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八章拾穗 【约八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各人都回家去了。”这句话含有许多的意思,他们有家可归,因此就走了。而耶稣呢?“孤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祂“却往橄榄山去。”他们这班混杂的群众,分散回到他们自己的家,回到他们安静、舒适的所在。哦,说不定他们回去时良心使他们翻腾不安呢。耶稣却往橄榄山去,祂来到比他们更平安的地方,比他们更安静的地方。无疑的,祂是照常来到与神交通的平安和能力中。──《摩根解经丛书》 《约翰》八1~11的记载不见于其他三本福音,却在本书中保存下来,让我们能读到有关一个女人得庆更生的故事。这个女人所犯的罪照法律可以处死,但慈爱的主耶稣在尊重法律也不宽容罪的原则下,给了那女人自新的勇气与新生的机会 。象《路加》笔下的耶稣,祂顾念卑贱的人,祂来是要拯救罪人(路七36~50;八2)。 紧接八11,耶稣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这显然是针对那些法利赛人而说的(八9),也可以解释法利赛人在八41作的回应。因此1~11节的经文应该也是《约翰福音》原来的一部分,虽然不见于某些古抄本中。──《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2】清晨……教训: 耶稣在橄榄山祷告了一晚上,清晨又回到圣殿里教导百姓。教导事工是他的主要使命之一。 ──《圣经精读本》 【约八3】犹太人的领袖故意把可以自己处理的事带到耶稣面前来。这件案子有人证,又是当场捉获,照犹太法律(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这女子行了淫乱可以用石头打死。他们要看耶稣怎样处理。照祂平常爱人的教训宽恕这女人呢,抑或是遵守摩西的律法让女人给石头打死呢》祂若宽恕,便破坏了律法;祂若依从律法,便违反了祂自己来召罪人的原则。智慧的耶稣不但叫想得着告祂把柄的人放弃控告(9节),也给了那女人自新的机会(11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3~5】文士与法利赛人想要使耶稣陷入网罗的计谋相当完美,只是他们的行为存在着几点问题:①首先他们忘却了律法的精神。律法的目的主要是在防止犯罪,而不是在行刑。他们似乎是为了陷害耶稣,而帮助行为不端的妇人犯奸淫,再把她拖到此地。②他们的行为也有悖于公平原则。根据律法,犯奸淫的男子也当被处死(利20:10;申22:22)。总之,他们的阴谋看似能够将耶稣陷入困境。 ──《圣经精读本》 【约八6】耶稣到底在地上写了什么字并不重要,他这么作,也有可能是为了缓和众人的激动情绪。 ──《圣经精读本》 【约八7】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这句话并不是在纵容罪行。耶稣借着这句话启示世人都犯了罪(3:23)的事实和谁也没有资格论断别人(太7:1-5)。在拿石头打人之前,我们当反省自己的罪。 ──《圣经精读本》 【约八9】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暗示妇人周围还有观众,他们在注视耶稣将怎样对待那妇人。 ──《圣经精读本》 【约八11】我也不定你的罪: 围观的众人目睹了耶稣基督的爱。当然这句话并不意味着纵容妇人的罪,乃是意味着饶恕妇人。 ──《圣经精读本》 【约八11关于死刑的评论,约翰福音八11是否与罗马书十三4互相冲突?】 在罗马书十三4,使徒保罗评论地上人类政府的权柄,他说:「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配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使徒保罗得圣灵默示写成罗马书,内中有死刑方面的教导(圣经中的「剑」并非指监禁或假释那些杀人犯)。死刑是神所命定的,为要确保社会安宁,以免不守法纪的人剥夺大众生存的权利。 若翻阅约翰福音八3-11,得知基督自己如何对待那犯了奸淫的妇人。于是,信徒便会认为约翰这段记载与罗马书关于死刑的教导互相冲突。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要肯定行淫并不等如谋杀,而是犯了不贞的罪。然而,根据摩西律法,犯奸淫是死罪,通常行刑的方法是掷石致死(申二十二22-24)。无论如何,这段经文的含意是,其他诸如谋杀或叛国罪行均应处死。但耶稣这样对待那行淫的妇人,又是否暗示其他致死的罪都不用判处死刑? 搜寻约翰福音的古老抄本,发觉行淫妇人这段记载,不见于约翰福音之内。