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七章拾穗 【徒七1~3】作公会主席的大祭司发出询问,司提反的答复首先是很有礼貌地称呼他的同胞犹太人。他并不浪费时间作开场白,在公会中似乎也不需要,不过希利尼的法庭则有此惯例。他直接进入主题,说神怎样呼召亚伯拉罕作他们的国父。他形容神是荣耀的神(诗廿九3),也许一开始他就想强调那位不住人手所造之殿的神的超越性。他特意详述神怎样在米所波大米向亚伯拉罕显现。神的自我启示并不祇限于犹太地域,更不限于圣殿。米所波大米就是“两河之间”的地域,位于北边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在今日的伊拉克。不过,希利尼的用法,则泛指更大的区域,包括南面的巴比伦。因此,这儿可包括吾珥所在的地区。哈兰位于米所波大米的西北,正处于往巴勒斯坦“肥沃月弯”的路线上。这里所提神对亚伯拉罕的吩咐,是根据创世记十二1,其实是在哈兰发生的。但既然创世记十五7及尼希米记九9都说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吾珥,我们也可以推想,在他未往哈兰之前,神的呼召已经临到他。斐罗也同样这样推断。神在吾珥向亚伯拉罕呼召的内容,与在哈兰的呼召相同,这是十分合理的推论,因此不必硬说是路加写错了。此处与创世记十一31~十二5的记载不同,是作者有意如此。──《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2】司提反的讲道是《使徒行传》所记讲道中最长的一篇(约占全本行传二十分之一)。他先简述亚伯拉罕和约瑟的故事(2~16节),及摩西的经历,指出以色列人如何不忠、不义、不要耶和华反拜偶像。在结论中,他责备以色列人把摩西所预表的基督耶稣出卖了,杀害了(51~53节)。司提反说的话虽含蓄但直击旧信仰的要害,成为后来传扬基督真道的楷模。 依《创世记》十二6~7所记,神向亚伯拉罕显现是在迦南地示剑的摩利橡树那里,其时在到达哈兰以后。不过亚伯拉罕未到哈兰前,神也曾在米所波大米呼召他(创十五7;书二十四3)。──《启导本圣经注释》 父兄: 与公会阴森可怖的气氛相反,司提反以极其亲切的语调开始辩护。他在整个讲道过程(2,40,44节)、直至殉道(60节)都保持宽容而真诚的气度。──《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3】神呼召亚伯拉罕的话,见《创世记》十二1. ──《启导本圣经注释》 往我所要指示的地方: 司提反以亚伯拉罕与“应许之地”的关系作为讲道的开场白。他论到:土地预表“永恒之城”,但更重要的是亚伯拉罕与神的立约,司提反警戒以色列领袖对与神的立约的这种核心事件迟钝,却只在意圣殿崇拜的外在仪式。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是否只有七十五岁?】 根据使徒行传七4,司提反断言亚伯拉罕于其父他拉去世后才离开哈兰。但从创世记十一32可知,他拉活至二百零五岁。又参看创世记十一26,他拉于七十岁时生亚伯拉罕,那么,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吗?创世记明明记载亚伯拉罕迁徙迦南时,年七十五;于是,司提反将亚伯拉罕的时间往后拖了六十年,而亚伯拉罕也必定于他拉死前六十年已移居迦南。 事情不是这样糟糕,司提反所言并非虚构。创世记十一26记载:「他拉活到七十岁,生了亚伯兰、拿鹤、哈兰。」一般来说,一连串名字的首个是长子,但也有例外的。虽然创世记十一26首先提及亚伯兰,但他并非长子。他拉的三个儿子当中,似乎哈兰最大,因为他最先逝世(参创十一28)。至于拿鹤何时去世,我们不得而知,只知他的寿命比哈兰长,到了以撒娶妻时,拿鹤的后裔拉班及利百加仍居于哈兰地。但为什么创世记十一26将亚伯拉罕的名字放在首位呢?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亚伯拉罕的重要性比其余两人高。他拉应于一百三十岁时生亚伯拉罕,故此他是三人中最年幼的。但就以色列人历史发展来说,亚伯拉罕至为重要。──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七4~5】于是亚伯拉罕顺从神的呼召,“离开”了本地。起初他与家人住在哈兰。这时他似乎仍受父亲他拉的管治,他拉没有离开哈兰。根据创世记十一26~32,他拉七十岁生亚伯拉罕,二百零五岁死于哈兰。创世记十二4说,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七十五岁。这就是说,亚伯拉罕离开时,他拉一百四十五岁,是他死之前六十年,而不是司提反说的死后。斐罗与司提反的看法相同,认为亚伯拉罕在他拉死后离开;而撒玛利亚译本的创世记,记他拉死时一百四十五岁,因此,显然司提反所用的是创世记的另一种版本的经文。而路加一般是用七十士译本,而创世记的希腊文译本并没有这样一种译本,因此我们可以证明,路加在这里是根据一种文献,而不是自己随意创作。 亚伯拉罕的目的地,就是“你们现在所住之地”。这里蕴含的意思,就是神对他的应许已经应验了,他的后裔正住在应许之地上。对亚伯拉罕来说,这块地则仍祇是应许之地而已。他自己并未占有该地,司提反说,连立足之地也没有给他,这一辞出自申命记二5。甚至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看来也似是空的,因他没有儿子(参罗四16~22,描写亚伯拉罕对神应许信心之大,在看来绝无可能实现的情况下,仍然坚信)。不错,亚伯拉罕买了一坟地(创廿三),可是司提反不提这事也有道理,坟地不是可居之地,也不是未来地业的标记。当然他在生以撒前后都有儿子,但没有一个是应许的后裔。祇有从上来的作为,才能叫应许实现。──《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5】 这个应许见《创世记》十七8。司提反指出,以色列的祖先在现在犹太人视之为宝的迦南地原无立足之处。司提反所想说的也许在《希伯来书》有更清楚的说明,这就是亚伯拉罕知道神真正应许的不是地上的家,而是天上的家园;古今的圣者借着基督可以同聚一堂(来十一8~16)。──《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6】叫他们: 若看旧约以色列的历史,神的应许和成就如图画般全景展开。司提反的讲道也聚焦在神的救赎和主权性护理。神是信实的(申七9),必定成就应许。然而,人却按自己的判断,不是焦急就是怠慢(太24:48;彼后3:9)。以救赎的角度鸟瞰圣经,改革宗神学认为:①救赎史的定义:圣经不是单纯记录以色列民族史,而是从创造这一伟大历史事件为出发点,直到再创造的成就,是一系列以基督为中心的神救赎作为的记录。因此,所谓救赎史,是指以基督的死和复活为中心的神的救赎历史;②救赎的定义:圣经中,救赎具有用钱买赎奴隶之意。这里指神通过主基督支付律法对罪人的所有要求,使人从律法的诅咒和束缚中得到释放;③救赎的范围:神通过主耶稣成就的救赎,不单限于人类,而且包括全宇宙,使人灵魂和肉体都得救赎(罗8:19-23)。由于人的罪恶,罪的惩罚和诅咒临到全人和全宇宙。但要明确的是:除了耶稣别无拯救(4:12),耶稣救赎的恩典与唯一性,就如只有进入挪亚方舟才能得救一样;④救赎史和应许:圣经也可称为立约书,记录神与自己百姓所立的旧约和新约。因此,立约构成救赎史的骨架,基督作为约的成就者成为约所指向的核心。从立约的观点来看救赎史,才能真正找到解释圣经的中心钥匙,就是基督。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6;创十五13四百三十年】 问:创世记十五章十三节与使徒行传七章六节的「四百年」,与出埃及记十二章四十节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释?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们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倪柝声《圣经问答》 【徒七6;加三17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时间是430年呢,还是400年呢?】
这是与上述问题有关连的问题。
有关430年及400年的经文,全部圣经共提过的次数如下:
一、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400年(创十五章13节)。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430年(出十二章40节)。
三、正满了430年那一天,耶和华的军队都从埃及地出来了(出十二章41节)。
四、那里的人……苦待他们400年(徒七章6节)。
五、所立的约不能被那430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加三章17节)。 对于这问题,解释法有二:
一、400年是一个“整数”,430年是一个“确数”。以色列住在埃及共430年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摩西自己说得很清楚。但在谈话中,则400年这个整数容易使人记忆。
二、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430年,但为奴的时间共400年,这400年是神对亚伯拉罕宣布的,所以不会有错误。
以上二说以第二说较多人采用。
