得在議會中起來發言,證明外邦人得救是出於神,他提出幾點:

  1)他本身清楚知道他蒙揀選去傳福音給外邦人,如到哥尼流家去完全是出於神的啟示與帶領。

  2)神是知道人心的神,人若真實悔改,神便接納且賜聖靈作見證,哥尼流全家即是(傳十44)。

  3)信是唯一得救之條件,藉著罪蒙信得赦,心得潔淨。耶穌在世時,親近祂的罪人,病人,皆因信心而得赦罪,得醫治。

  4)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11),救恩完全是恩典,不是靠儀式或行為,即然是恩典,人就不該加上任何條件作得救的條件,猶太人本身知道守摩西的律法是如何困難,若要外邦人也必須守割禮守律法,等於是將不能負的軛放在他們頸項上,更是試探神。在此試探原意乃試探神的耐心,激動神的忿怒,使神的耐心達到極點。以色列人在曠野試探神,不相信神的拯救要帶他們進迦南,埋怨一次一次反抗神,這是試探神,終遭刑罰(民廿一6),多少時候我們在信仰生活上不相信神的恩典,懷疑神的愛,等於是試探神。

 

三、故意難為弟兄即試探神(1221)——

    雅各在會議中的發言,幫助耶路撒冷會議有圓滿的結果,他以舊約先知的預言來見證外邦人憑信心得救是神早就應許的事,所以我們不說難為歸服神的人(19)。結果雅各提出幾點具體的建議:

  1)吩咐外邦人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

2)不吃勒死的牲畜和血(20)。

這些提議使猶太人接受,遂寫信給外邦使徒。

我們在信仰生活上要常警惕自己,不要以自己之方法,思想,傳統來試探神。

 

   為甚麼神不許我們吃血?    王明道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231

 

    讀經:「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太,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做首領的。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弟兄的安。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裡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裡去,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他們既奉了差遣,就下安提阿去,聚集眾人,交付書信。眾人念了,因為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徒十五2231

    使徒並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所以寫這一封信,就是因為有幾個信基督的猶太人,堅持外邦人必須受割禮才能得救的主張。他們寫這封書信,向外邦的教會證明這種道理——受割禮才能得救——並不是使徒們所吩咐的。以後使徒們說:「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使徒們說明受割禮在外邦人身上事一個重擔,是他們不容易擔的。因此聖靈和使徒們定意,不把這個重擔和其他外邦人不容易擔的重擔放在他們身上。但「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事卻是必須遵守的。這封書信極清楚的告訴我們,外邦的信徒不是必須遵守神給以色列人的一切律法,但這四件事卻必須遵守。

    這四件事既是聖靈和使徒規定吩咐外邦教會遵守的,那樣,我們今日是不是也必須遵守呢?當然是的。但今日有許多信徒竟一點不注重這幾樣事,特別是吃血,並勒死的牲畜,這兩樣事。我在許多地方看見信主的人吃血。他們一點不覺得這是不當作的事。有人告訴他們不可吃血的教訓,他們竟會說這是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與今日的教會沒有關係。有一次竟會有一個傳道的人用「入口的不污穢人」這句話,來證明信徒可以吃血。一個傳道的人竟會不知道神為甚麼不許人吃血,一般普通信徒不明白這件真理,更不足為奇了。我們當知道,神不許人吃血,並非因為血是污穢的東西,乃是因為血裡有生命,血能贖罪。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翦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牠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翦除。」(利十七1014

    在這一段經文中,很清楚的告訴我們,祂所以不許祂的百姓吃血,並不是因為血污穢,乃是因為血裡有生命,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是我們都很容易明白這一件事。無論是人,或是甚麼別樣活物的生命,都是在血裡。一個人因為某種病割去一隻臂,或兩隻臂,仍然可以活著。一個人失去兩隻腿,也可以照常存活。但如果一般人身體的任何部分都未曾傷殘,只是將血流盡,便再不能存活了。一個人如果受傷流血不止,最要緊的就是設法使他止住不再流血,恐怕他流血過多以致喪命,這是稱有常識的人都能明白的。拿我們所知道的這些事實與神的話相對照,便曉得血裡有生命的話是千真萬確的。

