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六章拾穗 【徒十六1】「保罗来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 事实上,保罗把提摩太作为犹太人接待,他正表示他对犹太思想多么脱俗。提摩太是异族通婚者的儿子。严格的犹太人根本不会承认这样的婚姻;事实上,如果一个犹太女子嫁给一个外邦男子,或是一个犹太男子娶一个外邦女子,他会视那犹太男子或女子为死了,有时还真正举行丧礼。保罗接受由这种婚姻而来的儿子,表示出他多么确实地打破了一切种族的壁垒。──《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3】割礼是每一个犹太男人必须接受的。根据犹太人的规条,若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外邦人,生下来的孩子算是外邦人;若母亲是犹太人,父亲是外邦人,生下来的孩子算是犹太人。提摩太的父亲虽是希利尼人,母亲却是犹太人,因此他算是犹太人,保罗也就给他行了割礼。―― 沈保罗《真知灼见――歌罗西书讲解》 提摩太被称为门徒,可能是保罗上次在路司得布道结的果子(参林前四17),现在成了他最忠心、最亲密的同工,跟随保罗可能一直到他去世(参十七 14;十八5;十九22;二十4;罗十六21;林前四17;林后一19;帖前三2,6;提前及提后)。保罗反对给外邦人行“割礼”,却给提摩太行“割礼”,因为他母亲是犹太人(提后一5~6)。保罗十几年后在书信中仍当提摩太为年轻人(提前四12)可见他此时年纪不大。本书未提他的父亲的信仰,或许他既非犹太教徒,也非基督徒。──《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1~5】保罗自从在特庇与路司得宣道,至今已经历时五年,但是当他回到这地方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为他所十分疼爱的青年,他的内心一定为此欢欣快乐。保罗要找一个人替补马可,是很自然的事。他总是注意到训练新的一代去从事那摆在前头的工作的必要。他发现青年提摩太正是他所要的那样的人。保罗为提摩太行割礼,显然有点问题,因为他才赢了一仗,宣布割礼并非必要。然而提摩太是犹太人,而保罗从未说过犹太人不必行割礼。不必行犹太人生活方式中的礼仪的,乃是外邦人。 事实上,保罗把提摩太作为犹太人接待,他正表示他对犹太思想多么脱俗。提摩太是异族通婚者的儿子。严格的犹太人根本不会承认这样的婚姻;事实上,如果一个犹太女子嫁给一个外邦男子,或是一个犹太男子娶一个外邦女子,他会视那犹太男子或女子为死了,有时还真正举行丧礼。保罗接受由这种婚姻而来的儿子,表示出他多么确实地打破了一切种族的壁垒。 提摩太是个先天很好的孩子。他的母亲和外祖母都好(提后一5)。在以后的日子,他每每作了保罗的信差(林前四17;帖前三2-6)。当保罗坐牢的时候,提摩太与他同在罗马。(腓一1;二19;西一1;门1)提摩太与保罗的关系非常特殊。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时,称他为我所亲爱的儿子(林前四17)。他写信给腓立比教会时,说没有别人像提摩太那样与他同心(腓二19-20)。保罗很可能视提摩太为他放下工作时的继承人。一个人能以见到他训练的人,在他放下担子时能以挑起,该是多么高兴呢?──《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10】路加简略记载保罗在特庇和路司得的事工。因着第二次布道旅行的目的,路加有意简略已听到福音地区的事工。只刻画了将担当重要福音事工的提摩太。选立教会领袖时,信徒的评价很重要(4:3;10:22;22:12)。评价重点在于圣灵所结出的果子——人格,而不单纯在人的才能和性格(加5:22)。提摩太从小受外祖母罗以和母亲友尼基的影响熟知圣经(提后1:5;3:15),可能在保罗第一次布道旅行时接受了主。归信后,他的活跃成为大家的榜样(罗十六10;林前4:17;提前1:2)。在这次旅途中出现了有名的马其顿异象。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3】保罗并不赞同外邦人受割礼。他相信人因信称义不靠行律法。但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并且须同时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工作,为了减少传道的阻力,也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参《提前》<参考资料>。──《启导本圣经注释》 给他行了割礼: 保罗的方针是始终根据各地的情况和文化向人传扬福音,但对待改变福音真意的行径非常严厉(林前9:20,22;加5:2)。保罗让提摩太受割礼的原因:①尽量减少在访问地与犹太人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他所有的关注和精力都在福音的扩展上,丝毫没有亵渎犹太人传统之意;②与犹太信徒友好相处。