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二章拾穗 【可十二1】「耶稣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人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
耶稣一开讲,听见这个比喻在旧约的“幕后背景”乃是以赛亚书五1~7,每个人都知道祂所指的是以色列──事实上,乃是指他们──而且这又是另一个审判的比喻。园主对于葡萄园的照顾与预备,所有的细节都是从以赛亚书沿用来的,然而园户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无论这些法利赛人犯了甚么错,他们并没有犯下我们普遍会犯的一个错误。他们大为愤怒,就证明他们知道耶稣这段话是直接针对他们而说的(12节),而不是无关痛痒地针对第三者。他们不需要有人告诉他们说这样的比喻是“教诲性”的,他们立刻就明白这一点。──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色列国是神栽种的葡萄园(赛五1~2);园主是神自己;仆人指旧约先知和施洗约翰(十二2~5);被杀的园主儿子是耶稣(十二6~8)。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知道这比喻是指他们说的。 园户被灭,葡萄园转给别人,表示神对以色列的特别看顾已经过去,福音将要临到神的新子民。参《马太》二十一33及二十一41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比喻: <太13:10-17,比喻的双重目的>。──《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12】犹太人非常熟悉耶稣所用的比喻,当时很多犹太人在巴勒斯坦拥有产业,但居住外地,一些罗马人也在巴勒斯坦投资。经常因园主不在本地引发问题。比喻的含义:①神不但为人类生计需要预备田地,而且允许他们在其中尽情享受(1节)。神屡次差遣仆人,督促那些蒙受恩惠、却拒绝履行义务的人悔改(2-7节)。神的怜恤和忍耐,反而使他们无视神的要求,顽梗背逆。神公义的审判必将临到他们(9节)。②对耶稣来说,十字架的苦难并不是突如其来的,从开始他就清楚这是条怎样的路,但为了救赎世人,他甘心情愿走向苦难。③世人执意拒绝信仰,是因为:i.否认神的真实存在,或认为神极为飘渺。ii.对所拥有的东西过度执着与贪婪。iii.骄傲(创3:5)。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2~5】后来的以色列人甚至坦承不讳,众先知受到他们祖先的苦待(太二十三29~32),因为这不会危及他们。事实上,他们还以自己具有超卓之属灵洞察力,为这些古代殉道者修筑华美的坟墓以显出自己的敬虔为傲!正如耶稣以讽刺的口吻所说的,这只证明他们与他们的祖先认同而已:一代杀害了先知,另一代则埋葬他们,彷佛认可此一罪行(路十一48)。每一代总是能看出祖先的属灵盲点,却永远看不见自己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6~8】一如新约圣经中常见的,agapetos(爱,亲爱的),在此可能具有“唯一的”之意;在这段经文中,由于使用hena(一位),更明确显出这个含义来。耶稣独一无二的地位,以及神差遣祂这件事的非凡恩典表现,也同样在这个字上显明出来。主人所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这句话,带有悲怆的意味,但也包含一个真理,因为凡要接受父的,不单愿意,也必须接受子(九37)。耶稣的地位与祂以前临到以色列之众先知的地位,是既类似又截然不同,因为祂的降临具有决定性。事实上,神不能再做甚么了。基督乃是神在末了所给人类的话,所以审判立刻临到这些恶园户;然而,就某方面而言,审判的执行可能会推迟(在现今这个世代仍是推迟的),虽然暂时性的审判临到那一代的耶路撒冷。从现在开始,神的要求乃是要我们为着有分于那个罪行而悔改(参:徒二23、38)。这与从前的“仆人”众先知所带来的信息大不相同,他们所要求的乃是属灵的“果子”,只有这个可以在“园主”的眼中证明“园户”是对的。他们之所以杀害祂,不是因为认不出祂是园主的儿子,那是可以赦免的。正如这个比喻所说的,这正是因为他们认出祂的身分来(7节);事实上,他们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祂,产业就归我们了。”(见7节)我们拒绝基督的宣告,不是因为我们不了解,而是因为我们太了解了,虽然我们所说的硬是与此相反。──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9】「这样,葡萄园的主人要怎样办呢?他要来除灭那些园户,将葡萄园转给别人。」 马可在这里只记载了耶稣对恶园户的审判。马太福音二十一41还有一个生动的附语,清楚说明所宣布的“判决”乃是群众发诸自然的裁决,因为他们因这生动的比喻而陷入忘我之境。