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约翰福音导论拾穗

 

【何谓约翰福音?作者是谁?(约廿一2024)】

答①约翰福音是新约四福音书的末卷(太,可,路,约),其主要的内容,系记载施浸约翰的见证,耶稣所行的各样神迹,洁净圣殿,讲论重生,个人谈道,生命之粮,赦免淫妇,世界之光,羊圈的比喻,主是好牧人,以及骑驴进城,末了的讲论,洗门徒脚,预言被卖,安慰门徒,道路真理,真葡萄树,效法主爱,分离祷告,彼得不认主,主被钉十字架,与复活后的显现等事,总观全书,大部分是记述耶稣的演讲和谈话,祂所说的多于祂所作的事,其他三卷福音注重记实,本书则注重解释,所以马丁路德说,本书是唯一的,真实的,精细的,又是首要的福音,且是全部圣经的注解,这话可谓相称实在了。

②本书主旨,是在论到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注重基督的神性(约廿31),证明祂是与神同体,同尊同荣,原与父神为一(约十30,十七1-5,来一3),如何道成肉身,来到世间,充满神的慈爱恩典,好叫一切相信的人,将祂的生命之道表彰出来(约一14,腓二1516)。

③本书没有记符类福音(synoptics太、可、路)所记的各种比喻,惟记有八个神迹,变水为酒(二1-11),医治大臣之子(四46-54),医治卅八年病人(五2-19),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得饱(六1-14),耶稣覆海(六16-21),医好生来瞎眼的(九1-12),使拉撒路复活(十1-46),叫使徒得鱼满纲(廿一1-12),除了六章所记两个神迹都是特别彰显耶稣是神的儿子,祂在许多讲道中,虽未用其他比喻,但祂论到本身方面,确是多用比喻,比如生命之粮(六35),世界之光(八12),群羊之门(十9),我是好牧人(十11),道路,真理,生命(十四1-31),真葡萄树(十五1-16)等等,以上所提乃是本书之特点。

         ④本书作者,在全书中一直未曾表明其名字,及至最后廿一2024节才提到他是「耶稣所爱的门徒」,乃是指为使徒约翰所著,其名意系神的恩赐,与旧约希伯来文哈难(Johanan)同名同意(代上三15,拉八12),耶稣称约翰,雅各兄弟二人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表明其性激烈急躁也(可三17,参路九51-56),其家世与生平事迹,请参阅(六十三,一O四)各题之叙说。本书约自主后七十五至八十五年间写于小亚细亚的以弗所,其对象是因当时代的教会与信徒,为对付异端蜂起所迫切的需要而写的(参加拉太,歌罗西二书),那时前三卷福音书早已流通在众教会之间,本书记载之事迹所包括的时间约有七年(A.B.26-33年),为约翰所写新约五卷书中(约、约壹、贰、三、启)之最早的一卷,在古代的教会与教父们,如爱任纽(A.D.150-215年亚历山大神学校长),以及俄利根(A.D.185-254年,亚历山大基督教学者)等多人,曾肯定公认本书为使徒约翰所著而无疑议也。——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何以约翰福音的记载与前三福音不同?】

    解经家把前三福音称之为“符类福音”(SYNOPTIC),亦有译为“共观福音”者,因为他们认为前三福音的内容与编排大致相同。甚至有人相信马太、马可与路加三人都是根据某一本“福音书”来抄袭编成的。但这是一种危险的信仰,因为最少马太本人是使徒,他有三年多跟从主耶稣的机会,他自己亲身与主同在,把耶稣的生活都记下来,为什么要抄别人的书呢?

    自由派人士则相信马可着福音书较早,约在纪元后50年,马太与路加约在纪元后58年,马太与路加则以马可福音为蓝本来写作,可是,马太为什么要抄马可的呢?这与上文的说法一样不通。

    基要派人士相信马太著书分两次,首次用亚兰文,约在纪元后38年至41年之间,以后约在纪元后60年,马太在出国布道之前,又将他所写的福音书用希腊文去重写。

    马可福音是着于耶路撒冷被毁以前,保罗与彼得为主殉道之后,时为纪元后63年至70年。

    路加则与保罗同工时着写福音书,约在纪元后60年。

    路加著书是从与耶稣认识的人口中获得许多资料,马可则可能直接自彼得口中获得写作资料无疑。

    马太、马可、路加三人似乎在记载耶稣的历史上大致相同,但其实前三福音在观点、着重点、立场和写作技术并目的上,是各有千秋的。

至于约翰福音因为著书较迟,约在纪元后90年,当时前三福音早已流行在信基督的人士中,约翰不愿再重复那些人人皆知的史实,所以要独出心裁,记载几件重要的神迹,和录出几篇冗长的讲论,而且发挥比前三福音有较“深思”的神学资料,所以写法与前三福音不同。――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参考资料】

一、          本书作者

四本福音书的前三本都是用作者来冠书名,这最后一本既称为《约翰福音》,应该也是一位名叫约翰的人所写。但这约翰是谁呢?

