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九章拾穗 【徒九1】保羅一定有一個拉丁文的全名,裡頭有三個字(例如羅馬皇帝凱撒大帝的名字是該猶、優流斯、凱撒),第一和第二個名字是全體家人所共有,但保羅的前頭兩個名字都散佚了。第三個名字才屬自己,即保羅(Paullus)。他出生第八天行割禮時,取了一個猶太名字:“掃羅”,可能取其字義:“求得”,也可能紀念歷史上著名的掃羅王。掃羅是家中用的名字,他家人說猶太地通行的亞蘭話,但保羅自幼便能講希臘語,且懂拉丁文。關於保羅的詳細生平,請參《保羅新傳——翻天覆地——使徒》。 掃羅(後名保羅,十三9)熱心傳統的猶太教信仰(加一14),把基督徒當成異端,運用猶太公會的權柄,四出捉拿信徒,照猶太人的律法來定罪。──《啟導本聖經註釋》 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 與“仍然”相應的副詞,將本節與之前的事情連接。司提反殉道,耶路撒冷的希臘派基督徒分散後,保羅仍然繼續逼迫基督徒。保羅瘋狂逼迫基督徒的原因,有兩種解釋:第一,從心理角度解釋。由於保羅的自我意識,看到以司提反為首的基督徒屢次遭逼迫,仍然持守信仰——相信基督是彌賽亞,他受到極大的震憾。同時,看到猶太教的形式主義和腐敗現狀,他可能對猶太教產生懷疑。如此的矛盾心理,使他意識到如果承認耶穌是彌賽亞,自己一切的努力將付諸東流,只能被看為罪魁(提前1:15)。心理鬥爭、疑惑和矛盾使他瘋狂地逼迫基督徒。但這種解釋並不具說服力。第二是普遍被接受的見解,認為保羅忠於舊約祖宗的遺傳,盡了其所能。作為基督教的外行,保羅認為熱情滿懷的基督徒是危險的分裂主義者。尤其是目睹基督徒的熱心和固執,他更下定決心斬草除根。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1~31】在本書三次提到保羅的悔改(22,26章)。路加重複同一件事,希望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在教會史上,保羅所占的比重很大,因他活躍的事工,福音能擴展到世界各地。如果保羅只向猶太人傳福音,不會帶來基督教和羅馬政府的正面衝突。保羅擔當外邦人使徒(加1:1,16),並非是自己的計畫(羅11:13),而是神永恆的預定。保羅最適合作外邦人使徒,他出生在基利家的古都大數,此地在B.C.1世紀是希臘哲學的誕生地,位於東西方合流地帶,希臘哲學、羅馬世界觀及東方神秘主義混合形成此城的文化。保羅生長在這裡,必然受到這種環境的影響。他書信中巧妙的諷刺筆法(林前1-4章)、嚴緊的邏輯體系顯露他所受的希臘教育,並且他在迦瑪列門下受過嚴格的希伯來教育,他也是少數具有羅馬公民權的猶太人(22:25)。保羅的悔改成為外邦宣教的歷史性事件。如此周密的裝備和訓練,是神為預備合用的器皿而作的工。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2】「求文書給大馬士革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准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 “這道”一詞,顯然是指基督教的信仰(九9、23,廿二4,廿四14、22)。這個詞的背後有一觀念:“主的道”(十八25、26),就是救人的道(十六17)。神已經定規,人若要得救,就要以這道為生活方式(參考十二14);信徒認定他們所走的道路,就是這條神唯一的道,以致這個詞有特定的用法。──《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3】由耶路撒冷到大馬色大約有一百四十哩,步行需時約一週。與保羅同行的旅伴只有公會的官員,一些類似警察的人物。 大馬色,世界最古舊的一個城市。在將到大馬色時,要爬登黑門山,而大馬色則在其下,正是綠色平原中的一個可愛的白色城市,『翡翠杯中的一些珍珠』。──《每日研經叢書》 忽然天上發光: 保羅前往大馬士革途中的經驗,成為他一生宣教和神學生機勃勃的動力。真誠火熱的信仰經歷,遠勝於冰冷的理論知識。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3~4】保羅將到大馬色的路途中,忽遭阻礙。約正午時分(廿二6),一道強烈的光突如其來地把他包圍,又有聲音對他說話。這是神啟示顯現的兩種徵兆。大光是神的榮耀的表現,又因一般人都知道沒有人能看見神,難怪這光的能力會導致眼瞎。