    血能贖罪是甚麼意思呢?我們要明白這個意思,必須先知道在神面前犯了罪的人應當受甚麼刑罰。「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怎麼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結十八4)「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死就是奪去生命的意思。

    生命既在血中,那麼,流了血就是奪去了生命。一個人犯了罪便應當死;換一個說法,就是他的生命應當被奪丟;再換一個說法,就是應當流出他的血來。但神因為要拯救這個犯罪的人,便為他預備一個用血贖罪的方法。

    這個方法就是宰牛或宰羊,流出牛羊的血來,在壇上為他贖罪,他的罪便蒙了赦免。這個辦法的意思乃是說,一個人犯了罪便應當死,應當流血,但如今一隻牛或一隻羊站在他的地位上替他死了,替他流了血,因為已經有那一隻牛或那一隻羊替他死了,他便可以不死,可以不至流血,他的罪也就得了赦免。

    但牛羊果真可以替人死麼?不能,神不過用牛羊作一種豫表罷了。他在世界上第一個人犯了第一次罪以後,便用羊作豫表,指明將來有一位無罪的義人要為罪人流血舍生。他在伊甸園中為亞當夏娃作皮衣服所殺的羊,他在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那一夜,吩咐以色列各家所殺的羊,他在西乃山降律法的時候,吩咐以色列人獻贖罪祭所殺的羊,都不過是一種豫表,告訴他們說,將來要有一位無罪的義者為世人的罪被殺流血,要拯救世人脫離他們的罪和罪的刑罰。

    果然,時候一到,祂所預備的那一位義者來到了世上。神為祂所預備的那一位開路的先鋒為祂做了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9)祂不是羊,祂是神的兒子。但因為祂未曾到世上來以前,神多次用羊豫表祂,所以便稱祂為『神的羔羊。」祂來到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工,便是藉著祂的死和祂所流的血,「除去世人的罪孽。」

    果真是這樣。祂傳道幾年以後,人把祂釘在各各他山的木頭上。祂的血被流出來,祂的生命被奪了去。祂在那裡「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祂並沒有犯罪,日裡也沒有詭詐。」祂不當流血,祂不當死。祂所以流血,就是替我們流血,祂所以死,就是替我們死。我們都犯了罪,我們都是該死的人。我們都當流血,都當死亡;但因為祂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流血,替我們死,所以有福音傳給我們說:「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

    又說,「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又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三1415)因為神用血為我們贖罪,因為我們是藉著血得著救恩;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神在舊約的時代怎樣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血,祂在新約的時代也照樣吩咐我們不可吃血。祂給我們的這條命令,就藉著使徒的手傳達給了我們。

    至於神禁止我們吃勒死的牲蓄,也是與這個真理相連的。因為勒死的牲畜未曾放出血去,牠的血仍在肉中。我們如果吃勒死的牲畜,當然不免也吃了血。惟有宰了的活物,已經把血放出去,所以我們可以吃。因此無論是走獸,是飛禽,如果未會放出血去,我們便不可吃。

    神未曾將祂在舊約的時代賜給以色列人的那些關於食物的禁條,賜給我們,吩咐我們必須遵守。但不可吃血和勒死的牲畜這兩條禁令,我們卻是與禁戒祭偶像的物和姦淫這兩條禁令,應當同樣的遵守。因為這是聖靈和使徒給外邦教會的命令,沒有人可以否認的。

    我國的教會更應當注意聖靈和使徒寫給外邦教會的這封信,因為我國拜偶像的人和祭偶像的物是那樣多,國內大多數的人又是習慣吃血的,沒有知識的信徒若得不著合宜的教導,便不免在這幾樣事上犯罪了。

 

         耶路撒冷的天書    蘇森錐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329

   

    使徒行傳記載保羅在外邦傳道的情形,常受到猶太人的搗亂、攪亂、甚至用許多手段加害,謀殺,可是保羅不顧生命,為主的福音努力,在外邦建設教會,但有一個問題,非徹底解決不可,即割禮問題,因屬神為他們辟開外邦傳道門戶,好多人要接受福音,這是神的旨意。