可是,以色列人从什么时候计起住在埃及共430年呢?又从什么时候计起为奴400年呢?这问题就非常复杂了,因为任何与年代有关的问题,总是有不同的推算法。 简单来说,约瑟在埃及为宰相后,雅各才和以色列众于同下埃及寄居。约瑟去世后,出埃及记一章说得很清楚,因为“有不认识约瑟的新王起来,治理埃及”,所以以色列人不久受压迫,过为奴的生活。那么如果要推算以色列人在埃及是否曾为奴400年,可以根据埃及新旧王朝的年谱去勘定。
据许多考古研究的结果,证明赏识约瑟的埃及法老为“胡克琐王朝”(HYKSOS),他们不是埃及人,乃是从别处侵入埃及而为王的,这些胡克琐朝的人原是牧羊的流浪民族,而希伯来人也一向以牧羊及养牲畜为业,所以使胡克琐的法老格外喜欢他们。但一切牧羊的人都被埃及人所厌恶(创四十六章34节),原因就是当时统治埃及的是牧羊民族。
胡克琐是在纪元前1720年至1570年(一说为1800年至1500年)年间统治埃及,共十四王。等到埃及南部的原有埃及统治者兴起,进军北埃及,推翻胡克琐王朝之时,亦即不认识约瑟的新王兴起之时,便开始压迫以色列人,他们以为以色列人和胡克琐王朝的人是一大家族中的一支。
那么这不认识约瑟的新王本是埃及人,他们等于收复失地,再统一全埃及。这新王称为“阿摩西斯”一世(AMOSISI),为王于纪元前1567年。至于开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仍是“突摩西”三世(THUTMOSEIII),救摩西也就是这王的公主。(有关埃及王朝年代,是根据1966年大英百科全书所载,但亦有另外的推算法,极不一致。)
现在我们来研究430年与400年的推算法,其推算法有几:
①约瑟在埃及为宰相后,以色列人下埃及居住 是在
纪元前1879年 以色列出埃及是在
纪元前1448年
共431年
以色列人在埃及共寄居了430年,可以用这个推算法去寻得答案,这是根据圣经百科全书739页下表与上表联合计算的。
②约瑟在埃及为宰相约在年四十时, 纪元前1710年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
纪元前1280年
共430年
这是根据英国基督教大学生联合会所出版的圣经词典2l8页所推算的。
③约瑟在胡克琐朝去世时约在
纪元前1570年 (假定约瑟四十岁为相,在埃及共住70年, 以该王朝最后1500年加70年去计算)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在新王朝,约在 纪元前1200年
共370年
这是根据上述考古学家的推算的王朝年代去计算的。但不足400或430年,中文圣经百科全书738页对此王朝问题有所讨论,但给予读者一不明确与不肯定的推算印象。
因此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430年抑400年,竟因考古家不同的发现等推算而减缩至250年甚至215年者(中文圣经百科全书738页下段末数行)。信义宗联合出版部所出版的旧约圣经神学38页亦有此说法的研讨。证道出版社所出版的出埃及记注释77页也提及有人主张以色列人在埃及只住过2l5年的推算法。
最有趣的是撒玛利亚人的圣经(只有摩西五经)在出埃及记十二章40节如此翻译说:
以色列人和他们的列祖在“迦南”和埃及共住了430年。七十译本(即希拉文的旧约圣经全书)则译为: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和“迦南”共430年。
这两种圣经译法给予考古家对于年代的研究发生了影响,因为如果这430年也包括列祖住在“迦南”地的话,以色列人在埃及居留期间不及430年的问题便有了解决的伸缩性。
于是有人主张以色列人(由亚伯拉罕计起)住在迦南地2l5年,住在埃及又215年,共430年。
不过,我们需要解释的乃是,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不能称为以色列人,雅各的后人才称为以色列人,亚伯拉罕不是雅各的后人,乃是雅各的祖父。因此这种解释法不合神学上的原则。因此,大多数神学家仍拥护大家目前所用的旧约“玛琐拉本”(MASORA)希伯来文圣经,认为最可靠。相信摩西在出埃及记所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四百三十年”是依照字面的解释,无减少或变更的必要。同时,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430年,为奴则有400年时间,是最稳妥的解释法,因为考古家所发现的证据与理论时有矛盾不解之处。――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6~7】还有一项应许,以负面的方式预言,亚伯拉罕有了子孙之后,他们会在外邦寄居为奴四百年。然后,神要刑罚那苦待他们的人,把他们带回迦南地去事奉祂。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又已实现,因司提反和当代的人得以住在耶路撒冷,在那里敬拜神。同时,这里可能意味他们被逐出巴勒斯坦时,神亦与祂的百姓同在。这预言出自创世记十五13、14,内容提到他们在埃及的寄居。四百年是一个完整的数目(对照出十二40);若与加拉太书三17的年代对照,就会产生问题。不过,这是加拉太书注释家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司提反祇是引述创世记十五13而已。第7节前半引用创世记,下半部则用出埃及记三12的话。在那里神应许摩西,百姓离开埃及后,要在“这山”敬拜神,就是指何烈山(西乃山),而司提反说“这地方”是指迦南,因此司提反对听众讲的,是将神对亚伯拉罕说的话意译化了,又引用出埃及记三12。他把创世记的话进一步引伸,这一点虽然经文表面没有明说,但其内涵很可以说有此含意。──《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8】「神又赐他割礼的约。于是亚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给他行了割礼。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 神赐给亚伯拉罕割礼,作为祂应许的标记。祂与他立约,约的效能则见于割礼这举动(创十七10)。这约就是神应许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要特别关照他们;在人方面来说,顺服割礼就是遵从神的表记。对割礼司提反似乎没有丝毫反对的态度。割礼祇在外邦人加入教会时,才成为争论的要点。雷克(Lake)和卡柏瑞(Cadbury)这样解释本节下半部开始的“于是”:“因此,还未有圣所以先,以色列人宗教的要素都已齐备了。”(BC, IV, p.72)。这说法也许太夸张,但这段叙述很清楚表明,亚伯拉罕在迦南一无所有时,已经有了神的应许。正因这应许,而他顺服其中的吩咐,以致他得了以撒,又为他行了割礼(创廿一4);这样,他的后代就传到先祖──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9~10】于是司提反讲到约瑟的故事,这是讲章的第二大段(9~16节)。司提反可能想说明第6节的预言怎样应验,同时又暗示百姓对神立的领袖开始抗拒,以约瑟的兄弟为代表;但神始终印证了祂所拣选的统治者。于是故事就由兄弟的嫉妒开始展开,他们因约瑟梦见自己将来升高位(创卅七11),就忌恨他,把他卖作奴隶(创卅七28,四十五4)。但神却在他的困苦中与他同在,救他脱离苦境(创卅九2,21)。神叫他在法老面前得恩典,有智慧,能以解释法老的梦,又能策划应付将来的饥荒(创四十一38、39、41;诗一○五16~22)。留意智慧特别与埃及一起出现(七22),路加又用它形容司提反(六3、10),和耶稣(路二40、5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9~16】约瑟的一生积极且戏剧性地表明神主权性的护理(创37-50章),约瑟被弟兄“卖掉”(9节;太26:21),又在神的保护下“脱离一切苦难”(10节;彼前1:3)具有预表基督的特色。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10】恩典是一个可爱的字眼。这字(Grace)在英文,最简单的意思是指身体上的美;引申为指人人喜爱的品格美。最接近的字眼是风度(Charm)论到约瑟,他的风度是真正的善人所常有的。他极容易遭受苦害。但是不论为奴,为宰相,对每一责任,他都能一样的尽心去完成。──《每日研经丛书》 【徒七11~13】故事下一段说到雅各家怎样下到埃及去。司提反简略地叙述一件听众熟识的史事,说埃及面临饥荒,亦同时引起全地的大灾荒(创四十一57),特别是迦南地(创四十二5)。也有人认为这是神对约瑟兄弟的报应;总之,这造成他们要下埃及去的因由;雅各听说那里有粮仓,就派儿子到那里去购粮食(创四十二1~5)。第二次约瑟就与弟兄们相认(创四十五3)。──《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14】“七十五人”在希伯来文旧约《创世记》四十六27作“七十人”。但 依照旧约希腊文《七十士本》则作“七十五人”,包括玛拿西的一子一孙和以法莲的二儿一孙在内。──《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14雅各全家到底是多少人下了埃及?】 