當彼得在監裡的時候,天使的顯現也同樣帶有大光(十二7;參太十七5)。聲音也是神啟示的特徵(出三1~6;賽六8;路三22,九35),不過這一次是耶穌自己的聲音。因此,可以說保羅曾與復活的耶穌相遇,聽見過祂的聲音。在其它經文,保羅提及神將祂兒子顯現給他(加一16),又更進一步說見過耶穌(林前九1;參十五8)。從九27;廿二14、15及廿六16三處經文看來,這一節的解釋也是如此。路加並沒有說明耶穌以什麼形象顯現給保羅看;保羅必須問說話的是誰,是有很特殊的涵義。這兒記載的,是耶穌從天上的顯現,而不是祂升天之前的顯現,因此我們不能當祂以普通的形象顯現,以致人會將祂與一般旅客混淆(路廿四15)。這一段記敘的重點,全落在對保羅所說的話上。你為什麼逼迫我?這話直接針對保羅當前的任務而發;他以為要去攻擊的是一群以異端方式敬拜神的人,其實他乃是攻擊一個在天上有代言人的團體;攻擊信徒,就是攻擊這位屬天的人物。──《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4】掃羅迫害的是信徒,主基督卻問,“你為甚麼逼迫我?”基督把信徒和自己當成一體。──《啟導本聖經註釋》 你為什麼逼迫我: 表明基督和教會一體的最好例子。掃羅殘害信耶穌的人,耶穌卻斷言掃羅逼迫自己。聖經還把教會和基督的關係比喻為身體與頭(西1:18)、新婦與新郎(啟21:2,9)。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5】主啊!你是誰: 猶太人不會直接稱呼耶和華之名,讀聖經時,遇到“耶和華”就用“阿都乃”(主)代替,是受律法第三誡的影響。因此,對於猶太人,“主”就是指耶和華神(出3:13-15)。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掃羅聽到這話,受到無法言說的衝擊。面對眼前超然顯現的耶穌,對過去不義的行為感到極度恐懼,所以他不得不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掃羅遇見主耶穌是他人生的轉捩點,認識到自己的無知(林前3:7),轉而成為委身耶穌、極其謙卑的使徒。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5~6】保羅的回答充滿胡疑困惑,“主啊,你是誰?”這話並不一定表示他認出那發言人的身份;“先生”(即主啊),這稱呼是對任何屬天人物理所當然的尊稱(十4)。他所得的回答,明明說是耶穌對他說話,正是他所逼迫的那一位。因此,這異象對保羅的作用,就是告訴他,逼迫信徒就等於逼迫耶穌(路一16);更重要的,就是他所逼迫的耶穌已經有了屬天的位份,證明祂已被神悅納高舉。這樣,保羅向神的熱心,卻變為攻擊神,因為是神叫耶穌從死裡復活。這種生活方式必須終止,他要起來往城裡去,接受未來工作的新指示。這個帶權威的命令,保羅若真心事奉神,就必然順從。在幾段類同記載中,這些對話似乎稍有出入,但是每次記載的整個情景,內容上並沒有基本上的偏差。這段記載中後來由亞拿尼亞向保羅說的話,在廿六16、17卻正是在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說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7】「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當時的啟示祇有保羅看見,同伴並沒有份兒。不過,他們也看見不尋常的景象(孔瑟曼 p.58)。他們停步,說不出話;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根據廿六14,他們看見光,就僕倒在地,又根據廿二9,他們看見光,卻聽不見聲音。布魯斯(Book p.197)認為這段經文中的聲音,是指保羅的聲音,同伴所困惑的,是保羅與一個看不見的人說話。不過,這似乎不大可能,因為這句說明是緊接著耶穌的話,而且用字與廿三9相似。──《丁道爾聖經注釋》 比較二十二9;二十六14,此三處經文似有出入,其實可以彼此補充。同行的人聽到一種“響聲”(
希臘原文為phone),但聽不出說的是甚麼。──《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7在大馬色路上,保羅的同伴也聽聞那從天上來的聲音嗎?】 使徒行傳首次記載保羅于大馬色路上遇主是九7,第二次記載在二十二9;關於與保羅隨行的人,第一與第二次記載顯然有衝突。究竟他們是否聽聞從天上來的聲音呢?使徒行傳九7記載:「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akouontes men tes