    時猶太人與掃羅,巴拿巴辯論,信耶穌是否需要遵守割禮?猶太人是主張說:必須,保羅與巴拿巴看是不必,總之為這事爭論許久,眾門徒就規勸保羅,巴拿巴,並教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因此。

 

召開頭一屆宗教大會

    又是這書信(天書)的緣起,依據這會議的結論:是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除去這四件當禁戒的事以外,並無其他靈性上嚴重的問題,這事於一般人看來,姦淫的是誡命中要緊之罪案,於法律上比強盜殺人,或許是小一點,若謂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勒死的牲畜和血的事,系是舊約時代的戒律,於新的恩典時代,以感謝就分別為聖,以感謝就得吃,在通俗的觀感,是近於迷信,不近科學的事云云。

    然這事於當時會議,並不是一個平常事,因為在外邦爭執既久,不能為等閒看,尤其是宗教頭一屆會議之決策,於是就派遣,于耶路撒冷為首領的弟兄巴撒巴,猶太和西拉與他們同去,並帶有會議時所決的書信(紀錄),此乃表明他們慎重這事。

 

外邦人歸主的重要問題

    根據聖經所記,這會議人員,有包括使徒,長老,外邦教會代表,外邦的使徒,由外邦來的猶太人,並有法利賽教門的信徒,即弟兄姊妹。聖經告訴我們:使徒和長老聚會面議這事(割禮問題)辯論已經多了,彼得就站起來說:「諸位弟兄你們知道神早已在你們中間,揀選了我。叫外邦人從我口中得聽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為他們做見證,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給我們一樣,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現在為什麼試探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徒十五611)彼得這樣見證,並闡明了得救的根源,意則無須擔負割禮之軛。眾人都默默無聲,而聽巴拿巴和保羅遊說,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他們都住了聲。

    雅各,在席上站起來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方才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剩餘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所以據我的意見,不要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

    禁祭偶像的污穢和姦淫

    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又28節說:「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就好了。」

    這決策乃是外邦信徒。受聖靈感動,親自所經歷的見證,並眾先知自創世以來所預言,記載於聖經裡。

    這決策要使信徒,在教會裡遵行而規定的,又是新約時代的出發,絕不能視此為敷衍,或與外邦人所不能負割禮之重軛看,於是分化屬靈生活上之建造。

    這事按著筆者看,這事當與使徒信經並行,但是見解有所出入,有多少教牧看為不重要,甚至有人看生血為滋補品,或謂肉是血結成的,除非不吃肉,否則都會吃到血云云。

    總之論到這四件事,都是有關內在與外在生命增長的問題,卻不是律法,或看為犯罪問題,乃是教會與世界分別為聖的事。

    關於吃祭偶像的東西,在哥林多前書八章宋博士講經集,是這樣講:論到吃祭偶像的物,為了愛心的緣故,應當不要吃,免得惹主的忿怒,並免得弟兄因你而跌倒,因為體貼肉體,不但自己遭災,也能使教會的弟兄跌倒。

    哥林多前書十章1922節:「我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什麼呢?或說祭偶像算得什麼?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麼?我們比祂還有能力麼?」這都是信徒要與世俗的交遊上,應該分別為聖的聖言,絕不能馬馬虎虎有所分支的見解。

    假使許多信徒就是要從教會。而又脫不了世俗。因為我們是居於大多的拜偶像的外邦的環境裡,你一不慎,隨時隨地可得落在他們的圈套裡!所以我們更不能輕看,免使這軟弱的弟兄姊妹的心思念頭有所分化,而落入魔鬼所設的大圈套裡,這實不可不慎的事阿!關於吃血和勒死牲畜的事,這是關於生命的問題。

    挪亞以前只吃蔬菜,挪亞出方舟以後,神才許人吃動物;但聲明要禁戒牠的血,因為血是帶有生命的東西。在新約時代,由這個會議裡,不但提禁血的事情,並且提勒死的牲畜,(勒死的因為血沒有流出來,所以仍帶有生命)只因為我們要尊重,我們所蒙應許的獨一的寶血呢!同時還要吃祂的肉。

    這血是新約主與我們所立的約!宋博士說:「我們愛我們的主要高舉寶血,照猶太人的律法,不可食血,凡干犯的人必被致死,為何這樣厲害呢!乃是要叫人尊重主的寶血,不至藐視主的救恩,舊約一切的禮儀乃是新約的豫表,我們不吃血為的是紀念主。」