《约翰福音》书中根本没有注明作者,而且写作的人更有意处处在书中隐藏自己的身分。《约翰福音》作者曾成为一个激烈争辩的问题。

不过,教会传统和大多数圣经学者,从历史和学术上提出充分证据,证明《约翰福音》是使徒约翰所作。他是西庇太的儿子,与雅各、彼得同为耶稣三个最亲密的门弟子 ,参与不少极其重要但不公开的场合。例如叫睚鲁的女儿复活、登山变像,以及客西马尼园祷告等等。

 初期教父爱任纽是最早指出《约翰福音》作者为约翰的人。他说:“主的门徒约翰,就是挨近耶稣胸膛的那门徒,当他在亚西亚省(今小亚细亚)以弗所城的时候,刊行了这本福音书。”

事实上,本书的内证也指出本书作者是约翰;他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阿,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二十一20)并且证明:“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二十一24)。

本书在若干特殊场合,用“主所爱的那门徒”来称呼约翰。例如:最后的晚餐(十三23);主钉十字架将母亲交托他的时候(十九26);主复活后他与彼得一同去坟墓的时候(二十2);在本书最后注明作者的地方(二十一720)。这位约翰,极可能就是在本书开首处与安得烈一起最早跟从主的那门徒(一35);也是主耶稣被卖之夜,领彼得赚门进入大祭司院子里的门徒(十八15),和主张十字架上被人枪刺肋旁的亲眼证人(十九35)。

二、          写作时间和地点

据教会传统,使徒约翰晚年在小亚细亚的以弗所牧羊教会,教训门徒。很可能他就在这个时期写成此书,以及《约翰壹、贰、三书》。

以前曾有学者认为《约翰福音》写于第二世纪以后,但在埃及发现的赖兰残卷(Rylands Papyrus),出现有本书第十八章的片段经文。这些残卷抄本,为主后135年左右作品,由此可见,《约翰》原书,应比135年更早;最低限度,应比残卷抄本早几十年 。事实上,书写成后,也需要一段时期,才能够流传到埃及及北非

又有学者根据五2,说书成时耶路撒冷圣殿还未被毁,故本书写于主后70年之前。但种种证据显示,本书在主后九十年前后,才开始流传

约翰晚年给教会最大的贡献,是写成了这本福音书,和以后的三封书信。至于《启示录》,则是在放逐拔摩海岛的时候写的(启一9),时间比这更晚

因为《约翰福音》写于约翰晚年,那时老一辈的门徒大部分殉道的殉道,安睡的安睡,只留下约翰一人。而当时,教会除了面临罗马政府的逼迫外,教会中已有异端流传(参约壹四13),强解真理,歪曲耶稣的教训。约翰以最老资格的使徒身分,将他为耶稣福音作的见证写下。由于时间、环境、使命感的紧迫性都与前三福音书不同,《约翰福音》因此和其他三卷写于较早时期的福音书,在材料、内容信息、体裁风格上大大不同。

三、          内容特色

《约翰福音》与另外三卷福音书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前三卷福音书,写作时期都早过《约翰》,因为三卷书好象从同一个观点去看耶稣的生平,故称为“同观福音“(Synoptic Gospels)。又因为在写作的大纲、材料安排的次序上都很相似,故又称为“同纲福音” ,或“符类福音”。

读《约翰福音》,可以发现作者采取一种完全不同手法来写,理智而深邃,热情而真挚,极其表现出作者的独特个性。本书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材料与其他三福音书相同,其余都是新材料。在材料的取舍中,作者也不是兼容并蓄,而是有目的地作选择;他的重心放在耶稣的神性位格上,传达道成肉身的奥秘,强调信心的重要。作者自己 坦白承认:“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二十3031

《约翰》的文体,简单纯朴,用字浅显;但思想深邃高远,直截有力,触摸到属灵 奥秘的深处,震荡心灵。

本书用了一个特别的字眼“道”(希腊原文作logos),来强调耶稣的永恒神性。参一1注。

作者又用了另外一个希腊字semeia(义为“标记”),指的是耶稣所行的神迹。本书记有这些伟大神迹七个之多,用以“标记” 基督所彰显出的神的荣耀(比较二11

 本书处处显露耶稣为神子,为弥赛亚,为犹太人及全世界人类所需要的救主。指出犹太人把祂弃绝的愚不可及。

本书又特别记载耶稣自称为“我是…”的教训,例如:“我是世界的光”;“为是生命的粮”;“我是羊的门”;“我是葡萄树”;“我是道路 、真理、生命”等等。旧约时代耶和华和以色列民立约的名字就称为“我是(自有永有的)”。(按:“自有永有”一语是中译本加上,以贯通文意:耶和华原初的宣告,按原文直译即简单的“我是!”)本书的“我是”的记载,见证神子耶稣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真主宰。

四、          耶稣的神性

耶稣基督是神,这是约翰要见证的一个重要事实。

《约翰福音》一开始便宣告,耶稣是“道”,这道创造了万物,没有一样受造之物不是借着祂造的(一3)。因此,道的身分就超越所有受造之物,祂是真正的造物主。耶稣就是神。

《约翰福音》结尾处记有耶稣完成了一生传道和救赎的工作,死而复活,向门徒显现时,其中一个平时生性多疑的门徒多马,在亲眼看见了复活的主,亲手摸过祂的手腕、肋旁之后,才猛然憧悟,低首下拜,直呼祂:“我的主、我的神。”(二十28)而耶稣也很自然地接受了他的敬拜。

读本书之先,应对圣经中有关耶稣是神的启示,有若干基本的了解:

1,旧约的暗示和明示。(1)旧约所记神向人显现,是神用人的形状出现,好完成在人中间的工作(创十六714;十八223;三十二28;出三24)。(2 旧约宣告那要来的弥赛亚是神(诗二29),是神的儿子(比较诗四十五67 和来一89;比较诗一一〇1和太二十二44;徒二3435;来一13 ;比较诗一一〇4和来五6;六20;七1721;亚六13)。(3)旧约预言 童女生子,道成肉身,与人同住(比较一1314和太一2123)。(4)旧约给了弥赛亚各种属神的称谓(赛九67)。(5)在一篇预言弥赛亚受死的经文中,祂被称为耶和华的“同伴”(比较亚十三7和太二十六31)。(6)旧约宣告弥赛亚有永远的位格(比较弥五2和太二6;及约七42)。