phones),卻看不見人。」但使徒行傳二十二9卻指出:「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ten de phonen ouk ekousan)。」 希臘原文的意思根本沒有衝突。若只聞聲音而不懂其含義,希臘文的「聽」用所有格動詞;若聞聲並懂其義,則用賓格動詞。因此,將使徒行傳九7及二十二9放在一起,可知當時隨行的人只聞聲音(就像約翰福音十二28,天父向聖子說話,群眾還以為是打雷),唯獨保羅才瞭解聲音的含義(九7:ekousen phonen,乃賓格)。聲音初響起來時,保羅也還不瞭解其意義;徒二十二7;「我就僕倒在地,聽見有聲音(ekousa phones)我說」。但無論九7或二十二7,都未有用賓格動詞指隨行的人聽見聲音。 同時參閱前後兩段記載可知,隨行的人聞聲但不解其義,也看不見復活主的榮光,卻只見一團光。使徒行傳二十二9說他們看見光,而九7指明他們看不見在光中的聖子。兩段經文清楚顯出保羅與隨眾在同一事件的不同理解。──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徒九8】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 表明掃羅在大馬士革的經歷是活生生的見證,不是空虛的幻想。也表示掃羅過去如同睜著眼的瞎子,未看到律法和福音的真象。如今因著聖靈的洗禮屬靈的眼睛開了,真正明白了十字架隱藏的奧秘。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8~9】保羅被烈光刺激的本能反應,自然是閉起眼晴。等到他開張雙眼時,卻仍然看不見東西。這現象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尋常,可是從他得治癒的方式看來,這卻是一種超自然的作為造成的。他軟弱無力,要他的同伴領著,來到大馬色。在那裡他禁食三天,必然仍在震驚中,尚未復原,也可能逐漸體會自己的罪孽深重,而滿心懊悔。──《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10】亞拿尼亞: “主是仁慈”之意。是敬虔的門徒(22:12),在大馬士革受到猶太人和基督徒的尊敬。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10~12】同時,主已為他的呼召作下一步的行動。一位叫亞拿尼亞的信徒(參廿二12論及他的品德),作了一個夢,主對他說話;這情景叫人想起撒母耳記上第三章,撒母耳聽見神呼喚他,不過這裡的主一定是指耶穌。亞拿尼亞要到“直街”一間屋子那裡去,他會見到一個大數人叫掃羅。掃羅正在期待他到訪,因為他在祈禱中也得一異象,見一個叫亞拿尼亞的人來替他按手,醫治他。因此,這個安排有雙重異夢的印證(參哥尼流和彼得的故事,十1~23)。──《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11】上帝給亞拿尼亞的信息,叫他一定要去幫助保羅;而指示他去『直』街。這不只是大馬色從東到西的直街,更是大街。這街分三部,中間的一部是給車馬交通用的,兩邊的人行道則是步行的人熙來攘往,商人坐在他們的小攤位上做買賣的所在。──《每日研經叢書》 “直街”今天仍在,是貫穿大馬士革城東西的一條大街。這裡首次提到保羅的故鄉大數。──《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12】「又看見了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 “又看見”指在異象中看見,是異象中的異象。主在異象中告訴亞拿尼亞,大馬色城內另一處地方,掃羅也正看見異象,見到亞拿尼亞來按手在自己身上。──《啟導本聖經註釋》 按手: <出2九10,關於按手>。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13~14】亞拿尼亞對掃羅這名字並不陌生,他抗議說,照他所知道的,這個人是教會的勁敵。多方消息傳來,說他在耶路撒冷大施毒手;他到大馬色之行的目的,也很快傳開了。這句話的效果,刻畫出保羅悔改的奇妙,同時將他昔日的生活形態,與他行將投身的新使命,作了強烈的對比。