答:爱旧约圣经中几处记载是「雅各全家来到埃及的共有其实人」(创四十六27,出一5,申十22),但在新约圣经中,司提反当众申诉时,引述先祖的历史,却说是「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人来到埃及」(徒七14),对于这两个数字可作这样的解释:甲、这七十个人是表示包括约瑟同他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在内。乙、这七十人是表示雅各家人数,七十五人是表示雅各全家,包括他儿子们的妻子在内。丙、这七十五人是司提反引用当时多数人能阅读旧约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圣经(旧约原为希伯来文本),该译本在创世纪四六20节末,是加上玛拿西的一个儿子玛吉和一个孙子基列,以及以法莲的三个儿子书提拉,比结,他罕等五人(参民廿六28,29,35),因此是一共七十五人在埃及,可信无误也。这些人下埃及时是一个家族,到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多万人口,成为一个有军队的国家了(出十37,卅八26,民十一21,一46,二32)。——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七14;创四六27七十五与七十】 问:使徒行传七章十四的「七十五人」,与创世记第四十六章二十七节之「七十人」,如何解释? 答:七十人是「雅各家」的数目(27节),就是雅各的「儿子、孙子、女儿、并他的子子孙孙。」(7节)七十五人乃是并雅各的亲族都在内。使徒行传七章十四节的「全家」,在原文是「亲族」,所以,《文和》译为族。这样,则亲戚多出五人,亦是情理之常。所以,二者并无反对。―― 倪柝声 【徒七14随同雅各下埃及的有多少人?】 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14指出,身居埃及地的约瑟请父家各人下埃及,「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但出埃及记一1-5有如下记载:「他们的名字记在下面……(雅各十二个儿子的名字,除掉约瑟),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约瑟已经在埃及。」关于下埃及的人数,希伯来文圣经(马所拉抄本)明显是指七十人。表面看来,使徒行传七14与出埃及记一1——5有冲突。要处理这问题,我们首先会留意到,司提反所述的可能是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此经文指出下埃及的人数是七十五。事实上,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一5是这样的:「约瑟已经在埃及,雅各全家共有七十五人。」要解释上述两数目的差异,应回溯创世记四十六26-27,马所拉抄本如下:「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儿妇以外,凡从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还有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但七十士译本的记载有些微差别:「除却雅各的儿妇外,凡从雅各所生,随同雅各下埃及的共有六十六人。还有约瑟的七个儿子,他们在埃及出生。雅各全家在埃及家,共有七十五人。」换言之,七十士译本的人数包括了约瑟的九个儿孙,而不是两个儿子。雅各死后玛拿西和以法莲显然育有七个儿子。雅各下埃及时,玛拿西和以法莲大概不会超过七及五岁,十七年后雅各去世了,那时他们大概是二十五及二十二岁;假如两人均早婚,到那时可能已经有七个儿子。 总括来说,七十及七十五之数均属正确,而出于不同的统计。雅各有十二个儿子、五十二孙儿,下埃及时已有四个曾孙,合计六十六个。玛拿西及以法莲生于埃及,使总数增至六十八人,再加上雅各及其妻(无论是那一位),即七十人;至于七十士译本,则加上约瑟的七名孙儿,却减去雅各及其妻。 司提反引述七十士译本的创世记四十六27及出埃及记一5,指雅各全家共七十五人,实属正确。同样,创世记四十六27、出埃及记一5及申命记十22的马所拉抄本,指雅各下埃及全家共七十人,也没有错误。两数字均正确,端在乎有没有加上约瑟的孙儿。(马所拉抄本的「七十」,已将雅各的四名曾孙计算在内。)──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七14旧约圣经记载下埃及的是七+人,何以司提反证道时说是七十五人?】
一、这问题在圣经中,所记的经文如下:
①“雅各家来到埃及约共有七十人”(创四十六章27节)。但这里包括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
②“凡从雅各而生的,共有七十人,约瑟已经在埃及”(出一章5节).这表示七十人,是包括约瑟在内,因为他也是雅各所生。
③“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申十章22节)。
④“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这是司提反所说的。
二、这问题的几种解释如下:
①这七十个人不包括约瑟和他的两个儿子,还有犹大的两个儿子即珥、俄南已经死在迦南地(创四十六章12节),但他们也算是“雅各全家”,正如司提反所说的所以一共有七十五人。
②雅各与他的妻子和约瑟的两个儿子在内,共七十五人。
③司提反在这里证道时,是引用“七十译本”的旧约圣经,该译本在创四十六章20该节中,加上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五个子孙(中文与英文只照希伯来本,不照七十译本即希腊文译本,所以在此节未加上玛吉、基利和书提拉、比结、他罕等五人,参阅民数记二十六章28一29、35节)。因此共有七十五人在埃及。
以上三说,第三说最可信,因为当主那稣时代,多数人只能阅读希腊文本的旧约,很少人能念希伯来本的旧约。司提反既然引用希腊文本旧约(即七十译本),则很自然会说有七十五人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14~16】结果法老认识了约瑟的家人,他们受到邀请到埃及居留;因此全家人,包括雅各,都下到埃及来了。七十五人的数字是根据创世记四十六27及出埃及记一5的七十士译本;而希伯来经文则为七十。较大的数目的来由,是把雅各、约瑟除去,而加入约瑟九个儿子中剩下的七个。两者都是指雅各的子孙,或是下埃及的,或是在那儿的。他们都死在那里。虽然回迦南的应许尚未应验,他们却埋葬在迦南,表明他们有信心,到了时候,神必实现祂的应许。──《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15~16】这里和《创世记》的记载略有出入。依照《创世记》二十三17~20,亚伯拉罕在希伯仑向以弗仑买坟地;《创世记》三十三18~20说,雅各在示剑向哈抹的子孙买地筑坛。但司提反把两件事当作一件,说亚伯拉罕在示剑向哈抹的子孙购买坟地。这出入有几种解释:1,七16“亚伯拉罕”名字的出现,属于抄经之误。2,讲者司提反将《创世记》二十三章和三十三章两件事合在一起,因为他当时正在受审,信息须简短。3,也许是依照来自非圣经的传统而说。4,亚伯拉罕确实买了两块坟地:第一次在希伯仑,当着赫人面前向以弗仑购买的(创二十三17~20);第二次在示剑,向哈抹的子孙购买(七15~16)。后来雅各向哈抹的子孙示剑的父亲,再买这第二块地(创三十三18 ~20)。 亚伯拉罕、以撒、雅各都葬在希伯仑(创四十九31;五十13)。司提反所说葬在示剑的“我们的祖宗”,应该只指约瑟和以色列人其他的先祖(书二十四32)。──《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16司提反提及约瑟归葬的那块地是亚伯拉罕买回来的;这节经文是否与约书亚记二十四32有冲突?】 司提反在公会答辩,提及雅各众子归葬迦南一事,他说:「又被带到示剑,葬于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徒七16)从司提反的整段答辩看来,他透彻了解旧约,他怎会忽略约书亚记二十四32呢?后者指出,约瑟归葬之处是「雅各从前用一百块银子向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所买的那块地里」。第一眼看来,上述两段经文显然互相冲突;然而,雅各购买亚伯拉罕以前买下的同一块地,极可能是要确保地权。 别是巴井的情况与此相似。别是巴井原来是亚伯拉罕的工人掘出来的,他为确保拥有这口井,就把七只羊送给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创二十一27-30)。但亚伯拉罕当时仍以游牧为生,离开别是巴后,那口井附近一带地区又重落当地居民的手上。他依合法手续买来的井,转归当地居民。多年后,以撒重修别是巴井,饮他的群畜;他认为宁可付款购下本已属亚伯拉罕的水井,以免动干戈。于是,以撒与亚比米勒立下友好盟约(这个亚比米勒,可能是多年前与亚伯拉罕交易的亚比米勒的儿子或孙);为使盟誓具约束力,两人还献祭及举行宴会(创二十六28-31)。这样,亚伯拉罕曾经购下的一口井,他的后人要再次购买。 至于示剑,是亚伯拉罕离哈兰入应许地停留的第一站。亚伯拉罕还在示剑向耶和华神筑坛,这是他在应许地内筑下的第一座坛(创十二6-7)。在这里,神在异象中向亚伯拉罕显现,向他及他的的后裔应许赐下这地。当时,那座坛筑在摩利橡树附近,亚伯拉罕购下附近一带地方是合理的。