对于第三世界而言,这是非常真实的:在露天讲道的时候,讲员很快就学会不问一些营造效果的问题,不然他们一定会从当地口无遮拦的会众得到夸张的回答,像这里一样。思想简单的人发诸自然的判断再次证明是正确的,与那些自称“智慧人”的盲瞎相反。 在这定罪中有一项似乎使他们怒不可遏,就是耶稣说要把葡萄园给别人。这对以色列的“最蒙恩宠的国家”地位迎头痛击;别人显然是指着外邦人说的,令他们无法忍受,从第12节的反应可以看出这一点来。──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0】「经上写着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 」 此一引句出自诗篇一一八22,先前当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群众所呼喊的“和散那”(十一9)也是出自同一篇诗篇151。主来是为了拯救,以及“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也是为了审判,这些园户将会发现这乃是他们必须付的代价。 耶稣自己就是那被弃绝的石头;现在在神美好的旨意中,却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这房子就是新的圣殿、基督的教会,也就是祂的身体。但在某种含义上,外邦人也曾被以色列人藐视,但如今却在神的计划中得着一席之地,成为“活石”(彼前二5),因此,他们也可能包括在这节经文较广的意义里。虽然他们曾经被人蔑视、弃绝,却是蒙神拣选的。这就是主所施行的神迹,的确在外邦人眼中看为希奇(11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0~11】引用诗篇11八22,23,这似乎是经过许多患难,才成为以色列君王的大卫的信仰告白,在这里形容弥赛亚(徒4:11;彼前2:7):①暗示耶稣受死与复活。②“所弃的石头”,与外邦人相关。外邦人虽然被自视清高的犹太人排斥,却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成为神的子民。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1】「这是主所作的,在我们眼中看为希奇。’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 」
我们所能做的,永远只有低头敬拜、叹服神的计划,一如诗人在此所做的。从诗篇引用的这段话,是要告诉我们:这个计划绝不是新的,乃是神作工的永恒法则,在神对待我们的方式上,有神圣的一贯性(玛三6)。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具有讽刺意味,是针对那些完全致力于研读旧约,而且以此为专业的人说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2】「他们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他,只是惧怕百姓,于是离开他走了。 」
法利赛人将耶稣视为一个危险的革命分子,刻意要激起群众来敌对他们。后来祂的门徒也遭受相同罪名的指控(徒十七6与二十四5),其理由与正确性根本站不住脚。在罗马,这些外邦的基督徒在主后六十四年的大火后成了代罪羔羊,而遭受尼罗皇帝逼迫时,是否看见自己的处境与此有任何相似之处呢?──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3】希律党是当时的保皇党,由犹太社会上层阶级的人士组成。参看附录<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13~17】敌对者以政治难题欲陷害耶稣置于两难之地。他们先奉承耶稣以掩饰其诡计,同时强调勇气与正直,使耶稣不得回避(14节)。他们的问题也很奸诈,倘若耶稣肯定回答,犹太人就会咒骂他是卖国贼;倘若耶稣否认,罗马政府就会定他叛逆罪。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3~17该撒,希律党是谁?纳税给该撒可以么?】 答①该撒——原是古罗马国最出名的臣宰犹流该撒(Julius Caesar)的家族姓氏,他是第一个欲图揽君主 专治大权的罗马人,以后这姓氏却用他的义子承接,就是头一位皇帝亚古士督大帝(Caesar Augustus)(31.B.C),因此这该撒两字便成罗马皇帝的尊号了,在新约圣经中所提的该撒是有四位,就是亚古士督(路二1),提庇留(太三1),革老丢(徒十一28,十七7),尼录(徒廿五11,12,腓四22)。 ②希腊党——这一党的人原是不愿犹太国为罗马国的属国,亦不愿犹太国用牧伯治理,他们是要犹太国独立,而以希律家为治国的王(参五题),因为独立日期未到,表面上对于罗马政府的拥护,暗中却常设法引诱不喜悦律法家的犹太教领袖,转面来悦服希腊家,平时他们与法利赛人,撒都该人不和(参十题),但因又嫌耶稣自称为弥赛亚王,犹不能复兴犹太国,所以与这两门的人曾经同谋诡计陷害耶稣(太廿二15,16,可三6,八15,十二13)。 ③纳税给该撒——纳税乃是给罗马政府所纳的人丁税,犹太全民都极憎恨罗马所定的税则,因为这样纳税是对罗马臣服的表记。当时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想要就着耶稣的话陷害祂,故意用些奉承的话来向祂发问,是以「我们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十二13,14,太廿二15-17,路廿20-22),其目的是要置耶稣于进退维谷的绝境,祂若说可以,祂在百姓面前显为是叛国之徒,不爱国家,结果会遭百姓的唾弃,祂若说不可以,他们就要到巡抚案下告发,受到罗马政府的制裁(路廿20,廿三2)。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是在试探祂(十二15,太廿二18,路廿23,约二25),并没有说可以不可以,祂是存着完全美善和严正的态度,以祂超人的智慧来解答这个问题,于是就叫他们拿一个上面是该撒皇帝的印像和名号,耶稣说:「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这两句话的意思,是各人对于国家政府当有应尽的义务(罗十三1-7,彼前二13,14),对于上帝也当有应尽的本分(罗十一36,利廿七2,玛三8-10),这两件事是互相不冲突的,耶稣这样的应对,脱离了左右两难的陷阱,使他们听见就稀奇,当看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就闭口无言,离开祂走了(太廿二19-22,路廿24-26)。——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二14】「他们来了,就对他说:“夫子,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什么人你都不徇情面,因为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纳税给西泽可以不可以? 」
再没有比巧言令色的态度更为可怕的了,他们彷佛以为自己可以奉承耶稣,使祂放弃所有的戒心而妥协。重点在于:任何一位宗教教师若是看人的外貌──就是看人外在的表现而非内在的实际──当然会害怕说或做任何一件可以被构陷成为辱及该撒之罪名的事。他们想要把祂引入这个政治陷阱;但祂若避开这个陷阱,以祂的权柄来支持纳税给可恨的罗马人,那么由火爆之加利利人所组成的奋锐党当然会与祂不和;而且,耶稣岂不是将至少一位这样的人纳入祂的门徒中吗(见三18)?再者,从犹太地以外而来的这一大群朝圣客,曾经如此慷慨激昂地伴随着他们那位来自拿撒勒的先知,一起进入耶路撒冷(太二十一11),可能就是加利利人,他们常被怀疑在节期时(路十三1)会有暴动。如果他们的支持被除掉,耶稣就会被孤立,得不到外来的帮助。──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今通称西泽。──《启导本圣经注释》 税: 犹太人向罗马政府当纳三种税:①地税:十分之一的粮食收成、五分之一的酒及水果收成,用实物或现金缴纳。②所得税:全部收入的1%。③人头税:14-65岁的男子、12-65岁的女子,每人一钱银子。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5】「我们该纳不该纳?”耶稣知道他们的假意,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 」
这样的假意或演戏,并没有使祂上当,而且祂也没有向他们隐瞒实情。神的儿子必然会极其不屑这类装模作样的人;祂对这些教法师与法利赛人所提出之最强烈的指控,就是他们全然是不真实的(七6)。所以,耶稣从一开头就知道他们的骗术。──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6】「他们就拿了来。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西泽的。” 」
以钱币的铸造作为例证,是典型的拉比教学法;但在此使用钱币的方法却是全新的。耶稣穷到一个地步,竟然自己没有任何钱币,还必须向别人要一个,意味深长。罗马帝国的钱币上面就铸有统治皇帝的头像与名号;犹太人接受这个钱币,就已经表明他们接受了帝国的统治,虽然是不情愿的。他们自己的答复在原文只有一个字:是该撒的;在这简略的回答中却藏着怨恨,甚至连法利赛人或希律党人都不愿选择这个地位。──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7】「耶稣说:“西泽的物当归给西泽,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就很希奇他。 」