這裡還有兩個描寫信徒的新字眼。聖徒(九32、41,廿六10,參二32,廿六18)是保羅常用的字,表示信徒是分別出來事奉神的,必須有合宜的品格。一切求告禰名的人回應了二21(珥二32),又在廿二16再度出現,吩咐保羅要受洗(再閱林前一2)。──《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13~16】信徒都知道保羅是殘酷的逼迫者。這成為信徒接受掃羅的一大障礙。主知道這種局面,親自向亞拿尼亞啟示,說明保羅歸信的事實,讓他為保羅辯護。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15】保羅是神所揀選並且“分別出來”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器皿(羅一1;西一1)。──《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15~16】或許有人覺得亞拿尼亞這話,表示他對神不順服,他應該知道神比他更清楚!可是他這樣說是十分自然的,而且在這一段話裡;更引入神選召保羅作僕人的宣告。廿二14~16同樣事件的記載中,這句話是由亞拿尼亞向保羅說的,論及神對他未來角色的指示。神已立意呼召保羅作祂的工人,他的任務是要在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面前,宣揚神的名。這兒神選召的觀念,與廿二14,及廿六16相符合,也與保羅在加拉太書一15所表白的相合。宣揚我的名(to carry my name)是個很特別的用法,表示為耶穌作見證(參九27)。外邦人,君王,和以色列人,代表了三大類人,保羅後來果真在他們面前作見證;這些字的排列次序很特別,強調出保羅奉派去外邦人中間作工。宣揚神的名並非易事,包括要為耶穌受許多苦難,這與當初他加害信徒成了尖銳的對比(九13)。忠心為主作見證的代價極重,傳福音的人因此多受苦難;對於這一點,使徒行傳仍絲毫沒有掩飾。──《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17】被聖靈充滿: 聖經多處論到聖靈的洗禮、聖靈充滿、聖靈的恩賜。在此簡略論述它們的意義和關係。聖靈的洗禮與施洗約翰的水的洗禮、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及哥尼流家聖靈降臨有區別(可1:8;徒1:5;11:15)。論到洗禮的意義和功能<1九3,關於水的洗禮>,可以區分水的洗禮和聖靈的洗禮,但也無法嚴格區分。洗禮意味著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可10:38;羅6:4;西2:12),水的洗禮和聖靈的洗禮在形式(象徵)和內容(事實)上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耶穌命令洗禮要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太28:19),信徒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3:5)。總之,信徒在接受耶穌為基督時,即重生時就領受了聖靈的洗禮,<緒論,聖靈的洗禮>。聖靈充滿與聖靈洗禮的區別:①聖靈強有力的工作,使信徒心靈感動或心志剛強(徒4:8;7:55);②信徒通過與內住的聖靈長久親密的交通,得到屬靈的成長(徒11:24)。聖靈的恩賜是神為了教會的益處和成長,賜予信徒的特別的恩典(如預言、方言、屬靈分辨力、醫治等)及為一般信徒成長賜予的恩賜(教導、救濟、管理、愛等)(羅12:6;林前12:10,28,30;約壹4:1)<林前 緒論,有關聖靈恩賜的比較與研究>。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17~18】保羅獲接納為教會一分子,被稱為“兄弟”。他受聖靈,成為肉體與靈性都能真正看見的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17~19】於是亞拿尼亞照神所吩咐的做了。他把自己的疑竇放開,親切地稱保羅為兄弟,並按手在他身上。這個舉動必然是醫治的表徵(路四40)並傳遞神的祝福。這段經文中,是否包括了賜聖靈給保羅,並不清楚;似乎沒有,因為這是在洗禮之前的舉動,而一般來說,受聖靈多半與洗禮相連。