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五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与死的宗教相对】 一、死的宗教的描述(1~7节) 二、神子救主来作生命的供应(8~9节) 三、死的宗教敌对生命的救主(10~16节) 四、神子救主作事的源头──父(17~30节) 五、神子救主的四重见证: 1.父的见证(31~32,37~38节) 2.施洗约翰的见证(33~35节) 3.子自己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 4.圣经的见证──包括摩西五经的见证(39~47节) 贰、逐节详解 【约五1】「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义﹞「耶路撒冷」平安的根基,平安的居所。 ﹝文意注解﹞「这事以后」:按原文或作『这些事以后』;这话表明在作者心中有时序的感觉(参六1;七1)。 「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节期』的原文前面没有加冠词,究竟是甚么节期,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主张是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等三大节期之一,因为凡虔敬的犹太人都要在此三大节期上耶路撒冷过节;有人主张是逾越节,因为在主耶稣三年半的传道事工中,一共过了四次逾越节,而在《约翰福音》中只明文提及其中的三次(参二13,23;六4;十一55;十二1);有人主张是普珥节,因为接下去是『逾越节近了』(参六4);另有人根据六章四节的『逾越节近了』,不但主张确定是逾越节,并且认为约六章和约五章的次序颠倒了,应当把约六章放在约五章之前。但我们认为圣经既未明指是何节期,这些争论乃是多余的。 ﹝灵意注解﹞『节期』表征人们理应满有欢乐的时候。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太五35),是神的居所;表征人们理应满有尊严和『平安』(撒冷的原文字义)的地方。 【约五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 ﹝原文字义﹞「羊门」与羊有关的;「毕士大」怜悯之家,仁慈的房子。 ﹝文意注解﹞「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羊门』的『门』字,或称『市集』(market),但有的古卷并无此字;『羊门』(参尼三1)位于圣殿东北角,献祭用的羊都由这门牵入。『有』字原文是现在式,表示在写本书时,那池子还存在。 「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因这池子系专供养病之用,故称之为『怜悯之家』(毕士大的原文字义)。 「旁边有五个廊子」:池的四周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将池分为两半,形成所谓『双子池』。『廊子』系有顶盖的柱廊,柱子高达二十余呎;专为收容病人,在里面躺卧安歇之用。 ﹝灵意注解﹞『羊门』表征进出羊圈的门(参十1),而羊圈则是在新约的救恩还未来到以先,暂时看守神子民的律法(参加三23)。 『毕士大池子』表征人们经由遵守律法,而发现自己的软弱、无能和可怜(参罗七7~24),因此只能仰望神的『怜悯』(毕士大的原文字义)。 「旁边有五个廊子」:『五』这个数字在圣经里表示负责任;『廊子』是保护人们不受日晒雨淋,故表征摩西律法的庇护。 【约五3】「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动)。」 ﹝背景注解﹞人们相信那池水具有治病的功效,因此各方的病人在这里等候要得着医治。 ﹝灵意注解﹞本节表征在宗教的羊圈里面,受到摩西律法庇护的人们,都是些生命本质上有毛病的人(病人):『瞎眼的』表征心眼未开;『瘸腿的』表征无力行走人生的道路;『血气枯干的』表征缺乏生命的供应。 ﹝话中之光﹞人离开了基督,生命就显得不正常,而有各样灵性的疾病;惟有来到基督的跟前,才有得医治的可能。 【约五4】「(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甚么病就痊愈了。)」 ﹝原文字义﹞「痊愈」康复,康健,完整。 ﹝文意注解﹞有些古卷并无上节的『等候水动』和本节,因此解经家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1)有人认为这段话是后人根据第七节而附加上去的解释。(2)有人认为这段话乃属原来经文中的一部分,若没有这段说明,便显得那么多病人聚集在那廊子里(参3节)相当不合理;乃是后来抄写经文的人,为着与当时民间流行的崇奉圣水的异教迷信划清界限,因此故意将它删除,以避免引起后人不必要的误会。 「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可能那水池乃属于间歇性涌泉,或季节性雨泉,故池水会按时涨涌,当涨水时会发生池水波动现象。 ﹝灵意注解﹞『天使』在此处表征鼓吹人遵行律法的犹太教领袖。 『搅动池水』表征激动人心,使之立志遵行律法。 『最先下水的就痊愈』表征人若真能靠己力遵行律法,便是完全人。 【约五5】「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 ﹝文意注解﹞「在那里有一个人」:约翰没有说明他生的是甚么病,但从他行动不便的情形(参7节)看来,似乎是一种瘫痪的病,或许至少是瘸腿的。 ﹝灵意注解﹞本节是一幅写意的图画,『在那里』含有如下的意思: 1.在『节期』(1节)理当快乐的时候。 2.在『耶路撒冷』(1~2节)理当满有尊严和平安的地方。 3.在『羊门』(2节)理当受到羊圈的保护,免受侵犯。 4.在『毕士大池子』(2节)理当满得神的怜悯。 5.在『五个廊子里面』(2~3节)理当受到律法的庇护。 6.在『安息日』(10节)理当享受安息的时候。 在以上这些美好的情况底下,竟然有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表示他并没有享受到快乐、尊严、平安、保护、怜悯、庇护和安息。 ﹝话中之光﹞(一)「病了三十八年」:人生命中的毛病,都是老毛病,都是难于治愈的痼疾。 (二)对于这样一个多年生病的人而言,即使是在快乐的节期(参1节),他也没有快乐;即使是在安息日(参10节),他也没有安息。 【约五6】「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 ﹝原文字义﹞「痊愈」康复,康健,完整。 ﹝话中之光﹞(一)人若没有想得医治的愿望,似乎主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医治人。我们虽然不是靠自己的意思得救,但主拯救一个人以先,他必须愿意接受救恩才行。 (二)主的救恩非常重视我们口里的承认与求告(参罗十10,13)。 (三)这个病人尚未向主求告,主就先问他:「你要痊愈么?」哦,主何其牵就我们,祂的爱真是伟大! 【约五7】「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灵意注解﹞本节表征宗教所能给人的帮助,乃是指示人一些解决人生问题的办法(「水动的时候...先下去」),却不能给人力量使之履行那些办法(「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因此对软弱无能的人毫无帮助。 本节也充分暴露了宗教的不合理性:(1)自私:让人争先恐后,不顾别人的死活,只顾自己求得医治;(2)本末颠倒:病情较轻的,反而先得医治,病势最严重的,总是得不到机会。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宗教都有很多深奥的人生哲理,穷一生之久也无法研透,但人们即使明白了那些哲理,也得不到丝毫的帮助,因为它们都不能供应人力量去付诸实行。 (二)人不能单凭自己解决生命上的难处,人决不能自己拯救自己。 (三)凡是需要靠人自己的力量去遵守和实行教条的宗教,结果总是会发现:人上有人,只好归咎自己不如别人(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四)我们若把脱离罪恶的盼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必然会招致失望。 【约五8】「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罢。』」 ﹝文意注解﹞「拿你的褥子走罢」:『褥子』是一块轻便的小床垫,为当时穷苦人用的寝具。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徒得救以后,不但是要站「起来」,且要向前行「走」道路。 (二)许多所谓的基督徒,实际上仍是躺卧在褥子上、灵性有病的人,成天盼望别人给他们帮助(参7节)。 【约五9】「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 ﹝文意注解﹞「就拿起褥子来走了」:『走』字照着原文的语态,乃是『不断的行走』或『一直行走』(to walk all around)。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叫人行事,未尝不给人能力去行。这就是主耶稣与各种宗教不同之处:宗教只对人有要求,但从不供给人力量;主耶稣是先供应力量,然后命令人去作。 (二)主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我们虽然软弱无能,但只要信靠主,即可有力行动(参腓四13)。 (三)遵行主的命令,不可看自己的软弱,而要确定主是否真的有此命令。 (四)在还没有得着主的救恩以前,乃是「褥子」托着我们;在得着主的救恩以后,乃是我们拿着「褥子」。生命的能力,就在此显明。 【约五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原文字义﹞「不可」不允许,不许可。 ﹝背景注解﹞摩西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并没有禁止人在安息日拿褥子走路(参出廿10~11;卅一13~17),而是犹太拉比对摩西律法的解释,禁止人在安息日拿重的东西,包括移动家具及担负重担。 ﹝话中之光﹞(一)那些热心宗教的人,大多数只关心安息日的规条,并不关心人在安息日有没有真安息。 (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并不是人为安息日而造的(参可二27);知所先后,是我们明白神心意的诀窍。 【约五11】「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罢。”』」 ﹝文意注解﹞「那使我痊愈的」:他的意思是说,这不是出于我自己,我只是听从那医治我的人的吩咐。 ﹝话中之光﹞(一)谁的身上有属灵的能力,谁就有属灵的权柄。 (二)那些在神的话上劳苦,说话带着生命供应的人,我们应当加倍的尊敬他们(参提前五17)。 