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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二十二章拾穗

 

【路二十二1从本节开始到二十三25,讲的都是耶稣被审和被钉死以前所发生的事。祂顺服父神的旨意,甘心情愿赴死(3946节),为我们的罪付出救赎的代价。祂从未出言辩护,审讯也查不出祂有罪(二十三14)。最后法庭用祂自己的话当作证据判祂死刑(二十三13)。──《启导本圣经注释》

         除酵节又名逾越节。 ──《圣经精读本》

         “逾越节”。参看出埃及记十二章128节和利未记二十三章56节,以及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1~2这一部分表明加略人犹大如何向祭司长出卖主耶稣(26:1-3;14:1,2)。因为祭司长谋划要害死耶稣,所以犹大就趁机背叛耶稣。符类福音的记录有些差异。马可和路加将犹大背叛耶稣的事件与最后的晚餐联系起来(21-23;14:18-21);马太则先论及犹大卖主的预告(26:1-5),在晚餐时再一次论及(26:20-25)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6加略人犹大卖主的场面(十九1-二十二6)。符类福音(26:1-16;14:1-11)都论及此事,但彼此有差异。马太和马可记录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有一妇女用香膏膏耶稣的事件(26:6-13;14:3-9)。路加省略了这一事件,增加了“撒但入了加略人犹大的心”(3)。据推测,这种差异可能是马太和马可暗示犹大卖主的原因之一就是贪欲;而路加却认为这种贪欲归根结底是出于撒但的诱惑,所以这一点区别并不成问题(26:1-16)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2祭司长和文士:一直以来,在敌对耶稣的事上法利赛人起了主导作用。但从此,祭司长和文士掌握了主导权,这表明:对耶稣的逼迫,从宗教层面进一步发展到政治层面。在犹太社会,祭司长不仅是宗教领袖,也具有强大的政治权力;文士具有专门的律法知识,足以用以控告耶稣。耶稣受犹太人政治宗教两方面的攻击与逼迫,最终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具有如下意义:①耶稣是神的儿子;②耶稣不仅是犹太人的王,也是全人类的王(66-23:7)。惧怕百姓:说明祭司长和文士不能按自己的心愿立即逮捕耶稣的原因。逾越节,耶路撒冷将汇集比平日多5倍的群众。直到耶稣被捕前,犹太百姓始终坚信耶稣就是他们政治上的解放者(19:28-44)。如果大祭司和文士这时试图杀害耶稣,势必激起群众骚乱,再者他们也不愿在节期杀害耶稣(26:5;14:2)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3撒但曾二度进入犹大心中,叫他出卖耶稣。另一次在《约翰》十三27,参《马可》十四10注。撒但引诱犹大 ;他软弱,贪图世上的金钱与权力,无力抗拒 ──《启导本圣经注释》──《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但入了:表明引发耶稣的受难和受死的是撒但的工作(13:2,27)(4:13)。尽管这样,撒但也是在神的护理和统治下才能活动(1:6-12;2:1-10)。因此耶稣的十字架之死,最终还是出于神的旨意(37;16:23;26:54)<绪论,认识神义论> <约贰绪论,敌基督> ──《圣经精读本》

         “这时, 撒但入了…… 犹大的心” 。撒但两次进入犹大的心( 参看约一三27)。──《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4去……守殿官:马太(26:14)和马可(14:10)也记录了犹大去找祭司长,但没有记录他去找守殿官,这是路加独有的记录。“守殿官”是负责耶路撒冷圣殿警卫的军队长官(52)。犹大去找守殿官是因为要在圣殿内暗暗地害死耶稣,需要他们的说明。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462彼得不认主与犹大卖主都是犯了大罪,但他们犯罪情形及结果有何不同?】