當時,亞拿尼亞向他表示,差他來的主,正是向他顯現的主,要叫他得醫治,並受聖靈。保羅恢復視力,眼睛上有鱗片般的東西掉下來(正如多比雅〔Tobit〕的故事一樣,Tobit 三17;十一13)。他受了亞拿尼亞的洗(無需由使徒到這裡),然後便結束了禁食。──《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19~25】九19-25 根據加1:16,17,保羅悔改後,在阿拉伯停留了一段時間,是在他第一次訪問耶路撒冷(26-31節)之前。根據經文,推測保羅在阿拉伯的期間,可能是在22節和23節之間。“過了好些日子”(23節)可以理解為保羅悔改至訪問耶路撒冷的期間。大部分學者認為這段時間是3年。突如其來的悔改帶給保羅衝擊和惶恐,必須先隱居、默想和禱告,才能正式擔當傳道的使命。在阿拉伯的3年,保羅在聖靈的光照下,重新研究舊約,並與主耶穌有了深入的交通。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21~22】當時聽保羅講道的人,一定大大震驚,因為他們知道他上大馬色的原意。猶太人口中的話,無疑是路加撰寫的,為要表明他們的態度;留意他用“殘害”來描寫保羅的活動,與保羅自己在加拉太書一13、23所用的字一樣(這字在新約別處並沒有再用過)。“求告這名”一辭是基督徒的口吻(九14),猶太人顯然已沿用了。他們的敵對態度,祇有叫保羅這新歸正的人更加迫切,令他們無法駁倒他說耶穌是彌賽亞的道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22】路加生動地刻畫“外邦使徒”活潑的福音事工。1-7章以彼得的事工為中心,13章之後著重講述保羅的事工。所以,使徒行傳稱為保羅行傳也可以是名符其實的。8-12章,腓利、彼得和保羅的事工並列出現。通過神的啟示,使得彼得對哥尼流的偏見(10:1-43)、亞拿尼亞對保羅的懷疑均被消除(九10-18),由此可見,福音的能力能推翻一切隔閡,使人和睦(羅3:22;弗2:13,14;西1:21,22)。在此看到彼得和保羅的關係。保羅悔改後第一次訪問耶路撒冷,不僅想與彼得建立弟兄之間的相交,更想詳細瞭解耶穌的事蹟(徒九26-30;加1:18-20)。他強調見到彼得和其他使徒之前,已明白福音的奧秘(加1:21-24),他用“我的福音”(羅16:25;提後2:8)強調自己的信息的獨立性。在聖靈的光照下,保羅再思長年積累的舊約知識,樹立起堅固的信仰體系(羅16:25,26;弗3:2-10)。彼得和保羅所傳的信息,本質相同,只是在主所託付的使命上各自獨立(加2:8)。證明耶穌是基督: 保羅作為福音的見證人,始終堅持“只傳耶穌基督”的原則(林前1:23)。甚至因著基督把先前覺得有益的當作有損的,丟棄萬事,看作糞土(腓3:7,8)。20節稱基督為“神的兒子”(羅1:3,4,9;林前1:9),使徒行傳只此一次提及,是由使徒保羅見證的。殘酷、瘋狂逼迫耶穌的掃羅,變成走在傳福音的最前列的見證人,只能說這是神偉大的神跡。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23】依據《加拉太書》一17~18,這段“好些日子”約為三年,包括保羅去亞拉伯在內。亞拉伯為大馬士革東邊的敘利亞沙漠地帶。──《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23~24】路加說在大馬色過了好些日子便發生這些事。這句短語所指的時間至少三年(加一18)。保羅在大馬色工作和講道三年之久,猶太人決心要殺害他,其至在城門設立監守的人,以防他逃走。但是古代的城市都有城牆,而這些牆通常都相當寬廣,足以供車輛行駛其上。在這些牆上有房子,而這些房子的窗都伸過牆外。深夜裏,保羅被送到這樣的一所房子裏,用筐子把他從城牆上縋下去,他就這樣偷偷地走出了大馬色,走上了去耶路撒冷的路。保羅此時才在為基督冒死的入門之處,可是這裏他仍然是僅以身免。──《每日研經叢書》 【徒九23~25】路加所記“過了好些日子”可能相當於保羅在加拉太書一18所提,他上耶路撒冷之前的那段日子。那兒“過了三年”的說法,可能是一種把前後算在內的講法,可能實際的時間不超過兩年。保羅往亞拉伯的期間,應該就插入這裡,然後他才回到大馬色。根據使徒行傳,猶太人商議要殺保羅,在城門守候不讓他逃脫。可是他們的計謀不得逞,保羅被人用筐子從城牆上的房子視窗縋出去。然而依保羅自己的記述,把守城門的是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屬拿巴田亞拉伯王國。