耶路撒冷会议接受保罗关于割礼的见解,保罗访问各地时也传达会议决议。在这种情况下保罗允许提摩太受割礼,是要表达他没有强烈反对割礼之意,同时再次说明受割礼与否都不被福音排斥(创17:9-14)。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 从以哥念向西的旅途,记载得很令人不解,说他们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参十八23)。 希腊文法结构表示,这个词是指一个地区,“弗吕家加拉太地区”,弗吕家一部份位于罗马亚西亚省内,一部份位于加拉太省内。前者本称为“弗吕家亚西亚”,而蓝赛说后者可能被称为“弗吕家加拉太”。该区在以哥念以西,保罗往每西亚必经的地方。依这一个观点来看,保罗就没有进过加拉太当地民族的地域,当时是塞尔特人(Celtic)住在那里。 雷克(BCV. pp.231~237)和赫肯(p.483)认为(两人稍有差异),路加指的是两个地区,弗吕家和加拉太。依这个看法,保罗经过这一带塞尔特人的地方,传福音给他们,后来就写加拉太书给他们。可是这看法从这区的地理角度看来很有问题,正如布鲁斯所指出的。 最可能的,是保罗并没有向加拉太这一区传福音。因此,加拉太书就不是写给加拉太省北部的塞尔特族,而是写给该省南部的以哥念及其它市镇的居民。从路加的叙述中,看不出这一段旅程中有没有布道。无论如何,宣教士们被引导离开原本想在亚西亚作工的目标,不得不向北走。这段叙述很符合一种旅途,就是向北走亚西亚的边界,朝向小亚西亚西北角的每西亚。圣灵到底怎样拦阻他们依原意进行,我们不知道;这里或是指一种内心的催促,或是透过一位同工受圣灵感动所说的话。──《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离开以哥念后,本计划西行去以弗所,但圣灵不许。他转而北上,先到弗吕家,然后往西北到达加拉太。──《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6~10】保罗访问特庇、路司得、以哥念等地区后,试图顺着罗马大道去以弗所,但被圣灵制止。因此他改变方向,想经过弗吕家、加拉太,北上到庇推尼地区,再一次被圣灵制止。保罗的计划屡次遭到神的制止,他只能安静等候神的引导。此时,出现了马其顿异象。在这一系列事件中,看见神的带领。本文使用“圣灵”(6节)、“耶稣的灵”(7节)、“神”(10节)等多种表达方式,明确表明宣教主体是三位一体的神。马其顿异象在教会历史占非常大的比重。如果主宰历史的神未向保罗显现,或保罗不肯顺服,欧洲文化和文明的版图就截然不同。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7】「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每西亚在罗马亚西亚省的西北部,亚西亚省延展及于小亚西亚整个西岸,每西亚的东部和北部,是庇推尼另一个罗马省份,其东部与本都省接壤。圣灵再一次阻止他们继续向这方向走。这里用很独特的名字称圣灵为耶稣的灵,强调是耶稣自己透过圣灵,引导福音的进展;至于引导的方式,也没有明说。──《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8】「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 他们经过了每西亚(不是 RSV所说越过,和合本亦同),就来到了罗马殖民地特罗亚,是通往马其顿的海港。亚历山大特罗亚是此城的正名,它是个重要的中心,后来当地成立了一所教会(林后二1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9】「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 保罗从特罗亚原可以向几个方向航行,但是一个马其顿人的异象,决定了他们的取向,那人催他过去帮助他们。古时以为梦是从神来的指引(见九10、12;十3、17,十八9,廿二17),保罗和同伴立即觉得这梦是神的呼声,叫他们传福音到马其顿去。他们深知这一种“帮助”是他们可以给那地之人的。保罗从梦中人所讲的话,可以知道他是马其顿人。──《丁道尔圣经注释》 从地域环境看,特罗亚在今之小亚细亚西岸,属亚洲;马其顿则属欧洲。福音传入马其顿,是福音向“地极”传播工作上的另一新里程。──《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10】「保罗既看见这异象,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以为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 见了这异象之后,他们随即想过马其顿去。但此时记叙的语气却突然改用“我们”决定怎样做,这第一人称复数形式一直沿用到十六17,又从二十5再用。最明显的解释,就是叙述者这时记述他本身所参与的部份。另一可能性,就是叙述者开始借用另一个人以第一人称的忆述,但却忘记更正文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本书在此之前,都用“他们”来称呼使徒,现在改称为“我们”;最好的解释是因本书著者路加在特罗亚加入了保罗的布道行列。