    犹大犯罪是故意的,是有计划的,其动机是为贪财。

    彼得犯罪是无意的,是无计划的,其原因是心灵软弱。

    犹大是代表许多未得救的“假信徒”,终有一天暴露出他们虚伪的面目与可怕的结局。因此犹大…悔而不改”,结果灭亡。

    彼得是代表许多得救的“真信徒”,虽因软弱而犯罪,但终必“悔改”而蒙恩。请参看下图真假信徒的路线。

    真正得救的人,他们已得了永生,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主手中把他们夺去,谁也不能从天父手中把他们夺去(约十章2829节)。他们有许多的保障,谁说真正得救以后的人会再灭亡?那些犹大式的信徒根本尚未得救也。――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路二十二5银子:根据马太的记录,犹大卖耶稣得到30两银子(26:15)。应验了旧约预言(11:12)。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6:15的注释。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6找机会:犹大背叛主出于他内心的贪欲(1-6),同时耶稣的行为与犹大起初的期待甚远。犹大也同其他犹太人,坚信耶稣就是在政治上使他们得解放的弥赛亚,因而跟随了他。然而耶稣与犹大所想的截然不同,他预言自己将被害死(18:32,33)。犹大对耶稣的期望有多高,失望肯定也有多大。无疑,犹大认为耶稣欺骗了愚昧的群众,他谋划借着背叛耶稣进行报复。因为:①他不晓得耶稣就是旧约圣经所预言的弥赛亚(十九41-44);②他不明白弥赛亚的真正事工。现今我们仍然犯类似的错误。可能有一些人为追求肉身的安逸和积攒财富而跟随耶稣,碰到不如意就会离弃信仰,这是求福式的信仰。所以说,我们走信仰之路,必须要正确认识耶稣是谁。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7除酵节:根据马太(26:17)和马可(14:12)的记录,这一日是“除酵节的第一日”,即逾越节的前一天,是尼撒月十三日。耶稣与门徒一起吃逾越节晚餐,是受难周的第五日,即星期四。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被捕的事件(39-53),也可能是发生在星期四的半夜。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7~13耶稣吩咐门徒准备逾越节的晚餐(26:17-19;14:12-16)。详细内容请参照太26:17-19的注释。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0“有人拿一瓶水迎面而来”。这人很容易看出,因为打水一般是妇女的工作。──《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10~13与耶稣进耶路撒冷前吩咐门徒备驴的事件非常相似(11:1-6)。从中可知:①太初神已预定与耶稣的最后有关的一切事(22);②耶稣就是事先知道将来之事的神(10:30)。有关详细内容请参照太二十一1-5的注释。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4~20(14:22-26)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4~23记载耶稣与门徒一起吃最后的逾越节晚餐、设立圣餐仪式的内容(26:20-29;14:17-25)。符类福音在记录上有略微的差异,对此请参照可14:17-21。约翰也记录了耶稣逾越节晚餐的事件,但与符类福音具有相当大的差异(13:1-30)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5很愿意:耶稣情愿与门徒共进晚餐,是为了:①藉单独与门徒一起的时间,赐给他们爱的诫命,即“新诫命”(14-16);②通过设立圣餐仪式,解释自己的受难所具有的救赎意义,并吩咐信徒以后要纪念他的代赎之死,直到耶稣再临为止。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16“直到成就在神的国里”。参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17逾越节是纪念神在古时拯救犹太人出埃及;犹太人后来纪念时,也带有对弥赛亚来施行拯救,建立神的国的盼望。这里饮的杯是为逾越节筵席而喝,但神的国很快就要因教会的建立而彰显,不用再为此而喝(18节)。1920节是耶稣设立圣餐的记载。那杯和那饼是要我们纪念祂的牺牲。耶稣设立圣餐的事可以看出祂复活到再来中间会有一段的时期。参《马太》二十六17和《马可》十四章有关注解 ──《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二十二17天主教会的神甫在主领他们的圣餐时(他们称为弥撒),只准他们的会友领“饼”,不许他们领“杯”,杯中的葡萄酒只由神甫享受,是否合圣经?】

    不合圣经。因为主那稣在设立圣餐时,曾吩咐众门徒拿着杯,“大家分着喝”,是“分着喝”,并非一个人或少数人独享。马太福音十四章23节说:他们都喝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路二十二17有人主张在圣餐时只用“一个大杯”,大家轮流喝一口,这种方法是否合圣经?】