這段與哥林多後書十一32、33的記載很配合,因為既然保羅剛從亞拉伯回來,很可能他傳的道已挑起那裡猶太人的不滿。當然大馬色的猶太人與提督同謀,甚至招攬他支持迫害保羅,也有可能。──《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26】「掃羅到了耶路撒冷,想與門徒結交。他們卻都怕他,不信他是門徒。」 保羅安全逃出了,但他視這樣走避為一種恥辱(林後十一30)。他來到耶路撒冷,嘗試與信徒們相交。可是,根據路加,他們對他有防避,懷疑他是奸細。解經家對這情況甚為不解,因為保羅戲劇性的悔改,以及後來四處傳道的消息,在時間上顯然足夠傳回耶路撒冷的了。他們難道以為保羅這樣明顯的悔改,是深謀遠慮的佈局?──《丁道爾聖經注釋》 《使徒行傳》記載保羅歸主之後,去過耶路撒冷五次:1,九23~30。 這次可能就是《加拉太書》一18~19所提的那一次。九27所說的“使徒”,就是《加拉太書》提到的彼得和主的弟弟雅各。2,十一30。保羅和巴拿巴送捐款去賑災。3,十五1~30。為“割禮“事爭辯,和《加拉太書》二1~10一段相同。4,十八18去還所許的願。5,二十一17~二十三 35。這次回聖城後被捕。──《啟導本聖經註釋》 不信他是門徒: 保羅悔改後,在阿拉伯停留3年,從大馬士革到耶路撒冷,去見那裡的弟兄。但耶路撒冷的弟兄防備他。雖然他們也聽到保羅在大馬士革悔改並見證福音(22節)的消息,可是當初殘酷逼迫基督徒的人,隱居3年後,怎麼會突然改變他們恐怕保羅是“披著羊皮的的狼”。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27】「惟有巴拿巴接待他,領去見使徒,把他在路上怎麼看見主,主怎麼向他說話,他在大馬士革怎麼奉耶穌的名放膽傳道,都述說出來。」 無論如何,巴拿巴當時的反應,正切合使徒行傳對他個性的介紹,他能接待一個人人都未能接納的人,而教會對保羅過往的逼迫,卻緩於寬恕,對他仍疑懼不安。巴拿巴領保羅去見使徒,又陳述他自己所深信的事,若信徒領袖接納這些事,就會改變保羅在他們心目中的形像。巴拿巴特別提出保羅怎樣放膽為耶穌發言,甚至不顧自身安危。從路加的角度來看,保羅與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所以有聯絡,這是很重要的一點;但對保羅來說,他寫信給加拉太信徒,講到自己初信的過程時,卻很想強調他自己的獨立性。他堅持說,他的信仰不是從人來的,而且強調他往耶路撒冷之行甚匆促,僅有十五天,祇見過彼得和雅各兩使徙(加一18~20)。──《丁道爾聖經注釋》 當甚他的人懷疑保羅是探子時,巴拿巴卻相信他誠實無偽。世人大致可以分成信人為善與信人為惡兩類;而人生一個奇怪的事,就是通常我們把對別人的想法,便把他們當作那樣的人。如果我們堅持懷疑一個人,結果會使他作出那可猜疑的事來。如果我們堅持信任一個人,結果會使他證明那信任是對的。『愛不計算人的惡』。如果有人像耶穌那樣的相信人;他就足以成為像主的門徒。──《每日研經叢書》 【徒九28】保羅在耶城與彼得同住十五天(加以18),一定向後者學習了不少耶穌的教訓與言行,然後在耶路撒冷展開他的佈道工作。後來,與說希臘話的散居猶太人辯論;這些人態度激烈,視保羅為大叛徒,要殺害他,門徒才把他送往大數。要到十年後,巴拿巴帶他到安提阿,才再讀到有關他的事(十一25)。 這期間,保羅可能在敘利亞和基利家省傳道(加一21)。──《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28~29】在這段短促的逗留中,保羅與使徒們密切來往(同一辭參一21),並繼續公開奉主耶穌的名講道。對路加來說,保羅能與使徒同列作見證,因為他也是被復活的主所召出來服事祂的。不過,不管使徒曾有什麼行動,保羅卻有感動要追隨司提反的步履,向說希利尼話的人作見證。他也和司提反一樣,被他們追逼而必須逃亡。這段保羅傳道的記載,似乎很難與保羅自己在加拉太書一22的見證切合,“那時猶太信基督的各教會都沒有見過我的面。”,我們不能肯定“猶太各教會”是否包括耶路撒冷的信徒,還是祇指周圍的村莊。答案要視加拉太書一18、19是不是說保羅祇見過彼得、雅各,而沒有去拜訪任何教會的聚會;若他去過教會,則不必見過其它使徒,除非他們都不在耶路撒冷。不過,很可能保羅在加拉太書中乃是要對付一項指控,說他在猶太時參加了一次宣教工作,而那時他樂意堅持守割禮(加五11)。賴特福說:“所以,耶路撒冷大部份信徒可能未見過保羅,而猶太全地的信徒,則必然未親眼見過他了。