以后的布道行程记载也分外详尽、生动。参二十一18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11】「于是从特罗亚开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亚坡里。」 保罗和同伴取海道从特罗亚起行,旅程迅速,经过一个岛叫做撒摩特喇(也许在那里过了一夜),两日之间来到尼亚波利。一百二十五哩(200公里)的旅程,若风向顺,在这样的时间之内,是可以到达的,只是在二十6那趟回程,却花了五天。尼亚波利即现今的卡发拉(Kavalla),是腓立比的港口,约离城十哩(16公里)。──《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1~40】保罗第二次布道旅行中腓立比的事工。腓立比相当于通往欧洲的大门,由执政官直接统治,是皇帝的直辖市。由于这样的地理和政治要素,腓立比传道具有深刻的意义。在这里的时间虽然短暂,但保罗给腓立比教会打下良好的基础。腓立比教会也对建立人保罗非常忠诚友好(腓1:3-5),保罗也非常信赖他们,只接受腓立比教会的财政支持。保罗表达喜乐最多的书信就是腓立比书。路加记录保罗访问腓立比教会时,使用了“我们”(十六10-17;20:5-15),由此推测路加也参加了腓立比宣教事工。 【徒十六12】「从那里来到腓立比,就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也是罗马的驻防城。我们在这城里住了几天。」 腓立比是个古城,公元前约三六○年由马其顿的腓利取了这个名字。谋害西泽大帝的布鲁特斯和开西雅(Brutus
& Cassius),就是公元前四二年在这地被安东尼和奥大维(后来的奥古士督大帝)所败。这城于是成为罗马的驻防城,就是罗马退伍军人定居的地方;在罗马法律下,他们有自治权,且可免纳税。公元前三一年,安东尼和奇利奥百得拉(Antony
& Cleopatra)在艾克丁(Actium)败亡以后,就另有一批退伍军人集居在那里。根据RSV译本,它“是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和合本亦同),依字面来看,这是毫无意思的一句话。马其顿是罗马省份中很特别的一个,它分成四个次级省份,而腓立比则属于第一个,但该省的省城是安腓波立(Amphipolis)。此句的希腊原文相当混淆,抄本有好几种不同的句法,明显在早期就已经遭窜改;GNB及TNT写作“马其顿头一区的城市”,则可能更贴切原意。路加的描述透露出他对当地的认识(舒温桓 p.93),用意在为以下的记述铺路,说明保罗第一回在罗马境域内的遭遇,和与罗马官员的接触。──《丁道尔圣经注释》 腓立比是保罗在欧洲布道的第一站。此城属马其顿省,为罗马殖民地,行政制度全仿罗马城,城内公民享有如生活在意大利的权利。腓立比城的第一个福音果子是一个女子(十六14~15)。──《启导本圣经注释》 马其顿这一方的头一个城: 马其顿的首都是帖撒罗尼迦,但路加把腓立比视为“头一个城”是有根据的。腓立比在罗马帝国内拥有如此地位,是因B.C.42的腓立比战争。此次战争,亚古斯都击败普鲁托斯和该撒,当上罗马皇帝。亚古士都把失去勇猛的老职业军人迁入腓立比,把此地列为罗马直属殖民地。腓立比位于海陆通道上,是战略要地、农业和商业中心、闻名世界的医学教育机构所在地。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3】「当安息日,我们出城门,到了河边,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我们就坐下对那聚会的妇女讲道。」 保罗一向的宣教作法,是先到会堂去向犹太人及归化犹太籍的人,宣告弥赛亚已来临(十三4注)。因此,他等到安息日,才到犹太人的聚会地方去。RSV译本说,我们假定那里有祷告的地方,表示保罗和同伴并不肯定知道犹太人在那里聚集,而且他们也不曾与犹太人同住。若当地的犹太人聚会祇有几个妇女参加,而且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归化者,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宣教士祇能仰仗当地人所提供不甚明确的资料。然而这节经文也甚含糊,可能本来的意思是“经常祷告的地方”,因而没有说找这个地方有任何困难。会堂的设立必须至少有十个男人,这里既没有提及男人,所谓祷告的地方可能祇是妇女们惯常聚集祷告的地方(可能在屋里);不过,这一辞也可以指会堂的建筑。这地方可能是在城外,因为政府不许犹太人在城内集会。那地方近河边甘闸河(Gaugites)或克理耐河(Crenides),一条小溪,是离城约安息日可走的距离,可能原因是犹太人洁净的仪式中,需要有水。──《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每到一地,先进入会堂向犹太人传道,比较十三5。在外邦地方,必须有十个以上男人聚集,才可设立犹太会堂。保罗在腓立比找不到会堂,只有一个在河边“祷告的地方”。这里的虔诚的犹太人很少,且大多数为妇女。