【约五12】「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甚么人?』」 ﹝文意注解﹞「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注意,法利赛人不是问谁医治你的病,而是问谁叫你拿褥子走;他们是存心找违犯规矩的证据。 【约五13】「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 ﹝原文字义﹞「躲开」把头转向一边,避开。 ﹝话中之光﹞认识主的能力和认识主不同;信徒在初信时,大多只经历主的能力,尚未经历主自己(「不知道是谁」)。 【约五14】「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文意注解﹞「不要再犯罪」:『犯罪』原文是现在式;全句意即『再也不要继续犯罪了』。这话暗示这人的病是由犯罪而来,但并不就表示所有的病都与罪恶有关。 「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主这话并不是说他如果再犯罪,必定会患更严重的病;乃是说他将来人生的结局,恐怕会遭遇神严厉的审判和刑罚。 ﹝话中之光﹞(一)「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信徒应当置身于能够常见到耶稣的环境中──活在教会中(在圣殿里)。 (二)本节说出这个病人生病的原因乃是罪。主在这里不仅医治他病的情形,也使他脱离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备!所以当我们生病时,一面该仰望主的医治,一面该求主的光照,看看到底这次生病的属灵原因是甚么?有没有甚么地方得罪了神? (三)犯罪所产生的永远后果,比任何疾病都更加严重。 (四)过圣洁的生活,乃是信徒保全健康的秘诀。 【约五15】「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 ﹝文意注解﹞「使他痊愈的是耶稣」:注意,犹太人是问谁叫他拿褥子走路(参12节),而他是对他们说谁使他痊愈。 【约五16】「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 ﹝背景注解﹞按犹太人文士对摩西律法的解释,除非病人性命堪虞,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反诫命的。 ﹝文意注解﹞「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逼迫』原文含有『开始逼迫』或『惯于逼迫』的意思。 「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作了这事』原文的动词是指继续进行的动作,意味着不止一次事件,而是经常这样作。 【约五17】「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文意注解﹞「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意指『我父从未停止作工』;虽然神已停止了祂创造的大工(参创二1~2),但祂仍在管治全宇宙,并且继续不断地作事,诸如:叫死人起来(21节)、差遣爱子(36节)、为子作见证(37节)等。 「我也作事」:意指『我也一直不断地作工』;基督所作的事包括: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完成救赎大工、洗净了人的罪(来一3),为信徒作中保(来七22),用道中的水洗净教会(弗五26),建造教会(太十六18)等。 ﹝话中之光﹞(一)自从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并没有安息过,因为祂不断地在心中记念人,为要拯救人的灵魂。 (二)在属灵的工作上,是没有告老退休的可能的;我们甚么时候停止了功用,甚么时候就停止了生命。 (三)信徒不但要在教会聚会中尽功用,且要在日常生活中尽属灵的功用(一直作事)。 【约五18】「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原文字义﹞「想要」寻求;「犯了」违犯,松开,拆毁,废掉。 ﹝背景注解﹞犹太人并不反对神是他们『众人的父』这种观念,所以在谈话中可能会称神为『我们的父』,或在祷告的时候说『我们在天上的父』,但他们不敢称神为『我的父』,将个人提升到与神有特殊亲密的关系,这是他们所强烈反对的。 ﹝文意注解﹞「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原文不同于泛指天父,而是指神为『祂自己的』父亲。 ﹝话中之光﹞(一)今天最可怕的,是偏激的宗教徒,他们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参十六2)。 (二)即使人们不喜欢听真理,但我们应该学习主耶稣的榜样,凡是真理就不可避讳不说(参徒廿20,27)。 【约五19】「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 ﹝文意注解﹞「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这句话的用意在提醒听的人留意以下所要说的话,因为它相当重要。 「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凭』字的原文是『出乎』(out from)。这里是说明子绝不是任何事情的源头:看见父作,子才作;父说,子才说。 ﹝话中之光﹞(一)「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说出主一直卑微地处在受限制的原则中;「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说出祂仍旧有无限的权柄。哦,基督是在卑微受限制的原则中,显出祂无限的权能。 (二)基督是先有所「不能作」,然后才能有所「照样作」;祂的「不能作」,何其美丽!祂的「照样作」,何其荣耀! (三)『罪』的意思是:神没有叫我们作,我们就去作了;神不发起,而人径行发起,这就是罪。 【约五20】「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叫你们希奇。」 ﹝原文字义﹞「爱」把对方当作自己,亲嘴,喜爱。 ﹝文意注解﹞「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父对子的爱,是子所负使命中权柄的来由,从这个爱流露出祂所作之工,并要流露出『比这更大的事』。 「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更大的事』就是子使死人复活和审判人的作为(参21~30节)。 本节显明三件事:(1)父和子有分别;(2)父比子大;(3)子完全晓得父所行的事。 【约五21】「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文意注解﹞本节乃解释上节『更大的事』的本质,就是灵性死亡的人将要被活过来。 「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这话较可能是指基督在现今的时候可以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参十10),虽然亦有可能是指将来的复活(参十一25~26)。 【约五22】「父不审判甚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话中之光﹞主耶稣审判的目的是为要供应人生命(参21节);祂的供应生命和审判世人的职责是结合一致的。 【约五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若能完全按照神的心意判断(审判)一切事物,世人也能因我们而「尊敬」神。 (二)人若不信主耶稣,就是不信服神;若不敬拜主耶稣,就是不敬拜神(参十四1,6;弗一20~22;腓二10)。 【约五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原文字义﹞「出」迁居,搬家,迁移。 ﹝文意注解﹞「那听我话」:『听』字在原文有『听从』的意思(参八47;太十一15)。 「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有』是现在就可以拥有的,不必等到将来。『永生』不仅是指一个可以持续到永远的生命,且是指一个具有神圣性质的生命。 「不至于定罪」:较好翻为『不会受审判』,指人在末世所将要受的审判;对于那些相信基督之话的人,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付上罪的代价,所以不会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参来十17)。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意即迁出死的范畴,而进入生的范畴。信主的人不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而是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了(弗二1,5)。 ﹝话中之光﹞(一)「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信心与生命是相连的(参廿31)。 (二)「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信徒进入永生,是从地上开始。 (三)「出死入生」:在信和不信的人中间,有生死的隔别。 (四)死亡的源头是知识树,生命的源头是生命树(参创二9,17)。因此,「出死入生」就是改换生活的源头。 【约五25】「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原文字义﹞「听见」听从。 ﹝文意注解﹞「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这句话表示基督不仅是在将来会叫死人复活,并且祂现在就能赐人生命。 「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本节的『死人』是指灵性的死,就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弗二1);而不是指肉身已经死了的人(参28~29节)。 「听见的人就要活了」:『活了』是指灵性的活过来(弗二5)。 ﹝话中之光﹞(一)在神看,世人的光景都是死的,身体虽然活着,灵魂却已死了。惟一的拯救,乃在「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二)我们信徒也应当求主使我们能常在灵里听见祂的声音,好叫我们属灵的光景一直活泼、新鲜。 【约五26】「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文意注解﹞「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神是生命的源头,生命乃属乎神,是祂所赏赐的礼物(参申卅20;伯十12;卅三4;诗十六11;廿七1;卅六9)。 