    主那稣曾吩咐门徒要“分着喝”,从分着喝三字看来,表示分成许多份,正如今日多数教会所用的方法,把葡萄汁分放在许多小杯中一样。

    那些仍然主张采用“一杯”制的人,无法解释“大家分着喝”一语。犹太人在过逾越节时喝酒,也是大家分着喝的,主那稣设立圣餐时也沿用遗传的方法大家分着喝,并无迹象表示大家同喝一个大杯。现在的犹太人也是分开每人一杯喝酒过逾越节的。――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路二十二19纪念:耶稣把逾越节晚餐定为自己最后的晚餐(圣餐),圣餐的意义:①纪念因着耶稣的救赎事工,人类从罪与死亡的权势中被解救;②耶稣与门徒一起吃逾越节晚餐,象征将来在天国一同参加的筵席(13:29)。其中饼和杯表明主受难的意义,他吩咐门徒纪念他,直到他再来。这就是新教和天主教共同重视的圣餐仪式的起源。在初期教会,圣餐是象征感谢的“爱筵”,逐渐成为教会正式的圣餐仪式,被大家遵守。圣餐仪式的顺序:主持者对饼和杯的赞美、感谢的祷告、信徒的响应、亲嘴问安、接受饼和杯。进入中世纪,与初期教会时有些不同,展开了有关圣餐仪式的教义论争。 ──《圣经精读本》

         “这是我的身体”。饼仍然是饼,但却代表基督的身体。这是一种举例说明,就如“我就是门”(约一7)。──《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20“新约”。参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8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21~22耶稣第四次受难预告(9:43-45),预言加略人犹大将背叛自己(二十二1,2;26:20-25)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24参看《马可》十3537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二十二24~30门徒不顾耶稣将在十字架上受难(21-23),无知地争论谁为大,贪图神国的高位(太十九20-28;10:35-45)。这直接表明门徒首要的关心并非在救赎主基督身上,而是在跟随耶稣将要得到的地位及荣耀上(太十九20-28)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25“恩主”。埃及和叙利亚的希腊君王喜欢使用这个衔头。──《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0参看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1彼得好象麦子,他的自恃是无用的糠秕。耶稣祷告时,彼得沉沉入睡(二十二45);耶稣被捕时,他拔刀抵抗(二十二4951);耶稣受审,他远远跟着(二十二54),坐在敌人当中旁观(二十二55);后来更不认主,否定信仰(二十二5758  60)。在在说明凭匹夫之勇不能跟随主。彼得饱经考验,认识靠自己无用,谦卑下来之后,才为主所用(约二十一15注)。“筛”:参《摩》九9 ──《启导本圣经注释》

         “筛你们象筛麦子一样”。要清除门徒里的糠秕。──《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1~34预告彼得否认主(26:31-35;14:27-31;13:36-38)。值得注意的是路加与其他福音书的作者不同,附加了耶稣对彼得否认主之后的预言(32)(26;31-35)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32“我已经为你祈求”。希伯来书七章25节的一个实例。“你回头以后”。即当你再次回转归向我。──《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538早前耶稣指示门徒轻装出发,和倚靠别人的接待(九3),但这时他们需要自供自给,并且用“刀”来保护自己。“两把刀”。我们知道彼得有刀,因为不久他会砍掉马勒古的耳朵。这次谈话“够了”。──《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6如今:从此开始,耶稣和门徒要面对苦难和逼迫(53)。以前耶稣的门徒无论到哪儿都受到欢迎,也不缺少什么(35)。但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之后,世人将改变对他们的态度,敌对、逼迫他们。因此,耶稣的门徒有必要做好准备。所以耶稣吩咐他们要准备“钱囊”、“口袋”、“刀”。钱囊、口袋、刀,并非字面意思所示,而是象征性地警告和劝勉,为了对付面临的患难要全副武装(8:35;6:17) ──《圣经精读本》

 

【路廿二36主耶稣说这些话的意思是,祂和门徒们同在的时候,饨们才会有保障,出门不必带钱囊和口袋,也不必有刀。按着当时犹太地方的营形,治安不良,盗匪很多,出入非常不安全,所以为了保护自己,人人都身上带刀。如今主耶稣要去钉十字架了,在现在和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前,有一段青黄不接的时期。门徒们失去了肉身的主,也就失去了保障,所以主耶稣才要他们带钱囊,和卖衣服买刀的。门徒对祂说有两把刀,主耶稣说够了。这意思是说,刀只是用来防身,不宜攻击别人,所以不必太多,而且歹人若看见你有刀,他也就不会来侵犯你了。总之主耶稣讲这些话的意思,乃是有祂同在,才会有平安,没有缺乏。若没有祂,这些都没有了。今天在美国,有很多不信耶稣的人,拚命在银行里存钱,家里面备有手鎗,因为他们失去了安全感。――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路廿二36~38耶稣说,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有何用意?】