2,基督降生后证实自己的神性。(1)基督将耶和华“我是”的自称用在自己身上,这自称就是宣告自己是神(见上文,及八24 58注)。(2)祂自称是旧约中的“主”(太二十二4245;二十八2)。(3)祂与父认同为一(太二十八19;可十四62;约十30),犹太人明白这宣告的含义(十3133;十四89)。(4)祂行使神特有的权柄,就是赦免人的罪(可二59;路七4850)。(5)祂彰显无所不在(太十八20;约三13)、无所不知(十一1115;可十一68)、无所不能(太二十八18;路七14;约五2123;六19)、驾驭自然,和创造物质的能力(路九1617;约二9;十28)。(6)祂接受人的敬拜,又允许人向祂这样做(太十四33;二十八9;约二十2829)。

3,新约作者将神性的称号归给基督(一1;二十28;徒二十28;罗一4;九5;帖后一12;提前三16;多二13;来一8;约壹五20)。

4,新约作者将神性的完美和神的属性归给基督(太十一28;十八20;二十八20;约一2;二2325;三13;五17;二十一17;来一3,1113;十三8;启一8 1718;十一17 ;二十二13)。

5,新约作者将神的作为归在基督名下(一3,10;西一1617;来一3)。

6,新约作者教导信徒,基督配受至高的敬拜(徒七5960;林前一2 ;林后十三14;腓二911;来一6;启一56 ;五1213)。

7,基督以圣洁和复活的生命证实祂是神(八46;罗一4)。

五、          三位一体真理

与耶稣神性有密切 关系的一个重要教义,是三位一体。历代教会在神启示的圣经中得到一个奥秘,就是“三位一体”:圣父 、圣子、圣灵是同为一体的神;这位独一真神,从亘古至永远没有改变过。

三位一体虽没有见于圣经文字上,但这教训从圣经的启示上看,呼之欲出。从旧约到新约,逐步显明。在旧约时代,虽然特别强调创造的神的独一性(申六4),但也有很多经文,证明神是三位而一体。

到新约时代,耶稣成为人,证明自己就是神在肉身显现,并且宣告圣灵的来临,三位一体的真理便更加明显了。在《马太福音》二十八19 耶稣升天时的宣告,门徒要“奉父、子、圣灵的名 ”给人施洗。“父、子 、圣灵”是三位一体神的名,“名”在原文却用单数,说明属于一体,三位一体的道理再明显不过了。(比较太三1617;林前十二46;林后十三14;弗二18;四46;五十八~20;彼前一2;犹二十~21节。)

以下引用旧约、新约的经文,来证明三位一体的道理。

1,三位中每一位都有个别位格的特性(约十四1617,26;十五26;十六715),但三位同尊同荣,有同样的能力:(1)同称为“神 ”(约六27;来一8;徒五34);(2)同具有全部神性(雅一17,来一38;九14);(3)同行异能(约五21;罗巴11);(4)同受尊荣(约五23;林后十三14)。

2,三位在救赎工作上的次序有分别:(1)圣父为先;(2)圣子第二;(3)圣灵第三。教会有个习惯的讲法,正是这个次序的说明:本于父(林前八6),靠着圣子(参约三17),借着圣灵(弗三5 ,归于圣父(弗二18)。但三位的工作是互相配合,完全一致的,并不单独行动:“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约五17);“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约五19);“我与父原为一。”(约十2830)。

3,新约三位一体的启示和旧约一神的启示没有冲突(申六45;可十二2930 ;比较罗三30)。三位不是三位神,仍是一位神。旧约强调神的一统性,使百姓不走向多神。旧约记载这位独一真神时,也常隐含他有多个位格(参创一26注;赛六 8;四十八12,16)。

4,三位一体是个奥秘,无法用人有限的头脑和言词来明白解释。也许太阳、光和热的关系,可帮助我们多一点了解。我们应守三个原则:(1)按本体和本质而言,神是一位;(2)按位格而言,神是三位;(3 本体和本质不可分割,位格不可混乱。虽然我们不能完全理解三位一体的奥秘,但这启示对信徒属灵生活的领悟和实行都很重要

5,三位一体信仰和教会圣礼中的两个宣告不能分开:(1)水礼的宣告(太二十八19);(2)祝福的宣告(林后十三14)。

──《启导本圣经注释》

 

鹰眼的福音书】这一本书使他们的思想得以充实,精神得以寄托,心灵得以饱足。很多时候,在像彩色玻璃窗之类的东西上面,用以象征四本福音书作者的动物,是写启示录的人在宝座旁所看见的四种动物(启四7)。这四种象征所代表的作者容或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以人代表马可,那是四本福音书中最简洁,最直截了当,最富于人性的一本书;狮是象征马太,因为马太特别以耶稣为弥赛亚,为犹太族的狮子;牛是象征路加,因为牛是服务及牺牲的动物,而路加所见的耶稣,是人类伟大的公仆,为全人类而牺牲;鹰是代表约翰,因为鹰是所有动物中唯一能够直视太阳而不致目眩的,而约翰是所有新约作者中最能以洞澈的眼光看透永恒的奥秘与永恒的真理,并看透神心思的一位门徒。许多人在约翰福音,比之在世界上任何其它书籍更能接近神,也更接近耶稣基督。──《每日研经丛书》

 