    至於姦淫是內心所發出的敗壞淫欲,是十誡中的罪案,也是內在生命成聖的問題。割禮不割禮屬外在的問題。禁戒的事與屬靈生命增長即分別為聖的問題,這會議雖像人意,但會議是完全依據聖靈的帶領。和使徒在外邦傳檜音所經歷見證根據,聖經和先知的預言藉著聖靈和使徒所定意的決策,而寫出的書信,可稱為天書,這會議也是最高屬天的會議。

    又為外邦即本族的教會,所要尊崇的屬靈生命增長與成聖的重要問題,也為我們現在教會所宜重視的生命的事情,我們愛主的教會也愛弟兄姊妹走成聖的道路,當信聖經所定規下來這不可少的決策吧!願主祝福,阿們!

 

          論禁戒之物    蘇森錐

                 經文:使徒行傳十五章2829

 

    因為在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情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論到祭偶像之物,和血,恐怕有人要說,現在是恩典時代,凡事藉著感謝來吃,主就為我們分別為聖,或感謝來吃,就可成為聖潔,這些話都使我忐忑不安!直到我知道了過往的事,神怎樣在不知不覺之中,如何用大能奇事,把我們分別出來,這就是神在祭偶像之物,惡劣環境裡,把我家分別為聖,使我們脫離,這玷污污穢之罪,而為神的子民,這是我清楚的經驗,所作之見證了。

    當我預備這個題目而又選讀上面那段聖經之後,相繼而讀而禱告,直到拜六的下午那時,才又把卅九年的吃血之事,如何受了神的管教(原來以為是生日宴客,受神的責備)後便知道了,神在祂所愛的兒子身上之教訓,使我成為蒙恩得贖的兒女,茲要把見證傳揚出來,使弟兄姊妹們,作為參考,也幫助同屬主的聖徒,有更清楚認識主如何之恩待及管教我家,使大家得有日日長進,漸臻於愛神和認識神的道路,阿們!

 

一、不守主日

    欲赴偶像的筵席的教訓:當我內子信主參加禮拜經過幾年的光錄,一主日,是她娘家,十月十日王爺佛誕,謂比過年更要熱鬧,那時當然還不曉是祭偶像之物不可吃。就由我媽媽的鼓勵高呼便相伴而去,當要上山爬嶺之際,她裡面受了聖靈的壓迫,越走越無氣力,她便告訴媽媽說:我為什麼這樣沒有氣力,媽媽就說我們來祈禱,求神加添我們的力量,那知道就是神使你明白犯罪的事呢—!直到快到娘家的前邊,就在過木欄時,路不算十分崎坡的地方,便摔了一跤,把右手腕折斷了,我媽媽看見她的腕骨露出來,便喊叫起來說,四阿!你的腕骨斷了!她俯下一看,眩暈過去,只得在娘家停留一下,用轎抬回來,趕遠找醫生醫治,在路上,她就醒悟了今天是主日,因走不應走的路,而致如此,她便叫抬轎的先到禮拜堂去,請先生和會友共同替她禱告認罪之後,再去找醫生,這是一件事。(但那時仍不知為禁戒吃祭偶像之物,是為我們分別,為聖屬裡管制與恩膏的教訓)。

 

二、讓女兒的疾病得冕沾染污穢之物

    第二件事就是我們每年春冬都有拜祭耝宗,那年該是輪到我家值祭,我爸也就因為祭祖宗之事,不肯推辭祭事,而擔當這祭業之事,適時我的大女孩患極嚴重丹熱症,只是完全靠信心祈禱,請醫延治,那裡有心去沾染這祭事?第三件事就是長子印川患痢疾,在極嚴重的時期必需禁口,那是爸爸值祭張府郎君盟,這是南樂清曲的結社,為典樂祠奉祭典與敬拜的結盟,當然我們也沒有心可以嘗此祭穢之物,直到妻子相攜家小來台,講提前事,那時只知道是如何靠信心得勝了疾病的醫治,那裡知道神為我們分別了,不吃污穢偶像之物呢!(在疾病上面)

 