答①耶稣说:「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要买刀卖衣服是穷人,他要卖掉自己的外衣买刀,主说这话,本是对于门徒一种寓言方面的教训,并不是真要门徒卖刀,预备以武力对待仇敌(参林后十4,太五43-48),而是要他们明了今后的时势(路廿二35-38,参约十五18-25,十六1-4),与先前的经过大不相同(太十5-14,路十4-6),主不再在肉体中与他们同在,他们的工作任务工作也有所不同,所以主在此提及要刀力,乃要他们今后的工作能有更多的警醒和预备。这里的「刀」字和「剑」字是同一个字(Sword来四12),因此有人作灵意的解释,谓「刀」乃指圣灵的宝剑,就是圣经上的话(弗六17,参廿五题),「卖衣买刀」是指除掉自己外面虚表的装饰,来获得主的圣道,充实里面属灵的力量(林后十4,弗三20,六10)。

②他们说:「主阿,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这两把刀大概是门徒为方便行路时遇见野兽或盗贼危险所用的(参十30),门徒是因为没有了解上一句所教训的真义,而照字面领受作了这一句的回答,所以主说,够了,意思就是说,你们尚未领会我的意思,不用再论这件事,算了罢,当主耶稣被捉拿的时候,彼得所带其中的一把刀,曾经动起武来,受到主的严厉责备说:「收到入鞘罢,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152,约十八1011)可见门徒对于当时主所说的要卖衣服买刀之话语正意,是发生了误会(参约十八14-21,约十一5-16),显明祂并不是要他买刀护卫战争(参约十八36,林前十五50,雅一20,启三10),所以有人从灵意方面解释说,这两把刀,乃指着新旧约圣经真道而言,必两刃的利剑更快,用来成为内外两种属灵的自卫,对面对付肉体邪情私欲(雅一15),外面对付世界撒旦的引诱,和那恶者的试探(约壹二14-1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路廿二36~38{\Section:TopicID=307}两把刀

   问: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节:「耶稣说,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有口袋的也可以带;没有刀的要卖买衣服买刀。我告诉你们,经上写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这话必应验在我身上,因为那关系我的事,必然成就。他们说,主阿,请看,这里有两把刀;耶稣说,够了。」又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二节:「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这两处圣经,有无矛盾?路加福音二十二章说:两把刀够了,有何解说?诣示其详。

  答:这个问题是基督人最不明白的一个。我们可以详细一点查考。主耶稣命门徒买刀这段故事,是记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五至三十八节。这段圣经有两个问题,应当预先解决;然后才能从事查考。()这两把刀可否灵然解?()若不可,则主耶稣是否要门徒动刀争斗?

   ()我们不能灵然解这两把刀;因为主耶稣命令门徒预备东西时,祂不只命他们单买刀而已。在第三十六节说:「有钱囊的可以带,有口袋的也可以带,没有刀的要卖买衣服买刀。」主在这里命他们预备三件东西。如果刀是指这个或指那个,则钱囊也当有所指,口袋也当有所指才是。如果钱囊就是钱囊,口袋就是口袋;则刀必定也就是刀方可。我们不能说,这两把刀是指新旧两约说的,或是指两个强盗说的,或者有其他的理想。刀就是刀;我们不可灵然解。如果一遇难处,一不明白,就把经文灵然解了,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呢?

   ()这刀既是刀;主耶稣的本意是否要他们买刀而以争杀呢?不是!有三个理由:1.门徒除了犹大之外,尚有十一人。如果主耶稣要他们用武力解决,则十一人用两把刀怎样够呢?门徒说有两把刀时,主耶稣就停而不说,并没有再劝他们再买九把,就是表明祂的原意,并非买刀用武;2.如果主耶稣原意是要用武,则彼得已经动刀了,已经用武力解决了,而主耶稣反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廿六52)3.如果主耶稣要他们用武,则与祂平日「不与恶人作对」的教训大相径庭了(太五38~44)。我们现在已经解决了:1.刀就是刀;和2.买刀并非为用武。然则,主耶稣原意何在呢?我们应当如何才能得一个真解呢?