虽然圣经没有记载亚伯拉罕购下此地,但以色列人的口传却有;司提反显然根据有关口传,才说出上述使徒行传的一番话。 亚伯拉罕后来向南迁徙,以撒定居于别是巴,雅各又在巴旦亚兰度过二十一年光阴。于是,示剑的居民也忘记了亚伯拉罕一家于当地拥有业权;或者,他们见亚伯拉罕家久久未归,可能是放弃拥有权了。这样,当地一些家庭便占住亚伯拉罕的产业。 雅各长期流放在外,他终于返回迦南地,到达示剑。很自然地,他也不重申亚伯拉罕的业权,而愿意重新购买。创世记三十三18-20记载,雅各以一百个qesitah购买此地(qesitah乃重量单位,稍重于一个舍客勒)。约书亚记二十四32后来复述此事。(除却创三十三18-20,qesitah只可见于伯四十11,约伯病愈后,亲戚资助他重建家园业务。)雅各所付出的价目,无疑远超过亚伯拉罕以前付出的。因此,雅各购下示剑那块地,自然更能作实。 最后要讨论的,是亚伯拉罕在示剑购下的坟地(mnema)。旧约圣经一直没有记载于示剑购买坟墓一事,直至记述埋葬约瑟时,才一并提及。至于亚伯拉罕,圣经从未记载他曾购买坟地;撒拉死后,亚伯拉罕亦只购下希伯仑的麦比拉洞,作为埋葬撒拉的地方,亦是他身故后归葬之所。亚伯拉罕为撒拉及自己预备葬地,司提反绝不会混淆这一点,因为全以色列人都知道,亚伯拉罕及撒拉葬于麦比拉洞,此洞位于希伯仑。 这样,我们可以作出如下结论:示剑的「坟墓」(mnema)可能是预期的说法,遥指约瑟归葬示剑(「亚伯拉罕所购的坟墓」意即「亚伯拉罕所购的坟墓原址」);又或者希腊文「与格代名词」ho代表了en to topo ho
-onesato Abraam(亚伯拉罕购下的地方),用以指示剑城外摩利橡树附近之地,亦即坟墓mnema所在之处。一般来说,希腊文用专指地方及关系的副词hou表达「该处」、「位于」,但用hou却使onesato(买)这子句缺少受词。这样,ho更适合上文下理。──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七16;创卅二18~19亚伯拉罕与雅各】 问:在创世记三十二章十八至十九节与约书亚记二十四章二十二节俱说雅各从哈抹买地,怎么在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说是亚伯拉罕呢?请解释。 答: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与创世记五十章十三节相合。照凓创世记四十九章二十九至三十二节和五十章十三节,雅各乃是葬在亚伯拉罕所买的一块地上。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对于这一点是没错的。亚伯拉罕买地(创廿三),和雅各买地,中间约隔八十年。此八十年中,当日地主又来掌权,雅各不与之争论,重新再买其祖所已买的。雅各所买的地和亚伯拉罕同是一个地方;示剑的父亲和以弗仑同是哈抹的子孙;这二点是使徒行传七章十六节所说明的。所以,这里并无反对。―― 倪柝声《圣经问答》 【徒七16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到底是雅备买的呢?还是亚伯拉罕买的呢?】
在创世记二十三章17一19节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所买的是赫人之地,他把撒拉葬在幔利前的麦比拉田间的洞里。至于雅各所买的乃是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之地,雅各用该地支搭帐棚(创三十三章19节)。雅各以后被埋葬在那块地是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不是哈抹子孙之地(创五十章12一l3节)。至于示剑,只有约瑟的骸骨从埃及被带到迦南地后埋葬在这里(书二十四章32节)。似乎司提反在这里作了错误的报导。
关于这问题,其解释如下:
一、示剑那块地是雅各买的,但在名义上则归于其祖父亚伯拉罕。这和中国人的习俗相同,父亲如在生,儿子为孙子请朋友吃满月喜宴,还得在请帖上用父亲的名字请客,不得用儿子的名义,以示敬老。雅各买了示剑那块田地之后,在名义上仍归于亚伯拉罕,是非常可能的。这样,司提反并没有说错。
二、雅各是埋在亚伯拉罕所买的麦比拉洞,而司提反说雅各埋葬在示剑的地方,显然是把约瑟和雅各两人的埋葬地点弄错了。
但是,如果把14一l6节照下列方法安排,则容易明白司提反没有弄错。
14节:约瑟就打发弟兄,请父亲雅各和全家七十五个人都来。
15节:(于是雅各下了埃及),后来他(指约瑟,不是雅各)和我们的祖宗都死在那里。
16节:又被带到示剑(指约瑟),葬在亚伯拉罕在示剑用银子从哈抹子孙买来的坟墓里。
如果我们这样去念,便知埋葬在示剑地的乃是上文的约瑟,并非雅各,正如约书亚所记的。
旧约圣经原文并无标点符号,亦无章节之分,因此16节“他”字可指上文的雅各,或约瑟,但指约瑟而言,则合文法及事实。不要忘记司提反证道是被圣灵充满的,不会报导错误的历史记载。――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17】「及至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将到,以色列民在埃及兴盛众多, 」 故事开始转到摩西,焦点放在七37“一位先知像我”。摩西在许多情况下也是耶稣基督的预表。例如,作为律法的作者,他与福音书的真正作者耶稣相对应(约1:17)。摩西作神与以色列百姓的中保,耶稣则作神与所有信徒的中保(加3:19;提前2:5)。应许亚伯拉罕的日期: 暗示以色列面临的苦难绝非偶然,而在于神的命定和神的护理。神为了成就自己的计划,有时使他的子民遭遇患难,有时施予救助(撒上2:6,7)。圣经多处记载神有自己所“定”的时候(结七7;珥3:1;太26:18;林后6:2)。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17~19】神的应许快要应验的时候(7节),亚伯拉罕的子孙人数兴盛众多(出一7)。高潮发生在一位不晓得约瑟的埃及王兴起(出一8)。意思可能是他不知道约瑟其人,也不知道他对埃及的功绩,或(更有可能)因为面临强有力的以色列民族的威胁,他故意忘记他。于是他欺负他们,苦待他们,要他们丢弃婴孩(出一10、11、22)。──《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17~37】司提反从摩西的经历看出他的一生处处预表那“更伟大的摩西”,也就是主基督。摩西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耶稣是人类的救赎者。摩西被以色列人拒绝(35节),预表着基督的被拒(比较出二14)。摩西预言将有一位伟大的先知兴起(37节),就是弥赛亚(申十八15)。主耶稣从死里复活,比摩西更有资格作以色列民的首领和审判官(35节;比较七27)。 摩西首次离开埃及是40岁,为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事去见法老已80岁(出七7);死时120岁(申三十四7)。──《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19】耶稣诞生时,伯利恒也发生了类似旧约时期埃及王杀害以色列男婴的事件(太2:16)。正如在以色列种族处于灭亡的黑暗时期诞生了伟大的领袖摩西一样,在旧约所有预言似乎无望应验的黑暗时期,在希律王的残酷逼迫下耶稣降生了。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20】「那时,摩西生下来,俊美非凡,在他父亲家里抚养了三个月。」 按约瑟夫说,摩西是一个很美的孩子,乳娘带他上街,人们都停下来注视他。他又是个很聪敏的孩子,在他所学的课业上,他比别人都快,也很勤恳。有一天,法老的女儿带他到她父亲面前,求他让摩西继任埃及的王位。法老同意了。那故事接下去说,法老开玩笑地把王冠放在这孩子摩西头上;可是这孩子抓开了它,丢在地上。旁边站着的一个埃及学者说,这是一个征兆,如果不马上把他杀死,这孩子注定是要给埃及国王带来灾难的。但是法老的女儿把摩西抢回怀中,并且说服了她父亲不要注意这警告。摩西长大以后,作了埃及最伟大的将军,而且远征埃提阿伯(今称埃塞俄比亚),与当地的公主结婚,凯旋而归。──《每日研经丛书》 【徒七20~22】这时摩西出现了。此处将他的生平分为三个阶段,配合他一生的三个四十年(看23节)。第一阶段是他早年在埃及的时光。描写的手法是很整齐的三段法,诞生、早年、受教育(廿二3及注)。他生下来,就俊美非凡(译注:英译为“在神面前甚可爱”,出二2;来十一23),附加的在神面前一词,可能指他得神喜爱(参廿三1),或祇是一个希伯来成语,表示他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参拿三3,“极大的城”原文字面意为“在神面前的大城”)。他父母违命收藏了孩子三个月,结果也不得不把他丢弃了,但却被法老的女儿拾了回去,养为自己的儿子(出二1~10)。旧约中虽然没有明明提及,但司提反这里引用传说,斐罗亦如此证实,就是摩西学了埃及一切的学问。下面一句说他说话行事都有才能(参路廿四19对耶稣的描述),似乎与出埃及记四10有出入;不过,摩西当时自贬身价的说辞,并不是事实的真相,他仍是要找一个借口逃避重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23~25】摩西人生的转折点,是他四十岁的时候。旧约并没有说出他这时候的年纪,但司提反的讲法与犹太拉比的见解相合;因此,四十这个数目可能祇是一个概数。“四十”是一个人“长成”的年岁(出二11)。同样,旧约也没有说他起意去看望他的弟兄以色列人,不过故事中自然有此含意(出二11)。