──《启导本圣经注释》 河边: 按照犹太人规例,有10名男子定期聚会,便能形成会堂。不到10名,就在河边或海边聚集、祷告(诗137:1)。在腓立比没有会堂,可推测散居的犹太人较少。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4】「有一个卖紫色布疋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来敬拜神。她听见了,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 聚集祷告的妇人中,有一个来自推雅推喇(启二18~19),该城位于小亚西亚称为吕底亚地区,那妇女的名字即是原居地之名;她是卖紫色布疋的,吕底亚地以紫色染料著称。推雅推喇有犹太人的社团,吕底亚就是在那里,或其它地方,归化了犹太教。这时,她对保罗的信息有所回应,他的信息必然是论及耶稣就是弥赛亚(参十七3)。她信主,这里说是主开导她的心(同是路廿四45;玛喀比二书一4);这样,主印证了宣教士顺服祂的命令,过到马其顿来的行动。 路加强调人信主是神的工作,祂开启人的心,就是开导人的心思去接受祂的话。这个观点,正与保罗的见解相合,他说人不信主,是被今世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后四4);而人若信主,是因福音“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一6)。这种说法,并没有减轻宣教士劝导说服人接受主道的责任(林后五20;六1),也没有免除听者悔改接受福音的本份。──《丁道尔圣经注释》 制造紫色布匹的手工业,当时盛行于吕底亚的故乡推雅推喇城。推雅推喇在小亚细亚。──《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14~15】保罗的腓立比事工始于吕底亚的悔改。吕底亚停留在腓立比,好象是为了扩大生意,她在推雅推喇城受过敬虔的犹太教育。有人说吕底亚就是腓4:3中“与我一同劳苦”的人。吕底亚的家成为腓立比宣教中心(40节),她为腓立比教会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努力。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4,16,24】如果吕底亚来自社会的最上层,而使女来自最下层,则罗马禁卒属于构成罗马文官的中等阶级。这一来,这三者使社会的全范围都齐备了。 吕底亚来自社会的最上层;她是个卖紫色布疋的人。紫色染料要一滴一滴地从某种甲壳类动物搜集而得,非常珍贵,染一磅的羊毛要费大约相当于一百五十金镑的价值。吕底亚,是个富有的妇人,是商场巨擘,却被赢归基督了。──《每日研经丛书》 【徒十六15】「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便求我们说:“你们若以为我是真信主的(注:或作“你们若以为我是忠心侍主的”),请到我家里来住。”于是强留我们。」 吕底亚是否与保罗首次谈道后,立即受洗,我们不清楚。不过,应该不会隔很长的时日,这样她的洗礼才真正成为她接受救恩的外在表示,也显明出她的信心。洗礼之举也包括了她一家的人。主张婴儿洗的人,很容易抓住这节经文,及其它类似的经文(十一14,十六33,十八8;林前一16),争论说一家人之中有婴儿的可能性很高。反对的人则指出,经文中从未明文提及小孩子,尤其是婴儿。吕底亚既然从事生意,极可能她是独身的,或是寡妇,她家里的人大概包括仆人或她供养的人。 吕底亚一信主,立刻接待保罗和他同行的人;因此,她不但很快就遵从早期信徒接待人的作风(罗十二13;提前三2;来十三2;彼前四9;约三5~8),而且能将自己的财物与教导神话语的人分享、共享物质(加六6;参林前九14)。──《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很少受他人的供给,现在却肯接受邀请(参二十33~35;帖前二9;帖后三8)。后来腓立比人又劝服了他再受帮助(腓四10~18);可以看出吕底亚和腓立比的信徒爱心很大。──《启导本圣经注释》 强留我们: 保罗不求自己的益处,把见证基督作为莫大的喜乐(林前9:15),尽量避免带给信徒麻烦。保罗一行谢绝住在吕底亚家,吕底亚盛情难却,他们只好答应。吕底亚的态度教导我们:①热心招待客人,表现出信徒应有的生活样式(来13:2);②不只满足于永生的喜乐,更渴望长成基督的身量,为了生命更加成长,极其渴慕神的道(弗4:13)。腓立比教会能够发展,与信徒们的自愿的献身精神分不开。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6】「后来,我们往那祷告的地方去。有一个使女迎着面来,她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叫她主人们大得财利。」 保罗后来再去祷告的地方,就碰见一个有法术的使女,她藉占卜替主人赚了许多钱。路加说她的能力是从“巫鬼”来的,字面意思是“一个灵,庇通(Python)”。“庇通”原是蛇的意思,特别是指卫护供奉在德尔斐(Delphi)的文告的那蛇,牠结果被亚波罗(Apollo)所杀。这个字又可解作腹语者。