   要得真解,我们应当先知道几件事:()主耶稣所说的刀,虽然就是实在的刀;然而,祂的原意又非在刀。祂若真要门徒买刀,则刀只有两把,岂不是应当再买才够呢?()主耶稣并非全心注意刀;祂所说的是钱囊、口袋和刀。刀不过是三者之一。()当日犹太地盗贼公行(30);所以,犹太人几乎无人无刀。他们当日的刀好像我们现今的手杖一样。()这一段圣经(路廿二36~38)全论那夜事实。第三十七节与全段好像并不相连。我们若不明白第三十七节,则我们断不会解说这段圣经。解经应当上下连贯;不能将我们所不明白的,随便删去一节而解其余。()我们应当知道,主耶稣说第三十六节的话的背景怎样。为甚么主耶稣这样说?在何时主耶稣这样说?都是我们所应当知道的。()我们应当记得,这段经文不当灵然解;刀非为用武。

   我们现在可以顺以上各点,慢慢的查考这几节的经文。在第三十五节说:「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甚么没有?他们说:没有。」主耶稣在此吽地们记杠,祂当初蚎同差遣枹们出去时,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然而,他们并不缺少甚么。为甚么他们不至缺乏呢?这段差遣的故事,是记在路加福音第九章和马太福音第十章。马太福音记得较详细,我们可以一读。当日主耶稣是差遣他们往「以色列家」去传天国的福音。主耶稣此时明显祂为「弥赛亚的权柄」。门徒出去传道,就是叫人接受祂为弥赛亚。作工应当得饮食(太十10);所以,他们不必自备粮饷(太十9),而一无所缺(路廿二35)。这都是主耶稣弥赛亚权柄的效力。

   现在呢?主耶稣已经显明给以色列人看了;但是,他们不肯接纳,一再弃绝。现在呢?「祂要被列在罪犯之中。」(37)被人钉死了。人不特不要祂为弥赛亚,并且要杀死祂而后快(这就是第37节的意思)。祂现在乃是要应验圣经而受苦;要失去祂荣耀弥赛亚的权柄了。所以,祂不能再用祂弥赛亚的权柄,为祂的使者备办了。所以,虽然你们从前不必预备钱囊、口袋和鞋,而不缺乏;「现今」则不能如此了。「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有口袋的也可以带,没有刀的要卖衣服买刀。」(36)因为我要受死,我已经被人弃绝,人不要我为弥赛亚;所以你们从前藉我为弥赛亚所得的供给和保护,也要(暂时一终止了。你们应当自为打萛。

   这是主耶稣在这三节经文里所表明的意思。在第三十六节前句的「但如今」是最要紧的,表明现在已经时过境迁了。「但如今」就是指自「晚餐始到十字袈止」那一个期间。在这一个期间里面,主耶稣在事实上被世人弃绝。主耶稣告诉祂门徒的话,原意本非专注他们的钱囊、口袋和刀;不过欲叫「他们明白祂当时所处的地位而已」,要叫他们知道祂现在快要死了。而门徒不会其意,而尚以为主耶稣所说的,真是指钱囊、口袋和刀说的。他们的思想完全被物质所支配了;到了此时尚无属灵的知识(请读约廿一22~23)。并且,他们私心真要用武,使用属血气的兵器;所以,就回答主说:「请看,这里有两把刀。」(38)他们以为主真是要刀!主就答应说:「够了。」这「够了」到底是指甚么说的呢?第一必定不是指刀说的。十一个人用两把刀怎么够呢?主的话意,并非说两把刀已经够用了。不然彼得才运用其一,而主为何就责备他呢?所以,这「够了」必定另有意思。

   主耶稣知道祂的门徒尚不能接受祂的话,他们的思想尚是仍旧属物;所以,祂就说「够了」──不必再说了,你们不能明白我的话了。这够了就是与我们中文的「休矣」相同;不过较为柔和,没有那样冷硬而已。所可惜的,当日的门徒如何不明白,今人尚是仍旧。门徒不明白主的话语;所以,后来尚问说:「主阿,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49)现在不明白主道(太五)的人,尚是如此直问。那知主的回答,尚是「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世上原不应当有「基督军人」阿!―― 倪柝声

 