这里的kai(而,文中圣经未译)与其说是一个连接语助词,不如说是一个副词用法的语助词,意思是“但是:因着你们做了头一件事,还得照样做第二件事”。──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8】撒都该人为犹太人社会中祭司所属的教派。参看附录<新约时代的犹太教派>。──《启导本圣经注释》 复活: 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若耶稣没有复活,他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为真理付出的一切劳苦与牺牲也是徒劳的(林前15:12-19),而两千年教会史无疑也是一场欺骗与虚假的闹剧。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8~23】撒都该人是以色列最“保守”的群体,只接受律法,却拒绝先知书与圣卷──希伯来文圣经后面两个部分。他们已经拒绝了神在旧约圣经中更进一步的启示;而今,他们更要拒绝接受神在耶稣身上最终的启示。 撒都该人以慎重其事的态度提出的案例显然只是一个假设的例子。象征性的数目字七(20节)本身就暗示了这一点,虽然“七个儿子”在新约圣经时代比现代的小家庭似乎更为普遍(如:徒十九14)。我们要告诉那些有兴趣的读者:法利赛人早已决定这样的妻子在复活时是属于她头一个丈夫(Schweizer)。──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18~27】要使耶稣陷入网罗的试探从四面八方涌来。撒都该人反驳耶稣的教训。主看穿他们的意图,指出只接受部分圣经为真理是错误的。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19】这是旧约时代犹太人的一种婚姻制度,目的在让死者有后,保证家族产业不外流(申二十五5~6)。──《启导本圣经注释》 <申25:5-10,继代结婚法>。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24~25】耶稣的答复所显露的耐心与宽容实在惊人,然而祂也为两件事责备撒都该人:首先是他们引述摩西,声称是凭着神的启示说话,其实他们并不明白;其次是他们不明白神的大能,借着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罗一4),以及最终众人的复活(林前十五20~26)巍然显明给圣经作者。耶稣将要从他们所根据之摩西律法来证明这一点。 接着,耶稣首先指出这个假设的案例显而易见的荒谬性,指出这些撒都该人以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婚姻在天上将不再具有任何性方面的意味。耶稣指出,复活的观念与整体的“信仰宇宙”是不可分的,而撒都该人拒不相信这宇宙,因为包含了“天使”在其中的属灵世界,遑论相信复活,实在是个讽刺。换句话说,只有撒都该人才会问这种问题。对于法利赛人而言却不是问题,而且这是因为他们已经事先拒绝了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根据。所以,耶稣说那些复活的人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25节),这措词是极为巧妙的,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几乎不可能会对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不起作用的,虽然理由有所不同。第28节似乎显示出:至少有一个法利赛人的文士听见这话而表示赞同的。──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26】语出《出埃及记》三6。神既是活人的神,将自己和以色列的列祖同提,说是他们的神,证明这些已死的人仍旧活着,人死了可以复活。参看《马太》二十二32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 耶稣引用撒都该人奉为权威的摩西五经答复他们,意味深长,参看路20:37-38注释。 ──《圣经精读本》 【可十26~27】既然已经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对付了撒都该人的问题,耶稣又一如往例,开始为复活提出一个远为深邃的证明,而且是不可能被人拙劣模仿的。祂已经解释了祂所说“你们……不明白神的大能”之意,现在祂要解释“你们……不明白圣经”的意思,而且祂所根据的正是他们援引的摩西,但他们认为复活是后来加添的教义,而耶稣却否定了这种看法。当神在焚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显现时(出三6),形容自己乃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此时若说祂自己乃是这些人在过去所经历的神(现代西方哲学家可能会如此形容祂),对于希伯来人的思想而言乃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离了人又谈何经历呢?