「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注意,这里不是说『赐给祂儿子生命』,乃是说『赐给祂儿子同等的神性』,就是『在自己有生命』;所以在基督里面的生命并不是赋予的生命,乃是自有永有的生命。 【约五27】「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 【约五28】「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 ﹝文意注解﹞「凡在坟墓里的」:是指肉身已经死了,埋在坟墓里的人们。 「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出来』指肉身的复活;对于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而言,当主再来的时候,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他们就要复活(参帖前四16)。但不信而死的人,必须要等到千年国度以后,才会复活(参启廿5,12)。 【约五2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文意注解﹞「行善的复活得生」:这不是说得生是靠行善;人得永生是靠着信耶稣基督(参三16,36)。但神赏赐我们永生的目的,乃为要叫我们行善(参弗二10)。信徒外面的善行,乃是里面生命的流露。 「作恶的复活定罪」:『作恶的』指不肯悔改、不相信主耶稣、拒绝主救恩的;他们将来要复活『定罪』,受审判,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参启廿13,15)。 本节中『行善』的『行』(do)字和『作恶』的『作』(practice)字,在原文是有分别的;『行善的』有可能偶然会犯罪,『作恶的』是犯罪习以为常。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并误用其他经节,而主张人在末日只有一次的复活;亦即善人和恶人都要同时复活受审判,但这说法并不合乎圣经,理由如下: 1.圣经明说有『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启廿5),可见复活并不仅止一次;头次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前,恶人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后(参启廿5,7,12~13)。 2.凡圣经提到善人和恶人都要复活的经节(参但十二2;徒廿四15),乃是说所有的人将来『都要』复活,并不是说都要『同时』复活。 3.马太第廿五章基督再来时对万民的审判,是专指对当时还活着的人的审判,并不是指死人复活受审判(参太廿五31~46)。 4.当末日基督再来的时候,被复活提到基督台前受审判的人,按正意都是指第一次信徒的复活说的,并不是论到不信者(参六39~40;十一23~25;林后五10;提后四1)。 5.圣经论到与首次复活有关系的是:『属基督的』(林前十五23);『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帖前四16);『义人』(路十四14);『从死里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路廿35~36)。 6.第一次的复活是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林前十五23),就是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人最终的结局,只有「复活得生」和「复活定罪」这两类,并没有其他途径。 (二)「行善」并不是救恩的根源,而是救恩的结果;凡得救后行为仍旧败坏的人,若不是尚未得着「行善」的生命(即有名无实的信徒),就是没有照这生命而活。 (三)信徒照神的生命而行事为人,自然就会表露出善来;但若照自己天然原有的生命行事为人,就免不了作恶犯罪。 【约五30】「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文意注解﹞「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并不是说祂没有能力单靠自己作事,而是说祂决不会离开神而独立行事。 「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这里『审判』一词不带法律上的意思,不是指判决法律上的案件,而是辨别甚么事该作,甚么事不该作。 「我不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意思』指祂在人性里的意思(参太廿六39)。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审判之所以是「公平的」,因为祂不是根据是非、善恶,也不是根据祂「自己的意思」,乃是根据「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而父神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在万有中荣耀祂的爱子。是的,荣耀的基督就是神所设立以审判万有的惟一标准(参徒十七31)。 (二)我们信徒要判断一件事情,并不是根据所谓的属灵、爱主或者热心事奉,乃要根据神的旨意。 (三)基督徒行事不可独断独为,乃应根据对神心意的认识而为。 (四)人一求自己的意思,就必偏离公平,他的判断也就不正确。 (五)许多信徒口口声声寻求神的意思,实际上是求神许可他们自己的意思。 【约五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文意注解﹞本节主的意思如下:(1)祂若为自己作见证,犹太人就必怀疑祂的见证不真;(2)祂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若是过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32,37,39节),祂的见证就不真。 其实,主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正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相符(参八17~18),所以祂的见证还是真的(参八14)。 【约五32】「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祂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原文字义﹞「另有」别有,其他,另外。 ﹝文意注解﹞「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另有一位』究竟指的是谁?有人认为是指施洗约翰,因为接下去的几节经文都提到他;但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指父为子作见证。 【约五33】「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文意注解﹞「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此事请详阅一章十九至廿七节。 「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这里的『真理』是指基督(参十四6);祂是神圣实际的具体表现、启示和彰显。 施洗约翰并没有叫人归向自己,而是指示人到救主耶稣基督那里(参一29,36;三28~30)。 【约五34】「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文意注解﹞「然而我说这些话」:『这些话』是指主谈到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的话。 「为要叫你们得救」:主耶稣盼望听到这些话的人,能接纳施洗约翰的见证,以致得救。 【约五35】「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原文字义﹞「明」照亮,明亮;「情愿」希望,想要。 ﹝背景注解﹞古时犹太人家庭所用的『油灯』(lamp),要靠不断添油才能点亮,所发的光虽可照明,但非自发的『光』(light)。 ﹝文意注解﹞「约翰是点着的明灯」:指他不是那本身能照耀的光(参一8),他只是一盏需要别人引火点燃的灯,这灯只能因在燃点中付出魂生命的代价才能发出亮光。 此句『是』字在原文为过去式,故此时施洗约翰已经被囚在监里,或甚至已经被杀。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暂时』表明犹太领袖从未明白施洗约翰所传的信息,他们对约翰的反应(参太三7),最多不过是暂时的和浮浅的。 ﹝话中之光﹞(一)信徒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16),这就是我们所该有的见证。 (二)但愿我们每一位爱主的人都渴望能成为祂的火焰,燃烧自己,将亮光带给世人。 【约五36】「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原文字义﹞「成就」完成,作成,得以完全。 【约五3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 ﹝原文字义﹞「形像」形状,面貌。 ﹝文意注解﹞「也为我作过见证」:父神为主耶稣所作过的见证有二:(1)借着旧约的豫言;(2)借着从天上发声(参太三17)。 【约五38】「你们并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原文字义﹞「道」话,言语(logos)。 ﹝文意注解﹞犹太人不明白神所说的,这从他们不相信主耶稣的事可以看出来。 ﹝话中之光﹞(一)在旧约时代,连神的子民也不能听见神的声音,不能看见神的形像(参37节),只能通过『祂的道』认识神;可惜因为他们把圣经当作道理知识,所以并未真的认识祂。 (二)基督乃是一切神圣事物的中心和实际,只有联于祂──「信」祂,才能得有神的话「存在心里」,并且得听见神的『声音』,得看见神荣耀的『形像』(参37节)。 【约五39】「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原文字义﹞「查考」研究,鉴察,参透(search)。 ﹝文意注解﹞「你们查考圣经」:『查考』原文是采矿的用语,含有勘探、测量、挖掘、采取、堆积等的意思;故在此处,意即努力、仔细研读圣经。并且这个动词既可作直陈语气──『查考』;亦可作命令语气──『应当查考』。 「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如果前句内的动词作直陈语气理解,得出的意思就是说,犹太人研究圣经,相信人若机械地遵行律法的规条,就会获得永生。