这里所用的字,可能表示是神将这个意念放在摩西心中,就是对以色列民的善意关怀。这关怀由他杀那欺负以色列人的埃及人表现出来。旧约记载说,他把尸体埋在沙土里,不让人知道。司提反必定认为,他乃是不想让敌方的人知道这事,向当局报告(参出二14)。司提反认为,摩西的心意,是希望以色列人能明白,他们有一位在上有影响力的盟友,神可以藉此解救他们,就是从为奴的苦境中搭救他们。路加的用意,一定是想让读者看出,摩西和耶稣同样是神子民的拯救者;而司提反的听众是否体会到,犹太人拒绝耶稣为救主,与以前他们拒绝摩西,同出一辙(七52),则未可知。──《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23~29】详细描绘了摩西为了拯救同胞,随自己的心愿行动,以致失败逃难。希伯来书作者解释摩西的行为是出于“信心”(来11:24-26)。虽然摩西不顾埃及王子的高贵身份,为受逼迫的以色列弟兄打抱不平,显得有些轻率,但也可称为是信心的行为。当然仅凭摩西一个人的力量,必定失败。司提反如此形象地讲述摩西的性格、血气和挫折,可能是为了削弱当时流行的“摩西崇拜”倾向。他要表明:摩西能成为以色列优秀的领袖,完全是神的护理和工作,并非出于摩西自身渊博的知识、智能和能言善辩。在摩西看来,因挫折和非难逃往米甸旷野是失败之举,但神的计划反而却走向成功。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26~29】这事以后,立即发生另一件事,证实了司提反的解说。摩西遇见他们(以色列人)争斗,就劝他们和睦,以兄弟相待。这里司提反祇是概述旧约的记事,原本的故事是说,摩西站在被欺负的一方,责怪那欺负人的(出二13)。司提反的说法强调了摩西为和解者的身份。可是他的工夫白费了,那欺负人的激烈地反击,说他以首领和审判官自视(出二14),因此他们完全看不出他是神选派的。那人晓得摩西杀了一个埃及人,无形中造成一个威胁,摩西不得不逃亡(躲避法老的忿怒,出二15),寄居于米甸。他在那里住了许久,并且成家(出二21、22,十八3、4)。──《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30】荆棘: 旷野矮小又不起眼的灌木丛,它象征当时的以色列(出3:3)。虽然在火焰中,却未被烧毁,暗示以色列将要面临惨痛的苦难,但因神的看顾必不至灭亡。司提反欲把初期教会的患难与此相联。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30~34】从出埃及记七章七节可以推断出他杀埃及人之后,又过了四十年。他在西乃山燃烧的荆棘中看见神的天使,成为他一生的抉择关键。那番景象引起他的注意,他祇见荆棘烧着,却没有烧毁,也没有熄灭,就大感诧异。此处说到天使,可能是一种比喻法,指神在荆棘中显现(出三2、3)。他就近荆棘时,听见神对他说话。司提反把出埃及记三5、6的次序倒转了,因此首要的重点成为:向他显现的神是他先祖的神,如此就叫人想起神对先祖的应许。下面的描述是神显现的典型例子:人恐惧战惊,神则加以保证。当然,恐惧竟没有完全消除,因为司提反保留了神吩咐摩西把那地视为“圣地”的话;这里司提反也许是要再次提醒听众,神的显现并不限于犹太地──旧约中最重要的启示地西乃山,也不在应许地之内。不过,这启示的主旨,是神应许要透过摩西拯救祂百姓,从埃及的困苦和奴役中拯救出来(出三7~10)。──《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33】「主对他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之地是圣地。」 「所站之地是圣地」:这里要表达的,就是即使在旷野,只要是神显现的地方,就是圣地,而不仅限于圣殿。── 蔡哲民等《使徒行传查经资料》 圣地: 此地本身并非圣洁,但因为神在此向摩西显现,就被称为圣地。圣洁之神所在的地方就是圣地,圣所也应从这一点上理解。司提反试图借此改变以色列人的想法,他们认为除在以色列地域及圣殿外,不能与神交通。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35~36】每一句开头都用“这人”,用了四次之多,38节下半与39节则用关系代名词起头。这叫我们想起彼得先前的信息中也用类似的方法,说到“这耶稣”(二23、32、36)。这用法在第一句的用心很明显: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弃,却为神所立的首领和拯救者,正是“这”位摩西。下面37、37、38的几句,再强调摩西的言行,最后司提反又复述,以色列人所不肯顺从的,正是“这摩西”(39~41)。因此,这段信息的重点,不单在以色列人拒绝摩西,而是他们拒绝神所赐的领导人。这里又是一个预表;犹太人拒绝耶稣,就是神叫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一位,是这段话蕴含的意思。第一句话最明显。司提反先提负面:以色列人弃绝摩西,不承认他是首领和审判官;随即强调说,神却差派他作首领、作救赎的。首领可以应用在耶稣身上(启一5),五31也用这字说到耶稣。“救赎的”在希腊文是 lytrotes,其动词就是“救赎”的意思。乍看之下似乎很奇怪,在新约惟独摩西得“救赎者”这头衔,而耶稣却没有。不过,其它经文曾提及耶稣拯救以色列人(路二38,廿四21,参一68),信徒读者必可以察觉出其中预表的含意。神的工作(诗十九14,七十八35)在此藉天使的声音,从燃烧的荆棘中委托给祂的代理人。因此,实际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又有神迹奇事的相随的,是摩西。这段话引自旧约,但信徒读者必然可以想起,同样的话也曾用在耶稣和使徒身上(二22、43;参六8说到司提反自己)。──《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37】「那曾对以色列人说‘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这位摩西。」 这里的预表就更清楚了。司提反提醒听众,摩西亲口预言,有一位先知像他的要来(申十八15),早期信徒已看出这预言应验在耶稣身上(三22)。早期信徒的用法,大可以解释为何这里引用这段经文;不过,我们可以注意,在撒玛利亚神学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文,它在这里出现,就更加强了司提反受撒玛利亚观点影响的说法。──《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37~38】两次使用o�w���� �N��tin
(……就是……)句型,用于描述摩西。司提反不是轻视或责难摩西,而是在强调他是伟大的人物。但司提反的宗旨是要见证比摩西更重要的人物——“耶稣基督”。司提反在34节前沉着地展开历史,35节渐渐发出挑战,37节引用申18:15,显然激怒了公会。他们口称尊重摩西、严守律法,实际上却拒绝摩西亲自见证的弥赛亚,排斥律法的指向——福音(来10:1)。兴起一位先知像我: 除申18:15外,旧约还有许多弥赛亚的预言(赛4:2;七10-17;耶33:14-16)。新约有许多经文见证弥赛亚预言的成就(申18:18以下和徒3:22以下;诗2:1以下和徒4:25以下;诗110:1以下和太22:44)。耶稣时代,犹太人迫切地盼望弥赛亚的到来。但是所有的人,包括耶稣的门徒,都认为弥赛亚是救赎他们脱离民族压迫的政治领袖(太20:21;路19:11;约6:15)。目睹耶稣神迹的犹太民众,想借着拥戴耶稣除掉罗马帝国,建立弥赛亚王国。但当他们看到耶稣作为软弱而卑微的罪人,被拉到法庭上时,却失望之余反而诅咒耶稣。耶稣的门徒有正确的弥赛亚观,也是在耶稣的复活和圣灵降临之后。如今,也是根据人们如何回答“你们说我是谁?”(太16:15)来判断此人是否是真正的基督徒。生命之道: 司提反把律法看为生命之道,而不是僵死的仪文(申32:47)。使徒保罗系统地解释这种意思:律法反映神的旨意,是圣洁而真实的,但无人能完全按照律法生活(罗3:20;七12)。要接受律法为生命之道,就要相信律法的成就者耶稣基督。具有预表意义的所有律法及仪式,成为耶稣基督的影像和训蒙师傅(加3:24;来8:5;10: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38】「这人曾在旷野会中和西奈山上与那对他说话的天使同在,又与我们的祖宗同在,并且领受活泼的圣言传给我们。」 对犹太听众来说,描述摩西的高潮出现于以色列人聚集在西乃山的旷野之时。这里也不乏预表。译为“会”的字是 ekklesia,信徒用这字来称他们的团体;可能信徒发现,摩西与以色列人一同经历旷野的旅程。同样,耶稣也与神的新子民同走地上的旅程,不过,这不可能是司提反向犹太听众提到这段经文的用意。这段话的要点乃是,摩西为这群百姓接受神的律法,就是神活泼的圣言(罗三2)。这是以色列人享有特权的记号。神赐与律法,是神与他们立约的记号;他们顺从这律法,就继续作神立约的子民。司提反含蓄地表达出这个信念。──《丁道尔圣经注释》 “会”是希腊原文() 的翻译,指以色列人在公众地方召开的集会。新约用这字的复数来指信徒所组成的地方性与普世性的教会。参五11注。“旷野会”是教会的预表,耶稣已替代摩西成为教会的头。──《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39】不肯: 耶稣在太23:37使用过此词。用于描绘拒绝真理的顽固态度。归向埃及: 不相信神会赐更美之地的应许,顽固地依靠自己而陷入不幸中(出16:3)。