腹语者也是占卜者,因为他们所发出的奇特声音,产生一种神秘的效果;别人很可能以为他们有邪鬼附身。这里的使女可能讲话也像腹语者,有巫术的能力,所以路加说她有一个灵附着(邪恶的灵),就是指她会用腹语。──《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16~34】与以吕马(13:8)及以弗所银龛(19:24-27)事件类似,使女的主人逼迫保罗,也是因为个人利益。保罗在他的书信书中暗示过在腓立比所受的凌辱(林后11:23,25;腓1:30;帖前2:2)。保罗和西拉被囚在内监,两脚上了木狗,仍然唱诗赞美神(25节),向给自己带木狗的看守传福音(31节)。保罗的书信记载了他超越环境、对基督的盼望与喜乐、无畏的信心(罗8:38,39;腓4:4;来3:6)。他的告白不是根据理论,而是基于鲜活的经历产生的信念。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7】「她跟随保罗和我们,喊着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对你们传说救人的道!”」 使女在街上碰见保罗及他的同伴,就跟在后面大声喊说,“这些人是至高神的仆人”,“传说救人的道”。这样形容至高神,在别的地方也曾出自异教徒的口(路八28),但是说希利尼话的犹太人也有这种讲法,也许异教徒仿效犹太人的用法,如此称呼他们的神。救恩是基督教信息的统称(四12,十三26、27)。使女的呼叫,可能祇是根据一般人对宣教士在腓立比工作的了解;不过,这故事的写法,很像福音书中赶鬼的故事,其中被鬼附的人宣告他们知道耶稣的真正身份(路四34、41,八28),似乎夸耀他们将凌驾于祂之上。路加很可能把使女的知识,视为由邪灵附身而来。新约其它经文中,对于鬼附、精神不平衡与江湖术士,界线也同样难以划分。──《丁道尔圣经注释》 使女被巫鬼所附,使人联想到在耶稣面前呼喊的污鬼(可1:24;3:11;路4:34,41;8:28)。神能借着敌对者的口赞美福音。巫鬼为阻碍福音,计谋诡诈。撒但没有能力直接对抗基督的福音。基督的死和复活已打败撒但的权势(路10:18;西2:15)。撒但就装作光明的天使,把自己装扮成福音的友好者,更诡诈地阻碍福音(林后11:14)。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18】「她一连多日这样喊叫,保罗就心中厌烦,转身对那鬼说:“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那鬼当时就出来了。」 使女一连多日,见了保罗就这样呼喊,给他们带来意外的宣传作用。保罗一开始并没有立刻处理这事,原因不明。使女的呼喊可能最初似乎没有危险性,事实上也看不出她对宣教士有任何敌意。但后来保罗看出她是被邪鬼所支配,就奉耶稣的名赶它出来。故事并没有说使女有没有信主;路加的注意力单集中在保罗及他同伴因这事后而经历的一切。因此,我们就不能凭这一件事,来作今日教会对赶鬼的结论。这次赶鬼明显的果效,就是那使女失去了预卜吉凶的能力或意愿。──《丁道尔圣经注释》 神在现在,不愿意叫灵鬼传道。―― 倪柝声 【徒十六19】「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 不管使女的主人们当时在不在场,他们很快就发现不但邪灵离开了她,而且他们得利的途径也没有了(路加在18、19节用同一个动词,是有意的幽默),他们知道是什么人干的。正如后来在以弗所一样,福音的效果破坏了靠迷信和邪恶行径取利的行业。于是那些主人,加上朋友和路人的助力,立刻便采取行动,捉住保罗和西拉,拖到市上去见首领,要控告他们。同行的其它人(提摩太和路加)并没有牵连在内(“我们”的写法到第17节起便终止了),也许由于他们不是主力,也许他们当时是在别处(还是如布鲁斯,Book p.335所提议,当时祇捉拿了其中的纯犹太人?)市中心广场是贸易中心,考古学家已发掘出来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主人们?」其实撒但是在后面。牠虽然没法,应当离开那使女(18节),但牠却另从一个地方,兴波作浪,与使徒们为难。撒但是何等的殷勤作工。―― 倪柝声 【徒十六19~21】敌对者给保罗一行定了三个罪名:①激起当地居民对犹太人的反感(20节),塑造民族优越感,加深对福音见证者的成见;②破坏罗马帝国的公共和平,播撒骚乱和暴动的种子(19:40;24:5;王上18:17);③搅乱罗马帝国的宗教。罗马十二判法中有“一个民族不可随意更换所信奉的神”的条例。在罗马帝国各民族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强迫人信奉某一宗教,就是犯“搅乱风俗”罪,要被禁止。基督福音是宇宙性的,绝不局限于某一民族。所以随之扩展必会引起摩擦。犹太领袖早已意识这点,于是拼命在罗马法庭控告保罗是“鼓动生乱的人”(24:5),但证据不足只好延长审判(22:24;25:18,19)。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20~21】第19节把审判官泛称为首领;这里却给他特别的称号。他们正确的头衔叫做duoviri,已有碑文可证实。