行淫妇人这段记载,最早出现于公元六世纪的伯撒抄本(Codex Bezae),并且被通俗希腊文及拜占庭系(Byzantine fam-ily)的抄本所接纳,而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及英王钦定本(KJV)就是根据这系抄本编成的。但无论如何,行淫妇人这段记载显然属约翰风格,并且确实是基督传道过程中的一段插曲。由此看来,纵然这段记载与约翰福音最古老抄本的关系尚未能确定,但内中对于行淫妇人的判断乃出自基督,实无容置疑。 约翰福音八11是记载反对者问难于基督,向他挑战,希望使他落入两难之间。假如耶稣照着摩西律法而定那妇人的罪,就会破坏他的形像,因他作为神的使者,是传递神的爱、恩慈与怜悯。但另一方面,假如耶稣说那妇人不致于死,他就会面临攻击,被指控违背摩西律法;而这样,就与他在马太五17的教训互相冲突了。故此,行淫妇人这件事情亦是陷阱,有点相似于犹太信徒是否纳税给该撒的问题(太二十二17);无论耶稣答「是」或「否」,都会受到攻击——违反神圣律法,或不忠于罗马政府。 根据约翰八11的记载,当时只剩下耶稣与妇人在一起,于是耶稣对妇人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稣这话是什么意思呢?他是否指出,妇人没有犯众人所指控的罪呢?绝不!妇人自己也没有辩护,而且她是「正行淫之时」(4节)被捉的。在这情况下,耶稣当然认为她有罪:「不要再犯罪了」亦暗示了那妇人着实犯了众人所指控的罪。然而,希腊文katakirno(「定罪」)的涵意是宣判罪状并行刑。比较马可十四64,katekirnan auton enochon einai thanatou(「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这节经文是指公会中人判定耶稣钉十字架)。在其他文献里,katakirno的意思可能是只限于判定某人犯了罪」,但在约翰福音的情况中,katakirno却包括定罪并且执行掷石致死的刑罚。 让我们再进一步分析耶稣当时的处境。耶稣周围的敌人正虎视耽耽,而控诉妇人的全部过程,却充斥着不合法的因素。首先,摩西律法要求行淫的双方都应受相同的刑罚;利未记二十10指出:「与邻舍之妻行淫,奸夫淫妇,都必治死。」申命记二十二24亦指出,行淫的双方应同被治死。但根据约翰福音第八章的记载,指控的人并没有捉到奸夫,因为没有行淫的另一方,就不能指控那妇人了。 其次,要判定并执行死刑,必先经过审判,这审讯在城门口进行,由城中长者聆听控辩双方的申诉。因此,妇人由一班人带到耶稣跟前,指控妇人并要求耶稣定罪,这是不合律法的,若向妇人掷石便是动用私刑了。拿撒勒的耶稣根本就没有司法上的权力,不能判刑处决罪犯;路加福音也记载耶稣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当时的情况是有两弟兄因分家产而求问于耶稣)。故此,众人带行淫妇人往耶稣处,只是一出闹剧,不合法纪。那些人只是想令从拿撒勒来的「教师」难下台罢了。 第三,犹太人自己也承认,受制于罗马政府下的犹太公会,无权执行死刑。公会可宣判刑罚,但执行死刑必先要获得罗马政府准许。故此,我们从约翰福音十八31得知:「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罢。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故此,要求耶稣宣判那行淫妇人的死罪,定她被掷石致死,这事情本身是干犯了罗马政府的法律。耶稣当然不会插手在这件事情上,他是奉公守法的,绝不肯动用私刑。 无论如何,当时的问题是,妇人所犯的罪是否致死?约翰福音八5记载:「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样呢」。耶稣可能已经指出,他们违反摩西的律法,因为没有把行淫的另一方也带来;然而,耶稣采取另一种策略来解决面前的问题,他深知控诉妇人的群众自己在神面前也罪孽深重,故此,他们不配充当起诉人的角色,不能施行刑罚。圣经告诉我们,耶稣蹲在地上划字,地上的字原来是把控诉者以为是秘密的罪行都揭露出来了。耶稣还说,「谁没有罪的」就可以掷第一块石;其实在所有围观的人当中,没有一个在神面前是完全洁净的。抚心自问,围观的人便察觉自己的罪孽。于是,他们突然间发觉自己也在被控诉之列。故此,他们静悄悄的一个一个地走了,结果没有人留下。 细读约翰福音第八章,我们便得知耶稣面对这挑战时的反应。耶稣没有掩饰妇人行淫的罪(我们以第一世纪的历史得到亮光,知道奸淫并非至于死的罪),但耶稣也没有明说,掷石致死已不再是这类罪行的恰当刑罚。其实,耶稣的言语及行动显然已暗示了,那妇人所犯的罪是至于死的,并且照摩西律法是要用石头打死。然而,耶稣亦同时指出,周围的人没有一个够资格成为控诉者,因为他们本身亦违反了摩西律法,故此不可以执行刑罚。事实上,他们肯定已触犯罗马法律,因为他们企图动私刑。故此,控诉妇人行淫的整个过程都是不合法的,而且他们在法律上也无资格成为控诉者。 在此次处理妇人行淫的事件中,耶稣并非否决死刑,也不是采取慈悲怜悯的政策来改写摩西律法,取消那些本来该受死刑的惩罚。