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二章拾穗 【约二1】迦拿婚筵是神子荣光的首次显出(二11),让我们窥见耶稣的救赎与世人前途的关系。变水为酒和以后不断会读到的神迹,不只证明祂是弥赛亚,也要人明白信心的重要(5,11节)。耶稣来,为人类打开了成为神国子民之门。祂是那“留到如今”的新酒(10节),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迦拿是拿但业的家乡(一45 ;二十一2),在耶稣的故居拿撒勒以北约14公里。──《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二1~11】迄今为止,作者藉施洗约翰与其门徒介绍了耶稣,耶稣通过神迹显明自己是弥赛亚。本文的神迹是耶稣所行的第一个神迹,这显明了耶稣支配自然万物的能力。包括这个神迹,本书共记录了七个神迹<绪论,只记录在本书中的事件>。行完神迹后围绕耶稣基督行这些神迹的权柄和神性,与犹太人进行辩论。作者通过耶稣在论辩中的“自我宣告”(“I
AM”,declaration)极力彰显了基督的神性(6:35;8:12;58;10:7,14等)。 ──《圣经精读本》 【约二3】「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 酒用尽了,表征生命到了尽头,一切快乐都会消失。── 黄共明《约翰福音要义》 【约二3~9迦拿变酒】 问:约翰福音二章三至九节所变之酒,恐是不害人之葡萄酒乎?请解此神迹。 答:想是葡萄酒,但若多饮,它也是会害人的。不过才变的酒,乃是新酒,不至害人。主耶稣并无戒酒,但祂并不醉酒。这个神迹有许多意思,兹略言之。 在预表上,酒指喜乐(诗一○四15;士九13),无酒,意即人在律法时代失败,没有得凓救恩的喜乐,也不能使神喜乐。主的母亲代表以色列国。要祂彰显祂的外面荣耀,主拒绝她。另将新酒(福音)给人。 在预言上,这神迹是表明主耶稣在千年国的光景。第一章有三个「次日」,所以已有四日。本章一节说「第三日」,所以这神迹是在第七日行的。创世记的第七日是将来千年国的预表(参来四)。在这时,神娶以色列人。在这时,他们自己虽然失败,神却施恩给他们。在这时,基督显现祂的荣耀。 在教训上,我们看见马利亚如何因不等待主的时候而受责;仆人如何完全顺服;主如何会叫心硬如石的人改变而满有福乐;世人如何先乐后苦;信徒如何先苦后乐。这都是顶美丽的。―― 倪柝声 【约二4】“母亲”原文作“妇人”,称自己的母亲作“妇人”,中国人听来很不习惯,但在当日是很普通的称呼,并无不尊敬意味。《和合本》译为“母亲”,是从中国习惯。 “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是希伯来人的惯用语,意思是:“为甚么不让为来作决定呢?”也没有不尊敬的意思 。 “我的时候”指耶稣受死、复活、升天得荣耀等一连串与救赎有关的工作,尤其指祂在十字架上受死,在黑暗中彰显神子荣耀的时刻(七6;十二23)。──《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二4耶稣为何称母亲为妇人?是么敬么?】 答:耶稣在赴迦南娶亲的筵席上说:「母亲,我与你有甚么相干?」,以及在十字架上的时候说:「母亲,看你的儿子。」这两句话中的母亲二字,有小字原文皆作妇人()(约二4,十九26),照我们的尊卑伦理观念,子称母为妇人,显系出于不敬之词,但在实际上按照希腊话,当时之人对于这样的称呼,没有轻视不敬之意,如耶稣对那撒玛利亚妇人(约四21),对迦南妇人(太十五28),对犯罪的女人(约八10),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约廿15),以及对那十八年病了女人(路十三12,女人与妇人原文同一个字)等皆用同样的称呼,可见并无不敬之意。惜乎这字希腊文的()(呼格),愿意是很难通达译出的,中文译为妇人(注),英文译作Woman系近似意译。至于「我与你有甚么相干」这句话,乃是亚兰语的俗话(参书廿二24,士十一12,王上十七18,王下三13,太八29)似乎略含有谏责的意思,主说这话的语气,是以表示祂是神,是以神子的地位与权威而言,因祂就要行神迹(约二6-11),不能此时以肉体关系来顺服母命,以后当以遵行父神的旨意而行(参路二49,太十二46-50,路十一27,28),由于马利亚说:「祂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凭她这一句能完全听从耶稣所说的话,是表示满意无怨的,可想而知耶稣称她为妇人,亦为适合了。 注:妇人——约二4()意女人,a womam,或妇人a wife,与启十九7,廿一9原文同字,有教会之预表意思。——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二4~5】妇人: 此词在我们听来有些别扭,但这句话的希腊语是当时对女性的最高敬语。这句话当时可用来称呼皇后,可见耶稣多么敬爱自己的母亲。