【耶稣的人性】约翰对付灵智派的这两种倾向这一事实,说明了何以他的福音书有一种奇异而互相矛盾的、双重的着重点。一方面,没有一本福音书像约翰那样绝不妥协地强调耶稣的真正人性。耶稣见到在圣殿买卖的人就发怒(约二15);当他坐在撒玛利亚靠近叙加的井旁时,他身体疲倦(约四6);他的门徒给他食物就像给任何一个饥饿的人一样(约四31);他同情饥饿和受惊吓的人(约六520);他有时会像任何悲哀的人一样哭泣(约十一333538);在十架的苦痛中从他干裂的嘴唇说出:“我渴了”(约十九28)。第四福音让我们见到的耶稣不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幻影;它让我们见到的是一个能感觉肉体疲乏苦楚,和心灵受伤悲痛的人。第四福音使我们见到一个具有真正人性的耶稣。──《每日研经丛书》

 

【耶稣的神性】【【【【【【【【  【【【【【【【【【【【【【【{\Section:TopicID=109}【】另一方面,没有一本福音书像约翰福音那样明确地使人见到耶稣的神性。

(一)约翰强调耶稣的起初存在(preexistence),他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8)。他谈及未有世界以先,他就与父共有的荣耀(约十七5)。他再三谈到自己由天上下来(约六3338)。约翰见到的耶稣是早已存在的,甚至在未有世界之先他已存在。

(二)第四福音比较前三福音更强调耶稣的全知。约翰认为耶稣显然是神奇地知道了撒玛利亚妇人过去的事(约四1617);没有人告诉他,他就知道在那医治人的池子旁边的人病了多久(约五6);在没有发问之前他就知道腓力的答案(约六6);他知道犹大会出卖他(约六6164);他在没有人告诉他以前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约十一14)。约翰所见的耶稣具有特别而不可思议的知识,完全不须要人告诉他什么。照约翰看来,耶稣无须问问题,因为他已知道了答案。

(三)第四福音强调一个事实,亦即约翰所见的耶稣常常主动的采取行动,绝不受任何人影响。在加利利的迦拿神迹中,他不是受母亲的请求而行这神迹;那是他自己的决定(约二4);他在住棚节时上耶路撒冷去,完全不是受了兄弟们的催促(约七10);没有人夺取他的生命,没有人能够这样做,是他凭着自由意志自愿这样做的(约十18;十九11)。约翰所见的耶稣有一种神性的独立,完全不受人事的影响。他是自动自决的。

因此我们见到约翰为了对付灵智派的奇怪信仰,他就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具有不容否认的神性与人性的耶稣。──《每日研经丛书》

 

【在正典中的独特地位】约翰郑重地告诉我们,他的书是为传福音而写的──“叫你们信”(约二○31)。教会曾经追随使徒的先驱──上一世纪,有数百万本口袋装的约翰福音印制派发,正好证明这个事实。

  也许有人不以为然,但约翰福音总是那些成熟、热心的基督徒最喜爱的圣经书卷之一。约翰不但只陈述主一生的事迹,更记下祂长篇的讲话,和使徒自己不能磨灭的回忆。使徒约翰大概从近二十岁时,在加利利开始跟从基督,直到年迈在亚西亚省,仍与主同行不倦。他的福音书有新约最为人熟悉的章节(约三16),马丁路德称之为“福音的要旨”。

  如果新约只有约翰福音一卷书,仍能提供足够的灵粮(并灵奶),就是神的道,让人穷一生的精力去研读、默想。──《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作者】在过去一百五十年,圣经第四卷福音书的作者谁属,一直引起极大的争议,无疑这是因为本书明确地见证的主耶稣基督的神性。攻击点在于力证约翰福音不是出自一个亲眼见证人的手笔,而是由一个生于主后五十至一百年不知名的“宗教天才”所写。于是,这福音书所载的便不是基督真正所说所行的事迹,而是教会对基督的观念和看法。

  福音书里并没有记录作者姓名,但有很多有力的理由支持这书是十二使徒之一的使徒约翰写的。

  亚历山大的革利免讲述在约翰的晚年,有他一些挚友来到以弗所找他,请他写一本能补充对观福音书的著作。约翰在神圣灵的引导下,写了一卷属灵的福音书。这不是说其它福音书不属灵,但约翰较着重基督所说的话和神迹的深层意义,故此他的福音书称得上是“属灵”的。

  外证安提阿的提阿非罗(约在主后170年)是第一位著名作家称约翰为本福音书作者的。但较早之前,在伊格那修、殉道者犹斯丁(大概是)、他提安,并穆拉多利经目,和一些异端如巴西理得派及瓦伦提尼安派等人的著作中,也有提到或引述第四卷福音书。

  爱任纽接续一脉的师承,始于主耶稣,后传至约翰,再至坡旅甲,然后到他自己;由基督教兴起至差不多第二世纪末。爱任纽常广泛引述此卷福音书。他认为此书出自约翰,而这个想法在当时教会亦早已根深蒂固。爱任纽后,这卷福音书得到广泛的证据支持,包括革利免及特土良的见证。

  直到十九世纪初,神秘的非“道”派(Alogi)兴起,他们否定约翰是第四卷福音书的作者。

  约翰福音第二十一章的结尾,可能是以弗所的教会领袖在第一世纪末写的,为要鼓励信徒接受约翰福音。第24节所指的就是前文第20节中“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和在第十三章中出现的那位。这人被认为就是使徒约翰。