如果我们把该动词作命令语气看待,得出的意思就是说,他们因希望获得永生而去查考圣经。 ﹝话中之光﹞(一)圣经的内容乃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读圣经的目的并不是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规条,乃是要藉圣经来认识并享受这一位丰满的基督。 (二)奥古斯丁说:『新约是在旧约中隐藏;旧约是在新约上显彰。』 (三)简单地说,旧约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临。任何人研读旧约圣经,若错失了这个主旨,便是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 (四)圣经既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和基督分开对待;我们每一次翻开圣经,要存着来朝见基督的态度和心情。 (五)犹太人并非不知道读圣经不仅是研究字句,更重要的乃是寻求其中的「永生」;可惜他们没有进一步的认识,在他们面前的这位耶稣,就是永生的实际,所以仍是枉然。同样的,我们读圣经,如果不过只是要透过字句而寻求其中属灵的亮光,和生命的供应,还是不够;必须更进一步认识,一切正确的亮光、真实的供应,就是基督自己。只有以基督为读经惟一的目标,自然就会有亮光、有供应。 【约五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话中之光﹞(一)人若不到主耶稣面前来,即使把圣经研究透澈,仍然得不着生命。 (二)人得不着生命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能』得,而是因为他们「不肯」来得。 【约五41】「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 ﹝文意注解﹞主耶稣的意思是说,我所以说这些责备你们的话,并非由于你们不荣耀我,而耿耿于怀,因为我并不是蓄意营谋从人来的荣耀。我乃是为着你们的益处着想,希望你们得着那上好的福分。 ﹝话中之光﹞主因为不曾盼望「从人来的荣耀」,所以祂从来不会失望;今天许多信徒在教会中常常失望,其原因恐怕乃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仍旧盼望得着『人的荣耀』。 【约五42】「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 ﹝文意注解﹞「没有神的爱」:这里暗示他们不信和敌视主耶稣的根本原因,乃是因他们的心中缺乏神的爱。 ﹝话中之光﹞(一)神虽爱世人(参三16),但人的心里若对神的爱不作出回应(参约壹四19),就仍与生命无分无关。 (二)如果我们的心里存有神的爱,便会爱神多于爱自己。 【约五43】「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文意注解﹞「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别人』指假基督、敌基督。据历史记载,在主耶稣死后曾至少有六十四个假基督出现,引诱好些犹太人信服他们。但主在此更可能是警告犹太人,将来还会有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参帖后二3),要接受人的敬拜。 ﹝话中之光﹞人若真的是爱神(参42节),便自然会爱这位在言行上都讨神喜悦的基督。 【约五44】「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话中之光﹞(一)一个受人荣耀的人不能信主,一个不求从神来的荣耀的人也不能信主;因为信主就是为神的荣耀,信主也常会受到人的逼迫和羞辱。 (二)真实的基督徒,只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而不贪求从人来的荣耀。 (三)一个人若是介意别人对他的观感,过于神对他的看法,恐怕他还未与主建立起正常的关系。 (四)信徒说话行事,应该是怕神不喜悦,而不是怕人的批评。 【约五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原文字义﹞「告」控告,控诉(法律用语,在法庭上提出告诉);「仰赖」希望,想,期盼。 ﹝文意注解﹞「你们所仰赖的摩西」:或翻作『你们的希望所维系的那位摩西』。他们把摩西看为是他们的辩护人和中保,但他却会变为他们的控告者,因为摩西的律法是引人归向基督的,而他们却违背了这个基本的意义。 【约五46】「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文意注解﹞「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包括摩西五经在内的旧约,正是神为祂儿子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参创十二3;廿二18;民廿一9;申十八15~19)。 ﹝话中之光﹞凡认识摩西律法的真正内涵的人,必然认识基督,而乐意接待祂了。 【约五47】「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话中之光﹞(一)旧约和新约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一个人若怀疑旧约的启示,他也不会接受新约的启示。 (二)人若攻击圣经中的某一部分,那么或迟或早,他也会怀疑其他的部分。 