刚刚相反,耶稣坚持执行死刑,但与此同时,耶稣向同胞(事实上,是向全人类)指出一个真理——在神面前,所有人都犯了死罪,就是永远的死。耶稣来到世间,就是要代世人支付犯罪的代价。──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约八12】那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就有了的“智慧”,那在本书第一章开头就宣告了的太初之道,是被造的光体之前便有的那光,是照亮内心黑暗的光源。耶稣从隐藏进入显露(七10),走向十字架。祂向世人宣告祂是谁,用了短短六个字:“我是世界的光”。祂从“众光之父”那里来(雅一17),能把认识神的真知给人,开启人昏暗的头脑与内心。参九4~5;十一9~10。 接上是耶稣给信徒的一个伟大应许:凡是忠心跟从耶稣的,一定能得到这生命的光,能完全认识神;不象那些不信的人,只能“在黑暗里走”。──《启导本圣经注释》 我是世界的光: 若这句话是在饶恕妇人之后说的,耶稣很可能是想起了东升的旭日(2节),也有可能是想起了在旷野中带领以色列百姓的火柱(民5:15-23)。据说在耶稣的时代,住棚节期间人们用火把照亮圣殿,以此来纪念那段历史关于“光”请参照1:4节的注释。 ──《圣经精读本》 【约八12~20】这一段耶稣见证自己是“世界之光”并法利赛人之间的争论。 ──《圣经精读本》 【约八13】法利赛人说的有道理(民35:30;申17:6;19:15),但除了自己的见证之外曾有四种证据证明了基督的神性(5:30-47)。 ──《圣经精读本》 【约八14】我的见证还是真的: 这句话说明了最适合见证自己的神性,以及他与父之间关系的证人还是耶稣。惟有父与子才能互相见证两者的神秘关系(16,18节)。 ──《圣经精读本》 【约八15】人是按法律的程序,依人的方法来定案;但是耶稣不是这样,祂也审判(五30),但标准不同。祂为自己作见证,依人的标准说是可笑的;可是祂从天父那里来(18,23节),受死后又要回到天父那里去(21节),祂是唯一握有全部事实的人,可以用来证明祂就是那光,是给生命的和施行审判的主。只有明白神救赎的大计划的人,才能接受祂的教训,不用另外去找寻人的见证。──《启导本圣经注释》 凭肉身判断人: 这句话令人想起7:24。犹太人和法利赛人肤浅地误解了基督。当然我们知道耶稣是道成肉身而来,但如今,我们相信他是在荣耀宝座中掌管一切的神,而不再凭着肉身认他(林后5:16)。我却不判断人: 可从10,11节找出这样的实例。 ──《圣经精读本》 【约八16】一直以来耶稣都称父为“差我来者”(4:34;5:23,24;6:39)。如今,他却说父“与我同在”,最后甚至还说“我与父原为一”。就这样,父与子的关系表现得越来越亲密。 ──《圣经精读本》 【约八17~18】 (5:30-47)。 ──《圣经精读本》 【约八19】犹太人不明白耶稣的暗喻,以为祂说的是人间的父亲。耶稣指出,人若相信祂,就会知道谁是祂的父亲,因为父与子原为一(十30)。他们若明白,便不会提出这个问题。──《启导本圣经注释》 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神通过耶稣基督充分地启示了自己(1:8),因此耶稣说除了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12:45;14:9也重复了这样的话。 ──《圣经精读本》 【约八20】根据其不同用途妇人院子的内壁里贴着13个呈喇叭状的库房(附录图表No 22,耶路撒冷圣殿与基督)。来做礼拜而想奉献财物的人经常出入妇人的院子,所以很适合在这里讲道。但此处与大公会用来开会的圣殿内室相临,因此不太安全。 ──《圣经精读本》 【约八21】犹太人会要寻找祂,但已太迟,连得救的希望也失去了,因为祂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21~22】当时,多数犹太人还未能正确理解复活和死后的世界。 ──《圣经精读本》 【约八21~30】在这里耶稣再一次表明自己是从天降下来的(23,25节)。从与耶稣说话的对象是犹太人来看(22节),法利赛人(3,13节)似乎已经回去了。耶稣的话在此时得到了很好的响应(30节)。 ──《圣经精读本》 【约八23】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耶稣虽然来到了这世界,但没有被这世界的罪所玷污。他与这世界有本质性区别,如同光与黑暗不能相同一样(林后6:14)(17:14)。 ──《圣经精读本》 【约八24】“我是”是神向摩西宣告的祂的名字。《出埃及记》三14所记“我是自有永有的”,原文是“我是”,中文圣经译为“自有的”和“自有永有的”,充分 表达了神的永恒性。耶稣常用“我是”这个名字来介绍自己(四26;六20;八28,58;十三19;十八5)。祂这样做除了介绍祂的身分,还传达了更深的启示:祂是真神。(《和合本》圣经译文依从中文“是”字后要有受词的习惯,在“我是”后面补上“基督”。) 