不過,雖然兩處記載並不矛盾,路加的記載給人的印象,實在需要用保羅自己更準確的記述來調整。”根據使徒行傳,保羅的工作是在說希利尼話的人中間,就是從分散的各地回歸耶路撒冷定居的猶太人;這樣,他就顯然沒有在猶太村莊地區做傳道的工作了(參廿六19、20注)。──《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29】放膽傳道: 這是本書的特色,共出現7次。可以看到保羅悔改成為傳道者的面貌。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30】「弟兄們知道了,就送他下凱撒利亞,打發他往大數去。」 由於保羅的性命受到威脅,朋友就把他先送到該撒利亞海港,然後送回大數他的本鄉去。這裡也切合保羅自己的記述,說他到了婣利亞和基利家境內167。大數是基利家的首都,是地位很高的學術中心。關於保羅與它的關係,參閱廿二3和廿一39。──《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31】「那時,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 至此保羅暫時退場,直到十一25、26才再出現。可是,路加的故事至此已完成一個重點。一切的預備都已完工,教會下一步的宣教工作即將邁向外邦人。於是路加停下來,將當時的狀況作個總結。雖然當時對保羅的逼迫興起,但由於他離開了現場,教會所受的迫害便停頓了,暫時教會可享受一段平安的日子。這時教會已遍佈整個巴勒斯坦,雖然路加並沒有提及在加利利的佈道活動,但他一定認為,耶穌在世時的門徒已經成為教會的成員,並在自己的家鄉傳福音了。路加提到教會(譯注:單數)遍佈整個地帶,頗值得注意。教會視自己為一有機體,各地的小組聯合成一體(參加一22;帖前二14)。由於敬畏神,又得聖靈的能力扶持就得以堅固,人數不斷增多。──《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32】呂大是耶路撒冷與約帕間的小鎮。鎮上有些信徒並未因迫害而離開。這些因耶穌和五旬節使徒傳道而信的人,住在這一地,為福音工作
。──《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32,41】在這段裏有一個很有趣的字。在呂大的基督徒兩次被稱為聖徒(第32節與41節)。在本章較早的地方,亞拿尼亞用同一個字(聖徒)形容耶路撒冷的基督徒(第13節)。這是保羅常常用來形容教友的字眼,因為他常常寫信給在某處的聖徒。 希臘字是hagios,這字意義深遠。有時這字譯作聖潔,但是它的根本意義乃是不同。基本上,基督徒乃是那與世上的一般人不同的人。但是那不同在甚麼地方呢?以色列人用hagios這字有特別的意思。他們是特別聖潔的民族,不同的民族。其不同之處乃是上帝從萬族中揀選他們去從事祂的工作。以色列卻並未達成任務;她背逆了,而因她的行動,她失去了她的特權。教會成了真以色列族;而基督徒就變成了不同的民族,他們的不同乃在於事實上,他們是為上帝的特殊目的而被揀選的。──《每日研經叢書》 【徒九32~43】彼得在巴勒斯坦西部地區巡迴傳道。除了在耶路撒冷活動,他也尋找遭逼迫而分散的猶太人,教導及勸勉他們。在這裡介紹在他的事工中具有代表性的兩大神跡。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34】「彼得對他說:“以尼雅,耶穌基督醫好你了!起來,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來了。」 這裡譯作“收拾你的褥子”的吩咐,一般認為是叫以尼雅把褥子卷起來;不過英文“收拾床褥”的意思是起床後把床弄好,而希臘文的意思本來是弄好床準備躺下。可是,這話又可以解作把椅墊弄好,準備坐席吃飯。這樣就與路八55相呼應。無論如何,這行動都表示他真的痊癒了。有人會用心理因素來解釋他得醫治,因為的確有些癱瘓是歇斯底里式的。不過,重點是他因耶穌的名得到醫治,而當地不少人因見他得痊癒就信了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35】「凡住呂大和沙侖的人都看見了他,就歸服主。」 路加用“凡住……的人”,是表示人數很多的寫法。當地人可能包括非猶太人在內,因為這是個半外邦的地域,不過這裡並沒有直接提及。沙侖是由呂大向北至迦蜜的沿海平原。