这儿的希腊字strategoi可能是最接近这个字的希腊字了(舒温桓 p.92f),但它也可以翻译一个更堂皇的头衔praetores。较旧的注译认为此处的审判官可能有这个头衔(正如公元前一世纪在迦普亚(Capua)的审判官一样;布鲁斯 Book,p.335);不过,这种古老的用法似乎不大可能在当时仍然通行。值得留意的,是当控告者提出控诉时,谋利的因素退隐到幕后,其它借口出现了。罪名其实分为两部份:其一就是保罗和西拉掀起了民间骚动;这一点更以他们是犹太人作为支撑,好利用当时很普遍的反犹太情绪(见十八2、12~17)。第二部份罪名,就是保罗和西拉传不合罗马人的规矩。这样,便将赶鬼事件扩大为整个宣教运动。这里可以明显看出该殖民地的罗马人意识。按照规定,罗马人是不准奉外国异教的,但在事实上,祇要不冒犯罗马风俗,他们信什么都不成问题。这个原则显然弹性很大,有需要时可以随时诉诸于此。第一世纪之后,若异教引至犯罪行径时,就动用此原则。这里的控诉是古调重弹,说此种异教“不合罗马”的规矩。曾有人认为他们不许禁止犹太人传教,不过这件事似乎并非如此(舒温桓 p.78~83)。──《丁道尔圣经注释》 信徒在腓立比受到的逼迫,不是由于犹太人的唆使,而是来自外邦人(参十四19)。“规矩”是指犹太人的信仰(参六14;十五1;二十一21;二十六3)。罗马人不知道犹太人与基督徒间有甚么不同,仍把基督徒当作犹太教的一支。保罗被控的罪名,是向罗马人传教。犹太人可以奉行自己的宗教,但无权向罗马人传;保罗在腓立比传福音因此违法。在这前一年(主后49年),罗马皇帝曾下令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参十八2),罗马殖民地可能因此也不欢迎犹太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22】「众人就一同起来攻击他们。官长吩咐剥了他们的衣裳,用棍打;」 当时围观的群众站在使女主人的一方,显然是被控诉的激昂陈辞搧动了。那些人控诉之后,下一步便是由官长把被告者逮捕监禁,等候巡抚审询。当时不但逮捕,还把犯人鞭打了。犯人的衣服先被剥除(这也是依罗马惯例),然后由官长的侍从用棍打(十六35作差役,他们带看一束棍子(拉丁文作 fasces),作为审判官权柄的标志)。这一次被打,无疑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25所列使徒的艰辛,三次被打之中的一次了。本来罗马公民是不应被打的,祇是当时官方并未知道保罗的身份。这样施行棍打,表示审判官假定了宣教士有罪,又利用群众反犹太人的情绪,就当场执法;可能他们根本就祇是想扣留犯人一夜,就打发他们离境。──《丁道尔圣经注释》 官长: 罗马殖民地腓立比在行政上独立于帖撒罗尼迦的州政府。大部分罗马殖民地都差遣两位执政官,下面再安排两名差役施行执政官任务(35,38节)。看守大都是退役军人,不仅保障他们的生计,也考虑到他们的武艺和忠诚。本节的“官长”可能是执政官。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23~24】这次棍打很凶,且随即把他们监禁起来。“嘱咐禁卒严紧看守”一语,有戏剧性的作用,为后面宣教士的神奇逃脱作准备,使读者看出,不管人怎样严紧捆锁,神都可以释放他们。从历史角度来看,官员可能怕这些囚犯有超然的能力,因此必须留意监管才成。于是禁卒把他们下在最严密的内监,用木狗栓住两脚,加倍防范。──《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被严刑拷打处于半死状态(林后11:23),被监禁于重重看守和黑暗无光的内监里,两脚上了木狗。保罗和西拉能够出狱,简直不可思议,惟有超然的神迹才能救出。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24】“内监”可能是地牢。锁住双脚的木狗通常用铁链牢牢钉在墙上。──《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25】「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宣教士一夜无眠,得归功于身上的痛楚和不舒服的姿势。在这样的苦难中,他们藉祷告唱诗赞美神,表现他们对神的信赖和喜乐。在此得见信徒“患难中能喜乐”的实例(罗五3;雅一2;彼前五6)。他们的祈祷可能祇是赞美神,并没有提及求神释放他们;不过,其它囚犯侧耳而听,可能表示他们也认为后来奇妙地的开释,是神听了宣教的祈祷。──《丁道尔圣经注释》 此地而有此声!难怪众囚侧耳而听。―― 倪柝声 祷告唱诗赞美神: 保罗和西拉被严刑拷打,在监狱里等候斩首。逼迫者希望看到他们懊悔。然而,他们的期待落空了。因为:①保罗和西拉处于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却没有停止祷告。可能他们祈求,就像基督多受苦楚一样,也要靠基督多得安慰(林后1:5);祈求借着自己所遭遇的事更叫福音兴旺(腓1:12);祈求逼迫者悔改认罪归向神;②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他们没有停止赞美神。