《约翰福音》记录耶稣用“我是”来表达身分的话很多,例如:“我是生命的粮”;“我是世界的光”;“我是好牧人”;“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六35;八12;十7,11;十一25;十四6)。──《启导本圣经注释》 信基督的得永生(3:15,16)。但不信他的只能担负罪的代价,即死亡(罗6:23)。 ──《圣经精读本》 【约八25】犹太人听了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是”之后,一定要知道祂到底是谁。他们需要那“是”字之后的受词。耶稣的答复是:他们可以完全不接受祂;如果要接受祂,就必须相信祂早已说过的祂是谁的话。耶稣“从起初”就没有改变,祂告诉人祂是谁就是谁。有人将耶稣的答复意译为:“我从一开始就是我告诉你们的那样”,很能传达这句话的本意。──《启导本圣经注释》 耶稣对犹太人问“你是谁?”的问题所作的回答可译成反问句。有些英文本(NASB)则译成“我从起初是怎么告诉你们的?”“起初”似乎是在暗示耶稣的先在性(1:1)。不管怎样都可理解为耶稣开始显明自己的身份。 ──《圣经精读本》 【约八26】我在他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 这句话隐含着神的旨意只通过耶稣启示出来。惟有蒙拣选的人才能知道(15:15)。 ──《圣经精读本》 【约八28~29】“举起人子”指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世人要到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才能看出祂与天父的真正关系。耶稣来到世间并没有与父神分隔,祂不是“独自”在世,即令在被钉十字架的时刻,父神仍与祂同在(十六32;太二十七46)。──《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29】这句话也适用于耶稣与我们之间。耶稣将我们差遣到世界万民中,当我们努力作他所喜悦的工,当我们传福音时,他必与我们同在(太2八18-20)。 ──《圣经精读本》 【约八30】有许多人信他: 耶稣表明自己身份与事工的话语(25-29节)得到了许多犹太人的心,但他们还不具有可以得到救恩的信心,下文可以证明这个事实。 ──《圣经精读本》 【约八31】门徒时刻不离开耶稣的教训,包括以下四点: (1)经常领受耶稣的话,有人说,约翰布朗(John Brown)讲道时,往往会稍停片刻,像是在听某一个人的声音。基督徒终其一生都在聆听耶稣的声音,除非确知主的旨意,否则不随便作决定。 (2)经常效法耶稣。门徒(mathe{te{s)在希腊文的本义,是指学习的人。基督徒必须穷其一生效法耶稣。基督徒一旦不愿效法基督,便不能再算是门徒了。 (3)经常深入思索耶稣所说的话。从来没有人一听见或一读到耶稣所说的,就彻底领悟。一本永垂不朽的书和一本寿命极其短暂的书,差异即在于我们对于后者,读过一次就不想再读;而对于前者,我们乐意再三地主钻研它。不离开主的教训,即指不断研究、思索主所说的话,去把握、了解其中那更深的意思。 (4)经常顺服耶稣的话。我们钻研主的话,非为满足我们的学术欲望或知识的领悟,而在于认识甚么是上帝要我们做的。门徒是一个学习的人,其学习的目的,就在于遵行。耶稣所带给我们的真理,都是让我们去付诸行动的。──《每日研经丛书》 你们……就真是我的门徒: <太2八16-20,门徒职分>。 ──《圣经精读本》 【约八31~32】“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并不是对祂的倾心,那只能产生景仰;乃是完全的降服,才能遵守祂的道。祂也说出这种遵守将产生甚么结果,“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也就是“认识”与“完全的释放。”──《摩根解经丛书》 【约八31~59】耶稣继续以真理来教导那些做出友好反应的犹太人,但自从耶稣指出犹太人想要杀他这件事情开始,他们之间就产生了紧张的情绪,最终发生了犹太人想要拿石头打耶稣的事件。──《圣经精读本》 【约八32】相信耶稣所传讲的真理,在真理的光照下,便不受罪的管辖,成为自由的人。一个人若能把全部事实看清,便不会为愚昧无知所束缚,生活在自义、骄傲、嫉妒、成见、偏见的管辖下。这种洞烛与分辨是非的能力,要靠内心真理的照明。这只有接受基督为主,遵守主道,不作罪的奴隶,才能办到。──《启导本圣经注释》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在本福音书,真理象征两个事实:第一,指耶稣基督(1:2;14:6)。第二,通过基督而启示的神之道(17:17)。综合以上两种含意,这节经文具有如下意思,即“赐生命的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罗八21)。 ──《圣经精读本》 【约八33】即使再怎么穷困潦倒,犹太人也不愿意论为奴仆(利25:39-42),因此未能从属灵意义理解这句话的人,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圣经精读本》 【约八34】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依次参照罗3:23;6:16;7:14的话,就会知道所有的人都是罪的奴仆。耶稣就是启发犹太人认识这一点。 ──《圣经精读本》 【约八34~38】当祂回答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这问题时,祂并没有在这方面多加辩论。祂在某一方面承认这件事。祂承认他们的灵从未被折服过。他们从未被征服过,他们从未向任何外邦政府低过头。但是祂立刻把整个注意力转移到道德方面,并让他们知道,祂想到的,根本不是在物质的范围内。他们所想到的,不管是弥赛亚,或神的国,都是在属地方面的;而我们的主总是要把他们的思想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乃是属灵的层次,也是公义的层次,或道德的层次。祂对他们说的话,可能含有这个意思,“你们从未被任何外邦国家征服过,但是你们一直是罪的奴仆,现在仍然是罪的奴仆。”祂又告诉他们,罪的奴仆是不能住在家里,而这家的存在,是为着神整个的计划。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到“儿子”、仆人、和家都是指这方面。而在此耶稣说,罪的奴仆是要被赶出家门的。但“儿子”是住在家里的,并且凡是这位“儿子”所释放的,也住在家里。祂说,他们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但他们却拒绝这位“儿子”。祂说话是按着父的指示说的。他们的举动是出自他们的父,他们所表现的,与他们所说与亚伯拉罕的关系相违背。他们虽未屈服于外在的力量,但却被罪所管辖,因而失去了与神的接触,以至于当这位儿子按着父亲的意思向他们说话时,他们无法明白。──《摩根解经丛书》 【约八35】在一个家里奴仆有可能被赶逐和被卖掉,以此类推,虽然犹太人自以为是神的儿女,但假若不是真儿女,最后只能从天国里驱逐出来,然而神的真儿女将会永远居住在他的殿中(诗23:6)。 ──《圣经精读本》 【约八36】儿子若叫你们自由: 当时不仅是一家之主,而且已长大成人的儿子也有权柄将自由赐给奴仆。耶稣就是从这一角度指出自己是能够从罪里释放人类的救赎主(加5:1)。 ──《圣经精读本》 【约八37】按血统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但不一定是他“属灵”的后裔。参《罗马书》九7~8。不听真道和不信真道之人的父是魔鬼(44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37~38】犹太人虽然继承了亚伯拉罕的血统,但未能成为神的儿女。成为神的儿女不在于血统,乃在于接待基督的信心(1:12,13)。犹太人不仅敌挡耶稣,甚至还想杀他,因此耶稣责备他们,说他们是魔鬼的子女(44节)。 ──《圣经精读本》 【约八39】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 犹太人虽然尊崇亚伯拉罕为信仰的祖先,但却没有承继他的信仰。今日也有许多人,虽夸口自己在母腹中就已信主,但并没有拥有诚实的信心。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亚伯拉罕所行最大之事是信神所说的话,他是因信而被称为义<加 绪论,何谓因信称义>。但犹太人没有效法他,没有聆听神通过耶稣基督而赐予的话语。 ──《圣经精读本》 【约八39~41】我们的主曾经承认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这是肉身的关系;而现在祂说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儿女,这是属灵的关系。在罗马书9:6有这样的话,“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就都作他的儿女。”使徒的这一段话印证了我们的主当时对那些人说的真理,这真理是许多肉身的以色列人不明白的,并且似乎许多基督徒也不明白。今天有不少基督徒仍然像以色列人一样的有属肉体的想法。除非有属灵上的关系,肉身的关系是没有价值的。属灵的关系是从行为上得着证明。我们的主说,他们是借着他们所作出来的,证明他们的关系。 很明显的,那些听祂说话之人领会了祂所作之事的意义。他们看出,祂是在强调:属灵上的关系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而不是肉身上的关系;并且即使没有属肉身的关系,仍可能有属灵的关系。因此他们虽然表明是接受祂的人,他们还是否定了祂的意思。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的父就是神;这些话是想要强调他们的属灵关系。