  自由派认为第四卷福音成书时期是在第二世纪末!但一九二○年,在埃及发现了约翰福音第十八章的残文(蒲纸卷轴52,由客观的鉴证法确定是第二世纪上半期的遗物,大约在主后125年左右)。这残文在一省城(不是像亚历山大的城市)中发现,证明一直以来,认为约翰福音在第一世纪末成书是对的,因为要由以弗所传至埃及南部需时亦不少。另有一相类的残文,就是约翰福音第五章的部分,伊吉顿蒲纸卷轴2Egerton Papyrus 2)也证实是第二世纪早期的作品,与约翰的生平日子相符。

  内证十九世纪末,著名的圣公会学者魏斯科主教,以层层推进的方法,驳斥非约翰著者之说。他的论点简述如下:(1)作者是犹太人──他写作的手法、用词,对犹太风俗文化的熟悉及对旧约背景的见识都是有力的支持。(2)他是个曾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一28;二111;四46;一一1854;二一12)。他熟悉耶路撒冷及圣殿的环境(五2;九7;一八1;一九13172041;又请参阅二1416;八20;一○22)。(3)他亲眼见过所叙述的事物,文中对许多地方、人物、时间、动态都有详尽的描述(四46;五14;六59;一二21;一三1;一四58;一八6;一九31)。(4)他是使徒,熟悉其它门徒及主的心思、生活、动静(六196061;一二16;一三2228;一六19)。(5)由于作者准确地指出其它门徒的姓名,却隐藏自己的名字,故此这个没有名姓的人(一三23;一九26;二○2;二一720)假定就是使徒约翰。又另有三处经文,可以证明作者是亲眼目睹事实的证人,就是一14;一九35和二一24。──《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Section:TopicID=586}写作日期】爱任纽断定约翰在以弗所写此卷福音书。倘若他的说法是对的,本书最早的成书日期该是主后六十九或七十年,当时约翰刚到以弗所。约翰并没有提到耶路撒冷被毁,若当时灭城的事尚未发生,约翰福音该在这惨剧之前写成。

  由于死海古卷的关系,一些自由派学者认为此书该在主后四十五至六十六年间完成。这并不是常见的看法。一般来说,保守派学者都认为成书年期较早,而非保守派学者就持较迟时期的观点。但就约翰福音,早期教会传统认为此书在较后时期写成。

  支持成书日期在第一世纪末的论点颇有根据。很多学者同意爱任纽、革利免和耶柔米的看法,认为约翰福音是四卷福音书中最迟写成的。部分原因是约翰似乎是根据对观福音的记载加以补充。至于耶路撒冷城被毁因何没有在约翰福音中提到,可能是因为成书期在事件十五至二十年后,耶路撒冷被毁的震荡已减退。爱任纽在书中提到约翰死时,图雷真(Trajan)为罗马皇帝(他在主后98年登基)。约翰福音该是在这政权开始前不久写成的。约翰福音中所用“犹太人”一词的意思,亦支持成书在较晚时期的论点。在较后时期,犹太人对基督信仰的仇视已加深,甚至开始逼害基督徒。

  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料去确定准确的成书日期,主后八十五至九十五年是最可能的时间。──《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Section:TopicID=587}背景与主题】约翰福音的骨干是七个公开的神迹。每个神迹都是要显明耶稣就是神:(1)在加利利迦拿婚筵中将水变为酒(二9)。(2)治好大臣的儿子(四4654)。(3)治好毕士大池旁的一个残疾病人(五29)。(4)给五千人吃饱(六114)。(5)耶稣在加利利海面上行走,救门徒脱离风暴(六1621)。(6)治好生来瞎眼的人(九17)。(7)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一一144)。除了这七个公开的神迹外,主在复活之后,为门徒行了第八个神迹──奇妙地捕到鱼群(二一114)。

  欧德曼说:第四卷福音书“吸引了更多人跟随基督,激发了更多信徒忠心事奉,为学者带来了更艰深的问题,是其它书卷不能比拟的”。

  从这福音书中,我们可得出主耶稣在地上传道的行事历,其它三卷福音书所记载,基督传道的工作似乎只历时一年。约翰福音提到每年的节期,让我们知道主事奉传道的工作,大约有三年。请参考下列各点:第一个逾越节(二1213);“一个节期”(五1),这可能是逾越节或是普珥节;第二(或第三个)逾越节(六4);住棚节(七2);修殿节(一○22);及最后一个逾越节(一二1)。

  约翰亦准确地指出事情发生的时间。其它三卷福音书的作者多只略述大约的时分,但约翰却非常准确,如未时(四52);第三日(二1);两天(一一6);六日(一二1)。

  除了约翰书信,本福音书的风格与用词是非常独特的,句子又简短。虽然用希腊文写成,全书却是用希伯来文的思考方式。往往句子愈短,真理愈有力!这书的用词在几本福音书中是最有限的,意思却最深奥。注意下列钥词及其出现的次数,父(118次),信(100次),世界(78次),爱(45次),见证(47次),生命(37次),光(24次)。

  约翰福音的另一特点,就是常见七这数字及其倍数。圣经中此数字常代表完美、完成(参创二13)。在这福音书中,神的灵在耶稣基督身上把神的启示圆满地表明出来,故此以七为基数的模式常常出现。

  约翰福音有七个人所熟悉、以“我是”开始的句子,“生命的粮”(六35414851);“世界的光”(八12;九5);“门”(一○79);“好牧人”(一○1114);“复活和生命”(一一25);“道路、真理、生命”(一四6)和“葡萄树”(一五15)。而少为人知的还有七个没有述语的“我是”,简单陈述语如下:四26;六20;八242858;一三19;一八58;最后一句是双重的陈述。