这个经历肯定不是在神自己里面的;不然的话,神必然一如在他处只形容自己为“我是”(中文圣经作“自有永有的”;出三14)。但是将祂自己形容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与雅各的神,显然是要加上更进一步的启示。所以,在这三个人离世几个世纪之后,神既然仍可向摩西如此形容自己,就表示他们的属灵经历必定仍然存在。若是如此,这三位族长必定还存在;而且,他们“永生”的保证不是在于他们对神的经历是何性质,而是在于他们所经历的这位神的本性。祂乃是活人的神,因为祂自己就是永活的神(太十六16)。照样的,即使是在肉身的领域中,叫死人可以得着新生命的,也是在于与耶稣有接触(参五41);而认识神,并祂所差来的基督,就是永生的定义(约十七3)。这是福音与保罗神学之间一道重要的桥梁(参:罗六1~5),虽然未必如一些释经学者所认为的,是保罗直接影响马可的一个迹象。──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27~31】耶稣对于以色列人之责任的撮要,结合了有名之申命记“示马”(Shema;译注:原意为“听”,系犹太人的认信祷告,多于早晚诵读)──申命记所记载之以色列人“与神有关”的诫命(申六4~5)──与利未记所记载之“与人有关”的诫命(十九18)。常有人说,耶稣最生动有力的言论(如洁净圣殿时所说的),有许多都是极富新意地结合了旧约圣经中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经文,这里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在这撮要中,真宗教的核心并不在于消极的诫命,而是在于积极爱神、爱人的态度。这就是保罗在新约圣经中所说的“自由”(或“释放”,加五1)。这也就是圣奥古斯丁说“爱,并且照你喜欢的去作”的意思,因为这样爱神,并爱别人,即会保守我们免于放肆。我们若爱别人,就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而我们若爱神,我们的喜好、抉择就必定遵行神的旨意,讨祂喜悦(诗四十8)。这也就是保罗何以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13)。──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28】犹太文士把旧约的律法按大小轻重分成613条。文士问耶稣其中那一条最要紧。──《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28~34】文士以当时犹太教内部存在的问题询问耶稣,似乎不是恶意试探。当时拉比认为律法中有365条否定性禁止命令和248条肯定性条例,共计613条。为了区分其中重大的诫命或从中演绎出更多详细的规条,常常发生争论。耶稣回答:①全部律法的终极指向。②明确指出律法主义者的虚伪,被律法的具体条例捆绑。忘记了律法的真正精神<太15:2,塔木德的理解及其局限性>。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29~31】文士询问第一要紧的诫命,耶稣引用申6:5和利1九18给予回答。两条诫命不可分,应视为一个诫命(路十27)。爱神是爱人的力量泉源,爱卑微的小孩与爱神直接相关(九37)。“以色列啊,你要听”是敬虔的犹太人早晚祷告的开首语。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32~33】律法、圣殿,与以色列蒙恩宠的地位,乃是犹太教的三大“纲要”,从他们对早期基督徒的讲道中,对此所作的任何挑战所表现出来的剧烈反应就可见一斑(徒二十一28)。从耶稣抵达耶路撒冷开始,第二点与第三点都已经受到祂的挑战,这个文士想要在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律法──上试验祂的正统性。毫无疑问的,这也就是耶稣从早期的争论以来最受法利赛人怀疑的一点。读者几乎可以在这两节经文里面听见这位老练的律法师以几近于卖弄学问的覆诵,逐字逐句地衡量主的答案。他同意这是“一个好答案──一个真实的答案──一个合乎圣经的答案”,或许不无对这神学门外汉表赞许的意味。他终于作出了他的裁决;在圣经中,顺服的确是比献祭更美(撒上十五22),所以爱神与爱人也就比遵行律法所有的规定更为重要。这当然不是一个全新的观点,它乃是先知给以色列之信心的核心。──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34】「耶稣见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从此以后,没有人敢再问他什么。」 这位律法师斟酌并评估了耶稣所作的回答;但叫他希奇,也令旁观之人张惶失措的是:他竟然发现,正当他在回答的时候,耶稣也正在评估他。当人类胆敢坐在审判席上判断基督的宣称,他们反倒发现耶稣也正坐在审判席上判断他们;他们站着接受定罪或被称义,皆凭他们对祂的态度而定。