除此之外,在十字架上称呼母亲与马利亚(19:26)和复活后称呼抹大拉的马利亚(20:15)皆使用了此单词。我与你有什么相干: 对这句话有两种解释:①可解释为“什么事”;② 也可解释为“你对我有什么权利呢?”。第二个解释与被鬼附的人对耶稣所说的“神的儿子,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太8:29)的语法有些相似,所以第二个解释似乎更为妥当。耶稣可能通过这种回答委婉地点明了自己不再只是服从母亲权威而活的人,而是当顺服父神旨意的神子。尽管如此,耶稣还是答应了母亲的请求,但那是成全请求而不是服从命令。 我的时候还没有到: 这里的“时候”(希腊语,���� )指基督得荣耀的“瞬间”(moment)(17:1)。此荣耀之时包括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复活及升天(1二23-28)。这表明基督的救赎事工达到最高潮。 ──《圣经精读本》 【约二4;十九26约翰福音两次记载耶稣称他母亲马利亚为“妇人”,是否不敬?】
这里中文所译的“母亲”原文是“妇人”。主耶稣在钉十字架的时候,对他母亲也用同样的称呼(约十九章26节)。此外,主耶稣对那犯罪的女人(约八章10节)、复活后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二十章5节)和对那迦南妇人(太十五章28节)等均曾用同一称呼,证明并无不敬的意味。
“妇人”原文为ouNA1(丸0。,此乃呼格),指已婚妇人而言,启示录十九章7节及二十一章9节所题及的“新妇”(预表教会)即此字的主格,可见这并非是一个无礼的名词或称呼。不过,因为中文或英文均无与此字十分适当的译字。在中国北方,称一般妇人为“大娘”,在南方称为“阿婶,阿姆”与希腊文所称“妇人”其用法及意义则近似。
再者,约翰福音与前三福音有不同的使命,本书是要描写主耶稣为神或神子,所以处处表现他为神的身份与权威,因此称马利亚为“妇人”,以表示他在行神迹时是以“神的儿子”身份而行。所以,下文有“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他行神迹不能以马利亚的儿子身份而行也。
不过“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乃是亚兰俗语,意即“让我想办法吧”或“各人理各人吧”。参看书二十二章24节;土十一章12 节;王上十七章18节;王下三章13节,并不一定带责备的意味。――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约二6】「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 六口石缸表征天然的人。── 黄共明《约翰福音要义》 【约二6~10】每口可盛两三桶水(约100L): 六口石缸里满了葡萄酒,这让人联想起不用银钱,不用付出代价,就能买葡萄酒的话语(赛55:1)。就像J.Hart的赞美诗一样,在这里我们亲眼目睹了基督就是那“缺乏者的丰盛”。 ──《圣经精读本》 【约二7】「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 倒满水在石缸里,表征天然的人里面装满了死亡。── 黄共明《约翰福音要义》 【约二9耶稣何以要变水为酒?信徒可以喝酒么?】 答:当迦拿喜筵席上酒用尽了的时候,耶稣趁着这个时机,变水为酒,是祂所行的头一件神迹,为要显出祂的荣耀来,不但使门徒信心坚固,认识祂是神的儿子(二9,11,太十一4),并且为坐席的众客人带来了属灵的满足和喜乐。有人认为耶稣尚且变水为酒给人喝(信徒当是可以喝酒的,这岂不是出于误解,为酗酒者之一种借口,倘若我们因着身体健康的缘故,像提摩太由于胃口不清,屡次患病,保罗劝他可以稍为用点酒(提前五23,参三四九)或因实际上的需要,如菜肴鱼肉之类加上点酒作为佐料之外,信徒是应当不喝酒为宜(参箴卅一4,5,民六3,但一8,路一13-15),须知「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箴廿1)试看挪亚此人生平敬虔,就因为饮酒赤身露体,自取羞辱,使家庭失了和气(创九20-27),信徒如果喝酒,会致放纵肉体私欲,损害身体健康,被人藐视,在不信的人面前失去见证使人跌倒,莫此为甚(罗十三13,14,弗五18,加五21,箴廿三21,31,32)。从前有一位老信徒对我说,他是不饮酒的,但在他所经营的杂货店陈列许多烟酒,并且门口外面挂上一块饮酒牌照,以广招来,这样行如何向人为主作见证呢!——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二11】本书中用的“神迹”的希腊原文 semeia有“重要标记”的意思。约翰记下七个“神迹”来标记耶稣为神子(二十30~31),人可以从这些重要的标记中认识祂(参三1~2)。──《启导本圣经注释》 头一件神迹……信: 迦拿的第一神迹充分显明了基督对缺乏者的怜爱与他所具有的神性之荣光。并且这使门徒们产生了对老师深深的信赖与爱戴之情。 ──《圣经精读本》 【约二12】耶稣的弟弟们也参加了婚筵。从四本福音书所记,耶稣的弟弟们对祂的态度是不信甚且敌对(七3~10);但耶稣复活后,他们成了教会的核心(太二十八10;徒一14)。《使徒行传》十二17;十五13等处所记初期教会领袖雅各便是耶稣的弟弟。──《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二12~25】四福音书都记录了本文中洁净圣殿的事件(太21:12-17;可11:11-19;路19:45-48)。但符类福音与本书中的事件,在时间上略有不同。即记录在本书中的事件是发生在耶稣的公开事工初期,而符类福音所记录的事件则发生在公开事工末期。有学者认为这是同一件事,但大多数人支持这是不同的两件事的看法。其理由是符类福音与本书用来讲述此事件的语言完全不一样。例如:14,15,16,19-22使用了很多只限于本书的内容。 ──《圣经精读本》 【约二12~26】这一段介绍了耶稣在犹大地所行的事。总的来讲,符类福音将重点放在耶稣在加利利的传道事工,本书则将重点放在耶稣在犹大的传道事工。 ──《圣经精读本》 【约二13】耶稣洁净圣殿从好几方面说明祂来到世间的意义:1,祂是那有权柄的弥赛亚;2,人只有借着祂才能进到神那里;3,要做神国的子民必须与旧的错误的传统割断关系。 这是耶稣出来传道第一次洁净圣殿;第二次是在祂快离世的时候(太二十一12)。──《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二14】逾越节是犹太人三大节期之一。从各地来耶路撒冷朝圣的人不能用携来的货币在圣殿奉献,因为罗马的货币上铸有该撒或其他神祇的像,有渎圣所;必须兑换成供圣殿专用的货币。因此圣殿外院挤满了兑换银钱的人。献祭要用牛、羊和鸽子,贩卖这些祭物的人和牛、羊也塞满了外院,人声十分嘈杂。耶稣所反对的不只是做买卖的人以及祭司的图利和欺诈(牛羊要先由祭司接纳是“无残疾的”才可作献祭用,做买卖的要经祭司准许才可开业,因此祭司可以从中渔利);耶稣“心里焦急”的是敬拜神只剩了外表,失去了敬虔的实意。──《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二15耶稣何以有权赶出在圣殿中卖牛羊鸽子的人?】
要明白耶稣何以有权这样做,先要知道这些商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做买卖。这里说耶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所谓“殿里”的“殿”字,这一段经文中有两个不同的字。一个是这里的“殿”,原文是HIERON(”epeu),指圣殿中主要部分而言,应译为“内殿”。 该内殿包括“至圣所、“圣所”和“院子”,只有祭司纔能在“内殿”范围内工作及活动。主耶稣是在这“内殿”中看见他们做买卖。
另一“殿”字是NAOS(uooQ。19节说“你们拆毁这殿”的“殿”字,原文指“全殿”而言,包括“内殿”和内殿外的“祭司院”、“妇女院”、“以色列院”(男人院)而言。
这些商人做买卖应该在“外邦院”,那是合法的。他们献祭所需要的牛羊鸽子和由俗市找换圣币的人,均可在此外邦院中活动。
可是,主耶稣所看见的乃是他们在“内殿”做买卖,这是圣殿律法所不许可的。可能是祭司们与做买卖的人勾结,分占一点利益,纔能由外邦院迁到(或将做买卖的范围伸展到)内殿的院子里经营,以求方便。其实任何人均可指责他们不应该,但只有主耶稣肯这样做。他的权柄是根据当时圣殿的律法。同时,这些做买卖的人可能有抬高物价与欺骗童叟的行为,他们良心不安,一经主耶稣赶逐,很自然地作鸟兽散。――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约二15,16耶稣为何要动怒赶出在殿中作买卖的人?】 答:当犹太人逾越节近了的时候(注),在圣殿里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人,这些牛羊鸽子,都是为人往圣城过节时至圣殿预备献祭用的,兑换银钱的人,是为凡从外国来敬拜神的人,须要兑换犹太人本国的钱币,好作纳丁税,上输捐纳入圣殿之方便(出卅11-16),他们做这样的买卖的交易,乃为说明客人的需要,原无不可(申十四24-26),但是被耶稣看见了,就拿起鞭子来,把这些东西连人带物都赶出去了,不容许他们将神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我们晓得犹太人的圣殿是分为祭司院,妇人院,以色列院(男人院),和外邦人院,这些商人大概起先是在外邦人院活动做买卖的,倒是没有什么妨碍,是合法的,后来可能是为了竞争贸易,而渐渐挪移位置到殿里去经营,或是因为祭司与他们勾结,为了分得一些地铺利钱,才让他们进去,以致造成殿内混乱不安,影响属灵的敬拜气氛,所以主把他们赶出。