  第六章讲述生命的粮,译成“粮”或“饼”的希腊文出现了二十一次,是七的倍数。在讲述生命的粮的对话中,“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出现了七次,又“从天上降下来的”也出现了七次。

    如前所述,约翰写这书的目的,是要叫他的读者能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二○31)──《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作者】虽然近二百年所有约翰的作品都受到攻击,然而在七,八十年前已有许多资料可以证明约翰福音的作者是使徒约翰本人:

    作者是一个犹太人,否则不会对犹太人的风俗生活这么熟悉;

   他更是一个巴勒斯坦地的犹太人,因他对地环境的熟悉程度非外人所能明白;

   他是一个目击证人,因而对所有事的描写不但生动且亲切;

  作者是个使徒,他对于主呼召门徒的事十分清楚;

    早期教父坡旅甲、安提阿教会的监督提阿非罗(不是路加福音那位)都能给予圣经以外的证据,指出约翰福音的作者并非别人,就是使徒约翰本人。──《新旧约辅读》

 

【年期】刚才提到安提阿教会的监督提阿非罗,在其主后一八年写成的讲章及书信中曾引用约翰福音一1;最近亦从近期发现的“P66”蒲草纸文献内找到一段约翰福音十八章的部分经文,经考古学家证实这文献大概是主后一二五年写成的,可见约翰幅音的写成一定早于主后一二五年,所以经考证之后,约翰福音是使徒约翰在主后一百年左右写成的。──《新旧约辅读》

 

【目的】约翰福音二十3031可说是本书的主要书成目的,全书记载了七个主行的神迹,其实主行的神迹在其它书中的记载不止此数,然而约翰选出这七个神迹在本书中的目的,是要叫人明白且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凡相信祂的必能得生命。──《新旧约辅读》

 

【写作背景】根据约二十一20, 24,本书的数据源与背后作者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从整卷书看来,作者明显是一度居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因他对犹太习俗(如七37-39;十八28)、巴勒斯坦地理(44, 46;五2;十九13),都非常熟悉。此外,作者对耶稣生平的描述是根据目击证人的资料(14;二6;十三26;十九35;二十一8, 11);书中显示蒙爱的那门徒和彼得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十三24;二十2;二十一7, 20) 若参看首三卷福音书,便知跟彼得特别熟识的是西庇太的两个儿子──雅各和约翰。在两者中,雅各很早便为主殉道(徒十二2),所以「主所爱的门徒」、 本书的数据源,以至作者很可能就是使徒约翰。事实上,教会传统上认为本书是使徒约翰年老时(主后第一世纪末叶)在以弗所写成或批准发表的。
    使徒约翰是西庇太的儿子,原为渔夫,后蒙耶稣呼召成了十二门徒之一(太四21-22),与兄弟雅各有同一别号 ── 「雷子」(参可三17;路九4952-54),并与彼得、雅各同为耶稣最亲信的门徒(可五37;九2;十四33;路二十二8)
    耶稣升天之后,约翰于早期耶路撒冷的教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参徒三1;八14;加二9),后来曾被充军至拔摩海岛(启一9)。据教会的传说,约翰在所有使徒中活到最老,后在以弗所逝世。——《灵修版圣经注释》

 

【主要特色】作者清楚表明他的目的(二十20-21),就是要使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因信祂而得生命。从本书多处解释犹太风俗(6;四9)及希伯来字义(38, 41) 的做法看来,对象包括不谙希伯来语、散居四处的犹太人及外邦人。此外,我们从字里行间可以知道,作者很可能是针对教会中一些异端,而加以驳斥(参一6及十九34)
    本福音书跟符类福音(头三卷福音书)在多方面不相同。有关耶稣生平方面,本书略去了许多事迹,如耶稣的诞生、受试探、登山变像、许多加利利的事工、主餐的设立、客西马尼园的祷告等。
    在耶稣所行的神迹中,本书只记载七个见证祂神性的神迹表记 ──1.水变酒(1-11)2. 医治大臣之子(46-54)3. 医治瘫子(1-18)4.喂饱五千人(6-14)5. 履海(16-21)6. 医治瞎子(1-7)7. 叫拉撤路复活(十一1-45)
    从约翰的记载中,可知耶稣公开的工作至少有两年(提到三次的逾越节),远在施洗约翰还未被捕入狱之前便在犹太开始,并且遍布犹太和加利利。相反地,符类福音只记耶稣在施洗约翰入狱后的工作,偏重加利利的事工,并只提到最后一次的逾越节。
    此外,约翰福音有它独特的词汇,如「光」、「生命」、「信」、「真理」、「爱」、「见证」、「父」、「子」等。
    其他重要的主题尚有 「保惠师」(14-16)、「撒但」和「世界」(44;十二31;十七15)、「道」(1-14)、「重生」(1-12)等。由于这卷福音常常指出事情的属灵意义,所以教会传统上称它为「属灵(或灵意)的福音」。
    约翰福音亦强调耶稣与个人的关系,提到耶稣与他人会晤共廿七次。此外也着重耶稣的人性,如指出祂困乏口渴(6-7)、悲叹(十一33)、忧愁(十二27)等。——《灵修版圣经注释》

 

【两个主要的特点】

一、基督这一个人

    贯串这本福音有两个主要的东西:一个就是神的儿子,基督自己这一个人,这是贯串全书的第一声。在这福音最开头的一段话中,这声音就像一个基音一样弹了出来。整本福音配合着这个基音,并从这个基音得到了它的和声。一直到这福音书的结尾,我们再一次清楚听见那个声音。并且也是特意要人听见的:‘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这是约翰的开始,也是约翰的结束,而他整本福音的中心就是以基督是神的儿子作他的基音。这就确定了这卷福音的目的。