他们为福音甘受凌辱(太5:12;林后12:10;彼前2:20),以感恩的心赞美神(帖前1:2;5:18)。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26】「忽然地大震动,甚至监牢的地基都摇动了,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了。」 宣教士欢乐的尊崇神,带来突然的地震,监牢大为震动,监门全开,锁住犯人的链子也从墙上松开了,因此囚犯大可逃脱,祇是可能脚镣手炼仍未除去。不过,故事的焦点是犯人并没有打算逃走,神迹另有它的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6】他们不为地上权力所摇动,所以他们能震动大地。―― 倪柝声 【徒十六27】「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 现在注意力从囚犯转移到禁卒身上。他被地震吵醒了,一见监门大开,就以为囚犯都必定逃走,因此要自杀。他这样的举动似乎无法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他不先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当然,他若因疏忽而让囚犯逃脱,必遭死刑,但若因天灾而出事的,又何须怕什么刑罚呢?不过,这人知道保罗西拉的超然能力,在神奇的现象面前,他神志混乱,手足无措(参可九6,和在耶稣坟前妇人们极度的恐慌,可十六8)。──《丁道尔圣经注释》 狱卒要自杀,因为放走囚犯的罪名很大(比较十二18~19)。──《启导本圣经注释》 要自杀: 罗马法律规定,犯人逃跑,看守就要代替犯人受刑(27:42,43)。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28】「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 保罗的声音从监内传出,拦阻了他的行动,告诉他囚犯都安全无恙。解经家不明白保罗怎会知道囚犯都没有逃走,又知道禁卒想要自尽,因为根据29节,禁卒必须提灯来,才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不是超然知觉的例子,还是记述的人没有想到这问题?但是,保罗岂不可以从身边周围的声音知道事态,或者也可能微弱的光线,足以让他观察事态?我们所读的,往往是很浓缩的记叙,重点祇放在作者的主要用心上,他不太注意繁琐的细节,而日后的历史家却对这些有兴趣,一心想要重演当时场面。──《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29~30】禁卒叫人拿火炬来,冲进监牢,直奔到保罗、西拉跟前,他认定这惊天动地的事,必然是他们引起的。依当时的场合来说,他的问话相当突兀,唯一的解释是: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已有传扬“救恩之道”的名声(17节)。既有超然能力印证他们是神的使者,可见他们的信息也是从神来的,因此禁卒就以尊崇天使的礼仪来崇敬他们(29节),并且寻求他们所传扬的救恩。他的问题,不可能是因刚才发生的事怕上司刑罚,而问如何可得拯救以免于受罚,因为囚犯全部无恙。这件事不必以另一层属灵意义来重新解释(比较一下约四10~15,“水”可照字面解,也可从属灵层面解;又如福音书中“拯救”可从肉身与属灵两方面看,路七50,八48)。反之,禁卒是因见超然的能力印证了保罗和西拉的信息,而体会到自己必须与他们所传扬的神和好。──《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0~35】狱卒是从切身的安危发出问题,也许并不涉及信仰。但保罗却藉此机会,劝他信主,得着真正的永恒的保障。“当信主耶稣…”是救恩之道的扼要说明(十六31),狱卒“自己的家”可能在监房的楼上。──《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31】「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宣教士的答复,是“得救”的正宗用语,当信主耶稣。这话反映出早期信徒的信仰告白:“耶稣是主”(罗十9;林前十二3;腓二11),并且特别指出必须完全信靠耶稣是主,委身于祂(参九42,十一17)。对那些以耶稣为主的人,祂就是救主。同时,这句话清楚表示,要进到“至高神”(十六17)面前的救恩之途,唯有透过相信耶稣。救恩不单赐给禁卒,也赐给他一家。新约对家庭的合一十分看重,救恩若临到一家之主,就必然临到全家(包括亲属和仆人)(参十六15)。不过,他们的条件也是一样,要聆听真道(十六31),相信,并受洗。禁卒自己的信心,并不能庇护他们。──《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并不是说,一个家里,只要有一个人相信,就全家都得救了。这乃是说,『你和你一家当信主耶稣,就必得救。』──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初期教会传福音的最大的主题。跨越时代成为基督教永恒真理的核心。