──《丁道爾聖經注釋》 沙侖位於呂大與迦密山間,是塊沿海的平原,住有許多外邦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36】約帕即今雅發,為以色列國在地中海的港口,當日是女聖徒大比大的家鄉,彼得在這裡住過(43節)。──《啟導本聖經註釋》 大比大: 希伯來名字,希臘語是“多加”,翻譯為羚羊或母鹿。聖經常用母鹿比喻愛妻(箴5:19)、或傳好消息的人(創4九21)。大比大熱心行善,救濟別人(羅12:8),真誠照顧寡婦,為她們裁剪衣服(39節;賽58:7;雅2:15,16)。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36~38】約帕(現代的雅法〔Jaffa〕)在海邊離呂大有十二哩(十九公里),那裡也有一班信徒,其中一位婦女叫做大比大(亞蘭語)。路加告訴我們,這名字的意思與希臘文多加相同,而 RSV英譯表明這兩個名字都解作羚羊。她廣行善事,多施賙濟,這些都是猶太人極推崇的美德,信徒也一直承襲履行。彼得正在附近的時候,她患病死了。她的朋友(希臘文用一個含糊的“他們”,與一般英文用法相似,中文作“有人”)照一般慣例把她洗淨,但沒有膏抹埋葬,卻停在樓上,在沒有人干擾之處。這樣做表示他們指望大比大會復活;路加的讀者一定會想起舊約中類似的記載,說到人把屍體停放在樓上(王上十七19;王下四10、21)。這事或可證明,有些早期教會信徒相信,主再來之前信徒不會死,必然會復活。無論如何,約帕的信徒有足夠的信心,相信她會復活,於是差人請彼得立即前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37】死人埋葬前須洗身。屍體通常停放樓上,等待殯葬。在耶路撒冷,人死了當天便須葬殮;在城外地區,可以留放三天。──《啟導本聖經註釋》 【徒九39~42】彼得一到,就被帶至大比大躺臥的所在。當時屋裡坐滿了哀喪的人,其中有一班寡婦把大比大做給她們的衣服給彼得看,希臘文可以指她們當時穿在身上的衣服。照顧寡婦貧困者,是一個團體必然的責任,信徒圈子中,自然承繼了猶太人的慣例,照料孤寡。這些表現,可能用意在催使彼得行神跡。他仿照耶穌在類似環境下的榜樣,把所有的人從房間中打發出去(可五40,這細節在路加記載同一故事中沒有提及,路八54),然後禱告(王下四33)。接著他呼叫那死了的婦人,“大比大起來”。在亞蘭語,這句話是 Tabitha cumi,與耶穌叫耶魯的女兒起來的 Talitha cumi(可五41),只差一個字母。這巧合引起揣測,說這個故事是從另一故事編撰出來的,不過這種講法並沒有可靠的證據。這位已死的婦人回應了彼得的話,睜開眼睛,坐起來了。這時,彼得才伸手扶她站起來。這神跡純粹是出於禱告和命令的話語。最後,彼得把信徒和寡婦們叫來,這句話的意思為:“信徒,包括寡婦”,不過,我們不必強說大比大祇幫助信主的寡婦。同樣,像以尼雅得醫治一樣,這神跡的消息傳遍那地,就有許多人信了主。──《丁道爾聖經注釋》 【徒九40~42】彼得曾行神跡醫治病人(3:1-10;5:12-16;九32-35),也曾判決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死刑(5:1-11),但沒有使死人復活過。我們只是記得耶穌曾使睚魯的女兒和拉撒路復活(可5:41,42;約11:43,44)。彼得依靠耶穌的能力,讓周圍的人避開,跪下懇切禱告,確信耶穌必使大比大復活,因此憑信心命令大比大復活。彼得實際經歷了耶穌的話:“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 ──《聖經精讀本註解》 【徒九43】「此後,彼得在約帕一個硝皮匠西門的家裡住了多日。」 群眾的反應良好,彼得自然會留在那一帶,好作栽培的工夫(他在呂大本來也是要這樣做)。有意思的是,他住在一個硝皮匠家裡,這一細節所以記下來,是為了指出下面的故事,彼得因此有“位址”可尋(十6)。解經家指出,硝皮匠是不潔的職業,是法利賽人所顧忌,並儘量避免與之接近的人。不過,彼得曾否有這種顧忌,我們不得而知,因此不知道路加是否特意記這一點,表明他從顧忌中解脫出來。──《丁道爾聖經注釋》 本書作者路加記載人名常常同時說明他的職業,容易辨認(看十六14;十九24;提後四14)。硝皮匠是將牲畜的皮哨制為革的人,因與死畜接觸,依猶太習俗乃不潔淨的人。彼得決定在此人家中住宿,可以看出他願意擺脫猶太人的舊禮儀,有了向外邦人傳講福音的準備。參十17注,他後來且與外邦人同住(十48)。──《啟導本聖經註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