二、与基督联合

    这本福音的第二个东西就是与基督联合。这一个在这本福音里很早就提起。在第一章里当你还没有读完引言以前,它就说到: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给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然后就说明那一个关系的性质是基于从上头生的一个生命的联合。从这些开头的经节一直到结束,你都看见与基督联合的思想和真理。这就是约翰福音的两个主调或说两个重点。── 史百克《默想约翰福音》

 

【约翰所喜欢用的表示神迹的词】在这方面约翰福音里还有一件事需要注意。那就是在一些英文翻作神迹Miracle)或与神迹有关的原文中,有一个是约翰喜欢用的。那六个词就是:预兆、能力、奇迹、意外、作为、表征(sign)。最后的一个词是约翰用的一个特别的词。在犹太就是那反对基督的宗教和知识世界中,基督并不是要藉神迹来征服人,或是用能力来感动人,或借着出人意料的事来控制人。不,祂来是有更深含意,有更深的表征。祂是借着祂所行所作的来教训一些事情。在祂的行动中含有莫大的真理,而只有相信和同情的心才能明白那真理。

    在加利利的迦拿第一个神迹,圣经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个表征。你该知道在婚宴上变水为酒的意义。五饼二鱼的神迹也是一个表征。紧接那事你就看见它的意义:我就是生命的粮。主一直是要祂自己的百姓知道祂是谁,祂的所是,并且要带领在这意义上认识祂的一班人进入祂的交通和祂的联合里。约翰的努力也是在这一方面,就是要得着一班认识主的人,继续作彰显主耶稣是谁的器皿。约翰不是特别重在对付罪人,他乃是藉这原则来对付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在约翰福音里看不见悔改这一个词,这个词没有用过,完全看不见那一方面的话语。这完全合乎这卷福音的思想,就是要把教会带到与主联合的地位,好叫教会成为彰显祂的器皿,归于祂。── 史百克《默想约翰福音》

 

【约翰福音的主题——耶稣的见证】约翰一贯的主题,不仅在他的福音书,就是他的书信和启示录都是耶稣的见证: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翰的书信完全是属于这个音调,并且我们知道启示录中一再用的那一句话就是:耶稣的见证。约翰福音的主题就是耶稣的见证。

    什么是耶稣的见证呢?约翰所说的耶稣的见证是什么?就是耶稣自己!祂自己就是这见证。在约翰福音里说了许多话,作了许多事,也陈述了许多重大的事实,但你绝不可能看见任何一件东西是在耶稣这一个人之外的。请你注意在约翰福音里每一件事与这一个人是如何有关系的。他介绍这一个人,而贯串全书都维系在这一个人身上。

    举一两个例子:第四章活水的问题,叙加井旁女人的故事。那里所说的水是与主耶稣这个人有生命上不可分的关系。第六章的饼,祂所赐的不是别的,就是祂的自己:我是生命的饼,赐的是祂的自己。再看拉撒路的复活,祂说我是复活。这不是说祂作了一件起死回生的事,耶稣的见证并不是祂赐你生命,乃是祂是生命。并不是祂赐你饼,乃是祂是饼。所有的事都是如此。耶稣的见证就是祂自己的所是。我们既说了这一些,我们差不多就说到了所有的事情。满有恩典和真理。见证不是用教训,而是借着活的生命的联合来承当的。哦,人失败就在这里。主曾经在一些人身上得着这样的与祂联合和交通,因此叫那些人得以非常丰富、奇妙并蒙福的认识祂的自己;并使那些人在他们一生中有了极大属灵的果效。那就是说,从他们身上有个祂活的显出,同时并叫许多人得着祂活的启示,与主有了活的接触,并且不因着道理,不因着教训,而是在实际对主新的经历中得了喜乐。然而下一代的人就照那教训来继承那个工作,把道理当作见证,努力去维持,一代接着一代传讲那件事的道理,而他们称这为维持见证。你不能够靠着接受那教训进入那当初活的见证,你必须照当初那些人进入之路进入才行。那不仅是满有真理,乃是充充满满的有真理也有恩典,真理可能是光,恩典乃是爱。── 史百克《默想约翰福音》

 

【本书有何目的】四福音书好像分作两组:前三福音作一组;后一福音——本书——作一组。前组重耶稣所行,后组重耶稣所教。本书不是照耶稣生平的行事顺叙,如三福音然,牠另有目的,目的为何?是要叫我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我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廿章卅一节)

  约翰说: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末章末节)故其它福音记载耶稣行的异迹,有三十六个之多,本书却只择其尤要的八个记载耳。盖约翰之意,以为人能认识耶稣是基督,不在乎他的异迹乃在乎人的信心,不观乎哥拉泛,伯赛大,迦伯农吗?主在那里曾行了最多的异迹,他们终不悔改。故耶稣有一次向那些求神迹的士子法利赛人叹息道: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太十二章卅九节)

  世界有一个最紧要的事情,就是认识耶稣是基督。可惜有些传道人不肯多讲耶稣是基督。一个真的基督徒,不止要接受耶稣是基督,是 神子的信息,更要宣传这个信息于万民。

有一次,耶稣到了该撒利亚腓立比的境内,就向门徒说:人说我人子是谁?他们说:有人说是施洗的约翰,有人说是以利亚,有人说是耶利米,或是先知里的一位,但耶稣不满意,若耶稣只是这些人物,则世人将必绝望了。故他继续问门徒说:你们说我是谁?彼得很清楚,简单,扼要地答道: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太十六章十三至十七节)这个答案,耶稣满意了。