但除非他们与亚伯拉罕有属灵上的关系,祂并不承认他们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关系有何价值。除非他们所作的工作能说明一个事实,就是他们和亚伯拉罕一样,与神有属灵的关系,并以实际行为作证明,否则他们肉身的关系一点价值都没有。他们很有把握的回答祂的话: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样的话就证明了他们并不知道祂所一直强调的意思,属灵和道德的关系是最重要的。──《摩根解经丛书》 【约八40】只有在这里,耶稣才称自己为“人子”。在新约圣经中,这一称呼与基督的中保事工密切相联。他把从神那里听到的真理传达给人(26,40节),并且作为一个中保(提前2:5)正为我们祈求(罗八34)。时候一到,会作为审判者而来到这世界,以公义审判所有的人(徒17:31)。 ──《圣经精读本》 【约八41】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 耶稣说犹太人不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子孙(39,40节),大大激怒了犹太人,犹太人认为不论是从血统上还是从灵性上,他们都是纯正的亚伯拉罕的子孙。耶稣接下来的谈论反映了(赛57:3)的内容,而对犹太人的驳斥则似乎反映了(玛2:10)的内容。也有人认为犹太人在这一节所说的话是在讥讽耶稣是私生子(48,49节)。 ──《圣经精读本》 【约八42~43】耶稣就是犹太人期待的弥赛亚与圣经教导的核心。 ──《圣经精读本》 【约八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本节我们的主很清楚的说到魔鬼是怎样的一位。祂说到两件关于他的事。他是杀人者,他是说谎者。这就说明了一切。魔鬼从起初是说谎的。我们再回到这本福音书开头的话。当约翰回顾地所跟随过的这位耶稣时,就说,“我们见过衪的荣光……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换句话说,神是怎样的一位,撒但就不是那样。神是恩典,魔鬼是杀人者;神是真理,魔鬼是说谎者。所以我们的主让我们看见,一个人的关系是从他的行动得着证明。若是他们是属神的,他们就必看见恩典,而对它有反应;也必看见真理,而爱它。但他们想要杀祂。他们心中冇仇恨,他们也是虚假的。这样的表现就说出了他们的关系。他们是属于他们的父魔鬼。──《摩根解经丛书》 从对魔鬼的两种称呼就可以窥探出它的作为与属性:①它是杀人的。它掌握死权(来2:14),居于罪人之上,想把它们圈在死亡之中;②它是说谎的。从起初,它就干着用奸计诱惑人犯罪的事(林后11:3)。与此相比,基督的事工是多么充满恩典!①耶稣将生命赐给人(10:10);②他教导使人得到生命的真理(32节),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14:6)。 ──《圣经精读本》 【约八45~47】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这里使用的不是“即使我将真理告诉你们”,而是“因为我将真理告诉你们”。因为犹太人尚在黑暗里,所以他们未能真正领悟基督与他的话(1:5;3:19,20)。或许因他们不是基督的羊,所以不相信他的话(10:25-27)。但出于神的必听从神的话(47节)。 ──《圣经精读本》 【约八46】主基督是唯一在世间纯洁无暇、没有犯过错失的人,所以他在同胞面前有资格问:“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比较《彼前》二21~23。 世界到今天还没有一人能够有近乎耶稣那样的完美, 我们无法用人的解释来说明基督的一生。全部真道是以耶稣基督作基础,祂就是真理的化身。祂说自己超乎万物之上,说时不带一点自大或虚荣,诚诚恳恳,带着不容争辩的权威。面对这位救主,我们无不自渐形秽,衷心敬仰。──《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48】本章自48节到末节讲耶稣能赐人永生的权柄,祂的地位远逾以色列民族之父亚伯拉罕。可是亚伯拉罕不但不妒嫉,反听神的话,仰望神的应许在耶稣的“日子”实现,因此亚伯拉罕能得到耶稣要赐给信祂之人的永生,并且活着看见耶稣的“日子”(56节)。其实耶稣在亚伯拉罕以前便在那里,祂是那自有永有的神(58节)。 “撒玛利亚人”在此为轻蔑的用法,似指“离经叛道”的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48~49】犹太人诽谤耶稣是“撒玛利亚人”或“被鬼附的”,这样的话就当时而言是最难听的脏话。他们之所以骂耶稣是“撒玛利亚人”,似乎是因为他常常无视犹太人的传统(太15:1,21),也有可能是因耶稣的出生,嘲笑他“你既然是私生子,不也跟撒玛利亚人一样,血统不纯吗”。