当时的公会与此相似,不顾借着耶稣显明的真理,忙于维持人类的制度和传统,执着于毫无生命力的形式主义律法。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39~40】这里是一个转折点,希腊文的句子从38节一直接续下来,司提反说到那当初接受律法的,不肯听从。他们拒绝摩西,不认为他能传律法,并且心里归向埃及(民十四3、4)。更糟的是,他们吩咐亚伦为他们造些神像引领他们,对正在领受神律法的摩西(出卅二1),又大表亵慢。律法传给他们的时刻,是何等庄严慎重,但他们就已背叛那位赐律法的,转向偶像。尽管听众表示维护律法,效忠圣殿,并控告司提反违背这些(六11、13、14),但是他们所属的这民族,从一开头,就拒绝神的律法与真正的敬拜。──《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41】欢喜自己手中的工作: 多姿多彩的宇宙彰显造物主永恒的能力与神性(罗1:20)。那么,亲眼目睹神救赎作为的以色列百姓,更应当信靠这位独一真神。然而,他们却无所顾及地敬拜、事奉被造物(罗1:25)。控告司提反的公会也是如此可恶,对神真正的启示是瞎眼的,却凭着血气执着于圣殿、仪文等宗教外表,可憎地轻蔑神。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1~43】一直到50节为止,以色列拜偶像和圣殿敬拜,这两个主题交织在一起。他从历史概览来发挥这个主题,从旷野漂流直到所罗门的时代131。首先,司提反追溯偶像的敬拜;他在40节曾经简略提及。这里用了一个希腊字,是第一次出现,很轻蔑的描述以色列人所作的事,他们造了一个牛犊(译注:希腊文字一个字)(出卅二4)。用牛犊(或公牛犊更贴切)的像来敬拜132,是以色列人一直以来的试探(王上十二28),司提反的斥责,符合旧约作者一向的指控(王下十29;何八4~6)。这种敬拜包括向偶像献祭,不向真神献祭;同时,也表示,神是可以用人手造的,因此更该定罪。在此,司提反又回应了旧约一个强劲的主题(诗廿五4,一三五15;赛四十四9~20)。神对这种自满表现的报应,就是让以色列人满尝拜偶像的苦果。祂转脸不顾他们133,正如他们转脸不顾神一样(39节),祂任凭他们事奉天上的日月星辰。与这句话最相似的经文,是罗马书一24、26、28,不过那里是说神因外邦人拜偶像,就任凭他们。天象(译注:英译42节为 heavenly host) 是指日月星辰(申四19),这些被人视为神明,或灵界活物的居所。尽管神再三告诫他们不可以敬拜这些,以色列人反而一心转向它(代下卅三3、5;耶八2)。 他引述阿摩司书五25~27,取自七十士译本。阿摩司书中的问话说:“你们岂是将祭物献给我呢?”有人认为,这话的语气是期望负面的答案,亦即阿摩司认为他们在旷野的时期,根本没有献祭。但这个说法极不可能,阿摩司的意思更可能是:百姓不单是献祭,更是内心献上对神的顺从。不过,司提反似乎意指他们在旷野中没有献祭给耶和华,而是献给别神。因此,这引句所要印证的是41节,不是42节上半。引句的下半部(43节)描写以色列人抬着摩洛的帐幕,就是敬拜摩洛的所在,和理番神的星;这些神是以色列人所造的神像,用来敬拜的。摩洛是位要将孩童献为祭的神,而理番神则似乎是一位埃及神的名字,与木星有关的。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原文的阿摩司书在此有显著的差别,希伯来原文说指着“你们的王撒谷(Sakkuth),和你们的星神卡弯(Kaiwan)”,这些大概是亚述神的名字。我们在此不必管七十士译本与希伯来原文的关系(七十士译本是意译一段很艰涩的希伯来经文)。这里所要说的,就是希伯来原文也与七十士译本一样,可以表达司提反所要说的。不论司提反用的是什么版本,路加依一贯的惯例,引用了七十士译本。拜偶像的后果,就是被逐到假神的国土去。──《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42~43】本段经文引自《阿摩司书》五25~27。“摩洛“是迦南人献人祭的偶像。”理番“是星象神。──《启导本圣经注释》 天上的日月星辰: 参申1七3;代下33:3。摩洛: 亚摩利人所事奉的偶像,形象是牛头上有伸展的双臂,将人献为祭物,崇拜者把小孩当作祭物放在牛头上伸展的双臂间,然后在中间陷下去的地方用火焚烧。是一种邪恶的献祭法(王下23:10)。理番神的星: 埃及人、亚述人、腓尼基人所崇拜的偶像,可能指土星。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3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是什么?】 答①摩洛的帐幕——摩洛原是亚扪人的偶像,有牛头及人伸开的手臂,其像里面是空的,从下面生着火,将小孩放在那手臂中抱着活活的烧死献与摩洛。这种假神在旧约中有好几个名异实同的名字(注),为摩西所禁止的,但其后数百年仍有崇拜者(利十八21,廿2,王上十一7,代下廿八3,耶卅二35)。所说摩洛的帐幕,就是一个小型的便于携带的帐幕,用来遮蔽这种偶像用的。 ②理番神的星——理番原是叙利亚人以为土星之神的名,英文圣经称为基芸(Chiun),就是中文所主偶像的龛(摩五26),实即此理番,为亚拉伯人,腓尼基人,与埃及人所崇拜者,是以孩童被献为祭,其方式与拜摩洛相似。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曾妄拜此假神,结果被掳到亚述与巴比伦外去,殉道之司提反对犹太公会宣道时提及这事,引为鉴戒也(徒七43,摩五26,27)。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五九题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七43司提反引述阿摩司书五26时,是否犯了错误?】 阿摩司书五26指摘以色列人犯罪;摩西时代的以色列人铸造偶像,私下举行崇拜偶像的仪式。司提反于使徒行传七43引述先知的话:「你们抬着摩洛的帐幕,和『罗法』(Rompha)神的星。」但希伯来文却有如下记载:「你们抬着你们的『王』的?』,和你们『偶像』的坛。」)(「?」,或作sikkut,可能是异教神sakkut的名字,sakkut亦即苏默神尼尼伯NIN-IB 「王≠或作「王之神」「偶像」kiyyun于旧约别处经文乃名词,源于字根kun,意即「建立」,但于本段经文更可能是某异教的名字叫七十士译本阿摩司书五26的译文差不多与使徒行传一样,只有「你的神『理番』(Raiphan)的星。不同。换句话说,kiyyun被译成「星」,又Raiphan取代了Rompha。以下依次解释各项歧异。 首先,sikkut若解作名词「坛」,是十分启人疑窦的。正如上文所指,sikkut更可能加上元音而读作sakkut(Millar Burrows亦持此意见,载于Koehler-Baumgartner,Lexicon p.657;亦参E.Schrader,载于Eissfeldt,The Old Testament,p.507,n.5)。sakkut乃星神尼尼伯(NIN-IB)的名字,而尼尼伯(NIN-IB)加上元音可读作Ninurta(参Rene Labat,Manuel d’epigraphie
Akkadienne[Paris:Imprimerie Nationale,1948],P.535),此神管风暴、狩猎及战争,与天狼星(Sirius)有关(参E.Dhorme,Les Religions
de Babylonie et d'Assyri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45],P.81)。因此,翻译为astron (星)比sakkut更适合;司提反明智地引述七十士译本。 第二,要解释「理番」(Raiphan)与「罗法」(Rompha)。尼斯勒第二十五版新约原文圣经取罗法(Rompha),乃根据梵帝岗抄本;但西乃抄本作Romphan,而伯撒及拉丁本则作Rempham至于「理番」(Raiphan),乃依照七十士译本,有公元第三世纪的布特马抄本(Bodmer text)及亚历山大抄本支持,朗底亚斯抄本(Codex
Laudianus)及以法尼美抄件(Ephraimi Rescriptus)的Rephan亦较为支持Raiphan(理番)。因此,联合圣经公会所编(Aland,Black.Martini
Metzgrer,Wikgren)的新约希腊文圣经,以及尼斯勒第二十六版新约原文圣经,均支持「理番」(Raiphan)。因此,我们假设司提反当时以希腊语向公会中人发言,但他更可能用亚兰语。然而,司提反引述旧约经文时,始终都是参照七十士译本。 若「理番」是正确的读法,我们便可假设司提反乃根据「理番」于七十士译本中的意思而引述。那时候,七十士译本是最广为人应用的旧约经文。司提反毋须向公会中人解释阿摩司书原文中「理番」的早期读音,当时环境亦不容司提反多言。但更重要的是,翻译成七十士译本的人误读这个古怪的名字,因为被相似的字母弄得混淆了。主前五世纪左右,南埃及犹太社会的伊里芬丁蒲纸字母kaph(K)写作7,其形状与字母resh(R)7极其相似。同样,字母Waw(w)写作7,亦相似于字母pe(P)7。因此,希伯来文原稿中的K-Y-W-N,就被误抄写成R-Y-P-N,于是被读作Raipan或Raiphan。 希伯来文只有元音,对于希伯来文原有的字无大影响,但遇上外来语或异族名词时,就只能靠忆测而加上子音。当然,希伯来文准确的口传可能保持了正确的读音。至于外邦神的名字,是以色列人极讨厌反感的;他们故意扬声宣读异教神的名字,但过高的声调反而更难保持正确读音。事实上,阿摩司书的Kiyyun更可能是Kaywan,阿摩司书原来的Kaywan便因着使徒行传七43司提反所言而变成Raiphan。──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徒七43摩洛是什么假神?】