在这件事之后,再没有人敢问耶稣任何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圣经中从未告诉我们,这位离国度如此近的文士是否进到国度里面;但我们知道,甚至连耶路撒冷的公会成员都有些人信了耶稣(十五43),后来在教会里面也有些祭司和法利赛人。然而,在马可福音中,这似乎是唯一受到称许的“教法师”(Schweizer)。──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承上启下的桥梁。为了陷害耶稣,敌对者动用诡计,但每次都惨遭失败,从此他们不敢再挑衅耶稣,只好哑口无言。从此,耶稣开始反问。你离神的国不远了: 只有马可记录了文士的反应及耶稣的赞扬。旧约清楚地阐述爱神爱人胜过献祭(撒上15:22;亚6:6)。但犹太教却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文士真实客观的态度超越了当时的潮流。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35】「耶稣在殿里教训人,就问他们说:“文士怎么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呢?」 在马可福音的上下文中,这个问题是直接针对“教法师”的,把他们当作是提出最后一个难题的人,“文士”当然不是指一个独立的“群体”,像法利赛人一样,而是一种职业;但是这些“书写者”当中至少有些人肯定是法利赛人。可能是耶稣凯旋进城时朝圣者的喊叫声(十一10),与“我祖大卫之国”这词组,把这个特殊的弥赛亚头衔凸显出来。众人普遍同意,那位命定要重新引入大卫国度的弥赛亚君王乃是“大卫的儿子”,但是按照他们的理解,仅是指大卫肉身的后裔,足以担任属地的拯救者,是所有犹太人都期盼的,而且至少有些急进主义者为此积极活动。──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35,36主对我之说,你坐在我的右边是指谁说的?】 答:这是耶稣在圣殿里教训人时,所引用诗篇一一O1节大卫被圣灵感动而说的话:「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曾经仇敌作你的脚凳。」在旧约圣经上主字多是指着基督,称耶稣为主,极关紧要(罗十9,林前十二3),将来万民都必要认耶稣为主(腓二11)。主对我主说——乃指主耶和华对我主基督说的意思,以色列人因怕妄称耶和华的名,故常隐讳不用神的名称耶和华(参出廿7),字译希腊文旧约的时候,就将耶和华三个字直译作主,耶稣和新约的作者多引用希腊文旧约(可十二36,路廿42,徒二34,林前十五25,来一13,十13)。 你坐在我的右边——乃指基督坐在神的宝座右边,作人的中保,祂常常为人祈求(来一12-14,弗一20-22,来八1,罗八34,约壹二1),自从主被钉十字架以后,犹太人都以右边为正为上的意思(注)。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乃指基督为王,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祂的脚下,表示基督完全得胜仇敌的意思(林前十五25,书十24)。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一三九题——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可十二35~37】耶稣的自我启示(Self-revelation),主在努力教导真正的弥赛亚观。圣经多次预言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犹太人深信不疑(十47以下;赛九2-7;十一1-9;耶23:5,6;30:9;33:15,17,22;结34:23,24;3七24;何3:5;摩九11;太九27;十二23;15:22;21:9,15)。耶稣引用大卫的诗(诗1十1),有力地证明自己的先存性及神性,参看太22:41-46注释。──《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36】所引经文见《诗篇》一一〇1。本节提到的第一位“主”是耶和华,第二位“主”是基督。──《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36~37】一个属地的弥赛亚君王不可能是这个名衔之完满的神学意义,正如耶稣以一个他们无法有效反驳的问题所证明的。照惯例,祂首先向他们指出:即使是根据他们自己的前提,他们也是自相矛盾的。每一个正统的文士都接受诗篇一一○篇为大卫的诗篇与弥赛亚诗篇。但若在这篇诗篇里面说话的是大卫,而且是论到将来的那位弥赛亚,那他怎么可能称祂为我主呢?使用这么一个头衔,怎么能与大卫自己的辈份──肉身的祖先相较于与肉身的后裔──一致呢?马可只记载说耶稣提出这个问题,但上下文却清楚显出这些学者找不到答案,而且这也就标明他们企图逮住耶稣话柄的结束,至少到祂受审问之前是如此(十五1~5)。