【路二十二36~38 “卖刀买衣”及“两把刀”如何解释?】

    主那稣所说是用“教训式”的口气,门徒却认为是照字面解释的是,‘卖衣买刀”。买刀而要卖衣,当然是穷人,但这买刀是指“自卫”而言,并非要有钱人多买一张刀来伤害别人。

    有人解释谓“刀”指圣灵宝剑,即圣经的话语,“卖衣”则指放弃自己来获得主的道而言。

    至于“两把刀”一语,是彼得以为照字面解释时的现实回答,主那稣认为门徒尚未了解他教训的真意思,也不想再解释下去,所以说“够”了。

    但有人解释这两把刀是暗指“洗礼”与“圣餐”,都带着属灵的力量。又有人说是暗指彼得与保罗,一个是以色列人的大使徒,另一个是外邦人的使徒,都是有能力的传道人。又有人解释是指着旧新两约圣经而言,都是“比两刃的剑更快的”。又有人说指今生的福气与来生的永生而言。

    那稣说“够了”,这些解释作为参考则可,作为正意的分解则“够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路二十二37经上写着:53:12的弥赛亚预言。“列在罪犯中”意味着耶稣受了与恶人同等的待遇,被钉在两个强盗中间(23:32,33)。耶稣向门徒说这些是因为:①成就圣经对自己的一切预言;②自己地上的事工即将结束;③提醒门徒要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患难。难道耶稣的这些话只是对门徒所讲的吗?并非如此。现在恶势力反而比当时更加横行(24:12;彼前4:7;5:8)。我们应当铭记耶稣的教训,警醒谨守,预备迎接主的再来。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38主耶稣要门徒带钱、买刀,只是告诉他们就要面临的困难,不是要门徒使用武力。门徒没有悟到祂的意思,因为他们还在希望耶稣建立地上的政权(可十3537),立刻说“这里有两把刀”。主用“够了”两字把他们的话打断。祂的意思不是说两把刀够用,而是说此话题讲够了,不要再讲了(参申三26)。原文“刀”为阴性字 ,“够了”为中性,可见二者间没有关系。──《启导本圣经注释》

         这里有两把刀:表明门徒属灵的无知,他们并未领悟耶稣话语的真正含义,只按字面意思理解。对此耶稣只说一句隽语“够了”,意味着即使解释,他们也肯定不明白,到了时候就会明白(2:19-22)。门徒跟随耶稣3,与他同甘共苦,但同样也会误解耶稣的话。因此,我们要时常默想圣经,把自己的人生交托给神,这样我们才不会偏离左右,正确地跟随主前行(提后4:7)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39克服那苦杯所加的痛苦,不能靠有限数目的刀剑,而应靠恳切的祈祷。死亡是罪的结果,罪割断人与神的关系。现在耶稣要成为罪人的形状(罗八3),走上十架的道路。因着祂的死,死的权势再也不能让我们与主的爱隔绝(罗八38)。──《启导本圣经注释》

         记载在约翰福音第十三至十七章耶稣在楼房上的教导,是在他们前往橄榄山之前讲述的。──《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39~53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之后(39-46;26:36-46;14:32-42;18:1),被与加略人犹大狠狈为奸的一伙人抓住(47-53;26:47-56;14:43-52;18:2-11)。前者请参照可14:43-52的注解,后者请参照太26:47-56的注解。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42“这杯”。参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39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43~44某些抄本没有这两节经文。──《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44“汗珠”。大滴大滴的汗水象血一样。──《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47“亲嘴”,一种问候的习俗,是犹大预设的暗号(太二六48)。──《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50“内中有一个人”。这人是彼得(约一八10)。──《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53耶稣无罪被陷害,又为自己的人出卖,但祂反对使用暴力(38,52节)。耶稣基督的国度不同地上的政权。来捉拿祂的人只是那“黑暗掌权”者的工具,而撒但也在神计划之内。耶稣受死是这计划的一部分(22节)。

拔刀砍大祭司仆人耳朵的就是彼得(约十八10)。──《启导本圣经注释》

 

【路二十二54耶稣被捕后与钉十字架前所发生的事,请参《马可》书前的<参考资料>──《启导本圣经注释》

         大祭司的宅里:犹太人的大祭司该亚法的家。彼得“远远地跟着”,这样的态度不同于他以前的豪言壮语:“我就是同你下监,同你受死,也是甘心。”(33)。彼得三次不认耶稣的根本原因,就是当面临危险时,犹豫不决的机会主义信仰。彼得认为自己凡事都可行,并轻易夸口,后来当他丢弃这种盲目的信仰,全然依靠神时,便成为不再惧怕,勇敢见证基督耶稣的人(4:19,20)。由此可知,在日常的信仰生活中,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是多么重要(4:8) ──《圣经精读本》