信耶稣能得生命这是本书最重要之旨。生命的价值,有多少人能知道?更有多少久能追求?为饼而信主者有之,为名而信主者有之,为权为国而信主者亦有之,至为生命而信面,实少之又少!今日教会生命萎麻不振,暮气沉沉,就是因为缺乏这种追求丰富生命约基督徒所致。

  主耶稣为我们死于十字架,不但使吾人有新生命;他也供给吾人新生命的需求。他尝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今日信徒仍饿仍渴,是由于未曾就主和信主之故。耶稣又说: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赵柳塘《约翰福音的研究》

 

【本书的作者】本书虽未有署名为约翰所作,但我们参看十三章廿三节,和十九章廿七节,则深信是约翰所作,毫无疑义。约翰之意,以为名字不甚要紧,只要人认识耶稣的名,靠他而得救,于愿已足;对于己名,认识与否,没甚关系的。谁知他不重名,而名却永垂不朽;我们多重视其名,凡事大有有我的名则出力,不然则坐视之概。可是到底得不著名,纵得,也不过是臭名呢了!

  约翰和彼得,有些异样,当耶稣说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的时候,彼得尚要向那耶稣所挨近主怀里的约翰去追求那个秘密十三章廿三至廿五节又当耶稣被拉之夜,彼得只不过远远地跟随耶稣,在后却站在门外,惟约翰则紧紧追随着,甚至敢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十八章十五六节)故彼得后来竟闹出三次不认主来。可见我们当与主亲切,做主的密友,时常靠主的胸膛。我们能深识主的心,主也深识我们的心,凡事和我们表同情了。

  因为约翰是耶稣的蜜友,故能写此福音,将主之心灵的深处表显出来。今日主还需要此等与他知心的人,将主那优美,纯全,圣善,真挚的灵性,在生活行为上,绘写出来,好像一部书然,给人一看,就可认识耶稣。那么,我们的地位,就和着福音书的约翰同一重要了。保罗说:你们明显是基督的信,借着我们修成的,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哥后三章二三节)

  作者约翰,本名为半尼其意即——雷子,(可三章十七节)性情原是很躁烈的,因为与主深交之故,竟改变而为约翰——意即主所爱者。希望我们之中,没有人说我是不能改变的,雷子尚可改变做约翰,况我们乎!我每每想到约翰,便得到很大的勉励。望主亦改变我们,使能达于称义成圣的地步。── 赵柳塘《约翰福音的研究》

 

【作书的时期】约在主后八十五年至九十年之间。有人谓新约除启示录外,最迟成书的,就是本书。故本书可以说是圣灵在新约全书最后的工作。在这时期,使徒许多已离开世界,但主还有许多事情要遗留给后代信徒的。同时使徒约翰或已读过他部福音,知其欠缺在那里,便将其最扼要的拾遗,亦无不可。且约翰所记的,非凭理想,乃记其所见闻所摸的。(约翰一书一章一节)主所行三十六个异迹之中,只记其八个,且与三福音相同的不过二个。至记主的讲道,则多为三福音所未记的。在这重要的时期,实需此重要的人物,来干此重要的事工。今日西差会已将福音的责任,渐移交于我们华信徒的身上,这个时候,正如约翰写本书时一样严重,故我们当观察现代所最需,而做一番首要(不要次要)的工作!

  犹大劝信徒要为真道竭力争辩,(犹三节)以斯拉自己立定心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拉七章十节)我们之中,有谁人能如他俩的存心,觉悟自己的责任重大,肯为教会建设和为他人灵识着想,不但肯为真道争辩,更能依真道实行?中国教会,今日的大欠缺,就是此等研究讲解真道的人才,愿我们都肯献身为主做此大工!── 赵柳塘《约翰福音的研究》

 

【本书的读法】凡书当有一个目的,我们依此目的去读,才能得到书中的益处。本书的目的,是要人因认识耶稣是基督而得其生命。考本书有三个大题目:

    一、耶稣是神子

    二、耶稣是基督

    三、耶稣是生命

  全书记载,不外发明这三个道理。故我们读本书时,若依此目的读去,则每章中亦必发见这个真理,并得其要训。

  其实,不止读本书时,要依这个目的;即要作证耶稣时,都当依此目的,盖不如是,则不能使人成为有生命的基督徒。── 赵柳塘《约翰福音的研究》

 

【本书几个注意的字】

一、耶稣。本书共有二百四十二次言之,比马太多九十九次,马可多一百六十二次,路加多一百五十八次。约翰生命中充满耶稣,故笔下口中,字里行间。都吐露出来。比方父母爱子女,必多讲子女的事情;人民爱国家,必多讲国家的事情,我们爱主,亦必多讲主的名字。惜现在有些传道人,在讲台上说了一大篇讲章,在末后只略题到耶稣的名字而已,如此,怎能有力引人归主呢!

二、题到的,共有一百四十次。且多出自耶稣之口。约翰很明白 神与耶稣的关系,他能体耶稣的心,故能这样的记载下来。

三、生命,共有五十五次

四、信。九十六次。

五、世界,共有七十六次。他很明白属主和属世的不同,属主的当将世界关出心外。

六、知。共有七十九次

七、深知。共有五十二次。── 赵柳塘《约翰福音的研究》

 

【主旨】本福音在于显示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彼得承认:“你有永生之道…你是神的圣者”(六:68-69)。── 于中旻《圣经研究》

 

【钥节】第一章14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第二十章3031节:“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因祂的名得生命。”── 于中旻《圣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