根据新约圣经他处,我们今日可以清楚看见:基督何以又是从大卫肉身血脉生的,却又仍然是大卫的主,因为祂就是神自己;但是耶稣并没有作此解释,甚至对祂的门徒也是一样。祂受人欢呼为“神的儿子”(五7,十五39),或“子”(十三32),这就够了。这篇诗篇究竟能否有另一个历史解释,那不是重点;前面的解释是每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所接受的,所以就文士们所知,耶稣所问的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大批在旁聆听的群众似乎乐见文士的窘状(37节)。──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可十二37】要是《诗篇》的作者大卫都叫基督为“主”,那末基督一定不只是大卫的子孙,祂是神又是人,高过大卫的子孙。文士对这毫无认识。──《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38】“长衣”是文士执行宗教职务时才穿的衣服,长及脚背。耶稣责备他们不应平时也穿来显耀身分。──《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38~39】文士表面上颇敬虔,他们喜爱穿长衣游行。此举使他们与一般群众有所不同,给他们一个看似虔诚的外貌。他们喜爱人在公众场合以夸大的称呼,问他们的安。这满足他们的自我!他们渴望会堂里的高位,彷佛物质世界的地位跟敬虔有甚么关系似的。他们不仅想要宗教上的显赫地位,还要在社会上与别不同。他们也喜欢筵席上的首座。──《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可十二38~40】参看太23:13-36;路十一37-54注释,详细记载耶稣对文士及法利赛人的揭露,宗教领袖容易陷入的诱惑:①受人尊敬的欲望(38节),圣职的本质是率先服事神和人,但某些权威人物却凌驾圣徒之上。今天亦不乏此等人。②金钱的欲望(40节),教会领袖应当清廉、俭朴,贪婪金钱是最大的试探。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39】“高位”指会堂前排的座位,通常留给最有地位的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40】「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 这些教法师不单喜爱外在的表演与遵守宗教规条的虚浮荣耀(这乃是骄傲的罪),他们也贪爱钱财(这乃是贪婪的罪)。然而,他们每一次这么做的时候,都是以冗长的祷告来掩饰,使得他们其它的罪也充斥着前所未有、假冒为善的可怕气息。寡妇与孤儿理当成为他们同情与代祷的主要对象,因为这些人乃是神特别关心的对象(出二十二22;诗一四六9),但他们反倒抢夺这些人。很显然的,因着他们祷告的缘故,他们被定的罪就更为可怖,远甚于公然抢夺,却没有以祷告或宗教来掩饰的歹徒。耶稣向罪人传讲爱,向宗教人士却传讲审判,何其讽刺。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虔诚,而是因为他们表里不一,假冒为善。更大的知识与更大的机会,只带来更重的责任;若是拒绝履行这责任,则可能带来更大的罪责。── 柯勒《丁道尔圣经注释》 文士用外面的虔诚来掩饰内里的贪得无餍。──《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41】银库是圣殿中让人投入钱币的奉献箱。──《启导本圣经注释》 银库: <林后九1,关于奉献>。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41~44】寡妇的行为与贪婪和伪善的文士(38-40节)形成鲜明对照:①完全的奉献,财主捐的许多钱可能只是财产的一部分,寡妇却把所有的都捐了出去。我们常以为只要参加聚会、奉献、救济,就完成了责任。应当将一切献给主(代上2九14;诗3七5;彼后1:3)。②主看重动机(撒上16:7)。③无人贫乏到不能服事神和人。虽然微不足道,若被神使用,就能成就伟大的事工(路16:10)。 ──《圣经精读本》 【可十二42】小钱是当时铜币中面额最小的,不值甚么钱。──《启导本圣经注释》 【可十二42两个小钱值多少?犹太人的通用货币有几种?】
“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圣经中所说的“钱币”分下列数种:
一分银子(原文ASSARION,英文PENNY),值美金一分钱,等于四个大钱。
一大钱(原文KODRANTES,英文FATHING),值美金一分的四分之一,等于两个小钱。
一个小钱(原文LEPTON,英文MITE),值美金一分的八分之一。
当时犹太人的货币尚有银市及金市两种。――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