这是祂初次洁净圣殿的时所动的义怒,显出祂的威严和能力,到祂第二次洁净圣殿的时候,所施行教训比这一次还要更重呢(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六一题1项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约二18~21】看到耶稣洁净圣殿,犹太人就要求他行神迹给他们看。在此之后犹太宗教领袖也多次反复提出这个要求(太1二38,39)。“行神迹”这句话似乎用来辨别真假先知。根据律法,先知所说的若没有应验或没有成就,可把他视为假先知(申18:22)。所以,犹太人才会请耶稣行神迹给他们看,以此来证明自己拥有先知的权柄。对这些要求,耶稣用隐喻预言了自己的受死与复活(19-22节;太1二39,40)。 ──《圣经精读本》 【约二20】圣殿大规模重建始于主前20年。今天去圣地参观的人仍可在哭墙那里,见到当日建城墙的大石头。圣殿到主后63年才完成。46年似指当时已建成的那一部分,也可指已造了46年尚未完工。从这个数字推断,耶稣说此话时为主后26年。耶稣若在主前4年出生,祂此时当为30岁。参《路加》二2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太24:1-2)。 ──《圣经精读本》 【约二21】以他的身体为圣殿: 除了希伯来书的作者外(来10:19,20),只有使徒约翰将基督的身体比作圣殿。这种表达方式似乎在暗示,就像神的百姓只有通过圣殿进到神面前一样,我们唯有通过基督才能进到神面前敬拜他(14:6),或者也可能意味着基督是圣徒的藏身处(启21:22)。 ──《圣经精读本》 【约二22】到他从死里复活之后……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约翰这一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在公开事工初期就已预知自己的最后一刻。除了本节经文外,耶稣不断预言了他将为了拯救人类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3:14;6:51;1二7;32,33)。但是门徒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未曾领悟这事,就像约翰所说的一样,门徒们到了耶稣复活之后,更严谨地说,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徒二1-4)才领悟到这一切的(14:26)。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圣灵的晓谕工作不局限于基督对门徒所说过的话。这里的“圣经”指旧约,可以说圣灵的教导工作是,让门徒们更加明白旧约的预言。但是我们当铭记,这里除了圣灵的工作,还有复活的基督对门徒们进行的教导(路24:25-27;32;徒1:3)。作者在这里只说是在基督复活之后,而没有讲五旬节事件,这具有深远的意义。无论如何,耶稣复活后,门徒们充分地表现出了他们是熟知圣经的讲道者(徒二14-36)。 ──《圣经精读本》 【约二21】以他的身体为圣殿: 除了希伯来书的作者外(来10:19,20),只有使徒约翰将基督的身体比作圣殿。这种表达方式似乎在暗示,就像神的百姓只有通过圣殿进到神面前一样,我们唯有通过基督才能进到神面前敬拜他(14:6),或者也可能意味着基督是圣徒的藏身处(启21:22)。 ──《圣经精读本》 【约二22】到他从死里复活之后……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约翰这一经文告诉我们,耶稣在公开事工初期就已预知自己的最后一刻。除了本节经文外,耶稣不断预言了他将为了拯救人类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3:14;6:51;1二7;32,33)。但是门徒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未曾领悟这事,就像约翰所说的一样,门徒们到了耶稣复活之后,更严谨地说,是在五旬节圣灵降临时(徒二1-4)才领悟到这一切的(14:26)。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圣灵的晓谕工作不局限于基督对门徒所说过的话。这里的“圣经”指旧约,可以说圣灵的教导工作是,让门徒们更加明白旧约的预言。但是我们当铭记,这里除了圣灵的工作,还有复活的基督对门徒们进行的教导(路24:25-27;32;徒1:3)。作者在这里只说是在基督复活之后,而没有讲五旬节事件,这具有深远的意义。无论如何,耶稣复活后,门徒们充分地表现出了他们是熟知圣经的讲道者(徒二14-36)。 ──《圣经精读本》 【约二23~25】耶稣喜悦单纯而坚固的信心,反而警戒看到神迹而追随的众人。 ──《圣经精读本》 【约二24】“交托”与23节的“信”为同一字。耶稣知道人心(参一42,47),对这些只因看见神迹而信的人,祂的态度审慎。祂明白人的心思意念,这种能力不需要人来见证(25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