一、“摩洛”(MOLOCH或MOLECH),旧约旧有此名,旧约另外有下列等假神名称,其实与摩洛同,那就是:
①米勒公(MILCOM),王下二十三章13节,是摩洛的多数字。
②玛勒堪(MALCAM),英文译为“王”即实该字与米勒公同,是用亚兰文(耶四十九章1节)。
③亚得米勒(ADRAMMELECH),亚拿米勒(ANAMM-ELECH,王下十七章3l节),这两假神名字是与摩洛连起来的。
④巴力与摩洛一齐被题及(耶三十二章35节),推罗的假神之一便是“巴力摩洛”(BAAL一MOLECH)。
二、摩洛是西顿人的“日神”(王上十一章33节),其象征是一个圆孔外有光芒,孔内有一牛头,头两边有人的左右臂。拜摩洛的人经常将头生的儿女(结二十章26节)婴孩放在牛左右手掌上,日神的圆孔则用烈火烧热,使婴孩慢慢被烙死。摩洛的祭司则命人打鼓,其声震天,使婴孩的父母听不见被烙婴儿的凄惨哭声。
三、圣经对此摩洛的敬拜与禁止,记载如下:
①摩西禁止以色列人使儿女经火崇拜摩洛,可见摩洛是很古老的假神(利十八章21节)。
②所罗门王年老而胡涂,竟然敬拜西顿人的假神米勒公(王上十一章7、31一33节),以致国度被神夺回。
③约西亚王复兴宗教,将假神米勒公污秽了(王下二十三章13节)。
④又有多处题到“儿女经火”都是人人皆知的崇拜米勒公的一种节目(王下十七章17节等经节),是神所憎恶的残忍宗教行为。在诸王中,有犹大的亚哈斯和以色列人的亚哈二人疯狂地崇拜此假神,将儿女经火(王下十七章17节;代下二十八章1一3节)。玛拿西王亦然(代下三十三章1一6节)。
⑤耶利米先知,亦题到他们如此行是可憎之事(耶三十二章35节)。
⑥司提反证道所说摩洛的事,是引用阿摩司先知的责备(摩五章26节)。
⑦以西结先知亦责备他们儿女经火(结二十章26节)。
⑧西番雅先知则豫言神必攻击事奉玛勒堪的人(番一章5节)。
敬拜此摩洛最初的用意只是使儿女“经火”,在火上经过表示使儿女洁净,但后来可能与淫乱有关,把私生子索性去焚烧,慢慢形成这种奉献儿女与摩洛以求福的恶习(耶十九章5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43理番是什么假神?】
“理番”(REMPHAN)是星神的名号,在阿摩司书五章26节所称“偶像的龛”(英文为CHIUN 旧译“基云”YOURIMAGES),实即此“理番”。古时人称“土星”为理番,为腓尼基人与埃及人所崇拜者,腓尼基人有“KAIWANU”(开弯奴)神者,可能即此cHIUN(基云)。
保罗在以弗所布道引起满城轰动之时,该处有一银匠底米丢,是制造亚底米神“银龛”的(徒十九章24节)。所谓银龛(此字音“堪”K”AN)即一小盒子,内设神像。古时中东一带居民,在出门旅行时,喜欢携带此种小神像盒子,以求保护旅途安全。雅各的妻子拉结曾把“神像”藏在骆驼的驮篓里(创三十一章34节),那是一件较小的东西。
古时以色列人崇拜理番,结果被掳到亚述与巴比伦去。司提反证道之后,犹太人不久也被分散在全世界。――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44~45】司提反引用阿摩司,就从摩西时代推进到拜偶像的后期了。这时他又再转回摩西的时代去。以色列人后来虽然抬了摩洛的帐幕,但他们在旷野有法柜的帐幕,是神吩咐摩西照所看见的样式作的(书廿五40)。这是个流动的敬拜所,以色列人抬着经过旷野。第二代的以色列人承继这帐幕,于是他们的祖宗,随约书亚入迦南地的人;神帮助他们把外邦人赶出去,使他们承受那地为业。──《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44~50】司提反针对公会的控告——“污蔑圣殿”,为自己辩护,驳斥控告者。首先他将旷野中的圣所描述为“有法柜的帐幕”,来反驳圣殿崇拜。而且圣殿是在渐进启示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认为神只能居住在圣殿的说法是宗教固执。使徒保罗把信徒的身体比喻为圣灵的殿,明确表明了圣殿的属灵意义(林前6:19)。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6】「大卫在神面前蒙恩,祈求为雅各的神预备居所;」 一直传到大卫的时代,他在神面前蒙恩,统一全国,得享太平。于是大卫求雅各的神为祂预备(译注:英文作 find“找寻”)居所。这个不寻常的字出自诗一三二4、5,大卫说他无法安歇,直等到“我为耶和华寻得所在,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此事可参阅撒下七)。这里有一个经文的困难,“为雅各的神”一句不及“为雅各家”的证据充足,因此我们应该采取后者,如此,译为“居所”之字意思可能是“敬拜的地方”。至于那是否为帐幕,就如大卫为约柜所预备的(撒下六17),还是一个较为固定的建筑物,并不绝对清楚。拿单回答大卫建殿的请求之时,很坚决地说神从来没有要求居所,但亦说大卫的儿子将为祂建殿 (撒下七5~16)。──《丁道尔圣经注释》 大卫……祈求: 司提反表达对圣殿的批判,可能是参照撒下七5-16(代上1七4-14)的观点,展开了论述。撒母耳记下记载神拒绝大卫通过先知拿单提出的建殿请求。神更强调大卫的后裔,以成就对大卫王国的应许(撒下七12-16)。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8~50】司提反知道大卫蒙神恩宠(虽然他没有提及),神也的确答应建殿之事(王上八)。这里似乎有个对比,就是大卫预备的帐幕(是神所赞同的),和所罗门建的永久居所。后者是人手所造的,(当然帐幕也是)可能是根据人的设计,而不是照天上来的样式,而且很容易令人有错觉,以为超然的神真住在殿的范围内,像其它偶像一般。当然,以色列人不会不知道这一点,因为所罗门自己说得很清楚(王上八27),而司提反所引用的先知也明说(赛六十六1、2):创造天地的主,并不住人手所造的殿。这句话是否暗示神住在一个非人所造的殿,正如以赛亚书六十六2上所指的呢?不过,若果司提反果真这样想,却没有继续引述下去,就很奇怪了。此处没有充份的资料可以确定司提反心目中是否在想“新殿”,就是教会。他祇说到反面的意思,说圣殿敬拜将神的本性赋与一种虚假的限制。──《丁道尔圣经注释》 司提反引用(赛66:1,2),更确定自己的观点。神不仅遍及所造的世界,而且也把不属于这世界的“真圣所”当作自己的居所(来9:24),因此神绝非仅居于圣殿建筑中。所罗门的献殿祷告,明确表达了神的无所不在和圣殿的象征性(代下6:18-2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49~50】神的宝座在天上,祂的国就是整个宇宙,无边无际。本段经文引自《以赛亚书》六十六1~2。──《启导本圣经注释》 【徒七51】硬着颈项: 常用来比喻拒绝摩西而崇拜金牛犊的以色列人,他们固执且愚昧(出33:5;申9:13)。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 圣经屡次教导割礼的属灵意义(利26:41;申10:16;耶4:4;9:26)。割礼表明神与其百姓之间立约的关系<创1七9-14,割礼与信仰>。不忠于这种立约关系,割礼就失去真正的意义。使徒保罗对比了“外表肉体的割礼”与“内在心里的割礼”(罗2:28,29)。“心受割礼”指与耶稣基督同死、同复活,也称为“基督的割礼”(西2:11)。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1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何意?】 答:这是将要为主殉道的司提反,在对犹太公会宣道时所说指控的话:「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当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徒七51)意思是在指控犹太人,他们是以外面与神立约表记的肉身割礼(徒七8)(注),与遵守律法仪文为夸口,但他们的心里却是不洁污秽,犯罪崇拜偶像,远离真神,他们的两耳也是不听神的教训,违犯律法,悖逆神旨,这乃是与他们所轻视未受割礼的外邦人一样(罗二22-29)。因此,他们是硬着颈项,时常抗拒圣灵,存心刚硬,不接受神的启示,他们的心与耳两方面,都是未受真的割礼也(罗二28,29,耶九25,腓三3)。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一二五题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七51~53】使人联想到耶稣所讲的凶恶园户的比喻(太21:33-42)。司提反以直接而严厉的警告结束了辩护讲道。但这不是固执的独白,司提反是在神公义的角度上讲述尖锐的真理,但心里却怜悯无知的公会成员(60节)。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2】「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 先知,是指那些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先知;“义者”在此是“无罪”的意思(见三14)但这辞显然意指耶稣是弥赛亚 ; 同时“要来”这名词可证实一向是指弥赛亚的来临。若古时的犹太人以杀害先知来反抗,与司提反同代的人更变本加厉,把弥赛亚耶稣交给罗马人,自取谋杀凶手的罪名。──《丁道尔圣经注释》 你们的祖宗: 与“我们的祖宗”(44节)相对应。司提反把自己与夸口肉体、血气的犹太人相区分,强调“里面的犹太人”与“外面的犹太人”的区别(罗2:29)。哪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 是强烈责备的语气。旧约中有很多先知受逼迫的记载(代下36:16;耶20:10)。犹太文学中经常表现这些主题,因此对公会的人而言这一点肯定不陌生。但这些记录却只成为他们知识的积累,并未从中得到任何教训。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3】天使所传的律法: 通过天使,将神的律法传给以色列百姓(加3:19;申33:2)。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4】「众人听见这话,就极其恼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齿。」 司提反的听众对也的控诉,与五33所描述的反应一样。咬牙切齿是激忿的表现(诗卅五16;路十三28)。他们的良心被刺伤,但却绝无悔改之意,也不肯承认这篇信息的真理。──《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54~56司提反何以会看见天开?天如何为他打开?】