叁、灵训要义 【宗教的无用】 一、犹太教是遵照神的圣言形成的典型宗教: 1.他们有节期(1节上)──敬拜神的欢乐日子 2.他们有耶路撒冷(1节下)──神的居所 3.他们有羊门(2节上)──进入羊圈得神保护 4.他们有毕士大池子(2节中)──蒙神怜悯 5.他们有五个廊子(2节下)──得着律法的庇护 6.他们有天使(4节上)──属天的帮助 7.他们有搅动的池水(4节下)──解决人生问题的方法 8.他们有安息日(10节上)──得安息的应许 9.他们有圣经(39节)──神心意的启示 10.他们有所仰赖的摩西(45节)──属灵伟人 二、犹太教的实际光景: 1.廊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3节)──缺乏生命的活力 2.更有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5节)──在宗教里面的阅历无论有多久,仍未蒙受其益 三、宗教无用的原因: 1.宗教只有办法和要求,却没有给人履行的能力(7节) 2.宗教注重规条,不重视人的实际福乐(10节) 3.宗教未能对付罪的问题(14节) 4.宗教徒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18节) 5.宗教徒不认识神,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37~38节) 6.宗教徒查考圣经,却没找着圣经的中心──基督(39~40节) 7.宗教徒心里没有神的爱(42节) 8.宗教徒接待假基督(43节) 9.宗教徒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44节) 10.宗教徒不信圣经(47节) 【有和没有的对比】 一、有许多人事物,却没有主,结果一事无成: 1.有一个池子(2节上) 2.有五个廊子(2节下) 3.有天使按时下池子(4节) 4.有别人先下去(7节下) 二、只要有主,即使没有甚么,便立刻痊愈(8~9节) 【神子救主与父神七方面的平等】 一、工作上的平等(17~19节) 二、知识上的平等(20节) 三、复活上的平等(21,28~29节) 四、审判上的平等(22,27,30节) 五、尊荣上的平等(23节) 六、重生上的平等(24~25节) 七、存在上的平等(26节) 【与神同等的耶稣基督】 一、与神同等的事实: 1.称神为父(18节) 2.使人活着(21节) 3.审判人(27~29节) 二、与神同等的见证: 1.施洗约翰的见证(33节) 2.祂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 3.父的见证(37节) 4.圣经的见证(39节) 三、对我们的教训: 1.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23节) 2.要因爱神而接待主(42~43节) 3.要信圣经,也要信主的话(46~47节) 【耶稣基督神性的证实】 一、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19节) 二、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21节) 三、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2节) 四、父愿意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23节) 五、听子的话,就是信差祂来的父,这样的人就有永生(24节) 六、死人听见子的声音,就要活了(25节) 七、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26节) 【基督品格中的三个『不』】 一、不凭自己作甚么(19节) 二、不求自己的意思(30节) 三、不受从人来的荣耀(41节) 【两种的死和复活】 一、灵性的死和复活(24~25节) 二、全人(包括肉身)的死和复活(28~29节) 【如何才能认识基督】 一、接受神为基督作的见证(32,37节)──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们心里(加一16) 二、接受神仆人为基督作的见证(33,35节)──基督在他们身上显大(腓一20) 三、接受基督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基督的作为在在流露出祂的本性 四、接受圣经为基督所作的见证(39节)──要把基督的话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西三16) 【宗教徒的四样缺陷】 一、没有听见神的声音(37节上) 二、没有看见神的形像(37节下) 三、没有神的道存在心里(38节) 四、没有神的爱在心里(42节) 【从犹太人的错误看信徒该有的警惕】 一、他们不肯来就主(40节)──读经固然重要,但不可忽略主自己 二、他们没有爱神的心(42节)──不可只顾热心事奉神,却不爱神 三、他们贪求世上的荣耀(44节)──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腓二3) 四、他们不信摩西书上的话(47节)──要相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约翰福音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约翰福音提要」末尾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