本福音书共有四处(48,49节;7:20;10:20)记录人们称耶稣为“被鬼附着的”。事实与他们的诽谤相反,就血统上耶稣是亚伯拉罕与大卫的后裔(太1:1)。他不是被鬼附着的,乃是被圣灵充满。 ──《圣经精读本》 【约八49~53】他们对祂的话只能按照物质的观点来解释。我们的主说“永远不见死”,是甚么意思呢?后来祂也对马大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不管祂是在这里,或对马大说的话,都是在属灵的境界里说的。祂的意思并非说人的肉身可以不死。祂现在所说的,乃是指凡遵守祂道的人,可以不受任何能破坏他生命或蚕食他生命的力量之影响,他永不见死。他们无法明白这一点,因此他们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被鬼附着了,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死了,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摩根解经丛书》 【约八50】求荣耀……定是非的: 耶稣并没有求自己的荣耀,只是神荣耀了他(12:28)。但神对那些无视基督的人施行审判。因此圣徒当将配得的荣耀归给耶稣(17:10)。 ──《圣经精读本》 【约八51】信主的人因着信而有了属灵的生命,不会与神隔开,这生命是永活的(五24)。信主的人身体虽然死去,这种死也是短暂的,将来必要复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若遵守我的道: 事实上意味着“若相信我”(11:26),就永远不见死。死亡是罪的工价(罗6:23),圣徒蒙基督宝血洗清了罪(约壹1:7),自然再也没有死亡了。当然,圣徒也会经历肉身的死亡,但这只是主再来之前暂时的安息。因此,圣经以“睡”来描述圣徒的肉身之死(11:11-14;太9:24;帖前4:14,15)<林后 绪论,信徒对死亡的态度>。 ──《圣经精读本》 【约八52~53】犹太人听到耶稣说自己有权柄使人胜过死亡(51节),就单刀直入地问,“那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这句话令我们想起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对门徒所提的问题(太16:13,15)。一直以来,耶稣都在清楚地宣告自己的身份和事工(5:17,18;6:46,47等),但顽梗悖逆的犹太人却最终未能接受这个事实。 ──《圣经精读本》 【约八54】我的父: 这句话表明了神与基督的亲密关系。相反,你们的神这句话则指出犹太人的信仰生活是肤浅而愚昧的。但我们因为成了神的儿女,就可以像耶稣基督一样称神为“阿爸父”(加4:6)。 ──《圣经精读本》 【约八55】你们未曾认识他,我却认识他: 本节一起使用了“认识”的两种希腊语动词。第一种指从经验而来的知识,第二种则指直观性的认识。因此,这节具有“你们没有实际经验过神,但我却完全知道他”的意思。今天,有许多未能正确认识神的信徒。他们当铭记何西阿先知的呐喊“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何6:3)。 ──《圣经精读本》 【约八56】本节前半讲亚伯拉罕在生的事。他老年得子以撒,神的应许实现(创十七17)。这应许一直应验到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因此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接着说:“既看见了,就快乐。”不问是凭信心“从远处望见”(来十一13)或是活着在乐园里亲睹,他都见到耶稣,耶稣当然也见到他。因此耶稣在亚伯拉罕时代便在那里。──《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56】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 亚伯拉罕之所以大大喜乐是因为神应许他的子孙中将有一位会使万民蒙福(创22:17,18)。既看见了,就快乐。对这句经文有以下三种解释:①亚伯拉罕在天国看到耶稣出生就快乐。②亚伯拉罕从以撒的出生预见耶稣基督的降临就喜乐。③亚伯拉罕开启灵眼看到弥赛亚将会通过他的后裔而诞生就快乐。 ──《圣经精读本》 【约八56亚伯拉罕怎么会看见过耶稣呢?】 答:耶稣曾经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意思是指亚伯拉罕仰望弥赛亚显现的日子,就是期待基督来临的日子,他所遇见的基督,乃是生子藉形自显的神,并且看出神的应许,后裔得福,完全相信必然成就,因而感到欢喜快乐(创十七1,2,十八1,17,18,22)。犹太人对于这话不能明白,于是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约八58)意思说,亚伯拉罕在两千年以前就已经死了(约八52),你岂有见过他呢?