所谓“天开”是用第三身的说法,事实上是司提反的,“魂的眼睛”张开了,所以他能看见“体的眼睛”所不能看见的事物。“魂的眼睛”能看,我称之为“第二视力”,即以肉眼为第一视力之意。这第二视力隐藏在人里面,当神要打开它的时候,人们纔能运用,平时是封闭的。
圣经中曾有几次记载,人的“第二视力”被运用:
一、巴兰骑着毛驴要去咒诅以色列人,在路上神使他魂的眼睛张开,他便看见有天使持刀站在他前面要杀他(民二十二章3l一33节).该处有“使巴兰的眼目明亮”一语,即张开他魂的眼睛,使他看见平常人所看不见的天使。
二、先知以利沙住在被亚兰人围困的多坍城时,他的仆人心里惧怕,以利沙祈祷,求神使那少年人“能看见”,果然,神“开他的眼目”,他便用了第二视力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使敌人不得攻城(王下六章14一17节)。
三、但以理时代,他的三位朋友因不屈膝跪拜巴比伦王的大金像,被扔在烈火的窑中。以后巴比伦王的魂的眼睛被神打开,便看见第四个人在火窑中,那第四个人好像神子(但三章24一25节)。
这些都是魂的眼睛看见平常用肉眼所不能见的事物的例证。司提反在离世前,神使他魂的眼睛睁开,于是他能看见天上的景象。
主那稣受洗后,天也为他开了,他就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太三章16节)。
彼得也曾看见天开,以致看见空中动物园的景象(徒十章10一l2节)。
约翰在拔摩海岛所见一切景象,相信也是神打开他第二视力之故。――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七55~56】虽然司提反已是圣灵充满的人(六5),如今他再度经历圣灵的特别充满,使他得见天上的异象。他定睛望天(此处想象,以空间而言,天堂在天空之上),看见把神隐藏的荣耀,又见到耶稣站在神的右边。他喊着说他看见天开了,又看见人子。这画面叫人想起耶稣受洗的情景,当时天开了也是神启示的记号。称耶稣为“人子”,在福音书之外很少这样用;这名称几乎全出自耶稣自己的口,教会甚少用这名称来承认主名。这里这样用法,必然是司提反看见耶稣以人子的身份出现,是那受过苦又被神高举的一位(路九22);这将成为信徒殉道的模式;同时祂也将在神面前抬举那些在人前不以耶稣为耻,肯效忠于祂的人(路十二8)。或许这一点可以解释为何他看见的人子是站着,而不是坐在神的右边(二34)。祂站着为司提反在神面前作证,亦迎接他进到神面前。有人认为,这是神让司提反预先得见主再来的景象;或信徒面临死亡时,就会发现基督来迎接他。无论如何,这里的重点是面对死亡的司提反被迎接到耶稣跟前去;其含意为,耶稣既从死里复活,跟从祂的人也必复活。──《丁道尔圣经注释》 听完司提反的申述,公会要么坦白承认自己的错误,要么以悖逆神的罪名杀死司提反,两者只能选一。犹太人若只表现出否认神的态度,按犹太的刑法会受到鞭打39下的惩罚,并被驱逐(林后11:24)。若在公会面前公然亵渎神,就会被判死刑。在司提反的申述中,将“神的荣耀”和“耶稣”相提并论,在基督论上很重要。“神的荣耀”的希腊语 ,表明“神的显示”、“启示”,或“神存在的形式”。把神的荣耀与耶稣并列,说明通过耶稣来表现神的属性或神的存在。站在: 比较诗110:1“坐在……”,可以解释为:①“站”和“坐”,只意味“位于”,并非有特殊的差异;②“站在”(standing)表示耶稣将殉道者司提反接到天国;③“站在”代表证人的形象,司提反在逼迫者面前,见证并为基督辩护。现在耶稣成为司提反的证人,为他辩护、见证并承认他(太10:32,33)。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7~58】这话对犹太人而言,真是大大的亵渎。庭上的人大声喊叫,用手指塞住耳朵,好不再听这类亵渎的话。接着,群众似乎一下子秩序大乱。没有正式的判决,可见当时没有遵照法律程序。司提反被他们抓住,推出城外,用石头打死。后期的犹太法典(Mishnah)对用石头打死制定了程序,但第一世纪却似乎没有遵行,尤其在这样的场合之下。 虽然如此,他们也可说遵照了一项程序,旧约规定,因亵渎而处死,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利廿四14;参申十七7)。这里提到见证人,但却不是说到他们的作用,祇说他们把衣裳放在一个叫扫罗的人脚前,这是他第一次在使徒行传中露面。犹太法典规定要把犯人的衣裳脱除,这里却是行刑的人脱去衣裳,好方便执行这件恐怖的工作。扫罗在这里出现,大可不必起什么疑窦,他可能参加了基利家的会堂(参六9),因此是攻击司提反集团的一分子。他没有下手投石,祇是赞同这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徒七58】扫罗即保罗(十三9注)。“少年人“可指四十岁以下的男人,扫罗时已三十多岁了。有人说扫罗听见司提反为迫害他的人祷告时,已有觉悟之念。那景象在他脑海中永难忘却(二十二20)。──《启导本圣经注释》 公会对使徒的逼迫有三次,第一次以威胁结束(4:17,21),第二次以鞭打结束(5:40),第三次上升到用石头打死人的严重地步。与撒都该人不同,法利赛人最初对基督徒表示了宽容。但随着散居的犹太基督徒对以色列传统宗教形式表示怀疑,法利赛人也因受到危胁而加速逼迫。把衣裳放在……: 暗示扫罗在执行死刑时,担当了某种角色。有人把扫罗列入公会成员之一。 ──《圣经精读本注解》 【徒七58保罗到过耶路撒冷有几次?行事如何?】 答:照使徒行传中记载,生于基利家省大数城的保罗(徒九11,廿一39),在他得救之前后,一共有六次到过耶路撒冷,其行事经过如下: 第一次——他在耶路撒冷亲眼看到司提反万恶主殉道的情形,此时他正是一个少年人,喜悦司提反被害,并且残害教会,将男女下在监里(徒七58-60,八1-3,九1,2)。 第二次——他得救后,从大马色到耶路撒冷,由巴拿巴接待,介绍领去见两个使徒,并且把他怎样在大马色看见主,以及放胆传道的情形都诉说出来,于是保罗得以在圣城和门徒出入来往,又放胆传道,险要被杀(徒九26-29,加一18,19)。 第三次——他和巴拿巴从安提阿带着娟项,送到耶路撒冷众长老那里,救济那里的弟兄们(徒十一29,30,十二25)。 第四次——他和巴拿巴为了摩西的规条受割礼的问题,从安提阿上耶路撒冷去和使徒和长老交通,参加会议,并且述说他们在外邦人所行的神迹奇事(从十五1-5,12,加二1-10)。 第五次——他在该撒利亚下了船,就上耶路撒冷去问教会安,随后回安提阿去,住了一些日子,又离开了那里,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徒十八22,23)。 第六次——他又该撒利亚与几个门徒同去耶路撒冷,受到弟兄们欢欢喜喜的接待,他们见了雅各和长老们,保罗问了安,并且述说神在外邦人中间所行的事,这是他最后一次到耶路撒冷,以后就被捉拿捆锁(徒廿一8,15-20)解送到罗马去了。——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徒七60】「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 司提反最后一句话是为他自己及杀他的人祷告。他像耶稣一样,交托了自己的灵魂。但耶稣垂死时用诗篇卅一5的话,把自己交付给神;司提反则把自己交付给异象中见到的耶稣。同样的字句,原来用在父神身上,现在则用在耶稣身上,这是个很鲜明的例子,证明早期信徒把耶稣与父神视为平等层面。接着司提反为行刑的人祷告!亦与耶稣的话相同(路廿三24);他这段话与前面指控他们的信息,态度上差异极大;可见信徒一方面要斥责罪恶和人对神的悖逆,为要引人悔改,一方面却应该有牧者的心怀,为他们求赦免。说完这话,他就睡了(参帖前四14、15),他是第一个为主而死的信徒。 至少有一个在场的人毫不动容,也不惋惜他死。扫罗是不是公会的一员,这里看不出来,但廿六10则似乎最好如此解释。则这样一个人信主实非易事,路加在此暗示,扫罗后来的改变何等不寻常。──《丁道尔圣经注释》 “睡“:指死。司提反是教会史上第一位殉道者,其时约在午后33年。他死前的祈祷让我们想起主耶稣在十架上对天父说的话(路二十三46)。──《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