 三、吃血喪子

    當我要為這以上三事為題講見證「論污穢之物」讀上面所提經文時又得到光照,關於吃血的事,記得在民國卅九年的八月二十三日以後的事,那天我好好的帶著小孩子掃羅(已受幼洗)去六龜街上作禮拜,是請員警所主內弟兄黃巡宮主理,同時因為他要遷調到鳳山警察局,我們共同決定下午晚上設宴為他餞別在我家裡預備,並在宴後仍到六龜聚會。大家約好於上午禮拜完後,我用腳踏車載掃羅回家,因他是第一次乘車,車過本橋時又踏的太快,上坡下來的時候,他呼了一口長氣,路上就有發燒,當以為是曬日頭的關係,及後熱仍不退,我以為睡了就好了,我們吃過午飯,便開此預備宴客的東西,就在那裡把一隻鵝掛在梁上來宰,藉此可以把牠于宰殺之時,在牠喉嚨吃吸牠的生血,說是很補養身體,當在吃鵝血的當兒,掃羅小孩,便由內房床上走出來看我,並且笑我,那時以為奇異,但因怕他發熱暈眩,仍抱他返回睡覺,熱仍未退,直到宴會完了還是熱著,我以為早晨吃了很多黃豆恐積在胃裡,便預定到六龜作禮拜後,買些大黃樸硝給他通通大便就得痊癒,那知道這藥就成了他的致命傷,到第二早晨未及24小時,便抵賴不住,神就將他的靈瑰接回天家去了!這是件極其悲傷可痛的禍患,六年之後,才搞清楚明白,是為著我吃血所生的罪果,這事以後使我們這幼稚嬰孩的屬靈生活中,受了很大的打擊!

    可是這些恩膏的管教,我在長久的年日以來!也才知道神如何在早為我們預備一切起伏不平坦的道路與境遇,使一步一步學習了祂的功課,使我越來越明白神的恩典,和慈愛,管教,當時真是厭惡悲傷交雜得不到一個結論!鄰居和同事們以及一般世俗往來的朋友,都說:你的神在那裡呢?!幾年來的徒勞盡心的事奉,如今連你最疼愛的孩子都不能盡其天年?這是何等可傷的事阿!可是神在無路之中預備我成聖的道路呢!約翰壹書二章27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感謝主,祂所賜給我們這些恩膏的教訓,使我在十年來得以漸漸在祂裡面建立和造就,當我明白這些事之後,使我更進一步,知道我兒掃羅之死,不是徒然、冤枉、失錯而死的,竟是神在我家如何預定,行更大的恩膏的教育,我們現在更知神所預備的,在祂每一兒女的道路(並在一切環境上)是在先的!不是出於臨時的!

    所以聖經裡說:你的頭髮每一根神都數算過,又說那二文錢的雀鳥,沒有神的應許,都不會售賣到被宰之地,我們也不能增添我們壽數的一刻……。故此我明白,我兒掃羅之死,是六年後的事,妻斷腕是十年後的事,我才明白了神對我們慈愛的教育,這些事都是神在我們的家,在不知不覺中,行了何等重大的管教,這永不能忘記的恩膏,在我得著這些光照之後,才知道我能有今日的恩榮,都是神的帶領。

 

四、這嚴格慈愛的管教

    約翰福音十五章2節:「凡結果子的枝子,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不會結果子的,他要剪除並燒掉,所以一個屬主所愛的基督徒,是有更多的試探與試煉,及主常允許許多患難災殃臨到,為了給信徒成為祂所喜悅的器皿,這些都是給我們有更好的教訓與督責的恩膏,可使我們越走在苦災中,所得到想像不到的平安與喜樂!是一般世人所想像不到的。)

    結論:這偶像污穢之物,和血以及勒死之物都是有關於屬靈生命的禁戒,實不可作無關痛癢的事,隨意聽憑私欲無分彼此,神是聖潔是公義的,不能看有罪為無罪,故在每一受贖的兒女,在你的不順服時,就有聖靈要管制你,(在我們不知不覺中間神尚且行如此之管教),使你得完全的降服在主裡面,過著凡事感謝,凡事讚美,富有恩榮與慈愛的永生生活,願神祝福祂的兒女,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