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32】「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 可是这一切不是一句简短的公式可以解说明白的,于是他们就在那时候对禁卒一家讲解主的道。囚犯们把自己的安舒放在次要,以福音为当务之急。顺便一提的,就是祇将福音经文告诉人是不够的,一般而言,需要就个别情况,加以细心教导,又必须有个别的牧养工夫,福音的功效才能长存(帖前二7、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3~34】禁卒心的改变,可从他对宣教士肉身需要的照顾看出来,他尽所能的疗治他们前一天所受的棍伤(参太廿五36;十34)。接着,他和家人就立刻在监牢里受了洗。注意,虽然保罗和西拉将传福音放在自己的舒适之前,禁卒却先照料他们才受洗。他又再进一步的照料,把他们带回家去,为他们摆上饭,这举动也同时表现出信徒的相交与喜乐,同庆他们一家归主。这顿饭可能包括主的晚餐,不过路加没有明说。然后,宣教士理应再被带回监牢去。其它囚犯也必然已重新锁好。不过,路加没有把这些无关的细节写出来(有早期文士在西方抄本第30节加上这些附注)。──《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4】撒但以为叫他们下狱,治死他们;那知是神差遣他们入狱,拯救狱卒一家。撒但失算的地方,真是多哩!牠那能与神相算呢?狱卒全家受洗,其中并无婴孩,因为他「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知因信神而喜乐,不是婴孩了。―― 倪柝声 【徒十六35】「到了天亮,官长打发差役来说:“释放那两个人吧!”」 天亮之时,官长就打发差役来到监牢,要释放囚犯。他们一定认为打了一场,又监禁了一夜,已够向这闹事的人施以威严,若因这等小事闹上高级法庭,就让自己成为笑柄了。──《丁道尔圣经注释》 释放那两个人吧: 官长认为笞刑和入狱一夜,对他们已成为充分的警告,可以释放他们。我们知道这是神的旨意允许的,若不是神所定的,任何人都不能处置神的使徒(太26:45;约13:1)。──《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36】「禁卒就把这话告诉保罗,说:“官长打发人来叫释放你们。如今可以出监,平平安安地去吧!”」 禁卒一得到释放的消息,就告诉监牢里的囚犯,禁卒亲自嘱咐宣教士“平平安安的去罢”,这句犹太人祝福的方式,成了信徒的用语(路八48)。──《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37】我们是罗马人: 罗马公民受审时,本人有权选择地方法律,遇到问题难以决断,可以请求皇帝亲自审问。(22:25-29;25:9-12;26:32;27:1;28:16)可看到罗马公民的抗诉权,在已受审的情况下,可以避免笞刑;若不服审判,可以直接向皇帝上述。因为没有经过审判,也没有给罗马公民保罗和西拉分诉的机会,便辱打了他们(38节),官长十分害怕。保罗表明自己罗马人身份的理由:①为了保护刚诞生的腓立比教会。只要有利于福音,保罗可以使用任何方法(腓1:18);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苦难。遭受无辜的苦难,只要靠神忍耐,便是美事(彼前2:19),但不能把苦难本身美化。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十六38】在罗马法律下,罗马公民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可判罪,未定罪时不得用刑(参二十二25)。官长初以为这宗诉讼只是犹太宗教纠纷(十六20~21),没料到保罗与西拉都是罗马公民(37节,参 二十二28)。──《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十六38~40】差役传讯给官长,登时令他们慌张异常,因为知道这消息一旦传到上层人士,麻烦就大了。于是他们祇有尽量补救,亲自来对宣教士说好话(RSV译作“道歉”似乎过份一点)。不过,他们仍要求宣教士离城,也许怕继续生事;他们不但怕宣教士对非法下监的抗议,也怕当地人,如那使女的主人们,会重新掀起纠纷。官长到底有没有合法的权利驱逐宣教士出境,我们不大清楚;但他们显然有能力这么做(舒温桓 p.77f)。故事圆满结束,宣教士得释放,最后去探望吕底亚和初生教会的其它会友,然后离开。路加则似乎留了下来(见二十5、6)。──《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十六40】「劝慰」不是「受慰」。―― 倪柝声 保罗到吕底亚家,见到弟兄们,说明在腓立比已有一群基督徒,很可能在吕底亚家里聚会。这个小团契增长得很快,后来成了很出色的教会。从保罗给腓立比信徒的书信中,可以看见那是一间很有组织也很坚立且有力量供应传福音所需的教会(腓一1;四15~19)。──《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