耶稣直言的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就有了我,四字原文是——我是)(约八58),这一句话已经言明亚伯拉罕是有生的时候,我是从亘古就有的,是那永有的「我是」,我是自由永有的(诗九十2,出三14,赛四三11,13,四六9),显明祂自己是神,与父神原为一,是首先的,也是末后的,是与神同等的(约一1-3,十29,30,赛九6,四四6,启一18,罗九5,启一8,腓二6)。犹太人知道祂说这话的意义,是祂自称为神,认为是亵渎的话,所以要用石头打祂(约五18,十九7,利廿四16),但耶稣却躲藏,从他们中间出去了(约八59,十39)。——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八56耶稣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 ”一语,所指为何?到底亚伯拉罕何时看见过耶稣?】
这是一个神学上的研究课题。在旧约时代,圣子(即未降世前的主耶稣)常常“藉形自显”(或说借形自显),任务完毕后,“形”即消失。在旧约中有很多这种记载。亚伯拉罕曾在幔利橡树上看见三个人出现,亚伯拉罕对他们款待有加,后来其中一位便是耶和华(创十八章1、17节),又说,亚伯拉罕站在耶和华面前(22节)。这是圣子在旧约历史中首次借形自显的记载。以后自显于雅各、摩西与约书亚等,均是圣子自显,亦被称为耶和华。在创世记十九章24节说:“当时耶和华将硫黄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里有“行动的耶和华”(即圣子),与“天上耶和华”(即圣父)的分别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接待“行动的耶和华”的事,由主耶稣覆述犹太人无法了解。因此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这亚伯拉罕呢”(约八章57节)?跟着,主耶稣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58节“就有了我”四字原文是“我是”,与出埃及记三章14节,“我是自有永有的”相同,该处原文为“我是那我是”(I
AM THAT I AM),这是神的自称,因此犹太人要拿石头打他,因他自称为神(参约五章18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约八57~59】从亚伯拉罕时代到耶稣时代距离两千年。因此犹太人不易理解耶稣的话(56节)。此时耶稣又说了一句具有轰动效应的宣言,即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耶稣清楚地表明自己的先在性(1:1)。他说的,显示耶稣是永远的,自在者或先在者。这与神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的话语具有同等权威。因此,犹太人将耶稣如此大胆的宣言视为亵渎神,想要拿石头打他(59节),但这次耶稣避开了危险。 ──《圣经精读本》 【约八58】“就有了我”依原文应译为“我是”(参八24注)。耶稣不仅在亚伯拉罕以前存在,而且是自有永有的神。犹太人因祂自称为神,亵渎神名,所以要用石头打祂(参利二十四16)。犹太人领袖捉拿耶稣的阴谋逐渐扩大,但耶稣的时候还没有到,祂躲过了这场灾难(59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八58~59】“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是强调祂神性的最高声明。也许这就是在祂一向所使用的一个古老而伟大“我是”之句式中,最简单并最伟大的一句话。这话直译是,“亚伯拉罕还没有生下来,我就是。”并不是说,“我曾经是。”后者只标明居先性,只是存在的居先性。但是“我是”这句话乃说出祂存在的永远性。是早于整个希伯来政权之前,在永远里就已存在了。这些话若不是最厚颜亵渎之辈所说的,就必是道成肉身的神所说的。 结果怎样呢?“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衪。”注意“于是”两个字,他们之拿石头要打祂是因为祂说的话,是因为祂的“亵渎”。他们仇视祂最重要的原因,乃是祂说了亵渎的话。如果祂说的事情不是真的,他们那样作是很对的。“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衪。” 请注意最后一句话所表明的祂那安静中的庄严,“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摩根解经丛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