         在这次与该亚法会面之前,约翰记载耶稣与该亚法的岳父亚那的会面(约一八13)。──《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54~62彼得不认耶稣的事件。四福音书的记录存在以下差异(如下图)。这些差异可能是由于福音书的作者选择了不同人对彼得的不同质问。从本事件可以得到以下教训:①人是软弱的,随时都有可能否认耶稣,所以在信仰上应当始终持守依靠神的谦卑态度(147:6);②即使犯了错误,也要尽快痛改认罪,重新归向神,因为神是信实、公义的,必赦免我们的罪,绝不会纪念(约壹1:9);③原来我们处在必死的光景下,神却赦免我们的罪,赐予我们新生命。因此或死或活,应当为了基督的名在我们身上得彰显而奋发努力(1:20,21) ──《圣经精读本》

         至于彼得怎样一步一步走向不认主的路,参看马可福音十四章72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54~65从星期四晚上耶稣被捕,到星期五清晨在公会正式受审(66)之间发生的事情——彼得不认耶稣(54-62;26:69-72;14:66-72;18:15-27)和耶稣的受难(63-65;26:67,68;14:65)。根据四福音书可知,这个期间还有亚那的预审(18:12-14,19-23),以及在非正式的公会受该亚法的审问(26:57-68),请参照相关经文。──《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55生了火:虽然学者们有许多争议,但大致认同耶稣被捕的时间是A.D.30春。耶路撒冷位于海拔约800米的高原地带,既使是春天,晚上的天气还是冷飕飕的。 ──《圣经精读本》

         “在院子里”。房子环绕一个庭院建成。──《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55~56那稣受审之夜,是在何季节?何以被得要与众人一同烤火?】

    那稣受审是在犹太人逾越节的节期中,根据犹太人的年历,逾越节是在现在的阳历三四月中,亦即中国人清明节前后。在中国北方,已是黄霉时节,天气潮湿,有时亦颇觉清凉。但在犹太地方,三四月乃是雨季开始,白天温暖,晚上寒冷,有时下雨更增加寒意。作者1962年的受苦节前夕曾在耶路撒冷城外近以马许斯处住宿,正下寒雨,晚上在旅馆中盖了几张毛毡,还觉相当寒冷。第二天受苦节也相当寒凉。因此我明白了一件前所未知之事,那就是主那稣在十宇架上被钉时,不单是“痛”,同时也“冻‘(冷)。

    约翰福音十八章18节说:“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天冷”二字,并非指中国的冬天,乃是指逾越节的雨季而言。假如我们以为“天冷”作“冬天”解,而以为主那稣被钉之时为十月至一月的冬天,那就大错了。正如澳洲的五月至九月为寒冷季节,与北半球相反,澳洲的十二月纪念救主降生时,人们正开始到沙滩去游泳,那所谓“圣诞老人”并非穿大红袍的冬衣,乃是穿游泳衣背大包袱的呢!――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路二十二56~60彼得三次不认耶稣基督的场面(54-62节图表)。详细内容请参照约18:15-27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59“他也是加利利人”。参看马可福音十四章70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61参看《马可》十四68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鸡叫以先”。罗马人的术语,指第三更在凌晨三点结束的时段。──《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63~65(14:53-65) ──《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66参看 《马太》二十六5758与《马可》十四53,55。天亮之前,公会已经聆讯了耶稣;但按规定,犹太公会不能在夜间审讯犯人,因此,这个提前召开的会议所作的决定无效,必须等到天亮正式开会才可以作出有效的判决 ──《启导本圣经注释》

         “天一亮”。马太(太二六57,58)和马可(可一四53,55)提到晚上进行的初步聆讯。但按照法律,公会(以色列民当中的七十或七十二位长老和教师)不能在晚间聚集,因此,天一亮他们便进行正式的判决。然而,由于公会没有权执行死刑,所以这案件必须遣回彼拉多那里受审;彼拉多是罗马政府派驻在犹大的高级代表。──《雷氏研读本》

 

【路二十二66~71耶稣在星期五凌晨,正式受公会的审判(27:1,2;15:1)。审判内容与在该亚法家所受的非正式审判相同,详细内容请看太26:57-68。──《圣经精读本》

 

【路二十二70耶稣清楚肯定祂就是他们的弥赛亚。参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65节的脚注。──《雷氏研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